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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发表时间:2025-07-20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汇总十四篇)。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企业发证、换证、迁址、增项等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申请。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取证的,集团公司与所属单位分别填写《申请书》。增项包括增加产品单元、增加规格型号、产品升级、增加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等。

2.1 产品类别:填写列入食品流通许可证产品目录的产品名称。

2.3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并加盖公章。

2.5联 系 人:填写企业负责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工作的人员姓名。

2.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迁址、增项、其他后面的中打,集团公司增加所属单位在增项后的打。

2.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的实际申请时间,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二九年六月十五日。

3.1 企业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住所、经济类型等。

3.2 生产地址:填写申请企业的实际生产场地的'详细地址,要注明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县)、路(街道、社区、乡、镇)、号(村)等。

3.3 年总产值、年销售额、年缴税金额、年利润:填写企业上一年度实际完成情况,新投产、实际生产期未满一年的企业,该四项指标可不填写。

4.1涉及国家产业政策的情况:对照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按企业实际情况填写,不会填写请咨询wyifu12345或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人员{工商部门承担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

4.2 产品单元、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按照产品《实施细则》或《wyifu12345》咨询了解填写情况。

4.3一次申报产品数量多的申请企业可附页,附页注明申报产品基本情况附页。

5.1本表适用于集团公司取证的情况。集团公司和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食品流通许可证的,由集团公司填写与其一起申请的所属单位的情况。非集团公司企业此表可不填。

5.2 与集团公司关系:填写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基地及其他情况。一页不够,可以增加页数,附页注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明细附页。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1、申请人应当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许可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是原件,如需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或者指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

4、提交的申请材料、证件复印件应当使用A4纸。

5、填写申请书应当字迹工整,使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者黑色)。

6、在申请许可过程中,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申请书的内容。

填报说明

1. 经营者名称应当与营业执照上标注的名称一致。

2. 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栏参照营业执照填写社会信用代码,无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营业执照号码;无营业执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个体经营者填写相关身份证件号码。

3. 本申请书内所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包括:①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②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③分支机构的负责人;④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⑤个体工商户业主;⑥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4.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房间号,住所应与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证、相关身份证件)内容一致。

5. 申请人应选择主体业态和经营项目,并在□中打√。

6. 本申请书内所称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是指企业内部专职或兼职的食品质量安全负责人。

附申报资料

1.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 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3.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

4. 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5. 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

6. 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7. 在餐饮服务中提供自酿酒的经营者,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食品安全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对成品安全性的检验合格报告;

8.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经营者名称  
社会信用代码  
住    所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经营场所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仓库地址(如有)   省(区/市)   市(区/州/盟)   县   乡(镇/街道)   村(路/弄)   门牌号码
主体业态 □食品销售经营者

备注:

1.是否含网络经营:□是,□否;如开展网络经营,请填写:网站地址                          ,并上传网站截图;如开展网络经营,是否同时具有实体门店:□是,□否。

5.如主体业态为单位食堂,是否为职业学校、普通中等学校、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托幼机构:□是,□否。

经营项目 1. □预包装食品销售

备注:

申请副本数(份)   有效期(年)  
经济性质 □企业 □个体工商户 □农民专业合作社  □其它
职工人数(人)   应体检人数(人)  
邮政编码   E-mail  
保证申明

申请人承诺,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均与原件一致。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登记表
姓    名   性 别  
民 族   职 务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备注:食品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同时,本单位将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的规定。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人员分类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备  注 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承诺(声明),并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承诺(声明):

本人向许可机关郑重声明:过去五年内,本人担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所在的食品经营单位,不存在被吊销食品生产经营(卫生、生产、流通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形。

谨此承诺,本表所填内容不含虚假成份,现亲笔签字(盖章)确认。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从业人员情况登记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户籍登记住址 证件类型 证件号 职务 联系电话 任免单位 健康证编号 工种 发证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登记表
食品安全设施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位置 备注
       
         
         
         
         
         
         
         
         
         
       
       
         
         
         
         
       
         
         
         
         
         
         
         
         
         
         
       
         
         
       
         
         
         
         
         
         
保证申明

申请人保证:本申请书中所填内容及所附资料均真实、合法。如有不实之处,本人(单位)愿负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签名):

委托书

兹委托 (代表或代理人姓名)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办理 (名称) 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相关手续。

委托事项及权限:

1、□ 同意 □ 不同意核对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 同意□不同意修改自备材料中的填写错误;

3、□ 同意 □ 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 同意 □ 不同意领取《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有关文书;

5、其他委托事项及权限(请详细注明):

备注:1、委托人是指申请人。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本人签字或盖章。

2、委托事项及权限,由委托人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打√;第5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第一条 为规范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活动,加强食品生产监督管理,保障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

食品生产许可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及其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食品生产许可应当遵循依法、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 食品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原则,即同一个食品生产者从事食品生产活动,应当取得一个食品生产许可证。

第五条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食品的风险程度对食品生产实施分类许可。

第六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第七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食品类别和食品安全风险状况,确定市、县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权限。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

第八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的需要,对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制定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备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公布相关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后,地方特色食品等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自行废止。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实施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应当遵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细则。

第九条 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快信息化建设,在行政机关的网站上公布生产许可事项,方便申请人采取数据电文等方式提出生产许可申请,提高办事效率。

第十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先行取得营业执照等合法主体资格。

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以营业执照载明的主体作为申请人。

第十一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按照以下食品类别提出: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其他食品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可以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食品类别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并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具有与生产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保健食品生产工艺有原料提取、纯化等前处理工序的,需要具备与生产的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原料前处理设备或者设施。

(三)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四)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

(四)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五)进货查验记录、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记录、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不安全食品召回、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十四条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关注册和备案文件。

第十五条 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应当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者设施、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 申请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

(一)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书;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食品添加剂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和生产加工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

(四)食品添加剂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及布局图;

(五)食品添加剂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等保证食品添加剂安全的规章制度。

第十七条 申请人应当如实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在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二)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三)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由申请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

(四)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当场告知的,应当将申请材料退回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的,应当收取申请材料并出具收到申请材料的凭据。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应当受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决定予以受理的,应当出具受理通知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应当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生产工艺流程等要求,核查试制食品检验合格报告。在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现场核查时,可以根据食品添加剂品种特点,核查试制食品添加剂检验合格报告、复配食品添加剂组成等。

现场核查应当由符合要求的核查人员进行。核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核查人员应当出示有效证件,填写食品生产许可现场核查表,制作现场核查记录,经申请人核对无误后,由核查人员和申请人在核查表和记录上签名或者盖章。申请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核查人员应当注明情况。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许可,在产品注册时经过现场核查的,可以不再进行现场核查。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受理的食品生产许可申请进行现场核查。

核查人员应当自接受现场核查任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生产场所的现场核查。

第二十一条 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生产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同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申请符合条件的,由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食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注食品添加剂。

第二十四条 食品生产许可证发证日期为许可决定作出的日期,有效期为5年。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专业课程

1、核心课程

农产品商品知识、农产品物流、农产品营销学、农产品市场调查与开发、农产品经纪与代理、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客户关系管理等。

2、实习实训

在校内进行农产品商品流通认知、农产品市场调查与预测、农产品经纪与代理、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产品推销与谈判、农产品物流管理等实训。

在农产品生产经营、农产品物流企业进行实习。

3、课程体系

《农村电子商务》《农商供应链管理》《农产品质量控制与安全检测》《农产品营销实务》《农村财务管理》《农业经济学》。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专业就业前景

随着农业基础地位的不断提高,农业社会性、多功能性的逐步加强,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关于农业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力度加大,越来越需要大批量从事相关工作的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专业人才。

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专业着重培养知识面较宽、熟练掌握现代经济分析方法、具有向经济学相关领域扩展渗透的能力,能在涉及农业的综合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和经济管理工作的高级人才,此为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专业优势之一。

由于现代农业的一体化和产业化经营,公共管理的商业性,以及从事农产品加工、贸易的企业及公司的`不断增多,决定了社会对相关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人才的需求必然呈增多的趋势,在这方面,农产品流通与管理专业的毕业生还是有较强竞争力的。

各类农(林)业企业、教育科研单位和各级政府部门从事经营管理、市场营销、金融财会、政策研究等。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一、指导思想:

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艺术修养,使学生掌握科学的发声方法,进一步展示我校的艺术风采和文化底蕴,加强我校精神文明与校园文化建设。选拔特长生和热爱音乐活动的学生,积极吸收中年级的新成员,充实合唱队人员组成。

二、训练目的:

1、通过严格的气息训练和不同的发声方法规范学生的声音,使学生的演唱水平和演唱技巧得到提高。

2、通过练唱中外合唱曲目,提高学生的音乐修养和自身素质。

3、通过合唱姿态、舞蹈造型的训练,提高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表现能力。

4、展示我校的素质教育和精神风貌。

三、合唱团成员:

凡我校在校生自愿报名,经考试符合要求者,均可参加合唱团。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培训后,由老师进行考核并参考综合素质确定,根据要求及队员综合素质进行挑选。队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尊重艺术指导教师、积极、自觉、认真、准时参加合唱团的培训、排练与演出等各项集体活动。

四、团员现状分析:

老团员正处于变声期,因此,要招收中段新团员加入。刚入合唱团的学生都未进行过正规发声训练。声音“白”而“扁”,气吸的浅、位置低、口腔张不开、下巴紧。

五、训练措施

1、加强合唱欣赏,培养合唱兴趣

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也是推动学生积极学习的强大动力。只有学生对合唱艺术有了兴趣,他们才能自觉、认真地唱好每一个音符,充分领会歌曲所要表达的内容,从而注意各声部的协和,努力体现合唱作品的艺术魅力。在合唱训练中,常让学生欣赏一些短小、优美的中外合唱作品,让他们细心聆听各声部的旋律,训练学生音乐的耳朵,提高合唱的听觉能力。让他们从音乐本身的旋律中合唱艺术的美,以此来培养学生合唱的兴趣。

2、加强科学发声训练,激发合唱兴趣

合唱是以高位置的科学发声方法为基础的。在训练时,针对学生普遍存在的气息浅、吸气抬肩、不会气息保持等错误呼吸方法,采用他们能够理解并完全可以做到的方法进行练习。比如“像闻花”一样做深呼吸练习;用半打哈欠的方法来启发学生打开喉咙,放松下巴等等。另外,让学生将白声和有气息控制的高位置的声音进行比较、分析、鉴别,以提高学生对声音的辨别能力,帮助学生建立正确的、科学的发声概念。特别是唱高音时,要求学生用假声带真声的方法来歌唱,切忌大喊大叫,因为这样不但会损坏声带,而且会破坏合唱的和谐性。在轻声歌唱时,要求注意音色、节奏、声部的和谐,学会有控制地发自内心的歌唱。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根据《博州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行动自查表》,我公司针对该专项整治行动自查内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细致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我公司始建于1959年,是博州地区唯一一家非药品批发企业,兼营医疗器械,隶属于国药控股**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春去冬来50余载,我们风雨无阻的`是我们“质量第一,顾客至上”的经营理念。依法经营,服务社会,使我们得到了博州广大人民群众的青睐。

我公司地处**市商业繁华区,青得里大街110号,地理位置得天独厚。现有职工27人,其中,执业药师2人;

大专以上学历20人,中专学历2人,高中2人,初中学历3人(但均有十年以上药品零售企业工作经验),拥有药学专业技术职称的12人,其中药师9名,中药师2人,药士1名。20xx年公司实现销售4021.84万元。

经营范围: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及其制剂、生物制品、生化药品。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格。

经济性质:国有

企业法定代表人:xxx

企业负责人:xxx

质量负责人:xx

二、无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

我公司从无“走票”、“挂靠”等出租、转让证照等违法行为。

三、严把进货关

药品购进是药品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第一关,也是确保企业经营行为合法性,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关键环节。我们坚持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自20xx年年末,我们开始开展药品供应商评审工作,每年一次。20xx年年末,我们又增加了药品评审工作,一年一次。坚定不移的执行“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按需进货,择优选购”的进货原则,严把药品进货关。

我公司主要进货渠道为:**华源医药有限公司、国药集团**新特药业有限公司、**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国药控股**新特西部药业有限公司等合法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四、依法经营

流通企业顾名思义,就是有购进有销售的“中转”型企业。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把质量放在选择药品和供货单位的首位,制定了能够确保购进药品符合质量要求的制度和程序,并严格执行,确保公司从合法企业购进合法药品。

在审核过程中,确保两个统一。既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证照范围与购进药品类型的统一;药品购进发票、随货单据与资质的统一。不得超范围经营。

五、合法销售

我公司20xx年9月安装并使用特殊管理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9月开始使用“四大类”药品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20xx年入网并完成数字药监;按时上传购销数据。

公司实行半年实物盘点制,日常采取动态盘点监控,极力做到“两个相符”即:帐、货相符,购、存、销相符。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并保存销售记录至药品有效期后一年,不少于三年。坚持依法经营,合法销售,严格审核购货方资质,坚决杜绝超范围销售。

在经营过程中,我们不断摸索适应市场的经营模式,但始终坚持“依法经营,质量第一”的经营理念。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1、规范连锁企业发展,扩大连锁经营规模;

2、以超市+基地建设为课题,研究我市连锁经营发展新思路;

3、举办食品安全、优秀店长评选、收银员技能竞赛等连锁企业需求的培训及评选;

4、建立连锁企业沟通交流平台,促进各企业间的交流;

5、做好特许连锁行业监管,

(二)加快物流发展:

1、推进引镇仓储物流中心、大明宫物流中心、六村堡空港物流、贝斯特物流配送中心等物流重点项目建设

2、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快我国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我市加快流通领域现代物流发展的政策和措施

1、以利安电超市为依托,推进西安市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2、推广电子商务在连锁超市和百货企业的应用,扩大企业建立自动销售管理系统比例,支持96128、红马甲进一步发展网上购物、电话购物等,逐步向多领域和全区域推广电子商务应用

1、继续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一是在农家店的建设质量上进一步提高,二是控制农家店的建设比例,三是引导企业在自有品牌和乡镇农家店兼配送中心建设方面下功夫,减少配送成本,四是做好对农家店的店长的培训。

2、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

3、推进信息田园农商对接网,为农副产品通过信息服务,解决农民卖难问题。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根据省局和市局关于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蓬溪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蓬食药监发〔20PC〕21号)安排,我局于20PC年3月至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现就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我县共有药品生产企业1家,批发企业3家(其中停业1家),零售企业(门店)299家。整治行动以来,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98人次,车辆26台次,检查药品生产企业3家次,检查批发企业3家次,检查药品零售企业(门店)107家次,医疗机构38家次。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工作部署

为保证我县辖区内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有效有序开展,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局务会,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整治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县结合实际,制定下发了《蓬溪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作了全面安排部署,确保了我县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动员,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在整治行动中,我县坚持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发动群众和社会群体的关注和参与热情,发挥涉药单位市场主体的作用,组织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为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奠定了扎实基础。一是召开管理相对人会议,宣传药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和工作的安排,要求企业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二是“‘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活动”为契机开展宣传活动,普及公众药品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三是督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通过自查自纠,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更加重视药品质量工作,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也逐步健全并得到落实。

(三)突出整治重点,全力开展集中整治。此次整治,力求做到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专项检查相结合,严格按照上级要求,突出整治重点。药品生产环节方面:一是企业未严格按照处方和工艺规程进行生产,物料平衡存在问题;二是企业质管部管理不到位,药品流向调取存在问题。药品流通环节方面:一是批发企业未严格执GSP行违法行为;二是个别药品批发或零售企业未严格执行特殊药品管理规定,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未专柜专区摆放,销售记录不全;三是个别零售药店进货验收制度位落实,资质收集不全。

三、采取的措施

(一)强化协作机制

主动协调、密切联系与药品监管相关的其他部门,建立协作机制,强化司法衔接,形成整治合力。推动药品广告监管,严厉打击通过邮寄、互联网等渠道销售假劣药品行为,杜绝假劣药品流入农村市场。

(二)加大办案力度

针对药品市场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决整治和严厉查处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法行为,积极探索稽查打假的新领域、新手段、新途径,集中查处药品流通领域违法案件,确保群众用药安全。

(三) 抓住工作重点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进一步明确整治的重点企业、重点内容,结合企业诚信情况,细化重点检查企业名单,切实解决突出问题。

(四) 注重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是整治行动的'核心。我县牢牢抓住现场检查这一重要环节,力求对药品流通领域全覆盖,同时加强对零售企业的现场检查力度。

四、存在的问题

经过物料储存使用期限规定不具体、职工健康体检内容不全等;二是一些药品经营企业未能严格按《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经营药品。如购进药品时,把关意识不严,只进行形式审查,不审核其内容,入库验收流于形式,个别企业、门店甚至无验收结论,验收人员未签字;部分企业仓库药品堆放混乱;少数企业温湿度自动监控设备未24小时运行等。整治工作还需进一步深入开展。

五、下步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县将在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果的同时,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GMP、GSP的检查和其他专项监督检查,加强企业整改后跟踪检查力度,加大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严厉查处药品流通领域的违法行为,努力使我县药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为了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企业主郑重承诺:

一、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确保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食品加工相适应的食品品种和数量,食品加工、包装、储存等场所,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相分离;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消毒、更衣、洗涤、照明、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废水处理和垃圾、废物贮存等符合下列要求的设备或设施:

(一)设备设施空间布局和运行流程设计合理;

(二)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运输食品;

(三)有足够的安全、无害、标志明显的工具和容器,防止直接进口食品与间接进口食品、原料和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实行员工健康管理制度。经营者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销售食品时,保持个人卫生,洗手,穿干净的工作服和帽子。

五、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销售或者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单位,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六、建立食品进货检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核对供应商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如实记录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商名称及联系方式、采购日期等。食品进货检验记录真实,保存期不少于两年。条件成熟时,尽量电子化记账。对实行统一配送管理模式的食品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并进行食品进货检验记录。

七、按照确保食品安全的要求,储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和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不合格或行政部门公布的食品,立即采取封架、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业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召回不合格食品。

九、食品广告内容真实合法,不含虚假夸大内容,不涉及疾病防治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上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说明,标明食品的原产地和国内代理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存散装食品的,在储存地点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和联系方式等;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和外包装上,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和联系方式;

十二、直接进口食品的企业,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不从事经营活动的;

(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和餐具;

(3)使用无毒、清洁的销售工具;

(四)用水量符合国家规定的饮用水卫生标准;

(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粮食储存、运输和装卸业务,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储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并保持清洁;

(二)不储存、运输、装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

十四、食品批发业务,并符合下列要求:

(1)制作具有可追溯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买方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其中一个用于建立销售账户;

(二)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用检测设备,配备专职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在显著位置公布检测结果。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经营者、柜台出租人和展览组织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审查食品经营者入市许可,明确食品经营者入市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检查食品经营者入市的经营环境和条件;

(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工商部门报告。

十六、如有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赔偿价格十倍。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原件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十八、如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自愿接受工商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认真履行食品经营者必须承担的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经营的食品安全负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

(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湿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

(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账。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现在我国的塞罕坝林场是国有林场,对国有林业企业来说,在企业的所有权没有进行分离之前,林业企业中的会计人员通常都是有着双重身份的,即代表了国家的利益,监督企业的财务收支以及经济业务,同时又需要扮演企业当中管理人员的角色。

但是,随着国有林业企业的两权分立,林业的会计就隶属与林业企业了,这也就意味着削弱了对于林业企业的监督权。

现在我国林业企业内部的组织结构还存在着很多的不合理的地方,一般仅是考虑到了行政管理方面的便利,却没有对企业各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进行科学地划分。

现在林业企业当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就是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下以及职责不明确。

同时,林业企业在进行内部的组织结构设置当中只重视上下级部门之间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但对于各个部门之间的横向关系却没有足够的重视,这样就使得现在企业当中同级部门之间缺乏交流,这也就导致了同级部门之间没有办法实现相互制约的机制。

在林业企业当中,不论是企业当中的管理人员还是企业当中的会计人员,都没有真正的将《会计法》当成是一部法律来进行看待,只是单纯的将其当成是一般的会计制度,这也就表明现林业企业的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淡薄,无法合理地做到规避林业企业经济活动当中的各种风险。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逐渐完善,经济全球化的步伐也逐渐加快,林业是我国国有森林资源中的监管企业,也就意味着现在林业当中的会计监管工作已经越来越重要了。

笔者针对林业企业内部会计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会计法》规定:财政、审计、税务、人民银行以及证券监管等部门都应该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对有关单位当中的会计资料实行监督检查。

同时《会计法》当中还规定了相关的人员在违反《会计法》当中的法令之后给予的相关的惩罚,主要包括罚款、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行政处分、追究刑事责任等。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逐步加深,对森林资源也日益重视,林业发展也有了新起色,意味着林业会计在林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变得更加明显了。

但是,我国林业企业自身具有特殊性,林业企业当中的会计监督机制建设得不十分完善,所以,对现在林业企业会计来说,需要加强林业内部对会计的控制度,逐渐建立起比较完备的会计核算以及内部信息传递的系统。

我国林业部门对于会计部门的监督工作还不完善,导致了会计从业人员经常会出现各种违法违规的现象。

这种问题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相关的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是比较淡薄,并且会计的业务水平也比较低;另一方面就是林业企业当中会计监督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

所以,需要对企业当中的会计监督体制进行更好地完善。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以及经济全球化进程不断加快,林业企业作为我国国有企业当中的重要部分,需要进行进一步地完善发展,当然,会计监督作为林业当中的重要部门,也需要对其监督制度进行创新改革。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广大人民群众消费安全,避免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本人(单位)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特此郑重承诺如下:

一、保证申请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二、保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规范经营,优质服务。

三、保证所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要求。

四、保证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才参加工作。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五、保证进货时认真查验食品质量,食品包装上的标识符合下列要求:

(一)有食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二)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

(三)有清晰地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四)有标明食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名称和含量的,应有中文相应予以标明;

(五)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要在外包装上标明。

六、保证不经营《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不得经营的食品。

七、保证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其联系方式、进货时间等内容。做到记录及时、全面、准确、规范。保证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八、保证建立食品召回制度。在经营中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及时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并立即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

九、保证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高度重视消费者的意见,积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和建议,最大限度地满足消费者的要求,树立诚实信用的企业形象。

十、保证把本《食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存档或张贴在本经营场所。

十一、保证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义务。

我将信守以上承诺。本《食品流通安全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本人和所辖工商所各一份。

承诺人:

(签章)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本店保证食品安全的责任和义务,根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店实际制定本制度,并承诺认真执行:

第一条

经营者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和食品安全管理员对经营的食品安全负首要责任。

第二条

建立制定并执行健康检查制度。

本店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按规定经过健康检查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同时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立即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的工作岗位。

第三条

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 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购进的任何食品一律进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记录制度。

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建立进销货台帐制度,并使用符合要求的供货票据。

(一)食品查验:购进食品查验其食品与标识是否真实一致,并符合下列要求:

1、有食品质量检验或检疫、检测合格证明;

2、定型包装食品有中文标明的食品名称、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日期或分装日期、保质期等内容。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事项,应当以适当的方式予以标明;

3、经营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必须是取得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许可并按相关法律规定体现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标志的食品;

4、销售散装食品或分装食品的,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外包装容器、外包装上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国家和省对食品有其他特殊规定的,按其执行。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或无合法来源 的食品,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及时报告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二)索证索票。对初次交易的食品生产者或供应者、验明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并保存其复印件,每年核对一次。购进食品时,按批次向供货者或生产加工者索取以下证明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或上市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

1、食品质量合格证明;

2、检验(检疫)证明;

3、符合规定的销售票据;下列食品进货时按批次索取证明票证:

1、活禽类:检疫合格证明、合法来源证明;

2、牲畜肉类: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畜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3、粮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饮料、酒类;检验合格证明、进货票据。

(三)进货台账记录(留存可追溯进货票据)。进货后由本店负责人或者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如实填写进货登记台账中,或者将进货票据粘贴留存。进货登记台帐以及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二年。

第四条

建立并执行食品质量管理制度。

本店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尘、防蝇、防虫、防鼠、防腐、冷藏、冷冻等措施保管食品,保证食品质量。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及时予以处理。食品用具、容器、包装材料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无毒无害,便于洗刷、消毒、保洁。经营场所和仓库有良好的自然通风和自然采光,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整理分类后上架销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商品进行查验,发现到期食品或不合格食品立即下架退市,停止销售,并对已售出商品召回记录在案,听候处理。

第五条

建立并执行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凡遇下列食品,本店将停止销售,退出交易场所: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第六条

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承诺制度。

本食品安全制度,一式两份,本店公示一份、交许可登记机关一份。我店将认真对照执行,并作出郑重承诺,欢迎消费者和执法机关的监督。

承诺人:

****年**月**日

⬢ 商品流通教学计划 ⬢

一、长期投资的账户设置

企业对外的长期投资设立“长期投资”账户进行核算。该账户属于长期资产账户,核算企业不准备在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企业购入各种股票、债券及投入其他企业的资金、物资,借记“长期投资”账户,出售股票、债券和收回其他投资记入贷方,余额在借方,反映企业尚未收回的长期投资。“长期投资”账户下设置“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其他投资”及“应计利息”四个明细账户,并按股票、债券的种类和接受投资单位设置明细账户。

二、股票投资的核算

(—)股票购入的核算

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时,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包括手续费)入账,借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购买时如已宣告发放股利,则应按实际支付的股票价款扣除已宣告发放股利后的余额借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按应收股利款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账户,按实际支付额贷记“银行存款”账户。具体核算办法与短期投资相同。

购入的股票价格可以等于票面价格或高于票面价格,也可以低于票面价格,企业购进时应将票面金额在凭证和账簿中说明。

(二)股票投资的成本法和权益法

股票投资因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的资本不同,有不同核算方法。凡是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的股份50%以下时,因不形成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权,在会计核算上一般采用成本法;凡是投资额占被投资单位有表决权的股份50%以上时,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已掌握控制权,双方形成控股公司和附属公司的关系,在会计核算上一般采用权益法。

  1.成本法。是指按投资成本核算股票投资的方法。投资人在取得股权时按实际成本借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收到股息时贷记“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账户。在一般情况下,以购入成本反映股票投资,其账面价值不变。

例:甲商业公司购买乙公司普通股票10 000元,占乙公司股份总额10%,每股价款3.50元,计35 000元,付手续费1%,计350元。年终决算后,乙公司净收益为70 000元,甲公司收到股利5 000元。其会计分录如下:

(1)甲公司投资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35 350

贷:银行存款 35 350

(2)甲公司收到股利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 00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效益 5 000

2.权益法。是指长期投资的账面价值反映投资企业在接受投资企业的产权中所占有的实际份额,而不反映这项投资的实际成本。采用权益法的企业,应根据接受投资企业所有者权益的增加额,按持股比例计算本企业的投资增加额,借记“长期投资”账户,贷记“投资收益”账户,减少时作相反分录。在分得股利时相应减少投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长期投资”账户。

例:甲商业公司于年初购入乙公司股票,按权益法作分录如下:

(1)投资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51 000

贷:银行存款 51 000

(2)收到财务报表时,按净收益140 000元的51%比例调整长期投资,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71 400

贷:投资收益——股票投资收益 71 400

(减少长期投资,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51 000

贷: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51 000

经过以上会计处理后,甲公司的长期投资已从原来的,其投资额仍占乙公司所有者权益总额的51%,即:

×100%=51%

(三)股票出售的核算

企业购入股票在市场上出售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入账,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由于股票市价涨跌而形成的收益或损失记入“投资收益”账户。企业出售已宣布发放股利而带有股利的股票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账户,贷记“其他应收款”和“长期投资——股票投资”账户。具体核算方法与“短期投资”账户相同。

对于因控制被投资单位而购入的股票,投资企业为了控制附属单位,一般不轻易出售股票。如有必要出售时,则股票投资的成本应为账面成本,而不是购入时的成本。如果股票出售后的投资比例低于附属企业股票总数50%时,其核算方法就要改为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