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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精品20篇)

发表时间:2020-11-20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精品20篇)。

(1)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与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相比而言,具有程序简单、操作方便的特点。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写呢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文一

甲 方: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 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并达成如下协议:

1、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

3、乙方工资结算至 年 月 日,甲方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至 年 月止;

4、其他:

5、甲乙双方之间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 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文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现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就解除劳动合同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达成协议如下:

一、 解除劳动合同:

1、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并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于20__年12月21日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 乙方自签定《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承诺在签定协议书后的当天内按公司规定办理完毕离职交接手续。

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乙方于20__ 年 5 月29日入职,在公司工作0年6个月23天,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给予乙方经济补偿标准和具体金额为:

(1)依据相关法规定,支付给乙方 1 个月的工资,合计金额: 1500元(大写壹仟伍佰元整)。

(2)乙方于20__年12月24日前办理完毕一切离职手续,在12月24日公司发薪时,已经将补偿金和12月份的薪资一并结清。

(3)乙方离职甲方实际还应扣除乙方应承担20__ 年12月的社会保险费用和公积金的个人部分、乙方个人所得税部分。

三、此经济补偿涉及工作期间的所有劳资权益含合同、工资、休息休假、补偿、加班等。双方费用已结清,无任何劳资纠纷。同时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表明双方在劳动关系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已经全部结清,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事项。

四、 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姓名): 签字: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裁员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范文三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甲方的员工,现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甲】方提出,【乙】方同意,提前解除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与乙方友好协商,就劳动合同终止而给予乙方的补偿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 双方的劳动关系自【 】年【 】月【 】日正式解除。

2) 乙方的社会保险待遇截止至【 】年【 】月【 】日,甲方负责缴纳乙方【 】月份的城保,个人承担部分在乙方工资中予以扣除,【 】月份工资及补偿金按甲方薪资支付时间支付;除此之外,甲方没有拖欠乙方任何工资待遇和其他相关福利。

3) 双方同意甲方在【 】月份工资结算时向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币【 】的经济补偿金,此为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补偿(个人所得税等按国家规定扣缴)。

4) 乙方按约定与【 】年【 】月【 】日办理完结工作交接及相关离职手续。甲方指派相关人员配合乙方的工作交接和手续的办理,并在乙方办理完结交接手续的当日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

5) 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双方之间没有任何遗留问题和争议。乙方自愿放弃基于双方劳动关系发生及终止所产生的各项权利。

6) 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2)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双方在 年 月 日签订/续订的劳动合同第 条第 款作如下变更:

一、变更后的内容

二、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加盖甲方劳动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三、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公司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3)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关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话题越来越受到关注。在这个话题中,考虑到不同的利益方对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态度和看法可能不同,因此,需要从多个角度来分析这个问题。本篇文章将会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定义、法律法规、变更的内容、协商的程序以及协商的注意点和策略等方面作出详细的论述。

一、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定义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指雇主和员工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合法的修改和补充,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般来说,只有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的内容也应该是符合法律法规的。

二、法律法规
在我国劳动法律法规中,关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1、《劳动合同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应当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进行,协商的内容应该合理合法,并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如果协商的结果不能达成一致,那么对于员工来说,可以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

2、《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界定了劳动合同变更的范围,规定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时和休假、工资福利待遇等方面。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应该遵循合法、公平、自愿、互利、诚信的原则。

3、《企业工作时间和休假条例》
《企业工作时间和休假条例》规定了员工应该享有的休息时间,以及什么情况下可以计算加班费等问题。

三、变更的内容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应该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并且是合理合法的。一般来说,可以包括以下几方面:

1、合同期限的变更
对于合同期限的变更,可以是缩短或者延长。

2、工作地点的变更
工作地点的变更,应该与原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相符合。

3、工作内容的变更
工作内容的变更应该合理合法,符合员工的职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方面的特点。

4、工时和休假的变更
工时和休假的变更应该考虑到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的需要等因素,同时应该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

5、工资福利待遇的变更
工资福利待遇的变更应该是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的,同时要保护员工的利益。

四、协商的程序
对于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程序,应该遵循以下几点:

1、协商的时间和地点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地点应该事先商定,并且要充分协商,以达成一致意见。

2、协商的方式和方式
协商方式和方式应该是符合双方的利益和法律法规的,应该是灵活的、多样化的、切实可行的。

3、协商的过程
协商的过程要充分听取双方的意见,考虑到员工的职业技能和经验等方面的特点,尽量达成双方的利益平衡。

4、协商的结果
协商的结果应该是符合法律法规的、合理合法的,并且要有书面的文件记录。

五、协商的注意点和策略
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积极主动,秉持诚信原则
在协商过程中,应该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去沟通,以诚信的原则去协商,保持双方的良好关系。

2、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在协商的过程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必要时可以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

综上所述,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合法的修改和补充。在这个过程中,应该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考虑到员工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同时,在协商的过程中,应该积极主动,依法依规,维护自身权益。

(4)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

员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员工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同意变更甲、乙双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部分内容,本协议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具法律效力。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第三条变更为乙方实行下列(三)不定时工作制度类工时制度。本变更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5)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解除劳动合同的一种常见的方式,但不是唯一的一种。那么,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怎么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呢?这是个困扰了很多人的问题。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知识,希望能解开您的困扰。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后,由于双方或单方的原因导致劳动合同在履行完毕之前,提前终止效力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章中有关“劳动合同的解除”的规定可知,有三种情形,即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本文主要讨论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及其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赋予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对用人单位用人自主权和劳动者劳动权的保障有重要意义。所谓劳动合同的协商解除,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订立之后履行完毕之前,在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的前提下,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共同协商,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

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意味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终结,不管是用什么样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大前提都是不违法。其中在协商解除的时候,还要保证双方自愿、平等、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6)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xx年xx月xx日签订为期xx年的劳动合同,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如下:

1、自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

2、乙方工资结算至离职之日,支付时间为甲方正常发放工资时间。甲方同意在乙方办理完工作移交手续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甲方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至年月日止。手续;

5、乙方应当于本协议签订后3日内妥善办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续,离职后不得作出有损公司名誉或利益之行为。

6、乙方应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业秘密(包括本协议内容)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

7、甲乙双方之间无任何竞业限制协议,合同解除后,乙方无需履行任何竞业限制义务。

8、本协议是解决双方之间劳动争议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双方之间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

此协议书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档案。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7)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1、谨防“协商解除无协议”。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双方协商同意的,-如果协商解除无协议,那么将会给用人单位留下非常大的法律隐患。口说无凭,立字为证。用人单位在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时,不能图省事,一定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有关权利义务,将协商的成弟尽固定下来,防止发生劳动争议后很难举证的情形。

2、协议中明确劳动合同解除的类型。

劳动合同解除分为协商解除和单方解除两种类型。企业与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在签订解除此协议时,协议中必须写明解除劳动合同是经企业与员工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解除的。这样,可以防止员工把协商解除说成是企业单方解除,要求企业承担相关的责任。

3、协议中明确解除合同的提出方。

对于协商解除合同而言,由于协商解除合同的提出万不同,解除合同的相关法律后果就不同。因此,解除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是企业提出还是员工提出的至关重要,它涉及到企业是否须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4、协议中明确解除劳动合同后员工的义务。

这主要包括:(1)工作交接;(2)工作终止;(3)财物返还;(4)债务清偿;(5)应支付的工资和补偿金;(6)商业秘密、知识产权、竞业禁止。

劳动合同是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凭证,在解除的是也要一份解除协议来白纸黑字的结束双方的权利义务。所以在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对一些问题多注意。

(8)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工作,保障劳动合同依法履行,切实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续订的相关程序规范如下:

一、劳动合同变更程序

1、符合《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十八条规定条件的,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当事人要求变更劳动合同,应当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一),并及时送交对方,由对方当事人在《通知回执》上签收;

3、被通知方接到《通知书》后,应在七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答复通知方。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按对方的要求变更劳动合同;

4、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经协商达到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二);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或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但符合《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一方可以单方变更劳动合同部分条款的条件和范围的,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当约定的变更条件出现时,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变更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6、《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一式两份,送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由双方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解除程序

1、劳动合同当事人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

2、劳动合同当事人依照《规定》第二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一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有关事宜;经协商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签订《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三);同时,用人单位应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或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依照《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及时向职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四),并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4、用人单位依照《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向职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期满后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5、用人单位依照《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实施经济性裁员,应按照劳动部《企业经济性裁减人员规定》(劳部发〔1994〕47号)和本局《广州市经济性裁员实施意见》(穗劳计字[1998]7号)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并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6、职工依照《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向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用人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应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7、职工依照《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向用人单位提交《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期满后,用人单位应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三、劳动合同终止程序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五);劳动合同期满或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后,用人单位应按本《规范》第四条的规定为职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四、劳动合同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在十日内为职工办理下列手续:

1、结清职工应得的工资及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费用,并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发给职工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补助费;

2、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停保手续和审核失业救济金手续;

3、协助职工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4、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将职工的个人的档案转移到其户口所在地的区或县级市劳动部门;

5、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附件六),并将《劳动手册》、《失业救济金通知书》发还给职工本人。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应当直接送达职工本人,并由职工签收;不能直接送达或者职工拒绝签收的,可以邮寄送达,以挂号查询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上述方式均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五、劳动合同续订程序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附件七),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件八),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合同鉴证机构进行鉴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附:

一、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

二、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三、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

四、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五、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六、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七、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八、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

附件一:

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__________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_______________等原因,现根据《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十八条的规定,拟对原劳动合同的第____条第_________款第________项的内容作如下变更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

是否同意变更,请于七日内作出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变更劳动合同通知》。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附件二:

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__(甲方)与(乙方)经协商,双方同意对__年__月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进行变更,变更后的条款(内容)为:__________劳动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应一并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年__月__日

附件三:

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与_______(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协商,双方同意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四条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解除劳动合同。甲方按规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_________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附件四: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_____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因_________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现根据《劳动法》____条第_______款第_____项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____条第____款第___项的规定,决定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与你(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年___月___日前到____部门(给予)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附件五:

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_____:

我们双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限届满(终止条件已出现),单位(本人)决定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现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和《广州市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决定与你(单位)终止劳动合同,请你(单位)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到_________部门(给予)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附件六: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_______区劳动服务公司:

本单位与职工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签订的劳动合同已于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解除(终止),其《劳动手册》、《失业救济金通知书》已发给劳动者本人,请予以办理失业登记和领取《失业证》手续。

用人单位(盖章)__年__月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已收到单位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职工签名:__年__月__日

附件七:

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________:

单位(本人)与你(单位)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将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届满,单位(本人)决定继续与你(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如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_月_____日上/下午_____时到______(部门)办理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如不同意续订合同,请于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以书面方式答复单位(本人)。

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签收回执

本人(单位)已收到单位(职工)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发出的《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

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__年__月__日

附件八:

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_____(甲方)与______(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依法终止,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延续劳动合同。延续的劳动合同从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生效,并重新确定以下新的合同条款:

一、合同期限

延续的劳动合同期限采取以下第______种方式:

1、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法定的或本合同所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

二、双方认为需要明确的其他事项:____

除上述条款外,原合同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双方同意一并履行。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鉴证机构(盖章)

鉴证人:

鉴证日期:__年__月__日

(9)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就两者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解除事宜,达成了一致性的意见。双方确认劳动合同于 年 月 日解除,解除性质为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二、乙方在甲方的最后工作日为 年 月 日,工资结算截止最后工作日,社保及公积金截止到 年 月。

三、在公司规定的离职截止日期前,未办理任何离职手续就擅自不到岗,将按公司规定视为旷工;旷工超过2个工作日将以严重违反公司休假和考勤制度为由被开除。此种情形公司将不再承担任何经济赔偿/补偿金。

四、乙方在职期间的年假已经休完,在职期间的各种福利待遇已经享受完毕。

五、甲方愿意向乙方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应费用:

元;

鉴于乙方在甲方处的工作年限已达十七年,现甲方同意另行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四个月工资的特殊津贴,计 (大写)元。

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 (大写)元。

3、支付时间为工作交接完成后十五日内,支付方式为通过银行转帐的方式,打入乙方在职期间的工资卡里。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可能享有的其它经济性权益、乙方的一些未结费用以及乙方与甲方存在一些争议但在解除合同时已经达成一致性意见,可是又不宜于明确列出的其它费用等,甲乙双方确认双方已无任何劳动纠纷。

5、如果乙方不能完成工作交接,则甲方有权暂扣乙方的上述费用,直到乙方完成工作交接之后再行支付。

六、甲乙双方对本协议皆负有保密责任,双方皆不得擅自泄露。乙方对在职期间所接触到的甲方经营信息,负有保密责任。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散布对甲方的任何负面信息或评论。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于甲乙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时间: 时间:

(10)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者到单位参加工作,双方会签订劳动合同,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工资待遇、工作内容地点、违约责任等条款进行约定。那么在日后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单位对劳动者降薪的,是变更了劳动合同吗?

判断降薪是否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可以从以下两个要素来判断:

第一,单位在招聘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时,已经在与劳动者事先说明了日后会有调薪的可能的。

第二,用人单位有完善并依法生效的薪酬制度体系作支持。

如果用人单位能同时具备以上条件,便可按照自己的制度规定调整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涉及变更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不具备上述条件调整劳动者劳动报酬,则应当依法履行变更劳动合同程序。

因为在《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中,已将劳动报酬列入劳动合同必备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如果用人单位需要调薪,就必须对劳动合同必备条款进行依法变更,否则就属于违法变更,要支付经济补偿。

可见,依法“降薪”的关键在于能否准确判定劳动合同的变更行为:

1.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定变更程序执行;

2.不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按照相应的规章制度和事先约定执行。

单位如果随意“降薪”,用人单位同样要支付经济补偿。如果公司无法出具经济困难的证明,未按法定程序降低劳动者工资收入,就会被判定违反法律规定,承担劳动法律责任,最终仍要支付经济补偿。

(11)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

Id号: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市□城市

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雇主 )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邮寄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配合丙方的经营发展,甲方和丙方进行了人事调整。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的原件和__________________ ;在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变更为_____________________;,原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原劳动合同期限经双方确认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变更后,丙方负责办理乙方的就业和社会保险支付、工资支付等相关手续。

4.丙方承认,本协议涉及的用工主体的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服务年限的继续计算..

5.变更协议由三方签字或盖章后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签字(盖章):

丙方签字(盖章):

(12)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达成的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它规定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等内容。虽然劳动合同是一份极为重要的合同,但是它并不是一份不变的合同。实际上,劳动合同中的内容是可以协商变更的。本文将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为主题,分别从变更内容、变更方式以及变更原则三个方面,对相关内容进行探讨。



一、变更内容



在探讨劳动合同的变更内容时,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思考。



1、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内容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变更一些合同内容,如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时间等等,只要双方在协商中达成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就可以进行合同变更。



2、适应劳动市场的需要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劳动市场的变化,劳动合同的一些内容也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例如,原来合同约定工资是固定的,但是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导致工资水平与市场不相符,此时就需要双方协商变更,使工资恰当地反映当地的经济情况。



3、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



法律、法规对劳动合同中的一些内容有具体规定,例如,工作性质、工作条件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遵守这些法律、法规。如果合同中的相关内容与法律、法规不符,则需要协商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变更方式



在变更劳动合同时,需要注意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变更。常见的变更方式有以下几种。



1、书面协议变更



劳动合同是在签订时落实的,那么变更必须通过书面协议进行。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最好采用书面协议,详细说明变更内容、生效时间、签署人员等,以及要求双方签字或盖章确认。这种方式既有证据性,也便于管理。



2、口头协议变更



口头协议变更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口头协商达成一致,并在劳动关系中形成新约定的行为。虽然这种方式不如书面协议形式清晰,但是在实际中也存在使用的情况,例如,面对紧急情况,需要采取临时性措施,可以先进行口头协商。



3、法定调整变更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政府部门的指导意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部分约定条款可能被迫作出相应的调整。此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借助于法定规定进行变更,目的是使约定条款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变更原则



在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应遵守以下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协商变更期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根据双方的意愿,自愿协商并达到一致。双方在协商变更中应该保持平等地位,相互尊重,不得采取强迫、欺诈、恐吓等不正当手段。协商结果需要双方自愿确认。



2、合法合规原则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违反国家法律,维护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变更内容和方式必须将符合相关法规,否则会被视为无效变更合同。



3、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原则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涉及到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变更内容、方式必须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协商变更前应考虑问题全面,分析变更后对当事人权益造成的影响,不得侵害当事人的利益,否则将可能会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变更后要及时签署书面协议进行备案。



结语



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关系的重要方式之一。双方当事人对变更内容、方式和原则要认真考虑,合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在适当的时间签订书面协议。只有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双方当事人的利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持续发展。

(13)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乙方:__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或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现由于乙方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协商解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日期为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劳动合同解除时双方劳动关系终止。

二、乙方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等待遇享受截止时间为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__________时。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补偿和社会保险待遇等全部给付项目包干总金额共___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___元)。

上述款项为一次性了结总付金额,包括赔偿金、各项经济补偿、工伤医疗待遇、加班工资、其他劳动报酬和福利等。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生效且乙方完成所有工作交接后三日内一次付清。

三、乙方对甲方应付其劳动报酬和各项经济补偿等款项的金额予以确认并没有争议。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上已不存在其他任何争议。

四、甲乙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后,乙方仍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对甲方进行诋毁、诬陷、恶意中伤、及任何有损甲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甲乙双方在劳动关系问题以外亦无其他争议。假设存在其他权益争议,甲乙双方均同意将其放弃。

六、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乙方(签字):

二○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于甲乙双方的劳动合同尚未期满,现乙方因个人原因于_____年_____月

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共同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双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在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的移交,资产的回收,工作的汇报,转单的签返,付清对甲方的应付款项,提供客户信息等,与此同时,双方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

3、因乙方在职期间曾担任二级公司的总经理,为保障甲方的权益,乙方保证在离职后遵守如下约定:

(1)继续遵守和甲方签订的保密协议,不外泄在职期间从甲方获悉的任何商业秘密;

(2)自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与二级公司主营业务相冲突的商业活动。

(3)不得以任何方式做出有损于甲方与客户的合作关系的行为。

4、为弥补乙方因上述约定而有可能出现的损失,甲方同意支付给乙方补偿金_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税后)

5、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的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第一个发薪日,将50%的`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6、如果乙方严格遵守第3条中的约定,甲方将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一年后将剩余的50%的补偿金支付给乙方;如果乙方出现了违反约定的行为,甲方可以不支付该50%的补偿金。

7、乙方承诺将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在劳动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应继续承担的其他义务。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内容以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要求。

9、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________元。

10、本协议书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14)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签订时间:20__年__月_日

协议双方: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协商一致,平等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解除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于日解除双方于月订的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年)的劳动合同。乙方工资发放至年月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作为甲方给予乙方的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二)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本协议签署之时,终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一切义务,自愿放弃因劳动合同履行及解除所产生的一切权利。并确认双方之间已不存在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三)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五日内,乙方应将属于甲方的所有财物,文件和资料等归还给甲方,并按甲方人事管理制度规定及时办理离职手续。若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的,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暂时缓发包含本协议第一条在内的一切费用。

(四)未经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对方有权追究泄秘方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五)双方若在履行本协议时产生争议的,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可以到甲方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起仲裁申请。

本协议经双方签名盖章后生效,且原件一式三份、由用工单位、用人单位、员工本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

(15)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司法解释(四)》出台前,关于口头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与仲裁委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20xx年2月1日起施行的《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本文结合司法解释的规定,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存在的争议和应注意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希望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存在的争议及立法背景分析

《司法解释(四)》出台前,关于口头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是否有效一直存在争议,各地法院与仲裁委的裁判标准也不统一。

持否定观点的人认为,劳动合同不是普通的民事合同,如果认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有效,则用人单位很可能利用自身的强势地位单方调岗调薪,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况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法律并没有赋予当事人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权利,因此主张口头变更无效。持肯定观点的人认为,劳动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双方当事人对变更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无论口头还是书面变更都应认定有效,否则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基本原则。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但是也并没有否定口头形式,以该条规定主张口头变更无效不能成立。再者,如果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后且已经实际履行的,认定无效将对用人单位造成不利影响。

正是由于司法实践的争议较大,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规定严格,为统一裁判尺度,最高院《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明确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适用《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应注意的问题分析

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确立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将对司法实践产生重大影响,但是对该条文的理解仍然会存在不少问题,将对司法实践带来争议。

(一)条文中的“实际履行”应如何理解至关重要

根据该条规定,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并实际履行一个月后才可能被认定为有效,因此,如何认定“实际履行”将非常关键。

实践当中,是以用人单位作出调岗调薪行为为实际履行的标准,还是仅以劳动者到岗工作后为实际履行标准,抑或以劳动者到岗工作且用人单位已经发放新岗位一个月的工资为实际履行标准,存在争议。笔者认为,应以调岗后劳动者实际到岗工作认定为“实际履行”。当然,从举证责任的角度分析,如果劳动者已经实际到岗且用人单位已发放了新入职岗位一个月工资待遇的,发生争议时将可能降低用人单位的法律风险。

(二)正确界定“一个月”的含义与性质将对司法实践有重要意义

司法实践中,用人单位适用该条调岗调薪的,对一个月的理解正确与否非常关键。

1、一个月的含义应如何理解?

笔者认为,条文中的一个月是指用人单位实际调岗调薪之日起至劳动者提出异议时的期间。如果该期间超过一个月的,劳动者主张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无效的则不能得到法院支持。因此,发生劳动争议后,当事人证明双方何时达成口头变更协议非常重要。作为用人单位来说,调岗调薪后应及时将变更后的内容送达给劳动者,否则仍然面临举证不能的法律风险。对劳动者来说,如不同意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应及时提出异议并且保存好相应的证据材料,以便维权有据。

2、一个月是指仲裁时效还是除斥期间?

司法解释规定了劳动者可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但是一个月是属于仲裁时效还是除斥期间并没有明确。笔者认为,这里的一个月属于除斥期间而非仲裁时效,不能适用时效中止、中断的相关规定,原因有二:一是《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如果本条一个月是指仲裁时效则有违上述规定,显然不符合立法目的;二是根据条文理解,本条一个月是排除劳动者胜诉权而并非限制劳动者的诉权,这符合除斥期间的本质含义。

3、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是否每月都必须提出异议?

条文的字面意思只规定劳动者必须在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后一个月内提出异议才可能得到支持。实践当中,如果劳动者在第一个月内已提出异议,但是用人单位并没有改正,劳动者是否应每个月都循环提出异议?如劳动者没有每月都提出,是否导致其诉求不能得到支持?笔者认为,从立法本意分析,应指劳动者第一次提出即可。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调岗调薪的行为就归于无效,而无需再次提出异议,除非用人单位改变了原来的决定,再次变更了合同,否则,劳动者提出一次异议即可。

(三)劳动者以没有协商一致为由提出口头变更无效是否能够得到支持将存在争议

该条文强调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那么如果当事人是以“未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无效,是否还能适用呢?

笔者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先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才采取书面形式变更。也就是说,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前提,采取书面方式变更只是形式。根据立法本意,本条口头变更实际上是赋予了用人单位的单方调岗调薪权,即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是本条规定的应有之意。如果劳动者存在异议的也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否则应视为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的调整。相反,如果口头变更履行一个月后,劳动者还可以未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无效的,本条规定也就失去了存在的价值。

(四)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单方变更应如何处理没有明确

实务中,应分两种情形具体分析。第一,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单方变更,劳动者没有提出异议且已经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的,笔者认为,既然本条明确规定了口头变更形式都有效,那么应举轻以明重,即参照适用本条,认定用人单位书面形式单方变更有效;第二,如果用人单位通过书面形式单方变更,不论是否已经实际履行,只要劳动者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的,则应认定用人单位单方变更行为无效,劳动者要求恢复原岗位和薪酬待遇的应得到支持。

需要说明的是,本条规定同样适用劳动者单方变更劳动合同而实际履行的情形,只不过这种事情的发生概率不高而已。

三、对《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的反思

通过以上分析,笔者认为,《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的规定过于宽松,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赋予了用人单位更大的用工自主权。一方面,该条实际上为用人单位在管理中单方调岗调薪提供了更大的权限和便利,另一方面,司法解释给予劳动者救济的期限过短,这将不利于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一)司法解释出台前广东司法实践对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探索

事实上,司法实践中广东省也意识到劳动合同法对变更劳动者岗位和薪酬的规定过于严格,并且已经做出相应的尝试且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20xx)》(以下简称《会议纪要》)第2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出于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工作岗位后的工资水平与原岗位基本相当、调整岗位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等条件时,视为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工自主权,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该条第二款还规定,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且不具有上款规定的情形,劳动者超过一年未明确提出异议,后又以《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不予支持。

(二)《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存在的问题及反思

通过《会议纪要》与《司法解释(四)》两者的对比,笔者认为,广东省的《会议纪要》规定得更为合理,相反,《司法解释(四)》第十一条存在较多问题,实践中应引起反思。

首先,《会议纪要》明确规定了调岗应满足相应的条件(即生产经营需要、调岗前后的工资水平基本相当、调岗不具有侮辱性和惩罚性),否则面临违法的法律风险;而《司法解释(四)》所列条件过于简单和粗糙,只需用人单位口头变更并实际履行超过一个月即可。实际上,由于我国劳动者自身法律知识有限,而司法解释又赋予强势一方的用人单位单方调岗调薪权,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第二,《会议纪要》赋予劳动者救济期限较长,规定了调岗后一年内劳动者可以提出异议。实践中,用人单位调岗调薪后劳动者虽然可能暂时不满,但是由于救济期限较长,调整后劳动者可能已经适应了新的岗位和薪酬体系而不再坚持异议,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化解矛盾的效果;而《司法解释(四)》只规定一个月的异议期限明显过短。这样规定的弊端在于,面对用人单位的单方调整权,劳动者必须迅速作出反应,在一个月内提出异议,否则将导致诉求不被支持。这在客观上激化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迫使劳动者在非常短的时间内作出维权决定。

第三,由于《司法解释(四)》规定的期限过短,加上劳动者法律知识的缺乏,如劳动者错过一个月的异议期而导致救济不能的,其不满情绪更容易被激发,也更容易制造更多的社会矛盾。而即便劳动者的诉求被支持,恢复了原岗原薪,但是由于双方已经对簿公堂,劳动关系不再像先前稳定,用人单位为管理需要不得不进一步通过其它手段乃至重新作出调整达到调岗调薪甚至解除劳动合同的目的,这等于变相鼓励了用人单位违法调整,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此外,按照《司法解释(四)》的规定,即便用人单位的行为被认定为无效也不存在任何法律后果,只需恢复劳动者的原工作岗位和薪酬待遇即可。而劳动者维权却要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乃至极大程度上丧失工作岗位的成本维权,将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产生重大影响。

在上面的文章中,详细分析了《司法解释(四)》中明确了口头变更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原则,这一项原则在一定程度上给企业用工管理自主性和用工灵活性带来了益处,有利于企业的快速适应市场变化。但是,《司法解释(四)》也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司法解释赋予劳动者的救济期限过短,增加了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和难度,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16)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双方或单方依据情况变化,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对原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补充。他发生于劳动合同生效后尚未完全履行期间,是对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和发展,是确保劳动合同有效和劳动过程顺利实现的重要法律手段。《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相关案例】

孙某于20xx年年初入职某酒店,任大堂主管,月薪8000元。20xx年8月孙某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9万余万。该酒店辩称酒店行业不签订劳动合同是普遍现象,而且孙某在外面已经挂靠社保,入职时也曾要求不签订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保、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孙某的仲裁申请后,该酒店不服诉至法院。

【案例评析】

该酒店不与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是否违法?

从用工之日起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一项法定的义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即使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也应当及时终止劳动关系,防止违法用工。本案中,酒店行业普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不能成为该酒店不予孙某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当理由。同时,孙某社保在外面挂靠也不能影响其劳动合同的签订。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法院判令该酒店支付孙某11个月的工资。

【风险提示】

1、不签劳动合同的风险

(1)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2)无法约定使试用期

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对新招员工就难以约定试用期,直接招用,不仅需要增加试用期期间的支出,而且容易带来用人风险。

(3)难以稳定员工

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职工可以说走就走,无需提前1个月大离职报告,法律不追究其责任。技术人员也同样。如果用人单位与技术人员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仅可以说走就走,而且无需承担培训费用。

(4)难以保护商业秘密

每个用人单位或多或少有商业秘密,不签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增加条款,很难保护同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5)难以进行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竞业限制,主要针对高技能人才,不签订劳动合同,无法通过劳动合同作出竞业限制,采用其他办法很难收效。

(6)被迫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3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被迫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利益将造成较大影响。

(7)在劳动争议中处于被动

不签劳动合同,责任主要在是用人单位。即使当初未签订劳动合同存在诸多合理因素,但也无法证明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合法性。一旦产生劳资纠纷,企业拿不出重要依据--劳动合同,必然要承担法定的赔偿责任。

2、用人单位拒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3、劳动合同无效的风险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就没有法律约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规定无效劳动合同的起算时间是从履行的时候起,主要是因为无效劳动合同的订立从一开始就是错误的,而对建立在错误基础上的劳动合同是不应予以承认的。

4、劳动合同变更的风险

用人单位违法调整劳动者岗位和薪资等劳动合同内容的,除应当赔偿造成的损失之外,如果造成劳动者辞职的,视为推定解雇,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17)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出与甲方解除劳动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解除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双方的劳动关系,且不存在任何经济纠纷。

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离职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离职证明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与

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服务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18)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为期 年的劳动合同。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就解除劳动关系所涉及事宜,现达成如下协议:

工资、福利截止于 年 月 日。社保、公积金于 年 月截止。

3、甲方按法律规定为乙方办理相关退工手续,并出具相应的离职证明,并将离职证明于乙方办理完工作资质手续后 日内交付给乙方。

进行保密,未经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协议书的内容。否则甲方有权追究泄秘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5、本协议是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有安排和规定,就劳动合同解除及以前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劳动争议及纠纷。(包括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及解除后,双方应履行的所有义务等。)

6、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本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9)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性别,□男□女户口性质,□非城镇□城镇

疽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配合丙方的运营与发展,丙方调整人力资源管理服务机构,现就更换用工管理机构所涉及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及其他权利义务等相关事宜,根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经三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变更协议。

1、乙方原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主体变更为有限公司,其他劳动合同条款不做任何变更。

2、原劳动合同期限双方确认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3、甲方负责办理乙方的用工与社会保险缴纳、代发工资等相关手续。

4、丙方认可此次管理机构所涉及的用工主体调整,不影响乙方在丙方的服务年限连续计算。

5、变更协议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经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签字乙方,____________签字丙方,____________签字

(20)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同志:

你与本单位 年 月 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由于 原因,

拟变更劳动合同书中的相关条款,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1

2

3

请你于 月 日(收到本意向书后10日)前,认真填写下款《职工意见》栏后反馈劳资部门。

用人单位(章) 年 月 日

职工意见:

1、(同意或者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对变更内容进行改动并说明理由)

职工(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