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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范文|打击传销事迹材料(合集十六篇)_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发表时间:2018-11-04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合集十六篇)。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按照镇党委政府和和各级“打传办”的有关会议精神要求,为切实开展好我社区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营造社区快速发展的良好和谐社会环境,社区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对传销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取缔”的`批示精神,坚持“地方党委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切实维护好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快速发展创建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以优异的工作成绩积极开展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工作目标

此次专项行动的目标是: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假借“直销”等名义的以“拉人头”为主的各种人事传销活动组织。在行动中注重查处传销大要案件,对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严厉惩处,对底层参与传销人员本着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方法,力争在一个月内基本或者彻底根除传销活动。

三、工作要求

1、由社区综治办协调辖区成员单位相互密切配合,确保打击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社区组织社区干部、对辖区开展调查摸底、登记、宣传教育工作。请社区成员单位对各自辖区内的出租房屋进行认真排查,一旦发现有传销人员在本单位活动,要及时向工商、公安部门汇报,并协助劝其离开楚雄。

2、办公室做好打击传销工作的上情下达、下情上报、材料收集上报、协调以及后勤保障工作;请求相关单位配合社区做好辖区摸底调查和清理疏散工作。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X年上半年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高新区工商局根据市局、市高新区管委会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区的实际,始终保持抓紧抓好对传销活动的监管和监控,年初就对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对发现的传销活动,不间断地开展打击、驱散工作,发现一处,打击一处,驱散一处,决不允许传销活动在高新区内集结。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制定了高新区工商局《高新区工商局严打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明确了各网格化片区负责人的责任和任务。

根据上级“打击传销百日联合执法行动”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城郊结合部出租房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开展了对传销活动的集中排查摸底工作。

X年1月至2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排查摸底,共出动执法人员38人次,执法车辆16台(次),通过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进行走访,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等方式,走访群众86人,走访学校、企业31家,调查出租房186家,与公安局、各村委会进行了沟通,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以及是否有以“香港世界通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日本亮肤堂国际连锁(香港)有限公司”、 “美国EFT国际网上有奖邮购公司”名义开展活动的行为。

在集中排查摸底中,我区没有发现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利用租住的民房三五成群聚集学习、开会活动的现象,也没有发现涉嫌传销的人员聚集授课情况,更没有对传销活动的投诉、举报。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宣传活动做到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严格按照上级 “七个一” 打击传销宣传工作的要求,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传播到全区的每一个角落。

在辖区的的宣传栏、12315联络站、学校、市场、商场张贴打击传销宣传画50余张,向群众散发宣传手册80余本,散发宣传资料150余张,制作了宣传板报4幅, 在豪德贸易广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2次,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高新区内集结。

我局在巡查过程中注重总结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注意讲究策略,把真正有效的打传方法进行推广。我们注意到传销人员离开的原因一是因为传销人员看见了执法人员的巡查车辆和执法人员,有出于畏惧的原因,但是也有打“游击战”的可能性,需要各部门组织协调,形成机制,搞成联动打传制度;二是房主看了我们发放的宣传资料,发现租房者像传销活动就劝走了他们,或者不出租房子给他们使用,让传销者租不到房,无处容身。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打击传销在行动(3)

【传销之祸如燎原野火,尽管屡屡打压,却始终无法得到根本遏制。】尽管警方对此一直保持高压态势,还是不断有群众上当受骗,抛家舍业参与如此不法勾当。时至今日,传销仍在肆虐,且参与人群越来越年轻化。一个原本不难识别的骗局,一种人所皆知的犯罪行为,为何屡打不绝呢?

投资3800,能挣380万,回报率高达一比一千,天底下会有这样的好事儿吗?前不久央视财经《经济半小时》记者接到观众的线索,称在广西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的某个小区内,聚集着大量的外地人,其中还有很多年轻人,他们正在从事着一个秘密的但号称可以迅速暴富的行业。真相到底如何?接到线索后,我们的记者来到南宁,想办法结识了一个姓李的年青人,准备通过他进入这个神秘的行业。

大学毕业生荒诞不经的发财梦

小李,1987年出生在山东临沂的一个山村,今年8月份的时候,他还在上海一家酒店里工作。据他本人说,他当时在酒店工作时月收入过万,但他还是鬼使神差地辞掉了那份工作,开始踏上了这段荒诞不经的“发财之旅”。

小李:你就是犯法我也去看看。

到底是什么让拥有大学学历的小李毅然辞去月收入万元的工作呢?《经济半小时》记者跟随小李到达目的地时,已经是晚上八点。在路边大排档与其他新人一起吃了一顿“接风宴”后,记者被安排在蓝波湾小区的一个三室两厅的房里。除了记者,这里还住着其他5个人。包括记者的“推荐人”小李,小李的两个高中同学阿玉和小陈,以及阿玉的女朋友阿娟和小陈的姑父。第二天,为了能让记者尽快进入角色,小李决定先带记者在南宁市转一转。

传销人员:整体的场馆高是98米高,为什么要建98米高呢?因为国家98年开始大力的开发广西这里,那么同样呢他派出了专家小组对这里进行调查研究,看看有没有适合广西这里的金融发展项目,经过考察带回一个金融项目,放到广西这里试点运行,为了纪念这个特殊的年份98年,所以整体的场馆是98米高。

整个上午,记者被安排参加了这个名为“南宁商务考察团”的一日游项目。一同参加考察的还有很多年青人,看年龄应该都是刚刚毕业不久。而这个所谓的考察,基本上就是看几座建筑物,至于导游介绍这些建筑物时所用的那些牵强附会的说辞更是让人啼笑皆非。

传销人员:我们看到,他总共4座大楼,上方呢是用走廊的形式连接在一起的,非常特别,非常别致,那么它就象征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模式,它是连锁经济,合作共赢的经济发展状态。

传销人员:那么大家把目光放到左手这里,这就是著名的五象广场,它代表着一个项目落户在广西这里,那么我们可以看到,四头大象它们头戴,头上都有头部装饰,那么它们是眼睛大,耳朵大,鼻子却捂住了嘴巴,那么也就是说项目的是受到国家保护的。

然而,就是这些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胡说八道的说辞还是蒙骗了很多不明真相的人们,这其中就包括那些刚刚毕业不久,虽然受过高等教育,但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考察的最后,导游终于将话题引到了重点。

导游:你像这么多外地人,你有没有考虑过,他们现在是在干什么?你觉得像是旅游吗?真没想过,没想过啊,其实他们都在从事一个行业,就是哥你今天来了解的这个行业——连锁行业。

传销人员:在这儿呢我可以明确的告诉你,国家对我们这个行业,还是大力支持的。

传销人员:就是融资,我们也得看看这个幕后的主使人是谁,是不是,那这些人基本上都看到了,幕后主使人是谁呢?就是那个五星红旗,是不是,就是那个五星红旗,相信它,它只要是不倒,我们就有保障,这是我们最大的一个保障。

在结束了上午的所谓“商务考察”后,当天下午,小李带着记者参加了进入这里的第一堂课,正式开始了解这个所谓的“连锁行业”。而给记者讲课的也基本都是年轻人,从他们巧舌如簧的状态,以及所讲内容涉及的知识面来看,这些人也应该都受过高等教育。

传销人员:这个行业在我国已经运行了15年了,实践证明,它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同时呢它是一个投资小回报大无风险的一个短平快的一个行业,也是当今社会的一个阳光行业。

传销人员:我们这个行业是,45%的国税,还有10%的个人所得税,那么就55%,是不是仅次于这个烟草行业,那这是利国,那利民呢?据不完全统计,广西境内从事我们这个行业的有1000万人左右,那么我们每天吃的喝的,全国有1000万是吗?不是,广西境内所从事这个行业的,就有1000万人口左右,那我们每天吃喝用,是不是带动了当地经济的发展? 是不是带动广西,这儿 的经济发展,那么再来看一看,这是利民,那利己,那就算是再利国利民,不利于我们自己,我想我是不会来到这儿的,挣钱呗就是。说白了我来到这儿就是挣钱的。

利国、利民、利己,为国家上缴高额的税收,可是却没有任何产品。谎言在这些人口中似乎就像是自来水一样,打开龙头就会自动流出来。

打着国家旗号行骗的传销者

传销人员:投资3800,一比一千的回报比例,380万。那投资36800呢,国家只给我们680万的回报,不是一比一千了,那六万九千八呢?他只给我们980万的回报。

传销人员:我先跟你们说一句话,这个行业,来了,就是排队拿钱的一个过程,只要是你来,放心,百分之一百,能挣到这个钱。

传销人员:4个月上平台,一个月6位数,什么概念,一个月6位数,4个月,说句不好听,一个月咱们拿10万咱都愿意。

利用巨额回报做诱饵

当记者对此表示怀疑时,这名男子继续吹嘘,他告诉记者,大可不必担心,因为在这里有一套完美的分配制度,能够保障大家顺利的拿到这笔钱。

传销人员:但是我们在这儿呢,最重要的呢,是通过国际上公认的一个黄金分配法则:五级三阶制,来分配我们财富的,份额达到了最低的10份,就可以晋升为主任,拿1000-9900不等的一个千元收入,那成为经理之后的收入是多少呢?可以拿到1万到9.9万不等的一个万元收入。还有第三个阶段呢,就是经理成为高级业务员,也就是老总,那成为老总之后的收入是多少呢?可以拿到10万到99万不等的一个十万的月收入。

记者:一个月拿10万?

传销人员:最少10万,这就是一个月6位数的收入。

打着国家旗号设陷阱,传销人员信口雌黄

《经济半小时》记者来到的这个地方,并不是一个“圆梦之所”,而是一个传销窝点。这些人所从事的,是一种被称为“连锁行业”或者是“资本运作”的新型传销,他们打着为国家 “西部大开发”筹集资金的名义,设下精心的陷阱,用高额的回报作为诱饵,骗取巨额钱财。这种传销不再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还宣传积极、阳光的生活方式,依靠洗脑消除加入者的戒心,让很多人都为之疯狂。其中不少人是像小李这样的年轻人。这样的发财梦听起来如同天方夜谭一样荒诞,可为什么还会让许多受过良好教育的人也沉迷其中呢?

受骗者多为年轻人

在记者卧底暗访的7天中,小李共带记者见了16个人,他们中有个别是农民和私企老板,但更多的是一些像小李这样的年轻人。他们年轻,富有激情,有着较宽的知识面。可是由于涉世未深,缺乏辨别能力,加上对财富、梦想不切实际的幻想,导致他们最终被传销组织洗脑后进入了一个思维怪圈,并从最初的传销受害者变成了如今的加害者。而他们原本的优势,比如良好的教育、宽阔的知识面、优秀的口才等现在也都变成了他们助纣为虐的工具。他们现在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拉拢更多的人进入传销组织。

传销人员:特别是第一天、第二天,是国家在选择你的,是层层筛选,看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看看你有没有这个忍耐,你像,刚开始3800挣380万是不是,看看你有没有这个承受力,你如果不具备这两点,好了你回家,回家之后你就没被国家选中。

传销人员:在没有法律的情况下,看文件,没有文件看政策,没有政策看讲话,现在讲话不明朗,是吧,我们只能看现象。通过现象看到本质,哪些属于现象,我们一步一步来。

传销人员:你想全国,就是国企来说,你们也不是夜里发工资吧,对吧,所以说呢只有这个行业是夜里发工资,又有谁能调动这些所有的(银行)职工而且保证夜里发工资这个现象,他们不说出去呢,所以只有国家控制银行,银行控制员工,经过特殊培训呢,这一个小小的群体来给我们发工资。

不仅如此,为了给记者洗脑,他们宣称这个行业同时也获得了铁路部门的支持。

传销人员:可以这样说吧,一列火车每天每天往这儿运,都刚刚够我们吃的,有时候还不够我们吃的,你想,每天一辆火车往这拉米拉油的话,铁道部是国家的,铁道部不签字的话,铁道会运不过来,如果是大量的米和油,往这个边境省份往这运的话,应该国家会考虑一下,你运来到这做什么,到底想造反啊还是想怎么着,肯定是弄到哪儿去了,必须要查一下,通过这一点可以确定,在这些传销分子的嘴里,就连打击传销的公安部门,也被他们说成是在暗中支持他们。

传销人员:整个广西,只闪警灯,不响警笛,你来的时候有没有发现警车声?那如果我们真是搞传销的话,那么我们一下飞机一下火车一下大巴,那警车呜呜的声音,我们在家多多少少都知道点负面,都说广西搞传销,那么一来,谁还敢来考察?所以这些细节问题,国家想的非常周到,那么谁有这个权利能让整个广西公安不拉警笛?是不是最起码是公安部?拉警笛就怕,扰乱了我们这些人,是不是。

在这些不着边际的吹嘘中,媒体的曝光,也被他们说成了所谓的“宏观调控”

传销人员:这“十二字方针”呢就是“宏观调控、微观指导、合理布局”,那宏观调控呢就是国家站在一定高度上,仔细观察我们行业的人员,就是适当的调节,那具体呢,就是一些负面宣传和报道,把那些胆子小的人挡在门外,你像比如有网络、电视、报纸、媒体,这些负面宣传的报道,把那些胆子小的人挡在门外了,以保证我们这个行业健康稳步有序的向前发展。那宏观调控我不知道你理不理解,这四个字。

记者:这个词有点儿大,但是你说的这个意思,大概能理解。

传销人员:那宏观调控说白了就是吓唬人的,理不理解。

这位传销人员越说越兴奋,为了进一步给新人洗脑,他们甚至还把所谓的“行业”上升到了国家层面的高度,信口开河地说这是国家行为。

传销人员:这个行业美国干了150年,所以美国牛的不知道姓什么,那咱们这儿呢,干了15年,就出现了这么多的千万富翁,如果再下去15年呢?咱们中国,自然而然的就成这个了(竖大拇指)。

在记者卧底的第四天晚上,正赶上传销人员每月一日的聚会,小李决定带着记者去见识一下。小李告诉记者,聚会场面盛大,到时会有很多同行参加。至于聚会的目的,一是为了给当月晋升的老总庆功,再就是为了和新人分享他们成功的喜悦。

传销者集会

传销人员:那我们建议全体起立,请我们的成功人士闪亮登场。

传销人员:谢谢大家,大家请坐,可以说在座的各位都是非常荣幸的,可以说我们今天一起见证了几位的一个成功,我想呢,此时此刻,在台上的这几位成功人士他的心情是非常激动的,也肯定有很多的话,想跟大家去说,那大家想不想听?想。掌声在哪里?

这是一家环球国际大酒店七楼的一个宴会厅。现场有大约30张桌子,满满当当地围坐了300多人。现场气氛热烈,台下不断传出热烈的掌声和欢呼声。小李说,这些人里,有一半以上是刚刚来到这里的新人。而记者看到,在场的300多人中,绝大多数都是年青人。

传销人员:今天感触最深的一句话就是什么呢,选择大于努力,大家说对不对?对,今天的生活,来自于3年前的一个选择,所以说你3年以后的一个生活,也取决于今天一个选择,今天这个行业,你相信,它就是灵验的灵,你不相信,它就是零蛋的零,大家说对不对,对。

记者在这个传销窝点卧底的几天里,充分体会到传销分子颠倒黑白、信口雌黄的洗脑术。在这种高密度的反复洗脑后,很多人就对传销组织的说法不再有任何质疑,从而被带入到一种合理合法又能一夜暴富的逻辑假想之中。

传销人员:你要买这个车,你一定要买这个,要不买个布加迪,那个不买,那个钱不够,200多万呢这个,还不好看。

传销人员:二姑父,你买那个宝马7系就行。

传销人员:多少钱那个?

传销人员:那个车七八十万,七八十万就能买了,低配的。

传销人员:其实买个揽胜运动版挺好的。

传销人员:看见没,这些人就认识奔驰宝马,还有四个圈啊,怪不得人家都买宝马。其实这个事儿,刚开始干这个事儿的都这样,咔,挣着钱了,起码你买辆车人家知道你挣钱了,然后下面再干就好干了。你那个车吧,在大老远人家一看就知道,哎呀,那是宝马,你开路虎,人家一看那是什么车,跟面包车似地,不认识,不认识人家也就不说什么了,也就不发表意见了。你买个80万的车,和买个100万的车,你想想,你下个月就给你了,那20万就给你了,就无所谓了。

许诺种种空头支票,散尽家财终究黄粱一梦

买豪车、住洋房,在这样的许诺和引诱之下,许多年轻人陷入到了一夜暴富的幻想之中。传销的可怕之处,就在于它善于抓住人们的心理,控制人们的思想。其实,传销分子的这些说法是荒诞不经的,稍有常识就可以识破。

李旭,民间反传销人士,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宣传预防传销的危害以及解救劝说传销痴迷者,非常熟悉传销组织的各种骗人伎俩。

民间反传销人士李旭:他们提到一个说半月发工资,这个实际上它是一种网上银行,网上银行一种批量转账的这种功能,输入进去以后有多少钱在转账都能转出来,这是非常简单的一种操作手法。

道理虽然简单,可总有些人抵挡不住亲人朋友的“盛情”邀请,抵挡不住“一夜暴富”的致命诱惑,即便已经发现了这个骗局,也依然难以自拔。

屡禁不止的传销不归路

民间反传销人士李旭:当然有一些极少数人会明白这是个骗局,但是他们因为投了很多钱不甘心,所以到一定程度以后他们也欲罢不能,抱着一种赌博的心态,一个本钱拿回来这种人也有,但是绝大部分人还是说被蒙蔽的人。当然做到高级别的人,特别是那些老总,他们什么都清楚了,知道是上面就分钱的游戏,但是到那个级别以后,他更加骑虎难下因为怎么说,底下全是亲人朋友,投了那么多钱,很多卖房子卖地,贷款,借高利贷的,甚至夫妻离婚的,恋人分手的,那就失去太多的东西他没法交代,所以他明知道这是个骗局他也身不由己,继续去骗底下的人。

李旭了解到,之所以会有那么多的年轻人加入传销组织,涉世未深缺乏辨别能力是一方面,而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他们对于快速成功的渴望,使他们失去了脚踏实地的耐心。正因为如此,才会出现像小李那样甘心辞去月收入万元的工作去从事传销的例子。

民间反传销人士李旭:首先他们非常相信人,缺乏一些阅历,而且他们需要这种机会,而且很多人渴望成功,想快速致富,想走捷径,所以说这个传销就很多大学生陷入其中。

朱建军,北京林业大学心理系教授,著名心理学家,他从心理学角度对众多大学生身陷传销的情况进行了解读。

朱建军 :那么现在之所以有好多大学生参与,毕竟还是有一些现实层面的困难,是因为工作很难找,我们都知道。他就会有一种想更快的立住脚,更快挣到钱,然后更快给自己一个生活基础,这样一种很迫切的愿望。这种时候,人的这个动机就被忽悠起来了,这个动机就会变得很强烈,这是物质层面。还有一个就是精神层面,他会把成功学的那套,这个里边可以实现自我,这个里边可以发扬出你的能力,这个里边可以使你激荡起你的青春。

这里是山东临沂的一个小山村,村子不大,只有二三十户人家,在这个人均年收入不到万元的村落,记者找到了小李的父母。

见面后,记者说明了来意,希望在小李家人的协助下,将小李先劝回家中,帮他揭穿传销的谎言。可情急的母亲,没能控制住自己的情绪,在电话中质问起了自己的儿子。而记者希望通过电话再做努力时,小李的回答却让记者始料未及。

小李:谁说我在南宁上班的?我一直在上海。

记者:那你在南宁没见过我是吧?

小李:你是?你干嘛的? 我都不认识你。

记者:你不认识我?你从来都没见过我是吧?

小李:对呀。

记者:我和你在一块儿住了一个星期啊,所以说你现在忽然说你不认识我,我觉得很奇怪。

小李:你还跟我住了一个星期?你挺有意思,我一直跟我女朋友住在一起。

想依靠传销发财的大学生小李穷困的家乡

对于记者和小李曾经的见面,小李矢口否认,并称自己工作繁忙不方便回家,小李这样的说辞,记者也只能先行离开。在记者临走前,小李的母亲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小李的母亲:国家要是不抓他的话,慢慢的说服他,瞎了钱,(浪费)了钱,他自己的命运,慢慢地办去吧。

虽然小李的母亲说出了一段灰心的话,但的记者还是从父母的眼神中看到了他们的无奈。在跟小李一起度过的这7天中,虽然小李很少提起自己的父母,但他不止一次的提起过自己的梦想,就是要通过努力让家人过上更好的生活。然而这个梦想,对现在的小李来说,可能永远也无法实现。

【半小时观察】

刚进入社会的年轻人,本应该对未来踌躇满志,充满激情与活力。但是,深陷传销骗局的这些年轻人,完全失去了判断真伪的能力,在一个个谎言中沉沦,全无斗志与朝气。为什么这些如同天方夜谭似的发财梦,会让这些年轻人难以自拔? 深究其原因,一方面是传销组织不断地画饼,故事越编越有迷惑性,另一方面,这些人对未来抱有不切实际的期待,希望不费功夫就能获得财富与成功,这样的价值观值得警醒。成功的路上,充满了荆棘,如果不练就一身真本事,而指望天上掉馅饼,恐怕等在前方的不是馅饼,而是陷阱。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xxx6]60号精神和区委区政府5月9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为严厉打击传销,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和合法权益,现结合我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严厉打击、坚决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的行为;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复势头基本遏制;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外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一)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为打击查处通过互联网传销工作提供信息支持。

(三)加强高校防范传销活动,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觉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教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宿、举报及举报奖励机制。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表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继续按照“全区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领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

主,各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公安机关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大案要案。教育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监察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新闻宣传单位要配合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各地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还要充分发挥社区居委会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成立岳阳楼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杨劲松任组长,张雪梅、廖良保、巫有信任副组长,刘宇松、邹新春、付岳武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从工商、公安、房产、商务局各抽调1人组成,邹新春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调查摸底阶段(4月5日至4月25日),街道综治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迅速组成专门班子,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要发挥居委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发挥群众参与,广辟案件线索,掌握传销活动的新情况和新动向。

(二)集中查处阶段(5月8日至7月30日)。以各居委会为单位,集中力量开展传销案件的查处工作,采取“端窝点、抓头目、封帐号、吊执照、退钱款”等强有力措施,重点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同时,要以重点案件为突破口,深挖线索,摧毁传销组织网络,防止死灰复燃。对为传销提供住房、办公及其他活动场所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清理巩固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与其他部门一道,积极稳妥地做好疏散、遣返传销人员等善后工作,防止群体性事件发生。要建立情况通报、信息共享等协作机制,巩固整治成果。要组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和事例进行曝光,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严重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总结阶段。要在12月5日前将本地工作情况报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1、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各村(居):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四)建立和完善创建“无传销村(居)”预防查处机制。各村(居)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居)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居)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镇综治办将加强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居)要及时向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创建“无传销村(居)”活动广泛深入开展。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二0XX年五月三十日 2、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打击整治传销工作,根据江山市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会议要求,要组织专门力量,会同相关部门摸底排查,确保排查无死角,进一步挤压传销分子的生存活动空间;要加强监管,对传销分子露头就打,广泛发动群众,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浓厚氛围;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对重点案件的曝光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结合街道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社区)、物业管理等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街道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二、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前)。街道组织召开各村(社区)打击整治传销专项行动动员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具体部署。街道办事处与村(社区)、社区与物业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村(社区)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定期排查制度。街道综治科做好监督、协调、汇总,建立会议制度。要做到领导机构、行动方案健全,并积极有效开展宣传和调查摸底,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二)宣传排查阶段(4月16日-5月31日)。结合5月份法制宣传月活动,各村(社区)要在车站、楼道、菜市场、水塘边、公园、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挂图(标语)、LED显示屏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要建立健全排查登记记录,把村(社区)内出租屋、菜市场常驻业主、公园摊位、池塘边店面业主等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并告知街道、村(社区)举报电话,鼓励参与打击传销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三)全面实施阶段(6月1日-11月30日)。各村(社区)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开展户口检查、社会管理综合检查、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等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共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实现全街道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社区)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进行总结,对工作突出的村(社区)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工作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当前,传销花样翻新,手法更多,组织更严密,隐蔽性越来越强,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当前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不可掉以轻心,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强化措施,集中力量、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开展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

(二)精心组织,整体推进。各村(社区)要积极参与,建立上下指挥通畅、配合密切的指挥协作机制,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街道综治办将加强对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督导和考核,积极推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的整体开展。

(三)加强沟通,全力创建。各村(社区)要及时向街道综治科报告活动开展情况,争取信息互通和共享,促进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街道综治办将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对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将迅速研究解决,推动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顺利开展。

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联系人:姜宣顺,联系电话:4570695、4238260、***(666212)

附件1: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统计表(宣传)

附件2:虎山街道打击整治传销专项工作统计表(排查)

虎山街道办事处

20XX年4月23日

为推进我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以下简称“打传工作”)的全面深入开展,有效落实工作责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共东莞市委、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设平安东莞的意见》(市委发〔20XX〕34号)与《东莞市20XX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东打传办〔20XX〕2号)等法规、文件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求为出发点,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构建和谐社会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及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实际行动,坚决、彻底地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打击行动,切实把我镇的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杜绝传销行为在我镇的滋长。

二、组织机构

根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由镇政府统筹安排,成立沙田镇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传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陈金水(镇委委员)

副组长:邓建中(经贸办主任)

佘惠权(工商分局局长)

江景钦(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员:黄燕萍(科教办)

郭德权(经贸办)

何锦明(维稳及综治办)

周翔宇(公安分局)

钱辉(工商分局)

梁建波(文广中心)

百定安(人力资源分局)

梁淑贞(新莞人服务中心)

何灿辉(大流村民委员会)

各村(居)委会主任

打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打传办”),办公室设在工商分局,负责日常工作。由佘惠权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将打传工作常态化,基本杜绝传销活动,使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增强,使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四、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根据《东莞市20XX打击传销工作考核方案》(下称《考核方案》)的要求,工作要点如下:

(一)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领导、机构建设、经费投入。主要包括:成立打传领导小组,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落实镇财政对打传工作的经费支持(我镇属于丙类镇,经费不低于5万元)。

(二)明确打击传销的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主要包括: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统筹协调制度,落实各相关职能部门内部的工作制度。

(三)落实线索处理、案件查办、监管措施。主要包括:落实出租屋的巡查监管、完善线索处理和移交机制、落实对传销人员和为传销提供场所出租屋屋主的处罚。

(四)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主要包括:在社区建立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对传销严密监控和及时预警的信息反馈机制,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和严厉惩处头目的处罚机制,建立职责明确和责任追究的责任机制,建立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预防机制。

(五)加强打传宣传工作。主要包括:宣传教育进校园、进(村)社区、进工厂、进人才市场的“四进”工作,在全镇营造打击传销的氛围。

根据《考核方案》要求,各单位、部门要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以上工作。9月25日前,我镇将进行自评考核,并按照要求报送自评考核材料,包括20XX打击传销工作总结、自评表及相关文件、制度、记录、台账、图片等材料。10月份,迎接市打传办的考核验收工作。

五、职责分工

镇打传办:负责我镇打击传销的机构建设、经费的落实、工作机制的制定、打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和“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创建工作,以及对相关部门工作进展的督促检查。

镇维稳及综治办:负责把打传工作纳入镇维稳工作考评范围,进一步加强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的工作职能。

工商分局:负责对传销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加强与公安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公安分局:负责对传销犯罪行为进行打击,维持案件查处现场的秩序,加强与工商部门联动,完善线索管理,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新莞人服务中心:负责对出租屋的日常巡查监管并建立日常巡查监管记录;收集出租屋内的传销行为线索并及时通报相关执法部门;协助执法部门对为传销提供场所的出租屋屋主的处罚工作;建立自身职能范围内的打传工作制度。

人力资源部门、科教办: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人才市场、进校园。

文广中心:负责打传工作的宣传报道,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传销行为。

大流村委会:负责参与、协助创建“无传销示范社区”,落实无传销示范社区标准。

各村(社区):负责落实本村(社区)打击传销机构,协助其他部门维持案件查办现场的秩序,提供出租屋屋主信息与联系方式,做好区域内的宣传工作,负责协助打传宣传工作进(村)社区、进工厂。其中,作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的大流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创建无传销社区”要求做好打传、创建的各项工作,积极建立打传“五个一”机制。

六、落实措施

(一)加强组织,落实机构

打传工作已经成为建设平安东莞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考核方案》的要求,镇维稳及综治办需把打传工作纳入到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中,各部门、各(村)社区必须高度重视。接下来,镇打传办将根据《考核方案》要求,由镇政府与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签订工作责任书,进一步加强打传工作的组织建设。公安部门、工商部门、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与各(村)社区要落实相对应的打击传销机构和联络员。

(二)加强管理,完善制度

镇打传办及经贸办将完善打传工作的线索处理、统筹协调、检查督办等机制。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在本单位建立责任分工、监管记录、线索发现、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完善的打传工作机制。重点完善“打击传销示范区”的机制建设,建立联系机制,打传办每月至少安排一次专人与示范社区联络员沟通,检查社区防控和打击传销日常工作情况,并将例行检查情况记录在案,以备督查;建立协作机制,“示范区”(村)社区负责防控和打传工作的负责人,对发生在(村)社区内的传销活动线索,在第一时间反馈给公安、工商、新莞人服务中心等部门,并将反馈处理情况记录在案,以备查阅。

(三)加强监管,严厉打击

一是切实履行打击职责。目前,传销行为主要以“传人头”、“拉入会”等手段组织活动,没有固定的传销商品,隐匿性高。新莞人服务中心、工商、公安、各(村)社区要根据各自的职能加强对传销行为的监管、打击。新莞人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出租屋的巡查,做好监管记录,发现线索及时向镇打传办反映。工商部门重点负责查处传销违法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要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公安部门重点负责查处涉嫌犯罪的传销行为,协助工商部门维持查处传销违法行为现场的秩序。各(村)社区对执法部门在示范社区内查办的传销案件,村(社区)负责人应全力配合,包括带路、提供屋主信息、提供租住人员信息、提供监控视频记录等等。

二是扎实构建监管网络。各部门要与各村(社区)密切配合,充分发动社区群众尤其是党员、公务员、离退休干部对传销的监控预警;要充分发挥房管员、社区治安协管员、治安联防队的作用,加强对出现在社区内的可疑群体监控,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通过“联系卡”报告村委会或有关职能部门;村(社区)应制定打传工作预案,重点做好辖区内传销活动的发现、先期控制、报告以及被骗人员下落查找等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立体监控与全面打击的联动工作网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开展的情况,向打传办报送工作经验和成效,镇打传办将通过横幅、宣传栏、电视等渠道全面铺开打击传销的宣传工作。针对校园、工厂、社区、人才市场等“四进”重点区域,相关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营造防范传销、拒绝传销的浓厚氛围,因地制宜地加大宣传力度。

(五)积极创建无传销社区

要严格按照《沙田镇创建“打击传销示范社区”工作实施方案》,在示范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建立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有效打击部分社区的传销活动,改善社区传销屡禁不止的状况,遏制住传销蔓延的势头。

4、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传销行为在我市发生,进一步巩固我市“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局面,尽快实现“无传销市”的目标,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公安厅20XX年深化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通知》(宁工商公字〔20XX〕53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载体,以强化出租屋管理为重点,加强传销案件查处,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力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发生。

二、工作目标

1、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要在去年创建4个无传销社区的基础上,以“建立打击传销协调联动机制、建立打击传销信息联通机制、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建立打击传销监管查处机制、建立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为主要内容,再创建4个“无传销社区(村)”。

2、通过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强化出租屋管理,建立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在全市将“无传销社区(村)”连成线、形成面,力争创建“无传销市”的目标。

3、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加强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形成有效的打击传销影响力和威慑力,进一步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抵制传销,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工作内容

1、强化对出租屋的管理,加大排查力度。

强化对出租屋的管理是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的核心,各派出所、工商所要加大对辖区内宾馆、饭店、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排查力度,每月排查一次,重点区域每月不少于三次,做到一般区域定期查,重点区域重点查。协助社区、村摸清出租屋底数,建立出租屋管理信息档案,实施动态化管理。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2、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各派出所、工商所要与辖区内宾馆、饭店、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签订“打击传销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责任书”,要与片区民警、片组长签订责任书,确保打传创建工作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同时继续做好打传志愿者培育工作。

3、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

结合“创建”活动,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宣传画和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广泛深入地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辨别抵制传销知识,不断加大打击传销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

4、加强传销案件的查处

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取证难、定性难”的特点,经侦大队、经检大队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公安机关打击传销执法协作规定》,进一步加强案件查处、专项行动等方面的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实施精确打击、有效打击,依法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严肃处理多次参与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威慑力。

5、加强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

要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

四、工作要求

1、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对于打击传销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坚决按照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发挥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2、要注重发挥110和12315的作用,始终突出“快、重、准、实”,出手要快,出拳要重,打击要准,措施要实,力避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3、各派出所、工商所要加强对社区、村创建工作的指导,帮助建立相关制度,定期组织宣传活动和对辖区宾馆、饭店、出租屋、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排查。

4、要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表现特点和活动规律,加强信息沟通和情报分析,创新打击传销监管机制和措施,推动我市打击传销工作出成效。

5、国和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凌安街道国和社区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1、珍爱家庭,远离传销;珍爱亲情,拒绝传销。

2、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维护我市社会稳定、经济稳定和政治稳定。

3、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铲除传销毒瘤,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健康发展。

4、禁止传销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5、打击传销,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营造良好、健康的经济发展环境。

6、传销致富路不通,竹篮打水一场空;传销骗人是陷阱,天上不会掉馅饼。

7、全民动员,坚决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构建平安营口、和谐营口。

8、传销是牢笼,入门人变虫;传销发财是场梦,一旦陷入家财空。

9、禁传销,反欺诈,共建和谐社会。

10、为了您和亲友的幸福,请远离传销。

11、学习贯彻《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直销。

12、清除传销社会毒瘤,是和谐民生必行之路,是弘扬正义必举之旗,是维护诚信必通之道,是构建和谐必为之政,是平安社会必执之策。

13、指望传销致富,生活没有出路;致富还需勤中求索,莫信传销暴富神话。

14、以抵制传销为荣,以参加传销为耻。

15、警惕传销陷阱,创造和谐校园。

16、求职需谨慎,传销是陷阱。

17、坚决依法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

18、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认清传销危害,切勿上当受骗。

19、“打传销、反欺诈、促和谐”,全民动员,积极参与打击传销活动。

20、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竹秀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创建“无传销社区”

半年工作小结

我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在镇党委、镇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通过广大居民群众的共同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社区打击非法传销工作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在签订《打击传销工作责任书》后,我社区立即按该责任书要求召开了联席会议,讨论研究了打击传销工作,并成立了以社区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镇工商所、派出所领导任副组长、社区干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打击非法传销工作,制定了创建“无传销”社区工作计划,“无传销”创建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使创建内容实实在在形式多样。共建治保小组1个、调解小组1个、帮教小组1个、普法小组1个、义务巡逻小组1个。

二、广泛宣传、注重实效

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深入开展传销联合执法行动;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和巩固打击传销工作基础。大力营造宣传教育的声势,挂横幅、派发宣传单及手册和张贴宣传海报等,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切实提高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让群众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违法性,使打传工作深

入人心。

我们还针对传销活动的组织封闭性,交易隐蔽性,人员分散性等特点,制订了迭仑社区打击传销联系卡和宣传单,发放给居民群众,外来人口,房屋出租者,让居民能够在第一时间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传销活动,以便迅速掌握辖区内的打传工作动态,把传销组织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形成举报及时、配合有力、打击有效的良性工作机制。

我们通过举办家长学校,与学校互动,利用孩子放寒暑假期间,组织与孩子、家长、社区、工商、公安等部门共同参加的联席会议,向广大家长学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提高法制观念,提高社会责任感,人人成为遵纪守法的人士,打击传销的勇士,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三、建立信息平台,准确掌握辖区内各种信息 针对辖区内公众聚集场所的外来人口等基本信息进行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建立信息平台,准确掌握房屋出租租用情况。通过与工商局、公安局等部门的联合打击,辖区的传销组织在2015年销声匿迹,还老百姓一个安全和谐的生活工作环境。

在打击传销工作中,我们始终依靠上级政府的坚强领导,社区党组织的直接领导,在大家共同努力下,社区打传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2015年辖区内无一传销组织出现。

我们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努力与工商、公安、政府各部门紧密配合,紧紧围绕创建“无传销社区”这一活动主题,扎实有效开展工作,巩固打传成果,积极探索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给广大居民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为构建和谐社区、和谐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5竹秀社区 年6月30日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居民朋友们:

你们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打击非法传销,保障大家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平安和揩氛围,特发一封公开信。

近年来,新裕路社区在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大力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认真履行职责,宣传打击各种传销活动。

实践证明,传销活动严重危害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破坏和谐社会的建设,必须露头就打,彻底取缔。

打击传销必须采取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措施,尤其需要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实现群防群治,广大市民要行动起来,坚决同传销行为作斗争。

一、认清传销本质,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传销活动是以传销某种商品为掩护,以高额回报为诱饵,以诱人参与为生存基础,以聚敛钱财为目的的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传销活动不断改头换面,变换伎俩,但终究掩盖不了违法的本质。

传销活动具有极大的危害性:

一是传销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金融秩序和市场经济秩序造成破坏;

二是传销活动侵害的对象多是弱势群体,绝大多数参加后血本无归,有的甚至生活无着;

三是引发治安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行为,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四是引发的夫妻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严重破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五是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对参加人员实施精神控制,诱使参加者不择手段大肆从事欺诈活动。

传销害国、害民,也害己。

广大市民要擦亮双眼,认清传销的本质和危害,绝不参与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

二、遵守法律法规,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国务院从1998年发布全面禁止传销通知,到2005年颁布《禁止传销条例》,标志着打击传销纳入了法制轨道。

明确的法律界限告诉我们,不仅组织、策划传销违法,而且参与传销同样违法,为传销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以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拉人头”、诱人参与,是传销活动的生存基础。

传销组织者、策划者总是利用人民急于致富的心理,编造暴富神话和道具,诱使人们参与,而人们的参与客观上助长、推动了传销蔓延。

只要斩断了传销的“人头链”,就根除了传销的土壤。

广大市民要发扬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崇尚科学,不听信一夜暴富的谎言,做诚实守信、勤劳智慧的公民。

三、共同努力打击传销,携手构建和谐社会。

《禁止传销条例》是打击传销强有力的法律武器,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传销行为终究要受到法律制裁。

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我分局将不辱使命,依法行政,绝不让传销在我市有藏身之处。

传销活动惧怕人民政府和执法机关的监管,更惧怕人民群众的打击。

只要人人提高防范意识和抵制能力,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只要人人起来与之斗争,支持政府的监管执法,就会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合力。

为了社会的稳定和谐,请大家行动起来,远离传销、拒绝传销、举报传销!一旦发现传销线索,及时与社区、工商部门联系,绝不让传销在我市生存和蔓延。

最后衷心祝愿市民朋友们:身体健康、生活愉快、合家幸福!

举报电话:0553-5**9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打击传销活动工作方案

为有效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水城县教育局《关于印发教育系统创建无传销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观音山学校决定开展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会精神为指导,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开展“无传销学校”创建活动,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着力从根本上铲除滋生传销的土壤,以维护和谐稳定校园环境为基础,建立学校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从而实现全校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的工作目标。

二、创建内容

(一)、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

为统一指挥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将打击传销防控机制重点基层化,学校设立包含学校办公室、教导处等职能部门的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小组,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日常工作。工作职责如下:

1.学校办公室主要负责统一安排、协调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日常工作的开展;及时将工作信息报送中心校;协同配合执法部门打击传销工作。2.学校副职主要负责学校反传销排查,对学校教职工及家庭成员

信息进行摸排登记,对重点人员进行风险关注,并制定相关工作台账。

3.学校教导处主要负责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的宣传教育。做好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等反传销的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反传销主题教育。

(二)宣传内容

1、加强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全校学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政策。

2、通过发放传单、图片及漫画、LED电子标语、召开会议、举等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学生家长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人们对严厉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教师、学生及其家长的防范意识,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学校、进班级、进家庭。

3、通过邀请法制副校长、片区民警进学校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利用典型案例深刻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师生人员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积极举报传销。

(三)制度建议

1、责任制度。学校与每位教职员工要签订“拒绝传销,净化校园”承诺书。确保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不参加传销组织,不从事传销活动。

2、考核制度。学校将反传销工作纳入教职工工作目标考核内容。

3、责任追究制度。对反传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

销学校活动的有序开展。

4、台账制度。学校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通过对学校教职员工及家属的资料登记,建立基础数据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5、信息反馈制度。学校要及时向中心校报告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开展的具体情况,不断总结经验和提出工作建议。

三、工作步骤与安排

1、启动阶段。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宣传并召开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动员大会。

2、重点突破阶段。要明确时间、明确进度、明确责任,采取一些行之有效地措施,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3、考核验收阶段。学校领导组将组织人员对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创建工作将列入学校教职工工作目标考核主要内容之一。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决定成立创建无传销学校工作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是一项长期且十分艰巨的工作,全校教职工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贯彻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扎实开展。

(二)精心组织,稳步推进。每位教职工要按照边开展、边完

善、边深化的工作思路,切实把创建无传销学校活动落到实处。

(三)及时总结,有效开展。学校及时总结并向中心校上报创建活动开展的工作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有效推进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打击传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方案:

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发布、社会宣传等方式,向公众普及传销的真相和危害,提高公众对传销的警惕性,防止被传销组织招募。

2. 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完善传销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传销的定义和处罚标准,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提高传销组织和成员的追责难度,增加打击传销的法律威慑力。

3. 加强执法力度:建立专门机构或部门,负责监督和打击传销活动,加强对传销组织的取缔和追捕力度,增加打击传销的效果。

4. 加强国际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加强联合行动,共同打击跨国传销组织,加大对传销活动的国际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传销的蔓延。

5. 加强受害人救助和保护:建立健全受害人救助机制,提供心理、法律和经济等方面的援助,帮助受害人走出传销的阴影,重新融入社会。

6. 提高对传销活动的识别能力:加强对传销活动的`识别和排查工作,建立传销组织数据库,及时发现和打击传销活动,提高打击传销的效率。

以上是几个常见的打击传销工作方案,通过综合运用以上各项措施,可以有效地减少传销活动的发生和传播,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被发展人员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主要表现为“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传销、“团队计酬”传销。它是一种活动隐匿、欺骗性强、危害严重的“经济邪教”,是扰乱经济秩序、破坏社会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破坏家庭亲人和睦、影响社会稳定的一颗“毒瘤”,是党和政府明令禁止且必须予以坚决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的安排部署,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积极措施,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专项打击力度,打击传销工作阶段性成效明显。据统计,仅1—7月,全省各级工商、公安机关就立案查处传销案件63起(工商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35起、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传销案件28起),捣毁、取缔传销窝点791个(工商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621个、公安机关捣毁取缔传销窝点170个),劝返遣散参与传销人员3189人次(工商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802人次、公安机关教育劝返参与传销人员1387人次),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93人(工商机关抓获并移交公安机关传销头目及骨干7人、公安机关抓获传销头目及骨干86人),刑拘125人(已批捕74人),查处和取缔了一批传销组织,依法严惩了一批传销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进一步遏制了传销活动的扩散蔓延。但目前传销活动花样繁多,作案手法不断翻新,我省部分州、市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依然较为猖獗,省外部分群众被其家庭成员、亲朋好友、邻居战友、同学同事诱骗到我省昆明官渡、盘龙,红河蒙自、曲靖麒麟、版纳景洪等部分州、市参与传销的情况还较为突出,群众对部分州、市传销的举报投诉较多,省内部分州、市部分人员被亲友诱骗到外地参与传销的情况也时有发生,而且传销手段更加隐蔽,不少群众上当受骗。为此,工商、公安机关在保持高压严打,重拳出击,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特别提醒广大人民群众:防范传销、抵制传销、拒绝传销、远离传销、举报传销。

一、传销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明确规定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是一种犯罪行为。《禁止传销条例》明确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传销活动。参与传销活动,均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便利条件的,均要受到相应的法律制裁。为加大刑事打击力度,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在下发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七十八条对“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作出了明确规定,即:“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30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

二、当前传销组织的主要欺骗手段

传销组织的欺骗手段、方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诱骗群众上当受骗,传销组织往往利用人们急于发财致富的心理,许诺高额回报,引诱参加者交纳一定费用或购买产品,以此作为加入该组织的条件。

(二)传销组织打着“特许经营”、“加盟连锁”、“网络销售”、“电子商务”、“资本运作—连锁销售、人际网络连锁销售、”“民间合伙私募”、“阳光工程—五口之家”等旗号,以“西部大开发—国家隐形扶持”、“国家搞试点”等名义诱骗群众参加传销活动。有的传销组织还宣称自己是国家引进的最先进的营销模式,已经过某某部门认可,公司领导人获得国家颁发的荣誉称号,公司是国家有关部门授予的“直销实验基地”等等,千方百计诱骗他人交钱加入。

(三)传销组织主要采用“五级三阶制”的发展模式,随意编造国家相关部委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讲话等文件材料,鼓吹国家搞开发试验、暗中开发保护、当地政府隐形扶持开发等歪理邪说迷惑参与者,他们把目标瞄准身边的亲朋好友,并根据诱骗对象的情况,以介绍工作、做生意、旅游、朋友会面等为名,把亲戚、朋友、同学、同乡、邻里、同事、战友诱骗到外地,并限制其人身自由(包括“帮助保管身份证”、“陪同”外出打电话等软限制措施),通过利诱、威逼、暴力等手段胁迫其从事传销活动。

(四)传销组织采取开会、培训、上课等方式,强行对新加入者进行上课、“洗脑”,灌输与社会主义社会法律和道德相悖的思想理念。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由此从受骗者变成骗人者,把同乡、亲戚、朋友、同学、同事、邻里、战友,甚至家人也骗入传销组织,形成“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

(五)有的传销组织打着已经注册的企业如“武汉新田”,或并不存在的企业如“深圳文斌”等旗号,将一些人员骗往异地从事传销诈骗活动。

(六)网络传销即传销的组织者以发展电子商务、从事远程教育、提供个人创业培训服务为名,通过建立传销网站,在网站上发布传销信息,如:快速致富的虚假宣传、推销所谓的“网页空间”或“远程教育资源”、“奖金”分配制度、参加者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方式等,骗取他人加入,参加者按照网上信息的指示,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网上支付等方式,向上线交纳一定的“入门费”后,取得加入和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同时获得网站的用户名和密码,可以凭此登录网站,并利用该网站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发展会员(下线),并可以依据发展会员(下线)的多少,从会员(下线)交纳的钱款中按比例计付报酬。

三、识别传销,严密防范

当前,传销活动已由早期的以传“商品”为主向“拉人头”、收取入门费或利用互联网进行传销的方向发展演变,这种传销活动以“杀熟”为手段,基本没有商品或者仅仅是用商品做幌子,完全靠收取人头费来非法牟利。传销活动已演化为一种有组织、有纲领、有体系的非法活动。必须高度警惕,严密防范。那么,公民应该如何识别、防范传销呢识别传销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认识:从组织方式看,传销组织者承诺给予参加者高额回报,发展他人加入,参加者再以同样的方式介绍和发展他人加入,以此组成上下线紧密联系的传销网络;从计酬方式看,传销组织者以参加者发展下线的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以参加者发展的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给付报酬,形成传销的“金钱链”;从销售方式看,与直销的单层次销售(即直销员直接将商品推销给最终消费者)相区别,传销是多层次网络式销售;从经营目的看,传销不以销售商品为最终目的,而以发展人员数量,骗取钱财为最终目的。

防范、抵制传销,是全体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那么,公民应该如何防范和举报传销?

(一)如有亲戚朋友被骗往异地从事传销,首先应积极做好亲戚朋友的思想教育工作,劝说其尽快脱离传销组织;若劝说无效,应设法弄清其所在详细地址,并积极向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进行举报。公民举报传销时应当尽可能了解掌握传销活动的详细线索,包括传销组织的具体传销地点、时间,传销头目、骨干和参与人员的住宿地点,传销活动的公司名称、具体运作方式及相关的书证、物证等。

(二)如果您发现了传销行为,或您是传销活动的受害者,应当积极收集有关线索信息,包括引诱(诱骗)他人(或本人)的传销上线人员的相关个人信息、该传销组织传销活动的详细地点、参与传销人员的构成情况、传销人员尤其是骨干人员的住所、传销方式、宣传材料等,并尽快举报。

(三)如果您是学生,除采取以上措施外,还应该及时向所在学校反映情况,防止传销活动进校园。

(四)要注意学习、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掌握识别传销的基本知识,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意识。

(五)在发现自己被骗参与传销活动后,要注意收集、保存汇款帐号、汇款凭证、交费收据、介绍人及更高层级上线人员的姓名、电话、互联网帐号密码等相关证据线索,及时提供给执法机关,以便及时、准确地打击违法犯罪,保障自身的权益。

(六)如果被骗到外地,到达当地后朋友绝口不谈工作、生意,而是带你游山玩水、熟悉环境,所谓放松;要看你的身份证、借打你的手机,发现情况不对时,一定要机智并冷静应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设法逃脱。如果发现该组织从事传销活动的证据后,应设法与传销行为地公安、工商机关取得联系,及时举报。

(七)如果有人给您介绍的“工作”、“生意”或者推荐“投资”,前提条件是您得交钱申购份额或者购买一定产品,并且要您发展亲戚朋友参加,并许诺您可以从中提取报酬,这就是典型的传销行为,您要高度警惕,防止上当受骗。

如果发现传销活动,请及时向发生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公安机关110。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惠济区教体系统

开展集中打击非法传销活动总结

为严厉打击和取缔传销活动,保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郑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市集中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要求,11月初,惠济区教体局在本系统开展集中打击传销活动。

惠济区教体局成立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管综治工作局长任组长,局勤管办、办公室、各中心学校、局直单位、各学校(园)等相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勤管办,具体负责全区学校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协调及督办,各校都成立有相应的领导小组和配备工作专干,加强了对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

惠济区各校都广泛开展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广播、板报、宣传栏、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途径宣传法律法规,讲解典型案例,使师生了解国家政策,了解传销活动特征,提高辨别能力和防范能力,让师生远离传销,自觉抵制传销。在活动中,各校都加强了日常“打、防、控”措施,在传销活动多发时节,开展了整治行动,对全校师生进行一次摸排调查,一经发现有人直接或变相参加传销活动,要指定专人找其谈心,做好帮教工作,让其自觉脱离传销组织,坚决杜绝传销活动进校园。

另外,惠济区教体系统还实行了责任追究。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综治工作目标考核进行检查,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惠济区教体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安溪县委办公室 安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安委办〔〕15号)(见附件1)和《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工作方案的通知》(泉打传〔〕1号)(见附件2)文件精神,开展创建无传销县活动,进一步发挥工商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县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20x月3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集中打击整治传销行动。

通过专项执法行动,力争查处一批传销违法大要案件,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有效遏制传销活动;通过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通过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进一步完善“党委政府牵头负责,乡镇社区(村)主抓,公安工商严打,部门各负其责,社会齐抓共管”的综合治理传销工作机制。

重点区域:以传销活动相对集中的凤城镇、城厢镇、参内乡、魁斗镇、官桥镇、龙门镇、湖头镇为重点,其它乡镇也须加大打击整治力度。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集中区域等传销活动频发区域。

重点行为:全面强力打击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等为名实施的“拉人头”式聚集型传销违法行为;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游戏”、“爱心互助”、“慈善养老”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违法行为;境外人员及公司跨境传销行为;为传销活动提供出租住房、经营场所、培训场地、互联网信息服务等便利条件的违法行为。

重点对象:⒈传销违法行为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威胁、诱骗群众、在校学生、待业人员、未成年人参与传销的人员;多次被打击处理的仍参与传销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积极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等。⒉传销违法活动的协助者,包括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或出租房主;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人员住宿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人员;为网络传销提供组织体系模型,传销制度定制版本和源代码的人员;明知是传销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制、分发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即日起至x月30日结束,共分为三个阶段:

⒈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x月31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及时动员部署,制定行动方案;要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特别是涉及重点乡镇的城关、凤城、茶都、官桥、湖头等工商所,要积极会同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辖区派出所等单位开展调查摸底,汇总梳理线索。对条件、时机成熟的传销案件,及时上报县局行政执法股,由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联合查处。

⒉集中打击整治阶段(x月1日至x月20日)。在县集中打击整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下,集中执法力量,查处传销案件,打掉传销团伙,铲除传销窝点,处置传销网站。依法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清理一批传销窝点,遣散一批传销人员,处置一批传销网站,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网络。

⒊总结考核阶段(x月21日至x月30日)。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认真总结,做好案件查办、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宣传工作等情况总结,及时上报至县局行政执法股。县局将组织督导组深入各单位进行考核,对存在问题的工商所,及时纠正,督促整改。

⒈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此次集中打击传销工作,切实负起责任,深刻认识当前传销违法犯罪形势和这次集中打击整治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县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各工商所全年工作目标考核之一,确保集中打击传销工作真正取得实效。全系统党员和干部在出租房屋管理中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福建省机关单位及党员和干部出租房屋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不法传销分子。各工商所要积极配合当地乡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社区、村(居)委会等,对本辖区内外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进行重点清理排查,做到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各工商所要根据辖区范围依托各乡镇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开展基础防控体系建设,建立覆盖全辖区的防控联络员网络,划定管控责任区及责任人,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重点场所、重点楼宇、重点部位全覆盖。在职责范围内对一般传销行为和为传销行为提供便利条件行为进行查处,加强辖区内直销企业的巡查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形成执法合力,提高工作效率。要与公安部门建立打防联动机制,依托“110”、“12315”投诉举报网络建立及时收集信息与迅速转办为一体的快速处理线索机制。要积极协调配合乡镇综治办、派出所、社区(村)工作人员加强对宾馆、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等重点地方的检查,对掌握的案件线索充分运用行政处罚措施,严厉查处各类一般传销违法活动,查办一批有影响力的传销案件。

⒊主动作为,落实制度。各工商所要按照泉州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创建无传销县(市、区)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实提升打击传销活动实效。各工商所要建立重点人员、重点场所摸排登记台账,依托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要通过工商办事服务窗口发放举报传销联系卡及《致出租房主的一封信》(见附件3)、举办反传销公益活动、张贴标语、设置宣传栏、发放宣传画册等形式,宣传《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刑法》增设的组织领导传销罪等法律法规,宣传传销的危害性,增强群众对打击传销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自觉远离传销违法行为,主动举报传销违法活动,提高群众参与创建无传销社区(村)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要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2016年工作重点,做到人员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切实达到创建成果。要通过日常巡查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加强对传销活动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⒋立足长效,健全机制。行动期间,各工商所、检查大队要注意查找和发现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通过创新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打击传销工作长效监管,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要积极创新监管手段、加强沟通协调,做到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建立协同打击的综合治理格局。要结合“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不断充实完善打击传销信息库,努力在建立健全治理传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各工商所、检查大队应于每月25日前及时向县局行政执法股报送案件线索、工作动态,好的经验做法,并于x月20日前报送本次开展集中整治传销行动工作总结。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为了打击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增强群众抵制传销的意识,有利地维护居民生活秩序和社区治安,为深入贯彻锦州市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精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根据市、区、街道的统一部署,国和社区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按照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努力形成职能部门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社会相关部门积极支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打击传销、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为推动我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二、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以社区“一把手”为组长、管区民警为副组长、其他社区工作者为组员的',防范和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属地管理原则,切实开展宣传工作。

三、宣传内容

(一)《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新型刑法修正案等国家关于禁止传销、规范直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深刻揭露传销组织诈骗手段和操作方式,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群众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能力。

(三)公布近年来国家查处的典型传销案例,特别是刑事判决传销头目的有关实例,教育震慑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四)引导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务工人员树立理性的择业观念。

(五)宣传打击传销成果,展示执法人员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建立基层监管防控网络。

要继续在区、街道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公安派出所、工商所“两所”的作用,避免单打独斗的局面,依托社区、物业管理、社区通过强化协作配合和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现查禁传销工作进社区、进楼院、进家庭,建立完善防范、控制、打击“三位一体”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在社区继续推行五个一工程,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使传销在我县无立足之地,彻底根除传销毒瘤。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指示精神,坚决遏制我辖区当前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猖獗势头,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有关法律,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区委区政府文件精神和区打传办部署要求,把打击传销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硬任务。以“打击头目,摧毁组织,净化网络,教育群众,维护稳定”为原则,在洪山管理局党委行政领导下,积极配合区打传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促进洪山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配合区打传办来建立科学、高效、顺畅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对辖区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予以坚决打击,依法惩处传销头目,摧毁传销组织,遣散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建立健全防控传销的机制,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在辖区的扩散和蔓延,逐步实现创建“无传销社区”的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辖区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洪山街道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单位:xx

四、工作任务

1、建立和完善高效运转的打击传销工作体系。继续完善由洪山局牵头、部门参与、各司其职、联动配合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平台作用,定期组织召开工作会议,积极配合全区打击传销集中统一行动。继续完善打击传销工作督察和摸底工作制度,认真做好迎接市打传办和区打传办检查考核准备,将打击传销工作作为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要求各社区结合辖区实际将《方案》进一步细化,形成完善的工作体系和定式的工作方法。

2、开展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组织人力、物力定期对辖区内传销活动开展排查,重点检查城乡结合部,安置小区和其他出租屋集中部位等传销活动易发区域的流动人口情况。出租屋的清查由各社区牵头,联合派出所、工商所、城管等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清查摸底行动,对涉传人员予以登记在册、教育遣送,要求各社区于每月25日将清查情况报送局打传办。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情况要求详实掌握,确实发现传销情况,立即报告局打传办,由局打传办上报区打传办统一处理。

3、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继续深化全社会禁止传销的宣传教育,将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各社区要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洪西社区要出动宣传车,进行连续宣传,揭露传销的本职和危害、特点和手法,提高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要求各社区上报宣传工作信息。各社区要加强辖区内在校学生、外来务工人员、待业下岗人员等重点人群及城乡结合部、集中安置小区、外来人员聚集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工作,深入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防范传销进社区”活动,提升宣传工作效果。

4、完善基层防范体系,开展打击传销工作机制。一是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的创建活动,根据区打传办要求,扎扎实实落实“五个一”的工作要求,并在10月份做好市打传办的检查验收工作,要求合格率达到100%。二是成立专职打传队,原则由洪山管理局、派出所、工商所各2人,洪西社区2人,将组织打传队员进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根据区打传办指示及时出动,有力地对传销活动进行打击,有效遏制其扩散和蔓延。

五、工作要求

1、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2、认真部署,落实责任。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3、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及职能单位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4、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洪山局与社区及职能单位间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信息畅通。各社区要建立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局打传办。

六、奖惩办法

各社区及职能单位打击传销工作同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体系,局打传办对各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1、洪山街道打传领导小组将不定期对社区打传工作进行检查、督察。在检查期间,如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诫免谈话,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评优。

2、纪检督查组也将不定期在各区进行打传工作暗访,如果区暗访组在检查期间,发现一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进行批评,以洪山局打传领导小组文件通报;如发现两处传销聚点(人员),将对社区负责人、包点责任人予以一票否决并进行组织处理。

为充分调动广大居民积极性,联手打击非法传销,建立举报传销奖励制度。对举报情况一经调查属实的,将对举报人进行物质奖励。

■ 打击传销事迹材料

根据市打传办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联系我县实际,对打击传销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人民群众防范传销的意识,有效地遏制了传销违法行为,取得了较好社会效益,维护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以来,我县共捣毁涉嫌传销窝点1个,驱散涉嫌传销人员11人,全部遣返至省外,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一、领导重视,成立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我县制定了《x年xx县打击传销工作方案》,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副县长傅克同志为组长的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明确了打击传销工作的目标要求、工作重点、方法步骤,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了全面、详细的部署,把打击传销工作进行分解,县综治办、县工商局、县公安局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落实。县打传办负责牵头、协调工作。

各乡、镇综治、工商、公安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服从所在地打击传销领导机构的统一领导,参与专项集中整治行动。

根据上级的工作部署,加强了对辖区特别是人员聚集区、外来务工集中区和城乡结合部的监控,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和协作,做到联防联控联查,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相关单位的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

二、深入开展打击传销Ⅰ号、Ⅱ号行动,对传销活动进行集中排查摸底。

按照上级部署,在辖区范围内深入开展了剑Ⅰ号、Ⅱ号行动,集中排查摸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人次,执法车辆20台(次),对出租民房进行调查,与公安、政府等部门配合走访群众1220人,走访学校、企业、专业合作社46家,调查出租房38家。重点调查是否有假借连锁销售等名义和形式的传销活动;是否有无正当职业的外地人三五成群聚集开会、学习活动的情况;是否有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诱骗返乡农民工参与传销的违法行为。

通过剑Ⅰ号、Ⅱ号行动的深入开展,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及各个职能部门已经形成了各司其职、紧密联系、密切配合、合力打击的工作格局。

三、广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

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在各乡镇、村居社区人员聚集的地方设置了宣传栏15(台),展出了板报18幅,悬挂了标语、横幅60张(条),散发了宣传资料300多份,深刻揭露传销活动的欺骗性和违法犯罪本质,增强了群众的防范意识,做到了把传销活动的特征、违法性、危害性、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知识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进车站。

四、保持对传销活动的高压态势,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绝不允许传销分子在我县范围内集结。

由于周边县市都在开展打击传销力度,为防止传销人员向我县转移,我县加大了巡查力度,有针对性的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对出租房屋集中的地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巡查监控。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共计出动巡查人员260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

五、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

我县组织召开了有综治、工商、公安、社区等单位参加的打击传销联席会议,向相关单位通报了我县打击传销工作情况,充分发挥了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彻底清除辖区的传销活动。加强与社区的联系,通过在社区向辖区居民发放联系卡、张贴监管网络示意图、建立出租房屋管理台帐和流动人口管理台帐、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加强了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截止目前,我县城关地区(有固定办公场所的)无传销社区创建已达到全覆盖,乡镇已创建小圩村为无传销村示范点。

六、打击传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打击传销经费没有达到最低3万元保障,经费不足是制约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按照上级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严打传销专项行动。

对传销活动做到勤巡查、严监控、端窝点、抓头目、堵回流和造舆论、壮声威、公开示警等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掌握传销活动动态,建立快速打击传销活动联运机制,对传销活动露头就打,把传销活动消灭在萌牙状态,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

(二)开展统一执法行动

认真巡查,摸清涉嫌传销活动规模,时间,人员等情况,联合其他部门开展清剿传销窝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防范能力。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传销违法的特征及危害;通过案例直观地说明传销的具体表现和规律;保障各项举报投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受理打击传销,使传销的苗头萌芽予以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