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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汇总16篇)

发表时间:2017-07-09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汇总16篇)。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第一部分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全市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事件分级

突发环境事件,是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安全、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故。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伤)100人以上;

(2)因环境事件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3)区域生态功能严重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5)利用放射性物质进行人为破坏事件,或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

(6)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城市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故;

(7)因危险化学品(含剧毒品)生产和贮运中发生泄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污染事故。

(二)重大环境事件(Ⅱ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环境事件:

(1)发生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

(2)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濒危物种生存环境受到污染;

(3)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较大影响,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4)1、2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5)因环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库及沿海水域大面积污染,或县级以上城镇水源地取水中断的污染事件。

(三)较大环境事件(Ⅲ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中毒(重伤)50人以下;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市级行政区域纠纷,使当地经济、社会活动受到影响;

(3)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环境事件:

(1)发生3人以下死亡;

(2)因环境污染造成跨县级行政区域纠纷,引起一般群体性影响的

(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3)4、5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

四、工作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不断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和加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机制,切实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快速反应、及时控制。

(二)政府负责、部门合作

各级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负总责。各部门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高我市的整体应急反应能力。

(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市、县(市、区)二级负责制。

(四)依靠科学、快速反应

不断完善应急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贮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依靠科学,加强科研指导,规范业务操作,实现应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五)四级预警、分级响应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发展情况,将事件分为“四、三、二、一”四个等级进行预警,并实施分级控制,发生不同等级事件时,启动相应级别响应。

五、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突发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

(一)危险化学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在生产、经营、贮存、运输、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的爆炸、燃烧、大面积泄漏等事件。

(二)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因生产装置、污染防治设施、设备等因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三)影响饮用水源地水质的突发性严重环境污染事件。

(四)因遭受自然灾害而造成的可能危及人体健康的环境污染事件。

(五)跨市级行政区域的环境污染对我市造成环境危害的污染事故。

(六)其他突发性的环境污染事件。

第二部分组织体系

一、指挥机构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其性质、类别及严重程度,市人民政府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其成员由各相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担任,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总指挥(见附件),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和调动社会力量和各种资源,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县、市、区人民政府成立相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相应组织,负责本辖区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决策,进行现场指挥,组织应急救援,制定控制措施;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及恢复生产和生活秩序等工作;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应急处理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检查、督促各单位做好各项突发环境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理准备工作。必要时,组织领导重点防控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各级应急救援指挥部门下设办公室,组织开展监督、检查及演练活动;接报突发环境事件后,立即向指挥部汇报,并负责协调各有关部门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应急预案的启动准备和各项措施的落实工作,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信息。

二、工作机构及职责

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下设八个工作组作为具体工作机构。

(一)现场监测处置组

由市环保局牵头,市农委、市林业局、市水务局、市安监局等部门参加。负责实施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现场处置、调查处理、监测、报告、监督检查、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交通运输保障组

由市交通局牵头,负责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医疗救治组

由市卫生局牵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医疗救治、疾病预防,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医疗救治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后勤保障组

由市发改委牵头,经信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科技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参加。负责与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有关物资的供应、运输、调运、储备,提供现场处置技术及事件处置时气象动态,安置受害群众,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社会治安组

市公安局、武警支队负责密切注视事件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和事件处理,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宣传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及市有关新闻单位参加。负责组织宣传普及有关突发环境事件防治知识,发布新闻及通报有关情况,并向上级新闻单位提供有关工作信息。督促指导有关部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监察组

市监察局负责监督监察各地贯彻执行环境事件防治政策、法律法规和履行职责的情况,受理处置突发环境事件中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调查处理在处置工作中领导不力、玩忽职守、违规违纪等行为。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办公室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负责起草有关汇报材料、领导讲话,草拟有关文件,编印工作简报,沟通各组工作情况和信息,督促指导有关部门落实措施。承办总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部门职责

(一)市发改委、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安监局

组织制定突发环境事件控制规划,把突发环境污染与事故控制和应急体系建设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度,保证供应,维护市场秩序,保证物价稳定。

(二)市财政局

保证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突发环境事件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并做好经费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

(三)市公安局、武警支队

做好法制宣传,密切注视事件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协助环保部门做好污染调查,落实各项强制隔离措施。

(四)市卫生局

做好伤员的救治,污染疏散区域人员的疾病预防和治疗工作。

(五)市交通局

优先安排应急物资和疏散人员的运送转移,做好污染区域的交通管理工作。

(六)市民政局

做好社会捐助工作,专项用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经费和物资管理使用工作以及救济物资发放、污染区域内人民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等。

(七)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

组织新闻媒体广泛开展环境污染防控科普知识宣传,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期间新闻报道的规范管理,营造有利于处置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舆论氛围。

(八)市水务局、市农委、市林业局

组织做好流域、水源流量控制与监测,开展家畜及野生动植物受污染情况的监测和调查工作。

(九)市气象局

及时、准确提供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区域的气象情报资料。

(十)市科技局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需要,及时组织科技力量协作攻关,支持对突发事件有关防控工作的科学研究。

(十一)市监察局

负责调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期间的违规违纪、失职渎职事件,严肃追究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责任。

第三部分预警制度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

(一)预警启动

突发环境事件实行四级预警制度。Ⅳ级突发事件,即一般环境事故,启动蓝色预警;Ⅲ级突发事件,较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黄色预警;Ⅱ级突发事件,即重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橙色预警;Ⅰ级突发事件,即特大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启动红色预警。根据不同级别的预警,采取相应的应急响应措施。

(二)预警支持系统

建立环境安全预警系统和环境应急资料库,开发研制环境应急管理系统软件。建立报警服务系统及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信息反馈与确认等。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与确认

组建由环保管理和环境监测专业人员、环境评价专家、危险化学品专家、环境评估专家、防化专家等相关专家组成的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根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类别、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开展事件快速评估与决策咨询。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评估

1.评估内容:明确突发环境事件性质和类别,预测可能的涉及范围、发展趋势及其对人群健康或环境的影响;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级别;评估现有应急处置措施是否得当,应急能力是否达到控制突发环境事件的需求等。

2.快速评估步骤:通过对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区进行现场调查,收集资料,并迅速对现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分析研究,提出评估意见,为技术行为和行政决策提供依据。

3.决策咨询: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对快速评估结果进行分析,提出对现有应急处置措施的改进意见,并对行动方案做出决策咨询。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确认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评估咨询专家组的意见,由市环保局向市人民政府提出突发环境事件分级预警的建议,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级并根据相应级别做好预警公告的发布工作。蓝色预警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黄色预警由市(地)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橙色预警由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发布。红色预警由事件发生地省级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第四部分信息管理

一、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

根据《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的规定,按国家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系统进行报告。

突发环境事件的责任报告单位

县级(含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

二、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时限和程序

突发环境事件责任报告单位及人员发现或获知突发环境事件,应在2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部门报告。

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上一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和确认。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接到报告2小时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

根据调查和确认结果,三级环境事件48小时内报告上一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二级环境事件12小时内报告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一级环境事件6小时内报告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随时报告事件势态进展情况。

三、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内容及形式

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分为速报、确报和处理结果报告三类。

速报可用电话或直接报告;确报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报告;处理结果报告采用书面报告。报告采用适当方式,避免在当地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速报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质、经济损失数额大小、人员受害情况、捕杀与砍伐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的名称和数量、自然保护区受害面积及程度、事件潜在的危害程度、转化方式趋向等初步情况。

确报是指在速报的基础上报告有关确切数据,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及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初步情况。

处理结果报告是指在确报的基础上,报告处理事件的措施、过程和结果,事件潜在或间接的危害、社会影响、处理后的遗留问题,参加处理工作的有关部门和工作内容,出具有关危害与损失的证明文件等详细情况。

四、突发环境事件的通报与信息发布

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突发环境事件情况。按照国家环保总局《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新闻发布管理办法》的规定,有关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由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授权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及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泄露事件信息。

各级人民政府及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舆论引导,建立快速发布机制,避免因发布滞后造成工作被动。对媒体有关事件内容的不准确报道,应当及时通过发布通告或召开新闻发布会澄清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第五部分应急响应

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即蓝色预警启动四级响应,黄色预警启动三级响应,橙色预警启动二级响应,红色预警启动一级响应。

一、四级应急响应

(一)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四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环境保护部门的建议,启动四级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依法进行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物资的供应。

(三)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提供技术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四)整个事件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备案。

二、三级应急响应

(一)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三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县级人民政府接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突发事件的信息收集、组织相关人员的疏散安置、依法进行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隔离和舆论宣传工作;保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所需经费、物资的供应。

(三)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市环境保护局及时会同当地环境保护局组织专家对突发事件进行确认,指导督促当地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根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需要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

(四)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决定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三、二级应急响应

(一)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市环境保护局迅速组织环境监察应急、环境监测应急队伍和有关技术人员赶到突发环境事件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污染源控制、污染源转移、污染消除、人员撤离、受污染区域划定,同时组织突发环境事件评估专家组分析突发事件的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接到二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二级应急响应的配合准备工作。

组织有关部门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需要,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组织;紧急调动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受污染区域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环境保护局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舆论宣传工作。

(三)县级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要服从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的调度,做好支援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防止突发事件在本辖区内发生,必要时处于应急准备状态。

(四)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县、市、区环境保护局应迅速组织环境应急队伍和相关技术人员到达事件现场,进行采样和监测,开展现场污染源调查,实施污染消除等紧急控制措施,及时报告有关情况,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突发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

四、一级应急响应

(一)市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在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专家咨询组的指导下,组织和协调各方面工作并及时派出专业技术机构赴现场开展现场调查,组织落实各项紧急防控等措施;配合上级专业机构对不明原因的突发事件开展污染源调查、受污染区域划定等工作;检查督导基层组织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依法接受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根据授权发布本市突发环境事件信息。

(二)市人民政府应急响应

市人民政府接到一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的建议,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启动相应的环境应急预案,并做好启动一级应急响应的配合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根据突发环境事件的类别和性质及时成立市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协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开展突发事件的决策指挥、污染危害监测与分析、污染源调查与控制、受污染群众救治与转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后勤保障等工作。

(三)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环境保护局应急响应

服从市人民政府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按照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要求,各司其职,做好工作。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支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专业机构开展现场调查处理、采样、监测、技术分析、评估以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和妨碍工作开展。

五、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终止

(一)应急终止的条件

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成立的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基本消除,无继发可能;

3.已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保护公众健康与环境再次遭受危害,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后果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二)应急终止的程序

1.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专家咨询组论证调查,确认突发事件已具备应急终止条件后,结论以书面形式向环境应急指挥部报告。

2.接到环境应急指挥部的应急终止通知后,现场指挥部负责应急人员及设备有序撤离。

3.市环境保护局负责向社会发布突发事件应急终止的信息。

4.由市环保局组织专家进行应急行动的后评价,编制应急评价报告,存档备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部分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置程序

一、迅速报告

现场监测处置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实行市县(市、区)联动机制。

接事故报警后,值班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

二、快速出击

接报后,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指令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立即召集所有组成单位人员,携带污染事故专用应急监察、监测设备,在最短的时间内赶赴现场,同时启动“应急监测预案”。

三、及时处置

如果现场监测处置组到达现场前,有关部门尚未对现场进行处置,现场监测处置组在迅速通知相关部门的同时,应参与现场控制和处理,防止污染扩散,根据现场勘察情况,配合划定警戒线范围,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四、现场调查

现场监测处置组到达现场后,应迅速展开现场调查,判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污染物种类、性质、数量,已造成的污染范围、影响程度及事发地地理概况等情况,确定现场监测布点、摄像、拍照等取证工作。

五、情况上报

现场监测处置组负责人将现场调查情况及拟采取的措施及时报告市应急处理指挥部负责人,按国家环保总局要求,做到6小时速报、24小时确报。同时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根据现场情况和现场监测处置组的要求,决定是否增派有关专家、人员、设备、物资赶赴现场增援。

六、污染处置

现场监测处置组根据市应急处理指挥部的指示,积极参考各方意见,对事故影响范围内的污染物进行处理处置,以减少污染危害。

七、污染警戒区域划定和消息发布

根据现场污染监测数据和现场调查,现场监测处置组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建议建立污染警戒区域(划定禁止取水区域或居住区域),由市应急处理指挥部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做出是否发布警报决定。

同时,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及时进行事故处理分析,向事故、事件处理组通报情况,确定对外宣传统一口径,由事故、事件处理组对新闻媒体发布污染事故消息。

八、污染跟踪

现场监测处置组要对污染状况进行跟踪调查,根据监测数据,预测污染迁移强度、速度和影响范围,每24小时向市应急处理指挥部报告一次,直到事故污染消失报警解除。

九、调查取证

现场监测处置组协同相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实地取证,确定事故责任人,对涉案人员做调查询问笔录,立案查处。

十、结案归档

污染事故处理完毕后,形成总结报告,按时上报并存档。

第七部分组织、技术和后勤保障

一、组织保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市、县两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构,并确定专人负责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准备、预警、预报的各项协调管理工作等。

二、技术保障

(一)突发环境事件专家咨询库(可参照环评专家库)

市级建立环境应急专家数据库,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能迅速成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组,为指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其职责是:

1.了解掌握国内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相关知识和信息,提供咨询服务;

2.综合评估突发环境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

3.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

4.参与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

(二)现场应急环保专业队伍

市、县(市、区)政府以现有环境监察队伍为基础建立一支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机动队伍,由环境监察、环境监测、环境科研等人员组成。这支队伍是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常备重要力量,随时能够处置突发事件,参与和指导事件发生地环保部门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指导应急监测分析,确定污染类别、程度、范围;

2.进行现场调查、取证、评估及上报工作;

3.根据调查结果及专家意见,确定应急处置的技术措施;

4.督导各项现场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

5.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业务培训和咨询等。

(三)培训和演练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的常备队伍要按照应急预案定期组织不同类型的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增强实战能力。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专门的培训和演练。

三、后勤保障

(一)物资储备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计划,建立处理突发事件的物资储备,储备分为日常和战时两级。

(二)装备保障

各级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工作需要和职责要求,加强危险化学品检验、鉴定和监测设备建设。增加应急处置、快速机动和自身防护装备、物资的储备,不断提高应急监测,动态监控,消除污染的能力,保证在发生环境事故时能有效防止对环境的污染和扩散。

(三)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和计划部门应保障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日常运转经费、突发事件处理经费,所需经费列入同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捐助资金纳入各级财政专户管理,由应急处理指挥部统一掌握、集中安排使用。

(四)社会宣传

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应急手册等多种形式,对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知识的专业教育,宣传环境应急科普知识,指导群众以科学的行为和方式对待突发环境事件。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参赛者健康要求

比赛所设项目是大强度长距离的竞技运动,也是一项高风险的竞技项目,对参赛者身体状况有较高要求,参赛者应身体健康,有经常性参加跑步锻炼或训练的基础。参赛者可根据自己的身体状况和能力,选择参赛项目。以下疾病患者不宜参加比赛:

1、先天性心脏病和风湿性心脏病患者;

2、高血压和脑血管疾病患者;

3、心肌炎和其它心脏病患者;

4、冠状动脉病患者和严重心律不齐者;

5、血糖过高或过低的糖尿病患者;

6、其他不适合运动的疾病患者。

在比赛中,因个人身体及其他个人原因导致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由参赛者个人承担责任,组委会建议参赛者到相应医疗机构进行健康体检

二、医疗救护

1、组委会沿马拉松路线每5公里设立一个固定医疗点,医疗点前50米有明显的标志。沿参赛者的跑进路线,有急救车跟随;

2、沿着参赛运动员的跑进路线,组委会将在每100米处设置一名志愿者,协助医疗救护、维护比赛秩序,参赛者有问题可以向他们请求帮助。

三、保险

比赛主办单位为所有参赛者和工作人员投保人身意外险。参赛运动员可在此基础上再行额外购买其他保险。

四、监控全程

组委会将对起点、各分段计时点和终点进行录像监控。出现以下违反比赛规定的参赛选手将被取消参赛成绩,两年内不准参加兰州国际马拉松赛,并报请中国田径协会追加处罚,情节严重的,终身禁赛。

1.虚假年龄报名或报名后由其他人代跑;

2.运动员携带他人(包括男运动员携带女运动员)感应计时芯片或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或两枚以上传感器参加比赛;

3.不按规定的起跑顺序在非报名项目的起跑点起跑;

4.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时间出发抢跑;

5.关门时间到后不停止比赛或退出比赛后又插入赛道;

6.没有沿规定路线跑完各项目的全程,绕近道或乘交通工具途中插入;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重复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8.未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

9.没有按规定携带自己的两块号码布通过终点;

10.私自伪造号码布,多人交替跑;

11.不服从赛事工作人员指挥,干扰比赛,聚众闹事。

12.其他违反规则行为规定。

五、下雨天

1.进行路滑提示

下雨天,观众走路急,场馆周围的地面也会湿滑,所以昨天在观众服务方面增派志愿者,他们在坡路、拐角等地形复杂的地方进行雨天路滑的提示。如果遇到比较严重的情况,还会铺设防滑设施。同时,场馆的医疗巡视也增加频次。

2.准备充足雨衣

雨天预案是一整套非常细的方案,雨衣的.供应是最基本的。为记者、贵宾、安保人员等提供了充足的雨衣。其中,对于有摄影摄像设备的记者,雨衣的保障更是充足,一般一人一件,使用设备的还要另配一件,这样就保证了记者们顺利完成工作。

六、计时传感器

组委会为参加马拉松和半程马拉松的选手提供传感器计时服务,本次比赛采用8:00一枪出发。途中在5公里、10公里、15公里、20公里、25公里、30公里、35公里、40公里和终点设有计时感应带(区),选手在跑进过程中,必须通过所有的地面计时感应带(区),如缺少任何一个计时点的成绩,或两个传感器在计时点的成绩误差小于0.1秒将取消该运动员的全部比赛成绩。组委会提供一次性感应计时芯片。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各监测责任部门按时向县预警办报送企业生产经营异常事件信息。

(二)县预警办及时将企业异常事件信息告知所属镇(街道);对重大事件及时上报县政府。

(三)相关镇(街道)及时深入企业排摸核实情况,研究对策措施,并及时将该企业的实情与应对措施等上报县预警办。

(四)县预警办根据各责任部门及镇(街道)上报情况,定期汇总分析,及时协调相关部门提出处置意见,化解企业风险。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送监测预警信息。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潜在风险应急预案


潜在风险是指可能发生但尚未发生的风险,当这些风险发生时,可能给组织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制定潜在风险应急预案,对于组织来说至关重要。潜在风险应急预案是指为避免潜在风险的发生、减少潜在风险的损失、加强和提高应急管理相对应的管理程序和方法,以及相关人员技术装备和资源等的准备。本文将从具体细节生动地介绍潜在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过程和实施步骤。


制定潜在风险应急预案需要明确潜在风险的种类和可能发生的场景。潜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事故危险、网络安全风险、人为破坏等多种类型。在明确潜在风险种类的基础上,通过风险评估和评估风险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确定关键潜在风险事件和其概率。然后,根据潜在风险的具体特点和可能发生的场景,进行应急响应计划的制定。应急响应计划包括预案的编写、人员责任的明确、应急物资的储备等内容。


实施潜在风险应急预案需要做好相关准备工作。首先是人员培训和演练。人员培训是指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潜在风险事件,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和应对能力。演练是指组织定期组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完善性。其次是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应急设备包括通信设备、防护装备、急救药品等,物资包括食品、饮水、医疗用品等。在发生潜在风险事件时,能够迅速调配和使用相关设备和物资,是保障应急工作高效完成的重要条件。


根据潜在风险事件的实际情况,及时进行应急响应和处置。在发生潜在风险事件时,要根据应急预案的具体内容,迅速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同时要做好信息的报送和共享,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报告事件情况,并协同其他部门进行应对。在事件处置过程中,要加强指挥调度,合理分配资源,保障工作高效协调进行。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组织的应急管理水平。


通过上述步骤的实施,组织可以建立完善的潜在风险应急预案,提高对潜在风险的防范和应对能力,保障员工和财产的安全。同时,完善的潜在风险应急预案也为组织的稳定运行和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在新形势下,只有不断地加强潜在风险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才能及时应对各种潜在风险事件的挑战,保障组织的可持续发展。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突发事件的定义

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是指网点在日常开展代理保险业务过程中突然产生的可能危及网点正常经营的,可能造成邮保双方声誉损失的,或是事件本身比较敏感或者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以及政府部门、监管部门认为应当采取应急处理机制的非常态事件。

(二)突发事件分级定义

根据客户投诉涉及的投诉人数、社会关注度、案件影响范围、投诉紧急严重程度的不同,对代理保险业务突发事件实行分级响应,具体分为以下三级:

1.三级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三级突发事件:

(1)3人(含)以上5人(不含)以下的群体性投诉事件;

(2)客户情绪较为激动,有可能导致事件升级的情况。

2.二级重大突发事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二级重大突发事件:

(1)5人(含)以上10人(不含)以下的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

(2)市级以下(含市级、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电台、电视台、报纸的媒体曝光事件;

(3)当地政府部门、监管部门介入,要求解决处理的突发事件;

(4)三级突发事件的升级,指网点无法处理的投诉事件,需由上级机构解决。

3.一级特大突发事件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即为一级特大突发事件:

(1)10人(含)以上的重大群体性投诉事件;

(2)省级及省级以上电台、电视台、报纸的媒体曝光事件;

(3)出现围堵网点、暴力威胁等事件。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 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Xx负责冬季长跑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Xx负责全校冬季长跑的检查工作以及组织工 作。

组员:体育教师和全体班主任。

二、划定长跑路线

学校田径场

三、长跑活动时间

每周一至周四大课间活动时间

四、预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跑步前同学们要穿好适合体育锻炼的服装和鞋进行锻炼。各班 体育委员统计好本班出勤情况。如请病假,需由班主任老师认可。

2、体育教师负责勘查长跑路线上的不安全隐患,如:察看操场跑道有无积水结冰现象,并负责予以排除或提出防止事故的具体措施。

3、长跑前,各班主任负责对学生进行长跑中的安全教育。要求学生在跑动中不随意讲话,不拥挤,匀速行进,不宜忽快忽慢,跑动速 度为中速偏慢。如发生有学生意外摔倒,其它同学应该及时避让,避免发生踩踏现象。

4、班主任必须跟在长跑的学生队伍中,保护学生安全。体育老师 在弯道上察看跑步状况,协助管理学生队伍。

5、各班班主任要及时了解本班学生的身体健康情况,对有特异体质 和特殊疾病的学生,要告知后,实行免跑。

6、在跑前集中和跑后解散时,各班班主任要向学生反复强调不要拥 挤,坚决不允许打闹、推搡。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加强预警分析

注意在日常工作中提高工作敏感度,实时了解客户对保险产品的反映和情绪变化,特别是出现以下情况时,做好应急准备并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1.7日内单个网点出现超过3件(含),县市区内超过5件(含)对单只产品投诉;

2.7日内单个网点出现超过3件(含),县市区内超过5件(含)出现单只产品非正常退保;

3.当地媒体有银保产品曝光事件(含对保险公司或对其他银行)发生;

4.网点发现有主动询问保险产品的人员;5.敏感时期,如两会期间、3.15前后等。

(二)突发事件处理要求

根据不同突发事件等级,分别采取不同的应对措施:

1.三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处理时限要求

(1)现场接待人员或网点负责人将客户转移至提前准备的非营业区域的突发事件处理场所,防止事态蔓延波及非相关人员,确保网点正常运营。

(2)稳定客户情绪,防止客户事件扩大。通过详细了解客户投诉意见,根据客户现状,对代理保险产品进行讲解,尽可能使客户了解并认可产品。

(3)客户坚持赔付或退保,并无法劝退的,要在安抚客户的同时及时上报县级工作组。县级工作组要立即连同相关保险公司人员在接到网点上报1个小时内赴现场,安抚客户离开营业网点,在保险公司的应急事件处理场所进行处理。

(4)网点人员要积极协助保险公司,做好客户材料收集、转交工作,或协助进行投诉处理所需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尽快了解事件的原因真相,缩短处理环节,银保双方共同妥善解决突发事件。

2.二级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处理时限要求

(1)当出现二级突发事件时,网点应在安抚客户的同时立即上报县级工作组。

(2)县级工作组收到网点上报信息后,应立即安排人员会同相关保险公司负责人1小时内到达现场,安抚客户到保险公司的应急处理场所解决客户投诉,同时上报市级工作组,市级工作组协调保险公司共同处理客户投诉等突发事件。要做到问题当地解决,避免问题扩大化。

(3)对政府、监管部门介入的突发事件,市级工作组要在1个工作日内了解事件经过、原委,并在2个工作日内向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

3.一级特大突发事件应对措施及处理时限要求

(1)一级突发事件发生时网点要立即上报,双方工作组责任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妥善解决相关问题。同时,县级工作组要在接到网点上报信息后立即向市级工作组报告。情节严重的,要上报省级工作组,省级工作组应协同省级保险公司负责人应在接到网点上报8个小时内赴现场进行处理。

(2)当出现围堵网点或暴力事件,网点人员应立即报告当地公安部门,网点负责人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上报上级工作组,各级人员须在首先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疏导和劝服客户,以及现场资料的录像保存工作。

(3)一级事件发生后每小时向省级领导小组汇报一次。

(4)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做好危机事件对当地监管部门的上报工作。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为了加强和改善学校安全工作,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平安地学习、工作、生活,建立“平安、卫生、礼貌、和谐”校园,防范师生安全事故发生,并能快速、及时、妥善处理突发的安全事故,切实有效降低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安全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xxx(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第一职责人

副组长:xxx(副校长)、协助校长全面负责校园安全工作,校园安全直接职责人;

副组长:xxx(法制副校长,陈洋镇派出所所长)、负责法制宣传教育以及协助校长负责校园安全工作;

成员:三中心两部主任,各班班主任

二、主要职责

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交通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状况,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三、现场指挥系统

日常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各负其责,协调各部门统一行动。突发事件的临时指挥实行值周制度,即值周行政领导负责,再逐层报告。

四、突发事件逐层报告制度

值周员――》副校长――》校长――》教育局――》

安全工作联络电话:

教体局:xxx火警:xxx

匪警:110急救中心:120

防疫站:xxx

五、应急措施

1、每一天保证学校门口有校领导和教师值班。星期五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值日领导负责处理,班主任把学生送往医院,同时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学生上下楼梯,在各个楼梯口务必有指定教师看护。若学生发生拥挤踩伤事件,看护教师立即制止全体学生原地不动,通知值周员、班主任救护踩伤学生。值周领导派人把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教导主任、班主任教师负责疏散楼梯内学生。

3、各班选出一名交通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班级门口楼道内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务必在1小时内上报教务处。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该报案的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5、学生碰伤、撞伤后,任课教师务必立即送医院治疗,及时通知学生家长,上报学校值周领导,按《学生伤害处理办法》条例迅速处理。

6、学生上操及集会安全由带操老师组负责,下操及散会时学生回班由带操教师负责依规定顺序排队回班。

7、室内用电及电器安全由总务主任每周检查一次,教学设施“谁主管,谁负责”,每月检查一次。若因用电等原因引起火灾,总务主任立即切断电源,拨打119报警。领导小组分楼层、班主任教师迅速进班组织学生按规定楼梯口下楼疏散。

8、实行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安全职责追究制度。

六、宣传教育,确保安全

1、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措潜力。

2、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健康教育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3、定期举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报告会。

4、领导小组、团委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动,让学生学会生存,掌握自救本领。

5、安全教育渗透到各科教学之中,时时讲,事事讲。

总之,安全工作重于泰山,全体教职工务必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有关人员职责,按学校规定严肃处理。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1.1 编制目的

有效预防、及时应对保险业突发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确保全省保险业正常运行,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规定》、《中国保监会<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湖南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保险业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促进和谐。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放在首位,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中国保监会湖南监管局(以下简称湖南保监局)在中国保监会、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本省保险业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各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保险社团组织在事发地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本地区、本单位和本系统的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协同应对。加强隐患排查化解,合理预防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发生后,密切配合协作,迅速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防止事态升级。

(4)信息共享,及时报告。建立突发事件监测预警系统,开展应急处置技术交流合作,实现信息共享;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单位要第一时间报告,做好先期处置和有关工作。

(5)严守规定,保守秘密。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应急处置相关信息,禁止利用信息牟取私利。

2. 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

湖南保监局设立湖南省保险业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以下简称省指挥中心),由湖南保监局局长任指挥长,其他局领导任副指挥长,各保险公司湖南分公司主要负责人、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主要负责人、湖南省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为省指挥中心成员。

省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湖南保监局办公室,由湖南保监局办公室主任兼任省指挥中心办公室主任。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及春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市委、政府关于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巩固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安全生产领域事故隐患,堵塞漏洞,补齐短板,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坚决杜绝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遏制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事件发生,确保全市春节和“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时间范围

从即日起至20xx年xx月底,对全市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以下简称“各单位”)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三、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

在全面检查基础上,重点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以及消防、道路交通、铁路、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建筑施工、城市公用设施(燃气管线)、特种设备、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关键环节、部位。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是否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是否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是否存在因停产、停业、减员、降薪、事故善后处理造成矛盾和纠纷,没化解诉求积压情况,是否存在因诉求积压,有可能导致思想失管、行为失控,采取极端方式解决问题、报复社会人员情况;是否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实施监控治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一般隐患整改率是否达到l00%;重大隐患是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是否定期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分析,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并组织实施。

各级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是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消防、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安全标准;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是否定期组织排查治理本机关、本单位安全隐患;是否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

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检查20以来发生的死亡事故查处情况,重点检查责任追究是否到位,各类整改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以及市、县(区)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十大专项整治”行动、“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明查暗访中发现的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自治区安委会年第一次全体成员(扩大)会议、市政府第二次常务会精神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和部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岁末年初(20__年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及开展情况。

应急值守情况。重点检查是否针对各行业(领域)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研究制定、完善细化各项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应急指挥和联动处置机制,做好各种应急防范准备;是否认真做好春节、“两会”等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应急值守工作,重点企业、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和值班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和信息。

四、职责分工

1、中宁县政府负责组织检查中宁境内的各类企业和生产经营建设场所;

2、海原县政府负责组织检查海原县境内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场所;

3、沙坡头区管委会负责检查辖区内12个乡镇内的所有规模以下企业等各类生产经营单位;

4、海兴开发区管委会负责牵头检查园区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5、市安监局负责牵头检查煤矿、重点危化企业和烟花爆竹行业;

6、市工信局负责牵头检查重点危化企业以外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含冶金、建材、农副产品加工等行业)和通信、电力等行业;

7、市公安局负责牵头检查民爆器材、易制毒和剧毒化学品,废旧物资回收站,机动车超限、超载、驾驶人员无证、疲劳、酒后驾驶以及农用车非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

8、市住房和城建局负责牵头检查所有城市燃气、供水、热力、排气排污、加气站,农村住房等;

9、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检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和水上交通运输单位、旅游车辆、船舶,整治事故多发路段;

10、市商务和经济合作局负责牵头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商场、宾馆饭店、加油站及餐饮企业燃气安全等;

11、市旅游局负责牵头检查旅游景区(景点)、旅游设施安全;

12、市国土资源局负责牵头检查非煤矿山企业,违法盗采、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违规行为;

13、市农牧局负责牵头检查农村沼气、渔业船舶、农药经营使用及草原防火安全;

14、市林业生态建设局负责森林防火检查;

15、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牵头检查锅、容、管等特种设备、旅游景区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车辆、索道、电梯等;

16、市消防支队负责牵头检查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消防重点单位消防安全;

17、工业区管委会负责牵头检查工业园区(一区五园)内所有生产经营单位;

五、工作步骤

本次“大排查大整治”采取企业全面自查、部门专项检查、政府综合督查的方式,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l月16日)。按照本方案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属地和行业(领域)大排查具体方案,确定行政区域内重点检查单位,并迅速动员部署,并将活动具体工作方案和联络员名单于1月18日前,隐患排查清单于l月24日前报市安委办。

(二)排查整治阶段(1月16日一l月31日)。各级各部门要制定本单位大排查具体方案,每月组织开展自查,全面治理事故隐患;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大排查活动方案,组织检查督查组,开展属地和监管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检查督查,对有关单位自查自改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整治提高阶段(2月1日—2月29日)。各级各部门要组织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大排查活动进行“回头看”,督促落实隐患整改措施,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对大排查活动中的好经验、有效措施进行全面认真总结,各县(区)和市各部门大排查活动书面总结和未解决隐患清单于3月8日前报市安委办,由市安办汇总后上报自治区安委办和市人民政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把此次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抓好当前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做好动员部署,并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开发区管委会对辖区内的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各部门对所属行业(领域)排查整治工作负总责,各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认真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分管领导要切实履行职责,扎实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活动的各项工作。

(二)全面排查,强化整治。各级各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严格落实检查督查工作流程,认真履行检查程序,完善检查记录和文书手续。要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和“严细实”的工作作风,从操作层面倒查倒逼,强化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指定专人盯防,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存在重大隐患、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要坚决停产整顿。对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关闭。对容易引发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隐患,要严格实行挂牌督办整治。

(三)突出重点,加强监管。各级各部门要针对春节前后人员流动量大、节庆和大型集会活动多的情况,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各类大型集会、焰火集中燃放、商业促销活动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对群众聚集活动的安全预判、风险防控和组织引导,强化春运组织和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道路交通、消防等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整治,严防发生群死群伤事故。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

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营造浓厚氛围。进一步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努力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报送,每月l1日和25日向市安委办报送月中和月度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的书面报告,重大情况要随时报告。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在现代社会,风险无处不在。无论是自然灾害、社会事件还是经济危机,都可能对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影响。制定并启动风险应急预案成为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本文将深入探讨启动风险应急预案的必要性,并详细解释如何制定和执行该预案以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一、为什么需要启动风险应急预案


1. 防患于未然:风险应急预案的最大作用在于防患于未然。通过提前预测和评估可能面临的风险,企业能够及早采取相应的措施,降低潜在的损失。这能够为企业带来更好的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


2. 保障员工安全:员工是企业最宝贵的财富,其生命安全至关重要。风险应急预案能够明确指导员工在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帮助员工理性判断和迅速行动,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安全。


3. 提升企业形象:在面对风险事件时,及时、有效地启动并执行应急预案的企业能够展现出一种专业和负责任的形象。这不仅能够增强员工和客户的信心,还能提升企业在相关行业中的声誉。


二、如何制定和执行风险应急预案


1. 风险评估和预测:企业应通过综合分析,对可能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预测。这包括自然灾害、社会事件、供应链中断、金融风险等各方面的风险。通过科学的方法和数据分析,可以为预案的制定提供客观依据。


2. 制定详实的预案:风险应急预案应包括多个关键要素,如组织架构、应急队伍、指挥系统、应急资源、流程和程序等。预案需详细具体,囊括各类风险事件的处理方法和处置流程。同时,预案还应注重灵活性,以适应不同情况下的变化。


3. 培训和演练:仅仅制定预案还不够,企业还应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响应能力。这包括组织模拟演习、紧急情况的实战训练和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通过不断的培训和演练,能够提高整个组织应对风险事件的能力和效率。


4. 预案的更新和完善: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新的风险形势的出现,预案也需要不断更新和完善。企业应建立健全的监测机制,及时获取新的风险信息,并适时更新预案。还应定期对现有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以确保其适应情况的变化。


三、案例分析


某公司是一家生产型企业,拥有大型工厂和上千名员工。考虑到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生产安全事故和供应链中断等风险,该公司制定了一套完备的风险应急预案。


该预案包括从组织架构、应急队伍的构建到指挥系统和应急资源的调配等方方面面。在发生紧急情况时,企业能够迅速组建应急小组,成立指挥中心并调动必要的资源。同时,该公司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以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危机处理技巧。


最近,该公司遭遇了一场突发洪灾。凭借早前制定的风险应急预案,公司能够即刻启动预案,快速撤离员工、保障生命财产安全,并迅速调整生产计划以减少经济损失。这得益于该公司科学合理的预案制定和全员的应急培训,使得公司能够在紧急情况下保持高度战斗力,将灾害对最低程度。


启动风险应急预案对于企业来说具有重要意义。它有助于防患于未然、保障员工安全、提升企业形象等方面。而制定和执行风险应急预案则需要全员的参与和配合,包括风险评估、预测、组织架构、培训和演练等,以保证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只有通过不断地完善和应用,才能成为企业在紧急情况下的“定海神针”。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大面积创伤出血性休克患者的应急程序

1.接到通知之际做好迎接病人的一切准备工作。

2.患者进入手术室迅速开放静脉通道快速补液、吸氧、备血,同时监测生命体征及血氧饱和度。

3.通知麻醉师与有关科室的手术医师立即到达。

4.做好一切抢救准备,备好抢救药品及麻醉机,积极配合抢救。

5.准备手术所需的各种器械物品。

6.对于神志清醒的患者,做好心理护理、关心并安慰患者。

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程序

1.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换输生理盐水,遵医嘱给与抗过敏药物。

2.情况严重者应通知立即停止手术,保留未输完的血袋,已备检验。

3.病情紧急的患者准备好抢救药品及物品,配合麻醉医生进行紧急救治,予氧气吸入。

4.若是一般过敏反应,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并做好记录,安慰患者,减少患者的焦虑。

5.按要求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

6.怀疑溶血等严重反应时,将保留血袋及抽取患者的血样一起送输血科。

7.加强病情观察,做好抢救记录。

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的应急措施

1.患者发生输液反应时,应立即撤除所输液体,重新更换液体和输液器。

2.配合麻醉师进行处理。

3.情况严重者应立即通知医生停止手术,就地抢救,必要时进行心肺复苏。

4.建立护理记录,记录患者的生命体征、一般情况和抢救过程。

5.发生输液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消毒物品供应中心、护理部和药剂科。

6.保留输液器和药液分别送消毒供应中心和药剂科,同时去相同批号的液体、输液器和注射器分别送检。

火灾的应急程序

1.发现火情后立即呼叫周围人员分别组织灭火,同时报告保卫处及上级领导,夜间电话通知院总值班。

2.根据火势,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和组织人员积极扑救。

3.发现火情无法扑灭,马上拨打“119”报警,并告诉准确方位。

4.关好邻近房间的门窗,以减慢火势扩散速度。

5.将患者撤离疏散到安全地带,稳定患者情绪,保证患者生命安全。

6.尽可能切断电源、撤除易燃易爆物品并抢救贵重仪器设备及重要科技资料。

组织患者撤离时,不要乘坐电梯,可走安全通道。叮嘱患者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尽可能以最低的姿势或匍匐快速前进。

术中突然停电应急预案

1.立即启用应急照明设备(应急灯、手电筒)。

2.术中如有出血情况时,可暂用大沙垫按压处理,或用大针筒抽吸。

3.如为个别手术间发生意外而仃电时,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可启用手术室备用电路(每个医院都有备用电路,并备有长接线板)。

4.及时与总机及有关部门联系,了解仃电情况,尽快恢复通电。

5.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记录于意外事件登记本上。

手术患者发生呼吸心跳骤停的应急预案

(一)手术患者进入手术室,在手术开始前发生呼吸心跳骤停时,应立即行胸外心脏按压、人工呼吸、气管插管,快速建立静脉通道,根据医嘱用药。同时呼叫其他医务人员帮助抢救。必要时准备开胸器械,行胸内心脏按压术,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心、肺、脑复苏。必要时开放两条静脉通道。

(二)术中患者出现呼吸心跳骤停时,先行胸外心脏按压术,未行气管插管的患者,应立即行气管插管辅助呼吸,必要时再开放一条静脉通道。

(三)参加抢救人员应主要互相密切配合,有条不紊,严格查对,及时做好记录,并保留各种药物安瓿及药瓶,做到如实准确的记录抢救过程。

(四)护理值班人员严格遵守科室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术中密切观察病情,以便及时发现病情变化,尽快采取抢救措施。

(五)急救物品做到“四定位”,班班清点,完好率达100,保证应急使用。

(六)护理人员熟练掌握心肺复苏流程及各种急救仪器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手术室突发意外伤害事件应急预案

(一)手术室平时应备有足量的手术器械和敷料,每日清点补充,以保证应急是使用.

(二)对特殊器械如开胸器、骨科包等常规准备,同时备有足量的一次性消耗材料,以保突发抢救的应急。

(三)各类抢救药品定量,仪器固定房间放置,严格交接班,以备应急使用。

(四)全体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各种抢救技术,熟悉抢救药品的药物作用和使用方法。

(五)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应急能力,如遇有以外事件发生后,及时通知相关人员,立即到达手术室进行抢救。

(六)按通知根据伤员的伤情,合理安排手术房间和人员,有护士长和科主任统一指挥

(七)值班护士准备好一切器械包、敷料和一次性用物、液体、药品,并送入手术间。

(八)巡回护士力求备好电刀、吸引器、输液、输血用品、给氧装置等。同时准备好一切抢救用品,保证手术顺利进行。

(九)洗手护士密切配合手术医生进行手术。

(十)根据情况随时与护理部、急诊科联系,做好一切记录。

(十一)同时安排1——2名护理员负责专门取血,送标本等外出工作,保证病人在最短时间内得到最有效的抢救。

(十二)各班分工负责,忙而不乱,若遇有大量伤员要及时报告协调。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预案目的

明确预案的目的,即为了保障跑步活动的.安全,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二、预案适用范围

说明预案适用的范围和场景,如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跑步活动。

三、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1、设立应急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成员,并明确各自的职责。

2、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组,明确救援人员的职责和任务。

3、设立信息报告组,明确信息报告的责任人和报告流程。

四、应急资源和准备

1、准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如急救箱、灭火器等。

2、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3、对场地和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场地和设施的安全可靠。

五、应急预案的实施

1、在活动开始前,对参与者进行安全教育和提示,明确安全注意事项。

2、在活动过程中,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确保参与者遵守安全规定。

3、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应急组织机构的分工进行抢险救援和信息报告。

六、预案的评估和修订

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评估结果和实际情况,对预案进行及时调整和完善。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为了切实保障师生的身心健康,用心预防在校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落实《四川省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有序、顺利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及少年儿童安全管理工作和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意见》精神,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师生生命的安全及国家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务本求实,明确职责,安全无小事,职责重泰山。同时坚持“预防为主、用心处置”的方针,尽一切努力杜绝或减少校园安全隐患、消防、饮食、治安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尽一切努力把师生生命、财产及国家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加强校园安全工作的领导

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总指挥由校长王用成负责全面的安全工作管理及其特殊事件的处理工作。副总指挥由李丰惠担任,负责指挥教导主任处理相关紧急事件。楼道口值周教师负责学生及疏散。

(一)校园安全管理及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学校校园内的安全管理由李丰惠、周世林、杨霆、李燃、陈平负责,并组织好师生在校内正常工作学习,做到制度健全,职责到位,管理措施得当,确保校园内的有序管理。校园外部的环境管理,由李燃管理,保证师生上学、放学期间有序平安出入,刘弟云负责校园内的食品卫生检查,确保师生平安、健康,同时督促保安管理好外来人员检查。学校教师加强校园内设施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员杨霆,并由杨霆进行复查,安排及时维修。

(二)加强课堂的管理,并保证课堂规范有序

保证室内外课堂的管理,任课教师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随便留学生在教室内进行补课,不许随便调课,更不许将学生驱除课堂。体育课、活动课不许大撒扬,要精心组织。

三、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组织机构。

1、抢险救灾指挥机构。

总指挥:王用成

副总指挥:李丰惠

成员:柳怀英周世林王焕军陈平杨霆刘弟云各村小主任

2、抢险救灾队伍。

(1)抢险救灾组:组长:李丰惠

成员:柳怀英周世林王焕军李朝继饶登乾各班班主任。

(2)后勤保障组:组长:杨霆

成员:刘弟云陈平李燃

四、学校安全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师生生命安全高于一切的原则,稳定压倒一切的原则。

2、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预防为主,用心处置的原则。

3、冷静、沉着,用心主动和及时、合法、公正处理的原则。

五、学校安全工作目标及措施:

1、透过对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救自护教育,牢固树立安全职责意识,切实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自我防护潜力,确保师生健康、快乐地学习、生活。

2、完善风险防范制度及重大安全事故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学校各项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3、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都管事,谁的课堂谁负责的制度,组织好学生参加课内外活动。

4、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工作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解决。

5、定期组织班队会,专题辅导,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讲座,使每一名教师、学生掌握自救、互救的办法,确保师生安全。

6、校园内外发生打架斗殴等事件,全校教职员工发现后及时进行处理,并协调好上报。

7、教导处定期组织检查课堂,检查学生纪律,后勤定期检查学校设施,门卫检查学生放学后在校外的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要上报主抓校长进行处理。

8、学校成立校园巡逻队,负责校园内和校园周边的安全巡逻。

六、安全事故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一)火灾事故应急预案。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在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时,立即报告学校、镇政府、县教育局。

(2)、值日值班人员不许离岗,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抢险救灾组等人员迅速疏散师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4)、用心配合消防人员灭火。

(5)、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火灾发生时要及早进行自救,尤其是在楼房中的火场逃生,具体要做到“三要三不要”:

(1)、要镇静分析,不要盲目行动。明确自己的楼层,回忆楼梯和楼门的位置走向,分析周围的火情,不要盲目开门开窗,不要盲目乱跑、跳楼,这样有可能造成不应有的伤亡,在火势未蔓延前,可朝逆风方向快速离开。

(2)、要选好逃生办法,不要惊慌失措

如务必从烟火中冲出楼房,要用衣服等包住头脸,尤其是口鼻部,低姿行进,以免受呛窒息。如楼梯虽已有火,但火势不大,就从楼梯冲出

(3)、火场人员要尽量有序迅速撤离火场

不要大声喊叫,避免烟雾进入口腔,造成窒息中毒。如火场逃生之路均被大火切断,应退居室内关掉门窗,有条件的可向门窗上浇水,延缓火势蔓延,同时向窗外扔小的物品或打手电求救。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根据我校实际状况和学生特点分析了可能引起学生食物中毒的几点原因:1、食用了带有某些病菌、细菌的食物;2、食物保存不当可时间过长造成了食物的变质;3、误食了残留有化学药品或农药的食物。

一旦发现食物中毒现象,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发现师生有类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迅速送医院诊治。

(2)、迅速向学校、镇政府、县教育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做好所食用食物取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用心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6)、用心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三)触电事故应急预案

如发生触电事故,应立即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切断电源;

(2)、救出触电者,并立即实施抢救,同时拨打“120”;

(3)、迅速向学校、镇政府、县教育局报告;

(4)、如引起火灾,先切断电源再进行灭火。

(四)交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旦发生交通安全事故,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如有伤者,要先抢救或送医院,保护好事故现场,截留肇事车辆及有关人员。遇到路人及时求援。目击证人和当事人不得离开现场,要如实做证,以保证执法公正、公平。

(五)学生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针对小学生自我保护潜力很差,自我保护意识薄弱,所以学校及教师平时应有针对性的开展自我保护教育,不和陌生人接触,发现有陌生人进入校园应及时向老师报告。

(1)学校加强门卫值班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2)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3)及时同犯罪分子展开斗争,制止伤害事故的进一步发生,同时向公安局报案、向教育局、镇政府报告。

(4)迅速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协助公安机关的调查。

(5)通知受伤害者的家属或家长。

(6)妥善处理事故。

六、主要处置措施

1、校园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安全应急预案。

2、召开安全领导小组及全校教师会议,通报事件,稳定人心。

3、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状况(2小时以内)),请求上级帮忙指导。

4、与驻地公安部门说明状况,请求配合学校做好校园秩序的稳定工作。

5、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留第一手资料(原始记录),保护现场或保留物样,不擅自为事故定性,并写出事故报告,分别报送有关领导和部门。

6、召开学生会议,通报事件经过,并进行安全再教育,做好事故后校园稳定和秩序维护工作。

7、专人负责接待家长,召开家长会,通报事件经过,稳定家长情绪,必要时做好与家长单位领导工作。

8、冷静应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未经同意,师生不得理解采访,加强门岗管理;

9、学校全体教师务必坚守各自岗位,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护稳定工作。

10、根据学校实际拟定突发事件的具体处置事谊,如食物中毒、火灾、校园教育活动或组织群众活动突发伤亡事件、入校入侵、学生个人突发事件、交通、自然灾害等事件的处理办法。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水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范文

在日常学习、工作或生活中,难免会面对无法预料的突发事件,为了可以第一时间作出应急响应,通常会被要求事先编制应急预案。我们应该怎么编制应急预案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水库环境风险应急预案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及时、高效、有序地进行,有效地控制和减轻对饮用水源造成的危害,保障供水水质和群众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政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政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实际,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年);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2000年);

(6)《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2011年第17号令);

(7)《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

(8)《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1年);

(9)《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环发(2010)113号);

(10)《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

(11)《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国务院应急管理办公室应急办函[2009]62号);

(12)《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

(13)《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环办[2012]50号);

(14)《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89)环管字第201号);

(1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2011年01月01日起施行,环境保护部;

(1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2004年12月11日起施行,HJ/T169-2004;

(17)《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突发事件信息速报机制的通知》(闽政办[2013]80号);

(18)《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9年);

(19)《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2年4月);

(20)《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

(21)《南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9月);

(22)《南平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3年12月);

(23)《政和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

(24)《政和县政府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试行)》(2014年);

(25)《政和县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方案(报批本)》(2013年11月);

(26)《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平市政和县珠山水厂水源保护区的批复》(闽政文[2014]328号);

(2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文件。

1.3事件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1.3.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1.3.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县城饮用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1.3.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5)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3.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影响或可能影响政和县城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水质安全的除核与辐射事故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积极预防。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构建饮用水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及时控制、消除污染隐患。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职能部门建立应急联动机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级别,实行分级响应。

(3)强化能力,充分准备。加强水源地预案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应急指挥平台、联动机制,强化能力保障,全面提升应急能力。

(4)快速反应,科学应对。加强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和救援队伍建设,重视应急演练,确保处置手段科学、快速、高效。

1.6应急预案衔接与关系说明

本预案执行主体为政和县人民政府,在上级预案的统一规范下,与专业应急机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平行联动发挥效能。

当发生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时,本预案与《政和县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启动,在上级预案的统一规范下,平行联动。

本预案在预防预警机制、信息上报、应急响应与处置等环节与《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政和县政府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试行)》相互衔接。

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按事件的危害性及影响范围,根据本预案的要求,及时上报南平市政府、南平市环保局及省政府,当事件超出县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能力,由省政府、市政府及市环保局分别启动《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饮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南平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组织体系

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共用《政和县政府突发环境应急预案(试行)》的组织体系,并根据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实际情况设置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机构。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组织体系由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相关专业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专家组和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日常管理机构设在环保局。

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受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工作。

2.2组织机构及职责

2.2.1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政和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作为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指挥和协调机构。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环保局局长及县水利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消防大队、环保局、交运局、水利局、卫生局、安监局、公路分局、民政局、财政局、气象局、住建局、水文局、监察局、自来水公司、供电公司及事发地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为成员单位。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县政府有关环境应急工作任务;负责制定、修改和完善、启动及终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处置和应急救援工作,及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决策和控制措施;做好事件调查处置,协调重点防控单位,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做好应急防范和应急准备,开展监督、检查及宣传、演练、培训活动,协助当地政府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等善后工作;完成县政府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任务。

2.2.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办公室

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环境应急办”),挂靠在县环保局,县环保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由县环保局办公室、监督管理股、综合法规股、环境监测站等科室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准备、预警、预报、事件确认、协调处置、应急预案管理等日常事务工作;在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通知、督促、指导各有关成员单位实施饮用水源应急救援工作。

2.2.3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发生一般突发环境事件,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组织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应急响应工作,指挥长由县环保局局长担任。所有参与应急救援的队伍和人员必须服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挥。

主要职责:向有关专家咨询,根据专家意见提出现场应急行动方案和措施;负责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协调各级、各专业应急力量实施应急支援行动;开展受威胁的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工作;划定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域,确定重点防护区域;及时向县政府及市政府报告应急行动的进展情况。

2.2.4相关专业指挥机构

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各自专业领域的应急协调保障工作。各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应急联系公众机制,保证信息通畅和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制定本部门的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应急预案,并负责管理和实施;需要其他部门增援时,有关部门向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提出增援请求。

(1)县水利局职责:

①在发生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后,协助分析确定污染源、污染传输、扩散的可能范围;

②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令,负责水资源的合理调度,开闭水库水闸,控制水库水体需要的流速、流量,控制污染物扩散,减轻事故造成的影响;

③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令,提出城区应急水源调度方案,科学合理调度水资源,并及时报告应急水源地的可调水量,配合环保部门做好城区水源地的水质跟踪监测;

④在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警报解除后组织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的善后处置。

(2)县环保局职责:

①协助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判定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危害;将现场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再由领导小组向县政府报告;跟踪污染动态情况,对发布和解除污染警报的时间、区域提出建议;

②在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协调下,根据职责组织查找污染源和污染原因,分析确定污染物,对切断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提出建议,防止污染范围继续扩大;

③组织监测,负责水质监控断面的设置、监测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等,严密监控污染事态;

④会同相关部门评估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受污染的范围和程度,提出相关建议和措施。

(3)政和县自来水公司职责:

政和县自来水公司负责对各个水厂的调度和保障群众饮用水供应工作,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2.2.5相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

(1)县消防大队协助做好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中的污染源控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中污染源的转移和污染源的洗消工作。

(2)县公安局负责应急救援治安维护、交通管制等工作,协助星溪乡政府落实各项强制隔离、转移措施。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3)县卫生局负责污染区域内人员的专业救治和卫生疾病控制工作。

(4)县交运局、公路分局协助交通应急管制工作,协助调度应急通行路线和应急车辆保障,保证各类交通运输工具在应急行动时优先运送应急物资。

(5)县气象局负责及时、准确提供区域内的气象情报资料。

(6)县委宣传部:负责督导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应急预警及应急处置工作信息,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应急工作宣传报道,正确引导舆论。

(7)县安监局:负责做好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行为引发的饮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和处置工作,及时查明事故原因,责令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8)县民政局:负责社会对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捐助的资金和应急物资管理使用工作;负责救济物资发放,污染区域内人民群众的安置工作。

(9)县财政局:根据有关规定安排应急工作所必需的通讯和信息化设备、监测仪器、防护用具、应急交通工具、应急物资等经费,提供应急能力建设的资金保障。

(10)县监察局:负责对水源保护区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11)县水文局:负责提供水文技术支持,负责水源地的水情监测和预报工作。

(12)县住建局:根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指令,协调组织政和县自来水公司开展环境应急处置,负责启动供水安全应急预案。

(13)县供电公司:配合做好应急电力保障工作。

(14)星溪乡政府:照属地管理原则,事发地人民政府在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和指挥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及善后工作,调集应急物资和筹措应急经费,提供后勤保障。

2.2.6突发环境事件专家组

专家组由气象,水利水文,农、林、渔业,安监,交通,消防,卫生疾控,环保,供水等方面专家组成。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迅速成立应急专家组。专家组为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发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综合评估水污染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和环境安全建议;提出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和意见;参与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在日常工作中为环保部门提供工作咨询。

2.2.7环境应急救援队伍

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由各相关单位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主要包括环保部门、水利部门、消防部门、公安部门、自来水公司的.应急救援队伍等。

(1)共同职责:根据现场应急指挥部指令应对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积极参加学习、教育和演练,主动接受应急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加强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的储备、维护、保养。

(2)各自职责:

①环保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由县环保局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查找污染源和污染原因,分析确定污染物,对切断污染源和控制污染的措施提出建议;组织对水源保护区的监测以及数据的汇总、分析和上报。

②水利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水利局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开闭相关水闸及设置拦截设施,拦截污染水体,负责调配应急供水资源及应急结束后组织城区水源地水域的善后处置。

③消防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由县消防大队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污染源控制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污染事件中污染源的转移和污染源的洗消工作。

④公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由县公安局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对污染疏散区域实行交通应急管制。

⑤自来水公司应急救援队伍:珠山水厂等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调整自来水厂工艺等应急处置措施,调度应急供水,保障群众供水安全。

其他应急保障部门:由卫生局、交运局、公路分局、气象局、民政局、水文局等部门应急救援队伍组成,负责提供现场救治,协助交通管制及提供水文、气象等资料。

2.2.8日常管理单位

星溪乡人民政府:负责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时,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实施先期处置,通知供水单位,并及时向县政府、县环保局报告。

县水利局:负责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管理;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时,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协助实施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县环保局:负责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警时,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协助实施先期处置,并及时向县政府、市环保局报告。

珠山水厂:负责宝岭水库取水口的日常巡查和管理;负责水厂原水、进厂水、出厂水的水质监测;负责调整自来水厂工艺等应急处置措施,完善必要的应急设施,调度应急供水,保障群众供水安全。

2.3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为有效整合宝岭水源保护区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密切各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应急处置任务,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应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1)建立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应急联会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县政府组织,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共同分析研究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在应急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

(2)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相互签订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协议,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

(3)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应急工作情况,反馈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联络员工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相互通知,相互预警。

(4)建立统一指挥机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单位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

3预警与预防

3.1预警分级与发布

与事件分级相对应,突发环境事件的预警分为四级,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级别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

蓝色(Ⅳ级)预警:存在环境安全隐患,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公共危害的。由政和县政府发布。

黄色(Ⅲ级)预警:情况比较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由南平市政府发布。

橙色(Ⅱ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由省政府发布。

红色(Ⅰ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或事件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红色预警由省政府根据国务院授权负责发布。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预警信息与监控

(1)任何部门、单位或公民一旦发现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污染事故或接到污染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拨打24小时值班电话12369,通知县环境应急办。

(2)县水利局和环保局应按照日常执法巡查制度,做好水源保护区的日常监管工作,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县环境应急办。

(3)县环保局环境监察队应做好对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污染源的监管,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4)珠山水厂要按照规定和要求,严格做好入厂水和出厂水的水质常规监测,发现问题时必须详细做好记录,包括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及其状况,立即上报县环境应急办。

(5)各应急单位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对水文、水质、气象和环境质量等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

(6)县环境监测站和县疾控中心及各制水厂的检测机构的预警信息,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有关主管部门要及时对预警信息进行接收和预评估,并视情况上报县环境应急办。

(7)县环境应急办收集或接到有关预警信息后,综合评估事件可能造成的影响和危害,研判预警信息,并将相关信息立即报告县政府,做出与预警信息相应的处置决定。

3.3预警措施

接到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即将发生或者发生的可能性增大的预警信息时,县环境应急办应及时核实信息,适时采取以下措施:

(1)发布预警公告;

(2)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3)指令各应急处置队伍进入应急状态,监测部门立即开展应急监测,密切注意水文、水质和气象条件的变化对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水质的影响,随时掌握并报告事态进展情况;

(4)组织人员救治病人;

(5)针对水污染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6)县住建局通知珠山水厂采取停水、减压供水、改路供水等措施,做好相关应急工作;受影响的街道、乡镇府通知相关居民停止取水、用水,储备饮用水;通知相关工业企业采取轮产、限产、停产等手段,减少自来水的消耗;

(7)调集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处置的保障工作。

3.4预警报告

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开展环境信息、自然灾害预警信息、常规环境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风险评估工作。发现可能对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的事件信息应及时向县环境应急办报告,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必要时,及时组织专家研究,提出意见报县政府。

3.5预警级别的调整和预警解除

当发布突发环境事件预警的人民政府调整预警级别并重新发布时,县环境应急办应同时调整相应的预警级别。

当已发布预警的人民政府宣布解除预警时,县环境应急办应继续跟踪事件进展情况直至确定污染危害已经消除,方可解除预警。

3.6预防工作

为有效预防宝岭水库水源保护区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及日常管理机构应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突发环境事件的预防工作。

4应急处置

4.1分级响应

4.1.1分级响应机制

与预警级别相对应,应急响应分为Ⅳ级(一般)、Ⅲ级(较大)、Ⅱ级(重大)、Ⅰ级(特别重大)四级。

4.1.2应急响应行动

A.一般(Ⅳ级)响应。由县政府组织处置,采取下列应急响应措施:

(1)县环保局响应:应对事件快速确认,立即启动本部门专项应急预案,组织应急队伍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环境应急监测、污染源调查、划定受污染区域、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工作建议,并及时向县政府和市环境应急办报告。

(2)县环境应急领导小组响应:派员迅速到达现场,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组织应急处置,主要处置措施包括:

开通与星溪乡政府的通信联系,随时掌握事件进展情况,指导督促当地开展。

★ 安全风险应急预案 ★

(一)指挥机构

指挥机构:机构内含现场指挥机构,负责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指挥工作。

总指挥:

副总指:

成员:

(二)指挥机构职责

负责“预案”的制定、修订;组建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组织实施和演练;检查督促做好重大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发生重大事故时,由指挥部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命令、信号;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践救援行动;向上级汇报、通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组织事故调查,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

(三)成员分工

总指挥:组织指挥院区的应急救援。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工作;负责现场医疗事故指挥及中毒、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工作。负责抢险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运输工作。

其他人员:现场及有害物资扩散区域内的洗消、监测工作;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有关信息;负责维持事故现场稳定,对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的人员进行紧急疏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