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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借款合同(精品12篇)

发表时间:2024-01-05

按揭借款合同(精品12篇)。

❈ 按揭借款合同

一、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物案/登记/注销费、律师费、保险费、手续费等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二、抵押人如不依照本合同之规定付清一切欠款,抵押权人进行追索而引起的一切费用,概由抵押人负责支付。

三、抵押人需负责缴付当地政府部门对抵押房产所征收的一切费用。抵押人如不缴交而由抵押权人为保障其本身权益而先支付者,抵押权人可将已垫付的费用并人抵押人欠款内,向抵押人进行追索。

❈ 按揭借款合同

一、抵押人可在本合同执行期内任何一个营业日提前缴付剩余贷款,包括提前全部还清和部分还款,抵押人提前还款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不收取任何无关的费用。

二、抵押人提前还款需首先缴交提前还款日当月份的供款。

三、每次提前部分还款的金额不少于抵押权人之有关规定。

四、部分还款后,抵押人可选择变更月供款金额或变更供款期限,并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

❈ 按揭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贷方):_____

联系电话: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抵押人(借方):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担保人(发展商)_____

地址:_____

邮政编码:_____

联系电话:_____

❈ 按揭借款合同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必须:

1、向抵押权人提供详实之一切有关文件及资料,并保证有关文件及资料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之处。

2、主动依期清还本合同内所有欠款,则抵押人有权继续享用该房产。

3、按照抵押权人指定之利息率缴付未付欠款,直至该欠款结清为止。

4、向有关部门缴交该房产之任何税项、管理费、水费、电费及其他一切杂费,保障该房产免受扣押或涉及法律诉讼。

5、准许抵押权人及其授权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依法进入该房产,以便查验。

6、维持该房产之原状、整齐或完好。

7、在更改住址、通讯地址或联系电话时,立即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并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8、在挂失或更改委托抵押权人扣款之活期账户时,立即以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如有延误而造成的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二、抵押人出具委托书委托抵押权人或其代理人代其向当地房地产管理局申领《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并办理该房产抵押备案或抵押登记手续。抵押人之《房地产证》(及《房地产共有证》和《房屋他项权证》)由抵押权人收执。

三、抵押人如需要较长一段时间离开现有通讯地址,而不能亲自履行本合同之各条有关规定时,必须委托代理人代其执行本合同项下各抵押人自负。

四、未征得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绝对不得擅自将房产出售、转让、再抵押、抵偿债务、舍弃或以任何方式处置该房产。

五、抵押人将该房产出租必须与承租人订立租约,并征得抵押权人之书面同意,否则该租约无效,且租约内必须订明:抵押人违;反本合同时,由抵押权人发函日起计30天内,租客即须迁出。

六、如抵押人有任何法律诉讼、仲裁,或法院传讯,抵押人保证及时书面通知抵押权人和担保人。

七、抵押权人或担保人在处理该房产所得款项,除去必须首先支付与该房产或处分该房产之有关费用外,余款不足以偿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或担保人清付不足之款。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余款收讫。

八、该房产之保险赔偿金如不足额清付抵押权人应收之欠款时抵押人必须向抵押权人清付不足之款,如还有剩余,抵押人有权要求将该笔余款收讫。

九、如抵押人还清抵押权人应收之全部欠款并履行本合同之全部条款后,抵押人有权要求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保险赔偿金之受益人转为抵押人名下并将该房产之保险单据交还抵押人收执。

十、如担保人代抵押人偿还抵押权人应收全部欠款,抵押人无条件同意抵押权人将该房产之抵押权益转给担保人。

❈ 按揭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授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 按揭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抵押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家庭地址: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方与债务人()签订的编号为_____________的《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的履行,保障甲方债权的实现,乙方愿意以其所有的(简称乙方抵押物)作为借款抵押物抵押给甲方,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抵押财产

1、乙方提供的抵押财产是:(以下称“抵押物”)。

共有人均同意以抵押物为主合同项下债权提供抵押担保。

共有人:(签字)

2、抵押财产的详细情况以本合同所附“抵押物清单”为准。

3、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及其从物、从权利、附着物、附合物、加工物、孳息及代位物。

第二条担保的主债权及担保范围

1、担保的主债权为编号为的主合同项下的本金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利息计算方式为,借款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担保的范围为主合同项下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抵押物处置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

第三条抵押物的登记

如果本合同项下的抵押物属于法律规定需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日内,立即向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抵押登记手续,并在登记手续办妥后三日内将他项权利证明、抵押登记证明文件正本及抵押物权属证明正本交抵押权人保管。

第四条保险

1、乙方应为抵押物投保,保险金额不低于或抵押物的评估价值,保险期限不短于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并应指定甲方为保险权益的第一受益人。保险手续办妥后,乙方应将保单正本交甲方保管。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时支付所有保费,并履行维持保险的'有效存续所必需的其他义务。

3、抵押人未能投保或续保的,抵押权人有权自行投保、续保,代为缴付保费或采取其他保险维持措施。抵押人应提供必要协助,并承担抵押权人因此支出的保险费和相关费用。

第五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2、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

3、乙方对抵押物享有充分的处分权,若抵押物为共有的,其处分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同意。

4、抵押物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未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不存在争议、抵押、质押、诉讼(仲裁)、出租等情况。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

1、抵押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新的担保。

2、乙方应承担本合同项下有关抵押物的评估、登记、公证、鉴定、保险、保管、维修及保养等费用。

3、乙方应合理使用并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应以任何非正常的方式使用抵押物,应定时维修保养以保证抵押物的完好,并按甲方的要求办理保险。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应有任何使抵押物价值减损或可能减损的行为;不应以转让、赠与、出租、设定担保物权等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

❈ 按揭借款合同

转 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

受 让 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职 务: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签订。

甲方在_________________合资经营企业(以下简称"合营企业")合法拥有 百分之_____的股权,该合营企业是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_____批准成立。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并且甲方转让 其股权已获得合营企业他方的同意和合营企业董事会的决议批准。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及合营企业董事会也同意由乙方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现甲、乙双方经 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百分之_____股权转 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以人民币_____元将其在合营企业拥有的 百分之_____的股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以此价格受让甲方在合营企业拥有的 百分之_____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1条转让给乙方的股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 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 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乙方承认原合营企业的章程和合同,保证按原章程和合同的规定承担甲方在合营企业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按其在合营企业中股份比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 损(包含转让前该股份应享有和分担之公司的债权债务)。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不再负担合营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合营企业的 任何收益,包括转让前、转让时乃至转让后的收益。

第四条 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乙双方各自承担50%。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 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应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甲、乙双方须签署变更或解除 协议,方可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 无法履行;

2.因情况发生变化,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第七条 适用法律和争议的解决

1.本合同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八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或盖章,并经原审批机构批准方予以生效。双方应于____天内向原登记管理机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九条 其他

1.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合营企业执_____份, 其余由有关政府部门留存。

2.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由甲、乙的授权代表在____(地点)签 署。

转让方: (签名/盖章)代表人: (签名/盖章)

受让方: (签名/盖章)代表人: (签名/盖章)

❈ 按揭借款合同

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合同。

第一条抵押物的名称、数量。

名称:,车号为发动机号为:。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第二条抵押期限、抵押款。

抵押期限为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抵押款为元整

第三条抵押情况声明、暂管和保险

1、清点:本合同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双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第五条抵押物的处分、处分方式

本合同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第六条其它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合同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抵押权人:

日期:

❈ 按揭借款合同

北京:

四大行车贷利率基本一致

记者在北京走访多家汽车4S店发现,这些4S店主要推荐的贷款行是工农中建四大行,特别是建设银行被推荐得最多,目前建设银行1年期、2年期和3年期车贷的总费用率分别为4%、8%和12%。

其他三家银行中,在北京市场,4S店所提供的工行和中行的车贷2年和3年的总利息率和建行完全相同,均为8%和12%,1年期限的工行略高一些,为5%。

农行1年期的车贷总利息率也是5%,2年期的车贷总利息率在8%到10%之间,根据客户资质不同,利率有所差异,3年期的为12%。

北京一家4S店经理表示,一年期车贷很少有人做,其实四大行的车贷利率基本一致,主要看客户在哪个银行办理更方便,如果时间急的话,建行的办理速度略快一些。

北京其他银行车贷利率普遍略高于四大行,兴业银行1年期、2年期和3年期车贷总利息率分别为5.5%、9.5%和12.5%,招商银行的分别为5.5%、10.5%和14.5%,不过该车贷利率不是一次性付清利息,而是分到各期支付,投资者可以提前还款。

另据记者了解,交行和民生银行不是采用总利息率的计算方法,而是直接给一个年化贷款利率,交行最低位为基准利率上浮20%,以目前利率计算约为7.8%到8%,换算到1年、2年、3年总利息率约为4.4%、8.4%、12.4%,都是略高于四大行车贷利率。

民生银行提供的是10.85%的车贷年利率,相对较高。

上海:

部分银行需沪牌才能办理

由于上海车牌需要拍卖,上海的车贷市场更加复杂,有的银行车贷与车牌挂钩,2月最新拍卖车牌单价已经超过了10万元。

记者从工行了解到,该行车贷必须有车牌,一年车贷总利息率为3.91%,2年车贷为7.62%,3年车贷为11.28%,对应的年化贷款利率分别为7.2%、7.3%和7.3%。

农行、中行和建行所给出的车贷需要看车型、个人信用、资质和信用卡等情况,最低的车贷年化利率也都不会低于贷款的基准利率。

总部在上海的浦发银行给出的车贷利率比较优惠,对于有合作的经销商,给出的车贷最低利率为基准利率的1.1倍,2年期总利息率对应约为7.1%,3年期对应约10.5%。

招商银行在上海的车贷政策和车型有很大关系,主要是银行和经销商有合作的一些车型的车贷比较优惠,没有优惠活动的情况下,招行采用统一的1年总利息率5.5%、2年9.5%和3年14.5%,这一贷款利率没有什么优势。

部分上海大众车型有优惠活动,有的采取1年到2年期贷款零利息和手续费,3年期的手续费为5.05%,该车贷政策对应的汽车经销商需要补贴银行不少费用。

此外,上海其他多家银行都是和信用卡业务绑定,例如民生银行、兴业银行等,车贷的利率要根据投资者所用的信用卡种类、个人资质等信息来判断,也有一些是和房贷结合,或已经有房贷业务的客户才做车贷。

深圳:

工行农行各有利率优势

记者走访深圳多家汽车4S店和银行网点后发现,深圳目前的车贷市场,除个别汽车经销商与银行有额外补贴协议,绝大多数市场都被工农中建四大银行所占有,他们给出的'利率也是目前比较低的,但不同银行的贷款资质要求也不同。

4S店推荐最多的银行是建行,目前车贷利率和北京相同,1年期、2年期和3年期的总利息率分别为4%、8%和12%,之所以推荐,4S店给出的主要理由是办理时间快,资质审核要求条件低,基本都能达到。

但记者调查后发现,其他三大银行所给的贷款利率其实略低于建行,工行目前对优质客户的1年期、2年期和3年期的车贷总利息率分别为3.58%、7.05%和10.43%,其中,1年期和2年期在深圳四大银行中都是最低的,因此建议投资者办理1年或2年车贷首选工行。

农业银行的3年期车贷最优惠,总利息率只有9.5%,但要求比较高,必须有房产才能办理,对于符合条件的个人来说,深圳3年期车贷首选农行。

中行的利率政策居中,2年期和3年期的优质客户车贷利率分别为7.5%和10.5%。

而其他银行车贷业务方面,据记者了解,交行、浦发、民生、兴业等银行基本不做车贷业务,招商银行给出的车贷利率是全国统一的1年期5.5%、2年期10.5%和3年期14.5%,这样的利率水平在深圳也基本相当于不做。

深圳一家中型银行贷款业务人士表示,中型银行的资金利率明显高于四大行,车贷市场又比较小,中型银行打价格战也明显比不过四大行,所以深圳中型银行基本放弃了车贷的业务,而是更多贷款资源给了贷款利率更高的企业客户。

几种贷款买车方式的优缺点【3】

贷方式一之银行汽车贷款

银行的汽车贷款业务一般为直客式贷款,即消费者看中某款车型后,不通过经销商,直接到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

优点:贷款利率低

消费者可选择空间大,不论购买何种品牌、何种车型都可以申请银行贷款,而且银行贷款的还款方式也比较灵活。

目前,银行车贷利率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一般低于汽车金融公司的贷款利率,而且可以享受到汽车经销商的降价优惠。

缺点:申请门槛高

银行的汽车消费贷款申请门槛较高,申请难度大。

个人向银行申请汽车消费贷款时,需提供一系列证明资料,包括购车人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学历证明、房产证复印件及居住证明、收入证明原件等,同时还需要车商或者第三方担保以及质押物。

随着银行信贷规模收紧,车贷市场变得冷清,目前部分银行都暂停了个人车贷业务。

车贷方式二之信用卡分期贷款

信用卡购车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同意支付首付款的情况下,向银行申请用其信用卡在银行指定的经销商购买家用汽车,经银行核准后,将审批通过金额平均分成若干期,由持卡人在约定期限内按月还款,并支付一定手续费的业务。

优点:手续费率低

信用卡分期购车没有利息,但有分期手续费,不同银行之间的手续费率有差异。

例如农业银行推出的“信用卡汽车分期支付”,首付三成,手续费12期3.5%,24期7%、记者走访了其他多家银行,12期手续费率多在3%~5%之间,24期在4%~7%之间,36期在7.5%~12%之间。

其次,信用卡分期购车审批手续相对简单,除了身份证明及收入证明等基本材料,其中持卡人征信记录最为重要。

缺点:可选车型有限

每个有信用卡分期购车的银行都有相应的合作品牌和可以享受业务的车型,因此可供购买的车型有局限性。

此外,同信用卡的使用一样,分期购车业务的信用卡也是有一定额度的,这取决于持卡者的工作及经济承受能力。

车贷方式三之无抵押信用贷款

无抵押信用贷款买车,是指贷款申请人通过可以申请个人信用贷款的银行,例如花旗、渣打、平安、中信等银行,获得其无需抵押和担保的个人信用贷款的款项后,直接去汽车经销商贷款买车的业务。

优点:额度高、放款快、无需抵押担保

一般无抵押信用贷款的额度在1-50W之间,具体放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月收入来衡量,根据个人信用度的不同,一般放款额度为借款人月收入的8-15倍,并且提交贷款申请材料后3个工作日内即可放款,并且在拿到银行的贷款后,可以悠然地去任何一家汽车经销商挑选心仪的汽车,同时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也是其主要的优势。

缺点:贷款利率较高

相比其他贷款方式,无抵押信用贷款产品的额度一般比较高,还款利息根据还款期限的不同,无抵押信用贷款比其他贷款产品一般要高出30%左右的利息。

但由于目前许多白领只差车款,不差利息的情形。

因此这类贷款产品深受白领们的追捧。

车贷方式四之汽车金融公司贷款【4】

目前,汽车金融公司直接放贷也是汽车贷款中的主流形式,通用、丰田、大众、福特都有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消费者可以直接通过汽车经销商向汽车金融公司申请贷款。

优点:审批流程快

通过汽车金融公司贷款买车比银行贷款方便,一般提供房产证明和收入证明即可。

贷款审批过程也比较快,最快可当天提车。

其次是还贷方式灵活,汽车金融公司所提供的贷款利率视贷款年限而定,还会根据购车人的首付比例的情况,调整利率。

通常的规律是:贷款期限越短、首付越高,贷款利率就越低。

缺点:可选品牌少

并不是所有的汽车厂商都有自己的汽车金融公司,因此如果想要的品牌没有汽车金融公司,就无法通过其办理贷款,并且选用汽车金融公司贷款,车价优惠和利率优惠不可兼得。

贷款买车4项注意【5】

1

就贷款购车的注意事项,易贷中国提醒各位借款人要注意以下方面:

贷款购车暂不适合月收入6000元以下的家庭。

贷款购车后,除了按月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以外,燃油、维修、停车、路桥、养路费等养车费用每月为1500元左右,供车与养车的月均支出在3000-4000元之间,因此,购车人应具有较高的家庭收入。

2

谨慎看待零首付、低利率等优惠。

一些汽车商和贷款中介机构以所谓的零首付、低利率甚至免利息等作为促销的手段,其实,有些优惠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他们会以提高车价、增加手续费来“弥补损失”。

另外, 选择优秀的网上贷款平台可有效兼顾贷款方便、优惠与车价之间的关系。

3

莫忘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按照银行规定,贷款人应提前在结算账户中预存分期偿还的本金和利息,否则,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滞纳金

4

如果资金允许可以考虑提前还贷。

购车人随着收入的增加,如果贷款期内提前具备了还款能力,可考虑提前全部还贷或部分还贷,这样既能尽早取回被抵押的发票等购车手续,成为真正的“车主”,还能充分利用家庭的富余资金,做到科学理财。

汽车贷款费用【6】

车贷款' >汽车贷款费用除了首付之外,还需要考虑哪些费用,尽管目前汽车贷款方式选择增多,但是并不意味着所有人都适合贷款买车,显然相比较全额付款而言,选择汽车贷款的成本费用会更多。

汽车贷款费用明细如下:(仅供参考)

1.购车首付费用----(一般为车价的40%,事业单位或大公司高收入客户可适当放宽到30%)。

2.新车保险费用----(具体包括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座位险、自燃险)。

3.公证抵押费----800元(办理车辆的公证抵押)。

4.上牌费----300(办理上牌,选择自行办理的免收)。

5.履约保证金----30万以下的车辆收取 3000元(按揭完成后该款项全额退还)。

6.资信担保费----杭州地区一般按照贷款额度的1%收取。

(杭州 绍兴 湖州 嘉兴费用有所区别)

❈ 按揭借款合同

一、对本合同任何条款,各方均不得以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修改、放弃、撤销或终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抵押权人对抵押人任何违约或延误行为施以的任何宽容、宽限或延缓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权益和权力,均不能损害、影响或限制抵押权人依本合同和有关法律规定的债权人应享有的一切权益和权力。

三、本合同不论因何种原因而在法律上成为无效合同、或部分条款无效,抵押人和担保人仍应履行一切还款责任。若发生上述情况,抵押权人有权终止本合同,并立即向担保人和抵押人追偿欠款休息及其他有关 四、抵押权人向抵押人和担保人讨还欠款时,只须提供抵押权人签发之欠款数目单(有明显错误者例外),即作为抵押人和担保人所欠之确数证据,抵押人和担保人不得异议。

五、未尽事宜,按照_________及有关法规执行。

第十一条 本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订立,并受其保障。

❈ 按揭借款合同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电话/bb机/手机: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总部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经过对市(建筑面积㎡,其中附属面积㎡)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房屋,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房事宜。

二、乙方代理甲方购买该房屋的单价为元/㎡,实付房款(小写)元,(大写)拾万仟佰拾元(含佣金,不含交易税费及按揭费用)。

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即付认购金元,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来办理按揭申请手续和交清首期房款元。否则按甲方弃权处理,并不得要回认购金。

四、甲方要求乙方担保并代理向银行申请二手楼宇按揭服务,要求贷款金额为元,还款期限为年(以银行实际批核为准)。

五、甲方须如实填写按揭申请材料交由乙方递交按揭银行,若银行同意按甲方申请的按揭事项,甲方必须及时到银行办理按揭手续,并签订《房地产买卖契约》,同时缴纳过户时政府规定应由买方交纳的.税费以及按揭贷款之评估费、_____费、抵押登记费、_____、公证费。

六、若甲方不供房款超过三个月,乙方有权协助按揭银行处分该房屋。

七、若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须将认购金扣除评估费和总房款的____%的手续费后二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

a、按揭银行不同意为该房屋的交易提供按揭服务;

b、按揭银行同意提供贷款的额度或年限,低于甲方要求的贷款额度或年限而导致该房屋实际不能成交。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名或盖章即时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

❈ 按揭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_________(贷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担保人:_________(担保人)

第一条总则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会同担保人签订本房产按揭贷款合同(下称“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项下之全部权益抵押予抵押权人,赋予抵押权人以第一优先抵押权,并愿意履行合同全部条款;抵押权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贷款,作为抵押人购置抵押物业之部分楼款。担保人同意承担该笔贷款之担保责任。经三方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应予遵照执行。

第二条贷款内容

一、贷款金额:_________币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将此笔贷款全数以抵押人购楼款名义,存入售房单位账户。

二、贷款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月。

三、贷款利率:月息_________‰ 。如遇国家利率调整,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第三条还本付息

一、本合同项下之贷款本金及其相应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额偿还的方式还本付息。期数_________每期应缴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调整带来之应缴金额变动),首期还款日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须在抵押权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抵押人并不可撤销地授权抵押权人,对与本抵押贷款有关之本息和一切费用,可照付该账户,若因此而引致该账户发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担偿还之责。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规定及时缴付本息时,抵押人必须立即补付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权人并有权在原利率基础上,向抵押人加收20%以上的罚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积计收。

第四条提前还款

一、抵押人自愿提早缴付本合同规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项时,需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抵押权人并经认可,且应给予抵押权人相等于该部分或全部款项1个月利息之补偿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况下,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还部分或全部实际贷款额,及/或立即追讨担保人。

1.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违反本合同之任何条款。

2.抵押人及/或担保人有不正当或违法经营。

3.抵押人及/或担保人发生任何之重大变化而影响其履行本合同条款能力。

4.抵押人舍弃抵押房产。

第五条手续费及其他费用

一、抵押贷款手续费:抵押人应按贷款金额的3‰缴付手续费,在贷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权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予退还该笔手续费。

二、抵押贷款文件及保管费:抵押人在贷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证费用及抵押登记费用:有关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证及抵押等费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于抵押人及/或担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权人采取正当行为而引起的费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负责偿还,且该项费用自发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样按日累积计收利息。

第六条房产抵押

一、本合同项下的房产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担保人签订之“房产买卖合同”内抵押人全部权益抵押,包括:

1.房产物业建筑期内(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权益抵押。

2.售房单位发出入伙通知书后抵押人之房产物业抵押(见附表)。

二、抵押房产物业登记:

1.物业建筑期之购房权益抵押应向深圳市房地产权登记处办理抵押备案。抵押人之“房产买卖合同”及由售房单位出具之“已缴清楼价款证明书”等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2.物业建成人伙即办理房产物业抵押登记,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由担保方负责办妥并交由抵押权人收执和保管。

三、抵押房产物业的保险

1.抵押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抵押权人指定的保险公司并按抵押权人指定的险种投保。保险标的为本合同项下之抵押房产。投保金额不少于重新购置抵押房产金额之全险。在贷款本息还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损失,概由抵押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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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保险单上必须注明抵押权人为保险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损于抵押权人权益和权力的限制条件,或任何不负责赔偿之金额(除非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保单正本由抵押权人执管。

3.若上述保险赔偿金额数,不足以赔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权人的欠款时,抵押权人有权向抵押人及/或担保人追偿,直到全部收回。

4.倘该房产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受到损坏,而保险公司认为修理损坏部分符合经济原则者,则保单项下赔偿金将用于修理损坏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该抵押人依时清还抵押权人一切款项,并履行合同全部条款及其他所有义务后,抵押权人即须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担有关费用之情况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对有关抵押房产的抵押权益,并退回抵押物业之“房产权证书”及“房产买卖合同”,另具函深圳市房产地权登记处将该项抵押物之抵押登记予以注销。

五、抵押物之处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缴全部应付款项或抵押权人按本合同规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归还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时,抵押权人即可通过拍卖、转让、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处分抵押物之权力。

2.抵押权人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在依次扣除处分该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费用、所欠之一切税款及抵押人根据此合同一切应付之费用及杂费后,扣还抵押人所欠贷款及应付利息。如有余款,抵押人将其退还抵押人或其他有权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权人有权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担保人。

3.抵押权人于运用其权力及权利时,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损失,抵押权人概不负责。

第七条抵押人声明及保证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同时,还作声明及保证如下:

一、向抵押权人提供一切资料均真实可靠,无任何伪造和隐瞒事实之处。

二、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将上述抵押房产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处置。如上述抵押房产之全部或部分发生毁损,不论何原因所致,亦不论何人之过失,均由抵押人负全部责任,并向抵押权人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