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制度(精品十五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工程管理制度(通用1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工程管理制度 篇1
部门职责
1、根据公司开发项目的要求,负责项目的设计委托及审查,下达设计委托书。
2、负责新项目立项后制定项目整体开发计划。
3、负责项目立项后至开工前的前期报建手续并负责资料的管理。
4、对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密切跟踪和监控,从设计各阶段严格控制项目成本,并根据预算部提供的设计经济指标分析报告和工程概算,指导施工图设计阶段定量定额设计,并负责图纸审查工作。
5、收集工程技术信息,包括开发规模、开发性质、畅销户型、经济指标、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等,为开发项目提供工程技术参考和借鉴。
6、负责跟踪方案图、施工图设计,并组织进行图纸自审,优化设计。
7、负责与项目部进行开工前的技术资料的'交底(包括图纸资料)。及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8、负责施工过程中简单的技术变更。(不影响主体结构、调整、优化设计);
9、负责组织召开每月计划会议,讨论和审定各部门上报的生产计划、资产计划、合同计划。并将经计划会讨论通过的各类计划呈报总经理批准后下发至执行部门和考核部门;
10、负责跟踪各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于每月初将上月计划的完成情况报办公室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
11、负责审核项目部上报的产值报表,并报执行副总、财务部、办公室各一份。
12、负责对各项目的工程技术资料、竣工资料进行审核,并移交办公室归档。
13、负责每月下旬前制订本部门月度工作计划、经执行副总审定后通过计划会进行讨论。
14、每周向执行副总经理提交本周工作总结和下周工作计划。
工程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从公司层面对监理服务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做出规定,使该项监理服务处于受控状态。
2.范围
适用于项目管理部的监理服务过程。
3.内容
3.1组织机构
3.1.1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机构分二级管理,公司一级管理由总经理牵头,分管副总经理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负责公司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工作。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总工办、项目管理部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各个项目管理部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监督、检查、定期不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学习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全体监理人员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责任意识和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安全监理知识。
3.1.2 项目监理部一级管理由总监、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方面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组成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小组,总监任组长,成员由各专业监理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实施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对施工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督管理、检查和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施工作业、定期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质量检查。实现无重安全事故并减少和避免一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的发生。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组织框图)
3.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管理职责
3.2.1 公司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与分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
(1) 公司总经理全面主持本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管理小组职责:
① 全面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管理;
② 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
③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法律、法规;
④ 检查督促各项目监理部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执行情况;
⑤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和考核;
(3) 公司总工室:
① 负责制定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和监理实施细则(参写本);
② 编制有关技术指导书,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进行技术指导;
③ 协助项目管理部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问题;
(4) 公司项目管理部:
① 具体负责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
② 负责监理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教育和培训工作;
③ 负责各项目管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的配备;
④ 督促、检查各项目管理部制定的有关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⑤ 参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的调查;
(5) 公司办公室:
① 配合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落实监理人员的劳保用品采购和管理工作;
② 负责办理监理人员的劳保手续、劳动合同,建立个人档案材料;
③ 安排监理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学习。
3.2.2 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职责与分工(执行层)
(1) 总监理工程师对所辖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实施负全面责任。专职监理人员,负责所分管施工现场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落实。
①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② 项目监理部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③ 项目监理部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④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监理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⑤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项方案经论证后需做重大修改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论证报告修改,并重新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 项目监理部人员职责:
工程项目监理,实行总监负责制,总监应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负总责,其他监理人员应在总监领导下,具体分工负责、经常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督促,并做好自身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其相应职责如下:
总监理工程师:
①审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确定项目管理部人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的职责分工;
②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
③督促并核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以及各项技术措施;
④对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签字;
⑤审核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如防台、防火等应急预案;
⑥检查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交底情况及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⑦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监理人员,进行施工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
涉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负责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②认真督促施工单位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
③随时检查施工作业现场内的各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防护措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④督促检查施工作业人员使用安全防护用品的情况;
⑤对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在施工交接或交叉作业过程中所涉及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问题进行协调;
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进行巡视,及时发现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隐患;
⑦发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应立即报告总监,并及时协同施工单位进行应急处理,保护好现场。
监理员:
①日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与巡查,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
②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③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情况。
3.2.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措施
(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小组应根据各项目实际情况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计划,并根据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计划调整;
(2) 公司项目管理部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检查计划;
(3)项目监理部应在施工组织设计报审同时,对本工地所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4) 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并交总监审批后实施并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备案。
(5) 总工室负责收编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来往文件及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技术信息资料,并根据需要传达给现场项目监理部。
(6) 由公司项目管理部牵头、总工室配合组织对监理工作人员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科学知识教育与培训工作,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提高性教育培训。对新进监理人员进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培训上岗;
(7) 每年度对项目监理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考核评价意见。
(8) 施工现场所发生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由总监处理并报告公司。重大事故应立即报告(24小时内),会同有关部门和人员共同处理,并上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事故处理报告》;
(9)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档案由项目监理部负责整理,交公司项目管理部存档。
3.3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目标
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施工。通过项目监理部的现场抽检,检查国家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
3.4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原则
3.4.1 控制施工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作业环境的安全防护工作;
3.4.2 依照国家现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生产的规程、规范与标准,通过主动控制、动态管理、跟踪监控,对施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负监理责任;
3.4.3 以主动控制、事前控制为工作重点,对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与管理。
3.4.4 控制原则:
(1)预防为主的原则;
(2)责任落实的原则;
(3)奖罚结合的原则。
3.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内容
工程施工阶段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贯穿施工阶段的全过程,并且要求进行全面全方位的控制。主要内容如下:
3.5.1 应建立、健全监理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制度、组织机构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
3.5.2 监理规划、细则的编制应包括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的内容,审核应符合监理规范的要求;
3.5.3 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及时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措施的实施和落实情况;
3.5.4 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问题,应及时签发监理通知单,并要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3.6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控制的方法,主要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控制。
3.6.1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前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以及其中的施工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审核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2)审核分包单位合同和资质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证;
(3)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签证文件;
(4)、监理规划中应编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要编写专项安全监理细则;
(5)审核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制度。
3.6.2 事中控制: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应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并进行全方位监控,许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事故都发生在施工的过程中,因此,事中控制特别重要,事中控制应注意以下几点:
(1)认真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工作实施情况,检查施工单位是否进行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技术交底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教育;
(2)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重点部位如: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施工事项应进行跟踪或旁站监理,认真检查其是否违反强制性规定,如有违规应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3)在施工现场要做到一管、二定、三检查、四不放过。
一管:即要设专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人员,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
二定:即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生产责任制和技术措施;
三检查:即定期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技术措施执行情况;
四不放过:即麻痹思想不放过、事故苗头不放过、安全漏洞不放过。
3.6.3 事后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正确对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重科学、重事实、重证据、重分析,客观、如实公正地处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
(2)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事故,协助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参与事故的处理,收集整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资料,及时报告业主和主管单位;
(3)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应急处理,并要求各方保护好现场,督促施工方、业主逐级上报;
(4)事故处理应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不采取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和广大群众不受教育不放过、对事故有关领导和责任人不查处不放过)。
3.7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为了使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落实到位,公司要求各项目监理部要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要求如下:
3.7.1 各项目管理部在制定监理规划和细则时应制定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制度;
3.7.2 公司平时将定期、不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监理部进行处理,及时消除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
3.7.3 项目监理部根据施工进展,对正在施工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每个月应组织一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大检查(可与工程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平时要加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巡视检查,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已获批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施工专项方案》、规范和设计图纸进行施工;
3.7.4 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工作中,应做好检查记录,及时收集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资料,并做好有关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会议的纪要。
3.7.5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内容(略)。
3.8 奖罚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全体监理人员应强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意识,提高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管理水平、明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奖罚办法如下:
3.8.1 奖励条例:
(1)、年终考评时,一年中未发生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未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的项目管理部奖1000~5000元;
(2)、公司不定期检查、考核项目管理部,项目管理部能定期组织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检查(有简报、有检查整改资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力度大的项目管理部奖500元/年;
(3)、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隐患能及时发监理通知,并经检查整改到位,受到业主好评的奖100元/次;
(4)、监理人员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工作中,能坚持原则妥善处理且表现突出的奖100元。
3.8.2 罚款条例:
(1)、出现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且因监理处置不当的罚总监1000元,其他当事人员罚300~500元;
(2)、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监理有一定责任的罚项目管理部5000~10000元,总监罚2000~5000元;
(3)、因个人失职,造成质量及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监理事故发生的罚监理人员500~1000元。如由此发生经济责任的当事人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4)、对重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隐瞒不报,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当事人2000~5000元罚款;
(5)、对于造成刑事责任的有关监理人员予以开除.
工程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条 为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黄山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单位,均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工程款,是指建设单位无正当理由而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有关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的规定(或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工程结算价款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是指用工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付薪时间未支付农民工工资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未一次付清农民工工资的行为。
第四条 建立建设领域防止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政府分管领导主持,由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处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中的重大问题。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
第五条 各级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没有资金来源或建设资金不落实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准立项。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的经营性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项目资本金制度,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得低于35%。
第六条 对没有按期完成清欠任务以及发生新拖欠的建设单位,各级建设、发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应停止其新项目的招投标,各级规划部门一律不予办理规划许可,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新项目的预(销)售许可手续。
第七条 凡新开工的项目,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造价的30%。
第八条 实行建设项目按形象进度支付、分阶段结款制度。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必须到工程所在地建筑管理部门备案。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提交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有关凭证,达不到合同约定比例的,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办理竣工结算的,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第九条 建设单位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不得超过工程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验收满一年后必须与施工企业结清,不得以扣留建设工程质量保修金的名义变相拖欠工程款。
第十条 施工企业招用农民工,必须依照相关规定,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 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施工企业要向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手续,缴纳一定数额的保障金。保障金专户存储,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用于农民工工资清欠。
第十二条 被拖欠工程款的施工企业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向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投诉,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按照谁欠款、谁偿还的原则,政府投资工程由负责工程建设管理的单位组织清欠工作,对贻误清欠工作或产生新的拖欠的,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提交联席会议研究,并由监察机关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 对不按规定清理拖欠工程款、继续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提请房管部门依法给予资质降级或注销开发资质证书的处罚。
第十五条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业企业,由市联席会议办公室给予通报,情节严重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资质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十六条 各级、各部门应严格各环节的审查把关,从源头上预防新的拖欠问题发生。对因把关不严造成了新拖欠的,依法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经办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黄山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程管理制度 篇4
为了做好公司的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把握质量关,创造经济效益,树立企业美好形象,制定本管理制度。
1、公司设项目经理、技术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等对工程项目实行全方位管理。
2、工程开工前先要对设计图进行会审,重要变更要签发设计变更通知单。
3、依据设计图纸、技术交底、变更内容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4、施工现场发生的预算外的工程量,要及时请甲方及监理签证,在工程决算时一并核入结算。
5、严格有序施工操作,把好工程进度关、工程质量关。
6、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过安全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7、项目工程设专职安全员一名,对施工安全进行监督。
8、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挂安全带。接触电气设备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9、施工现场条理整洁,建筑材料堆放分类。
10、作好工程竣工后的验收工作。
工程管理制度 篇5
1、施工现场按各班施工段划分卫生区,对于各班组施工段内发现随地大便者,罚款班组200元。
2、建筑垃圾要求当班集中送走,对于高处乱抛建筑物(垃圾)者,一经发现处罚100元罚款。
3、当班所用的机具、工具、收工后要求及时清洗干净,并集中放置指定的地点,如有违反,每次罚款100元。
4、搅拌好的砂浆、砼等混合物凝结材料要求当班用完,如有剩余,一经发现,每一灰桶罚款50元。
5、其它建筑材料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的`浪费,将处以所浪费价格的五倍罚款。
6、每天收工后,要求当班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对不清理干净的施工班组,每次罚款100元。
7、施工现场及工作时,不准打闹、斗殴、赌博、盗窃行为,违者罚款50元。
8、施工场所不准打赤膊光体,(特别情况经工地管理人员同意外)佩戴好工作卡,违者罚款20元。
9、不在施工场地到处乱图乱画乱写,做好工程成品保护,违者罚款100元。
10、建筑材料按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对乱堆乱放的班组罚款100元。
工程管理制度 篇6
1.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招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水利系统工程建设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2. 招标项目:凡是各基层单位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水利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必须进行招标。
3.招标范围: 涉及防洪、排涝、灌溉、水力发电、引(供)水、滩涂治理、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等水利工程建设项目。
4.规模标准: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5-20万元的各类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5.凡是够招标条件工程项目必须由有资质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由项目实施基层单位具体负责。
7. 水利局负责管理全系统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邀请县监察、计划、财政、审计部门等全程行政监督。
8.项目的招标必须成立招标领导小组,由局一名主管领导任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招标事宜。
9. 各项目实施单位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编制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有关部门审批。并向水利局提交备案的招投标报告。
10. 水利局组织人员监督开标、评标、定标等活动。对招标投标活动的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改正,必要时可做出包括暂停开标或评标以及宣布开标、评标结果无效的决定,对违法的中标结果予以否决。
11.本制度从20xx年1月5日起执行
工程管理制度 篇7
一、日常工作
1、施工现场整理每天不少于二次,场地卫生必须随时清扫,垃圾每天清理。
2、每天下班走人时必须关闭水阀,切断电源、锁好门窗。
3、各工种交接班时必须对排水系统及工作情况进行检查与交底。
4、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在使用电动工具和登高设施前应通过安全检查后再使用。
5、做好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工作,做到完成一处工作保护一处。
6、主材按照合同约定进场并应得到业主的确认,如有变更应得到业主的认可签名。
7、工程或设计变更应及时与业主签订变更联系单,变更单牵连到工程造价时应列明增减价格。
二、水电工程
1、进场时必须测弹水平线,检查排水管是否畅通,厨、卫及阳台有无渗漏,抹灰面有无空鼓。
2、严格按照装修许可证审批内容施工,在未领取装修许可证之前,严禁施工拆除工程。
3、必须与业主确认家用电器以及灯具、开关、插座位置。做好通风口和空调洞的预留工作。
4、开凿管槽时不得破坏原防水层,穿墙打洞时严禁破坏止水带。
5、电线管接头必须采用pvc胶水胶接,暗盒处线管必须套用杯梳加以保护。
6、电线管与水管必须用管卡加以固定,管子并列时,管与管之间必须预留5mm左右的砂浆缝。
7、强、弱电必须分管铺设并保证间隔距离,特殊部位的电线必须套用黄蜡管,严禁裸线施工。
8、严禁改动燃气管道和排水主管,禁止擅自改动强、弱电进户线和接线盒的位置。
9、水管外露头子左热右冷位置应正确,垂直墙面并水平,外露距离应与墙砖面基本平。
10、洁具安装必须采用专用密封圈或玻璃结构胶封闭,吊灯必须采用金属膨胀管固定。
11、安装工程结束必须对电器工程、水工程的`所有功能进行全面的测试。
12、水电材料进场必须得到业主确认签字,预埋工程必须与业主进行核实并签字确认。
13、水暖地热工程应在天棚、隔墙主框架完成后铺设,分水器前面的管道应在泥工工程前完成。
三、泥工工程
1、修补线管槽和其它抹灰面,必须对基层进行清理并用水湿润,严禁直接抹
2、新砌墙面抹灰前必须铲除与其相毗连的原抹灰层,在基层接缝处加贴网格布后抹灰。
3、厨房、卫生间及外露阳台必须进行防渗漏测试,严禁未经测试直接铺设地砖。
4、厨房、卫生间等有防水要求的场所新砌墙体,必须浇筑止水带。
5、墙面、地面的防水工程量必须得到业主的确认签字,防水工程必须严格按照规范操作。
6、有防水要求的地面铺贴地砖时必须湿铺,严禁干铺。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无积水。
7、废污及地漏排水口低于找平层时,必须用pvc管连接至相应高度,严禁在找平层中留洞口。
8、装修中产生的孔洞或原废弃管道洞口必须用水泥砂或砼分多次进行封闭,并做防水处理。
9、地坪抬高严禁使用装潢垃圾填充,窗台抹灰必须里高外低,必要时应抬高或降低一面窗台。
10、墙、地砖铺贴前必须进行预排并得到业主或设计师的确认,严禁擅自直接铺贴。
11、挡水条、门坎必须湿铺,严禁干铺,湿铺材料必须刮涂水泥砂浆或纯水泥浆。
12、无保护膜的抛光砖在铺贴前必须在表面打蜡,有保护膜的必须在铺贴后的第二天清理干净。
13、使用填缝剂勾缝前必须对缝隙进行清除处理,严禁使用干粉填缝。
14、客厅地面铺贴抛光砖、大理石等块料时,应在木工完成天棚工程后,制作木作墙面工程前施工。
15、铺设强化地板的找平层必须做压光处理,要做木地板、地垄的地面严禁搅拌砂浆和混凝土。
四、木工工程
1、天棚骨架、墙面骨架及家具框架必须得到业主或设计师认可后才能铺贴饰面材料。
2、石膏板天棚转角处必须将石膏板裁成l型或t型铺贴,严禁直条铺贴。
3、铺贴饰面材料面的龙骨必须进行刨光处理,严禁毛料出面铺贴饰面材料。
4、各类电线不得在天棚内或其它木作基础内出现裸露,有安装加固要求的必须在基础工作中加固。
5、固定壁柜、背景、踢脚线、门窗套等木制品在贴墙部位必须衬垫防潮纸。
6、潮湿地面上严禁制作落地木制品,客厅、餐厅铺设地砖类的地面不宜采用木制踢脚线。
7、木线条安装时必须涂刷白胶,木线条应略高于饰面板,宜在木工程验收前进行最后修整。
8、混漆或刷涂料的排线严禁使用石膏板和多层板做线条,以密度板做排线成型为最佳。
9、家具木门柜制作时必须用骑马钉正反两面连接,门扇贴饰面板必须加压72小时以上。
10、饰面板进场后必须根据所制作的家具、房间进行先主后次、先大后小原则合理挑选、下料。
11、门锁、拉手、灯具等要安装的洞口必须在油漆前完成,严禁在油漆工程结束后开洞。
12、地面地垄工程应在木材面油漆和乳胶漆基底工程完成后,乳胶漆上面涂之前施工。
五、油漆工程
1、整体工作开展之前必须对所有强、弱电、水管进行一次检查和测试。
2、对原抹灰层必须进行检查,发现空鼓必须确定处理方案后再批腻子。
3、螺丝、铁件必须进行防锈处理,严禁直接用其它材料覆盖。
4、木材面油漆、乳胶漆带色时必须先调色板,征得业主认可签名后才能施工,严禁擅自作主。
5、线管槽及泥木工程的交接处,必须做防开裂加强处理,严禁直接批刮腻子。
6、批刮腻子前必须用铝合金直尺先做好阴阳角,再找平后满批,严禁先满批后做角。
7、墙面腻子必须批刮到地面止,踢脚线处的线管槽留好标记。下道腻子批刮必须待前道腻子干透。
8、为保证墙面、顶面的平整,必须在晚上用碘钨灯光对平整度进行检查,严禁未检查就刷涂料。
9、钉眼嵌补次数不得少于二次,腻子必须根据线条、板材颜色深浅分批调。
工程管理制度 篇8
一、定期检修保养。人防工程主体和防护、通风空调、给排水、供电及照明等人防专用设备设施,要严格按照规程操作。每季保养一次,每年检修一次,确保性能完好、运转正常,使之达到《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办法》规定的技术规范要求。
二、做好消防管理。按照消防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系统应进行日常监视和维护,消防设备设施定期保养和检修,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汛期巡检。汛期应制订防汛预案,做好防汛物资准备,落实抽排水设施,并设专人值守,防止雨水倒灌人防工程、地面塌陷等现象。发生险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并报告人防主管部门。
四、建立健全档案。人防设备设施检修保养时要及时记录,与人防工程图纸资料一并归档,并接受当地人防主管部门检查,年底前将档案资料报人防主管部门备案,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时应及时报人防主管理部门备案。
五、开发利用工程。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加大人防工程的开发利用。使用人防工程,应到人防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人防工程使用许可证》,不得无证使用。
六、做到五个“禁止”
(一)禁止向人民防空工程内部和孔口附近排泄废水、废气,倾倒废弃物,堆放杂物,堵塞孔口或者修建与人民防空无关的其他建筑;
(二)禁止以任何形式阻塞通往人民防空工程口部的通道;
(三)禁止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或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四)禁止擅自占用、改造、损坏和拆除人民防空工程及其设施;
(五)禁止在危及人民防空工程安全的范围内采石、伐木、取土、爆破、打桩、铺设管道和修建地面工程设施。
发现有以上违法行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制止和向人防主管部门检举。
工程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中铁建安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保密工作,加强对重点部门、部位的监管,保护公司核心秘密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保密要害部门、部位保密管理办法》及有关保密工作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设计人员、技术管理人员、行政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保密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设计过程涉密(国家或企业要求)图纸及文件;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
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采取保密措施,包括签订保密承诺书或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图纸和文件,如勘察报告、测量成果、咨询报告、各阶段设计文件及图纸、可研报告、造价咨询、管理诀窍、经营战略规划、客户名单、公司管理制度、招投标中的投标报价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科技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包括外事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维护公司安全和追查侵犯公司利益的经济中的秘密事项。
6.承担国家有关要求的秘密事项。
7.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包括国家利益和安全)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以及国家要求不得外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招投标资料。
2.公司经营指导及底线单价。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核心技术涉及的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
2.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综合办公室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等电子媒介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科研、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领导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2.经营企划方案。
3.综合办公室、财务部、纪律检查、总工办等部门所调查的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公司大事记。
5.设计图纸、各类技术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公司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司党政主管领导任组长、班子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各部室负责人组成,全面负责公司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综合办公室。各部室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部室可根据本部室业务情况设立兼职保密员。
第十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副总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报主管领导批准。在与合作单位的工作交往中,需要对方对我公司的有关情况保密时,要与对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司机要对公司领导在车内的谈话应严格保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立即做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并由公司主管领导签字确认。
第十六条 加强保密教育,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全员保密学习,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控制
第十七条 涉密文件打印
1.文件送打印前,应由原稿提供部门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审查是否涉密,文件如有涉密内容,应在发文单上记录涉及人员姓名,同时确定保密级别,需要发放的涉密文件应有文件编号、发放范围和打印份数。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打印、校对人员的姓名应反映在发文单中,保密文件应由综合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纸质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的电子文档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十八条 涉密文件发送和E-mail使用
1.文件打印完毕,由文件印制部门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工程管理制度 篇10
1、工程部没有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接收、保管、发放图纸,并建立和更新相应技术资料清单。
2、所有工程收发文件,由工程部档案管理员登记、收集、备案、工程竣工后移交行政部备案。
3、工程部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应与工程同步完成,不允许事后补充。
4、工程部应建立工程施工全过程的`图纸资料,特别是关键工序,关键部位,重大议事的现场录像或数码照相影像资料形成工程重要档案资料。
5、一般情况下,应使用原件存档,特殊情况下使用复印件,但必须主明原件存放处。
工程管理制度 篇11
1、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受董事会委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法令全面领导公司各项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2、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总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3、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有权决定公司中层干部的聘任。
4、负责审查公司的规章制度,工资奖金实施方案,奖惩方案,职工生活福利及重大制度改革事项,提请董事会审议决定。
5、依法奖惩员工,提请董事会奖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
6、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7、负责主持召开公司会议,如办公会议等。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监理大纲(监理规划),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重要文件的签发。
11、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生活、力所能及地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工程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下简称“公司”)在建项目的项目监理管理,明确在工程管理过程中与监理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进而提高质量、进度、安全、投资等方面的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2依据
本制度依据《监理合同范本》等相关管理制度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
本制度与其他方面的管理制度、合同范本、操作指引等配套使用。
本制度的条款如与国家的规范、标准或地方法规有矛盾之处,应以国家规范、标准或地方规定为准。
第二章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职责划分
2.1建设单位的职责
(1)负责协调开、竣工政府手续的.办理。
(2)负责选定施工单位及材料供应商。
(3)负责将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下发到承包商,负责与设计单位的联系。
(4)负责对施工组织设计、深化图纸的最终审批。
(5)负责向施工单位发出开、完工指令、工程的暂停及复工通知。
(6)负责总体工期控制,包括对总体进度提前、延长的审批及最终确认。
(7)负责对已完工程节点的形象进度、变更及签证的工程量的最终
工程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条 装饰公司在隐蔽和竣工验收阶段,应自检合格后,提前三天通知市场工程监理部和客户,与装饰公司工程负责人一同进行验收;
第二条 装饰公司在验收前应准备好有关项目主要材料的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第三条 对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市场监理人员应即时写出整改通知书给装饰公司,要求其限期整改;
第四条 市场工程监理部应对监章工程实行不定期抽查和电话追踪,对有关工程质量,现场管理,进度和安全等问题提出意见;
第五条 出现争议时,市场工程监理部须出面调解,并按xx市场争议解决办法予以处理;
第六条 对造价超过20万元的工程,应加强监理力度,增加监理员到现场检查次数,同时实行市场监理部经理和监理员双重负责制。
工程管理制度 篇14
为了规范管理,便于预结算编制及审计,特制定《工程预结算管理实施细则》,由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预结算资料整理要求:
1、送建设方的资料为一式三份(套)。
2、预结算书土建、安装工程分开装订成册,分册资料内容应包含:
(1)封面及目录。
(2)编制说明:包括工程量计算依据、定额子目套价依据、取费、材料调价依据等。
(3)工程造价表[①+②+③]
①含税大包干造价;
②含税清单计价工程造价;
③变更部份增减的造价。
(4)含税清单计价分项工程造价表,及变更部份分项工程造价::表[设计变更或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该单项工程所发生的全部工作内容造价增(减)计算表],内容如下:
①分项工程造价汇总表;
②取费表。
③含税清单计价子目套价表、定额子目套价表,材料分析表。
④材料价差调整表。
⑤工程量计算表。(分项工程计算式中应标明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及设计变更等资料的页码编号)。
⑥建设方签字转发的设计变更及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含工程量与材料价格、计时工、小段包干费),必须有封面、目录及页码编号,及对应的设计变更、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和核定单编号。
(5)招标文件、招标答疑及补充招标答疑、施工合同、图纸会审交底纪要等有关资料分类装订成册,有封面及页码编号。
3、施工图和竣工图(土建、给排水、强电、弱电安装分开装订,有封面及目录和图纸编号)。
4、所有签字、盖章手续必须完善。
二、工程项目预结算办法:
1、合同规定含税总价大包干造价项目: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和招标答疑、补充招标答疑规定的工程内容造价大包干。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造价的调整。
2、合同规定按含税清单单价大包干的项目、按甲方、监理方签证认可的工程量乘以大包干含税清单单价计算造价。施工期间,不论政策变化、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清单单价的调整。
3、变更部份的'造价增减。
⑴对于本合同中已明确的各种材料的市场价格,原则上不论材料价格的涨跌均不进行材料价格的调整。但在施工期间甲方变动材料品牌、规格(书面通知为准),经甲方、监理方、现场工程师现场签证的材料数量,按调查的市场实际价格进行调整,本调整造价只计取税率,再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独立进入工程造价。其它材料在施工期间均不进行调整。
⑵如因甲方原因或设计原因经甲方认可的工程变更,依据甲方转发的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按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增减工程,报甲方审核签证::确认后的工程量;土建工程套用湖南省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安装工程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不能套用1999年版《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的套用20xx年版《湖南省统一安装工程基价表》计算定额直接费(不含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调整人工费(按28元/工日调整)和材料价差(按本条的⑴款进行调整)后,计取税费3.38%,不再计取其它任何费用。
⑶签证计时工按32元/工日计算,进入税前造价。
三、设计变更及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
1、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必须经总监及建设方工程部部长或总工签字认可后转发,施工完毕7日内应将设计变更转换为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工程量,材料价格、计时工)一式三份,按申报程序申报签证。
2、建设方下发的建设工程核定单或通知,施工方接到并实施后,7日内施工方将工程核定单或通知转换为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工程量,材料价格、计时工)一式三份,按申报程序申报签证。
3、所有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工程量,材料价格、计时工等)先由监理工程师及总监签署意见后,报建设方现场工程师、现场负责人及工程部预结算负责人、资料负责人、部长核查签字,方能作为结算依据。
四、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
1、主要材料及设备采购根据设计施工图和建设单位所选定的(见合同附件及内部招标文件附件)品牌、厂家、规格及型号,按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和要求进行采购。
2、对于合同上规定可以调整价格的材料和设备,区分以下二种情况:
①建设单位所选定的材料及设备(见合同附件及内部招标文件附件)品牌、厂家、规格及型号,以厂家或总经销、总代理签字盖章的销售单(或提货单),作为备查的依据,报工程部预结算组审查,由建设方2人以上调查核实后,签证材料价格作为按该合同条款结算的依据。进场材料数量以监理方、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证认可的数量结算。
②如建设方变更材料及设备的品牌、厂家、规格及型号,则凭建设方(预算员、资料员、工程部部长签字)的变更通知和变更后的厂家或总经销、总代理签字盖章的销售单(或提货单),作为备查的依据,报工程部预结算组审查,由建设方2人以上调查核实后,签证材料价格作为按该合同条款结算的依据。材料数量按监理方、甲方现场工程师签证认可的数量结算。
3、其他所有材料及设备的价格,在合同签订后均不作调整。
4、未按合同约定(或建设方的变更通知)采购的主要材料,经预算负责人、资料负责人、部长调查核实后,工程结算中扣除该部份的主材造价,并追究施工方责任。
五、预结算审查程序:
1、施工方必须按该规定整理资料后上报建设方工程部。
2、建设方工程部对报送资料进行审查,资料符合要求,由工程部资料负责人签字认可,不符合要求的资料退回乙方进行修改,修改后再报建设方审查。
3、资料审查通过后,建设方工程部预结算组对工程量、定额子目、材料价格调整、取费、工程造价进行审查。预结算组审查完成,预结算负责人签字认可后上报工程部部长。
4、建设方工程部部长审查完毕,将预结算资料提交建设方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六、预结算审计规定:
1、建设方接受施工方合格结算资料后,二个月内审计完毕。
2、审计部门不按规定进行审计,或与施工方串通,收受施工方礼物,一经发现,取消审计当事人资格并承担一切责任,同时对该施工方根据情节进行罚款处理。
七、审计费的计算标准及支付办法
1、审计费的计算标准:
按照核减(增)金额进行审计费用计算。计取标准为:按工程造价核减额的3%收取。
2、审计费的支付办法:
略
工程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司建设工程管理工作,提高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公司建设工程质量,促进施工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结合公司现实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股份公司及公司所属矿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包括矿、土、安)的施工项目管理。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明确了建设工程管理的责任制,以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性;明确工程质量管理及验收的内容、程序等。
第二章单位工程开工申请制度
第四条按照科学管理、合理组织施工的原则,要求施工单位在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达到必备的开工准备条件。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准备开工时应向建设单位申报开工报告,建设单位派工地代表对开工条件进行考核,所有考核项目全部达到合格后经建设单位主管部门批准后交付施工单位执行。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施工单位不能按时开工,必须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请求,经建设单位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建设单位不同意延期或施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请求,工期不予顺延。
第三章施工图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
第七条设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工程顺利施工的重要步骤,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执行。
第八条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的前提条件:
1、设计单位必须提交完整正式的施工图纸。
2、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之前,各有关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审图,并提出初步意见。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3、在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时,设计单位必须派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设计人出席,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一般应在工程开工10天之前进行。
第九条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工作的程序:
1、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工艺要求、布置与结构设计特点和施工单位应注意的事项。
2、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图纸中的疑问、存在问题和需要解释说明的问题。
3、设计单位答疑。
4、建设单位对提出的问题进行研究与协商,拟定解决问题的方案。
5、建设单位负责写出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纪要,并经各方签字。
6、图纸会审纪要应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存档。
第十条图纸会审重点内容:
1、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按图纸划分经各级人员正式签署。
2、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
3、设计与施工主要技术方案是否能相适应,对现场条件有无特殊要求。
4、预制构件、设备组件及现场加工要求是否能符合现场施工的实际能力。
5、各专业之间及设备和系统施工图设计之间是否协调,例如设备外形尺寸和基础尺寸、建筑物预留洞孔及预埋件与安装图纸要求、设备与系统连接部位、管线之间相互关系等。
6、施工图之间、总图和分图之间、总体尺寸与分部尺寸之间有无矛盾。
第十一条对会审中有可能出现的设计修改,由原设计单位按设计变更管理程序提出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签证后交施工单位执行。
第四章施工组织总设计编报与审批制度
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承建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经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提交建设单位会审。
第十三条施工组织总设计会审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质监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参加。会审后,由建设单位形成会议纪要,经各方签字后作为正式施工的依据。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和本单位具体条件,从技术、设备、机械化程度、组织管理、经济等方面进行全面分析,确保施工组织设计在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措施得当,利于安全、文明施工,利于提高工程质量、缩短施工工期。
第十五条施工组织总设计的编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建设单位对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www.Ys575.Com
2、符合双方签订的合同书。
3、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供的施工图纸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作局部修改时,应有充分论据,并征得设计方代表的同意。
4、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
5、符合现场具体条件。
第十六条施工组织总设计应包括的内容:
1、工程概况,工艺流程,设计与设备特点等。
2、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质量标准及质量控制点。
3、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包括设计图纸交付计划。
4、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
5、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进度网络图。
6、施工场地安排及施工平面布置图。
7、安全、质量、文明施工计划和保证措施。
8、新工艺和新材料的使用。
9、费用估算及工作量进度。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必须按施工组织总设计确定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建设单位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安排的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应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建设单位审核后执行。因施工单位的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时,施工单位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费用。
第五章设计变更及工程签证管理制度
第十八条由于下列原因可要求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图纸进行局部变更:
1、设计图纸有差错。
2、设计与实际情况不符或设计条件有变化。
3、现场条件所限,采用的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设计要求。
4、技术改进和合理化建议。
5、施工差错经有关方面批准的处理意见。
6、图纸设计与实际不符以及图纸外增加的工程量必须经建设单位签核后方可执行。
第十九条需要设计变更时,必须由要求设计变更的单位提出变更事由,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设计变更。
第二十条设计变更按其性质与大小,分为下列三类:
1、一般小型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下),原则上不增减预算费用,不改变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美观,如图面尺寸差错、材料等代换、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处理。这类修改由要求修改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核签、建设单位工程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2、较大设计变更(XX万元以上、XX万元以下),工程内容与工程量有变化,但不涉及初设审定的原则,需要增加或减少预算费用,要对局部施工计划与施工进度有一定影响,这类设计变更由要求变更的部门提出,经设计单位签核、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执行。
3、重大设计修改(XX万元以上),涉及原初设审定的设计规模、设计原则、结构布置的修改,或涉及总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概算需要调整,经建设单位负责人、原设计单位负责人审核后执行。
第二十一条设计变更应按其性质与大小先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之后才允许施工,不得先变更设计进行施工后补办手续。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第二十三条设计变更资料作为设计文件组成部分应妥善保管,后作为竣工资料统一归档。
第六章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施工图未经三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会审,不准开工。
第二十五条不按要求提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工程不准开工。
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保证工程质量技术措施针对性不强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不予审批实施。
第二十七条工程所使用的原材料不按要求进行试化验的,不准开工。
第二十八条施工质量不合格者,必须返工。
第七章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和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并满足防洪排水等各方面的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约用地、文明整齐。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所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按照施工组织总设计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绘制施工总平面图,由建设单位批准后实施。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不得在给定的施工场地之外私建、乱建临时设施或堆放设备材料,更不允许占用道路作为施工场地。如有必要,应由建设单位批准。
第三十二条施工单位要对其所占用的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道路和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不得随意乱堆乱排。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时需要开挖已有道路,中断交通或需要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________天提出书面申请,经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施工单位必须在批准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予恢复,如不能按时完成并影响建设单位正常生产、生活,施工单位应负责赔偿并予以罚款。
第三十四条施工单位需建设单位提供水源、电源时,应事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指定地点和容量连接并应按承包合同的规定交纳费用。
第三十五条施工单位在矿区内取土或弃土,应在建设单位指定地点进行。施工中挖掘的多余土方,应由施工单位及时运至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堆放。
第三十六条设置在施工场地的测量标志或永久测量标石,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不得损坏和移动。
第三十七条施工单位所承建的工程项目完工并经验收后,应立即撤离施工现场,所建临时设施应及时拆除,不得借故拖延。
第七章隐蔽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第三十八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是为使工程项目质量控制做到工序控制,将质量保证体系贯穿到每个操作工人的工序中,从工程建设内部层层把关,使工程整体质量得到保证。
第三十九条隐蔽工程是指在施工过程中上一道工序的工作结束,被下一道工序所掩盖,正常情况下无法进行复查的工作,一般验收项目如下:
1、工程建设工序进行中间环节验收。如建筑工程中的钢筋工程,验收内容有:钢筋的品种、规格、数量、位置、形状、焊接尺寸、接头位置、预埋件的数量和位置以及材料代用情况等。
2、埋入地下的基础工程。验收内容有:地基开挖土质情况、标高尺寸、基础断面尺寸,桩基中桩的位置、数量及制作质量、入土深度、最后贯入度等。
3、埋入结构或地下的防水工程。如屋面地下室水下结构的防水层防水处理措施及防腐处理等的施工质量。
第四十条隐蔽工程验收,必须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并由各方代表签字。
第四十一条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经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单位未通知建设单位自行隐蔽,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提出重新开挖检查,费用由施工单位自理。经检查存在质量问题时,施工单位应按要求返工处理,不按要求返工处理的,建设单位工地代表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负责。
第四十二条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分别由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作为工程文件长期保存。
第八章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第四十三条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必须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1、单位工程已按照合同规定和设计图纸的要求全部施工完毕,并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质量标准。
2、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等资料完整、齐全。
3、施工现场清理完毕。
第四十四条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工程开工报告。
2、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3、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单、签证单,内容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意见等。
4、单位工程竣工图纸及设计变更。
5、隐蔽工程记录。
6、主要建筑及设施基础沉降观测记录。
第四十五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一般分为预验收和正式验收。
1、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必须整理移交全部验收资料,填写竣工验收申请书。由建设单位组织,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工地代表等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
2、单位工程竣工正式验收时,由建设单位组织,质检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参加,验收结果由主管领导批准。
第四十六条正式验收程序如下:
1、确定验收日期。
2、审阅验收文件及记录。
3、审阅预验收的验评结果。
4、检验或抽检。
5、验收总评意见,确定工程等级。
6、验收成员签字。
第四十七条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应及时搞好工程决算。
第四十八条单位工程一经正式验收,应及时办理移交工程相关图纸资料手续或代保管手续。
第九章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九条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签订书面施工合同,并全面履行。
第五十条施工合同的签订,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五十一条双方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条件”,明确约定合同条款。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的办法和自理原则。
第五十二条施工合同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内容,工程价款及开竣工日期。
2、双方的权利、义务和一般责任。
3、工程质量要求、检验与验收方式。
4、材料、设备的供应方式与质量标准。
5、设计变更。
6、结算方式。
7、违约责任及处置办法。
8、争议解决方式。
9、安全生产防护措施。
10、合同的生效方式。
第五十三条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合同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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