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精品十三篇)
发表时间:2022-08-12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精品十三篇)。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2015年4月25日恰是周末,我正在观赏那开成一片白色的花海,嗅着怡人的清香。惊闻邻国尼泊尔发生了8。1级地震,很是有天塌下的感觉,中国公民遇难的人数仍在上升,愿他们的亡灵就此安息在这人间美好的四月。
尼泊尔与西藏接壤,强震导致珠穆朗玛峰雪崩,这个人们心中的精神圣地,已有16人遇难,其中包含3名中国人。
此次雪崩其中一名罹难者佛瑞迪博格是谷歌隐私与安全团队高管,他冒险去过无数奇妙的地方,他自诩是精力充沛的工程师,超级冒险家与发明家。在过去的一年里,他多次来到珠峰探险,为谷歌地图加入了第一张360度街景照片,提供了宝贵的图片资料。他曾发过这样一段话:“探索最真切的一点就是要享受你走过当下的每一步。”
他们为了心中的归属,爬上了珠峰,却也永远地留在了珠峰,此时,珠峰成了他们永存之地,而故乡,却是一个很远很远并且永远回不到的地方了。
尼泊尔官员估计,雪崩发生时,珠峰上至少有1000名登山者。数字之大让我们心头一紧,但是仍有好消息频出。登山爱好者、烟台姑娘毕明霞事发时也在珠峰,毕明霞所在登山队的16人,已经从7028米北坳营地平安返回6500米前进营地。我相信,这些死里逃生的人再回到故乡,那将会是一种重生的喜悦。
全球每年要发生500万次地震。家园毁了可以重建,人死不能复生。
我在白色的花丛下祈祷:逝者已矣,即使故乡已是不及的梦,也愿你们在灵魂的故乡安息!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现在我年轻了。在这个年龄,我应该珍惜这段美好的时光,努力学习。
而不是整天想着玩游戏。
真的不要觉得现在读书苦,想让未来的自己出人头地,就抓紧自己还可以上学的这个机会。
几十年后的我一定会感谢现在努力的自己!由
桐华的文笔不是华丽的,但却是实在和朴实的,句句深入人心的。
用平淡入笔逐层深入戳人心痛,她的爱情会燃烧。
去形容是不过了。
其实,有多少故事情节触动我们的,不是温柔而金黄的男人,也不是独特的女人,而是故事情节所流露出的情感触动着我们心中的记忆。
桐华的《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如铜镜一般,真实地反应出人们的情感。
有多少人,曾经是他心中的罗琦琦,在他粗心大意的性格中有一颗不骄不骄的心。
又有多少人,可以成为琦琦心中的张俊。
人虽不英俊,性格也不是很好,成绩也不算名列前茅,可以说与平常人没什么区别。
但有这样一个人,影响了罗琦琦多少心,占据了她的心的位置。
那种感觉十分微妙,一时如吃了蜜一般甜腻,一时又如同下倾盆大雨般灰暗。
有多少时候,因为张俊的冷漠无情和不理不睬而不开心,嘴巴说着我不会再去关注他了!我讨厌死他了!,可走到他班级的外道上却禁不住往里面扫视一番,寻找心中的张俊。
又有多少时候,因为他的一句轻微的关心,自己的心飞快地砰砰地跳动着,仿佛要跳了出来。
除了张俊,你身边还有一个小波身份。
如果说张俊是琦琦的白马王子,那么白马王子不是小波。
他是琦琦可以袒露心扉之处,他不是琦琦的男朋友,是琦琦的哥哥,是琦琦的良师益友。
他会因琦琦所烦恼的事情而烦恼,也会因琦琦所开心的事情而开心,他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琦琦的成长,可到最后两人却分道扬镳。
这也是多少个人所有的相似经历。
明明有这样一个人,曾经和你的关系很好,但我不知道什么事情会逐渐淡忘他,只留下过去的记忆。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每个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幕布。勇敢、冲动、怯儒、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上上演。”
这段话是出自一本我非常喜欢的书——《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这本书教会了我许多,也看淡了一些事情。
书中的主人公罗琦琦是个无畏、倔强、冷静、善于将自己的想法放在心底的女孩。因为父母的原因,她从小在外公家长大,接回来后,由于跟爸妈不亲,成绩也不好,也没有朋友,便很早就沾染上了江湖习气。正因为这样,她性格虽然大大咧咧、不拘小节,但很重情意。
罗琦琦从小成绩不好,也没遇到一个好老师,但这一切,在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改变了。他遇见了高老师。这个学期老师用自己的行动诠译了老师的职责,她让罗琦琦开始改变对新的生活产生期待,有了前进的动力。
高中时期的罗琦琦就是个拼命三娘,因为初中与英语老师“聚宝盆”斗智斗勇,导致自己的英语成绩一落千丈。那个时候,她每天早上提前一个小时起床背英语单词、看语法,他相信只要踏踏实实地走好每一步,就会得到收获。可是命运却给了她无情的一巴掌,成绩不但没上升,反而退不了许多,她开始怀疑自己,但她从小那不服输的倔脾气让她再次踏上拿下英语的“征途”。
她开始更加努力,甚至上课时连老师所讲的每个字都记好,生怕漏了任何知识,每天晚上边泡脚边读单词、记语法......终于,老天看到了她的努力与汗水,给了她一个始料未及的拥抱——高中部年级第一名!果然,老天爷没有放弃她!
但她并没有因为得到第一的宝座而松懈,反而更加努力,因为她不想这第一只是因为运气而得来的。我很欣赏罗琦琦的这一点:学习上不对自己降低要求,但不会给自己施加太多的压力,会有适当的放松。她对学习很上心,她从为别人而学慢慢变成自己享受学习的过程,这是她的进步。
罗琦琦让我懂得了很多,看完这本书,发现其时生活还有许多我们未曾注意过的人和事,正在慢慢地随着时间而流逝。
真正点亮生命的不是明天的景色,而是美好的希望。我们怀着美好的希望,勇敢地走着,跌到了再爬起,失败了就再努力,永远相信明天会更好,永远相信不管自己再平凡,都会拥有属于自己地幸福,这才是平凡人生中最灿烂的风景!这是罗琦琦所教给我的。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初秋书梦(二)
805 王情美
花了两天时间,终于看完了《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下)。虽然结局很开放,感情似有希望,又很绝望,虽然还有许多事还不明白,但那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罗琦琦已经足够坚强,她可以面对自己的人生了,也算满足了琦琦父母和小波他们的愿望了。作者也许就想给读者留一个念想吧!
看完后想想这本书是以青春为主题的**,作者却巧妙地将爱情,人生道理,学***结合在了一起,构成了一部青春文学励志**。
——前言
外面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我独自坐在公交车上准备回家,可是又有点晕车,所以看着玻璃窗外的风景,现在已经是晚上六点钟。路灯已经亮起来了,外面小雨很小,却丝毫没有要停下来的意思。窗户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水滴。我根本看不到外面的街景。我只能看到许多模糊的红绿灯。
我只能盯着外面看。公共汽车上有电视,但总是有无聊的广告和老动画片。而且电视很卡,让人极度讨厌。座位前坐着一个小女孩,看上去只有四五岁。她梳着马尾辫,快乐地坐在妈妈怀里,笑着和妈妈玩。
笑容那么甜美,一定有一个美好的童年,她的未来命运又是怎样的呢?罗琪琪又何曾这样被妈妈抱过呢?她的童年又有多么辛酸!
想着不知不觉到了车站,下车时因为没有雨伞,才让雨水打到我身上,感受到秋雨的味道。当我看到自己穿着长袖外套的时候,已经是秋天了。这时间过的跟做梦似的一场接着一场,做完了以后再回头才想才惊讶地发现,原来夏天那场梦已经离我越来越远了。
在雨中漫步就是最愉快的事情了。可以有充足的理由踩水,因为今天下雨所以鞋子湿了,尽情的踩水,一脚踩下去,溅起无数水花,鞋子湿了,也不怕父母被赏几个板栗。可惜今天那条街停电了,店铺里的灯一闪一闪的看不到水花了,那不要紧只要在水洼上踩过去也能感受到水花。
我还是很高兴。我用另一条街的灯光来判断**有水而**没有水。
突然间,我看到几名身穿军训服的大学生在仅有的路灯下抽烟,吐出一圈又一圈的烟。这场景似曾相识,离我们不知有多远的地方,那个小城市里的乌贼,李哥,小波,他们就是那么抽烟的,看上去一副不务正业的样子,却没有人知道他们又有多努力,想让自己有个不一样精彩人生,想让自己从此走向正轨,不停的奋斗,希望能够努力赚钱养活自己,能够在这个小城市里有自己的立足之地。但命运就是喜欢捉弄人,乌贼进了牢房,小波实现不了自己的大学梦,李大哥压力很大。
他们三人为了让琪琪不受他们的影响,用最直接、最无情、最有效的方式与琪琪决裂。但他们还是坚持努力,终于开了一家轮滑场。生意出乎意料地火爆,但我认为是对的。到这时候我才真正的明白,“成长本就伴随着痛楚,坚强本就是层层伤口结下了厚茧”这句话的意思。
就像不经历风雨,怎么会有彩虹。而且在另一边琦琦为了小波的梦想,也努力奋斗,虽然在学***遇到了许多事,发生了一些她不能预料到的事情。遇到了很多困难,但她还是坚持每天一早背诵单词,为了实现她环游世界的梦想,也为了实现小波的大学梦。
琦琦带着自己的和小波的梦想考进了清华,从一个胆小的女孩子到自信的清华大学生,这一路走来辛酸只有自己知道。当然,也少不了小波和高老师的关心和照顾,相信他们也很高兴自己有一个清华高材生的伙伴,他们在琪琪心里一定也是特别的。
成长的蜕变让人明白很多事,看清了很多事。她带着小波的梦想进入清华大学。小波带着琪琪的梦想离开了小镇上的一家小书店,过上了安全的生活。这种友谊令人羡慕。
但我不是罗琦琦,也不是小波,也不是书中的任何人。当我看书的时候,我羡慕罗琦琪每天早上读单词的坚韧不拔。羡慕她有小波、乌贼、李大哥,妖娆这样有江湖正派的朋友,能在最快乐最悲伤的时候,快速给予帮助。但我也很喜欢罗琦琦出生的时间和家庭。
在那个年代,是事态最乱的时候,她是怎么在那样的环境下生存下来的,而且在一群人中脱颖而出。
我不能是罗琪琪,我只能是我,独一无二的我。我有自己的命运。我有我自己的命运,那是由我自己的痛苦编织的魔鬼。我的命运由我自己掌控,要懂得坚持。
神童陈劲说过“千万别放弃!有了第一次放弃,你的人生就会***知难而退,可是如果你克服过去,你的人生则会***迎风破浪地前进,看着只是一个简单的选择,其实影响非常大,是截然不同的人生。”当时这句话震撼了小波和琦琦也同样震撼到了我。
一个被人们称为神童的人,他对人生的理解也是有着自己的想法。
望着街心,有大学生从旁边匆匆走过。看到他们,我突然想知到他们是否和琦琦一样年轻。每个人都会长大的。他们在成长过程中遇到过这样的麻烦吗?
落叶飞舞,随手捡起一片夹起书中顶着小雨继续在雨中漫步。
时光805 陈晴雨
我从来不阅读言情**,因为在我印象中,这属于那种无营养无价值易上瘾的书,但也有一个例外,如《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我就认认真真仔仔细细阅读完了。
书中有一句话,叫“讨厌那个老师,所以不学他的课,成绩差了,这究竟报复到了谁?”我记得在小学的时候,确实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特别讨厌某门副科,现在回想起来,或许也是讨厌那个老师的缘故。我很少认真完成他的作业,也懒得听他的课。但当我参加考试时,我发现几乎一半的内容都是靠蒙古,一半的内容是靠天赋和发挥。
结果,当然,在那次考试之后,我只排在全班前十名。吁……还好只是副科,那时我可真是悲壮的义无反顾。
时光冲走了许多幼稚的想法,当我阅读到罗琦琦为了报复老师而不听课时,我想:“呵,这女孩可真够傻。”但与此同时谁又不是这样呢?所幸,我彻悟的比她早些。
与此同时,我更佩服于她的决心、她的狠劲,她的宁愿不要面子也不服输的个性,这些都是时光中磨练出来的,而且一定是由那么一段“与众不同”的时光磨练出的,所以罗琦琦有着钢铁般的意志。她可以在比美的年代毫不在乎地穿上丑得掉渣的校服,仅仅是为了方便;她敢和小混混叫板对着干,但为了老师的信任也愿意苦苦练***,即使被曾老师骂“猪”时,还满满感动;她宁愿在乒乓球桌上罚站一周,接受全校师生嘲讽的惊讶的轻蔑的目光,也不会屈服于聚宝盆(英语老师),仅仅只是一个低头或一句“对不起”;当然,最令人佩服的还是她通过自己的努力,从渣生华丽丽逆转,成为市高考状元,成为清华的高材生……她从谷底走上了人生的山峰,一路上她受的伤都是时光给她的绊脚石。而在多年后回想起来,这些又成了最亲切的怀恋。
而在我们的人生当中,是不是也有这样子的“时间给的磨练”当时我们是否选择面对?
所有人都可以活得像罗琦琦一样精彩,但这也由你是否接受时光的挑战决定的。初中的我们正在人生的一个关键岔口。让我们能尊重自己的心,为了风雨后的彩虹,也为了多年后回想起来,我们都能享受这段时光带来的精彩。
加油吧,少年!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青春,是一本仓促的书,是一条走了就不能回头的路,是我们可以放纵的时期。我们笑过,哭过,疯过,闹过,当青春的字眼渐渐模糊,才会想起那段美好的回忆,想起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
青春对每个人来说都是独一无二的。在桐华的这本书里,我见证了罗琦琦的青春:她从处于外公溺爱的状态下,到被父母接到身边,经历了孤独的小学。因为她的性格,甚至连爸爸妈妈都不肯开口叫。她总是终日不说一句话,总是一个人躲在一边玩,可能由于父母对妹妹的偏心,让她变得比同龄人更加早熟。后来,她又经历了混乱的初中生涯。在她的初中时期,并没有和张骏分到一个班,学习也不上进,反而一有空余时间就去歌厅玩,唯一让人感到温暖的是性格大大咧咧的曾老师,她总是会帮罗琦琦,也许是她看透了罗琦琦超过同龄人的深邃思想。当然,她在歌厅时受到了许小波的帮助。甚至会因为他的一句我在高中等你。就刻苦学习,不断的给自己设定目标。在她的高中时期,拥有着属于自己朦胧的爱情,有着自己的小秘密,她是非分明,当她的好朋友沈远哲成绩下滑时,她主动帮助,并且没有因为误会而放弃自己的想法。在面临高考的情况下,她也懂得如何释放自己的压力,并且在考试中能稳居第一。最后的结局是开放式的,给人留下了无限的遐想。但无论最后罗琦琦选择了谁,那都是她自己的青春。那些年少时光也早已一去不返。
在这本书里,也许你会看到曾经的自己。不过,青春的可贵不仅有那年少时光,还有那充满勇敢与热情的心。不怕受伤,不怕付出,我们也应该珍惜眼前的青春。我想,无论如何它都是你人生中最为光彩的一幅画面。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个人觉得写得很好,很写实。
作者把每一个人物感情描述的很真是,有很多的感同身受。虽然没像琦琦一样有那群社会上的朋友,却也有几个很义气的朋友。琦琦和张骏的爱情,是那么单纯,真心,温暖,大家都爱得那么深,想把自己以为最好的东西都给对方,自以为的为对方着想,却把一些温暖的话,想跟对方说的话都深藏心底,希望他懂。可是越在乎,看到他对别人有一丝的好都会吃醋,却碍于面子,都不肯说出来,对方的一点点动静又会触碰自己的心。张骏曾经为了能跟上琦琦的脚步,发高烧的时候都不放弃看书,他曾为了她努力过,变好过,甚至连自己大学能够上一个好的学校,选一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因为太爱,琦琦不想张骏以后后悔爱过她,一直保持着理智想督促张骏考虑自己的未来;因为太爱,张骏的不自信,直至最后选择分手,放手让她走向更远的地方。可是即使分开了,大家还是互相关注着对方,希望对方能挽回自己,却阴差阳错理解错对方的意思,各自难过。张骏被很多女生甩过,只甩了一个罗琦琦,只是因为太爱。分手后大家都成了对方永恒的记忆,中间隔了整个十年,隔了大家不同的经历,隔了以前的误会,即使想起,也回不去了。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儿时记忆中的集市常无端出现在我的梦境,白云静卧天边,河水清澈见底,缓缓流淌,集市像长龙般蜿蜒伸向远方……怀念记忆中热闹、鲜活的集市,怀念我的故乡。
一
那个时候,我们还小,小小的手掌在父亲的大手里,小小的脑袋在妈妈的怀里,小小的心思却总在外面的世界,一直幻想着去外面的世界看看。可是啊,长大后,无论现在的交通多发达,我们却再也无法回到故乡。正如那句话:长大后我们再也回不去的就是故乡。
小时候时候,最爱去的,就是那记忆里很吵,很脏,却又很神奇的地方,哪里有太多我们喜爱的东西;那个时候,我生活的村子是没有超市的,人们日常用品采购多数需要去集市置办。
集市并不是天天有,逢农历四、九才开。集市,一些地方也叫“墟市”、“集墟”。“集”含“人与物相聚会”之意。到集市买卖称“上集”、“赶集”,到集上随便看看便称为“逛集”、“赶闲集”。集市起源于史前时期人们的聚集交易,以后常出现在宗教节庆、纪念集会上和圣地,并常附带民间卖膏药、玩杂耍的娱乐活动。
二
村子的女人们都喜欢赶集,以赶集为乐。每逢集市这一天,便好像是她们的节日。这一天,她们会早起,精心梳洗打扮,仔仔细细涂抹雪花膏,把头发沾水梳得溜光,穿上出门做客才穿的红的、绿的等各色印有梅花、牡丹花图案的棉布对襟衣服,兴高采烈地出家门,呼朋唤友结伴去一公里以外的孝妇河畔,买粮油、蔬菜、日用品等。更有喜欢热闹的,即使不买东西,也会逢集必赶,一饱眼福。
集市像一条长龙,蜿蜒伸向远方。女人们悦耳的欢声笑语在空中回荡,花枝招展的身影在川流不息、摩肩接踵的人海中格外引人注目,磁铁一般吸引着男人的眼光。他们会盯着心仪的女人,目光火热,喉结滚动。
赶集的小商贩们大都是附近的农民,顶着星星出门,天亮前赶到,只为抢占有利地段,多卖些商品。集市上卖粮油、蔬菜、瓜果的'比较多。粮油是自家种的,用传统工艺加工的,时令蔬菜瓜果都是绿色种植,绝对安全。每逢进了腊月,天天是集,红白相间的猪肉、肥大的猪头、胖胖的蹄髈,各色水果干果,玲琅满目,过年所需物品应有尽有。那个年代,尽管物质匮乏,生活贫困,但百姓吃的、用的绿色、安全,鲜有污染。绝不会担心买到地沟油,也不会想到食品里有转基因、苏丹红、三聚氰胺等。
三
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事就是跟着大人去赶集。早早地起床,大人准备好盛东西的口袋,准备好几张毛票子,就拉着我去赶集了。路上碰到已经赶集回来的人,大人们就站着打着招呼,若买到什么好种子之类的,大家就一起摊在手掌里东瞧瞧西看看,然后急急地赶去人家说的那卖家的位置,去晚了可能就买不上了。
翻过几座大山,拐几个弯就到了集上,一下子热闹了起来,好像从静静的小溪里一下子被冲到了大河里,而且里面挤挤挨挨地都是张嘴吵的大蛤蟆。我那时个子小小的,只到大人的大腿根儿,满眼都是腿,密密地不透风,所以只能紧紧地拽着大人的衣服,在人缝里钻啊钻。大人总是在赶集的时候来买酱油和醋,有时会用找回的一毛钱给我换几颗糖果,嘿,美极了,尽管那叫做“梨膏”的东西总是粘粘地沾着一层糖纸,尽管有时糖少人多,大人会先咬开再分我一半,在嘴里吸溜起来,还是觉得是世上最好吃的东西,嘴里含着它都想直接跳起来。
来这集上的都是我们村的人,再远的临村的也不会超过五里远,大家的交易也只比比物物交换高级一点儿,除了用钱买卖,也有时会拿自家的黄豆直接换人家的绿豆,各有所需。牲口的买卖是大事,所以在某个角落里,那些老爷们儿都表情严肃,抽着烟卷,站着,蹲着,认真仔细地查验着要买的驴、羊、牛,拉着遛遛,然后沉默一会儿,彼此拉着价格的锯。通常来买牲口的都不是自己来,一定要找几个知己的懂行的,帮着看看,要是走了眼买了有病的或者是上了年纪的牲口,真是熬心的事,因为买牲口的花费可不小。所以,记忆中的某个角落,太阳暖暖地照着,牲口们懒洋洋地站着,无辜的大眼睛忽闪,男人们穿着一身黑乎乎不分年纪的衣着,蒙着白毛巾,在烟雾中静静地思考,决定着人生的大事件。
四
集市上有两位老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大约六十来岁,中等个子,脸庞清瘦,,神态微醺,眼神桀骜、犀利。一件灰色军绿色的短袖,显出瘦骨嶙峋的胸膛。他们是二十年前从河南投亲到宁夏的,老人说那个时候老家太穷,到了没有办法生存的地步,只能投亲靠友;其实现在老家发展的还是挺不错的,已经是经济大省了。只是……老人似乎有些哽咽,眼睛里泛起了泪花。其实我知道,他想说:只是故乡,很难再回去了。
老两口在集市从不高声叫卖,彷佛并在乎买卖好歹。身边却总是围满了许多人,男女老幼皆有,孩子居多。走近才知,老人不是在推销自家的劳保军用品,而是在用不很纯正的方言给人们讲故事呢。封神榜、隋唐演义信口拈来,岳飞传、杨门女将被他演绎的跌宕起伏、绘声绘色。微醺的时候,他的故事也最精彩,家乡话渐渐地道、流畅起来,眼睛里闪烁着智慧、桀骜的光芒,俨然一位叱咤风云的大将军。人们用虔诚、崇拜的目光望着他,全然忘记他其实就是一位卖劳保军用品的普通老头。
五
时间在走,我们也长大了,每每想起小时候的那些事儿,那些人,总是热泪盈眶。父亲说,他最大的愿望就是能回去一趟,回到老家,踩踩那里的黄土地;抔一捧黄土,闻一闻那可人儿的味。只是似乎,那些逃不掉的记忆,那些无法翻篇的往事,吹散在风中……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小时候我们站在故乡里,
望着天上的白云,
一望无际的麦地,
和渴望的外面的世界。
可是我们长大了,
终于踏出了故乡,
可以去寻找我们想要的,
过更好更好的生活。
可是,
也许我们成功了,
也许我们失败了,
也许我们平平凡凡。
富裕了再看故乡,
才发现故乡老的那么快,
一切的一切都变了模样,
再也看不见以前的故乡。
落魄了再看故乡,
才发现故乡还是像以前一样亲切,
不过,还是只能用来怀念,
再回不去以前的故乡。
平凡着再看故乡,
才发现故乡好像没变,
却似乎又变了很多,
再找不到那故乡。
每个人都有回不去的故乡。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时光匆匆,人的一生一瞬而过,正值青春年少的我,怎样回顾曾经,又怎样展望未来?
罗琦琦的生命带我领略了一个精彩不一样的人生,我总能在她身上找到自己的影子,叛逆,倔强,骄傲,敏感。青春的我们就像一堆干柴,随便一把火就能点燃,只是不知是燃成灰烬,风过无痕,还是光芒耀眼,照亮整个世界。
这本书是一个人的成长史,从情感,经历上把一个精彩的青春故事娓娓道来。琦琦因为父母把更多的爱给了妹妹而过了一个灰暗的童年,接触社会上所谓的混混,养成了偏执孤僻,桀骜不驯的性格。在复杂纠结的青春的淬炼中,聪明理智,伶俐成熟的特点开始显现,孤僻而造成的倔强也成为她成就自己的梦想提供了绝大的帮助,完美的走出了自己最精彩的人生。
一个故事之所以精彩,在与他/她不断的制造矛盾和化解矛盾。琦琦不断在两个世界徘徊,在其中起起落落。一个是书本考试的校园生活,一个是游戏歌舞厅的社会历程。其中有单纯美好的友谊青春,也有谁会黑暗的茫然无措。一路上,琦琦和朋友们穿越甜蜜,忧伤,彷徨,茫然。他们有爱,他们的爱属于青春,交缠着一个人又一个人的世界。
我敬佩罗琦琦,敬佩她的自信,她说:“不管你取得多大的成就,我自然而然的觉得,只要我努力,我也能做到,如果我做不到,只是没有努力。”于是琦琦考上了清华。我还敬佩她的敢说敢做,追逐梦想的执着和坚毅,她说:“当我读着刘墉,三毛,醉心于他们笔下的异国他乡,自然而然的想自己去走一趟世界,我就知道,我不再是那个甘于守在这个城市过一生的女孩。”于是琦琦去了美国,定居旧金山。她追逐着自己的梦想,放弃了自己爱的,爱自己的人。忍受了痛苦与寂寞,可是她从不曾后悔,因为她实现了那最美的一个梦。
我没有她跌宕起伏的遭遇,也没有她那些离奇时间中陪着她的朋友。可我不会羡慕她,我有朋友与我相知相伴,我有我的青春,我自己灿烂的青春。如果说羡慕,我只会羡慕她的梦想已经实现。我也有一个梦,很美的梦,始终高高挂在我的世界里,照亮了我整个世界,等待着我的追逐,我一直在靠近,从未远去。
一人一生最美的不过一个梦字,年少的我们要学会回忆,珍惜,期待,奋斗和微笑。我在此祝愿每个人都有一个想琦琦一样有梦想有回忆的故事和最美年少。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青春和学业是可以并行的,这一点在她那里得以体现,她无悔于青春,又不愧对于自己。她的青春很有意义,而我们的呢?我们整天在学校学习,但享受我们的青春。我们会有反抗和敌意。有没有可能每个人都在青春年少的时候专心刻苦学习,青春过后却再也认不出记忆?
每个人都是这样所以很多人都不会后悔。
努力过好每一天,所以无悔。努力地学好每一课,所以会成功。我们喜欢罗琦琦学的不止这些,但时间过的多快。就算没有后悔,也不代表着不怀念。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读后感这个词,应该也是我们曾经在学校时老师经常要求我们写的。而,主动写的读后感,才应该是真的感慨万千吧。
终于知道,这种没有结局的结局,有个名字叫开放式结局,可是,我很不喜欢这样的结局。那种守待花开的感觉,却被悄无声息的掐灭,应该就是这种感觉吧。峰回路转间,以为终于要柳暗花明,却发现原来仍是迷雾一片。胸闷中。
我们都曾有过那些校园的日子,所以读着文字,勾兑想象着我曾经的青涩岁月,应该是小说中的默默无闻的群众演员甲或者乙,但我们也有我们的故事,哪怕那故事平淡无奇,可在我们走过的故事里,我们是女主角,虽然,我也曾想过做声名鹊起的女主角和万千瞩目的生活。所以,在把生活勾兑在梦想中时,小说里的故事,成功的吸引了我,我抓住了我心里那柔软的部分。虽然我心里,大部分都是柔软的。
我羡慕个性倔强聪明和坚韧勇敢的奇奇。她能迎风飞翔的时候,我想这我曾经的梦想破碎在我自卑和一在的.逃避下。黯然神伤。我也喜欢那惊心动魄的爱情,深爱自己,为了爱自己能放下自己、懵懂的青春触动,朝夕照顾自己,把自己当做公主一样对待的哥哥,这是个多么难的选择题。我真的想知道,开放式的结局后面,究竟是怎样的选择,我想要个开心快乐的结局。
今天爸爸在外面给我打了2个电话,我知道,他想我了,那么忙的爸爸,终于闲下来的时候,还是不放心在外的孩子。这又触动了我心中的柔软。
因为柔软,所有有些胡言乱语,我想要一个完美的结局。暂时先到这里,因为我沉浸在自己的回忆里,走不出来。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我们和时光一起疾走。想返回,却怎么也打不开时间的玻璃窗。
我们就这样离家而去。
每一个人都在寻找,一个地方,不曾有过风浪;每一道光都在远方,跌跌撞撞,向着光亮那方;每一座城市都在生长,匆匆忙忙,没人可以阻挡。我们都在追逐,奋力向前,因为时针在转动,某年某月某日发生的事,在钟声敲了十二下之后,就永远地成了过去式。我们匆匆把它装进相框,却无法回到曾经。
从本质意义上,我们都是既失去家乡而又无法抵达远方的人。《皮囊》里的一句话。我们都拥有家,却少有人再能在家之后淡淡添上一个乡字。家拥有的是温馨,家乡拥有的,是那个时代,那个回不去的时代。
过去的三小姐渐渐被人淡忘,又慢慢被人记起。王安忆用她的笔在《长恨歌》里写下一个女人的一生。王琦瑶依然是王琦瑶,平安里依然存在着,上海依然是上海,可她依然不停回忆着那个四十年前的上海,那一个还没有摩登一词的上海,她的家曾经在上海,现在也在上海,那个让她万分留恋的爱丽丝公寓依然在那个角落,可她回不去了,她甚至有些害怕勾起往事。那个承载了她的青春,承载了她的懵懂的地方,才是她的家乡,只是它回不去了。也只有它回不去了,才叫家乡。
来易来,去难去。《滚滚红尘》里唱出的无奈,让人心碎,却让人不得不承认。
于是刘亮程写了他的村庄,鲁迅写了他的故乡,老舍写了他的北平,林海音写了她的城南,萧红写了她的呼兰河。
那个不在乎封建等级的童年不再,那个一起穿过田野等着风筝落下的童年不再,那个记忆中的天堂电影院不再,他们都回不去了,只好用笔写下家乡,用电影回忆那个过去的时代,过去的人。
回的去的是家,那个地图册上的小点,那个充满欢声笑语的地方,那个漂洋过海的信件的旅途终点。
回不去的叫家乡,茫茫人海,那个被叫做曾经的地方,被称作过去式的片段,被人流慢慢冲散,在钟表清晰的嘀嗒声中模糊,留给我们背影,伸手,却不可及。
✹ 回不去的故乡读后感 ✹
初中时代很喜欢很喜欢的书,现在也已经隔了很久时光了。那时候是一个学霸推荐的。而今学霸不再是学霸,却仍旧生活的很是精彩。
这本书我不知道该叫它小说还是励志书,无疑它是正能量的。我想对于初中或者高中的孩子来说,能遇见这本书应当是种幸运。因为那个时期太容易犯错了,而那个时期的错误对于一生来说可能非常非常重要。这本书也许可以给那些正值好时光的孩子们启迪。
我们都不是罗琦琦,可能没有过那般多彩的成长生涯。可是在一路的时光里,一定有过伤害我们的人、也有过被我们伤害过的人;一定有过黑暗的时刻,也有过难忘的光明。年轻时候会遇见多少刻骨铭心的人呢?又有多少人能在时间的打磨中依旧如初呢?即使失散,依然记得,这也就足够了吧。正因为回不去,年少才如此美丽。
三四年过去了,以前喜欢的句子和现在已经不一样了,以前感慨的地方和现在也已经不一样了,我也不敢再说现在有多喜欢这本书了。但我仍然欣赏它,欣赏它传达的积极的人生态度和关于一些问题的看法,欣赏它对于一个人成长过程中心理的把握。
读本老书的感觉是奇特的,嗨,当初大冬天坐在电脑前一边冷的手直打哆嗦一边眼睛注视着屏幕的小姑娘,我已经长大咯,没有轰轰烈烈,但也过得还好,偶尔还会想起遥远的你(^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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