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汇总十四篇)
发表时间:2020-02-29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汇总十四篇)。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1〗
为做好交通安保工作,北塔交警大队结合日常的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行动和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根据夏季道路易肇事肇祸、酒醉驾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积极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多举并措开展酒驾醉驾统一行动,坚决遏制涉酒驾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筑牢道路安全防线。
提前研判,合理安排。夏季因高温酷暑,市民聚餐娱乐、外出休闲活动增多,针对车辆出行规律,大队积极研判酒驾违法规律特点,确定酒驾整治主要区域路段、时段,适时调整方案和警力,明确职责、目标,并将警力向农村地区或凌晨时段等管控薄弱点倾斜,特别是在“逢五”“逢十”、周末或重要节假时段,及时灵活安排警务,精准出击,严查酒驾违法行为。
全面管控严管严查。大队在加大酒驾夜查行动力度的同时,也加大了白天午后查处酒驾的频次;以城区各路段路口为主战场,同时向新滩镇、陈家桥镇等城郊结合部及农村地区延伸,扩大行动范围,做到辖区各镇、街道全覆盖、全方位整治。行动中,大队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定点和巡逻模式进行查控,并在饭店、酒店、娱乐场所等集中区域为整治重点设点设卡,做到逢车必查,逢疑必测,对酒驾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查、严管的高压态势,及时消除道路安全隐患。8月以来,大队已开展酒驾行动6次,出动警力180余人次,出动警车20台次,检测驾驶人200余人,查处酒驾违法行为13起,其中醉驾4起。
教育为先,强化宣传。为提升辖区群众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大队依托每月“五进”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积极组织民辅警进社区、进驾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等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通过摆放展板、悬挂横幅,发放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讲解涉酒典型交通事故案例的惨痛教训,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特别是驾驶人时刻要紧绷交通“安全弦”,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酒后驾车、疲劳驾驶、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
规范执法,加强防护。常态化开展酒驾行动,不仅要求参战民辅警克服厌战情绪,持续保持连续作战的精神,同时要求民辅警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树立“热情服务,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防止因执法行为不规范引发矛盾或舆论炒作;同时规范装备,加强民辅警个人安全防护教育;规范酒驾查处,杜绝说情、通风报信等情况的发生。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三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和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罚款。
一年内有前两款规定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3〗
为保持严整严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声势,进一步打击酒驾醉驾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因酒驾醉驾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7月25日,交口交警大队康城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了酒驾醉驾集中整治统一行动。
康城中队民警在辖区红回线1公里处对一辆无牌二轮摩托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王某某身上有酒味,随即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车驾驶人王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标准,涉嫌摩托车酒驾。
交口交警再次提醒广大司机:酒后驾驶摩托也是酒驾,请勿抱有侥幸心理,安全文明出行才是真理。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4〗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处拘役,并处罚金。最高判处6个月拘役。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醉驾处罚罚金标准
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这里的罚金是需要按照《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内容进行确定的,而具体的罚金数额则是由法院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确定。决定罚金数额必须以犯罪情节为根据。
犯罪情节是表明犯罪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犯罪人人身危险性的各种事实,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的数额是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必然要求。犯罪情节包括犯罪手段、犯罪对象、犯罪后果、犯罪时间、犯罪地点等方面的情况。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通常情况下对醉驾罚金的处罚都是按照无限额罚金制进行的,此时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而最后确定的罚金数额往往是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的。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5〗
判缓刑也是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公务员就一定会被开除公职。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第(一)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因此被认定为有刑事犯罪的行为的就不再具备担任公务员的条件,会被开除公职。
如果是企、事业单位,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第(四)项规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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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6〗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增强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纪法意识,坚决遏制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的滋生和蔓延,海南区纪委监委深入开展酒驾醉驾案件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力争达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效果,引导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从身边人身边事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到酒驾醉驾的严重危害,并引以为戒,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干部管理,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从根源上杜绝“酒驾醉驾”事件的发生。
此次活动采取组织召开海南区警示教育大会,各镇(街道)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针对监督管理部门单位采取“点对点”全覆盖警示教育、组织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签写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各部门单位组织建章立制等多举措齐头并进,通过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刻剖析酒驾醉驾案件背后存在的'各种问题,坚持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同步发力,促使海南区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切实加强纪法意识、筑牢思想防线。
在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中,海南区纪委监委强调“四个强化”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思想政治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聚焦思想政治建设,增强思想免疫力,坚定理想信念,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切实筑牢拒绝酒驾醉驾思想防线,拧紧思想“总开关”;同时抓好党纪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引导,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律意识,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二是强化监督管理。要求各部门单位压实压细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站稳政治立场,严格干部监督管理,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干部监督管理抓在日常、管在经常,针对苗头隐患做到及早提醒、及早教育;约束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自觉规范节假日及“八小时”之外行为,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水平,推动从严管党治党走深走实。三是强化敬畏之心。
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对党纪国法胸怀敬畏之心,摒弃侥幸心理,远离“酒驾醉驾”,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树立正确的行为准则,拿党纪法规“扫描”,同先进典型“对照”,自觉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纪律和法律上的明白人。四是强化作风建设。要求各部门单位、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落实规定精神,认清“酒驾”背后“四风”问题的严重危害,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工作作风,坚持正风肃纪、固本清源,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本次活动覆盖海南区3个镇、2个街道、50余个区直机关部门及企事业单位,目前已开展警示教育3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公职人员2000余人次,签写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2000余份。
下一步海南区纪委监委将持续发力,严厉查处酒驾醉驾违纪违法问题,为营造全区“敬畏纪法,远离酒驾”的社会风尚提供坚实的纪法保障。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7〗
为全面贯彻执行“醉驾入刑”法律条款的实施工作,迅速掀起酒驾整治工作高潮,全力预防因酒后驾驶引发的恶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城固交警大队从x月xx日起至x月xx日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为期xx天的集中整治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行动中,我大队按照“查处一定要从严、整治一定要彻底、执法一定要规范、宣传一定要广泛”的工作要求,全警动员,发扬连续作战、无私奉献的精神,以昂扬的斗志和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深入开展。行动期间,大队共出动警力xxxx人次,出动警车xxx台次,共检查各类车辆xxxxx余台次,共查处各类违法行为xxxx余起,其中:查处超速行驶违法行为xxxx余起,查处无证驾驶人员xx人,查处无牌机动车xx辆,查处乱停乱放xxx余起,查处其他违法行为xxxx余起,共暂扣机动车xxx辆,扣证xxx枚,行政拘留无驾证驾驶人员x人,有效地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遏制了重大交通事故发生。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迅速部署,加强领导
大队接到市交警支队汉公交管【XX】xx号文件后,迅速于第二天召开全体民警动员大会,将支队文件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位民警,做好组织动员和工作部署,同时结合辖区的实际以及交通安全形势,及时制定大队工作方案,细化措施,量化指标,落实责任,成立了由大队长xx任组长,教导员xx、副大队长xx、xx成任副组长,各科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了集中整治行动期间的领导力量,做到集中整治的势头不能减,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x月x日,大队结合端午节小长假期间的安全工作,再次召开全体民警会议,针对整治酒后驾驶专项行动专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全体民警克服疲劳厌战情绪,振奋精神,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开展集中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工作主动性,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集中整治舆论氛围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法制意识,全力预防和遏制因酒驾违法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自《刑法修正案》制定出台以来,城固交警大队始终坚持宣传开路,舆论先行,不断加大“醉酒入刑”宣传教育力度,积极搭建“四个宣传平台”努力营造醉酒驾车严管整治氛围,使“开车不喝洒,酒后不开车”意识更加深入人心。一是搭建“阵地宣传”平台。大队紧扣“醉驾、飙车入刑”为宣传热点,全面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积极收集全国近期“酒驾”违法的典型案例,加强车管、违法处理、事故处理等窗口单位宣传阵地建设,通过合理布置宣传标语、挂图,播放主题鲜明、内容生动的交通安全专题片等宣传形式,使前来办理业务的群众受到“醉驾入刑”的警示教育,进一步提高阵地宣传的效果,引导社会各界关注“醉驾入刑”,使广大交通参与者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二是搭建“路面执法宣传”平台。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管工作实际,抓住有利时机,做好路面执法及安全
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民警在政府广场、新世纪广场等处设立交通安全宣传点,对过往司乘人员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加强对客运车辆醉驾、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交通行为的宣传,在检查、处罚的同时发放宣传资料,使广大司乘人员进一步了解“醉驾”的危害性和“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确保自身和他人安全,有效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掀起交通安全宣传高潮。
三是搭建“‘五进’宣传”阵地,大队组织民警深入辖区群众聚集较多的城区各重要路口、路段及xxx、xxx国道沿线村庄、加油站、客运场站、城市广场和主要街道,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与群众进行“面对面”的教育宣传,向群众宣传“醉驾”及其它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强化社会面宣传教育,让广大群众深入了解交通安全行车知识和“醉驾入刑”的法律规定,自觉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切实做到安全第一,确保安全出行。四是搭建“短信宣传”平台。大队积极与县移动、联通、电信等移动通讯公司联系,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向全县xx万手机用户进行“酒驾入刑”交通安全宣传。同时,大队交管和法宣科积极与辖区乐川、吉利出租公司联系,在两公司今年所更新的出租车上,利用车载LED显示屏开展“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
温馨提示劝诫酒后驾车活动,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珍爱生命,拒绝酒后驾驶”,使广大交通参与者熟知醉酒驾驶将按刑法处理的严重后果,形成全方位的宣传方式,使醉酒驾驶入罪知识深入千家万户。
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大队共深入了xx个乡镇,xx所中小学,x个工厂,x个社区,xx家餐厅、酒店等涉酒场所,悬挂交通安全宣传横幅xx条,印制交通安全宣传资料x万份,张贴宣传标语xxx份,印制公开信x万份,印制民警提示卡x万份,发放宣传资料x万余份,播放光盘xxx余小时,摆放宣传展板xxx面,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安全出行提示语xx期xx次,编发专项整治信息x篇。
三、合理安排警力,强化路面管控
整治期间,大队科学安排警力,每天除办公室、值班室、车管所、事故科留守必要值班人员外,其余民警包括大队领导全部上路,保证有xx%以上警力上路执勤,严查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大队对辖区内国道、县乡交通主干道以及城区的交通流量、交通违法情况、交通事故情况再次进行认真研判,针对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行为发生的规律和特点,围绕中午xx时至xx时、下午xx时至xx时、凌晨x时至x时三个酒后驾驶高发的重点时段,在辖区宾馆、酒店、酒吧等涉酒重点场所周边道路加强流动巡逻,先后x次组织民警携带酒精测试仪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饮酒者必经路段较集中的西一路、西二路、南一路和民主街对过往车辆进行逐一检查,严查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努力做到一个也不漏过,一个也不放过,确保整治成果。
四、严格酒驾人员惩处力度。
在整治行动中,大队要求所有参战民警、协警对“酒驾”违法行为做到“零容忍”,按照“快速取证、快速处理、从严处罚”的原则,坚决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对酒后驾驶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对查获的酒后驾驶人员一律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对醉酒驾驶人一律予以拘留,力争对查获的酒后和醉酒驾驶违法行为全部做到“四个一律”。为了保持整治酒后驾驶行为的高压严查态势,大队按照中省市公安机关部门的文件要求和统一部署,确定每周四为大队统一行动日。x月xx日晚xx时xx分至xx时xx分,大队集中全队警力,在县城中心城区餐饮、娱乐场所周边道路设立四个“整治酒后驾驶检查点”,开展整治酒后驾驶夜查集中统一行动,同时要求各乡镇中队在各自辖区认真开展整治酒后驾驶统一行动。行动中,大队共出动警力xx人次,出动警车xx台次,共路查路检机 动车xxx辆,查处各类违法行为xx起,其中查处遮挡号牌x起,查处无牌xx起,查处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x起,查处其他违法行为xx起,共暂扣车辆xx台,扣证x枚,统一行动未查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五、严格执法规范,强化执法纪律,进一步建立快速处理机制
专项整治期间,大队要求所有执勤民警、协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规范执法行为,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勤、礼貌纠违,避免与违法当事人发生矛盾,始终强调民警执法纪律教育,坚决抵制个别当事人金钱贿赂和“说情风”,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开展。大队在严格执行“四个一律”的基础上,大队积极联合县局法制部门,建立完善醉酒驾驶案件快速处理机制,对醉酒驾驶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做到“快检测、快取证、快审批、快拘留”,最大限度的杜绝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同时,牢固树立民警“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理念,严格把握法律和政策界限,及时化解矛盾,避免由于执法过激而引起不明真相群体围攻执法事件发生,坚决杜绝出现因执法不规范、不文明引发的群众投诉上访问题。
六、注重警务保障,做好安全防护
整治行动期间,大队为每个执勤民警配齐了反光背心、反光锥筒、停车检查示意牌、现场警戒隔离带等防护用品,并在检查点设置醒目的标志,引导车辆减速并按规定车道行驶。统一行动中,要求民警严禁强拉车门迫使停车和驾车追赶拒查闯卡车辆,切实提高警惕和自我防范意识。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8〗
4月15日,江口公路管理段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在段机关四楼会议室开展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中,传达了《中共铜仁市委办公室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深化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精神,集中学习了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关于酒驾醉驾处分的`有关规定,并结合铜仁市10起通报案例,从酒驾醉驾的危害性、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以及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深刻解读,进一步增强了警示教育活动的效果。最后,全体干部职工签订了《拒绝酒驾承诺书》。
此次酒驾醉驾警示教育活动,让全体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和文明出行、文明驾驶的重要性,切实增强了纪律观念和守法意识。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9〗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切勿以身试纪试法。近期,宁远县纪委监委与县交警大队联合开展多轮“两带头五整治”酒驾醉驾查处行动,推动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清风”行动落地见效。
宁远县纪委监委坚持从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案件这个“小切口”入手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背后存在的“风腐”问题。
通过加强与公安机关协调联动,与政法部门建立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对酒驾醉驾案件快查快办、快速核查甄别,特别是在重要节日期间,坚持联合开展监督检查,第一时间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严格落实“永州市国家公职人员饮酒行为负面清单”要求,坚持既查酒驾,又查背后的酒局,既查当事人,又查同车、同桌人,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决斩断由风及腐利益链;强化全覆盖警示教育,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10〗
酒驾是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对于自己和他人的生命极其不尊重的表现,为了交通安全,大家要远离酒驾,并对周围的亲人朋友进行劝导,以免出现交通事故。
酒驾详解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醉酒驾车的测试xx)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最新酒驾法律规定饮酒驾驶: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xx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资料参考:华律网xx最新酒驾处罚标准网页链接xx-1-28...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11〗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法纪意识,扎实开展教职人员酒醉驾警示教育工作,近日,花垣县第三幼儿园在园长曾琪琳的组织下开展了“酒驾醉驾专题警示教育”大会。
幼儿园全体教职员工学习了酒驾醉驾的相关法律规定,认真观看了酒驾醉驾警示教育片,汲取案件中的深刻教训,时刻绷紧“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这根弦。同时,教师们学习《酒驾醉驾成本清单》并要求认真笔记,进一步提高教职工的交通安全意识,让教师们认识到酒驾醉驾的危害以及将付出的沉重代价。
全体教职员工在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签字,让“拒绝酒驾”深入人心,成为每个人对自己的严格要求。
活动让全体教职员工树立了牢固的“尊法守法、摒弃陋习、文明出行’的现代法治理念,做“安全出行、文明守纪”的践行者。同时倡导大家积极引导家人、朋友遵守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自觉抵制酒驾安全出行、文明守纪的良好氛围。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12〗
我保证 名幼儿行驶中的安全,坚决不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具体如下:
1、 坚决不超员
2、 不无证驾驶
3、 参加强险
4、 定期审车
5、 不酒后驾驶、不醉酒驾驶
6、 不毒驾
7、 不驾驶车型不符车辆
8、 不驾驶无车牌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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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不违反一切规定
10、 与家长签订乘车责任书
驾驶员(车主)签字:
电 话:
20xx年9月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13〗
一、如何推翻醉驾血液鉴定?
1、血样提取的时间。
血样提取必须是在醉酒驾驶人被查获以后的合理时间,这里面可能存在的问题是:血样提取的时间点如果与公安人员将醉酒驾驶人从被查获的地点带到提取血液的地点所需要的合理时间存在较长的时间差,一定要引起特别注意。
如果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的,一定要严格审阅,保证醉酒驾驶人不脱离录像监控范围内;如果没有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则要求公安机关说明情况,审查其说明是否合理;在讯问犯罪嫌疑人时,也应着重讯问这一过程。关于时间节点存在不合理的现象所带来的风险主要是:醉酒驾驶人与被提取血液的人是否同一、是否有人为稀释酒精的行为。
2、血样提取的地点。
血样提取的地点一般应当是医疗结构,目前,尚未遇到公安机关自行提取醉酒驾驶人血液的情况。当然,如果公安机关配备了相关的设备和人员,也可以依法提取,只不过在审查时,与在医疗结构提取血液相比,程序性要求更高一些,至少同步录音录像和见证人要具备其一。
3、血样提取中被提取血液人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在制作血样提取登记表时,要预先登记被提取血液人的信息,在提取血液后,会要求被提取血液人签字确认。需要注意的是两种情况:其一,被提取血液人的签字笔迹与收集在卷的犯罪嫌疑人的其他笔迹存在明显差异的情况;其二,被提取血液人不能签字或者拒绝签字的情况。
针对第一种情况,务必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案侦的全部同步录音录像,以确定醉酒驾驶人与被提取血液人是否同一。针对第二种情况,一般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提取血液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如果没有录像,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理由。
4、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血样提取要求两名以上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并要求上述人员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上签名。
5、操作人员的信息。
一般情况下,要求医疗机构具备相关从业资格的人作为操作人员,如医生、护士等,并要求上述人员在血样提取登记表上签名。
6、血样提取所使用的消毒液。
血样提取所使用的消毒液是否含有酒精是问题的关键。目前,医疗机构基于诊疗行为的不同,所使用的消毒液种类繁多,常见的有生理盐水、碘伏、安尔碘、酒精等。如果在提取血液的时候使用了含有酒精的消毒液消毒,则违反了血液提取的程序性规定,系提取程序违法,提取程序违法会直接影响到案件的鉴定意见是否具有客观性、合法性。
当然,也有观点认为,即使使用含有酒精的消毒液消毒,对血液酒精含量鉴定的影响也不会很大。实际上,如果评价对鉴定意见有没有影响,从微量物证角度来讲肯定会有,至于有多少,目前,还没有见到科学的评价标准;但是,这种思维方式略显狭隘,其影响多少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问题的实质在于其违反了程序性规定。
鉴定机构一般不会对该血样进行含量鉴定。通常认为,这样的案件是不符合移送审查起诉、提起公诉的条件的。如果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该问题,就证据而言是无法救济的,但就案件而言,可以直接评价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7、血样提取所使用的盛装容器。
通常符合鉴定要求的血液样本要求血液不能凝固,提取后血液不凝固的方式总体来说在操作上有两种方式:其一,提取血液后添加抗凝剂;其二,直接使用真空抗凝管盛装。一份凝固的血液样本是不符合鉴定条件的。未采取抗凝措施的血样检材或者使用了促凝管盛装的血样检材,血清和血浆会分离,在分离后,会影响血液中酒精含量的鉴定意见的客观性。
如果出现该种情况,鉴定机构一般不会对该样本进行鉴定。实践中,也有鉴定机构对该血样进行鉴定,但是鉴定意见会标注“参考”字样。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提取血液样本没有采取抗凝措施的案件,就证据而言是无法救济的,就案件而言,可以直接评价为不符合起诉条件。
8、在审查血样提取登记表的时候,必须登记记载盛装血液的容器标号及名称。
要特别关注血样提取登记表的编号,该编号要与鉴定委托书、接收检材回执所记载的盛装检材容器的编号相一致。同时,通过审查盛装容器的名称,可以判断该容器盛装血液是否符合规定。例如肝素钠抗凝管,在重庆地区使用较多,是符合规定的。但是,如果是某某促凝管,则可以直接判断为不符合规范性要求。
醉驾保释期间的思想总结 〖14〗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家人和朋友:
我以一颗懊悔和自责的心情写下这封检讨书,深刻反思了自己酒驾醉驾的错误行为。近日,在进行酒驾醉驾模拟演练时,我亲身体验到了这一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的危险和痛苦,我深感愧疚和内疚。特此向大家郑重道歉,并表示我将从此刻开始,悔过自新,以根本消除酒驾醉驾的恶习。
酒驾是一种对他人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威胁的行为。我在模拟演练中亲身体验到了酒后驾驶对驾驶技能和反应能力的严重影响。我试图开动车,但手眼协调能力下降,无法准确刹车和转向。车辆摇摇晃晃,随时都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当我模拟对方车辆发生碰撞,我看到了车祸造成的伤害和破坏:铁皮扭曲、玻璃破碎、血迹斑斑。这一切无情地敲击着我的心灵,使我在现实中清楚地认识到酒驾的严重后果。
醉驾是一种丧失道德和责任心的恶劣行为。在模拟演练中,我体验到了酒精对身体的不良影响。喝醉的状态下,我的思维混乱,语言不清,动作迟缓,步伐踉跄。这是酒精给人带来的假象,使人产生一种错觉,认为自己依然可以安全驾驶。但事实上,我根本无法掌控车辆,甚至摔倒在地都无法站起来。身为一个合格的驾驶者,我轻视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对不住了家人的期望和限制。
回望过去,我害怕自己酒后驾驶的决定是多么不明智。我对不住了我亲爱的家人,他们一直信任和支持我;我对不住了我的朋友,让他们背负了极其沉重的打击;我对不住了整个社会,给他们增添了不必要的危害。今次模拟演练深深地敲响了警钟,我深感悔恨和愧疚。我发誓,从此刻起,我要做一个遵纪守法、负责任的公民。
为了让自己悔过、成长,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改变:
首先,我会对自己的行为深刻反思,加深对酒驾醉驾危害的认识。我会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深入学习,充分认识酒驾醉驾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积极传播给身边的亲友,以筑起一道守护生命的堤坝。
其次,我将从内心深处建立起对人生、对生命的尊重和珍惜。酒后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的威胁,我发誓我将永远不再选择酒驾醉驾。我会增强自己的责任感,做到不喝酒即不开车,尊重交通法规,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
最后,我将积极参与相关宣传和活动,为防止酒驾醉驾和减少交通事故做出努力。我会分享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感受,引起更多人的警觉,倡导大家减少酒精摄入、规范驾驶行为,共同构建一个和谐安全的社会。
在这里,我再次向大家致以最深刻的歉意和自责。我向家人、朋友、和社会道歉,我保证从今以后,在人生的道路上再也不犯这样的错误。同时,也恳请大家给我一个机会重新开始,给我一个机会证明自己的悔过和改变。
谨此检讨,深感愧疚。
检讨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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