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叼狼疾风读后感(集合19篇)_叼狼疾风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4-05-31

叼狼疾风读后感(集合19篇)。

〚1〛叼狼疾风读后感

狼的狡猾与人的机智是无法抗衡的,在蒲松龄的狼里描绘了一幅人与狼的拼搏。

我们要学习屠户在后面掌握地形,机智出击。他也证明了一个道理,大丈夫能屈能伸。本文通过写一个屠户遇狼,经过惧狼、御狼最后杀狼的故事,让我明白狼再狡猾也斗不过人,也告诫人们像狼一样的恶势力应丢掉幻想,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最后才能取得胜利。

《狼》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狼》让我幸福,让我快乐,让我有一种奇妙的感觉!文中写一狼诱敌于前,一狼隧入而攻其后,两狼如此合作,其心计与人无异,令人称奇。作者是把这个故事当作奇事逸闻来写的,主要突出故事之奇,不一定有什么深意。当然,人们可以从中受到某些启发:认为这个故事讽喻像狼一样的恶人,不论怎样狡诈,终归要失败的,或者认为这个故事告诫人们,对待像狼一样的恶势力,不能存有幻想、妥协让步,必须敢于斗争,善于斗争,才能取得胜利。

〚2〛叼狼疾风读后感

在寒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本“天狼”的书。看过后,我觉得这篇本书的内容非常生动有趣,其主要内容是写六只狼和六条狗的故事,看过后,使我久久难忘。

书中有一只名叫珍珍的母狼,它为了完成自己家族三代狼的复仇计划,在填不饱肚子的情况下,还日夜坚持锻炼自己的意志,体能,我对珍珍充满了敬配之情。

书中还写一条母狗—雪玉和它的孩子。母狗雪玉是一只训练有素警犬,阴差阳错的来到了深山里,成了一只家犬,它不但忠心护主,还教育自己的孩子也像它一样忠心。当雪玉知道孩子—侠客,背叛了主人,但又有了悔改之心,它还是亲口咬断了这个叛徒的喉咙。雪玉为了给主人报仇,不惜以生命、尊严为代价,另人敬仰。

读完这本书,我深刻体会到动物的伟大,动物也是有思想的,如果人类也有这种精神,世界上就没有我们做不到的事了。

〚3〛叼狼疾风读后感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妈妈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妈妈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精神。

〚4〛叼狼疾风读后感

在《狼谷的孩子》中,男孩那日苏和爷爷在辽阔的草原上相依为命。寒冷冬日的夜晚,饥饿的狼群一次又一次偷袭它们的营地。为保护羊群,牧羊犬巴努咆哮着,江狼死死地压在身下,撕裂它的喉管···反复激战中,巴努盖被狼挖去了双眼。失去了双眼的巴努盖跌跌撞撞的寻着狼的气味又一次冲过去,一口咬住一匹狼不松口,任由其它狼在自己的身上 撕扯蹂躏,即使战死,也不退缩,坚守着牧羊犬的使命。

这让我感到巴努盖非常勇敢,宁可自己牺牲也不让狼危害自己的主人和羊。

读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报效祖国,遇到困难不退缩,不放弃,这样才能成功。

〚5〛叼狼疾风读后感

《笨狼的故事》是由汤素兰创作的,是中国幽默儿童文学优秀创作作品,文中的笨狼是一只有点笨却又心地善良的小狼。

笨狼的名字是怎么来的呢?狼妈妈生了一个小宝宝,不知道取什么名字,狼外婆来看小宝宝,外婆说:“唉呀,笨呢,狼家的孩子当然叫狼啊”,就这样名字就有了“笨呢--狼,笨狼”。哈哈,这个小笨狼的首次出场就让我笑弯了腰。

小笨狼的确是够笨的,但笨里又透着可爱。有一次,小猪送给笨狼一张小板凳,可是笨狼坐着伸不直腿,于是他把板凳放到沙发上,挪到餐桌上,摆到屋顶上,结果都还是伸不直腿,最后是聪明兔帮笨狼把小板凳的四个脚都钉上小木片,板凳的高度才适合笨狼坐着能伸直腿。为此,笨狼到现在还在研究“小木片比沙发、餐桌、屋顶低很多,为什么把它钉在板凳上我就伸得直腿了呢?”

笨狼还给我们展示了他的另一层认真与乐观。有一次笨狼去湖边钓鱼,路上碰到尖嘴狐狸说:“今天是黑色星期五,不能出门!”笨狼想了个主意准备倒退着走回家,退回到家门口后,笨狼又想:“不能从门进去,这样就代表我出过门了”,于是他从窗户爬了进去,却又发现门是从外面锁着的在里面打不开,只好又爬出窗用钥匙开门,他想:“终于回到家了,真开心!”

笨狼还很关心朋友,他怕朋友们在冬天吃雪糕会拉肚子,就把雪糕“煮熟”了;笨狼还很善良,他帮小鸟在家里筑巢,这样小鸟冬天就不用飞到南方去过冬啦……

看了这么多笨狼的故事,你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爱上这只小笨狼了呢?他虽然有点小笨,但他身上的活泼、善良都值得我们学习,他有一颗最淳真的童心,在现代社会充满竞争、充满利欲的年代,笨狼就如一泓清水注入我的心间,让我的童年也能如他般快乐成长!

〚6〛叼狼疾风读后感

《叼狼》这本书光是题目就深深地吸引了我,我觉得它一定是我必读的一部作品。故事中的主人公是一只勇敢、聪明、优秀的狗。一切夸赞精明、优秀的形容词用在它身上一点都不为过。

而就是一只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不可多得的猛犬却被一户居住在草原上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家得到了。但这是因为这只凶犬生活在一个普通家庭中。在那里度过了童年的大部分时光。

在那个普通的村子里,天生勇敢的特齐克怎么能埋没自己的才华。所以,没过多久,特奇克就来到了村子里,成为了村子里所有狗的首领。也有一些体态威猛、生性好斗的狗向它挑战过,都被特日克的机敏、身手的敏捷一次次地击败并征服它们。

不仅如此,它还是村里第一只凶猛的狗,不,它是草原上第一只打败狼并把它带回家的狗。

出于他惊人的天赋:它的故事被传到了猎人德子的耳朵里,便去芒来家讨要这头勇猛的猎犬,出于近亲关系,芒来的父亲把特日克交到了猎人德子居住的村庄,便杀死了两入村庄里的一一只野猪,再次表现它比其它猎狗要高一等的过人天赋。在猎人德子的训练下,特扎克变成了一只聪明的猎犬,日夜陪伴着德子。

但有一天,托克死了,瑞克回到了村子,回到了这个温暖而陌生的家。回到达村没多久,一头野猪闯进了村子,特奇克牺牲了自己。

这个故事使我感动至极,以至于我不自觉地流下了两行眼泪。生活中从来没有害怕过谁,谁输给了tezhik,一个叫manglai的孩子就永远离开了。我相信!

无论任何一个铁石心肠的人看完了这个故事都会为失去一头优秀的猎犬而感到可惜!更令人惊讶的是,狗对人类有如此深厚的感情。这个故事让我永久难忘!

并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里!再见,特日克!让我们纪住具有特殊意义的故事,并以极大的爱心珍惜这只狗。

〚7〛叼狼疾风读后感

我喜欢沈石溪的动物小说,小说中的动物都个性各异,栩栩如生,十分有趣。其中《狼王梦》是印象最深的一篇,这是一个很凄美、很动人的关于狼母的故事。

这本书的主角是一匹叫紫岚的母狼,是狼王的妻子。她的毛是紫色的,很罕见,而且她身体奔跑起来姿态优美,是族群中的姣姣者。可惜她的老公黑桑死于一场意外,在紫岚的肚子里却留下了他的宝宝。她在飞沙中十分困难地生下了四个宝宝,大儿子取名黑仔,二儿子叫蓝魂儿,三儿子名为双毛,女儿取名为媚媚。

紫岚是匹有理想的狼,为了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采用非常狠心的方法教育他们,并为了他们成为狼王而牺牲了自己,只是最后每只狼儿都没有成为狼王。大儿子黑仔因为特别像去世的黑桑,紫岚便偏爱黑仔,任何东西黑仔吃完了才把剩下的烂肉给其他孩子吃。所以黑仔特别强壮,但死神却降临在黑仔的头上,一只金雕把优秀的黑仔吃掉了。紫岚只好移情别恋,又开始训练蓝魂儿,蓝魂儿虽然不负众望,成为狼中的佼佼者。但是胆子太大了,被食兽夹给夹死了。紫岚快要绝望了,但又重新振作,再把希望放在了胆小、懦弱的双毛身上,可双毛自小受俩哥哥的欺负,紫岚通过打骂双毛才使他勇敢起来,但这内心的恐惧在狼王罗嘎的叫声中又发作了,使他悲惨地死在狼爪之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紫岚一次又一次地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最后,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带着她的“狼王梦”死去了。

其实,紫岚作为一个母亲,她既要为自己的生存而奋斗,还要保护孩子的安全,已经很不容易了。但是还要让自己的孩子当狼王,最后头破血流。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做人不能没有理想,因为没有理想就没有前进的动力,但也不能有野心,因为野心会使人脱离实际,不但不能实现,还使自己的努力付之东流。我想:所谓的狼之野心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虽然这个故事很悲惨,但包含着很多做人的道理,而且能获得很多关于动物的知识,不错哦!

〚8〛叼狼疾风读后感

“坚持”的含义在我看来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说,老人坚持做一个渔民,没有任何转业企图,然后坚定地把鱼打好,当然付出了很多代价。第二个层次是说,一个人要坚持地做一个人,不要放弃所从事的事业和人的本性,当然人的本性究竟是什么,也是众说纷纭的一个问题。第三个层次是说,任何生物的坚持的精神都是强大的。比如说那条大马林鱼也是在负伤后三天流尽了身上的血,做尽了生命的坚持之后才死亡的,因此老人叫它“朋友”。

“搏斗”的含义在我看来也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说,老人与大马林鱼的持久战。老人与鲨鱼的搏斗。第二个层次是说,人与自然的斗争。罗素在《西方哲学史》里面说,人的天性总是要和什么东西冲突的,所以人生来就是要和三种力量斗争的,第一种就是人与自然的斗争。这是西方的哲学,但是东方似乎就不这样认为了,这个问题后面再说。第三个层次是说,任何两个冲突事物之间的搏斗,一旦发生冲突,一定要用搏斗的方法解决,胜者为王败者寇。

“战胜”的含义当然也是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当然是说,大马林鱼被老人杀了,但是它用坚持赢得了老人的尊重,战胜了这个富有攻击性的老人的心。鲨鱼把老人的鱼吃了,但是老人认为他并没有被打败,也就是并没有被战胜。第二个层次就是说,从第一个层次可以看出,作者更欣赏精神层面的战胜。第三个层次就是说,人定胜天,人类终将征服自然。

读完这本书之后,我想到了在广袤的内蒙古草原上,一条狼的腿被捕兽夹夹住,拼命挣扎后,不得已将自己的腿咬下逃生。我也想到了在这次汶川大地震中,那些瓦砾堆中的孩子的现场截肢。那条狼,那些孩子们和老人其实一样是硬汉!还记得听父亲说过,我们的邻居在上山的时候被毒蛇咬了大脚趾头,他拿起手中的锄头,马上把大脚趾头看了下来,黑血四溅。他也是硬汉!究竟什么样的人才是硬汉?在我看来,作者想说,能够战胜自己内心软弱的就是硬汉!但是究竟什么是硬?什么是软?老子说过:“大刚至柔。”记得有一本讲中西方文化对比的书上说:“西方人崇尚石头般的坚硬,而东方人欣赏水一样的至柔。”假如有一个瓶子,将石头放进去,它可能因为瓶颈过小而不得不摔得粉碎,而倘若将水灌到瓶子里,它的形状就随之改变。但是再将石头和水从瓶子中拿出来的时候,石头依然粉碎,但水完好无损,究竟是谁硬谁软?

还有就是关于人和自然的关系问题。今年的亚洲博鳌论坛上巴基斯坦总统穆沙拉夫有一次发言上说,西方人和自然是支配关系,而我们东方人却提倡人和自然和谐相处。这个人和自然和谐相处其实就是老子的“天人合一”,而且是“以天合人,而绝非以人合天。”我问过一些朋友就是“你觉得是人类拥有大地,还是大地拥有人类?”圣经上说:“上帝对人类说:‘世界是你们的。’”所以信奉基—督教的,也就是大部分的西方人或者像西方人那样的人都想当然的觉得是人类拥有大地。但是我觉得,从宇宙上看地球,人类不过是大地的寄生虫,谁拥有谁?恐怕是大地拥有一堆寄生虫了吧。关于这个问题,罗素还这样说过:中国人摸索出的生活方式已沿袭数千年,若能被全世界采用,地球上肯定会比现在有更多的欢乐祥和。然而,欧洲人的人生观却推崇竞争、开发、永无平静、永不知足以及破坏。导向破坏的效率最终只能带来毁灭,而我们的文明正在走向这种结局。若不借鉴一向被我们轻视的东方智慧,我们的文明就没有指望了……我每天都希望西方文化的宣扬者能尊敬中国的文化。

说实话,海明威的这部小说特别适合那种“主角打不死”的好莱坞电影模式,事实上它也被拍成了电影。老人不死是幸运的,而且是万幸的。不知道他这回打完鱼之后,下回在海啸中怎样打鱼呢?继续硬下去吗?坚强的老人是不是嘴里也叼着一个坚强的大马林鱼,就像那些冒死依然抢食大马林鱼的坚强的鲨鱼一样呢?那大马林鱼体内会有那个刺破他心中最软处的鱼钩吗?海明威是自杀的。

〚9〛叼狼疾风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条有返祖现象的狼狗大灰被马戏团购进,大灰因受训兽员的偏见受了不少委屈;但在之后训兽员被两只云豹追击,大灰不计前嫌,奋不顾身的赶走了它们,从此驯兽员对大灰的态度大有改观。

我最喜欢文章的最后一段,因为大灰以德报怨,救了驯兽员的命,大灰这一举动换来了驯兽远的内疚和感激,驯兽员撕下自己的衣服为大灰包扎,并把它搂在怀里不断的抚摸它。

这篇文章让我明白了不能以貌取人,要观察他的举动,更要了解他的内心。

〚10〛叼狼疾风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没有尾巴的狼》这本书,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头狼,这头狼在一次森林火灾中丧失了一条尾巴,后来它在猎人的小木屋里发现了一条美丽的狐狸尾巴,便把它安装在自己的屁股上,从此叫做狼狐.狼狐在狐狸尾巴的教唆下,胡作非为,干了许多坏事,但是最终它认识到了自己的罪恶,于是,狼狐痛改前非,又做了许多许多的好事情.

其中,最令我难忘的是《狼狐打假》,这则故事讲的是村长霸占神水做成了矿泉水卖给城里人,挣到了许多钱,狼狐为了教训村长“要想挣大钱,必须花些大力气,而不是靠霸占获得”,于是,狼狐把神水的源头向西挪到必须翻过九十九座山坡,绕过九十九道弯的地方.村长和他的儿子们走了一半不到的路程,就已经走不动了,于是他们想出了一个坏主意:用自来水代替神水做成矿泉水.结果被狼狐知道了,狼狐毫不犹豫地拿起电话向电视台举报了这个情况,最后,仗势欺人,想着不花力气不劳而获的村长终于完蛋了.

从这则小小的故事中,我认识到了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努力,才能有所收获,千万不能想着不劳而获.俗话说:天才在于勤奋.而在我们生活中,有些小朋友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想抄别人的答案,考试时,一个劲地想偷看别人,这样获得的成绩是真实的吗,我们应该努力认真地学习,争取学到更多的本领.

其次,我还认识到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像文中的村长那样,企图以假乱真,最终还是会受到应有的惩罚.但是令我更加感动的是狼狐,别看它从前为非作歹,干尽坏事,一旦觉悟了,就立即用实际行动来改正自己的缺点.我要像狼狐那样,拿出勇气,勇敢地改正缺点,成为一个真正的好学生.

〚11〛叼狼疾风读后感

吴锦毅2018年寒假,我读了一本由作家毛云尔写的动物**《风雪狼途》。这个**的情节特别扣人心弦,深深地吸引了我。因此,我非常投入地阅读它,甚至在一天之内完成了它。

这本书主要描写了南方狼和北方狼之间的激烈战斗。狼群们生活在相邻的两片丛林里,原来偶尔会有争斗,但始终相安无事。不幸的是,一场暴风雪使这两只狼濒临死亡。

它们为仅剩的食物激烈地战斗。最后,没有人是好的。后来,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刚经历过暴风雪的动荡,它们又遭遇了人类的丛林开发。狼群们在猎枪的面前更加束手无策了,仅有的幸存者也落荒而逃。

**语言生动,故事曲折,连我都不太喜欢看书。

但更让我印象深刻的部是这些,而是**最后一段描述的残酷场景:一只怀孕的盲小狼被熊追赶,不慎掉进河里,被河水冲到下游的村庄。最后,被一个村民抓住,活剥了皮,还做了一顶帽子。

看到这里,我的心就像被一把500斤的锤子重重地捶了一下。我想:如果村民把它救下来后能好好照顾它的话,它也许会生下小狼崽,也许能够体会到做母亲的感觉,哪怕时间只有一点点,也能让小母狼欢天喜地了吧。

然而,那些为自己自私的人,却残忍地直接剥下**做帽子。所以,这顶漂亮帽子的背后,实在是我们所不乐见的”爱心缺失”呀!

也许,《风雪狼途》这本**就是要让我们看到——外表残忍的动物其实也有着同人类一样温馨的内心吧。所以,当我们害怕的时候,我们能从另一个角度来关心这些动物吗?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一)

最近经常听我同学说《傲慢与偏见》很好看,受她的影响,我找来了《傲慢与偏见》!

开始看的时候除了达西以外对其他人的印象都不太好,感觉这是个很随便放纵的社会,这些中产阶级出身的女士活着的目的就是想嫁个好丈夫,而无所谓生活 …… 但越看到后面心情越加激荡:伊丽莎白聪慧机敏,可爱俏皮,刚出场的西达显得极其傲慢,偏偏遇上具有强烈自尊心的伊丽莎白,于是傲慢与偏见便相应产生了 … 其实傲慢是处于阶层的习惯,偏见只是自尊的误会,当随着相互的了解增多,误会的解除,这一切便不再存在了,存有的只是深深的爱 …

在 《傲慢与偏见》里,很欣赏伊丽莎白,她的聪慧机敏,她的可爱俏皮,她的善于思考,爱憎分明 …… 她几乎齐全了所有女性的优点。在那样一个社会环境下,人人都希望嫁个有声望和地位的丈夫,但她不,她勇敢的不畏世俗,勇敢的去追求着属于自己的爱情:勇敢的拒绝自己当时还并不喜欢甚至厌恶但尽管富有的西达的求爱, 勇敢的突破世俗拒绝母亲强烈推荐的克斯林的求婚,勇敢的认清对西达的误会并对他和对他的感情重新定位,勇敢的面对西达舅妈凯瑟林夫人的羞辱,勇敢的和西达一起努力说服自己的父母而去实现自己的幸福 … 她,真的很勇敢,很与众不同 …

在《傲慢与偏见》里,西达是从一开始到最后都很让我欣赏的男人。尽管刚出场的他很傲慢,却是种让我极其欣赏的傲慢,男人就该这样,只接受自己喜欢的。随着情节的发展,我产生种很强的感觉,不知道是痛苦还是别的什么,尤其是他一心爱着的伊丽莎白一直误会着他,我都深感着委屈,终于明白《大话西游》里的一句话: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死,也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站在你面前,你不知道我爱你!,看到这里,我忍不住流下了眼泪-----我太激动了!但故事发展至此,终于 “ 守的云开见月明 ” 了,伊丽莎白开始深深的认清自己曾经偏见的误会。

在书中,傲慢和偏见是阻碍男女主人公之间爱情的障碍,但在现实社会中,它们也是人们相互沟通的障碍,也是人们正确对待自己和事物的障碍。人的缺陷太多,首先是心灵上的陷阱。要想在一生中成一番事业,无论是知识、教养、还是爱情、事业,都需要同自己心灵的种种浅浮的陷阱或阴影做斗争,经过各种误解和长时间的反复的认识过程,慢慢由心灵克服各自弱点和毛病,而走向开放、洒脱、自由的必然结果。

扰扰尘世,做人不易;茫茫人海,佳偶难见。然而没有爱情不要勉强人结婚,只要人品正直,追求美德,不放松向喜之心,不苟且、贪图一时之利欲,追求两心之和谐、相应,运用彼此的智慧,克服心灵上的缺点,终得如愿以偿。人和人之间的相处总会有一些小小的摩擦,而这些摩擦,往往就是自己内心中所潜藏的弱点或毛病,要和别人能够更愉快的生活,就必须先了解到自己的缺点,并磨去他, 其次是了解别人的内心,最后再互相深入彼此,如此一来,你会发现到社会上每一件人、事、物都是如此美好、光明,更进一步激发出你内心深处的感动,发挥出自己的专长去替这个社会、这个国家、这个世界服务,毕竟我门是万物之长,如果人们不再用心去关怀身边的人,不再去付出自己的一臂之力,那么还有谁要去完成这个任务呢?

所以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将自己原先所存有的毛病给除去,换上一个全新的自我,为崭新的未来打拚吧!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二)

自从亚当堕落,沉沦。罪恶在这个世界上滋生,毁灭人性,直到人们不能称之为人。乃是罪恶的皮囊,恶魔的傀儡。

原本纯净善良的人,千疮百孔,丑不能睹。试问何种罪恶的思想,行为在人类的历史上未曾出现。不 !

那是---,那是凌迟,那是十字架!罪的种类很多,我们数不清,但不难发现,它们都来自人性的弱点,比如骄傲,比如偏见。

《傲慢与偏见》,简·奥斯丁的成名之作,即使诸位跟我一样之前未曾读过,然它的大名应当是如雷贯耳。毕竟它归属世界名着之列。我之所以有幸翻阅此书,一则如开篇所言为**人性而来 ; 一则就是奔着世界名着的名衔去的,以博阅读。

书如其名,全书正是围绕人性的傲慢与偏见展开。伊利莎白是一个小地主的女儿。她独立、坚强、优雅,随时准备写作。达西先生是英国上流社会的贵族。他是杰出的,正直的,有能力和美德。

他们相识于一场乡村舞会,因达西先生鹤立独行,不***陌生人言笑共舞的处事方式,给大家留下桀骜不驯,傲慢无礼的印象。伊利莎白因此对达西先生怀有偏见,达西先生甚至出于好意,被她误解为阴险自夸。相反,本性**,贪婪的约翰却因表面的谦和得到众人极高的评价。

这个故事也戏剧性地把达西和约翰交织在一起。由于偏见,人们选择相信诚实和口是心非的约翰。认定达西先生是为富不仁,奸险狡诈之徒。正所谓身正不怕影子斜,达西先生正义凛然,根本不在意大家对自己误解。

没有做丝毫的解释。为了约翰的父亲,他没有揭发,而是以德报怨。但最有趣的是,傲慢的达西先生爱上了伊利莎白。

别人的看法,他可以不在意,但伊丽莎白的他却不能无所谓。有一次他终于鼓起勇气向她忏悔,但结果可想而知。他遭到了无情的拒绝,也难怪,他在伊利莎白心中的印象是多么得糟糕啊 !

可故事也在此出现了转折,达西低下高傲的头颅向莉莉莎白陈明一切。伊利莎白不相信。路遥知的马权风行已久,真相慢慢浮出水面。真正了解达西先生的性格之后,偏见就消除了,伊利莎白眼中的达西先生变得可爱、纯洁、高贵。

达西先生受到爱情的打磨,在伊利莎白面前早已没有傲慢可言,不计个人得失去帮助伊利莎白的家庭脱困。最后两人冰释前嫌,互生爱意,在众人的祝福中步入婚姻的红色地毯。

本书虽然立意明确,清新,朴质。也落得琐碎,小格局,浅白的境地。作品在人物刻画,故事铺陈上都算成功,但如果以世界名着的标准去衡量就觉得名不副实,捉襟见肘了。

它对傲慢与偏见的刻画是到位的,却不是深刻的。笔力也不够雄健,尚不足以发人深省,震撼人心。总得来说,《傲慢与偏见》是一本语言和情感都精致的书。

不过若想得到什么特别深刻的道理,恐怕会令读者失望,比如我。

傲慢与偏见读书笔记(三)

读书或是为了情节的曲折跌宕带来的视觉冲击,或是天性本身的兴趣使然,或是仅通过读书来沉淀心性,陶冶性情…当然,我不否认书中的浪漫唯美让自己爱上飘飘欲醉的感觉,也不否认作者高超的笔法,刻画出栩栩如生的人、事和物,这些都是对读者的吸引力,吸引力成了**,兴趣油然而生。我喜欢国外的着作,我也坚信被几代人追捧的作品绝对有其值得深究、值得借鉴、值得反思的地方。但由于语言的不精,只能阅读译本,这多少有些遗憾,毕竟没有一个译者能将原着中的精神表现的淋漓尽致。

而《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着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

当**大师先世之后,就接踵而起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和哥特式传奇**。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

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的矫揉造作,从而现实主义**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所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行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在一听《傲慢与偏见》这个名字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抓不住头绪,这讲的什么?心中毫无概念,。以伊丽莎白与达西的婚事为主线,突出表现了当时中产阶级家庭出身的少女对婚姻爱情问题的不同态度。

当我读完这部着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形象。

他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或是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是的,他傲慢正因为如此,才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一样。

伊丽莎白也只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使她清新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然而,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

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作为不同阶级的人,达西和伊丽莎白的结合遭到阻碍。对达西姨母嘉苔琳的讽刺之言,我印象最深的是这段反驳的话:嘉苔琳夫人,你这种异想天开的要求真是不尽情理,你说的许多话又是浅薄无聊。

要是你以为你这些话能够说的我屈服,那你未免太看错人了。你姨侄会让你把他的事干涉到什么程度,我不知道,可是你无论如何没有权利干涉我的事。因此,我请你不要再为这件事勉强我了。

好个理智又犀利的女人,读到这时,我不禁为她拍手称快了。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西,达西的善良、大度均是我所欣赏的。对于破坏其妹名节,侵占其财产的魏克翰。他没有大肆张扬,而且还主动促成了他和迪莉娅的婚事,替他还赌债,为他找工作。

震撼的同时,我为伊丽莎白感到幸福,多么完美的情人,尤其是在遭拒婚时,达西却放下男性尊严继续追爱。达西的隐忍、绅士风度以及始终如一的真爱,竟让我为他感到有些心酸。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

社会的不平等性在成了那一时代的婚姻典型,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现实、生存、理智……”这些词汇在每个人的头脑中如电影般不断地重复放映,每时每刻都在提醒着你。《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或许不幸太多了,变成了麻木。

〚12〛叼狼疾风读后感

《战狼》主要讲了在南疆围捕贩毒分子的行动中,特种部队狙击手冷锋公然违抗上级的命令,开枪射杀伤害了战友的暴徒武吉。这一行动令冷锋遭到军方禁闭甚至强制退伍的处罚,不过各特种部队精英组成的超级特种部队--战狼中队的中队长龙小云,却十分欣赏这个敢作敢为且业务过硬的血性男儿,于是将其召入自己的麾下。在新近的一次演习中,冷锋凭借冷静的判断力成功击退了突然出现的狼群。谁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战狼队遭到了一伙荷枪实弹分子的袭击。原来武吉的哥哥敏登是一个冷酷无情的国际通缉犯,他手下豢养了一大批身怀绝技的雇佣兵。为了给弟弟报仇,敏登派出雇佣兵千里迢迢奔着冷锋而来,一场大战就这样开始了。

电影中,最令我记忆深刻的一句经典台词是:冷锋在干掉侵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外国雇佣军时,被一个顶尖狙击手打中了衣服,这时,他说:“妈的,不打头,打老子衣服!”一个幽默、英勇的解放军战士形象随着他的一言一行深入人心。冷锋,这个以邻家坏小子的形象有血有肉地诠释了全新的军人形象。虽然有着“痞”的一面,但他同时也是一名极其专业顶尖的军人,他是神枪手,反应敏捷,赶超人类体能极限,战术高超头脑灵活,更有着极为鲜明的“中国特色”,即一身中国功夫。

〚13〛叼狼疾风读后感

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生活,一个故事,打开一个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以下是留学网为您整理的天狼读后感范文,供您参考!

【天狼读后感】篇一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生活,一个故事,打开一个人的思想。今年寒假,我迷上了一本叫做《天狼》的好书,它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深深吸引了我,它所表达的坚忍不拔的精神带给我深深的人生启迪。

这本书讲述了狼、狗和人类的遥远故事。故事跌宕起伏,曲折感人,爱与恨,凄凉悲壮悲婉。故事的主角是一个三代独眼狼家族。

一个下雪的夜晚,一个名叫杜仲的猎人差点杀死了独眼狼一家。最后,只有一只名叫珍珍的小狼逃了出来。临走前,母亲告诉她,让她的敌人杜仲死在没有埋葬的地方。但杜仲家有一个忠实的朋友和保镖,那就是白狗雪玉。雪玉尽职尽责,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了保护主人,次次与珍珍交战,次次以胜利告终。

但是狼毕竟比狗聪明,一次外出中,雪玉不小心让珍珍有机可乘,趁机杀死了仇人杜仲。雪玉再也抓不住奈了。她带着孩子去找珍珍算账。终于珍珍受到了死亡的惩罚,但是珍珍临死前并未放弃一丝希望,他对儿子山妖嘱咐道:

“儿子,只有你当上狼王才能为我们家族报仇雪恨!”山妖并没有辜负母亲的期望,最终他当上了万狼之上的狼王!

这个故事让我想起另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年轻人,他和一个老爷爷在一起很开心,每天都去看他。但是有一天,老爷爷突然心脏病发作,小伙子连忙找出药来,但是瓶子里却空空如也,此时的老爷爷痛不欲生,见此情况,小伙子马不停蹄的背着老爷爷跑向医院,但是就在途中有一伙不良少年截住了他,将他身上的钱财一劫而空,就这样,老爷爷因为一伙不良少年而重病发作死亡了,小伙子心有不平,他发誓要为老爷爷报仇!

无论前路多么艰辛!路途多么遥远!都要努力克服!

于是他努力锻炼,好好学习,最终以自己的力量报仇雪恨了!

看完这本书后,我为母狼珍珍的为梦想而奋斗,不半途而废的精神,白狗雪玉的坚强,不服输的精神所感动。

当然,我从故事中学***只是一个道理:“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必定会失败”。但未必去欣赏、学***复仇的故事。

因为在现代社会,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动物之间的怨恨可以通过和谐的友谊和相互理解来解决。

从此以后,我要好好学习,认真做事,切勿半途而废,不仅要为梦想而奋斗,更要懂得对生命的理解与关爱。

〚14〛叼狼疾风读后感

我读《天狼》的时候没什么事,可当我读完的时候,竟被人,狼,狗上演的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而觉的震撼。

这个故事因恨而生也因恨而终,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他为了给它祖母,母亲,哥哥,姐姐,报仇简直就是不择手段,心狠手辣。这则是遥远的恨。

一直叫雪玉的狗,它有三儿两女。它的大儿子李逵得知男主人被独眼狼杀害,然而由于出于对主人的忠诚,竟独自一狗去找独眼狼复仇,当雪玉出于伟大的母爱带着它剩下的一儿两女,当它们到的时候。它的儿子已经死了,而且死相惨目忍睹,所以雪玉对独眼狼它们更加仇恨了。这则是永恒的爱与遥远的恨。

本书讲述的是狼类。狗类以及人类的遥远故事。

小山村里淳朴的一家,一只叫雪玉的狗,一只叫珍珍的独眼狼,一起演绎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演绎原始的狼性,忠诚的狗性以及光辉的人性演绎遥远的恨,永恒的爱……

这故事起伏跌岩。曲折动人。爱恨情仇。苍凉悲烈又凄凉婉转,荡气回肠。

〚15〛叼狼疾风读后感

20xx年的暑假是一个特别炎热的暑假,炎炎烈日打消了我外出游玩的决心,每天只好宅在家里,除了电子产品相伴就是阅读一些课外书了,在所有看过的这些书中,《狼王传奇》这本书令我影响最为深刻。这本书的编著是我一直以来十分喜欢的“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我以前也读到过他很多作品,每一本都让我爱不释手。

〚16〛叼狼疾风读后感

暑假里,我又读了一本沈石溪的动物小说——《狼种》。

这本书里写了很多关于狼的小故事。其中,令我感触最深的一个故事是《狼种》。里面的大致内容写的是一只狗,它有狼的血统。因此别人都害怕它,以为它是一只真正的狼。它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被别人领到了马戏团。马戏团里的其他动物很不喜欢它,总是欺负它。

将要出去表演时,经过了一个山谷。突然跳出两只云豹。那些其他其他小动物都只顾着自己逃跑,没有人管他们的主人,只有它挺身而出,差点丢了自己的性命。

后来主人后悔了,不应该只顾着那些可爱的哈巴狗们,而不去管这只忠诚的狗——大灰。

我读完这本书的第一感觉就是大灰很忠诚。它在其他动物没有警惕的情况下,在自己被铁链拴住的情况下,咬断铁链,脖子上挂着办条铁链去扑咬云豹。可惜它戴着口罩,爪子也被剪掉了,所以没有顺利把两只云豹给咬死,抓死。它不管平时主人对他的态度,它只知道自己是从警犬学校出来的。

毕竟,云豹是没有带着口罩剪掉锋利的爪子的。他们把大灰咬的遍体鳞伤。虽然大灰最后把他们赶跑了,但是自己的腹部也被咬了一口,再加上脖子上还挂着一条铁链,一条肠子就顺着铁链流了出来。

在读的时候,我心里就想:这么好的一条狗,总是被误会,要是我在场的话一定会把真相告诉主人。要是我在这个故事里,我一定不会把它留在警犬学校,把它带回家领养。可惜这条狗跟错了主人最后竟落得这样的下场。哎,真是可惜。

现在的人也是这样,就像那个主人总是听信别人的谣言而去误会那个正确的人。古代人也是这样只听信那些小人的话,而不去听那些君子的话,最后国家灭亡。"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或许《阿房宫赋》中的这句话是最好的解释了吧。

〚17〛叼狼疾风读后感

我喜欢阅读《中华民间故事》,每个故事都暗藏着做人的道理,给了我很多启发。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东郭与狼》。

这个故事讲述了东郭先生在赶路时,遇见了一只被猎人追捕的狼。在狼的苦苦哀求下,心软了,带它躲避了猎人。不料猎人一走。狼就露出凶恶的面孔要吃掉他。幸好一名农夫看见了,设计将狼骗进袋子,打死了它。

人人皆说:善良会让这个世界更美好。可在你施善前要先明辨是非。你若救了坏人。不仅好心没好报,反倒会伤害到自己。就像故事里的狼,求救时像模像样;安全后,就露出了他的庐山真面目。

这篇短文让我想起了农夫与蛇的故事:农夫在冰天雪地里看见一条冻僵了的蛇,出于好心,便把它放在怀里,可那蛇一醒,见眼前是块肉,不由分说,上前咬去。农夫疼得叫唤,将蛇一扔,大骂:“你这是恩将仇报!”蛇听不懂,吐了吐舌头。不久后,农夫被毒死了,而蛇呢?在寒风呼啸的雪地里冻死了。

《东郭先生与狼》故事虽然简短,却让我们在读中有所感悟,遇到事情要分清善恶,明辨是非与好坏,不做无信用的人,不做伤害别人的事情,帮助该受到帮助的人,对于狼与蛇一般坏人,我们不能讲仁慈,要严厉打击这种坏人,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幸福。

〚18〛叼狼疾风读后感

我看书向来都是狼吞虎咽的,没有牛的反刍精神。因此,虽然我是看了点书,但往往留下点感动之外就什么也没有了!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就喜欢上了狼这种动物,原于此,我才有看这本书的冲动。真的很欣赏作者对这种动物的观察和痴迷,让我也似乎是近距离的能够观察狼!看了开篇中张瑞敏,腾格尔,白桦等人的评论,真是什么职业的人说什么话啊!我是没有职业的,不能专攻了!

在书中,首先让我欣赏的是对狼的描写,如此生动。我见有同学说文字功底不够,这点我倒没有在意。因为我被他的描写吸引着,他写的狼显然有别与那些武侠世界中完全两样,完全是人性的!我甚至不觉的他在写的是狼(动物),而是一种与人能相提并论的东西,或者说是另外一个人的种族。用里面一个参谋长的话:对狼养出了感情。当然我知道,在作者眼力更重要的是:对狼的敬叹。狼的战斗,分明是一种艺术了。真正的来自狼的生活的艺术,当然狼自己是没有意识到的,也许正是这种无意识,对生活的抗挣,才产生这种了这种美丽。这比起那些所谓的艺术家们的作品,我看是美多了。只有真正的蒙古人懂的他,所以把他当作长生天派到下界的神物。狼的一切似乎都在超越作为战士的极限,

他们忍耐一切看似不能忍的东西,敏感的对应草原上一切动静。在群狼和小狼对嚎的一节描写中,我是如核在喉,激动了好一会儿,虽然就是几句"对答",但是作者通过人,狼,狗,尤其是对小狼和对那些嗥叫的揣摩,使得那种景象似乎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第二点让我感同身受的是,作者以及毕利格老人对草原灭顶的痛心疾首,在这里狼是草原的灵魂,没了狼的后果,老人了解百分,但是他的力量微薄如此,即使痛苦哀嚎都不能表达,领导是盲目,不了解草原,那些外来户是了解的,但是他们不在乎,还用"盲流"来解释,盲目流动,等这里没法混再流,真是有一种有苦说不出的味道来

〚19〛叼狼疾风读后感

人们都说狼是一种自私残忍的动物,饥饿时,它会把受伤或气绝生亡的同类五马分尸,分掉它们的肉。在看了沈石溪写的《狼种》和《狼王梦》后,我觉得狼其实很聪明很灵敏,甚至还有更多不可思议的优点。

《狼种》写的是一只罕见的返祖现象的狼狗——大灰,由于它的祖先都是警犬,所以它理所当然的在警犬学校里接受特殊的训练。外貌跟狗差得十万八千里的它,虽然训练成绩门门优秀,但还是招人排斥。后来,大灰阴阳差错地进了马戏团当特型演员,锋利的狼牙狼爪被训练员视为致命武器,人们都讨厌它疏远它。

在大灰的训练员川妮生死攸关的时候,大灰奋不顾身,为了主人川妮赴汤蹈火,最终倒下了!作为一只训练有素的狼狗,大灰一直遵守着服从主人命令的规定。尽管主人给它的是嫌恶和白眼,它还是用自己的身躯给主人留下生的希望。当两只云豹危及川妮生命时,大灰与云豹搏斗,赶跑了云豹也让自己奄奄一息。川妮抱着大灰的尸体,明白了自己错怪了大灰,她流下了愧疚的眼泪。

大灰不仅有狼的勇敢与坚韧,更有狗的忠诚。大灰与云豹搏斗,在云豹打算放它一条生路时,它没有走,它毫不犹豫地选择保护主人。虽然它有可能遍体鳞伤,把自己的命搭进去,但大灰在所不惜!

相比较一些自私自利的人,当别人患难,他们就弃之不顾,袖手旁观,这实在连条狼狗都比不上。虽然狼狗是动物,但它们也有自己的思想,它们可以牺牲自己成全别人,这是许多人都没有的品质。正是这一点,让我不禁佩服大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