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发表时间:2025-05-11医疗收费自查报告(实用十篇)。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1]
自接到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后,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行深入的剖析,特别对于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二乙以下下调临床科室不得划价,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成立了物价监督领导小组。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医院专职物价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察;同时,为使小组成员了解和掌握有关物价、计量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医院还对小组成员进行了专门的培训。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医疗服务价格公示栏,添置了价格流动显示屏,接受患者监督;医用材料价格一律按规定程序上报物价部门批准后,按规定的加价率加价执行;认真建立健全医疗费用“一日清单”制度,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工作
1、我院药品采购完全在有相应资质的医药公司采购,并由投资人亲自参与采购,控制了药品购销过程的不正当行为,真正做到所采购的药品货真价实,完全杜绝了药价虚高问题。
2、在药品购销过程中,严格按照四川省卫生厅挂网价格标准执行,并根据国家相关药品降价文件及时调整药品价格。
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的现象,做到以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杜绝滥用抗生素增加病人的经济负担。
4、 严格管理特殊材料的上报和审批。对收费项目除外内容和说明中明确规定的可另外加收的材料费,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核后,于规定的加价率范围内执行,在未经批准前一律不准自行收费。
有效、低价药品的用药比重,降低进口、高价药品的用药比重,以控制过高的药品费用,减轻了患者的经济负担。
(五)实行单病种最高限价,有效控制各类医药费用。医院专门成立了以院长任组长的单病种限价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并印发了《单病种限价管理办法》,组织相关科室根据本科室专业特点,确定了慢性扁桃体炎、骨性关节炎、胆囊结石伴胆囊炎等的常见病、多发病实行最高限价管理,缩短了患者术前住院时间和平均住院时间,有效地降低了医疗成本,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六)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簿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财务科、监察室不定期到各科室巡查,并和护理部一起每季度组织各病房护士长进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医院下发了《医疗服务乱收费责任追究制度》(试行),对于乱收费的现象,医院将根据此制度追究相关责任科室及人员的责任。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严格按照《自贡市医疗服务价格》(试行)规定的收费级别计费,有效规范我院的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2]
1、领导重视:
学校领导班子认识到,治理乱收费工作是新形势下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践行科学发展观,全心全意办好学校的实际行动,是坚持以人为本,依法治校,加强学校建设的具体实践。必须在全校领导干部与群众中树立禁止乱收费的意识,建立健全治理乱收费制度,对于学校领导教职工和学员而言是双向受益的。由于领导高度重视,认识提高了、到位了,治理乱收费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
2、及时公示:
每年年初,都及时更换版面最新的公示内容,确定了十大项公开内容,其中向校内公开的六大项主要有:学校发展规划、经费收支情况、职称晋升评优评先、发展党员情况、基建和物资采购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及学校重大决策等有关事宜。向学员公开的四大项主要有:招生情况、收费情况,学员管理情况及举报监督方面的内容,确保和维护学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如:为了防止物资采购中出现质次价高等不正常现象,增强采购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化,我们对物品的购买做了明确规定,以确保质优价廉,基建工程也是如此。群众感到校务公开给了大家一个明白,而搞后勤的同志则感到校务公开还了他们一个清白。
我们加强了收费管理,制定了有关规章制度,大项支出都要经
过教育局领导批准方可开支,坚持了校务公开、公示。在每年的教职工大会上都要向全校教职工汇报学校的财务收支情况,让老师们审议、审查、监督。
3、落实责任
我们坚持建立了教师风采监督栏和教师光荣榜,对外公开承诺职能、职责,办事效率,采取实际措施解决本校在行风中的实质问题,特别是对大家深恶痛绝的教育乱收费,学校大抓特抓,并和每位教师签订了《杏花岭区教师进修学校治理乱收费责任书》,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学员和其它单位的询问等我们本着不冷、不横、不硬、不刁,努力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
今后,我们要在加强学习的基础上不断提高认识,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更加规范治理乱收费工作。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3]
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我院高度重视医疗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我院的医疗废物管理作了自查总结,现将自查总结报告如下:
成立了以霍秋名为组长的医疗废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医疗废物管理组织领导工作,有专人负责收集、暂存、许卫文〔3〕号转移和处理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1、相关科室均有医疗废物管理情况登记表。登记核对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2、各科室收集本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收集处理(毁形),分置于防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有明显的警示标示和警示说明)。
3、各科室均按规定时间将医疗废物收集送到医疗废物暂时储存地点。
4、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化学性废物等报废时,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或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5、定期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无转让、买卖医疗废物或在非收集、非暂时储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
6、一次性卫生医疗用品使用后均立即毁形,集中初步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记录包括消毒物品的名称、数量、时间、消毒剂名称及用量、加水数量、消毒者签名。
7、除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医疗废物外,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有些医务人员对医疗废物的处置重视不够,为了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将不断加强全员职工的思想意识教育,共同做好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管理处置工作。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4]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的通知》(鄂政办电[20xx]126号)总体部署和市政府吴晖常务副市长调研物价工作要求,市物价局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集中精力人力,迅速在全市开展涉企收费清查整改工作。本次专项工作共清查市直单位30家、涉企收费项目137项,涉及收费总额20563.48万元。从清查总体情况看,全市大多数涉企收费单位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明显加强,各项取消、暂停收费政策执行到位,乱收费、强制收费等违法现象明显减少。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精心组织,确保清查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提高认识,全力以赴抓好专项工作。治理涉企乱收费,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减轻企业负担的具体行动,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的具体体现。本次清查整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市物价部门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落实这项工作。局先后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清查整改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和相关要求;成立了两个工作专班,三个检查小组,各负其责,相互配合,从11月3日至11日,集中时间精力,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二是全员上阵,确保清查工作务求实效。广泛动员发动,局价格监督检查人员全部参加,从相关业务科室抽调精干人员,共同组成检查专班。做好充分准备,收费清理组全面开展涉企收费清理,对照法律法规及政策依据,采取电话咨询、上门走访、征求意见,一项一项核对,分类梳理统计,及时编制《咸宁市涉企收费清单》;清查整改组及时开展政策法规培训,对照涉企收费清单,认真进行学习,熟练掌握政策和方法。认真开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涉企收费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进行全面了解,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交流沟通,并现场解答有关方面的疑问,帮助收费单位规范收费行为。
三是部门联动,清费减负工作成效明显。本次清查整改工作,相关涉企部门高度重视,积极配合,主动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部分单位清费减负工作走在全市前列,落实政策情况良好,形成了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市质监局今年上半年已牵头对涉企收费开展了自查自纠,对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定检收费等涉企收费项目已提前暂停;市特检院主动宣传,告知企业暂停收费的信息。同时,为防止收费取消后出现懒政惰政现象,该单位创新服务方式,建立服务确认单制度,要求服务对象在每一次定检服务后进行签字,单位对回执进行审核确认;市住建委主动开展专项治理,对系统内3家涉及中介服务的企业(社会组织)向市政府专题报告请求脱钩改制或注销,对委属4家经营性国有企业进行国有资产托管或改制;多家收费单位均在行政服务中心开设窗口,收费项目列入收费“一表制”,进行统一公示,让收费行为公开透明。
二、把握重点,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整改工作
本次涉企收费清查整改重点明确、目的性强。清查对象主要针对:市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收取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前置、涉及市场监管和准入以及其他具有强制垄断性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清查内容主要为:围绕中央、省已明令取消或暂停的98项收费项目政策落实情况,查是否存在自立项目收费,是否存在未执行优惠政策、多收费,是否存在取消项目继续收费,是否存在强制收费,是否存在只收费少服务或不服务,是否存在收费清单不公示等六个方面的问题。检查专班分组为单位,全覆盖拉网式开展清查,逐项核对、逐条检查。经检查,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落实收费政策打折扣。市城管局推迟政策落实时间,违规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部门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通知》(鄂财综发[20xx]39号)文件规定,城市道路停车收费自10月1日开始取消。该单位以没有收到上级文件为由,持续收取城市道路停车费至10月9日,期间共收取停车8837车次,收费金额35586元。市公安局转嫁成本至车主。根据《行政强制法》第25、26条规定,查封、扣押的车辆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经查帐证实,公安局未承担上述费用,而是将本应承担的事故车辆鉴定费和停车费转嫁给车主,由鉴定机构和第三方停车场向车主收取。市房产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20xx年利用档案收费1,076,96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793,943元。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档案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价费字[1992]130号)和《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 》(财综[20xx]67号)规定,咸宁市房产局档案馆属于专业性档案馆,其利用档案收费项目已被取消。
二是利用职权乱收费。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超越自身职能收取卫生检测费。20xx年收取卫生检测费476,220元,20xx年1-9月份收取323,750元。该单位属监督执法机构,具有监督职能而无收费职能。卫生检测费本应由疾控中心经取样、化验、出具检测报告后收取,但该单位以经费不足为由,多年来持续收取卫生检测费,直到今年9月底该项收费项目取消。
三是优惠政策落地难。主要体现在:优惠政策门槛高。国家、省出台的多项优惠政策把小微企业作为重点优惠对象。在清查整改中发现,由于小微企业界定困难,工信部出台了详细的细则来定义小微企业,但是没有相关职能部门为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导致小微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时,需要提供多项证明,向相关审批部门证明属于小微企业,手续异常繁琐复杂。因此,很多小微企业宁愿不享受优惠政策,认为相关程序太复杂,办事成本资源过高。如房产局的房屋交易手续费、房屋产权登记费,全市没有一家小微企业享受到优惠政策。部门主动服务意识不够。在检查中发现,多家市直单位对涉企收费有较严重的依赖性,部门人员过多,财政经费不够。收费取消后,收入不仅减少,工作任务反而增加,导致部门主动服务企业的意识不够,出台的涉企优惠政策部门不主动宣传,企业不清楚,落实自然就大打折扣。
三、下一步工作对策及建议
一是及时公布咸宁市市级涉企收费清单。咸宁市收费清单包含《咸宁市市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等4项收费清单,是我局会同市财政局对我市涉企收费进行全面清理的成果。公开涉企收费清单,收费项目、标准、依据一目了然,清清楚楚,企业放心交费,部门明白收费,切实做到“涉企收费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收费”。
二是坚决落实收费公示制。在巩固现有收费公示成果的基础上,按照现行收费文件,对原有的公示牌、公示栏等进行及时更换。通过政府及部门门户网站、新闻媒体、服务窗口发放收费表等多种形式,扩大收费监督的覆盖面,维护广大群众的监督权、参与权与知情权,形成全社会都来监督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市物价部门将严格落实收费报告制度,现在《收费许可证》制度已经取消,各收费部门要主动向物价部门报告收费情况,接收物价部门监督。
三是主动服务企业。建议各涉企收费单位及时组织企业座谈,宣讲政策,广开言路,主动服务,确保落实。建议由市经信委牵头对全市小微企业进行界定并出具证明,降低企业享受优惠政策门槛,确保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建议加快城区垃圾压缩站的规划和建设,同时,参考其它地市州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和标准,适当调整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
四是加大财政保障力度。当前,国家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简政放权力度前所未有。部分涉企收费单位收费项目被取消或暂停,相应的工作职能仍然存在,建议市财政部门应给予合理保障,以保证职能部门更好地履行管理职责,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的发生。
五是严肃查处恶意收费行为。清查整改中,发现部分行政机关负责人对于乱收费行为法律意识比较淡薄,对于经济处罚无所谓,认为都是单位收钱,收是单位用,罚是单位出,与个人无关。同时,乱收费行为随意性大,操作性隐蔽,涉及利益输送概率高。因此,建议对恶意乱收费、多次乱收费、重大乱收费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行政责任。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5]
按照收费年检报告要求,提高医疗服务收费透明度,杜绝“医疗乱收费”的现象我院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各临床及医技科室对本科室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进入深入剖析,目前我院严格按照xxx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收费标准执行,没有发现多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自立项目收费、自定标准收费、挂靠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
但为做到防微杜渐,我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严格执行有关要求,组织各临床、医技科室医务人员认真学习和掌握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所有收费标准一律按乡级标准执行,坚持一切财务收支活动纳入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杜绝人为乱划价、乱收费现象。
二、为更好地规范各项收费,物价监管人员定期对临床科室、重点环节的物价计量进行监督、检查。
三、为增加收费透明度,医院在门诊大厅制作了常用药物价格公示栏,接受患者监督,让病人“看明白病,花明白钱”。
四、规范药品购销和使用,严格按照国家基本药物执行零差价销售,每月底对门诊、住院处方进行检查,坚决禁止大处方和滥用抗菌药物现象。
五、加强行政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投诉接待制度,设立举报箱、意见箱和举报电话,并把处理结果及时通知当事人。
医疗收费工作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规范我院医疗服务收费和药品价格行为,增强价格收费自律意识,杜绝医疗乱收费现象,切实减轻广大患者就医负担,让病人来我院“花最少的钱治好病”,使医疗收费工作健康、有序、规范运行。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6]
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近年来,医疗服务收费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在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同时,医疗服务收费也成为了患者最为关心的问题之一。因此,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医疗服务收费行为,不仅是医疗机构的迫切需求,也是保障患者权益的责任和义务。
我公司在市医疗局的要求下进行了一次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活动,主要目的是查找公司内部医疗收费问题并予以解决。
一、自查的基本方法和过程
1.自查的基本方法
(1)收费标准的比较。对自身的收费标准与其他医院、其他省市的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比较,找到差距,并对比较结果进行分析,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
(2)医疗服务收费项的核对。对公司医疗服务收费项目逐一进行核对,确保所有的收费项目都是合理的、符合国家规定的,不存在不合理的收费项。
(3)医疗服务收费依据的检查。按照国家规定,检查医疗服务收费依据是否合法合规,防止发生收费依据不清晰、收费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4)医疗服务收费的管理和监督。对医疗服务收费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在价格、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程序、开具发票等方面进行重点检查。
2.自查的过程
(1)调查分析。通过调查问卷、专家咨询等方式,分析医疗服务收费现状,筛选自查要点。
(2)核查医疗收费标准。对医疗服务收费标准进行核查。包括特殊病种、药物费用等是否存在较大的偏离情况,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3)核查医疗服务收费项。依照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及收费规范,逐一核查医疗服务收费项的合理性。
(4)核查医疗服务收费依据。核查医疗服务收费依据的符合性和准确性。
(5)监督管理医疗服务收费。对医疗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以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二、医疗服务收费自查结果分析
本次自查结果表明,医疗服务收费存在以下问题:
(1)一些医疗服务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虽符合国家规定,但价值过高,影响了患者的负担能力。
(2)一些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存在灰色收费的现象。审核药品收费、材料费、检查费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时,后勤人员对于价格、数量、品质等方面的检查不够严格,易寻找漏洞,造就误导患者的灰色收费现象。
(3)部分医疗服务收费的开票不规范。检查当中发现了一些开票内容不清楚、不明确、不具体等问题。这点特别容易引起患者的误解,进而降低医院的信誉度。
三、改进方案
基于以上分析,本公司将从以下几方面加强医疗服务收费管理改进:
(1)压缩收费项目。考虑到医疗收费的负担能力问题,本公司会评估各项收费项目的重要性,精简收费材料,避免收费压力。
(2)加强收费审核。本公司将提高对药品收费、材料费、检查费等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审核的标准与细致性,从源头上剔除灰色收费现象。
(3)优化收费开票。本公司将提高收费开具发票质量与标准,增强患者就医的信任。
(4)健全收费监督体制。增强患者权益保障,通过完善一系列质量监督机制,保证医疗服务收费的合理性与公正性,避免因人为或操作上的漏洞导致收费偏高,让患者得到更为满意的就医体验。
综述医疗服务收费自查报告,本公司一定会在收费管理方面不断改进,以市场良好运作为目标,为医院提供更为贴近市场的优质服务。我们也奉劝其他医院或机构一定要发挥自身优势,全面调研自身收费现状,遵守国家规定,开展自查检修,做到质量至上,切实加强内控,给予广大病患者一个良好的就医服务保证。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7]
一、参保范围:
本市范围内,根据国家规定批准设立并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各类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院校、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科研院所等)招收的在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位)以及非在职研究生(以下简称“大学生”),统一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体系。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暂按每人每年35元的标准执行。
二、参保时间:
在校大学生以所在高校为参保单位,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手续。大学生应于每年9月1日至9月20日,按年度一次性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属高校代收并开具财政部门监制的专用收款票据,在每年9月30日前到主管的地税部门缴纳。
因特殊情况,大学生在9月20日后入学、转学或毕业、退学的,各高校应及时为其办理补充登记、缴费手续或注销登记。
大学生个人缴纳医疗保险费后,发生转学、退学或死亡等情形时,所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费。
20XX年,大学生办理参保登记、缴费时间延长至2009年6月30日。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基金支付范围
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普通门诊、住院及门诊特殊病的支付范围,按照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执行。使用乙类目录的药品以及属于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先由参保学生自付一定的比例,余下部分再按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具体目录范围可登录XX劳动保障网查询。(网址,咨询电话:XX)
四、支付限额:
大学生参保缴费后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结算年度为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9月30日。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和门诊特殊病的基金合计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10万元。
五、定点治疗
目前全市有61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参保大学生可以任意选择就诊。在非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报销。(61家城镇居民定点医疗机构名单详见附表)
六、住院手续
大学生因病需要住院治疗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到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大学生不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或不持身份证住院的,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七、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障待遇
八、出院费用结算
大学生在校期间住院和门诊特殊病治疗的费用,属于个人应承担的费用,由大学生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属于基金承担的费用,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及时支付给定点医疗机构。
九、如何办理特殊病种门诊卡?
大学生患有门诊特殊病规定病种的,由本人填写《XX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申请表》(《申请表》可从XX劳动保障网上下载,网址:),并附近期相关病历和医学检查报告,由所在高校负责向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申报鉴定。大学生门诊特殊病的鉴定按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鉴定办法执行。符合条件的由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给《XX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大学生自取得《市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后开始享受门诊特殊病待遇。
十、大学生患特殊病如何进行特殊病门诊治疗?
大学生在校期间,一个结算年度内可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凭门诊特殊病医疗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门诊治疗。
十一、异地转院手续
大学生在校期间因所患疾病在本市三级定点医院难以诊断或诊断已明确,但无治疗手段的,可由本人向经治医院申请转往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
异地转院由本人填写《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申请表》可从XX劳动保障网上下载,网址:),经本市定点三级医院签署意见后,报XX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审核。审核批准后应到《XX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院申请表》上登记的医院进行住院治疗,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十二、异地急诊住院手续
大学生在异地急诊抢救住院,或在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住院,应在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的医疗机构就医。否则,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异地急诊联系电话:xxx)
十三、异地转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的医疗费用结算
大学生在异地住院(包括转往异地住院、异地急诊抢救住院,实习、寒暑假、休学等不在校期间因病在当地住院),先由个人或学校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两个月内,由所属高校凭转院申请、出院小结、异地住院医院的住院费用结算清单、住院医疗费发票单据和高校证明等材料,到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十四、医保基金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生育与计划生育,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不予支付。
十五、其他
20XX年度已参保的在校大学生,自办理入学手续之日至2009年6月30前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各高校负责于2009年8月1日前统一到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报销手续。从2009年7月1日起,参保学生住院医疗费用在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8]
通过检查,我行各分支机构均能够严格按照《价格法》、《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及上级机构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严格贯彻落实“七不准、四公开”的各项要求,无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超出价格目录范围收费,以及巧立名目、变相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收费价格项目表会计核算收费项目共计83项,我行收费项目17项,不收费项目66项,无违规收费项目。当前我行内发生的业务收费项目有:一是存折(单)书面挂失手续费,标准为5元/折(单);二是存折跨地级市辖取现,标准为每笔按取现金额的5‰,最高50元;三是现金存入跨地级市辖存折(单),标准为每笔按存现金额的5‰,最高50元;四是存折跨地级市辖转帐,标准为按交易金额的5‰收取,最高50元;五是存折(存单、银行卡)存款证明20元/份。农民工银行卡特色服务手续费、POS商户手续费、农信银手续费、结算手续费包括客户挂失手续费、汇款手续费是微机自动产生,不存在乱收费、收费凭证串用乱用、收费不入账、同城不同价及随意收取客户费用现象。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9]
加强农村中小学收费管理,制止农村中小学乱收费是教育行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是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体现。
根据局通知精神,现将我校开展收费情况的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1、严格依据《收费许可证》的项目进行收费,不扩大收费范围,不提高收费标准,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2、不搞各种摊派,集资或“搭车”收费。
3、不强行推销、学生保险,不统一着装。
4、严格按省定用书目录,并统一由新华书店采购。
5、学校未招收“择校生”,不受取“借读费”。
6、严格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开展工作,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
7、认真管理费,每学期末结算,多还少补。
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10]
1、通过自查,我们学校近年来收费中无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收取任何转学费、择校费、补课费、住宿费,也无违规举办过节假日补课班并收取任何费用。从未出现硬性摊派报刊杂志和教辅资料;从未出现违规收取上机费、实验费、饮水费等现象。
2、教材、教辅资料和作业本费。学校使用省、市、县规定的书目实行教材全免费,严格执行“一教一辅”,无额外征订课辅资料现象。
3、实行农村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金政策。住宿生补助发放,做到由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由学校一补领导小组成员审核确定,班级和政教处审核后进行公示一周,发放时,由家长或学生本人签字领取。
4、全体教师无强行给学生推销各种课外学习资料的现象。
5、学校财务管理上,规范票据管理,凡不合财务要求的一律不进账。通过自查,我校在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上取得一定的成绩。“自觉规范收费行为,树立学校良好办学形象”我们一直在为此作不懈努力。我们将通过完善机制,强化监督,把规范收费工作,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真正落到实处。
我们相信通过不断学习、研究、总结,将会把这项工作做得越来越好。
-
我们精彩推荐医疗收费自查报告专题,静候访问专题:医疗收费自查报告

■ 收费站收费员自查报告安全生产作为一个严肃和长久的主题,在各个行业中都居于最基本最重要的位置。安全生产的好坏直接关系人身安全,在现今强调以人为本的社会意识形态下,更要抓好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安全生产顺利实施。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员工的生命安全的重要保障,是高速公路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