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实习总结(收藏十七篇)_保险学实习总结
发表时间:2022-05-25保险学实习总结(收藏十七篇)。
<一> 保险学实习总结
一、填空题(每题1分,共40分)
1、风险的构成要素包括(1风险因素、2风险事故、3风险损失)。
2、保险的派生职能是(4防灾防损、5筹资)。
3、按保险的投保方式划分,保险可划分为(6个人保险)、(7团体保险)、(8)和(9)。
4、 在财产保险中,为他人投保的保险利益包括(10现有利益、11预期利益、12责任利益、13合同利益)等关系。
5、 损失补偿原则关于量的限定包括(14以实际损失为限、15以保险金额为限、16以保险利益为限)。
6、 保险人可以行使的基本权利包括(17收费权、18解约权、19增费权、20不承担赔付责任权)。
7、 保险合同的中介人主要是(21保险代理人、22保险经纪人、23保险公估人)。
8、 保险合同的主要形式有(24保单、25投保单、26暂保单、27保险凭证、28其他协议形式)。
9、 保险展业的方式有(29直接展业、30间接展业、31保险经纪人展业)
10、人寿保险的两种给付条件是(32生存、33死亡。
11、责任保险的主要险种包括(34公众责任保险、35产品责任保险、36雇主责任保险、37 职业责任保险)。
12、财产保险的业务体系包括(38财产损失保险、39责任保险、40、信用保证保险)。
二、判断题(每题3分,共15分,要求说明对错的原因)
1、 近因原则中的近因是指距离事故发生最近的原因。不对,近因原则中的近因不是指距离事故发生最近的原因,而是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最直接、最有效的、起决定性作用或起支配性作用的原因。
2、 保险标的价值是以投保双方商量确定的。不对,以市场价值确定保险标的的价值只是其中的一种方式,此外还有双方商定(如定值保险)和以依法而定(如我国《海商法》规定了海上保险的保险价值的计算)。
3、 财产保险合同一般采用的是定值保险合同形式。不对,在财产保险中,通常仅载明保险金额,并依此作为赔偿的最高限额,至于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则处于不确定的状态。
4、保险中的最大诚信原则是针对投保方的确定的。不对,最大诚信原则也有针对保险人规定的内容,如保险人的说明义务,弃权与禁止反言的规定。
4、 保险合同一经签订就会生效。不对,即使保险合同订立,如果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和承认,依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简答题(每题6分,共30分)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经纪人的区别与联系。区别在于:保险代理人是受保险人委托代为办理保险业务,其在授权的范围内造成的责任后果由保险人负责;而保险经纪人尽管代表投保人或被保险人的利益,但其行为所造成的责任后果由保险经纪人自己负责。联系在于,保险代理人的手续费和保险经纪人的佣金都是由保险人支付,虽然保险经纪人是为投保人办理保险业务。
2、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是什么?。确定风险管理目标;识别各种可能减少企业价值(导致损害)的重大风险;衡量潜在损害可能发生的频率和程度;开发并选择适当的风险管理方法,其目的是增加股东的企业价值;制定并实施所选定的风险管理方案;持续地对经济组织的风险管理方案和风险管理战略的实施情况和适用性进行监督、评估与反馈。
3、确定代位求偿原则的意义是什么?保险代位求偿权具有避免被保险人获得双重赔偿、防止加害第三人脱免责任、促使社会大众小心预防意外发生、增加保险人责任财产、降低社会大众之保险费负荷的意义。
4、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区别是什么?定值保险与不定值保险的区别主要在于保险价值的确定方式和时间不一样,前者是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由合同双方??倘范ǎ?诤贤?行?谀诓槐洌欢?欢ㄖ当O赵蚴窃诙┝⒑贤?保?O毡甑牡募壑挡蝗范ǎ?蝗范ūO战鸲睿?O毡甑牡募壑凳窃诒O毡甑某鱿帐痹谌范ā?/span>
5、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责任是什么?指在保险期限内,当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死亡或残废,有保险人履行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给付的责任。其范围分为两大类:一是由以外伤害造成的死亡,其对应给付的保险金为死亡保险金;二是由意外伤害造成的残废(全部残废或部分残废),所给付的保险金为残废保险金。
四、案例分析题(第1题8分,第2题7分,共15分)
1、(8分)一企业为职工投保团体人身保险,保险费由企业支付。职工老张指定其妻子王某为受益人,半年后老张与妻子离婚,谁知离婚几日后老张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二万元保险金,企业以老张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张妻已与老张离婚为由交给老张父母。问企业如此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保险公司的做法显然是错误的。根据受益人受益权的规定,受益权只能由受益人独享,具有排他性,其他人都无权剥夺或分享受益人的受益权。受益人领取的保险金不是遗产,无需交遗产税,不用抵偿被保险人生前债务。此外,根据保险利益原则中关于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的时限规定,只要张某生前没有变更受益人,其前妻王某仍然是合法的受益人。所以,对于保险公司赔付的2万元保险金,应全部给予张某的前妻王某。企业不能以老张生前欠单位借款为由留下一半,另一半则以张妻已与老张离婚为由交给老张父母。
2、(7分)王某是一个体老板,开设一个饲料加工厂。2004年4月21日投保了企业财产保险,保险期为一年。在保险期间的8月18日,保险代理人在对企业走访的时候,发现了在其厂房内放置了一些易爆易燃物品,当成要求王某马上搬移出去,否则就解除保险合同。但王某解释这些物品只是暂时存放,并一再保证不会出任何问题。在王某的说劝下,保险代理人答应合同不解除,但必须尽快处理这些易爆易燃物品,之后就离开。但在之后的第三天,王某的工人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因不慎引发易爆易燃品爆炸,造成投保的财产发生严重损毁。当王某到保险公司要求索赔时,保险公司以违反合同规定的“在投保的财产附近不能存放可能造成投保财产损毁的物品”为由拒付保险金。问保险公司这样的做法对吗?为什么?
<二> 保险学实习总结
医学是一门研究人体的科学,医学知识本是一个统一和谐的整体,医学各科课程之间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有机整体,只不过长期以来为了教与学的需要而将其分为若干学科,各学科教学基于其目标的同质性、内容的交叉性及方法的相似性等,产生了1+1>2的协同效应。但是在现实医学教学实践中,我们常常看到,一方面各学科之间存在着大量的横向联系,存在着许多交叉点;另一方面许多学科任课教师往往只注意如何讲好本门学科的知识,很少注意研究与这些相关的其它学科是怎样讲授这些知识的,怎样把本学科知识与相关的学科知识有机联系起来的,结果只能站在本学科角度,比较孤立地去强调一个个问题,不时出现学科之间交叉点互相脱节、简单重复甚至前后矛盾的现象,不能有效地优化学生和知识结构,医学教学的协同效应随之下降,直接影响到本学科乃至到整个医学教学质量的提高[2]。因而,人们不断地审视教育的本质,广大医学教育工作者努力探索更有效的教学模式、方法、手段,为我国培养符合时代与社会要求的医学人才,不断进行教学改革。教师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基于问题学习的教学模式(PBL)正在为国内一些高等医学院校探索并实践着。
我国的部分院校分别在基础课、临床课和实验课中部分试行了PBL,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发表了不少介绍性和实践探索性的研究成果,但尚属起步,远未成型完善[3]。因为在医学课程里全面实施PBL教学模式存在着以下阻碍:(1)缺少跨学科教学团队。我们尚不具备跨学科突破性教材,也没有跨学科、跨基础与临床的教师培训,一个教师对于所有基础医学的课程都能自如讲解,从容应对学生提出的各种问题,这恐怕不太可能,因此,建立包含各学科课程主讲教师的教学团队是实施PBL教学较实用的做法。(2)课程内容和学时限制。多数基础医学课程内容较多,学时不够,比如,人体解剖学,结构名称繁多,识记枯燥无味,但限于学时不能全面实施PBL教学模式。鉴于这种情况,要实施实施PBL教学模式,必须先解决上述两个问题。
为了顺利的实施PBL教学,我们对学生思想动态、学习困惑、渴望及要求进行了调查,总结出以下四点:(1)对医学基础课的授课目的不理解,在学习过程中感悟不到方向和动力,觉得基础课与作为一个临床医生相距甚远,联系不上;(2)形态学授课方式过死,照本宣科的多,上课效果差(想睡觉),课后复习难(无兴趣);(3)听到许多高年级(已进入临床实习阶段)学生的放映和体会感触很深,到了临床实习阶段,基础知识的记忆已所剩无几;(4)对教学提出种种可观设想,使教师感到震惊的是,学生所提出的设想恰是PBL课程模式的有机内涵所在。学生在自觉(少数)、不自觉(多数)呼唤着教学模式及方法的改革—PBL的应用[4]。因此,我们认为尝试基础医学PBL教学模式改革可以树立培养大学生的主体意识(创新灵魂),实现自己学习,学会学习,终身会学习,从而跟上科技一日百年的速率,跟上世界教改大潮。
在PBL教学实践中我们选用分组学习的方法,首先知道学生自由结成学习小组,并鼓励学习小组中吸收不同年级学生特别是高年级的学生参加,每组设负责人、主持人、记录人。然后由教师给出病例,学生根据病例提出问题交各小组负责人汇总。负责人负责将问题分配给小组成员,小组成员查找资料。然后由主持人负责召开讨论会,汇总问题答案。同时小组内进行自由讨论并提出新的问题。教师根据讨论情况提出问题以引导学生学习,或针对学生遇到的`问题像学生推荐书目、参考资料或查找资料的方法,并暂缓评价。负责人再次将问题分配给小组成员,重复以后步骤,直至问题解决。最后,召开集体讨论会,会上精选讨论中表现突出的小组或个人报告相关的知识点,教师集体参与学生讨论并做出评价,使教学成果惠及更多的学生。在PBL教学中有三个要素,问题、学生及教师。其中,问题是学习的焦点。PBL教学法是以疾病为线索提出问题,通过学生自学、讨论,学习相关的知识。这里问题既是学习的焦点,也是相关学科的集合体。这种教学模式将复杂的螺旋式网络样结构的医学知识以“问题”连接起来,将相关学科的基础与临床知识进行重新整合,打破了学科界限,使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学到问题背后的科学知识、解决问题的技能和自主学习的能力。PBL教学中的问题既包括学生不能理解的名词、学生认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教师为了引导学生讨论提出的问题或补充的问题。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即PBL教学法中解决问题的主体。PBL讨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最后都是由学生来解决,解决的方式包括查阅文献、阅读图书资料、小组讨论、听报告讲座等形式,其中小组讨论是重要的方式,要求每个小组每次讨论有负责人、主持人、记录人。主持人负责主持讨论;记录人记录讨论时间、地点、讨论内容、有代表性的观点以及遗留问题;负责人负责将问题分配下去由小组成员分别查找资料并最后汇总答案。讨论中当学生在学习和讨论中遇到困难时可以向老师寻求帮助,但不是寻求答案。教师是有目的的提问者,注意不是问题的解答者[5]。为了引导同学系统、全面、深入的理解问题,进行有效的学习,教师应担负起下列责任:(1)向学生提出讨论中被忽略的问题;(2)向学生提出问题相关和相鉴别的知识点要求学生总结;(3)对学生的学习程序做出指导并把握讨论进度;(4)向学生推荐参考书或向学生介绍查阅资料的方法;(5)对学生的讨论和学生得出的答案暂缓做出评价,留给学生认知、讨论和自我评价的空间。
经过一段时期的PBL教学,学生适应了PBL的学习方法,也有不少心得体会。表现在:(1)增加了学生学习的自主性。学生认识了丁香园、医脉通等有丰富资源的网络资源,开阔了学生的视野,激励学生探索知识的奥义。(2)提高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经过PBL教学,学生学会经常主动提出问题,遇到问题不但要知其然,还要知其所以然。(3)培养的学生的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学习中小组各个成员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对问题进行研究,然后与大家一起分享自己所得,因为大家理解问题的侧重点不一样因而提高了学习效率。(4)教师对学生的指导更加有针对性。因为教师参与了学生讨论的全部过程,更全面的了解了学生的知识结构,故对学生的指导更加有针对性,提高了教学效率。
总之,PBL弥补了传统教学方式的不足,给学生带来了全新的学习体验,激发了学生学习的创造性和主动性,提高了学习效率[6]。同时,PBL也更适应时代对医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利于达成高等教育的教学目标。尽管,由于受到师资队伍、学科结构等客观条件的限制,目前还不能大规模的开展PBL教学,但是PBL教学不失为传统教学方式的有益补充,应该得到基础医学教育工作者的重视。
<三> 保险学实习总结
在我国,保险业被誉为2l世纪的朝阳产业。我国巨大的人口基数及人口的老龄化有利于保险业市场的扩张,我国目前的保险深度及保险密度都很低,有很大的市场潜力,加之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为保险业市场扩大规模提供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1、保险行业被“妖魔化”
不少高三考生报考保险学专业是看中它在经济学门类里,还有同学是报考金融学类其它专业被调剂的。保险学专业的学生也常抱怨自己的.专业被人误解。一位大一新生说:“我说我学的保险学,我一亲戚直说,这保险也用学啊。”一位家长也曾对孩子说,“邻居们一听说你是学保险的,都躲得远远的,怕向他们推销保险……”在生活中,我们常常会接到各类保险推销的电话,久而久之也将保险行业“妖魔化”了。
另外,大学毕业生在求职中也常遇到这种情况,即使不是保险学专业的,也会有很多保险公司打电话叫你去面试,且大多是做保险销售工作,就算你根本没往这些保险公司投过简历。这也很容易让人觉得保险行业门槛低。
实际上,保险业不光需要营销人员,更需要具有深厚理论素养的专业人才。保险学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可通过各种职业资格证的考试,来增加就业砝码。比如考取保险代理人、保险公估人、保险经纪人、注册会计师、精算师等相关资格证。
2、行业发展空间大
保险业在中国起步较晚,与发达国家70%—80%的投保率相比,中国目前20%左右的投保率意味着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居民对保险行业的逐步认识,各种商业保险被越来越多的人接受,成为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保险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前景和发展空间都很广阔。
在各大保险公司的人员构成上,包括:保险内勤、保险理赔、保险精算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培训师、客户服务、保险产品开发等等。这些保险从业人员又可以分为营销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经营管理人员三类。不同层次的人员需要不同的学历和专业背景。保险营销人员,需要有一定的保险学专业知识,他们的学历不一定要求很高,但要具备营销技能。而设计优质的保险产品,就需要具有较高学历背景的专业技术人员。保险经营管理人员则需要学历较高并具备战略眼光、商业才能的专业人才。
据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对中外大型保险公司所做的发函征询调查,我国的主导保险企业都对高级保险学专业人才具有极大需求。就目前来看,保险精算更有前景。精算对数学要求会很高,而且国内精算师奇缺,一般要求通过北美或国内的精算考试,取得相关资格。
<四> 保险学实习总结
1,告知:投保人对保险人及保险人对投保人的告知。
2,保证: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对某一项的作为与不作为,某种事态的存在或者不存在作出保证。
3,弃权与禁止反言:弃权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常是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与抗辩权。禁止反言是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不得再向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也称禁止抗辩。
十人身保险投保人对哪些人具有保险利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关于保险利益的时限?、
法律规定与又血缘关系的人具有保险利益。主要是指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等家庭成员。投保人对承担赡养,收养等法定义务的人也具有保险利益。
在财产保险中,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到保险合同终止,始终都要求存在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强调在保险合同订立时必须具有,而当保险事故发生进行索赔时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则不要求
十二,近因原则的判断:
近因原则是指引起保险表弟的损失的,最有效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只有当承包危险是损失发生的近因原则,保险人才负赔偿责任。
十四,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投保标的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衡量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是否具有保险利益的标志是看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是否因保险标的的损害或者丧失而遭受经济损失。保险利益是保险合同关系成立的根本前提和依据。
十五.被保险人,受益人,法定继承人的相关规定,保险金作为遗产的三种情况:
1、没有指定受益人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
十六.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是有名合同:法律直接赋予某种合同以特定的名称,并以相应的法律制度调整的合同.
2.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采用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3.保险合同是符合性合同:一方拟定,另一方只有接受或者不接受。
4.保险合同是有偿合同
5.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相互享有权利,同时也承担义务的合同。
6.保险合同是最大诚信合同
十七.保险合同的中止,恢复,保险法规定的内容。
{暂时归于停止} 在合同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予以理赔。被中止的合同可以在合同中止后的两年内申请复效,同时补交保费及其利息。被中止的合同是可撤销的保险合同,使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或者解除.投保人未按时间缴费,切在宽限期内扔为按时缴费,保险合同中止。
十八,保险合同终止的几种形式:自然终止和提前终止
自然终止:1,保险期限届满。 2,保险合同履行完毕 3,人身保险合同中被保险人死亡.4.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的灭失等法定或约定的事由发生。
提前终止:由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而合同效力终止,既合同解除 十九,保险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协商:双方当事人在平等,相互谅解的基础上对争议事项进行协商,取得共识,解决纠纷。
2.调解:协商无效的情况下,由双方接受的第三方出面进行的,促使双方达成一致。
<五> 保险学实习总结
上学期选课时选修保险学属于机缘巧合吧,当时保险给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不至于骗人,但也不是太靠谱。当然这对于“保险”来说很不公平,毕竟保险本身来说是利国利民的,只是有些保险推销员在前几年为了个人利益不择手段的推销,造成了公众对于保险的一种误解。不过随着最近这几年的经济发展,人们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障的要求越来越高,保险正逐步渗透到我们的生产和生活之中,发达的城市也经常出现天价保单,这足以说明当下我们对保险业的认可与赞同。 我记得课程刚开始时老师并没有直接讲保险,而是从风险和风险管理开始讲起,让我们大家对日常的一些风险有了直观的认识,让我们明白风险是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的。然后让我们每个人设计出自己家庭的风险管理方案,从而来加深我们对风险管理的认知,我也通过这个过程意识到保险在风险管理里的重要地位,对保险的认识也就趋于正面化了,但仍然不太全面。后来随着老师课程的深入和对借阅书籍的阅读,我也就对保险的含义,特征,职能和分类有了更多的直观了解,从而消除了我对保险的一些误解。其中让我记忆深刻的还有“双十原则”,即拿年收入的10%来购买保险,保障是年收入的10倍,我感觉这个就十分合理,既能获得保障,又不至于影响日常生活。当然经济条件好的,可以拿年收入的10-20%来获得更多的保障;差一点的适当降低一点,量力而行。之后老师还让我们写出人生必备的七张保单,写完之后我就感觉保险对我们生活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接下来老师的课就讲述了保险合同,介绍了保险合同的含义,特征,种类及构成等等,使我感觉到保险合同的签订也是需要详细斟酌的,不是我拿钱买保险,看合同就签字,而是要仔细的阅读合同,明白合同每一项的含义后再签字确认。此外老师还讲述了保险的基本原则,保险的基本原则就是保险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订立,变更和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准则。保险的基本原则有最大诚信原则,保险利益原则,损失补偿原则,近因原则和可保利益原则等。而且在整个的授课期间老师也通过自己购买保险的经历来说明保险对我们生活的积极保障作用,更加具有真实性和说服力。 总之,通过这短短几周的课程学习我收获了很多,不仅消除了我对保险的误解和抵触心理,还使我对保险有了正确和相对全面的认识。我认为保险并不是保证不发生风险,而是在风险到来后,使我们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支持。因此保险是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我们都应该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来购买合适的保险,这样对我们个人和家庭乃至社会都是极有好处的。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这学期,我们上了保险学课程,通过学习使我收获颇丰。
1、___老师为学生提供了一个全新的学习方法,在与现实的对接中深化理解,了解所需所求,吸引学生,激发了学习热情。___老师的教学能将理论和实践结合起来,注重案例教学,贴近我们的日常生活。特别是针对一些重点难点讲的非常细致。
2、通过学习使我们对保险公司的现状有了初步的认识,对保险学这门课有了一个比较具体、形象化的认识,调动了学习的积极性。
3、在保险学案例分析中,___教师通常不给出标准答案,先启发我们思考再总结归纳结论。保险案例涉及的知识面广,综合性强,学生发挥创造性的空间大,不拘泥于某一思维倾向,从而拓宽我们的思路,积极思维,想方设法地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学生能够畅所欲言、各抒己见、交流辩论。在交流、合作的过程中学生学会了相互沟通、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同时也增强了他们说服别人以及聆听他人、综合他人智慧的能力。
4、保险学学习使我们在校期间就能通过案例学习熟悉保险公司经营管理实务;切实理解保险概念、理论和原理。能够紧密结合当前国内外经济金融环境和保险改革发展实际,吸收保险研究的新成果,反映保险市场的新动向,使我们不仅掌握保险专业的基本原理, 而且还能紧跟保险业发展的脚步,站在时代的前沿,拓宽专业知识视野。
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同学们对保险学科的基础理论、保险学的基础知识、保险基本业务以及保险市场基本运行方式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学习本课程后,同学们对保险业在市场经济、金融经济中的特殊作用有宏观上的认识,对各种具体的保险业务的具体业务程序、市场操作等也要有较为系统的了解和把握。
1、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生能够比较准确地掌握保险学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了解各项保险业务的实际操作手段和方法,熟悉保险市场动作的基本规则,知悉保险学术研究的最新进展;
2、使学生能够了解保险理论和实务的变化与发展历程,将保险专业基础知识融会贯通于保险理论研究与实务操作之中;
3、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能够使学生掌握就业所需的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保险公估人等从业资格证书考试相关的保险基础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20__年,我参加了由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组织的《保险学》精品课程培训。培训由北京工商大学保险系的王绪谨教授、徐徐副教授、栾红副教授和宁威副教授主讲,四位教授丰富的实践经历让我非常羡慕和感慨,流畅的思路和严密的理念,使我受益匪浅。同时,还与其他高校的教师进行了交流。通过本次培训,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在培训中,王绪谨教授在阐述精品课程建设的要素---科学研究中重点指出:科研是大学教学的灵魂。在备课之前,先要进行科研。对学生讲课,若要讲清楚,先要写明白。把书本由厚变薄,才会有新的体会。
我以前总是认为,搞课题研究、写论文,太虚,和课堂教学没有什么紧密性。实则不然,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是对所教课程的新认识,它会强迫自己不用老教案,不断追求独创、不断吸纳新的思维技巧,创造出新的教学方法和课程思想。
我在要求自己一年至少发表两篇文章后,深深感悟到王教授“科研是大学教学的灵魂”这句话的涵义。它对提高课程深度和广度方面很有帮助。例如,论文需要将实践经验收集和总结,使得理论与实践获得有机结合。
王绪谨教授在谈及教育理念时,提到学生总是说,理论是空的,读书是没有用的。社会中出现一种怪现象:“学生不读书,老师不看书,实际部门不信书。”如何看待此种现象?理论究竟是否有用?古语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理论是前人实践经验与后人实践相结合的事物。
读书会让我们的翅膀长上眼睛,视野变得更宽。我们系有个“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倡导,要求学生“天天读、天天写、天天讲”,该活动开展了近三年,我和我的班级,共同成长,每天必须有二十分钟到三十分钟的读书时间,让自己的心绪平静;要求自己每天记录,骨科缺匦爰锹家灰持剑米约旱乃夹髌秸;将自己的感悟说出来,大家一起讨论,让自己的思想成熟。我感觉拉近了师生关系、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素质。每日不读书,反而成为一种负罪,惴惴不安。
王绪谨教授说,告诉学生,课堂的知识是课外学习的两倍。要反复灌输此种思想和理念。我在课堂上总说,课上一分钟,课下十分钟。课上老师总是将提炼后的理论知识、实践经历的精华部分道出来,学生如若不认真听讲,课下自己总结,恐怕需要十倍努力,浪费时间和精力。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
保险学的课程心得体会 诚信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保证,是保险业树立良好行业形象的前提条件。“重建诚信、诚信立业”是中国保险业面对“入世”做出的理性选择,也是保险公司职业信念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体现。保监会吴定富主席提出:“诚信是保险业的生命线”,“诚信是保险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石,也是保险从业人员能够安身立命的前提”。因此,“诚信显著改善”被列为了_年全国保险工作的八大目标之一。
经过公司的诚信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做为保险行业的一名员工,对诚信教育基本教材《保险法律法规诚信要求摘要》)及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的学习了解,深刻领会了公司对诚信教育工作的意义及具体要求,并通过自学及讨论等方式,对照检查自己的理解,树立诚信经营理念,总结教育学习心得如下:
在部门内部,要注重把诚信原则引进管理实践中,营造以诚相待、诚实守纪、开诚布公的人文环境,特别是在销售团队中营造“家”的和谐气氛。
(一)要营造公开公平公正的人事环境,这是诚信原则的延伸,也是诚信原则的具体体现。
(二)要营造以诚相待的人际环境。对待员工工作要推心置腹、开诚布公,做到在思想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在围绕公司整体利益的中心前提下,引导员工热爱公司、忠于职守,力争团队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公司的高度统一。
(三)要营造以诚信为基础的制度环境。把诚信原则贯彻到各项制度的建设当中,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形成人人尊重制度,人人遵守制度,人人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使制度在诚信的沃土上成为公司共同的准则。
把诚信思想深入贯彻到员工教育当中,为员工在思想上深深地打上诚信的烙印,让诚信变成公司上下同心的自觉行动,从根本上做到保险行业的诚信经营。
(一)建立并推广一套以诚信为核心的价值理念。“诚信”作为一种基本道德规范,不仅是企业生存的动力源泉,也是企业宝贵的无形资产。
(二)建立一套普及诚信理念的教育机制。通过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价值取向和高尚的职业道德操守,强化诚信为本的价值理念,把员工的个人成长与公司的兴衰荣辱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司兴我荣、司衰我耻的诚信经营、稳健发展的积极氛围。
(三)建立一套诚信为优的激励措施。对秉持诚信者给予精神和物质的奖励,对破坏诚信及误导、欺诈行为给予严厉处罚,在评选展业明星、服务明星、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时,把是否诚信作为对一线展业人员重要的考核条件,采取定性、定量两种办法加大考核力度,培养诚实守信的良好展业风尚。
“真诚面对客户,真诚服务客户”是保险公司长久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体现。因此必须把诚信原则贯彻到客户服务的全过程,通过周到细致的服务体现诚实守信的服务理念。
(一)售前要真诚理性地向客户介绍保险产品,不但要介绍产品的优点,也不能回避产品的弱点;不但要阐明客户的权利,也要说清客户的义务,要把一个真实、完整的产品“和盘”托给客户,让客户买得清楚、买得明白。
(二)真诚地搞好售后服务(包括保全及理赔)。售后服务是保险服务最重要的阶段,是集中展现公司实力、品牌和形象的最佳时机。
(三)真诚地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在实际工作中,应做到有案必接,有险必出,有难必帮,有问必答,真心实意地帮助客户排忧解难,体现公司真诚服务的人本理念。
(四)真诚地改进服务质量。要诚心的从客户的立场出发,在尽可能的条件下简化服务流程及手续,提高服务质量及效率,增强员工服务意识及热情,努力为客户提供理性、周到、便捷和人性化的服务,赢得广大客户的信赖。
总之,诚信建设任重而道远,作为一个抱负远大的国际化企业,我们的经营理念是“诚信服务、规范经营、健康发展”,我们的目标是立志成为具有持续盈利能力,为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积极贡献的现代企业。我们要有海纳百川的胸怀和风范,要有是一诺千金的操守和一言九鼎的气节,“诚信”是构成我们企业理想和企业文化的重要元素,也是我们广大员工要认真秉持的行为准则。故而我们将继续认真地学习并落实保监会及公司关于诚信建设的工作安排,从自身做起规范行为,为保险行业的诚信树立做出自己的一点绵薄之力。
<六> 保险学实习总结
一、体验式教学的优势
(一)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体验式教学在运用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多种灵活的方式,比如管理竞赛、案例分析、情景模拟、角色扮演等等。与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的教学方法相比,体验式教学一方面让学生亲历教学场景和直接参与教学过程,突出了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锻炼了学生的自主性,把“要我学”变为“我要学”,激发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另一方面,通过亲身体验与亲自操作,加之灵活多样的、趣味性十足的教学方式,让学生摆脱了传统教学的枯燥乏味,真正体验到学习的快乐,更容易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唤起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激情,学习效率也会随之提高。
(二)增强老师与学生之间的互动性
“动”起来已经成为当今社会评价一门课程好坏的标准,在教学的过程中学生如果能够“动”起来,说明这门课是被他们所接受并喜欢的,这里所谓的“动”是指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在体验式教学应用的过程中,老师和学生之间通过角色扮演,案例分析、现场考察等活动,增加了直接交流的机会,并可以面对面的进行理论知识的探讨,建立了一种有效地双向的师生教学互动,大大提高学生的兴趣和积极性,让课堂45分钟充满了真实感,能很好地吸引学生的注意力,为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提供保证。体验式教学过程中既是师生信息的交流过程,同时也是师生情感的交流过程,真正地增强了师生之间的互动性。
(三)使得理论和实践有效结合
灌输方式是传统教学常用的方法,以教师讲授学生听课为主,不利于知识的应用和学生实践能力的提高。而体验式教学通过角色扮演,现场还原,情景模拟、课题辩论等方式,让学生真实地参与到其中,并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来解决问题,不但复习了所学知识和理论,也锻炼了学生处理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这些体验活动,学生在学校就可以接触到社会现实中存在的一些问题,经过自己的思考和分析,形成自己独立的判断,能够很好地实现理论知识向社会实践的转化。
二、体验式教学模式在保险学教学中的运用
(一)情景模拟法
情景模拟法是依据教学内容,以现实生活为基础,设计源于生活的场景、人物和案例,学生扮演其中的情景角色,并进行模拟演练,目的在于更好地理解和掌握理论知识,并且提高实践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保险学在教学过程中采取情景模拟教学法,一般来说,要经过案例选取、情景设计、角色分工、角色扮演和专家(老师)点评等几个环节。案例选取时,要紧扣教学内容,并具有较强的操作性,以便学生能够获取相关资料。同时,所选取案例要难易适中,以便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情景设计时,一方面不能脱离教学内容和教学目标,同时也要符合学校现有的教学条件。另一方面,情景设计要尽可能贴近生活,目的在于提高情景模拟的趣味性和操作性;最后,根据情景模拟,为角色进行分工,分工即可由学生自行决定,也可由老师指定。学生情景模拟后,老师要对学生的表演进行总结和点评,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比如在讲授保险合同这一章时,投保方和保险方在理赔时,会发生矛盾,严重的'时候会诉诸法院。这事可以采取模拟法庭的形式,把学生分成三组,分别扮演投保方、保险方和法官。让学生在课堂上开庭辩论,并最终形成审判意见,从而激发他们浓厚的参与兴趣。
(二)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保险学教学过程中首选和常用的方法,一般是在课堂上,在教师的引导下,根据教学目的和要求,把理论知识的学习融入到案例当中,让学生结合实际来进行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和讨论,对理论原理和知识有更深入的理解,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案例教学是学生了解现实问题的重要媒介,保险学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过程中,应该注意如下问题,一是案例选择要适当,既要考虑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也要考虑案例分析的价值性。二是案例教学是在理论学习基础上实施的,没有理论的支持,案例分析是不能完成的,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三是教师在使用案例教学法时,要跟学生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关系,教师做好引导工作,学生也要积极主动参与案例分析、讨论过程,师生共同创造严肃而又活泼的学习气氛。比如,在讲解保险利益原则时,可以将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保险利益的来源,保险利益的时效要求,确定保险利益的价值依据等内容变成一个个生动具体的保险案例,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三)课外实训法
课外实训法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在相关机构的大力支持下,组织学生通过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比如在实验中心上机操作、保险公司岗位实习、保险事故现场考察、聘请经验丰富的保险专业人员来校讲座等。实训法可以引导学生去思考相关的原理,把理论与实务紧密联系在一起,从而使学生更好地掌握保险学的专业知识并能合理运用。比如组织学生去保险公司实习、考察,让学生充分了解保险公司的实际运作情况,与保险工作人员接触,全面了解处理一个理赔案件的所有程序,获得直接的感性认识。再比如在实训中心上机操作,通过对保险软件的操作,学会基本的保险电子化应用技术,也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保险人士来校讲座或者与学生座谈。总之,通过这些实训手段可以加深学生对理论知识的认识和理解,强化学生的专业学习,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增强学习信心,最终能够较好的培养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讨论式教学
讨论式教学方法是指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把班级中的学生分成几个小组,为学生布置一个命题,在学生查阅课外资料,形成自己观点的基础上,然后组与组之间相互进行辩论,有助于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能动性,以提高学生认识或解决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例如,在讲授完保险与其他类似活动(储蓄、、自保)的比较后,可以安排一次“保险是投资吗”的讨论课,将参与讨论的学生分成两个小组,一组的观点是“保险是投资”,另一组的观点是“保险不是投资”,两小组面对面进行观点陈述、自由辩论、观众提问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辩论后,由老师对讨论内容及结果进行点评。通过讨论,学生不仅巩固了保险与其他类似活动的相同和不同等基本理论知识,更重要的是锻炼了学生团队合作、语言表达、即兴思考等方面的能力,有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体验式教学以学生为核心,注重学生的参与,以学生的亲身体验和感受为基础,目的在于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积极性以及实践能力。当然,在体验式教学的实施过程中,老师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为学生讲授理论知识的同时,还要具有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能力,这样才能设计出与体验式思想相适应的教学方案和方法。在保险学的教学过程中引入体验式教学,既是教育模式的转变也是教育思想的一种变革,其对提高保险学专业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对于改善保险学教学效果,培养合格保险学人才有着重要的意义。
<七> 保险学实习总结
保险学考研就业前景
(一)经济发展的需要
随着中国金融国际化进程的加快,特别是中国加入WTO五年来,中国的金融业加速了发展和扩张,金融市场发展迅速,尤其是金融、保险企业等机构的迅速发展,需要大量保险方面的`专业人才。
(二)具有广阔的前景
据中国保险教育论坛国际学术会议透露,保险业作为中国经济中最具活力和发展前景的行业之一,以远高于其他行业的速度(年均20-30%)迅猛扩张。按照这样的发展趋势,到2010年中国将成为全球十大保险市场之一。
仅以天津的寿险公司为例,目前共有寿险公司五年将增长到20家公司,从业人员达到4.5万人,五年内将提供近3万个就业岗位。
<八> 保险学实习总结
关于保险学原理教学模式改革的研究
【摘要】希望整理的保险学论文:试论《保险学原理》教学模式改革研究能够给您带来一些灵感。
[摘要]传统的教学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因此,对高职高专的专业课程进行教学模式改革,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形势,是当前高职高专教学的必然趋势。针对《保险学原理》传统教学模式存在的主要问题,分别从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评价体系等方面来讨论该门课程教学模式的改革,为更好的实现该门课程的效果而探索新的教学模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关键词]教学手段教学方法评价体系改革
高职《保险学原理》 课程是金融保险专业的一门理论性和应用性均比较强的主干专业基础课,对后续专业课程的学习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长期的《保险学原理》课程的教学活动中,相当一部分学生觉得该课程枯燥、难学。究其原因,首先是“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模式充满课堂,使得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学习兴趣不浓厚。其次,不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探究学习习惯,难以挖掘学生的学习能力。最后,课本理论知识教学多,与保险经营实践结合少,从而导致学生在学习其他专业课之前没能打下扎实的理论基础,而企业则抱怨学生职业意识差、动手能力弱、业务上手慢。所以改革《保险学原理》课程的教学模式已迫在眉睫。
一、当前《保险学原理》课程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教学体系和教学安排上存在的问题。结合我国当前的社会形式和专科学生的实际特点,教学过程理应更加注重于对学生的实践教学,培养他们的动手能力和适应社会的能力。但目前在专科学生的培养中仍然偏重于理论教学,重点放在了概念、原理、方法的讲解上,忽视了对概念、原理、方法的灵活应用与实践训练的环节。在课程安排上,理论教学的学时所占的比重过大,而实践教学所分配的学时较少,实践教学体系还不完善。教学方法比较单一。目前该课程主要采用老师课堂讲授为主的方式,所选教材和讲述内容重理论教学,而与实际联系不够紧密;在教学过程中,对围绕知识点进行课前资料收集、整理和分析重视不够;在讲授过程重,没有很好地运用案例分析、情景模拟等教学方式,学生学习的热情不高,实际应用能力较差。教学手段较陈旧。目前该课程还采用板书教学的模式,多媒体设备的使用率很低,缺乏辅助教学软件的使用。在课程中要涉及保险案例的处理,在不能让学生去保险公司实地锻炼的情况下,还需要借助计算机设备和相应的软件作支撑。考核方式不完善。目前该课程的考核以理论考核为主,重点考核学生对基本概念、原理和方法的熟悉、理解和掌握程度,一般以试卷的形式加以体现,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80 %,而实际应用能力考核学生运用理论知识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考核多以作业形式加以提交,成绩占总成绩的20%-30%。
二、《保险学原理》课程教学手段的改革
1.课程教学应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学活动中主体的自主程度是保证课堂教学有效的重要的条件。虽然每个学生之间存在某方面的差别,但这种差别是可以通过适当的方式来弥补的。因此,针对高职学生认知特点,我们应该放弃讲授和练习脱节的教学方法,主要采用互动式教学法,采用丰富的教学手段来不断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用任务驱动教学法。即教师在课堂中要将所要学习的新知识隐含在一个或几个任务之中,让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通过对所提出的任务进行分析和讨论,明确学习内容涉及的知识,然后在教师的帮助下,学生紧紧围绕一个共同的任务活动中心,在强烈的问题动机驱动下,通过对学习资源的积极主动应用,进行自主探索和互动协作的学习。在完成既定任务的同时,引导学生产生积极参与实践活动的兴趣。因此,运用任务驱动教学法进行教学,将会在很大程度上提高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模拟场景,协作学习。目前,国内外较常见的应用能力课程教学方法有很多:基于问题的学习、基于项目的学习、基于案例的学习、基于资源的学习等。结合当前我们教学的实际情况,选择基于案例的教学方法是可行的。它是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情景的描述,引导学生对这些特殊情景进行讨论的一种教学方法。而在具体实施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我们还可以讲情景教学和角色互换教学与之相互渗透,是教学效果更加明显。
三、《保险学原理》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
“满堂灌”、“填鸭式”的教学方法虽然一直是我们教学方法的主流,对推动我们教学的发展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但这些方法的缺点也很明显,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学生适应社会的能力较差,如动手能力、处理人际关系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等。而这些问题的集中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社会的发展,因此我们必须寻找新的教学方法来逐步改变这种局面。当然,要突破传统的教学方法,必须了解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以一个学生的精力为例,从我们的教学过程来看,学生能聚精会神听课的时间大约在20-25分钟左右,而我们一堂课的时间通常在45分钟左右,很显然,对于他们来说还有20分钟左右时间的学习效率是很低的,这时我们就应该寻找新的教学方法来分散学生的注意力,以营造一种更宽松的氛围来重新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这样不仅能保证我们每堂课的完整性,而且还提高了学生学习的效率。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在教学过程中所采取的新的教学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1.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是指以案例为教材,学生在掌握了有关基本知识和分析方法的基础上,在教师的精心策划和指导下,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的要求,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分析。运用多种方式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对案例提供的客观事实和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见解,做出判断和决策。这种方法的好处在于不仅可以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让学生积极思考问题,还可以让学生在案例分析过程中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相结合,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当然,一次生动的案例课需要授课教师精心的准备,如案例的选取不仅要结合所学理论知识,还要充分贴近生活,以调动学生的兴趣;案例的分析过程应该给学生充分的准备时间,并进行分组讨论;案例的总结是以“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引发学生对案例新的思考。情景教学法
情景教学法也是教学活动过程比较常用的一种方法。它是根据某个教学环节设计一个特定的环境,让学生充分参与并实现教学目的的方法。以《保险学原理》为例,当讲到保险营销时,我们就可以以某一保险产品作为行销标的,将学生分为保险公司职员(或保险代理人)和顾客两大群体,让他们运用所学知识,相互进行产品行销,来掌握保险营销中需要注意的每一个环节,这样不仅可以让学生很轻松的学习,而且还能较快的掌握相关的营销知识,较之纯粹“板书式”的教学方式效果要好得多。角色互换法
角色互换是指就某一个章节内容,学生与教师进行角色互换,让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内容的方法。这种方法的优点在于,一方面学生为了较出色的完成任务 ,除了认真学习课本知识外,还会查阅许多课外知识,增加了学生的知识面,开阔了学生的视野;另一方面,在充当教师授课的过程中,还锻炼了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增强学生的自信。当然这种教学方法应该针对不同的学生群体斟酌使用,因为它本身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能力要求也较高。
四、《保险学原理》课程评价体系的改革
1.采用“过程评价”
在前文中分析该课程考核体系不完善时提到,目前该课程的考核仍以理论考核为主,整个考核有两个部分组成,即笔试成绩占70%-80%,平时成绩(主要包括作业、考勤等)占20%-30%。这种考核方式虽然也是当前我们绝大多数课程的考核方式,但无庸置疑,它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对学生的动手能力的培养。因此,在该课程的教学模式改革中,我们可以采用“过程评价”的方式来打破传统的考核方式,即在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掌握的同时,更加注重学生平时学习状况,包括学习态度、目的、情感、意志、方法、效率和学习的自主创新等,引导学生正确进行自我认识、自我激励和自我评价,从而有意识地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并促进学生自我教育能力的不断提高。建立老师与学生相结合的评价小组
为了让评价结果更加真实、客观,我们可以采用教师与学生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即首先建立一套比较完整的考核评价指标,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让每一位学生都参与进来。这样既可以增强学生的主体意识,锻炼学生评价能力和自信心理,还可以引导学生自我总结、不断提高。
五、结语
总之,要实施上述的教学模式的改革,要求授课教师能系统地把握本门课程的知识,摆脱教材的束缚,灵活组织实施教学。同时还要求老师具备良好的教学组织能力,应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在教学中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地位和教师的主导地位,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鼓励学生不畏困难勇于探索,达到培养受社会欢迎的应用性人才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周新竹.案例教学法在《保险学原理》中的应用.济南职业学院学报,2009,(1):83.
何宏庆.保险学案例教学模式初探.保险职业学院学报,2010,(2):85.
李春丽.《市场调查与预测》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探讨.商业文化,2010,(5):224.
周冬凤.高职《工程制图》教学模式改革研究.科技创新导报, 2009,(29):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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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保险学实习总结
摘 要:保险利益是保险中经常强调的重要原则。在新保险法中做了相应的修订,添加了新的内容。我国保险利益的确定在利益原则基础上加入了同意主义的内容,以适应成文法国家的需要。此外,在与财产保险进行对比中发现人身保险利益的要求时效有所不同,是适应人身保险特点的体现。在人身保险时效的问题上进一步探讨了一个在案例中比较常见的离婚事件中的人身保险合同的解除与否,以及作为财产的分割问题。
关键词:保险利益 保险法 时效
保险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个人具有保险利益。”
一、新增雇主与雇员间保险利益
在与旧保险法的对比中可以看到,三十一条第四款的规定是新增内容,认可了雇主与雇员之间存在保险利益。同时又在三十九条中规定:“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此项规定在肯定了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之后又对它可能引起的道德风险进行了限定。雇主对雇员的保险利益来源于雇员对企业的价值,雇员可以为企业创造利润,一旦雇员死亡,则其工作必然要停止,会对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使公司遭受损失。但从这一方面来看的话,似乎不应对保险的受益人进行如此硬性的规定。但是保险法的立法似乎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从对受益人的限定上来看,雇主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是雇员的.一项福利,在其死后由其近亲属获得,类似死亡赔偿金。
二、关于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问题
婚姻、雇佣等关系而产生的保险利益极易由于人们的某些行为而消失,而寿险合同多为长期合同,因此此项规定有助于维持寿险合同的继续进行,既保障被保险人的利益,也对保险公司的经营有利。而且寿险合同多具有储蓄性,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权利不能因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保险利益的丧失而被剥夺,否则,有违保险宗旨,也有失公平。
2.下面就由于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导致的保险合同以及保险利益的问题做几点说明。首先,保险利益在婚姻关系解除时发生了变化: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再具有保险法上规定的保险利益关系。又由于保险法在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问题上强调保险合同订立时存在保险利益,所以合同可以继续有效,但是相应的又会出现关于财产分割等一些的问题。而人身保险虽然带有一定的储蓄性,但却不同于银行的储蓄存款,可以随意进行分割。2003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因受益人的不同进行区别对待:
2.1以子女为受益人的,在投保人解除合同时被保险人可以继续缴纳保险费维持保险合同继续有效,不需要对投保人支付保单现金价值。在以子女为受益人的问题上,不需要对财产进行分割,当然也不需要返还现金价值,因为夫妻双方即使离婚对子女仍然具有无限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相当于子女继承父母的财产。
2.2投保人以共同财产投保,以其配偶为被保险人而以自己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 离婚时保险合同解除,应返还对方一半的现金价值。投保人以自己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在离婚后不存在保险利益,易引发道德风险,危及被保险人生命,保险合同应解除。但是由于保险合同是以夫妻共有财产来投保的,所以应返还被保险人一半的现金价值。
2.3当投保人以共同财产投保,以其配偶为被保险人并且以对方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被保险人可以继续缴纳保费,要返还投保人一半的现金价值。在以被保险人或其近亲属为受益人的保险合同中,即使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离婚也不至于存在危及被保险人生命的道德风险,因此保险合同可以继续维持,在被保险人要求继续缴纳保费的条件下,应返还投保人一半的现金价值。
寿命,对受益人支付保险金,所以投保人中途解除保险合同只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那部分现金价值,而不能觊觎数额较大的保险金。至于以子女为受益人的情形可以看作遗产的继承,因而不需要返还保单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的返还是由离婚后保单的持有人来进行返还的,因为他拿到了之前的保单现金价值,理应对投保一方作出补偿。至于返还多少,则应视原投保人对保单的贡献而定,若以其自己的财产投保,则应全部返还;若以双方共同财产投保,则应返还一半的现金价值。最后,这些规定的实施,均可以降低保单的失效率,维护保险公司以及投保人的利益。若一味地强调保险利益,而在保险利益丧失后只得结束保险合同,这将不利于保险事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韦生琼.人身保险[M].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2]孙蓉.保险法概论 [M].成都: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
<十> 保险学实习总结
关于保险学读书心得
保险学读书心得篇1
《保险学》是教育部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的研究成果,也是普通高等教育十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保险学》是在第一版基础上修订的第二版教材。修订后的《保险学》围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风险损失补偿或给付的中心问题,对保险的理论与实务作了全面分析。全书由五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介绍保险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包括保险的性质与功能、保险合同、保险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第二部分介绍保险业务种类,包括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等内容。
第三部分介绍保险经营技术,包括保险经营的特征与原则、保险经营的基本环节、保险单的设计、保险精算、保险基金的应用和保险经营效益分析等内容。
第四部分介绍保险市场,包括保险市场的结构与运作、保险市场营销、保险市场的经营风险与防范等内容。第五部分介绍保险监管,包括保险监管的理论、保险监管的制度、保险监管的内容和保险监管国际化等内容。
保险学读书心得篇2
第一章 风险与保险
第一节 风险及特征与类型
一、 风险的基本概念
(一) 风险的定义
在本书中,风险主要指损失的不确定性。
(二)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
1、 风险事故:指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和条件。
2、 风险因素:指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风险因素可分为自然风险因素、道德与心理风险因素、社会风险因素等三类。
3、 风险损失:指人身伤害和伤亡及价值的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减少或损失,有时也指精神上的危害。风险损失既可以产生于风险事故的发生,也可以产生于风险因素的存在。
4、 三者的关系
风险因素可能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可能导致损失,风险因素存在的本身也可能引起损失。
二、 风险的基本属性
(一) 风险的基本属性
1、自然属性
风险事故包括灾害和意外事故,而灾害主要指自然灾害,这是人类尚无法控制其发生的自然运动;即使是意外事故,也同样具有自然属性。
2、社会经济属性
风险的社会经济属性首先体现在人类的社会经济活动会导致一些风险因素和风险事故的出现;其次,风险本身即是相对于人类社会而存在的。
(二) 风险的特征
1、 风险存在的客观性
2、 风险存在的永恒性
3、 具体风险发生的偶然性
4、 大量风险发生的必然性
三、 风险的分类
(一) 按损失产生的原因分类
自然风险:指在自然力的作用下,导致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风险。
人为风险:指造成物质毁损和人员伤亡的直接作用力与人的活动有关的风险。其中包括行为风险、经济风险、政治风险和技术风险。
(二) 按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分类
财产风险:指各种物质财产的损毁、灭失或贬值的风险。
责任风险:指团体或个人因疏忽或过失造成他人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依照法律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
信用风险:指债权人因债务人不履行合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人身风险:指人因疾病、衰老、意外伤害等造成残废、死亡等。这些事故会导致本人或其所赡养的亲属在经济生活上的困难。
(三) 按风险事故的后果分类
投机风险:指具有正负损失两种可能性的风险。一般保险不承保投机风险。
纯粹风险:指只有损失或不损失两种可能性的风险,可分为可保风险和不可保风险。其中,可保风险一般需满足五个要求,包括损失的非一般性、偶然性、可统计性、损失程度的可确定性和非巨灾性。
(四) 按风险能否处理分类
可处理风险:指可以预测和控制的风险。
不可处理风险:指无法预测和无法控制的风险。
第二节 风险管理的基本概念
一、 风险管理的概念与意义
(一) 风险管理的概念
风险管理是研究风险发生规律和风险控制技术的一门新兴管理科学。
(二) 风险管理的意义
1、 对具体经济单位的意义:可维持各类经济单位各种活动的稳定和安定,提高效率等。
2、 对社会经济的意义:可使社会获得其总体效应,避免社会经济的波动,有利于减少社会资源的浪费。
二、 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 损前目标
指风险事故发生前风险管理应达到的目标,包括经济合理目标、安全系数目标、社会公众责任目标等多种具体目标。
(二) 损后目标
指风险事故发生之后的风险管理目标,包括生存目标、持续经营目标、稳定收益目标、实现持续增长目标、社会责任目标等。
三、 风险管理的组织
风险管理组织包括内部组织和外部组织。其中,内部组织指经济单位内部专门设置的风险管理部门;外部组织指为经济单位提供风险管理服务的专职社会部门和机构。
四、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
(一) 风险识别
指对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包括感知风险调查和了解潜在的以及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分析风险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风险因素。 1、 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
a. 风险源识别
b. 风险暴露识别
2、 风险识别的方法
a. 风险清单识别法
b. 财务报表识别法
c. 流程图分析法
d. 风险链分析法
e. 事件树分析法
f. 事故树分析法
(二) 风险衡量
指在识别分析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
(三) 风险评价
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将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得出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确定系统的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包括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
第三节 风险处理的基本方法
一、 风险控制方法
(一) 风险避免
即放弃和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和工作。
(二) 风险防止
即采取预防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和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三) 风险分离
即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离。
(四) 风险分散
指对各级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关系进行资产组合,使企业的风险减至最小。
二、 风险的财务处理方法
(一) 风险自留
即企业自行承担部分和全部风险。
决定风险自留的主要因素有:必要性、方便与可控性、成本。
具体措施:a. 建立损失储备基金
b. 建立自保公司
(二) 风险转移
指企业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包括保险转移和非保险转移两种方式。
第四节 保险的特征与内涵
一、 保险的概念
从经济意义上看,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费建立基金,对被保人受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给予补偿的一种制度。从法律意义上看,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
二、 保险的基本特征
(一) 特定风险和约定事件的存在
(二) 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
(三) 科学的计算方法
(四) 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三、 保险与类似活动的区别
(一) 保险与自保的区别
保险为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是各经济单位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承担;自保则是各经济单位的单独行为,是各经济单位将风险保留的一种特殊形态。
(二) 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a. 保险是一种互助行为,是由众多人共同建立保险基金,帮助少数遇险的人;而储蓄是个人行为,没有互助性质。
b. 储蓄原则上可自由提取,而保险交付的保费原则上不可由个人自由提取。
保险学读书心得篇3
第一章 风险管理及保险
风险的属性:
1、风险具有客观性和自然属性。
2、风险作用的主体是人类社会。
3、风险还具有经济属性。
风险因素是指促使或引起风险事故发生的条件,以及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扩大的条件。主要有三种类型:
1、实质风险因素。
2、道德风险因素。
3、心理风险因素。
风险事故又称风险事件,是指风险的可能成为现实,以致引起损失的结果。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在保险行业又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指承保风险造成的财产本身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由于直接损失而引起的损失,如利润损失。
风险因素、风险事故和损失之间的关系简单地说就是:风险因素引起风险事故,风险事故则导致损失。
危险单位是指发生一次风险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
危险单位的划分:
1、地段危险单位。
2、一个投保单位为一个危险单位。
3、一个标的为一个危险单位。
风险的分类:
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为: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责任风险又分为过失责任风险和无过失责任风险。
按风险发生的原因分为自然风险、社会风险、经济风险。
按风险的性质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纯粹风险是仅指造成损害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损失和无损失。投机风险是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无损失、损失和获利。
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可分为特定风险和基本风险。
风险管理概述
起源于美国。风险管理产生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
1、由于社会化生产程度的提高,国内、国际市场的不断扩大,使得风险损害的范围扩大了。
2、利润是最大化冲动。
3、社会福利意识的增加。
风险管理的两种形式:
1、保险型风险管理
2、经营性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通过对风险的识别、衡量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用最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以实现最大安全保障的科学管理方法。
风险管理的意义;
1、实施风险管理有利于资源分配最佳组合的实现。
2、风险管理有助于消除风险给整个经济社会带来的灾害损失及其他连锁反应,从而有利于经济的稳定发展。
3、风险管理有助于提高和创造一个有利于经济发展和保障人民生活的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风险管理对单个企业的作用:
1、通过系统的处置与控制风险,保障企业经营目标的顺利实现。
2、风险管理有助于企业各项决策科学化和合理化,减少决策的风险性。
3、风险管理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风险管理效果为宗旨,因而它有助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
4、风险管理措施能够为企业提供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经营环境,为广大工人提供安全的保障和种种安全措施,有助于消除企业和工人的后顾之忧,从而积极投入生产经营活动。
风险管理程序
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管理措施、风险管理决策。
一、风险识别。是风险管理的初级阶段,是指对企业自身面临的以及潜在的'风险加以判断、归类和鉴定风险性质的过程。
风险识别的方法:财务报表分析法、保险调查法、风险列举法、生产流程图法和现场检查法。
二、风险评估。是指运用概率及数理统计方法估测某一风险发生的概率及其损失后果的频率、性质和概率,以准确的估量损失的严重后果。
三、风险管理措施。基本可分为风险控制工具和风险财务工具。风险控制工具是指在损失发生之前,消除各种隐患,减少损失发生的原因和实质性因素;力求在损失发生之时,积极实施抢救与补救措施,将损失的严重后果减少到最低限度。它包括避免风险、损失控制和中和三种方式。风险财务工具是指对损失的严重后果及时实施经济补偿,促使其迅速恢复,而免受灭顶之灾。它包括自留风险和风险转移两种方式。
1、避免风险。是企业考虑到风险损失的存在或有可能发生,主动放弃和拒绝实施某项可能引起风险损失的方案。
2、损失控制。是指风险管理者实施对风险的预防和抑制,以期减少风险发生的次数,减轻其强度。
3、风险的中和。是指风险管理人采取措施将企业损失机会与获利机会进行平分。只限于对投机风险的处理。
4、风险自留。又叫自担风险,是一种由企业或单位自行承担财务损失后果的方式。有被动自留与主动自留两种。
5、风险转移。是指一些单位或个人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移给另一些单位或个人承担的方式。分为直接转移和间接转移。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可能遭受损失的财产及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直接转移给他人。间接转移是指风险管理人将风险发生引起损失的财务后果转移给他人。间接转移有两种:合同转移和保险转移。
四、风险管理决策。是指根据企业风险管理目标,合理地选择风险处理技术和手段,从而制定风险管理总体方案和行动措施。保险保障程度可划分为三个层次:1、必须保险保障2、必要保险保障3、一般保险保障。
风险管理过程是一个周而复始、循环往复的过程。首先,人们对风险的认识水平是逐步提高的,由于人们的认识水平不同,因而对风险的识别能力也会有差异;其次,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应用,一方面消除了某些风险,另一方面又产生了新的风险;再其次,风险管理从长期来看,虽都是以花费最小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为总目标,但从某一阶段来看,其经营目标是不断变化和调整的,因此,服务于企业经营目的的风险管理目标也会随之变化和调整;最后,风险管理的技术手段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而不断更新换代。所以说,风险管理过程存在着周期性。
保险概述
保险产生的前提:
1、自然条件: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事物破坏力的客观存在是保险产生的前提。
2、物质条件:剩余产品的生产和增多,是建立实物后备的基础,也是保险产生和形成的物质基础。
3、经济条件:商品经济是保险产生、形成和发展的经济条件。
保险的定义:保险属于经济范畴,它是以经济合同方式建立保险关系,集合多数单位或个人的风险,合理计收分摊金,对特定的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身伤亡,提供资金保障的一种经济形式。
保险与赌博的不同:
1、保险的目的是基于人类互助合作的精神,谋求经济生活的安定;赌博的目的是基于人类欺诈贪婪的恶性,侥幸图利。
2、保险的结果变不定为一定,排除危险;赌博的结果变一定为不定,制造危险。所以保险是危险的转移或减少,而赌博是危险的创造和增加。
3、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可保利益,而赌博则不然。
保险与储蓄:
1、保险事故发生后,不问已缴保险费的多少,保险受益人随时可以领受应得的保险金;而储蓄者若要获得本金及利息,必须有一定期间的等待。
2、保险是集合多数经济单位所缴的保险费,以备将来给付时用,其目的在于风险的共同分担,且以合理的计算为基础;储蓄则以自己积聚的金额及其利息,负担将来的所需,不需要特殊的计算技术。
3、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所形成的共同准备财产,除预定目的外,不得任意使用;储蓄则是单独形成的准备财产,可以自由使用。
4、保险为相互性的组织,是自力与他力的结合;储蓄则是个人的行为,无求于他人。
保险与保证:
1、保险是多数经济单位的集合组织,保证仅为个人间法律关系的约束。
2、保险以其行为本身的预想为目的,并不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生效;保证则是附属于他人的行为而发生效力。所以保险契约为独立契约,而保证契约为从属契约。
3、保险契约成立后,投保人必须交付保险金,保险人与保险事故发生时给付保险金;保证契约成立后,在特定风险事故发生时,就买卖保证而言,仅卖方负一定的任务,;并无对价的收受关系;就债务保证而言,仅保证人负责代偿债务的给付,债权人不作任何对等的给付。
4、保险基于合理的计算,有共同准备财产的形成;保证并无任何精确的计算,仅出于当事人当时心理上或主观上的确信。
可保风险:并非所有的纯粹风险都是可保的,它必须符合以下几个条件,才能构成可保风险:
1、风险的发生要有偶然性。
2、风险必须是大量标的均有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
第二章 保险基金
广义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整个社会的后备基金体系,是为了使社会再生产过程能够持续进行,而在国民收入的再分配中扣除下来的、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的社会基金,亦称社会后备基金。主要包括四种基本形式,即集中形式保险基金、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商业保险基金和合作形式的保险基金。
1、集中形式的保险基金,亦称国家保险基金,是国家和地方财政预算中提留的一种物资或货币基金,专门用于应付意外支出或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过程中的特殊需要。
三种形式:国家储备、财政后备和社会保障基金。
2、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是个别经济单位为解决自身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的经济补偿而设立的实物或货币基金。其局限性表现在:1、与资金运用的效率原则相违背。2、具有不稳定性缺陷。3、自留基金额度难以确定。
3、商业形式的保险基金,是专业保险机构以商业性保险合同的形式,通过收取被保险人的保费而建立起来的,在发生合同规定的风险事故时,用于补偿被保险人经济损失的一笔货币资金。
4、合作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社会上对某些风险有同一保障要求的经济单位或个人,通过实现交纳一定数额的赔偿金或管理费的方式建立起来的、专门用来补偿合作组织成员灾害事故损失的一笔资金。
狭义的保险基金,是商业形式的保险基金,是指由专业保险机构根据投保人的意愿,在严密的风险损失概率统计测算的基础上,与投保人签订权责对等的商业性保险契约,通过投保人缴纳保险费或保险储金而筹集起来的、专门用于补偿被保险人所遭受的合同规定的风险损失的一笔货币资金。
与集中、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相比,狭义的保险基金在其形成和使用等方面与前两者有显著不同:
1、存在的形式不同。集中和自留形式的保险基金有货币和实物两种存在形式,而狭义的保险基金则只有一种形式即货币形式。
2、用途的规定性不同。狭义的保险基金只能依据保险契约对被保险人的约定风险和损失在保险有效期内进行补偿。而集中形式的保险基金则使全社会范围内使用的;自留与合作形式的保险基金只用于单个经济单位或合作组织成员。
3、积累的期限不同。自留保险基金与财政后备一般注重当年平衡。而保险基金依据过去长期的损失记录和概率计算,应付多年偶遇的特大灾害损失。
4、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关系不同。商业性保险基金既不像自留保险基金那样,完全由经济单位自提自用,也不像集中形式的保险基金那样由国家强制征集无偿使用,它是建立在保险双方权利义务对等关系基础上的。
5、筹集与使用方式不同。自留保险基金几乎是完全分散建立、分散使用的;集中的保险基金却是完全集中建立、集中使用的;商业保险基金则是分散筹集、集中使用的。
建立保险基金的理论基础:
1、建立保险基金的必要性。
2、保险基金是一切生产方式的共有基础。
3、保险基金来源于社会剩余产品的一部分。
4、根据经济实力和概率论确定保险金额度。
5、保险基金补偿论。
保险基金的性质:
1、自然属性。它是一种处于准备状态的应付灾害事故的专用基金,是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的负债,是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生产性基金。
2、社会属性。社会主义保险基金的性质,是劳动者用自己的劳动成果的一部分支付保险费,以防止自己的财富遭受灾害事故损失而建立的、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基金,体现着各经济单位和个人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一种社会主义新型互助共济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
保险基金的特点:
1、保险基金来源的广泛性。
2、使用范围的规定性。
3、赔付责任的长期性。
4、保险基金的返还性。
5、保险基金的增值性。
保险基金的构成:
1、从保险基金形成的来源上看,保险基金由开业基金和保险费收入两部分构成。
2、从保险基金存在的形式上看,保险基金由财产保险准备金、人寿保险准备金等构成。
保险基金的循环:
保险基金运动是指保险基金在筹集和使用过程中各种形式顺次经过三个不同阶段的循环过程:保费收集阶段、准备金积累、运用阶段和经济补偿阶段。
保险基金的周转:
保险基金的周转是指周而复始、不断重复的保险基金的循环。保险基金的周转速度,取决于它的周转时间,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保险费的收集时间,
二是保险金赔付的时间。
保险基金的总体运动
保险基金的总体运动过程,一方面是保险费从社会生活和流通流域源源不断地流出,汇集成巨额的保险基金,用以赔付灾害事故损失;另一方面,随着保险基金赔付职能发挥作用,其中一部分又源源不断地流回到生产和流通流域,补偿灾害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使生产与流通得以恢复正常运行。尚未流通的保险基金,则以投资方式注入社会生产与流通中,用以扩大再生产和流通活动,并实现其价值的增值。
1、死亡保险基金的运动。前期收大于支,后期支大于收。只有在期满时,累计保险金总额才会实现平衡。
2、生存保险基金的运动。保险基金总额在期满时与给付保险金总额达到平衡。
3、生死两全保险基金的运动。在保险初期,全部被保险人均按期交费,而在保险期间,随着死亡率上升,各期保险费总额逐渐下降,保险金给付却逐渐上升。但由于费率较生存或死亡保险高,且充分运用较长时间的闲置资金增值,到期满时累计的保险基金仍能给付生存的被保险人以保险金,达到收支平衡并略有节余。
4、财产保险基金的运动。财产保险赔付具有随机性的特点。财产险的保险兼基金,从总体上看,由于各其保险责任相互重叠,随时有保险费收入和保险赔款支出,而且收支增长基本同步,并逐渐形成余额,处于备用状态,以承担未了保险责任。
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的关系
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一方面给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造成一定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大大稳定或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因而保险基金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之间是一种辩证的关系。
1、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的关系
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一方面由于企业缴纳保险费而使之增加了成本,在价格不变的情况下减少了利润;另一方面,却又通过补偿企业的灾害损失,稳定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成为企业维持简单再生产的必要条件。此外,保险基金的一部分暂时闲置的资金,注入社会生产领域,又使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得到支援,从而创造出更多的社会财富,进而不断扩大企业规模。 在社会生产过程中,为了及时补偿灾害经济损失,企业必须参加保险缴纳保险费,虽然成本有所上升,但可以适当提高产品价格而得到补偿,利润并不会减少。由于企业生产的发展和经济效益的稳步提高,企业更加需要保险,因而所聚集的保险费也会越来越多,保险基金也将逐渐积聚壮大。 从上述两个方面看出,保险基金的总体运动是社会生产总资金运动的一部分,两者相互补充,互相促进,共同积累,是互不可缺的关系。
2、保险基金运动与分配的关系。
保险基金运动参加了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它使保险费从社会总产品中扣除,因而减少了国家财政的收入。但是保险基金的经济补偿和向企业提供贷款等投资,却又减轻了财政负担,稳定并增加了税源,进而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同时,保险基金规模越大,保险公司盈利的能力越大,保险公司缴纳的税款也会越多,因而会更加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的。
3、保险基金运动与消费的关系。
保险基金运动制约着消费。直接与消费相关的是个人和家庭因缴纳保险费而减少了消费。但是,这却可以使他们的消费水平保持相对稳定,因为他们可以在遭受灾害事故时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另一方面,个人和家庭的许多保险险种,如各种人寿保险,具有储蓄和投资性质,从长期来看,所缴纳的保费具有返还性和增值性,因而也不会降低消费水平。相反,没有保险基金的运动,一旦个人和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无法及时得到经济补偿,其消费就会发生困难。从消费基金方面看,消费能力越高,其支付保险费的能力也就越大保险基金的积累也会越快。因此,保险基金运动与消费基金运动是彼此联系、不可分割的。
综上所述,保险基金总体运动与社会生产、分配和消费是一种既相互影响,又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的辩证统一关系,只有正确认识和处理这种关系,才能使社会生产和分配顺利进行,才能不断扩大生产、分配与消费,也才能更好的发挥保险基金的作用,为社会生产与生活服务。
第三章 保险合同
合同又称契约,是当事人依法订立、变更和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它是调整商品交换关系的重要法律工具。
合同有三个基本特征:
1、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的协议。
2、根据协议,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权和债务关系。
3、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合同分为两大类:民事合同和经济合同。
保险合同是经济合同的一种,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实现各自的目的而达成的协议。
保险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
1、保险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法律行为。
2、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3、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
4、保险合同各方当事人必须具有行为能力。
保险合同的特点:
1、保险合同是保障性合同。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如果不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则不履行赔偿或给付保险金责任。
2、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务合同是双方当事人都履行义务的合同,单务合同是一方当事人承担义务不享有权利,而另一方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的合同。
3、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4、保险合同是对人合同。保险合同只对被保险人或合同受益人给予保障。
5、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6、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以合同的主要条款,双方意思表达一致达成协议,合同成立,并不要求双方交换标的物。
保险合同的种类:
1、按保险合同性质分为补偿性合同和给付性合同。
补偿性合同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由保险人评定保险标的实际损失额而支付赔款的合同。
给付性合同,又称定额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双方当事人事先约定的保险金额支付保险金的合同。
2、补偿性合同按期确定补偿价值的方法,分为定值保险合同和不定值保险合同。
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标的,实现确定保险价值,并以此作为保险金额的合同。
不定值保险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保险双方当事人对于保险标的事先不确定保险价值,只列明保险金额的合同。其中,不足额保险按财产实际价值和保险金额比例赔偿,超额保险的超额部分为无效保额,按实际损失赔偿,足额保险按实际损失赔偿。
3、按保险合同保障的风险分为单一风险合同和综合风险合同。
单一风险合同是指承保一种或几种同类或相同性质风险的合同。
综合风险合同,是指保险合同除了列举不承保的风险外,对于其他一切外来风险予以保障的合同。
4、按照合同保障的标的分为特定式合同、总括式合同、流动式合同和预约合同。
特定式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逐一列明保险金额的合同。
总括式合同是指在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不逐一列明保险金额,只列明总的保险金额,当保险事故发生时,不论是哪项财产受损,均可在总的保险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流动式合同也称报告式合同,是指对保险标的流动性比较大,不仅不能列明保险标的,其范围也是不确定的,但保管物资的价值大体可维持一定金额。
预约合同,又称开口合同,是投保人以将来确定的标的为条件,预先订立的合同,在预约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将预约范围内的每笔业务向保险人进行申报,此种申报及作为保险人承保该项业务风险的依据。
5、按保险合同保障的业务对象分为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原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与投保人直接订立的合同。原保险合同保障的是被保险人的经济利益。
再保险合同,是指以原保险合同为基础,原保险人将其承保风险的全部或一部分,向其他保险人分保,以分散和转嫁风险的合同。在保险合同保障的对象是原保险人所承担的风险责任。
保险合同的主体: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关系人、保险中间人。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指签订保险合同的人,有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与投保人签订保险合同,经营保险业务收取保险费和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负责履行损害赔偿或人身伤亡给付保险金义务的人。
投保人又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以其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进行保险,负有支付保险费的人。
<十一> 保险学实习总结
一、名词解释(每题3分,共15分)
1、风险因素 指因其风险事故发生的因素,增加风险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因素,以及在事故发生后造成损失扩大和加重的因素。
2、代位求偿 指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保险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损失履行了赔偿义务后,由全区的被保险人的地位,向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方进行追偿。保险人的这种权利被称为代位求偿权。
3、近因 指造成保险标的损失的最主要、最有效的原因,而不是实践上最接近的原因。
4、保险金额 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实际投保的金额,也是保险人计算保险费的依据和负责赔偿或给付的最高限额。
5、共同海损 指载货的船舶在海上遭遇灾害事故,威胁船舶和货物各方的共同安全,为解除威胁,维护船、货的共同安全,由船方有意识、合理的采取措施,造成某些特殊损失或支付额外特殊费用的行为。
三、多项选择(每题2分,共20分)
1、按照风险的潜在损失形态可以将风险分为( )A 财产风险 B 责任风险 C 信用风险 D 人身风险
2、社会后备基金的主要形式有( )A 集中形式的后备基金 B 自保基金 C 保险基金 D 消费基金
3、保险的派生职能是( )A 分散危险 B 补偿损失 C 防灾防损 D 投资
4、保险市场模式主要有( )A 完全垄断模式 B 完全竞争模式 C 混合模式
D 专业垄断模式
5、规定可保利益的意义在于( )
A 防止将保险变为赌博 B 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C 限制赔偿的最高额度 D 限制投保人投保
6、保险合同的特点有( )A 保障性 B 诚信性 C 双务性 D 附和性 E 射幸性
7、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有( )A 投保人 B 被保险人 C 受益人 D 保险代理人E 保险人
8、保险合同条款的解释方式有( )。
A 文义解释 B 意图解释 C 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解释 D 有利于保险人的解释 E有利于保险中介人的解释
9、保险经营的特殊风险主要有( )
A 道德风险 B 中介人的风险 C 分保风险D 偿还能力风险 E 投资风险
10、企业财产保险中固定资产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主要有( )
A 按原始价值 B 重置价值 C 折余价值 D 按原始价值的一定百分比
五、简答(每题5分,共25分)
1、保险的基本特征是:特定风险或约定事件的存在;多数经济单位的结合;科学的计算方法;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2、影响保险供给的.因素有:经营管理水平;保险市场竞争;保险成本;保险资本量;保险供给者的数量和素质;保险利润率;国家政策。
3、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含义是:保险双方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时,必须保持最大限度的诚意,双方都应恪守信用,互补基片和隐瞒。
4、在进行保险营销环境分析时应注意哪些因素?
(一)外部环境分析:人口环境、经济环境、政治法律环境、社会文化环境、科学技术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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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报告之家】实用技巧:
- 保险学实习总结 | 美术学实习总结 | 阳光保险实习内容总结 | 美术学教育实习个人总结 | 保险学实习总结 | 保险学实习总结
(二)内部环境分析:保险营销的内部环境甚至与保险公司直接相关的营销环境,包括保险供给者、保险中介人、保险购买者、竞争对手、社会公众以及保险公司内部影响营销管理决策的各个部门,其中,竞争对手的影响力分析至关重要。
5、健康保险所承保的疾病风险的构成要件:
第一,非由于明显的外来原因。第二,非由于先天原因。第三,非由于长存的原因所造成。
六、案例分析(每题10分,共20分)
1、某贸易公司购买了一辆轿车,并与保险公司订立了机动车辆分项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内,该公司与某工业公司签订一书面协议,约定:“贸易公司的该辆轿车转给工业公司,车的过户手续由贸易公司负责办理,所需费用由工业公司负担;但工业公司必须给贸易公司取得追加一辆小轿车的专控指标,否则,贸易公司不办理过户手续。”
某日,工业公司董事长李某因外出办事,贸易公司将该车派给其使用。李某驾该车发生事故,致使车毁人亡。贸易公司当日向公安局报了案,并要求被告保险公司查验了事故现场。交警部门就该车交通事故作出最终责任认定书,确认该车已彻底报废,事故由贸易公司负全部责任。随后,贸易公司多次要求赔付,均遭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贸易公司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将此车转让给了工业公司,且未向保险公司申请批改,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
本案涉及到保险合同的变更问题。关键在于投保的汽车是否发生了转让。
(1)财产保险保险标的的所有权、经营权发生转移或保险标的的用益权发生变动,或者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时候,投保人可能发生变更。此案中涉及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问题。贸易公司将该车转给工业公司,以清理债权债务。
(2)《保险法》第34条规定:“保险标的转让应当通知保险人,经保险人同意继续承保后,依法变更合同。”此案中的保险合同变更附有条件,贸易公司在该车保险期内虽与工业公司签订了转让该车的协议。但按照《民法通则》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在符合所附条件时生效”之规定,由于工业公司未取得追加小轿车的指标,转让该车的协议所附条件就没有成就,该协议没有生效,汽车所有权也不发生转移。
(3)事实上,贸易公司也没有办理该车的过户手续,事故发生时该汽车所有权仍在贸易公司手中。 综上,保险公司当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1998年3月17日,曾某填写了终身寿险投保单,并支付了首期保费。同年4月2日,曾某因意外事故不幸死亡,其家属凭借保费收据向保险公司索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的理由是,曾某还没有进行体检,保险单亦尚未签发,双方之间不存在权利与义务关系。
保险关系的有效建立以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合同及交纳保费为前提。在投保程序上应该是要约——承诺——核保——缴费——出具保单。保险合同的生效是指保险合同对当事人双方发生约束力,通常是在合同成立以后,投保人缴纳保费立即生效,当然也可以由双方约定合同一经成立即告生效。
(2)《保险法》第57条规定:“合同规定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投保人应当于合同成立时支付首期保险费,并应当按期支付其余各期的保险费”。《保险法》第14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在本案例中,保险公司已向曾某收取保费,视为已表示同意承保,即承诺成立。同时因为首期保费已缴,保险合同生效,即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成立。保险公司应该履行赔付责任。
(3)保险公司有违规操作的行为。本案例中保险公司采取先收保费,再核保,然后签发保单的方式开展保险业务,不符合正常的承保手续这种不规范的展业方式,其后果理应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4)此案中,被保险人曾某是因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死亡,体检与否及身体状况如何对保险事故的发生不产生严重影响。
综合上述分析,保险公司应按约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十二> 保险学实习总结
徐徐副教授、栾红副教授和宁威副教授主讲,四位教授丰富的实践经历让我非常羡慕和感慨,流畅的思路和严密的理念,使我受益匪浅。同时,还与其他高校的教师进行了交流。通过本次培训,我意识到了自己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现将自己的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科学研究是大学教学的灵魂
在培训中,王绪谨教授在阐述精品课程建设的要素---科学研究中重点指出:科研是大学教学的灵魂。在备课之前,先要进行科研。对学生讲课,若要讲清楚,先要写明白。把书本由厚变薄,才会有新的体会。
我以前总是认为,搞课题研究、写论文,太虚,和课堂教学没有什么紧密性。实则不然,科学研究是对新知识的探求,是对所教课程的新认识,它会强迫自己不用老教案,不断追求独创、不断吸纳新的思维技巧,创造出新的教学方法和课程思想。
我在要求自己一年至少发表两篇文章后,深深感悟到王教授"科研是大学教学的灵魂"这句话的涵义。它对提高课程深度和广度方面很有帮助。例如,论文需要将实践经验收集和总结,使得理论与实践获得有机结合。
二、读书是长眼睛的翅膀
王绪谨教授在谈及教育理念时,提到学生总是说,理论是空的,读书是没有用的。社会中出现一种怪现象:"学生不读书,老师不看书,实际部门不信书。"如何看待此种现象?理论究竟是否有用?古语云:"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理论是前人实践经验与后人实践相结合的事物。
读书会让我们的翅膀长上眼睛,视野变得更宽。我们系有个"学生综合素质训练"倡导,要求学生"天天读、天天写、天天讲",该活动开展了近三年,我和我的班级,共同成长,每天必须有二十分钟到三十分钟的读书时间,让自己的心绪平静;要求自己每天记录,还强迫必须记录一页纸,让自己的思绪平整;将自己的感悟说出来,大家一起讨论,让自己的思想成熟。我感觉拉近了师生关系、增长了知识、提高了素质。每日不读书,反而成为一种负罪,惴惴不安。
三、灌输理念是学与教的不断协调
王绪谨教授说,告诉学生,课堂的知识是课外学习的两倍。要反复灌输此种思想和理念。我在课堂上总说,课上一分钟,课下十分钟。课上老师总是将提炼后的理论知识、实践经历的精华部分道出来,学生如若不认真听讲,课下自己总结,恐怕需要十倍努力,浪费时间和精力。要有科学的学习方法。
<十三> 保险学实习总结
46.从经济角度来讲,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体现的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B )
47.保险合同的射幸特点来源于保险事故发生的偶然性。 ( A )
48.保险合同的客体即为保险标的本身。( B )
49.回避、预防、分散、抑制都是风险控制的合理方法。( A )
50.代位求偿原则是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它只适用于财产保险。( A )
51.按风险损害的性质分,风险可分为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 A )
52.暂保单的法律效力与正式保单完全相同。 ( A )
53.补偿原则是财产保险的核心原则。( A )
54.财产保险的标的是财产及有关的利益。( A )
55.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属于全部损失。( B )
56.按承保基础的不同可将责任保险分为法定责任保险和自愿责任保险。( B )
57.产品责任保险是最早的一种责任保险险种。(B )
58.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属于狭义的财产保险的范畴。( B )
59.国内信用保险一般分为贷款信用保险、赊销信用保险、预付信用保险和个人贷款信用保险。( A )
60.出口信用保险的经营体制包括政府直接办理型、政府间接办理型、政府委托私营机构办理型这三种。(B )
61.保证保险的当事人涉及三方即保证人、保险人和被保证人。(B )
62.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A )
63.人身保险是一种不定额保险。( B )
64.人身保险大部分为短期合同。 (B )
65.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和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A )
66.按被保险人人数,年金保险分为即期年金保险和延期年金保险。( B)
67.健康保险合同多数为长期合同。(B )
68.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于由于疾病所导致的死亡和残疾不负责。(A )
69.危险单位是指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A )
70.按照再保险的操作方式,可将其分为临时分保、合同分保、预约分保和比例分保。( B )
71.非比例再保险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和混合再保险。( B )
72.现代保险监管制度最早产生于英国。(B )
73.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是保险监管的核心内容。( B )
74.保险监管的内容可分为组织监管、业务监管和财务监管。( A )
75.保险监管的手段有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计划手段和行政手段。( 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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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保险学实习总结
一、模拟实践教学方法在《保险学》课程的具体设计
模拟实践教学方法相对于传统教学方法是一种创新,在某些方面可以克服传统教学方法的缺陷和不足,使学生在学校就可以接触到保险工作的具体内容,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在对学生进行考核时加入模拟实践的成绩,可以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应用水平和动手能力,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一)教学目标设计
在《保险学》课程中进行模拟实践教学,首先需要确定的是要培养什么样的人才,达到什么样的教学目标这个问题,作为保险专业、金融专业的学生,除了要掌握保险学的基本概念、原理、原则,基本知识这些基础理论以外,还要对从客户开始投保,保险公司初审、复核、制单到客户拿到保单整个流程有所了解,让学生通过扮演不同角色亲自操作,对保险实务有更直观的了解,能初步将这些知识运用于保险实务的实践中。
(二)模拟实践时间安排
模拟实践课程的开展需要学生有一定的理论基础做指导,建议教师进入《保险学》实务部分的讲授时采用模拟实践教学,讲授完财产保险理论课,可进行财产保险的模拟实践,讲授完人身保险理论课程,可进行人身财产保险的模拟实践。虽然模拟软件系统里面还有责任保险、再保险的模拟实践,但不建议在讲授《保险学》课程期间全部开展,原因之一是受教学时间的制约,分给模拟实践的课时是有限的,另外一个原因是保险学专业的学生还要开专门的《责任保险》、《再保险》课程,模拟实践可以在学习这些专业课的时候开展。而对于金融学专业的学生,这两大类保险模拟实践可以满足对他们的教学要求。
(三)硬件、软件准备
我校有专门的金融实验室,实验室配备有足够的电脑,使每位学生都有机会可以亲自操作,讲台上有投影仪和电脑,保险操作软件不像证券投资软件那样广泛,学生可以在真实的证券市场操作,保险却不可以,所以学生对保险操作软件一般很陌生,需要老师在讲台上通过投影仪对软件操作进行演示,告诉学生们要做什么,系统里的各种选项代表的含义,比如点击“保存”还可以修改答案,点击“提交”就不能再修改答案了。我校使用的是上海某家公司研发的人身保险、财产保险教学软件,老师可以在软件中选择任务并把任务分给选择的班级,学生上课用账号进入自己的界面可以看到已分配的任务,然后扮演不同的角色完成每一页面的任务,最后以实验报告的形式把学生的操作详情反映出来。如果学校开有专门的模拟实践课程,除了可在系统中选择已有的业务,教师还可以根据想要考核的内容,搜集资料,自己编辑业务放在系统里面,让学生根据既定要求完成任务,这样可以了解学生对于考核内容的掌握程度。
(四)具体操作过程
以财产保险为例,教师课下登录系统,选择家庭财产保险(也可选择企业财产保险),选择即将上课的班级,并把任务分配给这个班级,学生上课登录界面就可以看到分配的任务,并可以看到完成任务所需要的客户、银行、保险公司等相关资料,学生可根据这些资料,模拟顾客、保险公司投保、承保流程,并缮制相关单证。比如学生首先要扮演客户填写投保单,然后扮演业务人员接受投保单并填写相关资料,扮演财务人员打印转账回执单等,整个业务办理下来需要二十个左右的页面,需要不同角色来完成,学生完成之后,提交才可查看正确答案,提示哪些地方做错了,最后形成一份实验报告,教师由报告可知学生分数和学生的'详细操作记录。
二、模拟实践教学的效果
(一)学以致用,加深了对理论知识的理解
这些业务都是保险公司真实的业务,流程也是保险公司真实的流程,让学生在教室学完相关理论知识之后,立即就能在实验室进行操作,对于书中抽象的概念,在操作中可见到它的应用,比如,客户在填写投保单时,表格中有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和受益人姓名,学生需要从给定的资料中判断并填写,学生只有理解了投保人、被保险人和收益人三个概念,才能做出正确的选择。查阅投保单中的“风险询问资料”,让学生知道“告知”义务是如何在实际中体现的。通过模拟实践,使得学生对《保险学》理论知识理解的更为透彻。
(二)提高了学生动手能力,增强了学习的积极性
在模拟实践中,我们发现,平时在班里成绩非常好的学生,在实验课上缩手缩脚,不敢轻易操作,整个任务完成下来需要的时间较长。而平时在班里表现不突出的学生在操作的时候动手能力特别强,各种操作都大胆尝试,很快就熟悉了软件系统并开始操作,任务完成需要的时间短,正确率高,完成了自己的任务还主动去帮助处在摸索阶段的学生,甚至还帮助老师解决操作中的一些问题。通过模拟实践,使成绩好的学生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之处,成绩一般的学生优点得到展现。在期末考核中,把实验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总成绩,对学生的考核更全面,学生也由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提高了学习《保险学》的积极性。
(三)使学生走出了学保险的误区
保险学老师虽然在新生专业介绍会上都会详细介绍保险专业学生将来的就业方向,但学生对于保险工作还不是很清楚,还存在学习保险将来就是销售保险的误区,对保险课也存有抵触心理,通过模拟实践,学生们亲自操作了保险业务的整个流程,也了解了保险各岗位的基本职责,走出了学习保险将来就是推销保险的认识误区。
<十五> 保险学实习总结
风险:简而言之,风险就是能给人带来损害的事件。
人们在理解上的差异或出发点的不同,形成了不同的风险概念,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 风险即损失的不确定性。风险的本质特征即损失和不确定性。
第二, 风险是在特定条件下各种可能后果与预期后果之间的差异。
第三, 风险指引起灾害和意外事故的原因,或指由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还可以指灾害和意外事故本身。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估测、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程。
保险: 关于保险的定义,众说纷纭,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一种较为常见的表述是:保险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保险的这一定义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是风险的减少;其二是风险的转移。
从保险的经济性质来看,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被保险人一旦受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对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风险的减少。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无论保险费的缴纳,保险基金的建立,还是经济补偿,都离不开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契约行为,即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人同意接受被保险人可能遇到的风险;被保险人用缴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单的方法,把自己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人身保险: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劳动能力为标的的保险。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疾病、衰老等原因以致死亡、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等约定事件,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财产保险:财产保险是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为标的的保险。主要包括有形财产保险和无形财产保险。
社会保险:社会保险一般由国家作为举办者,通过法律和法规强制实施,凡符合条件的对象,不论其愿意与否,均强制参加。社会保险以实施社会政策为目的,是国家实施劳动政策和社会保障政策、安定人民生活的一种重要手段。
保险基金:保险基金亦称保险准备基金,它是社会后备基金的一种,由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形成,是以保险经济形式建立的一种具有特定用途的货币资金,是用于补偿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因人身伤亡事故给付保险金的一种后备基金。
保险资本:又称保险业资本金,可以理解为保险业所有企业资本金总和。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又称保险契约,是保险双方当事人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根据约定,一方支付保险费给另一方,另一方在保险标的发生约定的事故时,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或者是在约定事件出现时,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保险展业:保险展业就是争取保户,推销保险单,不断扩大承保面。保险展业中的两个核心问题是保险宣传和展业渠道的选择。
保险经营:保险经营是指保险企业开展业务的内容、方式与过程。
保险理赔:保险理赔指审核和处理赔案,它是保险经营的最后环节。
保险市场:保险市场,从抽象意义上讲,就是保险交换关系的总和。具体的保险市场则是指参与保险交易的各类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方式、实现交易的机制。保险市场是保险供给和需求的综合反映场所,能便利保险交换过程的完成,提高保险服务效率。
保险供给:保险供给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和一定的费率水平下,国家和从事保险经营的企业所能提供并且愿意提供的保险种类和保险总量。
保险需求:保险需求是指在特定的时期内和一定的费率水平上,投保人在保险市场愿意并且能够购买的保险商品的数量。
保险代理人:保险代理人是指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保险代理人由保险人授权,代为销售保险单、收取保险费或进行相关的其他活动。
保险经纪人: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组织和个人。
保险公估人:保险公估人是指接受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为其办理保险标的的勘察、鉴定、估损及赔款的理算等并出具证明的人。
一、思考题
风险管理的处理程序、处理的基本步骤和方式?
答: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一般地,风险管理的过程包括风险识别、风险衡量、风险评价及风险处理等环节。
(一)风险识别
所谓风险识别,就是对潜在的和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进行识别和归类,并分析产生风险事故的原因的过程。风险识别主要包括感知风险和分析风险两方面的内容。其中,感知风险是指调查和了解潜在的以及客观存在的各种风险;分析风险是指掌握风险产生的原因、条件和风险的性质,也就是分析引起风险事故的各种风险因素。
1.风险识别的主要内容
第一,风险源识别。
第二,风险对象识别。
2.风险识别的方法
(1)风险清单识别法。
(2)财务报表识别法。
(3)流程图分析法。
(4)风险链分析法。
(5)事件树分析法。
(6)事故树分析法。
(二)风险衡量
风险衡量也称风险估测,是在识别风险的基础上对风险进行定量分析和描述,即在对过去损失资料分析的基础上,运用概率和数理统计的方法对风险事故的发生概率和风险事故发生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严重程度进行定量的分析和预测。风险衡量所要解决的两个问题是损失概率和损失严重程度,其最终目的是为风险决策提供信息。风险衡量所提供的主要信息有:每一风险所引起的致损事故发生的概率和损失分布;多种风险对同一单位所致损失的概率和损失分布;单一风险单位的损失幅度,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估测整个经济单位发生致损事故的概率和总损失分布以及某一时期内的总损失金额;所有风险单位损失的期望值和标准差等。
(三)风险评价
风险评价又称为安全评价,是指在风险识别和风险衡量的`基础上,将风险发生的概率、损失严重程度,结合其他因素综合起来考虑,得出系统发生风险的可能性及其危害程度,并与某种安全指标进行比较,确定系统的风险等级,以便采取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风险评价有定性评价、定量评价和综合评价三种类型。
风险处理的基本方法:
一、风险控制方法:风险控制是指采取各种措施,避免、防止、排除或减少风险,主要包括风险避免、风险防止、风险分离和风险分散等方法。
(一)风险避免
风险避免即放弃或不进行可能带来损失的活动或工作。
(二)风险防止
风险防止即采取预防和抑制等手段,减少损失发生的机会或降低损失的严重性。
(三)风险分离
风险分离指将面临损失的风险单位进行分离。
(四)风险分散
风险分散指根据风险因素间的以及风险因素与其他因素间的负相关性,进行资产的有效组合,使风险减至最小。
二、风险的财务处理方法
各类经济单位都可以采用财务技术来处理风险。这主要包括风险自留和风险转移两类方法。
(一)风险自留
风险自留亦称风险自担,是经济单位自行承担部分或全部风险的一种风险处理方法。风险自留可以是主动的,也可以是被动的。经过对风险的衡量并考虑各种风险处理方法后,决定不转移风险,这就是主动的或有计划的风险自留;若没有意识到风险的存在,因而没有采取处理措施,这是被动的风险自留。风险自留的具体措施主要有:第一,建立损失储备基金。第二,建立自保公司。
(二)风险转移
风险转移指经济单位将自己的风险转移给他人。这包括非保险转移和保险转移两类方式。非保险转移的主要方式有:通过产品或财产的销售和转让,将所有权转让给他人,与之相关的风险也就同时转移给了他人;订立工程或经营承包合同,使相关风险由承包者承担;特殊情况下的免责协定等。保险转移就是通过保险将风险转移给保险人。这是一种重要的、常用的风险处理方法。任何经济单位只要向保险人投保并缴纳保险费就可获得可靠的安全保障。
什么叫做保险?有哪些要素构成?有何职能?
答:保险的定义:关于保险的定义,众说纷纭,迄今尚无统一的认识。一种较为常见的表述是:保险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用于对被保险人因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补偿,或对人身伤亡和丧失工作能力给予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保险的这一定义包含了两层意思:其一是风险的减少;其二是风险的转移。
从保险的经济性质来看,是以集中起来的保险费建立保险基金,被保险人一旦受到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就可以获得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对被保险人来说,意味着风险的减少。
从法律意义上来说,保险是一种合同行为。无论保险费的缴纳,保险基金的建立,还是经济补偿,都离不开保险双方当事人的契约行为,即在签订保险合同的过程中,保险人同意接受被保险人可能遇到的风险;被保险人用缴纳保险费、购买保险单的方法,把自己可能发生损失的风险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构成要素:保险要素指构成保险关系的主要因素。构成保险要素的主要指: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标的及可保风险
<十六> 保险学实习总结
1.按风险的性质分类,风险可以分为(B )
A.财产风险、人身风险和责任风险B.纯粹风险、投机风险C.自然风险、社会风险D.政治风险、经济风险
2.通货膨胀属于(D )A.自然风险 B.技术风险 C.社会风险 D.经济风险
3.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 D )A物质财产及其有关利益B.财产C.财产及其有关利益D人的寿命与身体
4.由于电线老化未及时维修,以至发生断路进而引起火灾,造成人员伤亡。导致该起人员伤亡的风险事故是( B )。
A.电线老化 B.火灾 C.电线老化未及时维修 D.电线断路
5.通常,如果风险所致损失频率和幅度低,损失在短期内可以预测以及最大损失不影响企业或单位财务稳定,适宜采用的风险管理方法是( A )。A. 自留风险 B.转移风险 C. 避免风险 D.分散风险
6.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是(D )A.风险识别 B.风险评价C.风险估测D.选择风险管理技术
7.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一般不能变更的是( B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保险代理人
8.单独海损属于(D )。A. 实际全损 B. 推定全损 C. 共同海损 D. 部分损失
9.( B )是站在第三者的立场依法为保险合同当事人办理保险标的的查勘、鉴定、估损及理算业务,并给予证明的人。
A 保险中介人 B 保险公估人 C 保险经纪人 D 保险代理人
10. 由于汽车刹车系统失灵导致车祸发生的风险因素属于(B )
A.心理风险因素 B.物质风险因素 C.道德风险因素 D.人为风险因素
11.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风险可以分为( A )
A财产风险、人身风险、责任风险和信用风险B纯粹风险、投机风险C自然风险、社会风险D政治风险、经济风险
12.经营管理不善造成损失属于( D )A.自然风险 B.技术风险 C.社会风险 D.经济风险
13.保险可以从不同的角度进行定义,从经济学的角度看,保险属于(B)A合同行为B财务安排C精巧的稳定器D风险管理的方法
14.保险合同当事人按照订立保险合同的真实意思对保险条款进行解释,这说明保险合同当事人遵循的解释原则是( B )
A.文义解释原则 B.意图解释原则 C.专业解释原则 D.有利于被保险人解释原则
15.财产保险的基本职能是( A )A.经济补偿 B.给付保险金 C.防止灾害 D.融通资金
16.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应具有( C )承认的利益。A.经济上 B.合同上 C.法律上 D.事实上
17.下列属于保险合同关系人的是(B ) A.保险人 B.被保险人 C.投保人 D.保险代理人
18.投机风险所造成的结果有( D )。A. 损失和盈利 B. 无损失和盈利 C. 损失和无损失 D. 损失、无损失和盈利
19. 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的经济补偿以( D )为根据。A.保险利益 B.保险金额 C.保险价值 D.实际损失
20. 再保险中,分出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称为 (A )A.分保费 B.再保险手续费 C.再保险佣金 D.分保手续费
21.当损失频率=( C )时风险最大。A.0 B.0.3 C.0.5 D.1
22.海上保险一般简称为( C )A.失窃险 B.空中险 C.水险 D.运输险
2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保险人共同承保同一保险责任,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的保险称为( C )
A.重复保险 B.再保险 C.共同保险 D.综合保险
24.再保险是一种契约关系,确立这种契约关系的双方是( D )
A.被保险人与保险人B.被保险人与分保接受人C.投保人与保险人D.保险人与分保接受人
25.我国保险法对“自杀条款”规定的时间为( B )。A. 1年 B.2年 C.3年 D.5年
26.按年金支付开始的时期可分为( B )
A.期首付年金和期末付年金B.即期年金和延期年金C.趸缴年金和分期缴年金D.定期年金和终身年金
27.保险合同终止最普遍的原因是( C )A. 履约终止B.保险标的灭失而终止C. 保险期间届满终止D.因法定情况出现而终止
28.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自留额和分保额的再保险称为(D ) A.合同再保险 B.预约再保险 C.比例再保险 D.非比例再保险
29.产生保险分摊的前提是( A )A.重复保险的存在 B.不足额保险的存在 C.超额保险的存在 D.再保险的存在
30.国家对保险业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是( A )。A.偿付能力监管B.市场行为监管C.费率监管D.保险条款监管
<十七> 保险学实习总结
风险:引致损失的事件发生的一种可能性。
风险因素:引发风险事故或在风险事故发生时致使损失增加的条件。
风险管理:是指各经济单位在风险识别、风险测评、风险评价等基础上选择、组合和优化各种风险管理技术,对风险实施有效的控制并妥善处理风险所致损失的过程。
风险事故:损失的直接原因或外在原因。
可保风险:可保危险,是指可被保险公司接受的风险,或是可以向保险公司转嫁的风险。必须是纯粹风险。
保险:保险是以风险转移和损失分担为本质内容的一种经济保障制度。
损失:非故意的、非计划的和非预期的经济价值的减少。
场所责任保险:承保固定场所因存在着结构上的缺陷或管理不善,或被保险人在被保险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因疏忽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且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
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制造者、销售者、修理者等的产品责任为承保风险的一种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因其缺陷而造成用户、消费者或公众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应当有产品供给方承担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
两者关系:产品责任保险以产品责任为保险风险,产品责任以各国产品责任法律制度为基础。人寿保险: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存或死亡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的一种人身保险业务。
意外伤害保险: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健康保险: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为保险标的,保证被保险人在疾病或意外事故所致伤害时的直接费用或间接损失获得补偿的一种保险。
成数再保险: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按照约定比率分给再保险人的再保险方式。
溢额再保险:由保险人与再保险人签订协议,对每个危险单位确定一个由保险人承担的自留额,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称为溢额,分给再保险人承担。
非比例再保险:以损失为基础来确定再保险当事人双方的责任。
保险经营效益:以尽可能少的保险经营成本,为社会提供尽可能多的符合社会需要的保险保障服务,取得最大的有效成果。
市场机制:价值规律、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三者之间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保险市场营销:以保险为商品,以市场为中心,以满足被保险人需要为目的,实现保险企业目标的一系列整体活动。
已赚保费:亦称已到期保费,指非寿险业务中,某一中可以用于当年赔款支出的保费收入。
保险利益原则:指在签订和履行保险合同的过程中,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损失补偿原则:指保险合同生效后,如果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规定,获得全面、充分的赔偿。
代位追偿原则: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第三种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权或对保险标的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权力代位:即追偿权的代位,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由于第三种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后,依法取得对第三者的索赔权。
物上代位: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保险金额全数赔 2013年初级经济师考试全攻略考试介绍考试大纲经济基础理论工商管理财政税收付后,依法取得该项保险
标的的所有权。
风险的特征
1客观性:从总体上说,风险是不可能完全排除的。2损害性:凡是风险
都会给人们的利益造成损害。3.不确定性:空间上、时间上、损失程度的不确定性。4.可测定性:对一定时期内特定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失率,是可以依据概率论原理加以正确测定的.5.发展性:人类在创造和发展物质资料生产的同时,也创造和发展了风险。
风险的分类:1.按风险的环境分类:①.静态风险②.动态风险。区别:a.损失程度不同。静态:会引起纯粹损失。动态:社会总体上看上去不一定有损失,还可能获利。b.范围不同。静态:少数个体。动态:连锁反应。c.特点不同。静态:服从概率分布。动态:无规律。d.性质含量不同。静态:纯粹风险,动态:包含纯粹风险和投机风险。2.按风险的性质分类:①纯粹风险:只有损失机会而无获利可能的。②投机风险:那些既有损失机会,又有获利可能的。
3.按风险损害的对象分类:①财产风险②责任风险③信用风险④人身风险。4.按风险产生的原因分类:①自然风险。②社会风险。③政治风险。④经济风险。5按风险涉及的范围分类:①基本风险②特定风险。
风险管理的意义:1.微观意义。2.宏观意义。
风险管理的目标:1.损前目标:实现节约成本、消除精神痛苦、履行社会义务等。2.损后目标:尽最大努力使遭受风险的损失者能够在财力物力以及生理上维持生存的条件。
风险管理的基本程序:1.风险识别2.风险估测3.风险评价4.选择风险管理技术5.风险管理效果评价
风险处理方式及其比较:1.避免:从根本上消除特定的风险单位和中途放弃某些既存的风险单位。2.自留:企业或单位自我承受风险损害后果的方法。3.预防:风险损失发生前为了消除或减少可能引发损失的各种因素而采取的处理风险的具体措施。4.抑制:损失发生时 或之后为缩小损失程度而采取的各项措施。5.转嫁:一些单位或个人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有意识地将损失或与损失有关的财务后果转嫁给另一单位或个人去承担的一种风险管理方 式。
风险财务处理方法:1.风险转嫁2.风险自留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关系:1.风险是保险和风险管理的共同对象。2.保险是风险管理的基础,风险管理优势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A.风险管理源于保险b.保险为风险管理提供了丰富的经验和科学资料c.风险管理是保险经济效益的源泉。3.保险业是风险管理的一支主力军。
风险管理与保险的共性与区别:共性:共同研究对象是风险。区别:1.处理风险范围不同:风险管理处理的是经济主体面临的所有风险,其范围广。而通过保险处理的风险,则必须满足可保风险的条件。2.方式不同:保险只是风险管理的处理方法之一,而并非唯一方法。
可保风险的要件:1.风险不是投机的2.风险必须是偶然的3.风险必须是意外的4.风险必须是
同质的、大量的5.风险应由发生重大损失的可能性6.风险所指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风险的分类对风险管理有何意义?
对风险进行恰当分类,有助于在风险管理过程中对风险进行正确识别、估测与评价。并能针对不同性质的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方法。
保险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
首先,保险是风险管理的有效手段,保险是用社会化的风险管理方法,最大限度地集中尽可能多的风险单位,运用概率统计原理进行准确预测,将单个风险单位面临的风险的不确定性转化为总体上损失的相对确定性,从而实现风险损失的均摊。其次,保险经营过程蕴含着风险管理,保险本质上是一种集中与散风险的机制,其经营过程也是一种风险管理过程,风险管理思想贯穿于保险经营的始终。
保险的本质:多数单位或个人为了保障其经济生活的安定,在参与平均分担少数成员因偶发的特定危险事故所致损失的补偿过程中形成的互助共济的分配关系。
保险的构成要素:1.必须以特定风险或约定时间为对象。2.必须以多数人的互助共济为基础
3.必须以对风险事故所致损失进行补偿为目的4.合理的保险分担金5.科学的计算方式6.保险权利和义务的对等
保险的特征:1.经济性2.互助性3.商品性4.法律性5.科学性
保险的基本职能:1.分摊损失职能2.经济补偿职能(最基本最重要)
保险的派生职能:1.防灾减损职能2.资金融通职能3.社会管理职能:a.社会稳定器b.参与社会风险管理c.积极参与社会信用管理d.有利于社会关系管理e.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2.有助于企业加强经济核算3.有助于企业加强危险管理4.有助于安定人民生活5.有助于民事赔偿责任的履行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1.有助于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2.有助于推动商品的流通和消费3.有助于推动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转化4.有助于财政和信贷收支平衡的顺利实现5.有助于增加外汇收入和增强国际支付能力6.有助于动员国际范围内的保险基金7.有助于完善和实现国家社会管理职能。归纳起来:发挥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保障社会经济的安定;发挥社会助动器的作用,为资产投资、生产和流通保驾护航。
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比较:1.实施方式不同:商业保险一般是自愿保险,社会保险是强制性2.举办主体不同:前者是专营保险公司,后者是政府3.保险费来源不同:前者由投保人缴纳,后者由雇主和雇员一同承担4.保险金额不同:前者保险利益的价值决定以及其支付能力,后者由国家统一规定。
商业保险与政策性在保险的比较:1.举办主体不同:商业保险可以国营、公私合营、私营,而政策性保险一般都由专门成立的专业保险公司承担。2.经营目标不同:前者以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目标,后者以兼顾社会的宏观经济效益,在亏损项目上有财政给与适度的支持或兜底。
3.承包机制不同:前者品种多且可由投保人任意选择等,后者是特定险种、单一费率,保险人为了防范逆选择,他还要求政策性保险项目的所有对象必须投保。
商业保险与储蓄的比较:1.经济范畴不同:储蓄属于货币信用范畴,是货币借贷行为,自主行为。保险却是独立于货币信用之外的另一个范畴,必须依赖多数经济单位或个人才能实现,联合互助行为。2.需求动机不同:储蓄的需求动机一般是基于购买准备、支付准备和预防准备,时间和数量上均可确定,商业保险的需求则是基于特定事故发生与否的不确定性。3.主张权利不同:储蓄是以存储自愿、取款自由为原则,保险贯彻投保自愿,退保自由原则。
4.运行机制不同。储蓄行为主要受诸如利率、物价水平、工资收入及流动性偏好等影响,保险行为主要受风险损失的不确定性影响需借助概率论方法。
商业保险与救济的区别:1.救助机制不同2.资金来源不同3.权利义务不同4.给付对象或范围不同5.权力的主张不同
商业保险与赌博的区别:1.目的不同2.条件不同3.机制不同
保险的等价交换原理:保险费是单个保险的市场价格,投保人支付这个价格取得保险保障,他们之所以愿意购买保单,是因为他们在比较危险处理财务的机会成本上,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这个保障承诺值这个价,两厢情愿就是等价交换。
保险商品交换的特点:1.契约性:交换过程中能见到的只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契约交换关系。2.期限性:无论是自然终止还是履约终止,都说明了保险商品交易不是瞬间完成的,而是一个有期限的交易过程。3.条件性:保险商品购买的条件性,要求购买者必须对投保标的具有保险价值。4.诺承性:保险交易双方是以合同条款的形式来约定彼此的权力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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