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推荐12篇)
发表时间:2019-03-19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推荐12篇)。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1)
关于水务局供水工作汇报范文
一、我县供水现状
县城现有第一、第二自来水厂两家供水企业,隶属水务局管理。现有水源井8眼,井深均在250m左右,日供水能力1.8万吨。供水管网普及县城主要街道,总长度约8.5万米,主要负责城区内居民生产生活用水,供水覆盖率达到100%。
供水厂均实行统一管理,有严格健全的卫生、安全、工作等制度及操作规程,水厂自有化验室,可做日常常规检测出厂水、末梢水委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月进行一次分析,一季度进行一次全分析,水源水每两个月由省水环境检测中心分中心进行一次分析,并出具检测报告。xx年7月1日起,城市供水水质检测网石家庄监测站按照《国家饮用水卫生标准》不定期对我县水质进行106项化验,经检测,水厂所供水质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
二、我县xx年度供水工作及存在的问题
xx年度供水工作:
园丁花园、东盛国际等十多个小区及商场的供水,总计铺设管网8600米,新增用水户约4000户。
2、完成旧城区管网改造的`初步设计及立项工作,并上报国家发改委,争取资金支持。
工程项目的立项、设计、土地预审等工作。
存在的问题:
制水工艺落后、自身水质检测设施不够完善和技术力量还比较薄弱,加之目前对供水水质、水压和保证率等方面的要求更高,造成供水成本增加,经费严重不足。
2、随着城镇居民增加,用水量不断加大,加上县城内供水管网老化失修,漏失严重,造成供水耗能偏大。
3、工程建设投入大,资金缺口多,影响部分供水项目建设进展。
三、xx年工作谋划
1、加大旧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建设。为了适应城区扩大,提高城市供水效率,减少爆管和漏水率,改善管网水质,提高供水管网的输水能力,为城区供水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可靠的供水保障。计划投资3257万元,完成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工业用水。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2)
供水工作总结结尾在过去的一段时间里,我参与了一项关于供水的工作。通过这次工作经历,我不仅更深入地了解了供水系统的运作,还学到了很多如何有效处理供水问题的方法。在此总结中,我希望能够向大家分享我的所学所见,并对未来的供水工作提出一些建议和展望。首先,通过这次供水工作,我深刻认识到供水系统的重要性和复杂性。供水是人类基本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人们的生活和健康。在供水系统的管理中,我们必须保证水源的安全和稳定性,确保水质符合标准,同时要确保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这种复杂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扎实的技术知识和敏锐的问题解决能力。其次,我还学到了如何有效地处理供水问题。在供水工作中,常常会遇到水源污染、供水桥梁损坏、管道破裂等各种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高效地组织人力和物力,快速采取应对措施,尽快修复损坏设施,并确保供水的连续性。此外,我还发现供水工作需要高效的协调和沟通能力。供水系统通常涉及多个部门和组织的合作,包括政府、供水公司、设备供应商等。在处理供水问题时,我们需要与各方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各方的利益得到平衡,同时协调各个环节,使供水系统运行更加顺畅。对于未来的供水工作,我认为我们需要加强供水系统的现代化建设。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供水系统的运行方式也在逐渐改变。我们应该更加注重科技创新,引入先进的监测设备和信息系统,提高供水系统的智能化程度,从而更好地掌握供水系统的状态和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另外,我们还应该加强供水系统的维护和管理。供水设施的正常运行对于供水系统的持续供水至关重要。我们需要建立健全的设备检修和维护体系,定期对供水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性。此外,我们还需要加强对供水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术水平和责任意识,以更好地应对各类供水问题。综上所述,通过这次供水工作,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有关供水的知识和技能,还认识到了供水工作的重要性和复杂性。我将继续努力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以更好地贡献于供水事业的发展。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我们能够共同努力,建设更加安全可靠的供水系统,为人民的生活提供更优质的供水服务。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3)
20xx年6月我因工作需要调任ACA站站长职务,一年多来,在各级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在全站干部职工的支持下,立足本职岗位,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技术知识优势,以强化职工学习,提高职工业务素质为突破口,强力攻关,夯实安全基础;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抓手,出精品,提高车站整体工作水平;同时,加强自身观念转变,勇于探索,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为车站的稳步发展尽职尽责,下面我重点将在ACA站一年多的工作情况做以下汇报:
一、坚持学习,勇于探索,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走上站长工作岗位之前,我担任了几年副站长职务,车站管理经验虽有一定基础,但由于参加工作时间短,车站管理经验还很欠缺。走上站长岗位后,为了适应新岗位的要求,为了更好的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我以“业务精通是根本,以德树人是关键;严于管理求发展,工作心细讲胆略”的工作思路要求自己。为了做到这一点,首先加强政治学习,认真学习深刻体会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自己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坚持学习本职业务知识,每天一条规章,天天翻、天天看,从而使自身业务素质不断提高,在20xx年车务段举办的站长业务比武中,取得个人一等奖的好成绩。
二、抓好职工素质的提高。
职工业务素质的高低,是决定车站安全生产的关键,如何把这项工作做好,真正把职工业务素质搞上去,在与主管站长共同研究后,找出了车站职教工作的薄弱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而制定了相应的职教学习制度、职教奖惩制度,严格了日常学习的组织检查,从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首先积极做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使职工增强学习业务的紧迫感,增强学习动力;其次做到严密组织,强化学习。严格按照站定学习时间组织职工在站学习,重点以实操演练为主。
通过对职教工作的努力,使车站职工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培养和选拔了一些业务尖子,在路局及车务段组织的比武中车站职工均取得了较好成绩,车站职教工作也得到了段职教科领导的认可。
三、严控现场、卡死关键,全力以赴保证安全生产。
“安全是天、安全是命”作为车站第一管理者,我深刻认识到这句话的含义,对安全工作未敢有丝毫怠慢,在思想上时刻紧绷着安全这根弦,同时在行动上注意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并注意与现场实际相结合,从而保证了安全生产。
1、抓管理,注重日常实效。根据车站实际情况制定了详细的作业卡控细化措施,在日常工作中认真抓好落实。安全工作的松与紧,职工盯着车站领导,在日常管理中我坚持从自身做起,起好表率作用;在抓问题上坚持从小事抓起,从惯性问题抓起,坚持多走、多看、多做的工作习惯,并对发现的问题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抓好整改。
2、抓调车作业安全。中间站的安全工作成败在调车,调车工作是安全生产工作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为此,我针对车站人员及设备实际,制定了“调车作业关键卡控制度”,同时在现场作业中注意抓好落实,调车作业盯岗率达到100%。
3、抓施工安全。施工安全是行车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为确保施工安全,结合现场实践经验制定了“车站施工安全六字法”即:“学、写、背、讲、练、卡”,遇有施工严格按此程序进行,同时针对每次施工制定了“施工安全明示卡”,将施工的卡控要点进行明确,施工时发至干部、职工手中,起到了提示作用,这些制度及措施的实行保证了施工期间的行车安全。
4、抓人身安全。调车作业人身安全、接发车人员穿越线路人身安全、上线作业人身安全是人身安全工作中的关键环节,为此我一方面加强职工的人身安全教育,提高职工人身安全意识;一方面制定了“人身安全卡控制度”和“固定走行线路图”,工作中严格落实并加大检查力度,本着人身安全无小事的原则,不放过任何在人身安全方面存在的隐患。
四、以人为本、抓队伍稳定。
具有联劳协作互帮互助精神的干部职工队伍,团结稳定的车站局面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所以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我团结同志,尽量给职工提供帮助,尽量为职工营造和谐舒心的工作环境。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也认识到自身还存在许多不足,主要有两点,这也是我今后进一步努力的方向.一是对照“高标准、讲科学、不懈怠”、“快半拍、高一格、好一档”的工作精神和工作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表现为管理上存在严一时、松一时的现象。二是要注意提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认识水平。特别是对工作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要注重从总体上把握,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同时要注意防止头脑发热,处理事情简单化,时刻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
以上报告,请领导和同志们评议,欢迎对我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并借此机会,向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我的各位领导、同志们表示诚挚的谢意。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4)
根据《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的部署和要求,为确保部门责任路段安全渡汛,结合本部门及责任路段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防汛工作总目标要求和任务
总体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涝的思想,按照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全体参与、人人有责”的要求,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落实《信阳市供水集团有限公司20XX年防汛工作方案》明确的责任任务。根据公司安排,我部责任路段:鸡公山大街湖东大道至宝石桥路段。
二、成立抢险组织
1、指挥组
组长:
副组长:
勤务保障:
2、应急一分队:
分队长:
队员:
3、应急二分队
分队长:
队员:
4、应急三分队
分队长:
队员:
5、应急四分队
分队长
队员:
三、工作要求
1、全体人员要高度重视防汛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遇到险情随叫随到,确保防汛工作落实到位。
2、要求防汛组织组成人员在防汛期间保持7×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
四、主要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部长对部门防汛工作责任路段总负责。为进一步落实防汛责任制,明确职责,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抓好落实。
(二)严格落实制度。接到雨情、汛情、险情时,要及时向上级汇报。实行统一指挥,各分队要随时准备接受并坚决服从指挥组的指挥。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5)
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45 友好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46 仲裁或诉讼
46.1 仲裁
(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的同时,共同协商确定本合同的仲裁范围和仲裁机构,并签订仲裁协议。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在第45条规定的期限内友好解决双方的争议,则任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仲裁协议中规定的仲裁机构仲裁。
(3)在仲裁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暂按监理人就该争议作出的决定履行各自的职责,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仲裁未果为借口拒绝或拖延按合同规定应进行的工作。
46.2 诉讼
发包人和承包人因本合同发生争议,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任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十、风险和保险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发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发包人负责的工程设计不当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工程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3)发包人和承包人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4)战争、动乱等社会因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但承包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除外。
(5)其他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2 承包人的风险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承包人承担风险责任。
(1)由于承包人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由于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3)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47.3 风险责任的转移
工程通过完工验收并移交给发包人后,原由承包人按上述第47.2款规定承担的风险责任同时转移给发包人(在保修期发生的在保修期前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除外)。
47.4 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签订后发生第47.1款(3)和(4)项的风险造成工程的巨大损失和严重损坏,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经双方协商后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的付款由双方协商处理。
48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1)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向发包人同意的保险公司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的工程项目及其保险金额在签订协议书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2)承包人应以承包人的名义投保施工设备险,投保项目及其保险金额由承包人根据其配备的施工设备状况自行确定,但承包人应充分估计主要施工设备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以及自然灾害造成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对工程的影响。
(3)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期限及其保险责任范围为:
①从承包人进点至颁发工程移交证书期间,除保险公司规定的除外责任以外的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②在保修期内,由于保修期以前的原因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③承包人在履行保修责任的施工中造成上述工程和施工设备的损失和损坏。
48.2 损失和损坏的费用补偿
(1)自工程开工至完工移交期间,任何未保险的或从保险部门得到的赔偿费尚不能弥补工程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费用时,应由发包人或承包人根据第47.1款或第47.2款规定的风险责任承担所需的费用,包括由于修复风险损坏过程中造成的工程损失和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2)若发生的工程风险包含第47.1款和第47.2款所述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风险,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友好协商,按各自的风险责任分担工程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3)若发生承包人设备(包括其租用的施工设备)的损失或损坏,其所得到的保险金尚不能弥补其损失或损坏的费用时,除第47.1款所列的风险外,应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其所需的全部费用。
(4)在工程完工移交给发包人后,除了在保修期内发现的由于保修期前承包人原因造成的损失或损坏外,应由发包人承担任何风险造成工程(包括工程设备)的损失和修复损坏所需的全部费用。
49 人员的工伤事故
49.1 人员工伤事故的责任
(1)承包人应为其执行本合同所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分包人的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承包人可要求其分包人自行承担自己雇用人员的工伤事故责任,但发包人只向承包人追索其工伤事故责任。
(2)发包人应为其现场机构雇用的全部人员(包括监理人员)承担工伤事故责任,但由于承包人过失造成在承包人责任区内工作的发包人的人员伤亡,则应由承包人承担其工伤事故责任。
49.2 人员工伤事故的赔偿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按第49.1款规定,对工伤事故造成的伤亡按其各自的责任进行赔偿。其赔偿费用的范围应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49.3 人员工伤事故的保险
在合同实施期间,承包人应为其雇用的人员投保人身意外伤害险。承包人可要求分包人投保其自己雇用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险,但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按第49.2款规定应负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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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1 发包人的责任
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
(2)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按合同要求进行工作所不可避免地造成第三者的财产损失。
(3)由于发包人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0.2 承包人的责任
承包人应负责赔偿由于承包人的责任造成在其管辖区内发包人和承包人以及第三者人员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上述赔偿费用应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0.3 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责任
由于在承包人辖区内工作的发包人人员或非承包人雇用的其他人员的过失造成的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若其中含有承包人的部分责任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合理分担其赔偿费用。
50.4 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在工地及其毗邻地带的第三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保险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此项投保不免除承包人和发包人各自应负的在其管辖区内及其毗邻地带发生的第三者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其赔偿费用应包括赔偿费、诉讼费和其他有关费用。
51 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 保险凭证和条件
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并通知监理人。保险单的条件应符合本合同的规定。
51.2 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承包人需要变动保险单的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发包人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 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承包人在接到开工通知后的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发包人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51.4 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遵守保险单规定的条件,任何一方违反保险单规定的条件时,应赔偿另一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二十一、完工与保修
52 完工验收
52.1 完工验收申请报告
当工程具备以下条件时,承包人即可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完工验收申请报告(附完工资料)。
(1)已完成了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单位工程以及有关的工作项目,但经监理人同意列入保修期内完成的尾工项目除外。
(2)已按第52.2款的规定备齐了符合合同要求的完工资料。
(3)已按监理人的要求编制了在保修期内实施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和未修补的缺陷项目清单以及相应的施工措施计划。
52.2 完工资料
完工资料(一式6份)应包括:
(1)工程实施概况和大事记。
(2)已完工程移交清单(包括工程设备)。
(3)永久工程竣工图。
(4)列入保修期继续施工的尾工工程项目清单。
(5)未完成的缺陷修复清单。
(6)施工期的观测资料。
(7)监理人指示应列入完工报告的各类施工文件、施工原始记录(含图片和录像资料)以及其他应补充的完工资料。
52.3 工程完工的验收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52.1款规定提交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核其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监理人审核后发现工程尚有重大缺陷时,可拒绝或推迟进行完工验收,但监理人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完工验收前应完成的工程缺陷修复和其他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并将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同时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在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后重新申报。
(2)监理人审核后对上述报告及报告中所列的工作项目和工作内容持有异议时,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8天内将意见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28天内重新提交修改后的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3)监理人审核后认为工程已具备完工验收条件,应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提请发包人进行工程验收。发包人在收到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56天内签署工程移交证书,颁发给承包人。
(4)在签署移交证书前,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核定工程的实际完工日期,并在移交证书中写明。
52.4 单位工程验收
在单位工程完工后,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可申请对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第1.3款所列的单位工程项目中某些需要进行验收的项目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应按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单位工程的验收成果和结论可作为本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的附件,验收后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按第52.3款的规定签发该单位工程的移交证书。
52.5 部分工程验收
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发包人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需要提前使用尚未全部完工的某项工程时,可以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进行验收,其验收的内容和程序可参照第52.1款至第52.3款的规定进行,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签发临时移交证书,其完工验收申请报告应说明已验收的该部分工程的项目或部位,还需列出应由承包人负责修复的未完成缺陷修复项目清单。
52.6 施工期运行
(1)按第52.4款、第52.5款进行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发包人需要在施工期投入运行时,应对其局部建筑物承受施工运行荷载的安全性进行复核,在证明其能确保安全时才能投入施工期运行。
(2)在施工期运行中新发现的工程缺陷和损坏,应按第53.2款(2)项的规定办理。
(3)因施工期运行增加了承包人修复缺陷和损坏工作的困难而导致费用增加时,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确定需由发包人合理分担的费用。
52.7 发包人不及时验收
(1)若监理人确认承包人已完成或基本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并具备了完工验收条件,但由于非承包人原因使完工验收不能进行时,应由发包人或授权监理人进行初步验收,并签发临时移交证书。但承包人仍应执行监理人在此后进行正式完工验收所发出的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当正式完工验收发现工程未符合合同要求时,承包人应有责任按监理人指示完成其缺陷修复工作,并承担缺陷修复的费用。
(2)若发包人或监理人在收到承包人的完工申请报告后不及时进行验收,或在验收后不颁发工程移交证书(即不接收工程),则发包人应从承包人发出完工申请报告56天后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
53 工程保修
53.1 保修期
保修期自工程移交证书中写明的全部工程完工日开始算起,保修期限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在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前,已经发包人提前验收的单位工程或部分工程,若未投入正常使用,其保修期亦按全部工程的完工日开始算起。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6)
在工程实施期间或保修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当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时,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执行或不愿立即执行,则发包人有权雇用其他人员进行该项工作。若此类工作按合同规定应由承包人负责,由此引起的费用应由监理人在发包人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中扣除,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42 发包人违约
42.1 发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发包人违约。
(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施工用地、测量基准和应由发包人负责的部分准备工程等承包人施工所需的条件。
(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承包人提供应由发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
(3)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支付各项预付款或合同价款,或拖延、拒绝批准付款申请和支付凭证,导致付款延误。
(4)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发包人已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2.2 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
(1)若发生第42.1款(1)、(2)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和监理人发出通知,要求发包人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提供上述条件和图纸,并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补偿额外费用。监理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应立即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补救办法。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通知后的28天内仍未采取措施改正,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2)若发生第42.1款(3)项的违约时,发包人应按第33.4款的规定加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28天仍不支付,则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2.3 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若发生第42.1款(3)、(4)项的违约时,承包人已按第42.2款的规定发出通知,并采取了暂停施工的行动后,发包人仍不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其违约行为,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并抄送监理人。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书面要求后的28天内仍不答复承包人,则承包人有权立即采取行动解除合同。
42.4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若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在解除合同后28天内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解除日以前所完成工程的价款和以下费用(应减去已支付给承包人的金额)。
(1)即将支付承包人的,或承包人依法应予接收的为该工程合理订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的费用。发包人一经支付此项费用,该材料、工程设备和其他物品即成为发包人的财产。
(2)已合理开支的、确属承包人为完成工程所发生的而发包人未支付的费用。
(3)承包人设备运回承包人基地或合同另行规定的地点的合理费用。
(4)承包人雇用的所有从事工程施工或与工程有关的职员和工人在合同解除后的遣返费和其他合理费用。
(5)由于解除合同应合理补偿承包人损失的费用和利润。
(6)在合同解除日前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给承包人的其他费用。
发包人除应按本款规定支付上述费用和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外,亦有权要求承包人偿还未扣完的全部预付款余额以及按合同规定应由发包人向承包人收回的其他金额。本款规定的任何应付金额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监理人应将确定的结果通知承包人。
43 索赔
43.1 索赔的提出
承包人有权根据本合同任何条款及其他有关规定,向发包人索取追加付款,但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将索赔意向书提交发包人和监理人。在上述意向书发出后的28天内,再向监理人提交索赔申请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和索赔费用的计算依据,并应附必要的当时记录和证明材料。如果索赔事件继续发展或继续产生影响,承包人应按监理人要求的合理时间间隔列出索赔累计金额和提出中期索赔申请报告,并在索赔事件影响结束后的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包括最终索赔金额、延续记录、证明材料在内的最终索赔申请报告。
43.2 索赔的处理
(1)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意向书后,应及时核查承包人的当时记录,并可指示承包人提供进一步的支持文件和继续作好延续记录以备核查,监理人可要求承包人提交全部记录的副本。
(2)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索赔申请报告和最终索赔申请报告后的42天内,应立即进行审核,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充分协商后作出决定,在上述期限内将索赔处理决定通知承包人。
(3)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的索赔处理决定后14天内,将其是否同意索赔处理决定的意见通知监理人。若双方均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监理人应在收到上述通知后的14天内,将确定的索赔金额列入第33条、第35条或第36条规定的付款证书中支付;若双方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监理人的决定,则双方均可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
(4)若承包人不遵守本条各项索赔规定,则应得到的付款不能超过监理人核实后决定的或争议调解组按第44.3款规定提出的或由仲裁机构裁定的金额。
43.3 提出索赔的期限
(1)承包人按第35.1款的规定提交了完工付款申请单后,应认为已无权再提出在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前所发生的任何索赔。
(2)承包人按第36.1款规定提交的最终付款申请单中,只限于提出本合同工程移交证书颁发后发生的索赔。提出索赔的终止期限是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时间。
十九、争议的解决
44 争议调解
44.1 争议的提出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对监理人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又未能在监理人的协调下取得一致意见而形成争议,任一方均可以书面形式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并抄送另一方。在争议尚未按第44.3款的规定获得解决之前,承包人仍应继续按监理人的指示认真施工。
44.2 争议调解组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签订协议书后的84天内,按本款规定共同协商成立争议调解组,并由双方与争议调解组签订协议。争议调解组由3(或5)名有合同管理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组成,专家的聘请方法可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亦可请政府主管部门推荐或通过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聘请,并经双方认同。争议调解组成员应与合同双方均无利害关系。争议调解组的各项费用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平均分担。
44.3 争议的评审
(1)合同双方的争议,应首先由主诉方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详细的申诉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主诉方还应将上述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被诉方。
(2)争议的被诉方收到主诉方申诉报告副本后的28天内,亦应向争议调解组提交一份申辩报告,并附有必要的文件图纸和证明材料。被诉方亦应将其报告的一份副本同时提交给主诉方。
(3)争议调解组收到双方报告后的28天内,邀请双方代表和有关人员举行听证会,向双方调查和质询争议细节;若需要时,争议调解组可要求双方提供进一步的补充材料,并邀请监理人代表参加听证会。
(4)在听证会结束后的28天内,争议调解组应在不受任何干扰的情况下,进行独立和公正的评审,提出由全体专家签名的评审意见提交发包人和承包人,并抄送监理人。
(5)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则应由监理人按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拟定争议解决议定书,经争议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并遵照执行。
(6)若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不接受争议调解组的评审意见,并要求提交仲裁,则任一方均可在收到上述评审意见后的28天内将仲裁意向通知另一方,并抄送监理人。若在上述28天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仲裁意向,则争议调解组的意见为最终决定,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45 友好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或其中任一方按第44.3款(6)项的规定发出仲裁意向通知后,争议双方还应共同作出努力直接进行友好磋商解决争议,亦可提请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合同争议调解机构调解以寻求友好解决。若在仲裁意向通知发出后42天内仍未能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请仲裁。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7)
23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文明施工
29.2施工安全
若发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消防的要求见《技术条款》。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
32预付款
32.1工程预付款
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
本款(4)项中先后出现的两个“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分别为“合同价格的____%”和“合同价格的____%”。
32.2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本款(1)项中所指的“主要材料”为:
①(填入主要材料名称)
②
③
·
·
·
33工程进度付款
33.4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
34保留金
本款(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
37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4其他的调价因素
(若还有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的调价因素和调价办法,可在本款作补充规定)。
39变更
39.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②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
39.3变更指示
若用于河道疏浚工程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增加第(4)项,其条文为:
(4)河道疏浚工程的变更造成承包人无法使用原选用的疏浚设备完成变更工作量时,除非合同双方协商同意按变更处理,承包人可以不实施这项变更工作。
47工程风险
47.1发包人的风险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2)项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
48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若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时,删去本款第(1)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投保工程险(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投保的工程项目和其他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工程具体投保情况填写)
50人身和财产的损失
50.4第三者责任险(包括发包人的财产)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应以承包人和发包人的共同名义……”改为“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共同名义……”。
51对各项保险的要求
51.1保险凭证和条件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第一句中“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改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相互提交按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单的副本。……”。
51.2保险单条件的变动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或承包人需要与保险公司协商变动各自投保的保险单条件时,应事先征得另一方的同意,并通知监理人。”
51.3未按规定投保的补救
若由发包人负责投保工程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或承包人在承包人接到开工通知日后84天内未按合同规定的条件办理保险,则另一方可以代为办理,所需费用由合同规定的投保责任方承担。”
53工程保修
53.1保修期
本合同工程的保修期为____年。
增加条款:用于河道疏浚时,增加下款:
53.4疏浚工程无保修责任
疏浚工程无保修期,承包人对已完工验收的疏浚工程,在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完工日期后所发生的工程缺陷,河道缩窄或其他不合格之处,都不承担保修责任。
60合同生效和终止
60.1合同生效
若规定合同需经公证或鉴证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在“……签字并盖公章”与“后”之间插入“和办理公证或鉴证”。
增加条款:若合同需要保密时,增加下条:
61保密
除第9.5款和第58条(3)项规定外,双方还应对本合同内容及双方相互提供标有密级的文件保密,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增加条款:若承包人为联合体时,增加下条:
62联合体各成员承担连带责任
承包人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法人联合组成的联合体时,各成员应为履行本合同承担连带责任,并应推举其中的一个成员为该联合体的责任方,代表联合体的任一方或全体成员承担本合同的责任,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以及全面负责履行合同。经发包人确认的联合体协议和章程应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和章程。
十、材料和设备
14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为完成本合同各项工作所需的材料和按合同规定由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
(2)合同规定由承包人负责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经与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应将一份副本提交监理人。
14.2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按合同规定由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均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
(2)承包人应根据合同进度计划的安排,提交一份满足工程设备安装进度要求的交货日期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批,并抄送发包人。监理人收到上述交货日期计划后,应与发包人共同协商确定交货日期。
(3)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不能按期交货时,应事先通知承包人,并应按第20.2款的规定办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4)发包人要求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提前交货期限内交货时,承包人不应拒绝,并不得要求增加任何费用。
(5)承包人要求更改交货日期时,应事先报监理人批准,否则由于承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或不按时提货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6)若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交货日期拖后,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发包人承担。
15承包人材料和设备的管理
15.1承包人设备应及时进入工地
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在施工总进度计划尚未批准前,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设备进点计划)进入工地,并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投入使用,若承包人需更换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设备时,须经监理人批准。
15.2承包人的材料和设备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1)承包人运入工地的所有材料和设备应专用于本合同工程。
(2)承包人除在工地内转移这些材料和设备外,未经监理人同意,不得将上述材料和设备中的任何部分运出工地。但承包人从事运送人员和外出接运货物的车辆不要求办理同意手续。
(3)承包人在征得监理人同意后,可以按不同施工阶段的计划撤走其属于自己的闲置设备。
15.3承包人旧施工设备的管理
承包人的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年检和定期检修,并应由具有设备检定资格的机构出具检修合格证或经监理人检查后才准进入工地。承包人还应在旧施工设备进入工地前提交主要设备的使用和检修记录,并应配置足够的备品备件以保证旧施工设备的正常运行。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8)
一、抓好班子自身建设,当好企业的“火车头”
提高班子成员的决策水平和政治业务素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集体领导作用。坚持勤政廉政,以领导成员的良好形象影响党员队伍,使党员队伍成为企业改革的先锋队,以此带动全体员工。“争先进,讲奉献”已成为公司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组织方面,做到机构健全、队伍安定、制度落实,有计划发展新党员。我们在吸收新党员时严格质量关,吸收培养政治上合格,业务上优秀的员工入党,如今年新吸收的党员蔡仲铭、蔡伟雄两人,他们都是在各自岗位上认认真真,脚踏实地,刻苦钻研业务,做出了一定成绩,德、能、勤、绩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同志。
制度建设。公司支部修订有《支委会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支委会、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的学习活动制度等。同时还有支委会与经理会的联席会议制度、党政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厂务公开制度等。
二、狠抓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全员素质
为建设一支作风正、业务精的职工队伍,公司党支部着力抓好队伍的素质建设。一方面,针对去年公司发生的职工违法违纪事例,以法纪教育为重点,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坚持“警钟长鸣,教育优先,主动出击,防范在前”的原则,从源头抓起,从思想上解决问题,有计划、有步骤、分层次抓好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并开展经常性的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廉政教育,倡导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精神。举办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如开展“加强教育、强化监管”主题教育活动等。另一方面,开展岗位培训及岗位技能比武,提高职工的业务技能。支部鼓励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本领,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企业凝聚力。结合各部门的工作特点,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竞赛活动,如供水总厂开展以“夯实基础,提高素质”为主题的班组创先活动以及开展以献计献策为载体的“主体使用、局部改造、逐步完善”的设施、设备技术改造升级为主题的竞赛活动。又如技术科组织员工参加省水协举办的化验员培训班,提高水质检测能力。
三、抓好文明服务,树立公司新形象
供水工作是服务性很强的行业,能否求得企业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必须突出在服务上下功夫。带着如何搞好供水服务工作问题,理论联系实际。
一是兑现服务承诺,近年来,公司对外服务窗口,如报装、安装、维修、抄表、收费等,都制订出具体的服务承诺制度和措施,对这些承诺,我们严格管理,认真实施,并时刻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改变服务作风。每年,我们都召开了供水服务工作座谈会,虚心听取供水义务监督员和社会各方意见,针对一些职工存在的作风不正、服务不周的问题,以及个别有刁难用户的倾向进行了严肃的整顿,有效地改变了服务作风不正问题。一是纠正了“以水谋私”、“吃、拿、卡、要”的行业不良风气;二是改变了“脸难看,话难说”作风,如一些服务人员对用户的提问表示不耐烦的态度;三是转变了对工作不甚负责,马虎应付的态度,如个别抄表员抄表不准确等。
三是办实事,做奉献。我们通过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主要做了几件事连续几年为驻澄演习部队安装供水管道,使广大官兵饮上清洁自来水,此项投入资金约xxxx元。今年党支部还组织党员到上华镇太蛟村,慰问困难党员和困难户,为他们送去慰问金及慰问品等。在预防“禽流感”时期,党支部带领全体党员积极投身防“禽流感”工作,在开展的防治“禽流感”活动中,领导带头,全体党员干部对饮水保护区进行严密监控,增大巡视范围,同时加强净水管理,确保市民饮用水安全。
四、加强对工青妇的领导和指导,发挥群众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
1.工会工作。今年公司工会在上级工会和党支部的领导下,继续深化职工之家建设,为公司发展凝心聚力。几年来,始终抓了四个结合:
(1)建家同班组建设相结合;
(2)新观念、新情况同单位实际相结合;
(3)改善工作环境同文明生产相结合;
(4)典型引路同个别指导相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建家工作的全面开展。结合“五一”节纪念活动,开展军事射击比赛、组织职工外出学习参观,开阔视野,充实,使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得到了调动。今年来,工会通过民主参与,向公司提出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多数已被公司采纳。组织职工进行身体健康检查,并举办健康知识讲座,针对体检情况,为部分职工注射乙肝疫苗,提高防病抗病能力,受到广大职工的欢迎。
2.共青团工作。今年团支部在党支部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根据青年特点,生动活泼、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今年结合纪念五四运动周年,举办网上爱国主义知识竞赛以及组织团员进行联谊活动等。继续在班组中开展创“青年文明号”活动。同时还结合区“创卫”工作,配合行政部门组织青年团员参加创卫义务劳动,受到公司的表扬。
3.妇女工作。公司历来把妇女工作做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妇委会经常组织女工开展适合自身特点的活动,结合“三八节”、“母亲节”开展纪念活动,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举办供水知识有奖问答和妇女卫生讲座,发动广大妇女献爱心助残活动,同时妇委会还配合公司做好计划生育工作,组织完成每季度育龄对象的查环查孕任务。收费大厅在去年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示范岗”的基础上,继续深入开展“诚信优质为用户,团结拼搏创一流”活动,把“诚信优质”作为规范服务的灵魂,着重强调知与行的一致性,促进企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4.配合公司抓好安全和防“禽流感”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供水安全生产管理的实际,制订了《公司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意见》等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做到安全优质高效供水。针对全国各地安全事故、水质污染、投毒、爆炸事件频繁发生的严峻形势,及时制订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安全保卫值班制度》并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在二厂各车间及围墙安装闭路监控和一厂围墙及取水头部安装了红外线报警和闭路监控系统。加强水源保护,防止水源污染。定期组织对水源保护区进行巡查,对保护区内河道堤段的垃圾、灌木、杂物进行清理;对二座水厂的取水头部进行全面检修、加固,并加装了防油污隔离带,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堤段架设铁丝网,有效地加强了水源的保护力度。针对防治“禽流感”的严峻形势,公司及早采取防范措施:第一,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使防范的各项措施人人知道,层层落实。第二,严格巡检制度,加强水质监测。对原水、出厂水、管网水增加巡检、监测频率,确保出厂水、管网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第三,关心和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不断解决工作场所和职工食堂的消毒通风、卫生问题。第四通过防突出事件逐步建立供水企业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此外在节日期间,注意做好水厂安全保卫工作,严禁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水厂。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9)
53.2 保修责任
(1)保修期内,承包人应负责未移交的工程和工程设备的全部日常维护和缺陷修复工作,对已移交发包人使用的工程和工程设备,则应由发包人负责日常维护工作,但承包人应按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修复清单进行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
(2)发包人在保修期内使用工程和工程设备过程中,发现新的缺陷和损坏或原修复的缺陷部位或部件又遭损坏,则承包人应按监理人的指示负责修复,直至经监理人检验合格为止。监理人应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12
④……
⑤……
尽管有以上规定,但当监理人认为出现了危及生俞、工程或毗邻财产等安全的紧急事件时,在不免除合同规定的承包人责任的情况下,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实施为消除或减少这种危险所必须进行的工作,即使没有发包人的事先批准,承包人也应立即遵照执行。监理人应按第39条的规定增加相应的费用,并通知承包人。
11 分包
11.1 工程分包应经批准
若需规定分包总金额的限额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中的“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不允许分包人再分包出去”改为“经监理人同意的分包工程总金额不得大于合同价格的____%,且分包人不得将分包的工程再分包出去”。
11.2 发包人指定分包人
本款(1)项后补充:
发包人指定的分包人的分包工作内容和资质如下:
(1)分包工作内容。
(2)分包人名称及地址。
(3)分包人具有的与分包工作相类似的经验:
①工程名称及地点;
②工程主要特性;
③合同价格;
④工程完成年月;
⑤工作内容和履行合同情况;
③该工程的发包人名称及地址。
14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提供
14.2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
(1)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及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如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 号
工程设备名称
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4)本款(4)项规定的发包人要求提前交货期限为____天。
增加条款:若发包人根据工程的特殊情况需要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增加下款:
14.3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1)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如下表。
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 号
材料和工程设备名称规格
规格
数量
供货厂家名称
备注
(2)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及监理人指定的格式和期限,提交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需用计划,经监理人批准后,由承包人与指定的供货厂家签订供货协议,并应将协议副本提交给监理人。
(3)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负责上述材料和工程设备的采购、验收、运输和保管,并承担上述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
(4)上述指定的供货厂家不能按供货协议规定的规格、数量、质量或时间要求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时,由发包人和承包人12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10)
23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查和检验
23.1 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检验和交货验收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本款(1)项中“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改为“无论是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还是发包人指定供应来源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均由承包人负责检验和交货验收”。
29 文明施工
29.2 施工安全
若发包人需要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时,本款应作如下修改:
删去本款(3)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在工地建立一支消防队伍负责全工地的消防工作,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和救助设施,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消防的要求见《技术条款》。发包人应负责协调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的关系。
32 预付款
32.1 工程预付款
本款(1)项中工程预付款总金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第一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第二次支付金额为该预付款总额的____%。
本款(4)项中先后出现的两个“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分别为“合同价格的____%”和“合同价格的____%”。
32.2 工程的材料预付款
本款(1)项中所指的“主要材料”为:
①(填入主要材料名称)
②
③
·
·
·
33 工程进度付款
33.4 支付时间
本款中“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逾期付款违约金”为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最高利率计算的利息。
34 保留金
本款(1)项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数额”为“合同价格的____%”。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若还有除通用合同条款规定外的调价因素和调价办法,可在本款作补充规定)。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本款第(1)项②中,“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为“____%”。
39.3 变更指示
若用于河道疏浚工程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增加第(4)项,其条文为:
(4)河道疏浚工程的变更造成承包人无法使用原选用的疏浚设备完成变更工作量时,除非合同双方协商同意按变更处理,承包人可以不实施这项变更工作。
47 工程风险
47.1 发包人的风险
若发包人指定部分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应来源时,本款应补充:
本款(2)项中,在“造成”后插入“材料和”三字。
48 工程保险和风险损失的补偿
48.1 工程和施工设备的保险
若由发包人投保工程险时,删去本款第(1)项全文,并代之以:
发包人应以发包人和承包人的12345678
15.4 承包人租用的施工设备
(1)发包人拟向承包人出租施工设备时,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各种租赁设备的型号、规格、完好程度和租赁价格。
(2)承包人可以根据自身的条件选租发包人的施工设备。若承包人计划租赁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则应在投标时提出选用的租赁设备清单和租用时间,并在报价中计入相应的租赁费用,中标后另行签订协议。
(3)承包人从其他人处租赁施工设备时,则应在签订的租赁协议中明确规定若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生承包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发包人或发包人邀请承包本合同的其他承包人,可以相同的条件取得该施工设备的使用权。
15.5 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
监理人一旦发现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影响工程进度或质量时,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予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十一、交通运输
16 交通运输
16.1 场内施工道路
(1)发包人按第4.5款规定提交给承包人使用的道路和交通设施,应由承包人负责其在合同实施期内的维修、养护和交通管理工作,并承担一切费用。
(2)除本款(1)项所述的由发包人提供的部分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应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其施工所需的全部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并承担一切费用。
(3)承包人修建的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应免费提供给发包人和监理人使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道路和设施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16.2 场外公12345678
(2)若发生由承包人责任引起的暂停施工时,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暂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不积极采取措施复工造成工期延误,则应视为承包人违约,可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0 工期延误
20.1 发包人的工期延误
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使关键项目的施工进度计划拖后而造成工期延误时,承包人可要求发包人延长合同规定的工期。
(1)增加合同中任何一项的工作内容。
(2)增加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第39.1款规定的百分比。
(3)增加额外的工程项目。
(4)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特性。
(5)本合同中涉及的由发包人责任引起的工期延误。
(6)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7)非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干扰或阻碍。
(8)其他可能发生的延误情况。
20.2 承包人要求延长工期的处理
(1)若发生第20.1款所列的事件时,承包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并在发出该通知后的28天内,向监理人提交一份细节报告,详细说明发生该事件的情节和对工期的影响程度,并按第17.2款的规定修订进度计划和编制赶工措施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若发包人要求修订的进度计划仍应保证工程按期完工,则应由发包人承担由于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
(2)若事件的持续时间较长或事件影响工期较长,当承包人采取了赶工措施而无法实现工程按期完工时,除应按上述第(1)项规定的程序办理外,承包人应在事件结束后的14天内,提交一份补充细节报告,详细说明要求延长工期的理由,并修订进度计划。此时发包人除按上述第(1)项规定承担赶工费用外,还应按以下第(3)项规定的程序批准给予承包人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
(3)监理人应及时调查核实上述第(1)和(2)项中承包人提交的细节报告和补充细节报告,并在审批修订进度计划的同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延长工期的合理天数和补偿费用的合理额度,并通知承包人。[page]
20.3 承包人的工期延误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进度计划完成预定工作,承包人应按第17.2款(2)项的规定采取赶工措施赶上进度。若采取赶工措施后仍未能按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完工,承包人除自行承担采取赶工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外,还应支付逾期完工违约金。逾期完工违约金额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若承包人的工期延误构成违约时,应按第41条的规定办理。
21 工期提前
21.1 承包人提前工期
承包人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若能比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提前完工时,则应由监理人核实提前天数,并由发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的规定向承包人支付提前完工奖金。
21.2 发包人要求提前工期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合同规定的完工日期时,由监理人与承包人12345678
23.6 承包人不进行检查和检验的补救办法
承包人不按第23.3款和第23.5款的规定完成监理人指示的检查和检验工作,监理人可以指派自己的人员或委托其他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或人员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不得拒绝,并应提供一切方便。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4 现场试验
24.1 现场材料试验
承包人应在工地建立自己的试验室,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各项材料试验,并为监理人进行质量检查和检验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监理人在质量检查和检验过程中若需抽样试验,所需试件应由承包人提供,监理人可以使用承包人的试验设备,承包人应予协助。上述试验所需提供的试件和监理人使用试验设备所需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4.2 现场工艺试验
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其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施工过程中,若监理人要求承包人进行额外的现场工艺试验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但所需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影响的工期应予以合理补偿。
25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
25.1 覆盖前的检查
隐蔽工程和工程的隐蔽部位经承包人的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后的24小时内,承包人应通知监理人进行检查,通知应按规定的格式说明检查地点、内容和检查时间,并附有承包人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通知约定的时间派员到场进行检查,在监理人员确认质量符合《技术条款》要求,并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
25.2 监理人未到场检查
监理人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到场进行隐蔽工程和工程隐蔽部位的检查,不得无故缺席或拖延。若监理人未及时派员到场检查,造成工期延误,承包人有权要求延长工期和赔偿其停工、窝工等损失。
25.3 重新检查
对隐蔽工程或工程的隐蔽部位按第25.1款规定进行检查并覆盖后,若监理人事后对质量有怀疑,可要求承包人对已覆盖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以至揭开重新检验,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其重新检查所需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按第23.5款(2)项规定的相同原则划分责任。
25.4 承包人私自覆盖
承包人未及时通知监理人到场检查,私自将隐蔽部位覆盖,监理人有权指示承包人采用钻孔探测以至揭开进行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6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26.1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工程使用的一切材料和工程设备,均应满足《技术条款》和施工图纸规定的等级、质量标准和技术特征。监理人在工程质量的检查和检验中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时,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这些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26.2 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处理
(1)由于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材料和工程设备造成了工程损害,监理人可以随时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立即采取措施进行补救,直至彻底清除工程的不合格部位以及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若上述不合格的材料或工程设备系由发包人提供的,应由发包人负责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
(2)若承包人无故拖延或拒绝执行监理人的上述指示,则发包人有权委托其他承包人执行该项指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利润以及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7 测量放线
27.1 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承包人应根据上述基准点(线)以及国家测绘标准和本工程精度要求,测设自己的施工控制网,并应在《技术条款》规定的期限内,将施工控制网资料报送监理人审批。
承包人应负责管理好施工控制网点,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修复,其所需的管理和修复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地移交给发包人。
27.2 施工测量
承包人应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应自行配置合格的人员、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在监理人监督下进行抽样复测,当复测中发现有错误时,承包人必须按监理人指示进行修正或补测,发包人将不再支付上述增加的复测费用。
27.3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
监理人可以使用本合同的施工控制网,承包人应及时提供必要的协助,发包人亦不再为此另行支付费用。其他承包人需要使用上述施工控制网时,应按第5.12款的规定办理。
28 补充地质勘探
在合同实施期间,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必要的补充地质勘探和提供有关资料;承包人为本合同永久工程的施工需要进行补充地质勘探时,须经监理人批准,并应向监理人提交有关资料,上述补充勘探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为其临时工程所需进行的补充地质勘探,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十四、文明施工
29 文明施工
发包人应统一管理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工作,负责管理和协调全工地的治安保卫、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文明施工事项。发包人对文明施工的统一管理和协调工作不免除承包人按第29.1款、第29.2款和第30条规定应负的责任。
29.1 治安保卫
(1)发包人应负责与当地公安部门协商,12345678
(4)承包人应按《技术条款》的规定,加强对噪声、粉尘、废气、废水的控制和治理,努力降低噪声,控制粉尘和废气浓度以及做好废水和废油的治理和排放。[page]
(5)承包人应保持施工区和生活区的环境卫生,及时清除垃圾和废弃物,并运至指定的地点堆放和处理。进入现场的材料、设备必须置放有序,防止任意堆放器材、杂物阻塞工作场地周围的通道和破坏环境。
十五、计量与支付
31 计量
31.1 工程量
《工程量清单》中开列的工程量是合同的估算工程量,不是承包人为履行合同应当完成的和用于结算的工程量。结算的工程量应是承包人实际完成的并按合同有关计量规定计量的工程量。
31.2 完成工程量的计量
(1)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计量办法,按月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准确计量,并在每月末随同月付款申请单,按《工程量清单》的项目分项向监理人提交完成工程量月报表和有关计量资料。
(2)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量月报表进行复核,以确定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有疑问时,可以要求承包人派员与监理人12345678
36 最终结清
36.1 最终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在收到按第53.3款规定颁发的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的28天内,按监理人批准的格式向监理人提交一份最终付款申请单(一式4份),该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并附有关的证明文件。
①按合同规定已经完成的全部工程价款金额;
②按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追加金额;
③承包人认为应付给他的其他金额。
(2)若监理人对最终付款申请单中的某些内容有异议时,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改和提供补充资料,直至监理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再次提交经修改后的最终付款申请单。
36.2 结清单
承包人向监理人提交最终付款申请单的同时,应向发包人提交一份结清单,并将结清单的副本提交监理人。该结清单应证实最终付款申请单的总金额是根据合同规定应付给承包人的全部款项的最终结算金额。但结清单只在承包人收到退还履约担保证件和发包人已向承包人付清监理人出具的最终付款证书中应付的金额后才生效。
36.3 最终付款证书和支付时间
监理人收到经其同意的最终付款申请单和结清单副本后的14天内,向发包人出具一份最终付款证书提交发包人审批。最终付款证书应说明:
(1)按合同规定和其他情况应最终支付给承包人的合同总金额。
(2)发包人已支付的所有金额以及发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金额。
发包人审查监理人提交的最终付款证书后,若确认还应向承包人付款,则应在收到该证书后的42天内支付给承包人。若确认承包人应向发包人付款,则发包人应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在收到通知后的42天内付还给发包人。不论是发包人或承包人,若不按期支付,均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3.4款规定的相同办法将逾期付款违约金加付给对方。
若承包人和发包人始终未能就最终付款的内容和额度取得一致意见,监理人应对双方已同意的部分出具临时付款证书,双方应按上述规定执行,对于未取得一致的部分,双方均有权按第44.1款的规定提出按合同争议处理的要求。
十六、价格调整
37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37.1 价格调整的差额计算
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调整合同价格。
Ftn
△P=P0(A+∑Bn-- - 1)
Fon
式中:△P––需调整的价格差额;
P0––按第33.2款、第35.2款和第36.3款规定的付款证书
中承包人应得到的已完成工程量的金额(不包括价格
调整,不计保留金的扣留和支付以及预付款的支付和
扣还;对第39条规定的变更,若已按现行价格计价的
亦不计在内):
A––定值权重(即不调部分的权重);
Bn––各可调因子的变值权重(即可调部分的权重),为各可
调因子在合同估算价中所占的比例;
Ftn––各可调因子的现行价格指数,指与第33.2款、第35.2
款和第36.3款规定的付款证书相关周期最后一天前
42天的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Fon––各可调因子的基本价格指数,指投标截止日前42天的
各可调因子的价格指数。
以上价格调整公式中的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规定在投标辅助资料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内。价格指数应首先采用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政府物价管理部门或统计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若缺乏上述价格指数时,可采用上述部门提供的价格或双方商定的专业部门提供的价格指数或价格代替。
37.2 暂时确定调整差额
在计算调整差额时得不到现行价格指数,可暂用上一次的价格指数计算,并在以后的付款中再按实际的价格指数进行调整。
37.3 权重的调整
由于按第39.1款规定的变更导致原定合同中的权重不合理时,监理人应与承包人和发包人协商后进行调整。
37.4 其他的调价因素
除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和本条各款规定的调价因素外,其余因素的物价波动均不另行调价。
37.5 承包人工期延误后的价格调整
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专用合同条款中规定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原定完工日期后施工的工程,在按第37.1款所示的价格调整公式计算时应采用原定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若按第20.2款规定延长了完工日期,但又由于承包人原因未能按延长后的完工日期内完工,则对延期期满后施工的工程,其价格调整计算应采用延长后的完工日期与实际完工日期的两个价格指数中的低者作为现行价格指数。
38 法规更改引起的价格调整
在投标截止日前的28天后,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章和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发生变更,导致承包人在实施合同期间所需要的工程费用发生除第37条规定以外的增减时,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进行协商后确定需调整的合同金额。
十七、变更
39 变更
39.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监理人可根据工程的需要指示承包人进行以下各种类型的变更。没有监理人的指示,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①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内容;
②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百分比;
③取消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但被取消的工作不能转由发包人或其他承包人实施);[page]
④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标准或性质;
⑤改变工程建筑物的形式、基线、标高、位置或尺寸;
⑥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程的完工日期或改变已批准的施工顺序;
⑦追加为完成工程所需的任何额外工作。
(2)第39.1款(1)项范围内的变更项目未引起工程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和不影响其原定的价格时,不予调整该项目的单价。
39.2 变更的处理原则
(1)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17.2款和第20.2款的规定办理;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监理人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监理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2)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按以下原则确定其单价或合价:
①《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
②《工程量清单》中无适用于变更工作的项目时,则可在合理的范围内参考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作为变更估价的基础,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单价或合价;
③《工程量清单》中无类似项目的单价或合价可供参考,则应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
39.3 变更指示
(1)监理人应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按第39.1款的规定及时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的内容应包括变更项目的详细变更内容、变更工程量、变更项目的施工技术要求和有关文件图纸以及监理人按第39.2款规定指明的变更处理原则。
(2)监理人在向承包人发出任何图纸和文件前,应仔细检查其中是否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若存在变更,监理人应按本款(1)项的规定发出变更指示。
(3)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图纸和文件后,经检查后认为其中存在第39.1款所述的变更而监理人未按本款(1)项规定发出变更指示,则应在收到上述图纸和文件后14天内或在开始执行前(以日期早者为准)通知监理人,并提供必要的依据。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通知后14天内答复承包人;若同意作为变更,应按本款(1)项规定补发变更指示;若不同意作为变更,亦应在上述期限内答复承包人。若监理人未在14天内答复承包人,则视为监理人已同意承包人提出的作为变更的要求。
39.4 变更的报价
(1)承包人收到监理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后28天内,应向监理人提交一份变更报价书,其内容应包括承包人确认的变更处理原则和变更工程量及其变更项目的报价单。监理人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承包人提交重大变更项目的施工措施、进度计划和单价分析等。12345678
(2)承包人对监理人提出的变更处理原则持有异议时,可在收到变更指示后7天内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则应在收到通知后7天内答复承包人。
39.5 变更决定
(1)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变更报价书后28天内对变更报价书进行审核后作出变更决定,并通知承包人。
(2)发包人和承包人未能就监理人的决定取得一致意见,则监理人可暂定他认为合适的价格和需要调整的工期,并将其暂定的变更处理意见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此时承包人应遵照执行。对已实施的变更,监理人可将其暂定的变更费用列入第33.2款规定的月进度付款中。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在收到监理人变更决定后的28天内要求按第44.1款的规定提请争议调解组解决,若在此期限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述要求,则监理人的变更决定即为最终决定。
(3)在紧急情况下,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的变更指示,可要求立即进行变更工作。承包人收到监理人的变更指示后,应先按指示执行,再按第39.4款的规定向监理人提交变更报价书,监理人则仍应按本款(1)、(2)项的规定补发变更决定通知。
39.6 变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
按第39.1款进行的任何一项变更引起本合同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组织和进度计划发生实质性变动,以致影响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时,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有权要求调整本项目和其他项目的单价或合价,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
39.7 合同价格增减超过15%
完工结算时,若出现由于第39条规定进行的全部变更工作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合同价格增减的金额(不包括备用金和第37条、第38条规定的价格调整)的总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时,在除了按第39.6款确定的变更工作的增减金额外,若还需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时,其调整金额由监理人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确定。若协商后未达成一致意见,则应由监理人在进一步调查工程实际情况后提出确定意见,征得发包人同意后将确定结果通知承包人。上述调整金额仅考虑变更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以及实际工程量与《工程量清单》中估算工程量的差值引起的增减总金额之和超过合同价格(不包括备用金)的15%的部分。
39.8 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
(1)若承包人根据工程施工的需要,要求监理人对合同的任一项目和任一项工作作出变更,则应由承包人提交一份详细的变更申请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
(2)承包人要求的变更属合理化建议的性质时,应按第59条的规定办理。
(3)承包人违约或其他由于承包人原因引起的变更,其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39.9 计日工
(1)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通知承包人以计日工的方式,进行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其金额应按承包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并经发包人确认后按列入合同文件的计日工项目及其单价进行计算。
(2)采用计日工计量的任何一项变更工作,应列入备用金中支付,承包人应在该项变更实施过程中,每天提交以下报表和有关凭证报送监理人审批。
①项目名称、工作内容和工作数量;
②投入该项目的所有人员姓名、工种、级别和耗用工时;
③投入该项目的材料种类和数量;
④投入该项目的设备型号、台数和耗用工时;
⑤监理人要求提交的其他资料和凭证。
(3)计日工项目由承包人按月汇总后按第33.1款的规定列入月进度付款申请单中,由监理人复核签证后按月支付给承包人,直至该项目全部完工为止。
40 备用金
40.1 备用金的定义
“备用金”指由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中专项列出的用于签订协议书时尚未确定或不可预见项目的备用金额。[page]
40.2 备用金的使用
监理人可以指示承包人进行上述备用金项下的工作,并根据第39条规定的变更办理。
该项金额应按监理人的指示,并经发包人批准后才能动用。承包人仅有权得到由监理人决定列入备用金有关工作所需的费用和利润。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协商后,将根据本款作出的决定通知承包人。
40.3 提供凭证
除了按合同文件中规定的单价或合价计算的项目外,承包人应提交监理人要求的属于备用金专项内开支的有关凭证。
十八、违约和索赔
41 承包人违约
41.1 承包人违约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发生下述行为之一者属承包人违约。
(1)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未按开工通知的要求及时进点组织施工和未按签订协议书时商定的进度计划有效地开展施工准备,造成工期延误。
(2)承包人违反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私自将合同或合同的任何部分或任何权利转让给其他人,或私自将工程或工程的一部分分包出去。
(3)未经监理人批准,承包人私自将已按合同规定进入工地的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临时工程或材料撤离工地。
(4)承包人违反第26.1款的规定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并拒绝按第26.2款的规定处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和工程设备。
(5)由于承包人原因拒绝按合同进度计划及时完成合同规定的工程,而又未按第20.3款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赶上进度,造成工期延误。
(6)承包人在保修期内拒绝按第53条的规定和工程移交证书中所列的缺陷清单内容进行修复,或经监理人检验认为修复质量不合格而承包人拒绝再进行修补。
(7)承包人否认合同有效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承包人义务,或由于法律、财务等原因导致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或实质上已停止履行本合同的义务。
41.2 对承包人违约发出警告
承包人发生第41.1款的违约行为时,监理人应及时向承包人发出书面警告,限令其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予以改正。承包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改正,并尽可能挽回由于违约造成的延误和损失。由于承包人采取改正措施所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承担。
41.3 责令承包人停工整改
承包人在收到书面警告后的28天内仍不采取有效措施改正其违约行为,继续延误工期或严重影响工程质量,甚至危及工程安全,监理人可暂停支付工程价款,并按第19.3款的规定暂停其工程或部分工程施工,责令其停工整改,并限令承包人在14天内提交整改报告报送监理人。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41.4 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监理人发出停工整改通知28天后,承包人继续无视监理人的指示,仍不提交整改报告,亦不采取整改措施,则发包人可通知承包人解除合同。发包人发出通知14天后派员进驻工地直接监管工程,使用承包人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另行组织人员或委托其他承包人施工,但发包人的这一行动不免除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
41.5 解除合同后的估价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后,监理人应尽快通过调查取证并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后确定并证明:
(1)在解除合同时,承包人根据合同实际完成的工作已经得到或应得到的金额。
(2)未用或已经部分使用的材料、承包人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估算金额。
41.6 解除合同后的付款
(1)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应暂停对承包人的一切付款,并应在解除合同后发包人认为合适的时间,委托监理人查清以下付款金额,并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审批后支付。
①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已完成的各项工作应得的金额和其他应得的金额;
②承包人已获得发包人的各项付款金额;
③承包人按合同规定应支付的逾期完工违约金和其他应付金额;
④由于解除合同,承包人应合理赔偿发包人损失的金额。
(2)监理人出具上述付款证书前,发包人可不再向承包人支付合同规定的任何金额。此后,承包人有权得到按本款(1)项①减去②、③和④的余额,若上述②、③和④相加的金额超过①的金额时,则承包人应将超出部分付还给发包人。12345678
41.7 协议利益的转让
若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则发包人为保证工程延续施工,有权要求承包人将其为实施本合同而签订的任何材料和设备的提供或任何服务的协议和利益转让给发包人,并在解除合同后的14天内,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这种转让。
41.8 紧急情况下无能力或不愿进行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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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11)
领导、老师:
XX年,在巴州区教育局的领导下,在学区领导的关怀下,我校始终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折不扣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德育为核心,以教学为中心,努力提高教学质量,推进素质教育。学校呈现出教师敬业爱岗,潜心教研,学生勤奋学习,奋发进取的崭新局面。我可以自悦地说,XX年是发展之年、收获之年、健康之年、快乐之年,同时也是继往开拓之年。强管理,队伍建设上台阶;抓质量,中小学教学达先进;把特色,学校内涵增色彩;重安全稳定,师生健康快乐又一年;立教研,新秀创优写光彩;集后勤管理,学校发展有保障。XX年中,特色工作现场会、中小学毕业考试、教育督导评估、学区教学质量分析会等到成功举行,既展示了我校的教风、学风、政风,又彰显了我校的办学水平和效益。达到了教育环境优、教师队伍强、教学效果好、教育秩序良之效果。在此,我向一贯支持、关心、帮助我们的各级领导表示真挚的感谢!向一直不断学习、勤奋工作、创新工作的战友们、老师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谢意!下面,就一年里学校整体工作,自身学习、思想工作情况向在座领导和老师们作简要实在汇报,如有不实不当之辞,诚请各位领导和老师批评指正!
一、悉心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学习是永恒的主题和终身的任务,是行动的先导,只有学习、再学习才能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
1、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除按时参加学校的政治学习,记录好笔记以外,坚持天天收看电视新闻,阅读党报党刊,真正把自己的思想集中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在政治上与党始终保持一致,在大事面前,保持高度的敏锐,旗帜鲜明、立场坚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学生负责,对教师负责,对学校负责。
2、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校长在学校发展中处于决策地位,在学校治理中处于主导地位,因此我坚持阅读《人民教育》、《中国教育报》等报刊杂志,通过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渠道了解世界科技的前沿动态,积极参与新的教育教学改革。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区外国内的教育专家一起交流经验,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观念,及时把握教育潮流,始终走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
3、坚持法律、法规学习,依法治校。作为校长,自己首先要带头学法、遵法、懂法、守法。平时经常翻阅《学校法律大全》、《学校法律法规基础》。转变观念,增强依法治校意识,把思维从行政经验向依法治理方面转变。
二、求真务实,扎实认真地搞好学校各项工作。
我们把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作为办学宗旨,把依法治校、以德立校、科研兴校、质量强校作为治校原则。这学期,我校根据实际,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学习制度,确立周五上午第一节为行政办公会,集体研究讨论工作。坚持以校长为核心的行政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原则,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逐步建立健全与完善了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各位领导班子成员的《岗位职责》、《学校教师请假制度》、《常规治理量化细则与具体要求》、《教师工作考核方案》、《安全工作实施方案》等。通过制度传递学校各种岗位的职责规范。学校各个层次、各种角色的责、权、利清楚定位,力求做到“各就各位、各尽其责、层次分明、收放自如”。
1、美化校园,加强校园软硬件设施建设。
为了适应新教育形势下的发展要求,学校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逐步改善校容校貌与学校软硬件设施。开学初,重新刷新警示牌、垃圾箱、整理修剪花草树木。新购置与整修了所有班级的讲台。
2、创新德育教育,坚持以德立校,依法治校。
育人砺志,德育为本。学校工作始终坚持以德育为核心,坚持传承民族文化、民族精神,坚持“学校无小事,事事都育人”的原则,坚持以爱国主义、养成教育、法制教育为主要内容,以各类活动为契机,熔人格的'形成于鲜活的生活实践中。
①、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爱国主义情感。
爱国主义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永恒的主题。我校紧密结合当前形势,使少先队工作以爱国主义为主线,通过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少先队活动,培养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利用“五四”进行画赛,儿童节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国庆前学校举办了《爱我中华》主题手抄报展评活动,纪念“12.9”,5---9年级进行了歌咏比赛。通过这些活动,培养了学生的爱国主义情感。
②利用校园文化,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红领巾广播站及利用板报、升旗仪式对学生进行养成教育、爱国教育。每周一,学校进行升旗仪式,精心挑选值周班优秀学生参加授旗、出旗、升旗仪式,严把国旗下讲话的质量观,以爱国主义为主线,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讲有突出贡献的杰出人物的先进事迹,激发爱国主义情感。
③、加强法制教育,重视安全工作,创建平安校园。
为了使法制教育取得实效,我校专门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聘请平梁派出所所长担任法制副校长,定期作法制专题报告,提高了学生辨别是非的能力,鼓励学生勤奋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坐标,走正人生的每一步,成为明天祖国真正的栋梁。
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落实至关重要”。为了搞好安全工作,学校成立了组织机构,加强了制度建设,学校每学期期中和期末以及节假日都与班主任、班主任又与学生层层签定安全责任;制定安全工作制度,门卫、值班、环境卫生治理制度;设置专职的预防员,处理学生的常见病、多发病、易发病。另外,通过活动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听取报告一次,并组织全校学生,利用三天时间分年级观看安全教育牒片,并要求学生联系实际写出观后感,对同学真正起到了安全警示。学校还全面检测了线路,修理破损的楼梯栏杆,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创建平安校园。
④、召开家长会,构建家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每学期召开一次家长会,使家长能比较深入地了解学校,了解子女在校的学习情况。
3、运用科学理念,锻造教师队伍。
建设一支具有高度向心力、凝聚力、战斗力,富有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师资队伍,才是学校的真正财富。我校以学习培训为载体,致力于创建一支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
①、不断学习,提高思想道德水平
本学年,我校坚持每周一次的教师政治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师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狠抓师德教育开展师德师风整顿,要求每位教师结合自己,及时反思,并写出自查报告,将依法治教、以德治教相结合,倡导教师,铸师魂,养师德,树新风,注重言传身教,发扬爱岗敬业,默默奉献的精神。建立了师德档案,并与教师年度考核相结合。通过学习及整顿,全校教职工中无违纪和违反“教师八不准”规定的现象,全面落实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②、强化培训,提高业务素质.
利用业务学习时间,学校分教研组组织学习了《走进新课程》、《新课程标准》等,派出大量教师外出考察学习听取专家学者专题报告,用新的教学理念武装头脑。全体教师又参加了以新课程、新知识、新教法为重点的新一轮继续教育。鼓励教师参加学历进修,目前为止,我校已有6人取得本科学历,专科学历21人,教师岗位合格率达到100%,还有7名教师正在完成本科学历的进修。另外加强了现代化教育技术培训,学校平时注重对教师应用电脑多媒体的培训,现在已有部分教师能够自己制作课件,让现代教育技术服务于教学。
③、强化课堂教学,提高整体素质.
骨干教师与新教师“结对子”,要求青年教师“拜师学艺”,中年骨干教师“带徒传艺”,从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自习辅导等方面全面进行指导,使一批青年教师迅速成为学科带头人和毕业班“把关教师”成为学校的中坚力量。
4、以教学为中心,坚持科研兴校,质量强校。
①、认真落实教学常规,加强教学管理.
在常规教学治理中,首先建立了各种常规管理制度,实行了校长负责下的领导分工把关制,以《教育局教学“六认真”工作实施细则》为准则,不断完善常规管理办法。教师的备课,教研组长两周查一次,学校每学期进行常规教学检查五次,综合考评,并及时总结反馈。在课堂教学常规治理上,建立监督机制,严格上课规范,树立全校师生的“铃声意识”,向40分钟要质量、要效益,做到了上课不迟到、不拖堂.
②、加强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
抓好校本研究,开展“五个一”活动。开学初,根据我校实际,每位教师确立一个研究专题,在教学中,边工作边学习,边工作边积累,边工作边研究,边工作边总结,将课堂作为实验室,将学生作为研究主体,不断进行教学反思。期末进行阶段性总结,形成一篇论文。青年教师围绕自己的实验课题,先写好一份教案,再上好一节实验课,经家评课后反复改进,然后上好一节研究课,最后每人上好一节示范课.完成评课稿。
③加大课改力度,创新课堂教学
课堂是教学工作的中心,教师教学水平的高低,主要是通过课堂上如何组织、实践教学得以体现的。“让生活走进课堂”、“让课堂走进生活”等教学新理念已渗透于教学之中。教学始终围绕“一切为了学生,为了学生的一切,为了一切的学生”的发展。建立了平等、信任的师生关系,创造民主和谐的教学环境,倡导“自主、合作、探究”的学习方式。以学生主动参与为主线,树立了崭新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教师逐步把微笑带进课堂,把激励带进课堂,把趣味带进课堂,把现代技术带进课堂,力求以气质影响气质,以人格塑造人格。通过教研组活动以及培训学习,把我校的课堂教学改革不断引向深入。
三、廉洁自律,勤政务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①、全面推行校务公开,财务公开。严格财务纪律遵守收费标准,收费公示。统筹规划,民主理财。从严治理乱发学习资料现象。采取教师自查,家长督查的方法,使全校无乱收费、乱办班和乱印发资料现象。
②、坚持以人为本的治理理念。在实际工作中我经常告诫自己要多些“平等”,少点“架子”;多些“微笑”,少点“脸色”;多些“合作”,少点“说教”;多些“赞赏”,少点“指责”;多些“激励”,少点“批评”。在生活上,热情帮扶,作好教职工的公仆,坚持家访制度。对教职工出现困难必访,生病住院必访,婚丧嫁娶必访。以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增强自身亲和力。
③、坚持严于律己,以身作则。要求教师做到的,自己要首先做到。要正人,必先正己。自己一直坚持提前到校,坚持按时到岗,坚持参与学校的的各项活动,坚持深入教学第一线,坚持参与教研教改,坚持听课、评课,指导教学工作。本学期听课节数达三十多节。时时刻刻给教师起模范表率作用。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加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廉洁自律,努力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持之以恒的工作干劲与全体师生一起,同心同德、众志成城,为把我校建设成为一个“德润人心、文化天下”的精神家园而不懈努力。
供水工作年度述职报告(12)
尊敬的各位领导、评委 、老师,大家好!
今天,我怀着一颗从容而又充实的心情向大家汇报我一年来的工作实绩。虽然这一年我校教师面临着不知何去何从的非常时期,可我工作态度始终一如既往,我每天除了认真备课、上课、做好班主任工作之外,还不断的挤时间学习,学习名师授课方法、学习科研理论、扩大阅读面、丰富文化底蕴,每天真是忙得不亦乐乎,有的同事不解的问我:“你每天坐在微机室里,都看些啥?不累吗?”说句心里话,我不但不感到累,反而倍感充实,我总有一种紧迫感,如果不充电学习新知识,就有一种被时代淘汰的危险,在我的心底深处,我有一个最大的愿望:那就是无论走到哪里,都要做一名学生认可、家长放心、同事称赞、领导信赖的优秀班主任、优秀语文教师。
还记得xx年上半年,正是初三学生参加中考和毕业的关键性阶段,虽然学校面临着即将解体,班级的“差生”又很多的现实问题,可身为班主任的我却丝毫没有松懈,每天坚持和郭主任、胡老师一起坐早班车到校,看着学生背单词、背古诗。多年做班主任的我深知帮助科任老师维护课堂纪律的重要性,我对学生采取一系列的死看、死守、死查、死究的方法,虽然这种“笨”方法使我一天下来很疲惫,可是看到班级的纪律自始至终都受到科任老师的好评,我就感到无比的欣慰,尤其是当我听到很多科任老师对我说:“就喜欢和你搭档,你干班主任工作真实在”时,我就觉得我“值”了,我无愧于心。
众所周知,初三收费是个老大难,我决定先下手为强,主动出击,不等学生回家先提交费问题,我抢在学生前面逐一给学生家长打电话,先唠孩子的优点,再唠孩子的学习,转而又唠到只要孩子认真学习,考学肯定有望,直到把家长唠得眉开眼笑,信心百倍的主动对我说:“你们快补课吧,多少钱我们都交,可别耽误了孩子。”就这样我连续几天不停的和家长唠,直唠的我口干舌燥,咽喉肿痛,果真是功夫不负有心人,我班补习费最终全部交齐。我干班主任工作的韧劲和执着也得到了领导和初三老师的肯定。
转眼间,又是一年一度的职高招生工作,回首去年我在初二任课时还为学校招职高生5人,今年又怎可等闲视之,我再一次采取和家长猛“唠”的方式,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把成破厉害,唠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直唠得家长拉着我的手说:“我们信任你,我们肯定去。”就这样我今年又送去了职高生4人,为学校做出了一点小小的贡献。
我们班英语成绩较差,尤其尖子生陈伟庆、纪清艳、门新旺的英语成绩更令我担心,我采取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教育方法已经使临近中考的他们麻木不仁了,于是我果断的改变了战略战术,采取了紧追,紧盯,紧问,紧批、紧管的方法,直到把他们逼的利用假期、休息日自己找补课老师一陈狂补,果然有效,(再加上英语老师的耐心辅导),他们终于在中考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今年下半年我又接了初一新生,没想到的是在新生入校的头一天,我意外检查出了妇科病,动了手术,一贯对工作负责的我楞是一天没歇,在学生入校的头一天就冒着大雨领着学生,搬桌椅,打扫教室,发书,紧接着连续几天,又组织学生除草,清理大小操场的分担区,每天我的腿都累的酸酸的、软软的,终于在三周后,我由于身体没有恢复好再次住进了医院,医生埋怨我说:“从来没见过手术后不休息的,你会留下后遗症的。”丈夫也责备我说:“你怎么这么笨,学校都要黄了,你还要什么强”。果不其然,我的腿最终烙下了不能走远路的病根。可我一直不后悔,因为我太了解我自己,我总是把工作放到我全部生活的第一位,总是尽我最大的努力做好我份内的事,因为只有这样,我的心才塌实,才烙挺儿。由于我班主任工作的尽心尽力,我几乎每月都获得了学校班主任评价的一等奖或二等奖,我在今年六月份还获得了XX市教育局颁发的“和谐班集体”的光荣册,在今年5月份还代表学校参加了XX市第7届优秀班主任技能大赛。
我不仅在班主任工作方面脚踏实地,在语文教学方面更是孜孜以求。我们班的李旭语文基础较差,我每天都对她一对一的面批作文,她家境不是很好,舍不得钱买作文书,我就给它买,她很懒,不背课文,我就陪她一起背,在我倍加关照下,门新旺终于中考语文取得了104分的好成绩,她当时搂着我的脖子风趣的说:“老师,我真要感谢你当时对我的磨磨叽叽呀!”我也自豪的对她说:“当时对你的陪读、陪背,不仅使你走向了二高,也使我成绩斐然,我在今年4月份参加的XX市第三届“学苑杯”教育教学技能大赛古诗文背诵中,获得了一等奖。
在语文教学中,我深知我的语文教学能力急待提高,我不断研究教学教法,虚心向老教师请教,我不仅认真揣摩每一篇课文,更是珍惜每一学期讲汇报课的机会,我把它当成演练的实地,快速成长的契机,我有时甚至备课到深夜,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记得今年5月我讲的汇报课〈〈写景让记叙文更精彩〉〉获得了听课老师的一致好评。我在闲暇时间还经常在网上听名师讲课和名师讲座。窦桂梅的〈〈秋天的怀
念〉〉,〈〈丑小鸭〉我百听不厌;窦桂梅的讲座〈〈为生命奠基〉〉燃起了我投身语文教学的激情;赵谦翔的绿色语文教学更使我明白了语文教学的真谛……虽然在学习中我比别人付出了更大的艰辛,丈夫的常年在外;我儿子初三思想的动荡、成绩的下滑;家务活的繁重;胳膊疱疹的再次发作,有时真的让我心力交瘁,可当我徜徉于语文知识的海洋中时,却有一种如饥似渴之感,因此再苦再累我也无怨无悔。
我深知要想成为一名大家都认可的语文教师,不但要有渊博的知识,更要用教育科研理论来武装自己,为了提高自己的素养,我在这一年还看了大量的书籍:〈〈青年教师〉〉、〈〈新教育〉〉、〈〈教育科研动态〉〉、〈〈点行陶行之〉〉、〈〈心理学〉、〈〈教育学〉〉等,由于我的刻苦努力、勤奋好学,我在今年10月份刚刚举行的XX市第七届十佳理论考核中,有109人参加,我获得了第11名的优异成绩,受到了局里很多领导和教师的称赞。
教有所得,学有所得,我把这些体会、感受都形成文字,写成了一篇篇论文。20xx年1月,我在〈〈蛟河教育〉〉上发表了〈〈打造亮丽的中考记叙文〉〉;xx年6月在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网中发表文章《乐于奉献》;在今年的《教育科研动态》第二期上发表《竞选州长导语设计》;在〈〈新教育〉〉第三期上发表〈〈廉洁从教铸师魂〉〉。
虽然我没有取得骄人的成绩,但一次次小小的成功也会在我的心中泛起阵阵涟漪。难忘记,一次次俯身面批作文,累的我腰酸腿痛;参加每一次竞赛,都要经历多少个不眠之夜;写每一篇论文都要斟酌反复,修改多次;潜心钻研业务,揣摩新课改,有时会累的双眼模糊,毕竟自己是40岁的中年人了……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今年的5月17日我正式成为一名光荣的共产党员,在今年上半年的学校期末总结会上,我获得了一等奖,还得到了近1000元奖金和一个“多功能电热锅、毛巾被”,看到自己仅仅在一年的时间里就获得了这么多货真价实的证书和荣誉,我由衷的感到满足,更深悟到冰心老人家的一句话:成功的花,人们只惊慕她现时的明艳,然而当初她的芽儿,浸透了奋斗的泪泉,洒遍了牺牲的血雨。
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前方的路还很漫长,或许还充满荆棘,在我今后的教学生涯中,我可能还会遭遇到更大的挫败,但我更欣赏泰戈尔的那句名言:“天空中没有翅膀的痕迹,但我已飞过。”今后无论身居何时何地,我都会以更加淡定的心态,全身心的投入到我钟爱的教育事业。“静下心来教书,潜下心来育人”将是我在今后教育教学工作中永远的方向。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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