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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搬迁工作计划(集合12篇)_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发表时间:2022-12-06

易地搬迁工作计划(集合12篇)。

『一』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xx年上半年,扶贫办认真贯彻省、州扶贫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州委六届二次全会和县委第十二届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总体要求,根据县扶贫实际,以整村推进、产业开发、易地搬迁、社会帮扶、小额信贷等扶贫项目为重点,致力于全县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脱贫致富,为建设石屏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了积极贡献。现将上半年扶贫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扶贫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一)省、州整村推进项目(二)易地搬迁项目经积极争取,省扶贫办下达我县实施400人200万元的易地搬迁项目,我们正在与相关部门配合,做项目的选址、可研、规划、评审等相关工作。

(三)社会帮扶项目

一是成功举办了沪滇对口帮扶协作领导小组第九次联席会议。沪滇对口帮扶协作领导小组第九次联席会议能在石屏召开,是上海方和省委、省人民政府对我县扶贫工作的肯定和鞭策。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上海方和省、州、县领导的高度肯定,达到了汇报工作,展示成果、宣传石屏的目标。三是xx年实施的xxx扶项目,计划投入资金万元(其中上海方投入310万元,县、镇、群众筹资万元),确定在宝秀镇竹林村、小倘甸,异龙镇冲门口、小老卫寨、许家营等5个自然村实施整村推进;在龙武镇旧沙村委会、大桥牛达村委会建设2所希望小学;在异龙镇松村村委会,宝秀镇郑营村委会建设2所卫生室;在县城区建设一个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现已投入资金160万元,完成街道硬化2条4公里;科技文化活动中心1块;房屋立面改造41户;沼气池建设16口;松村卫生室主体工程已完工;围墙,大门和场地硬化以及医疗设备等正在筹建中;2所希望小学已完成了征地、地基平整、设计图纸等工作;劳动力转移培训中心主体工程已经完工,进入了全面装修阶段。其它项目正在顺利实施。

(四)信贷扶贫。(五)石屏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推介中心建设进展顺利。

县名特优农产品展销推介中心,是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立足石屏丰富的生态绿色农产品资源,大力推介石屏优质农产品,树立和宣传石屏优秀农业企业品牌,打造石屏农业对外交流与发展的新平台,为农民寻找市场,带动优势农产品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中心按县人民政府的要求进行建设,现在,主体工程已经全部完成,进入了全面装修阶段。

(六)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项目。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开展工作:一是

xx年上半年县扶贫办工作总结

『二』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2021年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关键环节和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四个目标,周密组织、精心实施,现将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板栗村集中安置点:规划总用地面积11420平方米,拟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34户、141人,均为建卡贫困户。规划建设安置住房共34套,其中安置住房3525平方米,生产性辅助用房112平方米,配套完善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文化站605平方米、幼儿园800平方米、议事大厅300平方米、篮球场741.8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流转菜园地20亩。工程总投资1504.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99.6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04.33万元。资金来源为农户整宗地收益退出资金180.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20.0万元,易地扶贫专项补助资金1304.0万元。项目于2018年10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有序推进中,预计2019年2月完工。

坡坪村集中安置点:规划总用地面积13496.19平方米,拟安置易地扶贫搬迁户26户、86人(均为建卡贫困户,规划建设安置住房26套共2350平方米。)配套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其中:建设安置点内部道路360米(含配套综合管网、路灯照明工程);建设议事厅200平方米、篮球场645平方米、广场1561.17平方米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进行后续产业扶持、旧房拆除及宅基地复垦、迁出区生态恢复等。工程总投资为974.1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50.5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3.54万元。资金来源为易地扶贫专项补助资金818.33万元;群众自筹17.80万元;房屋整综地收储138万元。项目于2018年11月份开工建设,目前有序推进中,预计2019年4月完工。

二、主要做法

(一)坚守自愿底线,精准锁定搬迁对象。坚持把群众自愿作为工作底线,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同时,扣准第一颗纽扣,在识别程序上不少一环,公开宣讲政策,公开评议对象,公示评议结果,把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

一是强化宣传工作。采取进村入户、召开群众会、集中组织学习、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搬迁政策,确保家喻户晓。组织搬迁户到安置点参观、监督,帮助群众算清搬迁家账、发展账、脱贫账,并介绍入住后的产业规划,做到一户一策,让群众做搬迁的明白人。

二是精准识别对象。始终把精准识别搬迁对象放在首位,对所有搬迁对象户信息进行严格比对,坚决清理不符合条件的搬迁对象,防止出现不该搬迁的要搬迁、应该搬迁的不搬、不想搬的被搬等现象。

三是规范识别程序。严格按照选定搬迁对象目标区域、群众申请、入户核实等规定程序,组织第一书记、驻村干部、村干部,深入村组和贫困户家庭,对搬迁对象户进行严格识别和筛查,锁定搬迁对象。

四是落实发展措施。再次精准识别后,与搬迁贫困群众面对面摸清其家庭情况,并一道共同制定切实有效的后续脱贫计划,编制具体、有效的后续就业保障措施,确保务实推动搬迁就业保障到户、到人、到就业岗位。

(二)坚持精准务实,科学编制搬迁规划。始终把规划编制摆在重要位置,在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的基础上,组织编制芦塘乡易地扶贫搬迁实施规划,做到安排到点、落实到户。

一是坚决守住两条红线。坚持保障基本、基本保障,坚守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建房户均负债不超过1万元、人均负债不超过2000元和建卡贫困人口搬迁建房面积人均不超过25平方米两条红线,不搞豪华装修,确保建成的房子有人住、当年建设当年住。同时对深度贫困、无力建房的特殊建卡贫困户采取兜底搬迁,实施交钥匙工程,实现零负担拎包入住。

二是立足四好三美目标。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优化模式,创新方式,因地制宜推进搬迁住房、配套设施建设,确保搬迁群众安心、舒心、放心入住质量好、风貌好、环境好、配套好的四好搬迁住房。将易地扶贫搬迁作为系统工程进行统筹谋划,切实提高搬迁质量和水平,使搬迁安置地成为生态美、产业美、生活美的三美家园。

三是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始终尊重搬迁群众意愿,让群众全程参与,坚持搬迁对象让群众评、安置去向让群众选、规划设计让群众议、分配方案让群众定,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三)创新建设机制,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坚持扶贫与党建双推进,把支部建在工地上、建在群众中,筑牢战斗堡垒,做到征地、搬迁、建设、监理一盘棋,确保政策落地、工程质量好。

一是强化支部引领。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的作用,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和工程建设监管。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党员集中学习,引导党员协助做好政策宣传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同时,督促指导施工单位将党支部健在工地上,发挥党员作用,以党的建设助推工程建设。

二是支持群众监督。组织搬迁农户通过开会推荐5名威望较高、处事公正、群众认可、熟悉建筑的搬迁户代表,成立了芦塘乡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自主管理委员会,全程参与选址、规划设计、协调服务、质量监管、资金监管、督促进度、房屋分配等工作,切实保障了搬迁农户的合法权益。

三是压实工作责任。落实乡长为安置点建设的第一责任人,主抓亲管、强力推进。要求每天跟踪督促安全质量和进度,施工单位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按图销号,在确保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加快推进工程建设。同时每周召开一次现场推进会,建立工程进度半月报制度,确保了工程建设顺利推进。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目标管理。一是盯紧时间节点。按照目标要求,对表算账、挂图作战、挂牌督办,确保2月底前完成第一批安置房建设。二是紧盯关键环节。围绕建房、搬迁、就业、保障、配套、退出六个环节,周密组织、精心实施,具体到每一点、每一户,倒排工期、环环紧扣,有力有效的推进工作。三是紧盯工程管理。强化合同管理、材料管理、队伍管理、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批准的建设方案、施工图、投资概算和相关规范,确保建设质量过硬。

(二)科学组织施工。一是加快工程进度。科学精细组织工程施工,合理调整思路、摆布力量,提高工程施工管理技术水平,抓紧房屋主体施工、室内装修和环境打造,确保工程进度。二是严格工程质量。加强施工现场全程监督管理,强化工程设计、施工、交付使用等环节质量监管,杜绝偷工减料、降低建设标准等现象。三是强化群众监督。积极发挥自管委的作用,切实保障搬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对工程项目概况、资金来源、建设进度、监督部门及受理方式等就近公示,接受监督。

(三)落实后续措施。一是尽快分房入住。细致耐心地做好群众工作,尽快组织搬迁农户抓阄选好分房,待房屋建成后尽快搬迁入住。二是落实后续扶持。实施安置点后续扶持计划,尽快为搬迁户落实菜园子地。三是完善档案资料。完善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档案资料,及时查漏补缺、举一反三,确保数据信息准确无误,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三』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xx-xx年,我县对居住在深山、高寒、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差、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以及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环境,为脱贫发展提供了条件。目前,还有部分散居在高山半高山的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居住环境恶劣、基础设施薄弱、公共服务较差和地方病严重,为使这部分人口共享发展成果,改善居住条件,乡镇对居住在高山半高山非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摸排,各乡镇组织专人进村入户进行核实最终确定15个乡镇共623户2992人:。

二、资金筹措

我县多方面、多渠道积极筹措资金共计万元,其中xx年省级财政脱贫攻坚资金1246万元,易地搬迁结余资金万元。充分保证了我县623户2992人的高山半高山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易地搬迁的落地生效。

三、住房建设情况

截止9月底,我县623户2992人的高山半高山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易地搬迁住房已全部建成并全部实现搬迁入住。

四、下一步工作

高山半高山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易地搬迁的实施,改善了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切实提高了人民的满意度,搬迁群众投工投劳、不等不要、主动参与、精气神高,“吃水不忘挖井人、致富不忘xxx”,他们真切的感受到了党和国家的好政策,由衷的传递着对党和国家的感恩。下一步工作,我县将聚焦高山半高山非建档立卡农村人口后续扶持,在产业、就业方面加大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四』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随着国家扶贫工作的深入推进,为了更好地帮助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我国开始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这个计划旨在通过将贫困地区的居民搬迁至相对富裕地区,为他们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实现真正的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首先会进行全面的贫困认定和选址工作。相关部门会派遣工作人员深入贫困地区,对当地的贫困人口和家庭进行详细的调查和评估。这样可以准确地了解到每一个真正需要帮助的群体,为他们提供更好的脱贫政策和措施。同时,选址工作也会精确到每个家庭,确保搬迁后的居住环境和生活条件能够满足需求。


在搬迁工作进行之前,政府会与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共同商定好搬迁计划和实施细节。这其中包括了搬迁费用的支付、新址的规划和建设、社会保障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保障措施。只有通过这样的合作和协商,才能够确保搬迁过程中的顺利和稳定。


搬迁前,政府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搬迁户进行培训,帮助他们了解新的生活环境和脱贫机会。这其中包括了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技能提升等方面的内容。通过培训,可以提高搬迁户的脱贫能力和就业竞争力,让他们可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搬迁过程中,政府会提供充分的资金和物质保障,确保搬迁户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同时,政府也会督促搬迁户积极融入新社区,参与到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来。只有通过参与和努力,搬迁户才能够实现真正的脱贫,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搬迁后,政府还会继续关注和帮助搬迁户的脱贫工作。相关部门会定期对搬迁户进行评估,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和脱贫进程。通过评估结果,政府可以调整措施和政策,进一步帮助搬迁户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是我国扶贫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为贫困地区的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条件,政府可以帮助他们实现真正的脱贫。这不仅是一次家庭的搬迁,更是一次创造新生活和希望的机会。相信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计划的实施下,更多的贫困地区人民将迎来他们的美好未来。

『五』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竹溪县地处秦巴山腹地,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农业基础薄弱,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新洲乡位于竹溪县城东部堵河上游,距离县城51公里,是全省重点贫困老区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山大人稀,生存环境恶劣,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就医、上学艰难,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XX年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人均纯收入2203元,比全乡平均人均纯收入2555元低352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的广大农民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早日摆脱贫困,增收致富,特申报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呈报。

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易地扶贫搬迁236户、1000人,建房面积21630平方米;2、新修乡村公路22公里;3、低产田改造26公顷;4、新修灌渠6000米;5、人饮工程:新修过滤池2个、水塔2座、引水管道25000米;6、生态能源建设:栏圈改造200户、3900平方米,农村沼气100户,水土涵养林6公顷。建设年限为1年(20XX年5月--20XX年5月)。

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预算内、地方自筹、整合各类投资、搬迁群众承担四部分组成;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地方自筹70万元,整合各类投资80万元,搬迁群众承担1200万元。

该项目实施后,搬迁户居住环境和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交通、饮水更加便利,每年可节约劳务支出50万元;农副产品的出售年可获利110万元;生产条件的改善,更有利于发展规模化养殖和种植业,特别是养猪和茶叶种植,使人平达到1头猪,户平1亩茶叶,每年可获利250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20元。

特此报告,恳请予以批复同意为盼。

『六』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一、项目村小组基本情况

戈牛村委会拉沙村小是一个集边境、山区、贫困为一体的高寒偏远哈尼族山寨,建村已有150多年的历史,是我乡最大的哈尼族村寨,位于我乡东南面,距乡政府23公里,与缅甸南板地区帕罗乡隔南阿河对峙,地处东经101°01′00″,北纬21°46′30″,海拔1025米。土地总面积8250亩,其中平地718.13亩,坡度在25°以上占81.73%.2011年,全村小组共193户819人,其中劳力:414人,人口自然增长率

3.14‰。

2015年,全村小组生产总值380万元。粮食种植面积1718亩(其中水田84亩,旱地1634亩),总产量33.57万公斤,人均口粮410公斤;橡胶5274亩(其中开割2344亩),年干胶产量286吨,;砂仁328亩,当年产量12吨,产值24万元;生猪存栏667头,家禽存笼2161只,人均纯收入2180元。

二、迁出区选择的依据及原则

选择依据:人地矛盾突出,土地承受能力超负荷、居住条件极差,农户居住十分拥挤,易发地质灾害,生产生活水平低,基础设施薄弱,经济来源少,基本丧失继续生存发展空间。

选择原则:自愿搬迁,分人不分地,分寨不分界,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愿意到易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

三、贫困状况及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

贫困状况:人地矛盾严重,耕地十分稀少,人均田地0.07亩;宅基地十分拥挤,户均0.20亩;粮食总产量33.57万公斤,人均占有粮410公斤;产业单调,群众经济来源少,人均纯收入只有2180元;村寨基础设施薄弱,无法承受日益发展的人口需求,特别是人畜饮水、电力照明等存在许多困难;人口众多,社会治安情况较差,特别是大龄单身青年多,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群众养殖不科学,效益不高。

造成贫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地矛盾十分突出,耕地少,宅基地拥挤,群众人均占有耕地和宅基地十分少;二是村寨小组依山靠林定居,长期毁林开荒,森林破坏严重,水资源桔竭,使群众和牲畜饮水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三是信息闭塞,群众文化落后,劳动者素质低,缺乏资金和技术,现人均纯收入还仅2180元,属全市极端贫困村寨之一。四是文化教育十分落后,干部群众思想不解放,严重制约经济发展。

四、搬迁建设的必要性分析

人地矛盾十分突出。拉沙是我乡最大的山区哈尼族村寨,耕地严重不足,水田稀少,靠广种薄的轮歇游耕生产方式维持生存;加之村寨地处半山坡,宅基地十分拥挤,常年

发生地质灾害,群众的生命财产得不到安全保障。

产业结构不尽合理,生产力水平低下。由于生产、生活都在海拔较高的山区,热带经济作物难于开发,只能种一些谷物维持生存,经济来源稀少。

基础设施无法满足现状。由于人口众多,现有的人畜饮水、道理交通、电力照明等社会基础设施无法满足日益发展的人口需求,群众的生产生活受基础设施条件的束缚越来越严重。

生态日趋恶劣。乱砍乱伐现象经常发生,退耕还林还草无法正常进行,生态环境日趋恶劣。

五、搬迁规模

搬迁方式属部分搬迁。为改变拉沙村小组生产生活及居住条件,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村民生活质量,结合实际,采取部分农户搬迁,以一组两寨、分家不分地、分寨不分界的原则,通过统一规划,集中建村,迁出80户共400人。

六、效益评价

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能有效改善迁入地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恢复迁出地的生态环境,创造有利的发展条件,缓解迁出地的人口压力,解决人居安全隐患问题,促进当地经济、生活和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七』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今年_局持续推进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扎实做好各项脱贫攻坚工作,顺利完成了脱贫目标任务,现将我局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压实帮扶工作责任

开展结对帮扶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协调地域经济发展的有效形式。我局始终把结对帮扶工作作为全局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开展帮扶工作,不断创新帮扶工作机制。年初我局把扶贫工作列入局重点工作,对全年的脱贫攻坚帮扶工作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明确了分管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责任落实到人,并按照五个一帮扶机制的要求,严格落实派驻干部的工作经费和待遇保障。工作中我们坚持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实施方案、有检查督导;坚持做到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资金,倾情倾力,认真对待和落实帮扶工作。

二、组织保障,强化基层帮扶

开展基层干部感恩奋进、廉政自律等教育,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自觉发挥带头引领作用;进一步深化干部结对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干部结对帮扶工作;强化基层建设,开展结对联建,使其成为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坚强战斗堡垒。

三、认真谋划,真抓实干,做好脱贫帮扶

我局紧紧围绕帮扶工作责任目标,认识到位,行动迅速,措施扎实,充分发挥我局职能优势,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给予其生产就业扶持,并做好劳务输出联系工作。不定期组织农、林业等专家到村对农户进行核桃、花椒、苹果、黄果柑等经果林栽种和管护技术培训,提高生产技术水平、创业就业能力,从而促进农民的增收致富。

加大对产业种养殖方面的技能培训,鼓励青壮年劳动力学习技能,更好地带动地方产业发展;在全村范围内开展创业、创新等职业技能培训,实现劳动力转移,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加村民就业,增加经济收入。加大对各项扶贫政策的宣传指导,帮助贫困户熟悉各种惠农惠民政策,帮助贫困户更好地利用惠农惠民政策发展经济。

我局将继续深化帮扶力度,拓宽帮扶途径,增强帮扶实效,巩固帮扶成果,以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为重点,继续做好部门单位帮村,干部帮户工作,进一步健全长效帮扶机制,努力发挥本局职能优势,实现农业增产、农村增效、农民增收,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并将认真总结经验,弥补不足,采取行之有效的工作措施,团结和带领干部群众,同心同德,为实现_村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目标而努力奋斗。

『八』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易地搬迁书记述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各位评审专家、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易地搬迁安置点书记,今天我很荣幸来到这里为大家做述职报告,首先对评审专家的关注与支持表示感谢。

一、工作概述

2017年,我们县开展了易地搬迁安置工作,作为易地搬迁安置点书记,我先后带领村委、开展自然资源测绘、易地搬迁申请、修建新居等工作。通过两年多的努力,我们共搬迁了361户、1403人到新居安置点,并实现了新居安置点舒适化、规范化、绿色化建设。

二、工作取得的成绩

1.引导群众积极配合易地搬迁工作。在易地搬迁工作中,因为涉及到土地流转、房屋拆迁、财产安置等复杂问题,很多群众存在一定的焦虑和疑虑。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多次与群众进行沟通,传达政府的政策和政策的透明度,主动解答群众的问题和不解之惑,加强对搬迁后生活的规划与安排,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争取到了广大群众的支持和配合。

2.实施计划,规范工作流程。我们以“标准化建设,规范管理”为目标,制定了易地搬迁项目的管理计划。我们组织人员,出台了一系列标准化的政策,确保易地搬迁项目的执行与落地。我们按照中央和省市政策要求,从自然资源测绘、易地搬迁申请、房屋拆迁、新居建设等多个方面进行了规范化的管理。

3.严格质量检验,保障项目品质。在规划和建设新居安置点中,我们加强了质量检测管理,从施工方面到质量保证方面都加强了控制。我们预留了一定的投资作为建设预算,并按照省市一系列标准,控制了整个建设过程中的质量原因,确保新居的建设品质。

4.实现新居舒适化、规范化、绿色化建设。我们在新居建设中加强了舒适性和绿色环保的考虑,确保新居对社区居民具有一定的可扩展性,具有良好的生态功能和环保设施,实现了搬迁居民居住条件真正舒适化、规范化、绿色化。

三、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的开展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如:项目资金短缺、工程质量把控不够、居民安置后生活问题、项目环保尚有提升空间等。下一步,我们将通过与上级及相应部门的协调与合作,优化工程安排与实施,防止金融、工程等风险,切实提升良好的工程质量,为搬迁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多的支持和改进。

四、结语

通过这两年多的安置工作,我很荣幸地担任这个重要的职务,并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和认可,这充分证明了我们做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果。综上所述,我们将按照中央和州市的要求,以“标准化、规范化、绿色化、项目化”的原则,全力以赴、扎实推进易地搬迁安置工作,让我们共同携手,实现城市和农村的共同发展!

『九』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近年来,我国在扶贫工作中采取了一项重要举措——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此举旨在将贫困地区的居民迁移到更加适宜生存和发展的地方,以改善其生活条件,并帮助他们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经过长时间的探索与努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许多显著成果。下面,就近几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进行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全面推进,使得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机会大大增加。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国不断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易地搬迁条件,确保他们在新居住地有稳定的就业和收入来源。同时,通过开展适应性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以更好地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工作内容。在易地扶贫搬迁过程中,政府还提供了一种搬迁补偿机制,确保贫困户在搬迁后能够得到适当的安置。这些措施使得大量贫困人口不再因为生存问题而挣扎,而有机会通过自身努力改变命运。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实施还推动了贫困地区的产业发展和经济繁荣。传统的农耕经济无法满足贫困地区人口的就业需求,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着重发展非农行业,提供更多就业机会。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贫困人口创业,发展相关产业,如农产品加工、旅游业、手工艺品制作等,从而提高贫困地区经济的多元化,并带动其周边地区的发展。这不仅减少了贫困地区的贫困率,还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形成了持续的经济增长。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推进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善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为了能够顺利搬迁贫困地区的居民,政府在新居住地建设了各类基础设施,如道路、电网、供水系统等,以满足居民的基本需求。同时,政府还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来改善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体系,以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水平和幸福感。这些措施不仅让贫困地区居民有了更好的交通条件和基础设施保障,也为他们提供了更好的教育和医疗资源,从而改善了贫困地区人民的生活素质。


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由于搬迁地点多为边远山区或高寒地区,这些地方基础设施相对欠发达,生态脆弱,导致搬迁人口在新的环境中面临着适应困难。由于搬迁人口多为农民,他们通常缺乏适应新环境的技能和知识,因此,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可能会面临就业问题。由于易地搬迁需要耗费大量资金和人力物力,有些地方贫困人口多,资金有限,因此难以推进搬迁工作。对于这些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政策支持,解决搬迁人口的适应问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确保他们能够顺利融入新的环境和岗位。


小编认为,近年来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通过改善贫困地区居民的生活条件和就业机会,推动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提高了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我们也要看到搬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帮助贫困地区居民更好地适应新的环境。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我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将继续取得新的突破,帮助更多的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致富的梦想。

『十』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后续管理工作,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提升搬迁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0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振兴〔2019〕1156号)、《湖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的若干意见》(湘扶发〔2019〕13号)等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坚持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原则,明确职责,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第三条 后续管理坚持依法治理与群众自治相结合,体现依法办事和群众自主原则,保障群众的参与权和知情权,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管理的积极性。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规范和指导全县易地扶贫安置点的后续管理。

第二章 后续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在跨行政村30户以上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点,设立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由主任1名、委员2-5名组成,具体产生办法和任期由乡镇指导各安置点制定相关制度。管理委员会接受属地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和管理;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安排专人负责工作联络、指导和监督。

3户以上30户以下出组未出村统规自建的小集中安置点,由所在村村民委员会负责管理。

分散安置户实行“村干部包片,组长包点,党员包户”属地管理。

第六条 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负责安置点环境卫生、综治维稳、政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日常社会管理,配合做好搬迁群众户籍、就业、就学、就医、社保、法律咨询等各项协调服务,落实好各项帮扶政策。

(二)定期召开安置户会议或安置户代表会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聘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实现自主管理。

(三)负责安置点物业管理。组织保洁员保持安置点周边的环境卫生,与安置户签订“门前三包”协议,督促安置户搞好公共卫生。

(四)处理好安置户家庭内部和邻里之间的矛盾,促进邻里和睦相处,确保安置点文明、和谐、稳定、有序。

(五)负责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服务到户建档工作,建立完善“一户一档”资料,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计划生育、义务教育、民政、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障等工作,组织安置户落实乡镇、村(居)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六)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 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

(一)管理委员会主任要履行好管理委员会领导职责,协助乡镇、村(居)委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开展多种形式的“扶志”教育和宣传引导。

(二)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要及时了解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村(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三)管理委员会主任定期召开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选聘楼栋长、保洁员。

(四)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要主动处理好安置户的日常矛盾纠纷,帮助安置户化解家庭矛盾,促进邻里和睦。

(五)管理委员会主任及委员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在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点,推行楼栋长工作机制。根据安置点实际,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由管理委员会通过适当方式推选产生楼栋长。楼栋长可优先选聘为保洁员。楼栋长职责为:

(一)履行好管理委员会赋予的职责,组织管理好本楼栋安置户,协助管理委员会落实各项管理工作,对安置户进行宣传教育。

(二)经常、及时了解本楼栋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乡镇、管理委员会、村(居)委会做好突发事件处置。

(三)定期参加管理委员会会议,组织安置户落实乡镇、管理委员会、村(居)委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服从管理委员会管理。

(四)按照自主管理原则,主动处理好安置户的日常矛盾纠纷,帮助安置户化解家庭矛盾,促进邻里和睦,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营造“守望相助”的邻里关系。

(五)组织保洁员做好本楼栋的环境卫生,引导安置户树立保洁意识并保持安置点和房屋内外的环境卫生。

(六)楼栋长作出的决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规定,不得损害安置户的合法权益,合法合理管理本楼栋。

第三章 安置户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 安置户的权利:

(一)享受各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向乡镇、村(居)委会、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反映合理化意见和建议;

(二)主动监督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成员履行职责,监督各项具体政策措施的落实;

(三)接受人社、农村农业等职能部门和乡镇、村(居)委会组织的劳动技能培训。

第十条 安置户的义务:

(一)服从乡镇、村(居)委会及集中安置点管理委员会的管理,严格遵守管理委员会制定的管理规章制度。

(二)不得违反法律、法规、政策,不得违反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不得损害其他安置户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后续管理主要内容

第十一条 加强安置点后续管理。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做好各项管理工作,确保管理规范到位。

(一)户籍管理。尊重搬迁户意愿,妥善做好户口迁移登记。搬迁后转为城镇居民的,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同等教育、医疗、养老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迁入集镇后仍保留农村户籍的,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解决搬迁户子女入学、就医、社会保障等管理服务,在原居住地享受的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养老保险等政策不变,进一步加大对无劳动力搬迁家庭的兜底保障力度。

(二)计生管理。计生管理服务按户籍所在地管理原则进行。搬迁对象要执行好计生政策,计生管理服务部门要加强计生人口的档案管理,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三)治安管理。加强安置点治安管理,因地制宜设立警务室、执勤点等,加强治安综合防控。公安、消防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到安置点开展相关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安置点居民综合防控意识。

(四)土地山林权益管理。确保搬迁户原有土地(林地)承包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和其他惠农政策权益不变。引导鼓励经营主体、农户开发经营搬迁户原有承包的土地(林地)等,乡镇可对流转土地(林地)的经营主体或农户给予适当奖励。搬迁户原有宅基地,按有关规定实行拆旧复垦或将产权收归集体。

(五)产权管理。依法依规及时做好搬迁对象安置住房的不动产权登记和发证工作。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应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为搬迁对象登记发证,并免收工本费用。易地搬迁安置住房20年内不得出售、转让(依法继承的除外)。

(六)质量管理。严格落实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质量保修责任。从验收合格之日起5年内发现的住房质量问题,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人限期解决。积极探索设立易地搬迁住房专项维修基金,加强安置住房后期质量维护。加强安置点控建、控修管理。2020年12月31日前,严禁任何搬迁对象以任何形式私自加建房屋;之后,搬迁对象加建房屋,需经县住建部门鉴定、乡镇人民政府审批同意,方可进行。搬迁户装修和使用安置房,不得损坏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影响房屋安全。

(七)物业管理。统规统建集中安置点的物业管理由管理委员会负责。物业管理人员在安置户中优先推选产生。2020年12月31日前,安置点的物业服务费采取业主缴纳和政府补贴相结合方式解决;之后,实行市场化运作。补贴资金由县财政从整合资金中直接拨付至乡镇,再由乡镇统筹支付,安置点各项开支应全过程公开、公示并接受监督。未成立管理委员会的小集中安置点,其保洁费由所在村(居)委会自行解决。物业管理内容如下:

1.公共部位、公用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和管理;

2.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

3.公共绿地、景观和花草树木的养护管理;

4.车辆停放服务管理;

5.安置区内的安全防范和秩序维护;

6.住房装饰装修管理;

7.物业各项费用的收支、账目管理和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安置点管理委员会、业主委托的其他公共性服务内容;

9.其他事务。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二条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工作机构,并把本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方案,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工作。

第十三条 搞好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主动配合,确保相关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四条 落实经费保障。县人民政府统筹安排易地扶贫搬迁后续管理经费,为统规统建的集中安置点管理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相关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并实行全程监管。

第十五条 严格督查问责。要加大督查问责力度,严格落实考评和责任追究。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将对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六条 易地扶贫搬迁就业创业帮扶、产业帮扶等后续帮扶方案由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制定。

第十七条 各乡镇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制定安置点后续管理实施细则或实施方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十一』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一、背景

在过去的几年里,我们致力于一项艰巨而又意义重大的任务:易地搬迁。这项工作旨在帮助生活在自然灾害频发、资源贫瘠或其他不利环境下的社区进行整体搬迁,以改善他们的生活条件和环境。现在,我们有必要对这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以便更好地规划未来的工作。

二、搬迁计划与实施

1. 计划制定:在制定易地搬迁计划时,我们充分考虑了目标社区的实际情况,包括他们的生活需求、经济发展潜力以及与现有基础设施的关系。通过与当地政府和居民的深入交流,我们共同确定了搬迁地点和实施策略。

2. 资金筹措:易地搬迁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我们通过政府拨款、社会捐赠和国际合作等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确保了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居民动员:在搬迁实施阶段,我们着重做好居民的思想工作,通过多种方式向他们解释搬迁的必要性和益处。同时,我们也关注他们的顾虑和困难,努力解决实际问题,确保搬迁过程的平稳过渡。

4. 基础设施建设:在新搬迁地点,我们优先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供水、供电、住房等。这些基础设施的完善为居民提供了更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也促进了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5. 后续支持:搬迁完成后,我们继续为新社区提供支持,包括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教育资源、医疗援助等,帮助他们尽快适应新环境并提高生活水平。

三、成效与影响

1. 生活质量改善:通过易地搬迁,居民们得以远离灾害威胁,享受到更好的居住环境。基础设施的完善也使他们获得了更好的公共服务,提升了生活品质。

2. 经济社会发展:新搬迁地点通常拥有更好的经济发展潜力。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新社区吸引了外来投资,创造了就业机会,推动了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

3. 生态与环境改善:易地搬迁有助于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多样性。通过将居民从生态敏感区域迁出,我们降低了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压力,促进了生态恢复和保护。

4. 社会和谐稳定:合理有效的易地搬迁能够得到居民的认同和支持,增强社区凝聚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居民在新环境中相互帮助,共同发展,形成良好的社区氛围。

四、问题与挑战

在易地搬迁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包括资金短缺、居民安置困难、社区关系处理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挑战。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未来的工作中更加关注并寻求解决方案。

五、未来展望

未来,我们将继续关注易地搬迁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政府、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争取更多的资源和支持。同时,我们将注重搬迁工作的可持续性,确保居民在新环境中能够长期稳定发展。通过不懈努力,我们相信能够实现更多社区的和谐与繁荣。

『十二』易地搬迁工作计划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区南部,距巴城24公里,幅员面积70.9平方公里,辖23个村、2个社区居民,8518户30537人。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共建集中安置点45个,集中安置贫困户414户1632人;分散安置188户764人,其中:统规自建153户622人、场镇购房27户127人、投亲靠友8户15人。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为重点,精准锁定搬迁对象。明确搬迁对象的认定条件和原则,采取“三看三评三审”(看区域环境、看扶贫成本、看房屋状况,院户评、村组评、村民大会评,村委会初审、镇复审、区审定)的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精准识别,确保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落、不符合搬迁条件的一个不进。

(二)坚持“三靠五进六不选”原则,科学选择安置地点。一是集中安置点选址坚持“地势开阔、地质安全、交通便利、不占耕地、节约费用”的原则;二是分散安置选址坚持“不在原址修建,地质安全,交通、水源便利,场镇购房、统规自建、投亲靠友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建”原则,推进实施建设。一是镇成立易地搬迁指挥部,区级挂包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易地办;二是集中安置点建设采取统一招投标方式确定测绘、规划设计、地勘、施工设计、造价、监理等中介服务结构和施工企业;三是实行党政领导包片、镇村干部驻点督导,负责协调解决施工过程中具体问题,督促进度、质量,监督安全施工;四是每个安置点由3-5名业主代表负责监督工程质量。

(四)坚持“三严格”标准,确保贫困群众不因搬迁负债。一是严格控制安置住房面积。所有搬迁户安置房人均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二是严格控制安置住房建设成本。集中安置点住房实际造价每平方米控制在1146元以下。三是严格兑现安置住房建设补助和奖励政策。严格执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七类差异化”补助标准。同时,确保搬迁户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

(五)坚持“产居并重”,确保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一是大力发展安置点产业园区。通过招龙头企业、回引返乡创业、发动能人等,成立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规模流转聚居点周围土地,建成产业园区,吸纳搬迁农户到园区务工增加收入。二是大力发展庭院经济。以实施贫困户“万元增收工程”项目促进庭院经济发展,实施增收。

(六)坚持“谁受益谁管理谁维护”原则落实后期管护。一是各安置点成立由3-5名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委员会,负责安置点的管理;二是各安置点配套建设公共服务中心、垃圾池(房)、垃圾转运站、污水处理等公共设施;三是落实专人负责清扫保洁、水电维护;四是制定村规民约,不断提高广大群众对安置点公益设施的保护意识,形成群众自觉保护、共同利用、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