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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酒返利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5-01-20

白酒返利申请书(通用11篇)。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1

需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地履行。

品 名

规 格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 额

备 注

货款共计人民币(大写):

1.交货期限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包装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交货方式及费用负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副次品率及处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数量超差幅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验收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违约罚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10.争议解决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附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另附件________张,本合同一式______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

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供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日期:

需方:

代表: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帐号: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2

甲方(养殖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收购方):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水产品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产品养殖品种、数量、养殖期、养殖时间

(一)养殖品种、数量:

(二)养殖期、养殖时间:每年养殖_____期,第一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月_______日;第二期:_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月____日。

二、质量和检验标准

(一)质量标准:

1、水产品需鲜活,损失率小于___%;

2、“药残”不超标,符合无公害食品标准;

3、符合相关要求:

(二)检验标准、方法:养殖产品上市前15天,须由有资质的检验检疫机构抽检合格,出具检验报告。检验内容和办法按有关标准、规范执行。

(三)检验地点及期限:

1、检验地点:

2、期限:

三、交售价格按下列方式确定:

(一)到厂保护价:_________,以上甲方交售水产品合计:_________。

(二)到厂市场价:双方必须按上述到厂保护价的数量交售完毕才可按到厂市场价结算。双方约定按下列条件确定市场价格:在交售产品时,如当天_________水产品批发市场同一规格产品价格的平均价高于保护价时,按平均价结算;若低于保护价的,按保护价结算。

四、交货方式、地点和时间

(一)交货方式:

(二)交货地点:

(三)交货时间:

五、捕捞、运输方式以及费用承担

(一)捕捞方式:在交售水产品期间,甲方凭乙方发出的捕捞通知单的要求由□甲方自行捕捞、□乙方雇人捕捞。

(二)运输方式:由□甲方自行运送、□乙方派车运送。

(三)捕捞和运输费用承担:

六、水产品养殖要求及双方协作关系

(一)水产养殖的管理要求

1、养殖场地通过无公害水产品产地认定,产品通过无公害认证;

2、领取了水域滩涂养殖证等相关证照;

3、遵守《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农业部31号令),规范使用养殖投入物,使用健壮、不带病原的良种苗种,使用不含激素饲料,不使用违禁药物;

4、遵守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双方协作关系

1、种苗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种苗的,乙方可提供符合标准的良种种苗给甲方养殖,种苗品种、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地点及期限_________,种苗由乙方负责运送、费用由_________方负责。

2、饲料扶持:甲方如需要乙方提供饲料的,乙方可按要求提供一定数量的符合标准的优质饲料给甲方使用,饲料名称、数量、价格(成本价),交付时间及地点:_________。

3、其他扶持物资:

4、种苗、饲料以及其他扶持物资成本价计算:

5、甲乙双方在约定交售水产品前20天,应相互沟通。如因特殊原因推迟捕捞或“休药期”未满等原因,甲方应预先报告乙方作相应调整。

6、如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甲方应预先与乙方磋商更改交售时间;

7、甲方发现乙方扶持物资有问题,应主动与乙方磋商解决办法;

8、种苗、饲料等扶持物资的款项(不计利息)由乙方从甲方水产品款项中抵扣。

七、结算方式和期限按本合同第二条交售价格实行二次结算,水产品交付后___天内按到厂保护价结算,达到约定得保护价数量后按市场平均价结算,第二次结算时间由甲、乙双方约定:

八、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约定养殖和交售水产品或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验检疫未达标而不能交售的,向乙方支付不履行合同部分价款_________%的违约金,返还乙方扶持款及同期的银行利息;如乙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需承担乙方扶持款同期的银行利息;因甲方原因导致水产品检疫检验未达标而延期交售的,按延期交售部分价款_________/天支付乙方违约金。

2、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捕捞,致使乙方派车到约定地点而无货可收的,应承担乙方因此而支付的运费;

3、未按乙方捕捞通知单要求,超捕或欠捞部分在计划内_________%以上的,应承担违约部分_________%的违约金。

(二)乙方违约责任

1、拒收应收购水产品的,除向甲方支付拒收部分水产品价款_________%违约金、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经济损失外,无权要求甲方归还扶持款。

2、属于乙方承运或请车代运的,在运输途中造成水产品丢失的,应偿付甲方实际损失。

3、逾期支付货款的,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规定支付滞纳金。

4、擅自在货款中代扣甲方与本合同无关的其他费用的,应双倍返还甲方。

5、如因扶持物资质量问题导致甲方养殖失收或欠收的,要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并扣减相应部分的扶持款。

九、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合同期限本合同有限期限为______,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事项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协商,做出补充规定附后。本合同一式____份,合同双方各执____份;合同副本一份,送_________备案。

甲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日期: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3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方和乙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货物名称、计量单位、具体规格型号、数量。

1、货物的质量标准,按照___(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执行。

2、货物的包装物的供应:包装物随货出售,由乙方负责货物包装物供应。乙方应供给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

二、交货规定

1、交货方法:由乙方送货;

2、运输方式:由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担。货物交付给甲方之前,货物相关全部风险由乙方承担。

3、交货地点:

4、交货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天内完成交货,并附上双方约定的、记录货物相关事项的资料。。

5、当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全部或部分的货物,或者存在这种可能性时,乙方应及时将原因及预定交货日期通知给甲方,并按照甲方的指示,迅速制定必要的对策。

三、验收方法

1、所有货物由乙方送到交货地点且甲方确认收货后___天内,由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包装、外观、数量、商标、型号、规格及性能等进行验收,签署检验报告。如乙方未按约定到甲方指定地点参加检验的,应视为乙方对甲方单方检验的结果予以确认。验收标准执行合同规定的货物质量标准。

如发现乙方所交的货物有任何不贴合合同规定之处,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维修或退换货的依据。

检验报告仅证明乙方所供给的货物截至出具检验报告之日时能够按合同要求予以理解,但不能视为乙方对货物存在的潜在缺陷所应付的职责的解除。此检验不作为对货物内在质量认定的依据。

2、乙方所供给的货物应充分满足甲方使用的要求,确保供货货物的尺寸、规格、质量贴合合同规定,甲方发出的询价函与乙方发出的报价书中规定的资料与合同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本合同内的货物质量保证期为___月,自验收经过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间如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维修或退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___天内免费派人维修、退换贴合质量要求的货物。

四、合同价格与支付方式

1、合同金额:本合同总价(已含税)为¥___(大写:___)。其中不含税价___元,税率___%,税额___元。

总价指甲方的交货价格,该价格应包含货物价格、通关费、包装费、物流费、装卸费、保险费、在甲方指定场所的安装调试费、必要的培训费以及增值税等一切费用。在乙方完全履行本合同下全部义务的情形下,除非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合同金额是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

2、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在乙方供给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___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

3、质保金:本合同质保金为合同总价的___%,合同质量保证期结束后,甲方支付合同尾款。前提是,乙方应完成甲方在质量保证期届满前提出的索赔和赔偿,维修和退换货等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质保金。

4、乙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银行帐号以本合同供给的为准,如有变更,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十天之前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并加盖财务专用章。如未正确依照上述规定执行而影响相关款项的支付,则由此产生的职责由乙方自负。

五、权利侵害的防止

1、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不存在任何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政府指令或政策等或侵犯了第三者的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的情景。

2、如存在上述情景,乙方必须事前通知甲方,并应负责解决由此而产生的侵权纠纷。

3、乙方违反本条第1款的保证,而与第三方产生纠纷时,应对由此而引起的纠纷承担所有的法律职责,并承担甲方所以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对该纠纷不承担任何职责,损失及费用。

如果货物或货物的任何部分,因最终裁决构成侵权,其使用被限制,乙方应自担费用并主动做出相应的安排:或为甲方获取继续使用受指控侵权的货物或货物的某一部分的权利,或用不会造成侵权的同等技术水平的货物更换。同时,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___%赔偿甲方所以受到的损失,且不能免除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六、不可抗力

1、甲乙任何一方因自然灾害、战争、疾病或其他甲乙任何一方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由(以下简称“不可抗力”),延迟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职责和义务的,遭遇不可抗力事由的该当事人可免除承担相应的违约职责。

2、由于不可抗力,甲乙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己方义务时,直至该当事人履行该义务止的期间,另一方可停止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己方义务,而无需对该当事人承担任何职责。

七、乙方职责

1、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以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___%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所以所受的损失费用。

2、乙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日期届满后___天内仍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___%的违约金。

3、乙方所交货物品种、规格、质量不贴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一样意或不能利用的,由乙方负责按甲方要求包换、包修、包退,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4、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能够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货物包装不贴合合同规定时,乙方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贴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6、质量保证期内,乙方逾期维修或退换货的,每延期一天,应按本合同总价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维修超过___天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所以发生的费用直接从预留的质保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乙方逾期退换货超过__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八、甲方职责

1、甲方无正当理由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2、甲方应按规定日期向乙方付款。如果逾期付款,应就逾期付款部分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送达

1、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的通知、信件、数据电文等,应当发送至本合同下列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和通信终端。一方当事人变更名称、地址、联系人或通信终端的,应当在变更后3日内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实际收到变更通知前的送达仍为有效送达,电子送达与书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的联系送达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3、合同送达条款与保密条款、争议解决条款均为独立条款,不受合同整体或其他条款的效力的影响。

十一、其他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终止。

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___份,甲方执___份,乙方执___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4

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甲乙双方本着共同发展,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责任

甲方

1、甲方提供的所有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负责。如果出现质量问题假一赔十,并承担给乙方和给顾客造成的危害和法律责任,乙方有权终止协议。

2、在乙方货款发出后,甲方必须积极组织发货,特殊情况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3、如甲方擅自涨价,乙方有权终止协议,甲方并承担一切后果。

4、甲方负责送货到乙方指定地点,由甲方承担运输费用。

乙方

1、乙方应配合甲方,把甲方所有的产品在销售处展示。

2、乙方每月必须提供准确、真实的销售情况,并及时向甲方业务反应。

3、乙方购进的产品如销售不畅,可随时调换本品牌其他系列的产品或者按原价办理退货。

二、结算方式:以实销为准,每月20号前结清上月货款。

三、货品名称,价格:

1、货品名称:

2、价格: 元/件, 元/瓶(建议指导价 元/瓶)。

四、合同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限__年__月__日至年__月__日止,协议期满一个月内,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续约,本合同期内,甲乙双方有特殊情况不能履约,应提前一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及经济损失。

五、违约责任:

未经双方同意,任何一方无权中途终止协议,如有违约,履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损失,索赔损失不得低于乙方年销售额。

六、促销活动(见附件)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另行协商,本协议壹式两份,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5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县级客户)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分销客户) 丙方: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甲、乙、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销售甲方代理的酒系列产品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经销区域和销售任务:

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指定甲方经销酒的经销区域为 ,甲方指定乙方的分销区域(渠道)为 区 _渠道;

本协议经销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销售目标:

1,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完成酒系列产品销售目标 万元(或者 件), 其中乙方在协议期内首次向甲方的进货金额不得低于 万元.(或者 件) 2,乙方系列产品销售目标分解(见下表,以当月30日前款到甲方帐上为准);单位:(万元或者件)

三,价格:

甲方按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规定的核心分销价格向乙方供货 ,乙方销售甲方产品的价格必须遵照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规定的各个渠道的产品价格体系 ,如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的产品价格有任何变化,甲方将书面通知乙方。见下表。(元/瓶)

四,订单处理及付款方式:

1,乙方按自己需求将要货计划与甲方沟通; 2,乙方将货款交到甲方财务室或汇至甲方指定帐号;

五,财务对帐流程:

甲方负责定期对乙方的还利进行清算,定期对乙方的月度市场拓展费用开展清算及对账,双方签字确认。

六,物流配送:

1,乙方每次订货在 万元以上时,甲方负责配送,乙方需按规定向甲方签署收货确认单; 2,甲方在发货时对乙方的货物进行防窜码登记,并在所发货物上张贴甲方专用标识

七, 串货管理:

1,甲,乙双方承诺严格遵守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制定的“关于窜货问题的特别约定”的规定; 2,甲,乙双方每次出货达到5件以上的必须抄录好该批次的物流码以供酒业销售有限公司查验.乙方若遇市场需要需变动价格,不得随意变动价格体系,应通知甲方,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否则按元/次进行处理。

3,如乙方发生串货行为, 被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直接扣除甲方滚动保证金的,甲方将根据酒业销售有限公司相关书面的通知扣除乙方在甲方账户上的还利或扣除相应的市场拓展费用,发生三次以上串货行为的,将扣罚全年的返利和促销政策,直至取消分销权;

4,对不按酒业销售有限公司规定价格出货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货.

八,享受政策/权益:

1, 丙方投入到 县的市场拓展费用,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情况,全部对接到乙方,丙方业务经理对甲方对接到乙方的市场拓展费用拥有监督权利,同时乙方应对甲方投入的市场拓展费用在月底提供报账手续。

2,乙方在享受分销价格体系外,第二次现款提货后,当即对第一次提货的商品按照(如上表)相应的品相进行还利。

3,酒业销售公司有如下市场拓展费用:部分促销物料,部分VIP客户赠酒,品部分尝酒,大型主题活动,单位赞助赠酒,丙方及甲方根据乙方销售渠道特性对乙方进行市场拓展费用的支持。

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事件之一发生时可以解除:

乙方连续三个月未完成销售目标,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期满并且双方决定不再延长本合同的期限;

双方以书面形式通知,彼此同意解除本合同;

十, 争议解决:

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请当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一, 附则: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

本合同在每一页均加盖公章且由双方在最后一页签章。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7日内乙方首笔货款 万元到甲方账上即生效。 本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约定期限。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时间: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丙方:酒业销售有限公司

丙方委托代理人签字:

时间:

联系方式: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6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或2吨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合同:

.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的合同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宽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合同:

.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每箱尺寸(长___宽___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宽2.7米和高3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离岸价”、“货交承运人价”、“到岸价”、“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或货交承人价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或货交承运人价交货,和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交货地点;和/或

.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7

1.合同目的

提示:说明甲方向乙方采购何种物品,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本采购合同。

2. 术语、关键词解释

术语、关键词

解释

物品

系指供应商按合同要求,需向采购方提供的一切软件、硬件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服务

系指根据合同,供应商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

3. 采购物品说明

3.1 采购物品及说明

3.2 技术指标和质量要求

4. 合同价格和支付方式

4.1 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4.2 预付款。甲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2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如甲方不按上述规定准时支付预付款,则交货期作相应的顺延.

4.3 发货款。乙方按合同规定在发货时,将有关运输提单或自提单、商业发票、装箱单和质量证书,以可靠方式寄递给甲方。甲方收到以上单据的次日起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发货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4 验收款。在采购物品通过甲方的验收之后,甲方在 15 日内,将合同总成交价的 40% ,即人民币( 元),作为验收款支付给乙方。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项后,以传真向甲方确认。

4.5 甲方和乙方应以书面方式相互通知各方的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帐号如有变更,变更一方应在合同规定的相关付款期限前二十天内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如未按时通知或通知有误而影响结算者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5. 交货与交货方式

5.1 乙方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30 日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点。

交货地点:

5.2 乙方应在交货前 7 日内,以电话或传真向甲方提供交货计划(内容包括合同号、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重量和体积的约数、交货时间、地点、运输安排)。甲方应及时作好准备,办妥一切接货手5.4 本合同所有物品运抵甲方现场后,双方代表共同参加开箱检验。如设备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设备发现短缺或损伤,应由乙方负责补足或修理,其相关费用由乙方负担。

6. 安装、调试与验收

6.1 乙方派遣技术人员按合同规定的日程完成“采购物品”的安装和调试工作,并对甲方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保证使“采购物品”达到预定的性能指标。

6.2 在安装调试过程中,甲方应提供各种配合条件和所需称职的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在乙方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配合乙方进行安装、调试和其他辅助工作。

6.3 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组织人员对采购物品进行验收测试,将验收测试情况记录在《采购物品验收报告》中。如果甲方发现采购物品中存在缺陷,双方应当视问题的严重性给出合适的处理措施。

(1)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严重的缺陷,则退回给乙方。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双方协商第二次验收的时间。乙方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如果采购物品存在一些轻微的缺陷,则乙方应当给出纠正缺陷的措施,双方协商是否需要第二次验收。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8

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食品采购行为,确保食品采购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采购食品质量卫生安全,价格合理,根据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大米、食用油购销合同,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供货数量与时间

供货数量视甲方每月就餐学生人数的加工、烹饪需求而定,每周供货一次,寒暑假除外。采购时,甲方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如不能及时供货,须提前______天告知对方。

二、供货价格

1.乙方所供粮、油价格应每周报价一次,但价格应低于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一十,并以报价当周价格为准,同时不得高于本街道(社区)中餐学校食堂所购同类同等粮、油食品价格。

2.乙方应于前一周周五以前报价。

三、供货质量与数量保证

1.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必须经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检疫机构检验并具同批粮、油产品检验报告或合格证。并向甲方提供由国家工商、卫生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关《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及经营者年度健康体检合格证复印件及交验原件。

2.乙方向甲方所供粮、油产品不掺假、不过期、不变质、不变味、无杂质、无毒无害,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否则,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3.乙方供粮、油食品,甲、乙双方过称,净重数量误差上限每袋/桶不得超过3‰。

四、供货交付与验收

1.供货时间: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送货。

2.交货地点:乙方将供货粮油食品送至学校食堂食品库房。

3.供货验收:乙方送交的粮、油食品必须是定量包装,货物净重量必须与包装袋/桶上标明的重量一致;甲方验收时,大米按供应袋数的______%抽验数量与质量,油逐桶验收数量和质量。

(1)如发现有不足秤的(偏差______‰视为正常误差),则当批货物按抽样平均重量计算;

(2)如有掺假、变质,乙方自行收回。

五、货款结算支付

乙方供货送交甲方食堂,经验货人对数量与质量进行验收后,由乙方出具两联制销售 发票或单据,同时甲方支付购货现金,钱货两清。

六、相关责任赔偿

1.甲方就餐师生如因食用乙方所供粮、油食品导致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属实后,乙方除承担全部医药费、赔偿费用,同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放弃先诉抗辩权。

2.乙方如应承担经济法律责任,不受本合同期限制约。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如乙方送货不符合质量要求或三次不按时送货,双方合同自然解除。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9

供方:

需方:

签订时间: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规定,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在供需双方承诺严格履行双方签订的《物资采购通则》诸规定的情况下,签订本合同,以资信守。

采购内容:产品名称、型号、商标、数量、金额、供货时间要求、条款说明。

一、产品标示要求:供方的产品原则上要具有需方认可的永久性标志、厂家代码标志、生产时间标志。

如体积小,无注明标志的,应使用双方共知的符号,以区别。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包装标准、验收标准、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按双方确认的国际通用编码、图纸、样品进行生产和质量检验。

因不符合图纸和样品的要求而引起的索赔、补偿均由供方承担。

二、交提(货)地点、方式:需方指定仓库

三、结算方式:月结。

本月发的货物,需方将在收到供方正式开具的增值税发票,需方将在收到供方发票一个月内付款,即付款周期为见票后一个月内,如需方资金紧张时,付款允许延期7天,如再无法付款而与供方协商不成的,供方可向需方按超过付款缓冲期天数每天按该批应付款的1%收取延迟费用。

(备注:付款可分为承兑和电汇,电汇手续费由需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供方产品品种、规格、质量、数量、包装等不符合合同要求,需方有权拒收和退货。

供方延期交货时,因提前10天通知需方。

需方中途变更合同,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供方并与其协商解决,如一方终止合同,必须提前20天提出,双方同意签字后方能有效。

当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造成不能执行合同时,经有关机关证实后,方可免除经济责任。

五、本合同发生纠纷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下列第①种方式解决:①仲裁机构②人民法院。

六、未明事项,按《民法典》办理。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需方一份,供方一份。

复印件和传真有同等法律效果。

供方: 需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银行细节:银行细节:

税号:税号:

年 月 日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规格型号及价格品名

单价

规格(品质)

数量

总价

合计金额(人民币)

二.产品要求乙方必须保证产品面料、款式符合甲方要求,且无任何质量问题,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费用即合同金额的20%,并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三.交货期限乙方保证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在_______天内,将甲方采购的物品全部送达指定地___________不能拖延,否则乙方应从最迟交货日的次日起,每日向甲方支付延迟交货部分货款的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此项违约金额以逾期移交物品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十为限度。

四.交货及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甲方向乙方交付总价款的__%即元作为定金,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尾款。

五.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白酒返利申请书 篇11

甲方:成都恒盛德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互兴互旺、友好协商的原则,并由此进一步规范和明确双方在白酒产品购销、经销及运作方面的权利和义务,特达成此合作协议。

一、 购销产品的基本信息:

二、 付款方式:

协议签订后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总货款50%的预付金,待所有产品验收无误后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货款。

乙方收款指定账户为:

户名:

账号:

开户行名称:

三、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x2年 03 月01 日至x2 年12 月31日。期满,双方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订协议。

四、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若协议生效且支付预付金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继续履行协议约定内

容,则视为甲方违约条件成立。

2、 若乙方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和本协议的要求,则甲方可

以书面形式向乙方要求退货,经国家质监部门确认后,可以退货,且乙方须向甲方双倍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且乙方应承担鉴定费用。

3、 因产品质量原因导致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和赔偿,

该损失包括甲方由此遭受的商誉损失、社会负面评介等。损失无法量化的,以乙方在本协议项下收取的全部费用为赔偿标准。

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若协议生效且支付预付金后,甲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不继续履行协议约定内容,乙方有权不予退还预付金。

2、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白酒行业产品质量生产标准,并保证长期、稳定的产品质量。

3、 乙方保证所有的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有关质量规定的标准,可向甲方提供与其产品生产质量相关的质量检验证书、产品质检报告、产品合格证等相关材料。

4、 乙方保证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的所有阶段,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所有属性,均与甲方验收时保持一致。

5、 乙方保证本协议所约定生产酒品不得超出与甲方约定总数量,并承诺同类型或相似酒品不得在所有第三方渠道销售。

6、 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对产品价格进行调整和变动。

六、产品/运输交付方式:

1、乙方在年月日前须将所有产品运送并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

2、产品运输方式由乙方确定。

3、本协议中确定的甲方支付的产品总金额包含该批产品运至甲方指定地仓库的所有运费、保险费、装卸费及其它费用等。乙方承担货物在运输途中毁损、灭失的所有风险。

4、甲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后,产品的所有权即从乙方转移至甲方。甲方在收到货物后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即对货物数量、规格、外包装等初步的验收。验收合格后由甲方在领货凭证上签收,但该验收并不免除乙方对其产品的质量担保责任。

七、违约责任处理方式:

1、因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违约,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如给守约方造成经济损失,由违约方进行赔偿。

2、乙方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承担该批货物总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逾期超过五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费用并赔偿甲方合同总金额千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八、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1、由于不可抗力、政策原因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客观外因,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

2、任一协议主体方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协议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政策、不可抗力等外界情况发生变化,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

5、双方协议期满后,若检验出乙方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仍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产品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或间接损失,并保留追究乙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争议解决: 双方若因本协议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申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协议的生效和其他: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生效后履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或一方需修改本协议的,须提前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经双方书面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双方根据本协议列明的联系方式向对方发出的通知、文件等到达对方在本协议中注明的地址或对方的终端接收设备的,即视为送达,包括但不限于快递、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如一方地址或联系方式变更,但未提前书面通知另一方的,则另一方以上述方式发送到原地址的亦视为送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