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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范文|美丽世界的孤儿读后感(范例十八篇)_美丽世界的孤儿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10-20

美丽世界的孤儿读后感(范例十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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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我从梦中醒来,看到自己躺在地上。我突然想起自己躺在病床上输液的**。如果这个阳光明媚的春天,我却只能躺在病床上,不能做事,不能照顾好自己和家人;我现在被社会抚养长大,却不能为社会做任何事情来回报社会,我会多么难过。

我又想起我刚刚做的这个梦。梦中我17岁,在读高三。高考需要英语科目,而班上有些学生正在学习。

我知道他们将来是要去德国留学的。一旦他们毕业并在德国工作,他们的薪水和国际视野在我的生活中将很难赶上。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记得高中我们曾经学过一篇课文,题目是《我为什么而活着》,作者是英国哲学家,1950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伯特兰?罗素。他在这篇文章里提到他为什么而活着:

对爱的渴望,对知识的追求,对人类苦难的无法忍受的同情。事实上,不同年龄、背景、行业和社会地位的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我为什么活着。

有一组声音值得倾听。他们是即将被处决的死囚。

我的老师李文宇先生在他出版的书籍《美丽的新世界》中,描述了看守所里的囚犯送别每一位即将行刑的死囚时的凄凉,令人叹惋的画面:

天色渐渐黑了下来,看守所里传来了一阵阵凄惋的囚歌。人民**对这个时候的死囚都会放宽政策,除了佳肴,还会送上一袋酒。囚犯们围着他们明天即将上路的狱友。

一个送过好几次死囚的老囚犯拿起酒杯说:“来吧!”!兄弟,喝了它!

来生还是一位好汉!

作者李文宇先生以自己当年坐牢和改过自新的经历为原型,写成了这本《美丽的新世界》,并开始登台演讲讲课,作一位觉醒和励志导师,鼓励人们勇敢追求自己的理想。

在我的导师李文宇先生的影响下,我曾经举办过很多读书会和看电影会。在分享书籍和电影的同时,我鼓励更多的年轻人用实际行动去追求自己的理想。除了灵感,另一方面是解放和觉醒。因为解放,我和父母的关系得到了改善,和我在学校教书时的学生,还有我的另一半。

我不再抓取了,不再要求别人怎样了。因为我解脱了。我们就这样简单地相处,多好呀!

然而,我很少向我的导师李文宇先生表达我的感激之情。我没有像其他学生一样积极地围绕老师,一起做大事,做一件影响中国,甚至世界的大事,在成就世界的同时成就自己。我选择多花点时间在家陪生病的单身母亲。

这种感情有点像西晋时期的李密在他的《陈情表》中所述:臣无祖母,无以至今日;祖母无臣,无以终余年。母孙二人,更相为命,是以区区不能废远。

我还想起香港歌星陈奕迅在英国金斯顿大学获封荣誉博士学位时,现场唱的那首《天下无双》:若问世界谁无双?定是答你从无双。

想说你知整个地球上,无人可使我更想奔向。这句话我送给妈妈。而另外一句:

从前没讲这次要说多谢你,我有你给的爱因而完全。这句话要送给我的恩师李文宇先生。

写到这里,不禁眼泪滑落。回到篇头提的问题:人为什么而活着?

罗素先生说的是爱,我的答案是人类的情感和我自己的理想。下个月,我将返回广州和深圳继续我的阅读和**活动。在走完中国大陆更多的城市,作为将会世界行的幸福家庭这个大家族的一名成员,我的下一站目标:

中国台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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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刚读完狄更斯双城记的我对这本小说并不感冒,因为作品后期的故事线发展实在是太一帆风顺了,只有南希的死是比较让人惋惜的。从我的角度来看,似乎充满着曲折会更具吸引力一些。当然,这是我个人对剧情的喜好问题,丝毫不能否认这部作品的伟大。该部作品运用了大量反讽的手法来抨击社会的黑暗,揭露人性的丑恶,这让我甚至一度产生了我是否在读鲁迅作品的错觉看到奥利弗虽然童年时历经坎坷,担终归是有个幸福的归宿,看到善良的人最终都有了应得的回报,我由衷替他们感到高兴。读狄更斯的作品,总是能看到人性中最丑恶的一面:贪婪,自私,虚荣…却也能在这份黑暗中看到那难以掩盖的光辉:博爱,无私,勇敢…最重要的是,尽管对黑暗的描述是如此的详尽,却始终无法掩盖住正义的光辉。我们的生活需要正能量的作品,我们需要对那些蠢蠢欲动的黑暗势力予以警觉,但更重要的是,要让真善美充盈着我们的内心,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能真正的幸福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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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中描绘的一组冲突:世界国和野蛮人。

世界国的格言:社会,本分,稳定。

世界国稳定而又高度发达,阶级绝对固化,每个人的出生和成长都是遵照着一定的程序,被选定为gamma以下的胚胎只会发育成批量生产的低智侏儒,最高级的alpha才可以拥有高智商和高大的身材,而在成长中统治者使用各种手段限定他们的喜好、根据阶级分层剥夺他们思考的权利,最终每个人都像货架上的瓶子一样分门别类而又千篇一律。

世界国又十分地“人性化”,为所有人提供各种各样的娱乐,最著名的莫过于服用后“快乐似神仙”的嗦麻。在这个世界上,人们追求的幸福是快速的娱乐,很容易得到快乐的心情。不是人们一直在追求的幸福吗?被列为**的莎士比亚诗集,在我看来,若不是因为它存在于“**”之列,似乎也不会有任何人想起它,娱乐至死这句话仿佛就是这个世界的至理名言。

世界国这样精密的仪器,每个人都是它的零部件。人的基本欲望得到充分满足,从小的“教育”又让他们安于现状,几乎每一个人都缺乏思考,脑袋空空。每个人都没有追求,世界只是保持稳定,就像一辆马车行走在无限长的铁轨上。一切都是固定的。所谓未来就是现在。

“我要的不是这样的舒服。我需要上帝!诗!真正的冒险!自由!善!甚至是恶!”

“实际上你是在要求受苦受难的权利。”

野蛮人是世界国的对立面,他的三观和世界国的三观产生了很大的冲突,野蛮人在世界国里企图反抗,争出他所认为的人应该有的样子。结果是读者预期的失败,这是每个人的悲哀。

奥威尔担心我们讨厌的东西会毁了我们,赫胥黎担心我们会毁了我们爱的东西。

——尼尔·波兹曼

如果你站在书的世界里,野蛮人的做法其实有点不妥。他喜欢列宁娜,但是他一直遵守着他的价值观,在面对列宁娜的开放和赤裸裸的欲望时,他感到不适,先是逃避,而后谩骂并出手打她;在医院,被训练不怕死亡的孩子也受到了野蛮人的攻击。他对体制感到不安,但体制下的人都是受害者,但他反对无辜的人发泄。

他还冲动地向gamma进行演说,可是他是出于想解放gamma还是只是因为自己的不适应?若是因为自己的不适应,难道不是自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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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地下世界》是一本科学文化类图书,主要介绍了地下世界中的奇妙景观和神奇生物。本书读后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仿佛带我进入了另一个世界。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文字和图片向我们展示了地下奇观,让我们认识了很多神秘而美妙的地下景观。其中,最让我难以忘怀的是洞穴。洞穴的壮观景观和美妙富足的生态环境让我领略到自然的魅力。书中介绍的千万年前的钟乳石、石笋和石柱等等让我感到震撼。它们形状各异,有的像白色喷泉,有的像逆流而上的水珠,有的像深情款款的情人,它们的美丽和神奇的构造方式让我不得不惊叹自然的神奇。



除了美丽的景观外,书中还介绍了许多奇妙的地下生物。其中,我最感兴趣的是洞穴寄生虫。它们生活在地下生物的体内,甚至会进入蝙蝠翅膀中寻找食物,它们的生活方式和适应能力让我感到神奇。此外,有些物种还因一些特殊的环境条件或自身特征而在地下进化出了独一无二的特征来,这些特征与地下环境形成了和谐共生的关系。



在这本书中,作者通过生动的语言和精美的插图,成功地向读者展示了地下世界的魅力。他让我们认识到,地下世界同样充满了美丽和奇妙,我们应该尊重自然,珍视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同时,我们也应该在平凡的生活中,发掘出自身蕴藏的美丽,勇敢地去追求和发掘自己的美丽与价值。



总之,这本《美丽的地下世界》让我感到受益匪浅。通过阅读它,我了解到地下世界中的壮观景观和神奇生物,同时还引发了我对生命、自然以及人类价值的思考。我相信,在今后的生活中,我会用更加敏锐的眼光去欣赏自然,珍视我们所在的这个美丽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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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

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利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利弗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布朗罗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police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当我把最后一业合上时,小奥利佛那真挚,淳朴的笑容总浮现在我的脑海里。他好像在向我倾诉说:“我是从贫民学艺所逃出来的,那是贫民的监狱。在伦敦的我被迫加入罪行累赘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中。但我没有丧尽天良,在好心人的帮助下,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我的心在流泪。啊!命运,你为什么这样考验小奥利佛?他还小啊!他没有理由承受这些不幸。为什么?为什么你要与着可爱的小孩子作对呢?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是为了小奥利弗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利弗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利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利弗的幸运,但奥利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美好希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利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可以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利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利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

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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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和梅里太太的仁慈和热情。

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就占上风,因为心中充满**的人是一具没有思想和灵魂的行尸走肉。表面上看起来像一个强壮的身体,但他的灵魂却很瘦。

一颗善良的心,各种磨难都不能让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因为他们的灵魂很坚强。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只要人们活着,继续朝着自己的梦想前进,他们就不必太担心,也不必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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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本源”

罗素对幸福的看法个人很认同,然而在美丽新世界中,幸福是被设定的,从出生就开始,你的所有认知告诉你,你很幸福,我们在兢兢业业的保护着你的幸福,你的所有需求都可以被满足,你无忧无虑,没有痛苦,你所进行的一切都充盈着愉快舒适。

是不是很美好?是不是很向往?

没有身在其中的人,想追问如此活着的意义何在?当生活中没有痛苦,没有无聊,没有恐惧,没有难过,是不是幸福就真的触手可及?连基本的人性都可以被设置,爱,自由,恐惧的定义都可以被篡改,不禁想起一九八四中的“战争即和平,自由即奴役,无知即力量”。

就如同孩子不愿在父母安排好的生活中按部就班的过完自己一生,如果我们自一开始没有选择的权利,久而久之不知选择为何物,是不是最后就沉浸在这美丽新世界中无法自拔?

自由是宝贵的,独立也是宝贵的,我珍视的东西只有靠我自己的双手奋斗而来才会独一无二意义非凡,我才会在追求得到满足的时刻感到无与伦比的幸福,这感觉如此酣畅淋漓以至于即使过程中我需要忍受长期痛苦的折磨。为这样的幸福什么都是值得的。

美丽新世界害怕不同,害怕反抗意识,她是那么脆弱不得不重重防护,不仅抵御外来同时也限制自己,这样脆弱的乌托邦现实中无立足之地。

为免于被限制的自由,任何时候,请珍视你选择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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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看了很多关于马老师的书,但大多是东拼西畴的那种,只有这一本,我觉得是写的最好的,推荐大家读一读。网上有电子版或在线的。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到淘宝上买一本看看,不管你是否会从事电子商务,这本书对你都会有很好的启发的。

书中的内容非常丰富,关于马云、关于阿里巴巴、关于淘宝、关于支付宝当然还有马云的17个战友都有说不尽的故事,但对于我来说,最想发表的感悟有以下2点。

马老师说过,男人成功需要实力、胸怀和眼光。很显然,他就是这样的'人。一个不懂计算机、不懂网络的人竟然可以创办并领到一家全中国最强的电子商务公司,这不得不让人惊叹。在看过这本书后,我觉得,马老师能够成就如此非凡的事业不仅是因为他抓住了互联网发展的这个重大机遇,同时也是他个人魅力的集中体现。首先从他的创业动机来看,他创业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想通过自己的实践去创办一家企业,以便把经验能够教授给别人。其次,他有极强的行动力,认准的事情马上就行动。他曾说过,现在很多年轻人是晚上想想千条路,早上起来走原路。我想这正是我们现在很多年轻人的真实写照。第三,团队精神。从创办中国黄页,到EDI,再到阿里巴巴,马云始终都有一个或大或小的创业队伍跟随着他。这样的情形不仅说明了马老师极强的个人魅力,同时也说明了在现实社会中,不管是创业还是就业工作也好,要做成事,必须依靠集体的力量与智慧才行,只有和别人配合好了,才有可能把一件是做成功。

要写对马老师的感悟,那真的有太多太多,但透过阿里巴巴的企业文化--六脉神剑,就能够很好的洞悉阿里巴巴(包括淘宝、支付宝)是怎样一个公司、马云是怎样一个人。虽然很多的企业都有类似于阿里巴巴六脉神剑的企业文化,但真正能够像阿里巴巴这样把文化落实到每一个员工身上,落实到每一天的工作中的却少得可怜。

在中国谈到电子商务,那就必然要谈到阿里巴巴和淘宝。但如果单从形式上看中国的电子商务似乎也和美国或者其它地方的电子商务一样,就是一个提供为企业与消费者、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在线交易平台。但通过看这本书,我才发现,电子商务、互联网对于中国的意义将远远超越生意的范畴,进而影响到中国的经济发展以及国人的思想道德层面。从生活中时常听到的诸如“无商不奸”等句子就能看出,中国的生意人长期缺少诚信意识,一个企业的发展也根本不是以客户为导向,而是以利益驱动。在没有一个完善的诚信体系之下要建立让人可信的电子商务模式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这也是中国一直以来缺少良好诚信商业环境所导致的一个必然结果。中国的电子商务现在好处于一个很小的规模,从它所占的居民消费比列中就可见一斑。一方面是我们起步晚了一些,但更重要的还是整个社会对于电子商务的认识不足,对于非面对面交易形式的不信任以及中国整体电子商务配套基础设施的不完善所导致的。

但阿里巴巴和淘宝的出现,使得整个电子商务环境在中国有了很大的改善。因为它们不仅培养了中国人网上购物的习惯,更重要的是为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做出了很多创新,比如支付宝。支付宝的诞生不仅是为广大网民提供了便利的支付方式,更重要的是使人们能够放心地在网上购物.这个第三方的担保支付工具不仅加速了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发展,更加速了中国人对于诚信的理解。

虽然从规模上看,电子商务在中国整体经济中所占的比例还不大,但就从目前的发展趋势上看,它必将成为中国乃至世界的重要经济形式而长期存在。电子商务不仅改变了中国人的购物方式,也推动了经济增长,对于广大卖家来说,也是实现理想的重要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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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看来这样的发展是不健康的。技术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造福和毁灭人类。技术和思想就像两条腿。只有我们一起前进,我们才能稳定。然而,当一条腿走的太快时,人们会被撕裂成两部分,然后死亡。

我们是不是也可以设想这样的未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却越来越漠视生命,人们对生物肆意改造,并且终究不满足于此,对人类自身也大动手术,于是未来世界是一群怪物的狂魔乱舞,社会秩序最终崩塌,科技大厦最终倾覆。

虽然我想指出思想同步进步的重要性和思想远远落后于科学技术的危害,但精神文明建设在许多地方仍然是一句空话,基本上被忽视了。很遗憾,浮躁的社会不是思想发展的沃土。

马克思被誉为20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那么谁是21世纪最伟大的思想家呢?他诞生了吗?他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对不起,我们不知道。我们不能指望有远见的先知能带领我们走出困境。

我们能做的还是在自身,或许人们应该停下那似乎永远停不下的脚步,多读一些像《美丽新世界》这样的书,当然更重要的是多思考一下自己正在做的事,自己未来要走上什么样的路,而不是随波逐流,被淹没在茫茫人海之中,翻不起一丝浪花。

最后,想说的是,《美丽新世界》是部值得细细品读的**,夸张怪诞的描写, 现实冷漠的残酷,引人思考的未来设定,这些都让我们得以获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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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乌托邦三部曲”第二部,相比于《一九八四》的绝对专制来说,倒不如说美丽新世界是规定的程序下的自由,观念的开放,性的开放,对于多巴胺刺激的毫无节制,每一个人都好像生活在一个绝对理想化的世界里,但又何尝不是愚昧固化后的结局。

当自然本性的表露与珍惜作为一种稀缺的品质,当所有的重视与唯一当作可以被嘲笑的话柄,这个世界的美丽,建立在人们脑海中的虚幻,建立在所谓的空无一物的快乐的蒙蔽。

当人不再以喜欢作为唯一固定关系的原因,当人类变成流水线上生产的.产品,先天性的限定就这么给人分化成三六九等,不会有人拥有跨越自身阶级的机会,也不会有人能够拥有这样一份超然物外的结局。

程式化的生活使得所有的选择变成了一种约定俗成,变成了个体不随从大流的选择就会被这个时代抛弃,明明时代的发展应该是鼓励个性化的多样而不是固定下发展的结局,尽管资本的积累只会让阶级的跨越变成一个更难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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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当我捧起这本书时,脑海里无不闪现着光辉夺目的词语——善良、正直、坚强。当我苦恼失意时,想想主人公奥利弗在遭受非人的痛苦并决定带上几片干面包逃往伦敦的情景,他跑啊跑,困了就穿着单薄的衣服在路边的草堆里睡觉,饿了就吃一点面包。在应英国所谓的“贫民收养所”里奥利弗喝完一碗稀粥后直喊到:“我还要!”的声音依然在我的耳边回响。尽管他有着这样那样的性格弱点,但他坚强不屈的性格处处感动着我。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狄更斯在小说中表达了心中的怒火,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黑暗。在19世纪强盛的英国,作者毫不犹豫的将伦敦的另一面——肮脏的小巷、阴暗的窑子和贼窝、周围腐臭的空气……与此同时,也对贫苦妇女儿童的悲惨生活深感同情。

即使奥利弗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着,却不受半点污染,他由始至终都在守护着自己的人格,不做可恶的勾当与交易,也不做鬼鬼祟祟的偷窃,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贵品质。

作者在小说中塑造了罗斯、南希、布朗洛等的人物形象,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南希,虽然她与奥利弗没有半点血缘关系,却担当着母亲的使命与责任,她想方设法地把奥利弗从苦海的深渊中解脱出来,为此还付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这是布朗洛对她说的一句话:“你虚度了青春年华,白白地糟蹋了造物主仅仅给我们一次,从不赐给两次的无价之宝。”尽管这样,她拥有着正直、坚强的内心(对于她的内心世界,相信读者能略微感受的出来——无助、痛苦、矛盾和愤怒)。

在读到小奥利弗被人帮助时,我的脸刷的一下红了。平时我可以说是一个嫉恶如仇的人,每当见到电影中不正义的事发生,我总想跑到电影中去指责坏人。而每当电视中播出穷苦人们的生活时,我更是恨不得立刻去帮助他们。但是在现实生活中,面对一个在火车站,汽车站乞讨的老人,我却没有一点慈悲之心。这也许可以说是现代社会中的欺骗太多,使人们不得不加强防范,但我更觉得这是我的爱心不够。

小说的结尾,奥利弗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寄托了作者的美好期望。但并不是所有的像他这样的孩子都有那么幸运,很多人只能落得奥利弗的好友迪克的悲惨结局。

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与高尔基的《童年》所反映的主题很相似,但写作的手法却截然不同,《童年》是以一个孩子角度和心理去对当时生活进行描述,从而使整个小说铺上一层天真烂漫的色彩。而《雾都孤儿》的描写种种丑恶现象时有讥讽的意味,给读者读后不仅一身叹息。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

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常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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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写实小说。

《雾都孤儿》讲述了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从奥立弗身上我明白了,不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不论社会多复杂也不能被污染,也要保持内心的纯净。作品描述了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而现在的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人都会为了自己的错误做各种解释,而不是纠正。

我想人得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利掌握在自己手中,关键时刻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利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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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读后感(一):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二):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雾都孤儿读后感(三):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雾都孤儿读后感(四):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雾都孤儿读后感(五):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雾都孤儿读后感(六):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雾都孤儿读后感(七):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雾都孤儿读后感(八):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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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新世界》是一本科幻预言式的小说,作者赫胥黎用冷静叙述的笔调,冷静的讥讽着这个世界,潜藏在文字底下的是一个又一个值得人们再三思索的问题——在看来美丽的新世界表象下,人们是否失去了更多?尽管这本书描绘了一个虚构的世界和历史,但在当今现实社会中似乎出现了一些情况,如试管婴儿逐渐衰落、基因工程、家庭功能和婚姻制度等。看来我们可以预见:

也许这就是我们的未来——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现代社会的缺乏,一个完美而可怕的新世界逐渐演化而来!在这样一个新的世界里,人们表面上是自由的,实际上却生活在一个看不见的玻璃瓶里,一辈子都受到暗示功能的限制!

在赫胥黎笔下的新世界里,人们失去了一些人性的美的本质,只是因为稳定的社会不需要这些东西。新世界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彻底改造人类。人们不再由母亲子宫诞生,在“每个人都属于每个人”的口号之下,人类不再有所谓的爱情,固定的伴侣和婚姻被视为罪恶;也没有了亲情,所有孩子全都由倾注而生;甚至连哀伤的情绪都失去了,对死亡感受到的只是快乐,只是为了达到**再利用。

就算是有了烦恼,可以服用一种安全的***“索麻”,它具有**教和酒精的一切好处,却没有两者的坏处,服用之后就会立刻昏昏大睡,醒来以后所有不愉快都会忘得一干二净。

一个稳定的社会不需要激情和刺激。没有人性的真与美,人们只是很快乐,但生活却很悲伤。一个人最大的悲哀,在于不知道自己悲哀。他们之所以快乐,只因为他们在婴儿期不断接受暗示制约,每星期数次不断重复的催眠教学──并且终生不渝;人的心、思想和情感,就在这样的制约下,死亡了。

然而,在这样一个稳定而美丽的新世界里,有几个不稳定的人物:伯纳·马克斯、哈姆霍兹·伯德森和约翰·萨维奇。他们给这个过于完美、死气沉沉的世界带来了如同强心剂的刺激。

但这三个人物却又有不同的性格。

伯讷.马克斯是个正阿尔法中的异类,他身高不足,很是自卑,众人也多以异样的眼光看他,使他有了愤世嫉俗的激烈性格。他很忧郁,却坚持保持清醒而不用索麻来使自己快乐。他喜欢一个叫莱茵娜的女孩,但当他和莱茵娜在一起时,他们不只是像世界上大多数人一样,只是约会和与女孩发生身体关系。

他想要的是爱上蕾妮娜,尽管他不知道那是爱。他算是那个社会的人中,产生了情感自觉的少数份子。他基本上遵守社会规范,只是有不同的想法,但只有想法。一般来说,他和那个社会的其它人没有什么不同。

汉姆禾资.桦森是个贝塔,但他十分优秀,是个万人迷,但他不喜欢被女孩包围。他的职业相当于作家。他是伯尔尼·麦克斯的好朋友,他经常耐心地倾听伯尔尼的抱怨、抱怨和奇怪的想法。他一直想创作出能激起人心的伟大作品,但他一直未能做到,因为他从幼年起就受到限制。

他比伯讷更具有叛逆的性格,只要一有机会能突破现状,他一定毫不迟疑去做,有行动力,更带有艺术家的个性。他忠于友人,即使友人因一时得意骄傲而得罪他,他仍在友人最后失意时陪在友人身边。这个角色是我最喜欢的,最理性的三个看世界,也是最感性的支持朋友。

野人约翰是伯讷的主任和一个名叫玲达的贝塔的儿子。那是由于一次到蛮族保留区旅行的意外,使得玲达因为无法避孕而怀孕生下的孩子。他从小接受那些所谓蛮族的教育和习俗,还混合着玲达对“美丽新世界”印象的教育,因此对于那边的世界保持着一份憧憬。

他是最接近我们现实社会的人物。于那个寒冷的世界里的其它人相比,他有血肉之躯、情感之躯、热情之躯和干劲之躯。但当他来到美丽的新世界时,这种势头改变了。那个完美的世界在他眼中是怪异的,许多事物他是无法接受的——例如他与雷宁娜的一段感情,他不能理解和接受她对于婚姻和爱情的不尊重而内心倍受矛盾和煎熬;因此由向往的心态转为厌恶,进而想反抗,他甚至想选择不快乐的权利。最终他因为无法接受这个社会,也无法改变这个事实,在无路可走的情况下,他选择了自杀。

这三个人可以说是三颗石子,在美丽新世界这样一汪平静的水潭里激起一圈圈的涟漪,不只美丽新世界受到了**,我们似乎也见到了真实世界的一些隐忧,透过书中人们的爱恨纠葛和各种言行举止,揭露了一些现实社会中的荒谬和可笑。

人们不断追求幸福,最终失去自我和思维能力;发展科学技术,最终带来毁灭;追求稳定的社会,最终失去挑战命运的激情;逃离纠缠和痛苦,最终失去爱情。这样的人生,算不算是白活了,算不算是一种悲哀?书中没有提到悲哀,相反,呈现的是一片看似理想的幸福,每个人都是快乐的,快乐地作被制约过的工作,快乐地玩被制约过的无聊游戏,快乐地渡过被制约过的每一天,没有宗教情操的折磨,不需要为青春欲望的消失搜寻替代品,有从生到死可以一直享受消遣的玩意儿,有索麻而不需额外的慰藉,有社会秩而不需永恒不变,隐隐的,我们能感觉出,其实整个故事就是一个快乐的悲剧。

所谓“美丽新世界”,只是一个没有人心、缺乏人性的可怕新世界,它是一个极度繁华的世界,又是一个人地位极度卑微的世界。人失去了思想的功能,却作为社会的附属物而存在。社会财富不仅是人们享受的对象,也是人们服务的主人。幸福是人生的目标,但现在却变成了人们的枷锁,这不能不引起我们的深思。

我诚心地希望,我们的世界能够维持这完美与不完美互相交织的旧世界,就让那不完美将世界衬托的更完美吧,别进化成无缺点的“美丽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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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Oliver 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O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当局,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妓女,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最高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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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我看了一本桂文亚阿姨写的《美丽眼睛看世界》,这本书分为两大篇:故乡篇和天下篇。当我把"故乡篇"看完的时候,我羡慕桂文亚阿姨去过这么多祖国美丽的大好河山,我也特别想去,因为从桂文雅阿姨写的故事中,我感受到了祖国是这么美。

可是,当我在"故乡篇"里看到《毛皮市集的联想》这篇文章后,我觉得美丽的祖国唯一不足的地方就是,人们不停的捕杀小动物,使动物们无家可归,承受被捕杀的滋味,可他们没有能力去反抗,因为人类有猎枪和狡猾凶猛的猎狗,即使是老虎也难逃厄运。在皮毛市集里都是白狐狸皮、火狐狸皮、黑狐狸皮、黑熊皮、金钱豹皮、花斑虎皮……特别吸引人视线的是那些还附着脑袋的狐狸皮,让人情不自禁的害怕起来。这些残忍的猎人,他们不知道被他们捕杀的动物感觉是什么样的,他们不知道!动物也是一条生命,动物是人类的朋友,不能随便伤害他们。如果你对他好,哪怕是野生的,他也会报答你的。倚栏轩文学网

发表了这些感想后,我继续往下看。

当我看到"天下篇"的时候,突然觉得,国外也有这么多好玩的地方,可我印象最深的就是《哈玛!哈玛!洗个土耳其浴》这篇文章。这篇文章不但题目很有趣,也让我知道了在土耳其洗澡是个非常有意思的事情,特别是"她手里拿着一个充气的白布筒,用力一抽,奇怪,竟然会出现那么多用肥皂泡泡做成的白云,一朵又一朵,全往我身上堆,这样,我很快地就被裹进白云堆里,全身上下不再感到'空虚'恢复了安全感,好像穿上了一件松软可爱的云袍。"哈哈,这种感觉肯定很舒服,如果有机会,我也想试试!

在这次旅途中,桂文亚阿姨曾不断的问自己:你为何而摄,为何而写。我是在透过亲身经历,亲眼所见,来证实我曾经存在过的一切生命。

⬭ 美丽世界的孤儿读后感 ⬭

查尔斯·狄更斯,是一名英国作家。出生于朴次茅斯市郊的海军小职员家庭,生活窘迫,做过童工、事务所学徒、录事、法庭记录员、报馆采访员。他的生活充满坎坷,正是因为这些经历,他创作了多部描写生活在英国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经历的著作,反映了复杂的社会现象,对英国文学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雾都孤儿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我利用了这次寒假期间对这本书籍进行了反复的阅读,有很多的感悟,得到了很大的启发。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奥利弗的故事,他本是上流社会有钱人的私生子,母亲在他刚出生便去世了从小在贫民院长大的他,后来被卖去棺材铺当学徒,在其他学徒和老板娘欺负下,忍无可忍的他逃去了雾都伦敦,却不幸落入贼窟,被逼去当小偷,在其他人的帮助下他的身份之谜也破解了,善良的他最后和自己的家人幸福的生活在一起,结束了他苦难的童年。

书中有段话让我记忆深刻“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奥利弗犯下了一个亵渎神明,大逆不道的罪过,公认要求多给些粥,在以后的一个礼拜里,他被当作重要犯人,一直被单独关在黑屋里,这种安排是出自理事会的远见卓识和大慈大悲。”每天吃不饱,遭受不公平待遇的他们,要求添粥却被说是大逆不道的罪过受到了惩罚,这是何其的荒唐。在同情奥利弗遭遇的同时,也看清了济贫院理事丑恶的嘴脸。他们打着帮助孤儿的旗号,却虐待他们,身在济贫院的他们得不到一丝关爱,还将奥利弗卖去棺材铺做学童。简直可恶至极。但是,这个世界还是善良的人多。落入贼窟的奥利弗始终不愿意同流合污做窃贼,一次次反抗挣扎,同为盗窃团伙的南希同情他的遭遇多次出手相助。这个世界有多少的奥利弗存在,没有温暖的家也没有父母的关爱,吃不饱饭还被别人欺辱。有多少人正在经历这些生活,甚至还有人利用他们将他们推向深渊,又有多少人视而不见,我们能做的就是尽自己的可能去帮助他们。

“人之初,性本善”这句话说的没错,人生下来都是善良的,但是在选择和诱惑面前,有的人选择了恶,有的人选择了恶。奥利弗身处泥泞,从小没有得到父母的关爱,受尽委屈,可是尽管这样,不论如何屈打他心中的正直和善良始终不允许他屈服,不与窃贼同流合污,也正是这样才一步步走向希望,能和亲人相认,过上辛福的生活。

我们要对生活充满希望,充满热爱,播种爱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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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男孩奥利弗为了生存而抗争的令人心碎的故事。他生活在伦敦的下层社会,生活很悲惨,但他心中永远有着光明,终于他在好心人的帮助下逃脱了邪恶势力,找到了幸福。

读完了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到了自己。我的生活跟奥利弗有着天壤之别,我有着良好的`物质条件,良好的学习环境,但我却不懂得珍惜,上课老是不认真听讲,下课老是与同学吵吵闹闹,在家也不帮爸爸妈妈做家务,给老师和家长添了不少麻烦,我以后一定要上课认真听讲,认真学习,在校争做好学生,在家争做好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