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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那本的作文|写那本的作文(集合19篇)

发表时间:2018-05-04

写那本的作文(集合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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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记忆中,我曾读过无数本书,有的含有一个又一个深奥的道理,有的记录着一篇篇感人的故事……而令我难以忘记,却是那本字贴。

我家有一个大书柜,里面的书可称之为“数不胜数”。在一个狭小的角落里,却藏着这样一本字贴:这是一本钢笔字贴,在这本字贴里,有着每个字的书写方法和结构说明。这本书,或许也有一些年代了,书的表皮被透明胶粘补过,颜色也渐渐泛黄,散发着一股陈腐味。

这是父亲的宝贝。每当父亲有空时,便会到书架上取出字贴,拿上钢笔,坐下来一心一意地练会儿字,每一次,父亲都会小心翼翼地取下那本字贴,一页一页地翻着,看着父亲那快乐的模样和认真起来的样子,我不禁心生疑惑起来,这本字贴不就是一本普普通通的钢笔字贴吗,它怎么会有这么大的魔力,来吸引住父亲的眼球呢?我一定要探个究竟!

终于有一天,父亲和母亲一起去外面办事了,留我一个人在家,临走有,特意给我准备了一些饮料,让我在家中认真做作业。他们刚走,我便悄悄走到书房,拿出字贴,想看个究竟。我翻开那本字贴,仔细地看着,“咦?上面就是教你如何写好钢笔字的方法呀,与一般的字贴没区别,这是什么意思?”正疑惑着,手臂碰到了杯子,饮料翻了,水洒在了父亲最心爱的字贴上。我一见此景,心中十分紧张,生怕父亲回来责骂我,于是,连案发现场也没有收拾,就遛走了。

父亲回来后,第一时间发现了这件事,但他没有来追究此事,只是将字贴小心翼翼地捧起,放在阳光下,晒干,之后,便沉默了好久。有一天,我问母亲此事,才了解了这本字贴的来历。原来,这本字贴是我父亲用工作第一个月工资买下的,父亲从小生活在农村,靠爷爷种地维持生活,家里很穷,兄妹好几个,有两只读到初中就外出打工了。父亲平时爱习字,每当工作之余便拿出来练习习字,这本字贴也见证了父亲的一步步成长。事后,父亲将字贴放在了书柜的最高层,不让我碰到它。从此,我再也没看到父亲拿这本字贴习字,但我深知,这本字贴在父亲心中的地位。它在父亲和我们的心中永远都不会被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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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活得不糊涂,这才是真正的活。

题记

太阳从西边出了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浪子回头了。

看着妈妈眼里溢出的欣喜,听着同学们的声声议论,我也有点不敢相信,自己真的变了。这一切,只是因为那本书。

那天放假回家,碰巧停电,玩不了我最爱的游戏,正无聊,看见桌上一本《等待绽放》,记得以前好像在那听过,我好奇地看了起来,一下子被书中的故事所吸引。书中的潇潇,高一高二时荒废了大把的光阴,高三时受一篇文章的启迪,奋起直追,最终考上了心仪的大学,绽放出了属于他自己的绚烂。

我与书中的潇潇何其相似,初一下学期,我迷上了电脑游戏,整天脑子里都是装备、过关、升级,成绩一落千丈。老师发现了,晓之以理,没能唤醒我;妈妈苦口婆心,没能打动我;同学软磨硬缠,也没拉回我。

人活得不糊涂,这才是真正的活。书中的这句话深深刺痛了我,想这一年多来,我是多么的糊涂,浪费了时间,荒废了学业,伤害了亲人

爸爸妈妈,从今天起,我要向书中的潇潇学习,远离游戏,认真学习。那天,我这么宣布的时候,爸爸妈妈吓了一跳,以为我又玩什么花样。放心吧,爸爸妈妈,每棵花都有自己的花期,我也要绽放出自己的美丽!

5:30,半小时英语,12:00,两篇阅读理解;21:30,一份数学练习,一篇日记,整理笔记。当我把这张小小的纸条贴在墙上的时候,心中也种下了一个信念:坚持下去,一路的花.自会为你开放。

真困啊!好想睡觉。看来,我真不是学习的料。怎么还是这么差啊!每当我犹豫、失落,想放弃的时候,书中的话又浮现脑海:学习是枯燥的事,要有热情,更多的拼的是耐力和恒心。是的,不经一番寒彻骨,哪得梅花扑鼻香,我又拿起了书本。

一个人真正的成功,不在于目标达到与否,而在于奔向目标的那个过程读到这句话的时候,我抬头看窗外,仲春时节,窗外的玉兰树上缀满大大小小的骨朵,空气中似乎已有了一股淡淡的花香,甜丝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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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小表弟来我家,爸爸妈妈刚好有事要出去,于是就剩了我和弟弟在家。

到了中午,我俩的肚子饿的咕咕叫,我对弟弟说:“我去做午饭,你在客厅看电视等着,别乱动。”说完,我就到厨房做我的拿手菜--蒸鸡蛋和豆角炒肉丝。当我正在厨房哼着小曲淘米时,突然听到“哐当”一声,紧接着又出现了惊天动地的哭声。我急忙放下手中的活,循声找去,发现热水壶倒了,里面的热水洒了一地,弟弟的小手上一片红印,想都不用想,一定是弟弟不听话玩起热水壶,不小心碰倒了。我来不急批评他,立即拿起纸和抹布擦起地上冒着热气的`水来,正在这时,响起了开门声,爸爸妈妈回来了。他们看见哭的哇哇的弟弟和掉在地上的热水壶,立刻问弟弟:“你怎么了?没事儿吧?”“是姐姐,是姐姐”。那一刻,我愣住了,爹妈不分青红皂白就训斥我,我伤心的转身就直奔房间,重重的关上房门。

后来,弟弟给他们说出了真相,他们才明白,爸爸妈妈也向我道歉,当然我是不会在意的,可是当时那种被冤枉的感觉真难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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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自己也梦想成为一位伟大的作家。也曾真的为自己的梦想而努力过,付诸过行动过。只是,后来却没能坚持。也因为自己的不坚持,让那本没写完的小说,如今不知去向。

那段时间,自己迷上了写小说。也励志要为自己的作家梦而奋斗。每天每天,都坚持写一章节。

后来,学校里放假,回到家又没网,写小说的事就暂时搁浅了。等学校开学,当初写小说的那份热情也渐渐减退。就没能再坚持。

那天想起来,跑去当初的那个网站找自己写的那半本小说,却不见了踪影。

突然感觉有些感伤。想自己当初如果能够坚持写下去,结局大概就会不一样吧。至少,应该在别的网站上找到吧。

也怪自己没有留草稿。现在除了书名,和依稀的内容,其他的真的不记得多少了。

还记得书名叫《面朝大山,春暖花开》。还记得那是关于自己的故事。还记得那里有着自己当初写作时的感动和坚持。只是,因为没有坚持到最后,有些东西丢失了,就永远找不回来了。哪怕,你记得的再多,也无济于事。

真希望,那本没写完的小说可以告诉我,做事就该有始有终。开始了,就该圆满结束。那是对自己,也是对小说的一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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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妈妈去开会,爸爸几天前出差了,我只好独自一人在家里写作业。作业写完了,妈妈也正好回来。

我就跟妈妈要漫画书,因为妈妈答应我帮我找书,如果找不到就再买一本漫画书。妈妈在她的房间柜子里仔仔细细的看了看,板着脸说:“我今天早上还看到书在柜子里,你是不是想再要一本漫画书,把书拿回去了呀?”我理直气壮地说:“你凭什么一口咬定是我拿回去了?”妈妈转眼变成了女福尔摩斯:“一,你最有作案时间,家里只有你一个人,你有充分的时间作案;二,你最有作案的可能,就算是有大人,大人也不会对漫画书有兴趣;三,你最有作案动机,因为你非常喜欢看漫画,有时候看漫画都不眨眼。”“哼!”我“啪”的一声关上门,躲进被窝里。眼泪“哗啦哗啦”的落了下来。

第二天,妈妈叫我出来吃饭,我不作声响,我从门缝里看了看,妈妈走了,我就走出来吃饭。然后就回房间玩电脑去了。中午,妈妈带我去饭店吃饭,我,原来是和妈妈坐在一起,这一次,却没有。低着头“咔嚓咔嚓”的“啃”起来,晚饭,更是不情愿。

第三天,爸爸回来了,妈妈问:“你有没有看到华华的书?”爸爸说:“看到啊!我把它放在客厅的柜子里了。”

书找到了,但我的泪还是流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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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每拿起那本破旧不堪的《我爱诗词》时,我总会想起它陪伴我的那些日子。

我已经当了一年半的领读员了,是全班担任领读员职位最久的同学。可就在上个星期,我“退休”了。

只要是上学,它无时不刻不陪伴着我。早读、课前读,我都捧着它上讲台。放学,我也捧着它。我每天都读十首,背两首。两百首古诗,我已经背了一百八十三首了。虽然包了书皮,但它还是已经破的不成样了。

那天,郑老师不在,班级里就像菜市场,要多吵有多吵。担任领读员的我,已经快崩溃了。我们班是五年级段最皮的班级,除了郑老师,谁都管不住我们班的男生!我是领读员,我肯定要对这场“灾难”负责的。此时管理的权利都在我一个人身上。当时,我捧着《我爱诗词》,不知所措。

突然,我灵机一动,假装去外面看了看,然后朝教室里喊:“郑老师来啦!”全班顿时安静了。我趁他们没反应过来,捧着《我爱诗词》喊道:“将进酒,唐,李白。”《将进酒》和《木兰诗》都是我们班最喜欢的诗,他们哪肯不读啊!甚至喊了出来:“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郑老师真的来了,看我们读得那么大声,表扬了我们,重点夸奖了我。

要不是《我爱诗词》,要不是我的机灵,我怎么能化险为夷呢?又怎么能得到表扬呢?

那本书,虽然破旧不堪,但在我心目中的地位,是其他书难以超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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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苦辣酸甜,书中自有悲欢离合,书中自有喜怒快乐。书中自有少年五彩的梦,书中自有中年朴质的影;书中自有老年夕日的红。书中自有感人的亲情,书中自有纯洁的友情,书中自有诚挚的感情。”我觉得这句话说得非常好,我也曾经因为过一本好书而受到了启发。

我一直忘不了那本书的书名就叫作《平凡的世界》,我一直忘不了那本书的作者叫做路遥,他的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人性的亮点,他的这本书也让我认识了人性的污点,他的这本书让我重新认识了这个世界,他的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平凡的人也有自己的伟大之处。他的这本书让我明白我们要正视平凡,其实平凡不可怕,最可怕的其实是你的内心深处已不再有野心勃勃了,最可怕的其实是你的内心深处已不再有雄心壮志了。

读了这本书后,我似乎经历了一次从未有过对心灵的洗刷,对心灵的震撼,这本《平凡的世界》使我明白了,不管你是伟人还是凡人,你想生活和生存,就必须要自己奋斗争取,那样的话,就算没有到达你的雄心壮志,至少还有一份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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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天,我又一次翻开了那本书法布尔的《昆虫记》。作者用优美的语言,描述了一幅幅画面,一种种昆虫。它们伴随着我的记忆,一点点、一点点地在我面前浮现,撞击着我的内心。

从三年级时,我就爱上了阅读。为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小时候,我常缠着妈妈念童话、讲故事,也挺喜欢书,但只爱听妈妈念,不爱自己看。直到那一天妈妈拿着那本书,叫着我的小名快过来!快看看这个!我跑过去,接过那本书,《昆虫记》第一次映入我的眼帘。我好奇地翻开书页,立刻就被那奇妙的文字吸引住了,它向我展示了一个奇妙的昆虫世界:蝉在地下潜伏四年,才能钻出地面,在阳光下唱歌五个星期;蟋蟀善于造巢穴,管理家务;螳螂善于利用心理战术制服敌人;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服;小甲虫为了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了儿女操碎了心生动活泼的行文,轻松诙谐的语调,盎然的情趣使我爱上了阅读,只是因为《昆虫记》。

我的童年,快乐而充实。为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昆虫记》,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从那之后,我贪婪的阅读《鲁宾逊漂流记》,《爱的教育》,《三国演义》,《水浒传》一本本书,像一把把钥匙,打开了我智慧的大门,也打开了我快乐的大门。它们就像我的百草园,使我的童年快乐又充实。

有人问我,你为什么总能把作文写好?是啊,为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那本书,启迪了我的灵魂,使我阅读了越来越多的书,让我积累了无穷的智慧。它们就像璞玉一般,稍加雕刻,便成为了宝玉;我把它们积累起来,自然能够变成一篇篇优美的文章。

自从上了初中以后,学习压力增大,每天忙忙碌碌,可我还能依旧快乐,这是为了什么?

只是因为那本书--《昆虫记》。感谢你,我的朋友,是你帮我把读书变成了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无论多忙,我都会抽出一点时间来体会文字的魅力。它们充盈着我的生活,使我获得了无穷的快乐。

如果,你要问我,为什么我是今天的我?我会大声快乐的告诉你只是因为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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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洋洋洒洒的落在我们的肩膀上,投下了形形色色好看的影子,我和同学决定去图书馆走走。

学校的图书馆,屹立于我们学校正中央,图书馆前的水池在阳光下波光粼粼,好看极了。我和同学在这偌大的图书馆里寻找着一本自己喜欢的书,目光快速浏览着,突然停在一本印有山茶花的书上,记得一年前,母亲送过我如此一样的书,那本书的封面仿佛是用水墨勾勒的几朵樱花,粉与素白交错融合。

这便让我想起了她,记得有一次我拿着这本书去找她玩,我们约好在公园里一起看书的,拿着这本书我就忍不住向她推荐,讲到山茶,讲到快乐…

天色渐晚,夕阳西下,时间也不早了,与她匆匆告别,不知不觉已经这么晚了,当时没有顾虑太多就急急忙忙跑回家,吃完晚饭后发现书不见了。我和焦急的和她说了之后,她说帮我一起找,但那天并没有找到…几天后,她来我家说帮我找到书了,翻开书,扫过扉页,那朵拙劣的樱花却消失不见。这,不是我原来的那本书。

原来她为我重新买了一本书,感动如决堤的洪水在心中泛滥。事后我自己又买了一本送给她,这是我和她之间的小秘密。我们俩看到扉页上的樱花笑了起来。

这本书,不仅仅是文人的智慧结晶,还是失而复得的喜悦,更是纯洁的友谊,它永远是我的珍藏。

回过头来,又是这本樱花书,可现在与我一起品读的不是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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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是人类的朋友。

——题记

进入初中不知为何读书量越来越多了,压力也大了,在小学时从未这样拼命的读书,但到了初中我才意识到读书的重要性,就让我来给你讲述为何要这么拼命的读书。

在小升初的考试中,我自以为可以考的很好,但结果令我不敢想象,分班考试我才考了一百多分,李总分差得远,在班级排到了第21名,这时我才意识到自己不够努力。从那次考试过后,我便加以努力学习,想要挽回以前的好成绩,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奋斗,终于由来了七年级的第一次考试,信心满满的走进考场,本以为题我都会,发下试卷后,让我绝望,我根本都没有见过。

考试之后,之前的努力不仅没有让我的成绩提升,而且还下降了,这让我很疑惑,心想:我都这么努力学习了,为何成绩还是上不去?不行,我需要去问问学习好的同学,听我看他们有什么好办法没?正巧我的后桌是班级第一,我便上前询问道:“同学,你的成绩是怎么提升的?可以传授我一些方法吗?”过了一会儿他还是没有回答,不知道他的头伸在桌子下面干什么?还是睡着了,本以为他不会理我了,突然他抬起头说:“成绩的由来,不能只一味的去学习,而还要掌握技巧,比如我,经常看书,书就是个好技巧,书挺管用,它可以帮助你提高成绩。”我又接着问:“你有什么书可以介绍给我吗?”他头也不抬的说:“《钢铁是怎样炼成的》,兴许他可以帮助你。”

听完他的话,我便买下了这本书,经过一段时间的阅读,我从中读取了许多道理和学习技巧。过了一段时间迎来了第二次考试,通过前段努力的阅读,我也是取得了不错的成绩,那本书挺管用。

通过阅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我从中学到了许多技巧,提高了我的成绩,就像“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那本书挺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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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从造纸术发明之前的“韦编三绝”、“学富五车”,直至21世纪精美的印刷体,它一直被认作知识的载体与输送智慧的通道。它被人们所喜爱,所传颂。几千年前孔夫子的语录直至现在依然流芳,甚至连刚上幼儿园的孩子,有时还能来上一句:“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

我最喜爱的书籍就是四大名著之一的《红楼梦》。从最开始看的青少年版,直至后来厚厚一大本稍带文言色彩的白话文本,内容愈读愈难懂。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蒋勋说红楼梦》。

好书不厌百回读,它让我感触倍发,久久难以忘怀。

林语堂先生曾经阅读过《红楼梦》,他说:“最喜欢探春,最不喜欢妙玉。”蒋勋就说,在《红楼梦》中,没有最喜欢与最不喜欢。

探春虽然是赵姨娘的女儿,却不似她那样善妒和刻薄尖酸,她反而聪明大气,她努力为自己的生命开创不同的格局。她处事公正不徇私,在王熙凤卧病期间,将贾府打理得井井有条。林语堂先生深受欧洲启蒙运动的影响,而探春正是他所尊崇生命典范。

而妙玉出生在一个没落的官宦人家,不得不在贾家寺庙为尼。她孤傲,看不起世俗的人,对乡下来的刘姥姥嗤之以鼻。却唯独钟爱宝玉,亲自给他挑选最好看的梅花,但她的爱是不能说出口的。她的孤芳自赏,也就变成了怕受伤的保护。

就像最柔软的蛤蜊,需要最坚硬的壳来防卫。

我们能不喜欢她吗?能嘲笑她吗?

《红楼梦》的作者,没有嘲笑,只有悲悯,没有不喜欢,只有包容。

面对堕落似薛蟠,沉沦似贾瑞,作者也只是叙述,没有轻蔑或批判,这就是平等,这就是智慧。

蒋勋老师说:“世界文学名著中很少有一本书,像《红楼梦》一样,可以包容每一本书中即使最卑微的角色。”

正如臧克家所说:“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我的益友是令我难忘的,我会好好珍重“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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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给我买一本书,书名叫《勇气》,关于这本书,我有很多的感悟,它给了我勇气,让我对于勇气有了更深的理解。

《勇气》一书介绍了35种可贵的勇气,有的令人敬畏,有的平平常常。马戏团里“空中飞人”的表演,这是令人敬畏的勇气;上探太空、下探深海,这也是令人敬畏的勇气。改掉小小的坏习惯,这是平平常常的勇气;坚持自己的梦想,这也是平平常常的勇气。总之,不管是哪一种,勇气就是勇气。

对照《勇气》一书,我数了数,其中的23种勇气我已经能做到了。比如:晚上一个人睡觉;骑车不用安全轮;遇到不认识的小朋友主动交朋友,一起做游戏;在公园里看到好看的花儿却不摘它;老师带我们去郊游,我大大方方地给大家唱了歌,赢得了阵阵掌声……

当然我还有不能做到的勇气,比如:吃蔬菜。从小我吃饭就挑食,不爱吃蔬菜,为这家里人可没少费心思,变着花样做出蔬菜来,我却只吃一、二种,其它的尝都不肯尝一口。读了《勇气》后,妈妈对我说:“书上说尝尝也是一种勇气,你为什么不拿出点勇气来呢?”我想想也对,鼓起勇气把我以前不肯吃的蔬菜尝了一尝,还真发现有好几种挺可口的蔬菜。看看,我的勇气是不是增长了?

《勇气》一书教我们要勇敢面对一切,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应该大胆的试一试,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那么多的勇气,拿出自己的勇气来,我们都会做得更好。

你是一个胆小的人吗?你是不是也有很多东西不敢去尝试?那就去看看《勇气》吧,希望它也可以给你带来勇气,让你可以坚强勇敢地面对你以前所不敢去面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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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书迷,并且和其他人不太一样。同学们都是名著、科学这类书籍的忠实读者,而我不仅各类书通吃,更异常喜欢青春励志类的小说,家里这样的书已经有一书架了,我经常翻看,还不断添新书。

在某本青春杂志里我看到了新书推荐,是韩十三老师新出的《左安的世界》,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只狗。书的封面干净自然,清澈动人,十分漂亮,推荐语也瞬间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下定决心:一定要买这本书。

正当寒假,我反正闲着没事,立即起身去了大街的读者图书超市。转悠了半天后,我问了工作人员姐姐。漂亮姐姐礼貌地回答:我刚才问了,我们店里没有这本书,对不起啊,小姑娘。

我有点的失望,接着抓紧时间又跑了新华书店和钟楼书店,可店里都没有。我沮丧地走出来,看到书店外种的树,干枯的树枝张牙舞爪,僵硬地戳向天空。

脑海中灵光一闪,我想起了大街后面还有两三家书店。虽然有些远,但我没有犹豫,立即兴奋地跑去,跑了半天终于到了一家书店门前,推门进去,张口就问:叔叔,请问这里卖不卖《左安的世界》这书?

我的好运气还没来,胖大叔肉乎乎地两颊抖了抖,说:没有。我还要再确认一下时,大叔已经不耐烦了,粗声粗气地撵人:没有就是没有。我失望又难过地离开了,胖大叔的态度我不在乎,可那本书不知不觉,我的心里悄然滋生起什么。

最终我还是发现了那本书,在一家书店的角落里,当时我欣喜若狂。为了买这本书跑遍了大街,终于拿着这本书回家了,为此花费了很长时间。但就是因为这书来之不易,我更加珍惜、爱护。后来我才明白,我搞混了买这本书的初衷或意义。这本书就像千万个可以追寻却又似乎遥远的事物,只有不放慢脚步,才能遇到,并拾起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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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将临,近日来打扫房间,偶然间发现书架上的一个角落里摆着两本书,落了不少灰尘。我轻轻取下一本书,用一块抹布轻轻地拭去上面的尘土,只见上面写着这样几个字:《十万个为什么(幼儿班)》。猛然间心神一动,这被我遗忘的角落,勾起了我最珍贵的童年回忆……

小时候,怕是在小班左右吧,幼儿园回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一个新华书店。从小我就爱书,所以也就成了这家书店的常客。那时候我买过很多书,绝大多数都是《虹猫蓝兔七侠传》的周边,但是就是一日,我发现了这一本书。当时,我看见了这本书上的两个可爱的娃娃,便对这本书感了兴趣。于是我天真地不假思索地请姥爷立刻给我买下了这本书,到家以后便一屁股坐在了沙发上,开始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虽然说我从小便是认得许多字,但是说起读一本书,还是难难的。但我就这么半知半解地读了下去,一遍看下来,还是收益多多的。

幼儿园时候又学了许多字,这本书也是作为我的枕边书被我一次次地阅读着,越看越懂。后来搬了一次家,这本书自然也是被我带在身边,不过看的次数也少了。某一次奶奶清理旧书出去卖,我眼尖,正好看到了奶奶手里的那本只露出“十万个为”四个字的书,便一把夺了过来:“奶奶,我要看的.啊!你扔掉干嘛?”“你不是不看的嘛,那就扔掉咯!”“我看的呀!”“你什么时候看的?”我愕然了。对啊,我什么时候看呢?最后我软泡硬泡,算是要回了这本书,然后狂看三天,向奶奶证明了我是看的,再后来又不知道去哪里了。

后来又来到上海读书,书也一并带了过来,不过再不怎么看了。记得一年级过生日时,我又猛然翻出来了这本书。记得那时候,我可是高兴了,拿着书到处炫耀,说这本书我是怎么样买来的,说我是怎么样看的,说这本书有多精彩多精彩,说得最后全家人一看到我拿着这本书就推脱落荒而逃。而我也总是锲而不舍地追上去,高兴地诉说着。后来又搬了几次家,便搬到了现在住的地方。时间流逝,这本书始终搁在了角落,无人问津,被我所遗忘。

回忆至此,便是基本将数年的时间所跨越了。再看看手里的书,看看那个摆放书的角落,我的心里便是充满了一种沧桑感,但是在这种时间的沧桑中,却有一丝温暖与感动,久久挥之不散。

那个被遗忘的角落,因为有了童年的记忆,今后永远不会被我遗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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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以上七年级的我,还是很厌烦作文。只是单纯的想逃避作文。

这不,今天上午语文老师说下午要模拟考试,我于是上午就装作无力生病的样子,之后果然又有同学向老师打报告说我好像生病了,老师跑到我身边,用那焦虑的眼神望着我。随后,他用那温热的手摸了摸我的脑袋,我说:老师,我好难受,可不可以给我请半天的假?我想回到医院去看病。老师手忙脚乱的给我批了一个假条,并祝福我把病养好再来上学,可别落下什么病根,我点了点头。

拿到假条之后,我走出了校门,刚出去我就跳了起来,心里甚是欢喜,开始打起了算盘。

我先去了游乐园玩了一个上午,到了中午有点累,就去买了点东西,想找个地方歇歇脚,刚好路过那家图书馆就走进去,一进到里面一股凉气就奔了上来,真是无比惬意啊!找了个位置坐了下来,刚好这个位置旁边有一本书,顺手拿了过来翻了翻两页这是一本作文书,刚好那一页的标题是手把手教作文,我就大眼的瞟了一眼,但是看到了几行字,觉得挺有意思的,又拿了过来认真的看了一遍。

读完后,我觉得忽然有一种灵感涌上了心头,很想把它记录下来,这时候我才想起来,下午还有考试,看了看时间,离考试还有2个小时两个小时左右,我决定不疯了,想回去考试,于是打了个车回到了学校,到学校后我先去到老师那里,老师向我投来温柔的目光问我:你的病好了吗?还难受吗?我不敢直视老师的眼睛,小声的说:老师,对不起,我其实是想逃避这次的考试才撒的谎,下次我再也不敢了。老师的脸一下子沉了下来,我以为老师要对我发脾气,谁知道老师抬头对我说:好了?知错就改是好孩子,老师不怪你。我使劲的点了点头,抬头看了看老师发现老师的眼睛里有星星!

这次的考试我发挥的特别好,虽然作文水平还是有点差,但是来日方长,我相信我的作文一定会提高的,如果没有走进图书馆,如果没有坐在那个座位上,如果没有去翻那本书,我也不会喜欢上作文了吧?能有今天的我,只是因为那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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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利特医生在我心中留下了深深的印象:肥胖的身材,总是穿得彬彬有礼的,还戴着一顶又圆又高的礼帽。最让我怀念的还要数他和动物们之间的传奇了。

你肯定会问,一个医生能和动物有什么传奇?那你就错了,他不是一个普通的医生,而是一个会动物语言的怪医生。他和动物一起闯荡生活,和动物一起生活,甚至大部分时间都是和动物一起说话,这次,他们遇见了一只金丝雀,故事展开了?

医生在一家动物商店,将金丝雀帕帕奈拉买回了家。这只叫帕帕奈拉的金丝是一只雌金丝雀,她可有一个女歌唱家的好嗓子。当她说到:“我的主人还没回来的。\"时候,我的心怔了一下,这只和主人相依为命的金丝雀,面临独自一人挂在风车上遭受着风吹雨打的痛苦。唉,这只鸟真可怜,从出生到现在都一直被关在笼子里,自怎么可能经受得住这狂风暴雨呢?从来没离开过笼子的鸟儿就像从来没离开过妈妈的孩子,不可能一时间接受这残酷的世界。帕帕奈拉离开这个地方,去寻找她的清洁工朋友。她没日没夜的在海面上飞行,夜以继日的找着她的朋友,终于不负她所望,找到了她的朋友。耶,帕帕奈拉终于找到了她的朋友,这只经过了九九八十一难的小鸟终于有了一个好的“归宿”了。我这个敏感的人对这个场面感动至极。两个分别多日的朋友终于团聚了。可没过多久,这只可怜的小鸟又被一个流浪汉给“拐”走了,她又和这个身无分文的流浪生活了些日子?

这只可怜的金丝令我怀念,这个可怜的清洁工令我怀念,这两个可怜的人之间的友谊更令我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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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无中生有”

我到现在还不懂,我身上到底有几个优点.在妈妈的眼里,我好像是十全十美的,她一天就能发现我的一个优点:“啊!佳宏今天帮我洗碗了!真是太乖了!有一个孝顺的女儿真好!”、“佳宏,你今天脸洗得很干净呀!”、“呀!这么认真看书呐!”唉......我只是偶尔心情好,洗一下碗;我只是偶尔多擦了把脸;我只是把平常的看书时间加了一小时而已......可妈妈愣把偶然当必然,愣说从这些偶然中发现我懂事了,长大了.我那敢惹她失望呀!所以,我只好硬着头皮把偶然做成必然了,只能“有中生有”了!

爸爸“爱报如爱命”

真搞不懂!爸爸为什么“爱报如爱命”?有一天,邮递员迟迟不来送报,爸爸好像魂飞了似的在客厅来回走,我在一旁说:“爸爸,由于客厅太小了,容不下您的龙腾虎步呀!”可爸爸却不理会我,还念念有词:“我要去告发邮递员!顾客的心一点也不理解!真是的!”正是这时,邮递员把报送来了,爸爸便三不并成两不地跑到门口,接过报纸.邮递员连声说对不起,可爸爸却说:“没关系的.”其实他的眼睛早已盯在了报纸上了.瞧!爸爸刚才还说要投诉呢!可他现在被一张报纸给打发了!

唉,俗话说的好,“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呀!这经中的两个主人公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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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有着太多太多值得人们去思考、领悟的地方。而,因为那本书,恍若醍醐灌顶,我懂得那是一颗饱满沧桑而充满爱的心。

我家窗外有一棵树,听说,那是从我小时便种起的一棵树。它与我一样,都在一起成长。可是,那年,它却没有如往年开花,紫荆花啊……

"你为什么总想着放弃!母亲怒吼,身体在微微颤抖中,手指指着的那一端是我。我沉默着,呼了一口气,眼睛看向母亲:"我也不想放弃,只是,我真的不适合唱歌吧。"那年,学校举行了一场歌唱比赛,拥有唱歌基础的我,很快就从海选中脱颖而出,与我一同晋级的还有小婷和小玉,但是,我却在复赛那天呕吐不止,因状态不佳被刷了下来。小婷和小玉却成功的进入了复赛也就是决赛。这让一直都能拿奖项的我不小打击再加上班里同学的种种议论,我不在敢在别人面前唱歌,我开始讨厌唱歌。

"你这样就要放弃了是吗?你学的这么多年都白黄了吗?"母亲叹气,放低了语调说:"我给你时间自己好好想想,我不希望你后悔。"我转身回到了房间,目光不知为何停留在了那本书上,是史铁生的《我与地坛》。

我将那本书取了出来,坐在摇椅上,翻开了其中的一篇。

讲的是关于史铁生母亲的。他母亲患了肺癌,整夜整夜的睡不下。她却依旧尝试着带虽年轻而已身患残疾的儿子去看菊花。她希望史铁生能振作起来,不要在继续放弃自己。读到这时,眼泪已不受我的控制落了下来,它亲咪的滑过我的脸颊。我才意识到已落了泪。史铁生的母亲一生如此凄凉,她却从来没有放弃过史铁生。而相比我的挫折,我又算得上什么呢?我还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我望向窗外的那棵树,它依旧是孤怜怜的,没有结出一朵花。可是,我能因为今年它没开花就放弃它吗?它花开花落那么久,不代表着以后就不会再开花了不是吗?为什么不去期待明年呢?

我终于找到了答案,我走过母亲的房间,低着头对母亲说:"妈,我不该放弃,一次的失败不代表着不合适,反而更要坚持下去是吗?"母亲只是用她温暖的手轻轻地揉了揉我的头。

只是因为那本书,我看清了前进的方向。

那本书,它是在黑夜中泛着星星荧光的灯,它指引着我,为我照亮了前方的路。

⬮ 写那本的作文 ⬮

时光匆匆流过,生活就像一本书,字里行间书写着岁月的痕迹,一笔一画勾勒出青春的印记。书中,有人,有物,来来去去。有些人,只是生命中的一刹那,离开,就不会再回来;有些人,从生命的扉页开始,就一直不离不弃的陪伴至今;有些人,虽然只有一瞬间的相遇,但却一直留在了心底,沉淀在那最美好的记忆深处。

曾有过一段关于乡村的回忆,那里的夜晚,有数不清的繁星,还有那一盏同星光般明亮的夜灯。那个夜晚,与家人走散的我独自穿行在只有不到百米的村庄外围的田坂,年幼的我伴随着迷茫,就是走不出这小小的田野草墩堆砌的“城堡”,突然远处亮起了一盏“星星”,它是那么的明亮,照亮的村口的小亭子,还照亮了我的心,在那亮光里,回荡的是那个守夜阿姨的微笑。那年,我五岁。

一个陌生的校园,一群来来往往的陌生人群,空气中溶解着兴奋、快乐、惧怕和忧伤,唤醒了九月炎热的灵魂,烘烤着我幼小的心灵,一个人,不知所措。那是一个年轻美丽的身影,人群中,她抓住我的手“新生吗?跟我走!”那一句温暖的话语,冲淡了各种情感,有的只是安全感,那只温暖柔和的手心,驱散了所有的嘈杂。那年,我六岁。

餐厅中,人群来来往往,仿佛只剩下因缺少一块钱而满脸通红的我,忽然,眼前出现了一只手,那么温暖,手心里,揣着一元钱。我回过头,希望看到他的脸,但只留下了一个背影,在我眼前久久不能散去。那年,我十岁。

生命在不断的流淌,那些人一直在我心中,好多好多的感动一直铭记在心。虽然人在变,天地在变,周围的一切都在变,但记忆是无法抹去的,那不变的温暖,一直回荡在心,不会消失,记忆的书中,我们读懂了许多,那些人、那些事,书中那些不变的,心灵的触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