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略特荒原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6-01-15艾略特荒原读后感(优选十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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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资深读者,我一直很喜欢阅读关于人性、文化、历史以及生态的作品。最近我读完了一本名为《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的小说,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让我对自己的世界观和人生态度进行了重新思考。下面是我撰写的读后感。小说讲述了一个少年猎人在荒原上的冒险故事。他和他的父亲在荒原上养活自己,一天,他的父亲离家出走,留下少年独自面对荒原的恶劣环境。在面临空前的危机时,他遇到了一只白狼,白狼成为他生存的支撑和精神寄托,同时也引导他重新审视自己的生命和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
这本小说给我的印象非常深刻。作者通过个人的独白和白狼与人的互动,揭示了人类与自然之间的微妙关系,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和对自然的依赖。这本小说的叙事方式非常有趣,让人不由自主地陷入其中,更容易理解故事背后的深层含义。
通过这个故事,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现代社会的弊端,人们长期以来通过捕猎动物或者砍伐森林来满足自己的需要,导致生态环境的恶化,让自然世界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威胁。这本书呼吁我们应该更加珍视自然,保护生态环境,追求和自然和谐共处。
此外,我也深刻地感受到了白狼在这个故事中的重要性。白狼代表着自然的力量,与少年的关系更像是一种精神上的指引。随着故事的发展,白狼鼓舞着少年不断地向前,帮助他生存下去,并在精神上给予他强大的支撑。这种与自然的互动模式让我感觉到我们与大自然的联系和互动模式是多么的深刻。
总的来说,《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是一部非常棒的作品。最大的亮点是它深刻地揭示人与自然的关系,教育我们如何珍爱大自然和平衡生态环境。我相信,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为保护环境,建设一个更美好的未来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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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了三个多小时看完了黑塞的《荒原狼》,一开始,共鸣灼烧着理智,几乎让我在安静的房间里叫出来。后来终于渐渐平静下来,这才是阅读应该有的状态。前半部分多次提到尼采,这个一再地毁灭自己以重建自己、反抗世俗也反抗自身的悲剧英雄,和主人公哈里内心的矛盾有着相似之处。对于哈里而言,向外则世界一片腐朽之状,就连科学、艺术也装模作样。向内则心灵一片荒芜之景,孤独和痛苦占据着它的全部。他时时进行自毁式的自我审视,人性和狼性的时而冲撞时而融合让他感到困惑和迷茫。这两种情绪轮流奴役着他,他与现代文明格格不入,厌世感也不断加强。
在书中穿插的《论荒原狼》这篇文章中提到一个概念——自杀者(并非只包括真正自尽的人,而是那些以自杀为本性的人),其中的一些描述我觉得很恰当,摘录如下:
这类人有一个特征:即对他们来说,命中注定自杀是他们最为可能的死亡方式,至少他们是这样想象的。这种情绪总是在少年时期就表现出来,而且伴随他们整整一生……另一方面,所有自杀者都熟悉如何抵制自杀的诱惑。他们每个人在灵魂的某个角落清楚地知道,自杀虽然是一条出路,然而却是一条不太体面、不太合法的紧急出路,从根本上说,让生命来战胜自己、摆布自己,比用自己的手结束生命高尚得多,美好得多。这种认识、这种亏心感促进大部分自杀者持久地和各种诱惑作斗争。他们苦斗着,如同惯窃和他的恶习做斗争一样。
哈里也是自杀者之一,他自从与前妻离婚之后就整日靠喝酒、读书度日,缺乏与人的交流,后来又在一个小城里认识了赫尔米娜(她是他某种程度上的同类),在她的指引下感受食物、跳舞、性爱这些感官之乐,最后在魔剧院充满各种可能性的冒险活动中又一次切实地感受了生活的荒谬无稽。
其中,作者还安排了歌德、莫扎特这两位象征着永恒信仰的大人物和哈里进行对话,他们褪去了伟人的光芒,以一种戏谑的口吻回答哈里的疑问。“幽默总是绞刑架下的幽默”,作者借莫扎特之口说道,其实也就是种苦中作乐的黑色幽默。
经历了这一系列事情后,哈里醒悟了:“我总有一天会更好地学会玩这人生游戏。我总有一天会学会笑。”于是他留下了记录心路过程的自传,离开了租处,继续把心中邪恶的苦难忍受到生命终结。整本书在淡淡的苦涩中结束了。
顺便说句,序言里译者把荒原狼的精神危机归因于资本主义社会中物质利益的驱使,精神道德不受重视,人道思想受到摧残云云,间接地为社会主义唱了一曲赞歌。(好官方的感觉)然而在哪里不是这样?不管社会形态怎样,高度物化的现代社会的阴影里,荒原狼们总是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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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部伟大的寻根文学,阿城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某个时代的精神。李劼先生说同为知青,阿城悟出人生,史铁生悟出命运。《棋王》应当属于阿城的成名之作,也是开启悟道人生的里程碑之作。
初读阿城的《棋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鲁迅先生写的。不过这神似鲁迅先生的文笔也不是《棋王》叫我惊讶的地方,我喜欢《棋王》是因为作者竟然可以透过一副棋盘,演绎出人性最根本的东西:精神上胜利的至高的欲望,生存下去的基本欲望。这些欲望很简单、很平常,是最基本的,在那样晦涩的青春里,毫不张扬,却震撼着我的心。
阿城对知青生活的抒写,发掘了这种在当时应该是相当广泛的知情记忆,主要是知青下乡时的艰苦生存状态。《棋王》花费大量的笔墨在讲述和描写王一生、“我”和脚卵。主人公是王一生,最主要的就是讲述两样事,一是“吃”,另一个是“下棋”。王一生自小家贫,生活很艰苦,所以他十分注重吃,但是他也痴迷于象棋。王一生真性情,不趋炎附势,他坚决的拒绝了脚卵用乌木棋交换参赛的资格,并且还师从于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在其以上融入了道家的文化,也就是棋道。最后和九大高手的九局连环车轮大战,以胜出告终。结尾作者想要表达的时棋呆子在下棋中终于找的自己的归属,从普通的生存之道上升到生活之道,而另一个主人公“我”也在棋呆子的影响下,完成了对生命价值的追求。
《棋王》的主要魅力来自于主人公王一生,他天性柔弱,在“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中,好比狂风中的沙粒,无所依靠,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下棋。“何以解忧,唯有象棋”他受益于一位神秘的拾破烂的老头授予的绝妙棋艺就到家文化的精髓,这便是阳之气相游相交。
恰恰通过棋,可以读人生,即使不懂下棋,然而看到《棋王》依然有自己的感触,人生不恰恰是一种态度?看懂人生和看懂下棋姿态完全有共通之处,否则魅力不会感染到你。人生不是靠拯救,不是靠救赎,而是靠坚持,靠淡泊。欲望往往令人进步,而后使人堕落。人类存在一是性欲,一是思想。性欲创造了人,思想则承载了记忆,以及创新。如何让普普通通的自己保存与大众不一样的性格,需要物质,也需要思想。《棋王》也许能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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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要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书名是《安妮日记》,书的作者是位德籍犹太少女,名叫安妮·弗兰克。自从安妮13周岁生日时收到了一份特别的生日礼物—一本漂亮的日记本后,安妮便开始写日记。她把这本日记本当成好朋友,管她叫“吉蒂”,并且不断地把周遭的人、事、物真实地记录在日记里。
二战后期,德国纳粹对犹太人的迫害越来越多,安妮一家及朋友共8人躲在了密室生活。在那里,他们过着非正常人的生活。洗澡和上厕所成了大问题,每天走路要踮起脚尖,说话也要轻轻地,睡觉更要保持高度警惕,和外界的联系只有一台收音机……安妮的日记本也逐渐增添了许多新的内容,她的心事、她的烦恼、她对战争的批判,对和平的渴望……
安妮是一个坚强、好学、上进的女孩,正如她在日记里写的那样:“很快我要自己学习,拼命向脑子里灌词语,等到出去后,我要向同学们证明,不在学校我同样也能学好!”
通过灾难,安妮不仅很坚强,而且还很有勇气。她经常对“吉蒂”说一些从之声里听到的坏消息,由此我可以感到她是多么地害怕,但她还是安慰自己“别怕,安妮,一切会过去的。”
但令人感到惋惜的是,安妮最终还是没有逃脱厄运的魔掌:1944年8月4日上午,安妮全家遭人告密被捕。在集中营里,因为卫生条件太差,最后只有安妮的父亲生还。
安妮也像一面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许多“小我”;面对灾难,安妮没有退缩,或许我就没有她那么坚强;面对大人们的教训,安妮做到了一声不吭,去默默做好该做的事,顶多对“吉蒂”诉苦,我就会很浮躁,当场表示抗议,使家长对我的印象很更糟;面对自己14岁生日礼物—一本书和一些糖果,安妮已经很满足,而我的礼物更多,却丝毫感不到自己被爱包围……
虽然不会再有下一篇“安妮日记”了,但安妮永远活在我的心中,永远是我的好榜样!
嘻嘻,听我发表了这么多的感想,你又是怎样想的呢?或许我的语句、我的思想都还不太成熟,那就请你捧起《安妮日记》,去细细品味,再去发表属于你自己的想法吧!下次《安妮日记》中,再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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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徐冰心
**:《青年文学家》2019年第11期
摘; 要:艾略特的《荒原》一般被认为是现代派诗歌的开山之作,一般认为,现代派是否定传统、扭曲古典的一种艺术形式,因此很容易预设艾略特是反传统以及宣扬个人才能的,但是艾略特的文论《传统与个人才能》和他的诗一样都,让人别开生面。
关键词:艾略特;文论
[中图分类号]:i1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139(2019)-11--011、传统与历史意识
文论的第一部分,艾略特强调诗人要把握住“传统的潮流”,认为作家应当“敏锐地意识到自己在时间中的地位,自己和当代的关系。”[1]充分强调了传统的重要性。在他看来,诗人的作品“不仅最好的部分,就是最个人的部分也是他前辈诗人最有力地表明他们的不朽的地方”[2]。
简单地来说,本民族在发展的过程中,基于共同的经历和历史事件,形成了一条看不见的传统的暗河,这条传统之河从来就不曾也不会断流。诗人的诗歌也是这个民族传统的一部分。即使是完全成熟时期的诗人,即使是他们诗作里面最个人的部分,也属于时间的长河中,和无数前辈共享一个传统。
单纯的继承传统在艾略特看来是行不通的。用水比较:如果传统河流是地下暗流的水脉,那么诗人的诗就是暴露在地表的湖泊,与水脉有关。
坚守传统却不知如何改变的诗人,写出了震撼当代心灵的诗篇。这些工程就像湖泊,在水脉变化后逐渐干涸。因此可以大胆推测艾略特没有说明的观点:对于只能存活在固定时间里的诗人来说,最好的应该是既根植在传统中又能把握当代脉搏的作品。
在阐释自己的观点时,艾略特用了“历史意识”这样一个词。他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解释,只是说“历史意识不但使人写作时有他自己那一代的背景,而且还要感到从荷马以来欧洲整个的文学及其本国整个的文学有一个同时的存在,组成一个同时的局面。”[3]我个人解读来,这里艾略特的历史意识也许和荣格的集体无意识有异曲同工之妙。
荣格界定集体无意识为:“在或多或少属于表层的无意识无疑含有个人特性,我把它称之为‘个人无意识’,但这种个人无意识有赖于更深的一层,它并非**于个人经验,并非从后天中获得,而是先天地存在的。我将这更深的一层定名为“集体无意识”[4]。
人类经验逐渐累积,从荷马史诗到莎士比亚到弥尔顿等等,承载着民族共同心理的文学形象正如石头一样一块一块累积起来,共建成了原型王国。诗人因为自己敏感性或者其他原因,意识到这种集体无意识里需要述说的话语,用文字的形式表达出全民族“于我心有戚戚焉”的情感。这也是历史意识在诗歌中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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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读后感800字:
这是一本奇特的书,不知为何,它在我的中学时代就已经出现在家里了。那本书极厚,暗红色封面上,写着白色的“荒原狼”标题。它被随手丢在客厅的某个角落,放在我的一堆书的最顶端。但是,它安然无恙。
显然,它是从图书馆里借出来的。可是那个时代的我,极度羞涩的我,怎么会看这样的书?一部来自德国黑塞的“狂人自传”。它存留在永远被老师赞扬的我的桌子上,仿佛是从那时就潜伏在我体内的一枝荆棘。
眼前的这本书薄而硬朗,亚光富有颗粒感的硬皮封面上,灰色的底色上刻着“荒原狼”三个字。它仿佛是穿过岁月来到我手中的尘埃,它仿佛再次在黑暗中露出雪白的牙齿。那清冷的光芒让我从喧嚣的冬季里安静下来,黑色的小鸟在窗外唿地一声飞过。这一次,我与你是怎样重逢的?我少年时代的朋友。慢慢走过长长的书廊,咖啡的清香浓郁而弥漫,我读了《悉达多》,然后发现了你,《荒原狼》。其实《悉达多》也是《荒原狼》的一部分,他们都是黑塞的自白,他们都是黑塞。
德国作家赫尔曼.黑塞,在两本小书中用富有节奏的笔触,描绘了孤独、绝望、撕裂、探究、臣服的心之路。《悉达多》有着印度哲学的豁达与睿智,悉达多如河流般重生。读后感·《荒原狼》却充满了苦楚,那徘徊在人间边缘的无家可归的流浪者,最后在人与狼的分裂重叠的幻觉中燃烧成为灰烬。阅读的过程,仿佛与黑塞一起经历了层层的磨难,是痛苦而愉悦的。
每一本书,都是艰难的心之路。他人走遍世界,丹尼却愿独坐一角,去经历曲折而充满奇遇的心之路,它永远幽暗深远,它永远暗藏光芒,它是冰山的底层,它是深海的暗流。黑塞仿佛打开了一扇门,在那里,孤独光芒万丈。
写作是孤独的。有人说,丹尼在写作方面有铁一般的意志,执着、持久、耐力惊人。不,那是因为写作就是丹尼的黑巧克力,如果你爱吃黑巧克力,你就会发现它的苦涩中蕴含着丰富的质感,它将唤醒你所有的味蕾,释放最多的多巴胺。所以,丹尼写作,不需要毅力,也不需要坚持,只是在品尝黑巧克力。
这浓郁的苦涩,有时也来自于年轻设计师的作品与创作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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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知道那个蓝色窗帷
昨夜星月很美你可知道,
我没有拉开那片蓝色
月亮知道你也知道
一夜难眠
星不知道你也不知道
梦里
路灯讲述了冬夜的故事
他说
昨夜星月很美
你知道我也知道
直线与曲线
男人和女人
一方红纱巾
黄沙啊用风
雕刻
一汪春水
土娃子高唱
黄土高坡
女人男人土娃子
摇荡相思
如梦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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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后感50字
【篇1:读后感50字】
《诗经》读后感50字
《诗经》是由孔丘等整理的一部诗歌总集,是中华五千年的文化精粹。诞生于先秦时期,收录了自西周到春秋中叶大约五百年间的诗歌,计有305篇之多,以抒情为主,有《风》、《雅》、《颂》三部分。
【篇2:读后感50字】
《昆虫记》有感50字
从昆虫记,我明白了萤火虫是怎样吃东西,红蚂蚁是怎样回家的,天牛是怎样生活的,蟋蟀是怎样唱歌的,蝉在地下是怎样生活的,舞蛛是怎样捕食的……。
【篇3:读后感50字】
我读了一本叫《森林报》的书,可好看了,里面讲了许多趣闻,而且都是讲小动物的!
我可喜欢看了;机智聪明的小动物不停的出此刻我眼前,这本书很好看很搞笑,我推荐大家也看一看!
【篇4: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马达加斯加》观后感50字
《马达加斯加》讲的是狮子和它的一群好朋友想回到它的家乡---纽约动物园的故事。在回家的路上,它们遇到了动物马戏团,它们帮忙马戏团表演成功,它们还遇到了捕杀动物的坏人,它们用机智赢了坏人,最后它们开始了回家乡的旅程,平安回到了家乡。狮子很有领导能力,勇敢,机智,在它的领导下,帮助了别人,我很佩服它。
【篇5: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卖火柴的小女孩》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卖火柴的小女孩》这篇,它深深地感动着我的心,买火柴的小女孩悲惨的境遇告诉我:我多幸福。在这个世界上,有我们这些生活在幸福而快乐的家庭里的孩子,我们有父母的疼爱,有老师的教导,有同学的关心,还有一个温暖的“被窝”在时刻温暖着我们。
我们是幸福的,我们要珍惜这幸福快乐的童年,好好地学习知识,学习本领,去圆我们五彩缤纷的梦。
【篇6: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一个《龟兔赛跑》的故事,是一只乌龟和兔子赛跑,兔子因为跑到一半就睡觉了,没有比上乌龟,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事不能做到一半就不做了,否则会一事无成。乌龟不怕困难。只有坚持不懈,他才能成功并获得一等奖。
【篇7:读后感50字】
小鹿学长跑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小鹿学长跑》。一大早,孙公公还没露出笑容,小鹿就开始练习跑步。许多小动物还在睡觉,但鹿在树上呼吸新鲜空气,跑得越来越快。
小鹿每天都坚持练习长跑,并且变得非常强壮。于是,小鹿一次又一次地逃脱了猛虎的追捕。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能偷懒。只有坚持,才能学到真正的技能。
【篇8:读后感50字】
《十万个为什么神奇的科技》读后感50字
这天我读了《十万个为什么神奇的科技》。读完《声音也会“杀人”吗?》这篇后,我明白:
当风暴与波浪摩擦时,有时会产生次声波。次声波是一种人耳听不到的声波。会使人感到头晕、耳鸣、恶心等症状;强次声能使心脏等器官剧烈震动,导致血管破裂死亡。
【篇9:读后感50字】
《野天鹅》读后感50字
《野天鹅》是讲述善良的艾丽莎为了解救变成野天鹅的哥哥们,勇敢地承担了编织荨麻披肩的任务,为此她承受身体和心灵上的双重痛苦,但艾丽莎坚强地承受了这些痛苦,最终成功解除了哥哥们身上的咒语,并获得了自我的幸福。在成长的道路上,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只要我们学会忍受痛苦,坚持自我的信念,就必须会有成功的一天。
【篇10: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透过阅读《三毛流浪记》这本书,明白在旧社会穷人的孩子吃不饱、穿不暖、更不能读书,所以我要珍惜此刻幸福生活。
【篇11:读后感50字】
《遮天》读后感50字
叶凡,一个有着古老遗迹的存在。他炉养百经,九秘、源天神术加身,身怀大帝专属物万物母气根源铸就的鼎,更怀有内含仙机的羽化神朝留下的鼎!如今他正走在星空古路上,接送史上最强试练!
他心坚似铁,逆天修行以大成圣体成就大帝是他的追求!
【篇12:读后感50字】
可爱的鼠小弟读后感50字
【作者:陆闻勓】
这本书很好看。里面的小老鼠很诚实。他打破玻璃,向母亲承认了错误。他也很聪明。我们应该像他一样做诚实的孩子。
【篇13:读后感50字】
窗边的小豆豆读后感50字
在这本书中,主人公是小豆豆和她的第二所学校巴学园。这本书是关于小豆豆一年级辍学的。她们要去的学校是她妈妈刚找到的商学园。进了巴学园一幅犹如奇特的景观出此刻了她们的眼前六辆真正的电车,但不在跑了,小豆豆觉得在做梦一样,“电车教室”。
【篇14:读后感50字】
狼王梦读后感50字
这个暑假我读的第二本书是——沈石溪写的“狼王梦”讲了一位伟大的母亲,为了继承他老公的遗愿:培育出一只幼狼当上了狼王的宝座。
这本书很好看。它写得深刻而具体。它把动物当作人来对待。
【篇15:读后感50字】
《一座城池》读书后感50字
看完一个城市,最大的感觉是韩寒似乎在书中有太多的记忆,而整篇文章似乎没有框架。我不明白为什么韩寒对他的作品最满意。我仍然认为三重门是最好的。
【篇16:读后感50字】
《小蟋蟀的花嫁衣》读后感50字
《小蟋蟀的花嫁衣》个性好看,里面的句子个性优美,比如森林的上空,亮闪闪的星在偷笑。还有一种说法,发自内心的美才是真正的美。我感觉这两句真优美。
【篇17:读后感50字】
《阿呆和阿瓜》读后感50字
有一本书个性好看,这本书是《阿呆和阿瓜》,就是伍美珍写的书。其实,这本书里有一本书,那就是快乐的季节,还有一本是完美的季节。
此刻就让我来说说里面的资料,而且里面有一些资料个性搞笑,比如我天天背着学校上书包。我一看,太搞笑了。
【篇18:读后感50字】
读后感50字
《水孩子》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比较简单,讲述的是一个扫烟囱的贫苦小男孩汤姆,因为总被师傅痛打一顿,所以他的性格有着各种缺陷。
在他变成水孩子的时候,他因为仙女的感化、教育和指导下,历经各种冒险奇遇,克服了各种性格缺陷,最后长大**的故事。
【篇19:读后感50字】
《燕子》读后感50字
这一天,我读了叶圣陶爷爷的童话故事。童话故事中描述了一只受伤的燕子,她从青儿玉儿的照顾中**,并和母亲一起回家。但是小燕子并没有忘记青儿和玉儿,它每一天都来看她们,给她们唱歌跳舞,每年春天从南方回来都记着给她们带美丽的礼物。
这个童话故事深深地打动了我。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善待他人,付出我们的爱,让世界更加完美。
【篇20:读后感50字】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读后感50字
这天,我开开心心的把《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读了一遍,《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本书我很喜欢,读了之后,我懂得了:退一步海阔天空,我们就应互相谦让,团结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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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影》读后感(一):无染的白莲花
小时候在语文课本里读到朱自清的这篇《背影》时,没有任何感触,只是觉得它只不过就是一篇必学的课文罢了,如今,每每读到朱自清或清新或温情的文章,才觉得他是一位温文而雅感情细腻的男子。
对于他,我也只是初步的了解,朱自清原名自华,因处乱世“决定做一朵白莲花,出污泥而不染,处乱世而高洁,正所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而改名自清,表字也一并改为“佩弦”,时刻警策着自己。他的一生也如其名,清白了一世。
也许自古才子命多舛,有着八个子女,先后步入两次婚姻的他,一生颠沛流离,生活困顿,举步维艰。他终于被这些所有的磨难而压垮,“走”时年仅50岁,他的语言洗练,文笔秀丽,他的《背影》带来的温情,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人,被称为“天地间第一等至情文学”。也许我说了,他的话仍然延续着他的生命。
本书的每一篇不可谓都是他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他的博学,他对中外文化的差异无不在《欧游杂记》《伦敦杂记》里面一一体现。不管他在国内还是国外,他最喜欢的是去书店。也许这是文人对文字的痴迷。他对儿女的教育以及对亡妻的怀念,也不无用他自己的方式一一展现。
没有想到的是,我的小家伙,也跟我一样喜欢他的文章,拿到书的第一个睡前,小家伙做在我的怀里,给他读了三遍的《匆匆》和《歌声》,明白了时间的宝贵和想象的美妙,第二个晚上除了那两篇的三遍,又读了一遍《荷塘月色》,小家伙体会到了文字描述的美,五岁的娃竟感慨的说了一句,“写的好美啊!我能想象出来。”
《背影》读后感(二):三读《背影》
小时候心智不成熟时,读《背影》是一种机械的阅读。我认为朱自清的文章中有很多动词。我能学会写作文。又认为文中的父亲买橘子动作有点“搞笑”。全无感慨之言。
年纪稍长一些时再读《背影》竟开始读懂溢于文字之间亲情流露。父亲不善于言辞,非常爱儿子,但他受生活所迫,希望尽一切努力为孩子创造更好的条件。儿子也爱父亲,但是爱在心中羞于表露。
好在父子两人心心相惜。
成熟之后再读《背影》,不禁被文中的父子两人感动。感于深沉的父爱亘古不变。顿时明白了自己的父亲,这么多年来为了孩子奔波而毫无怨言。
同时,感于儿子的自我剖视。好在他极早的明白了理解了父亲满满的爱。虽不能给予父亲大富大贵的生活,但起码在心里还是怜惜父亲。
好文章历经时代仍于读者产生情感共鸣。
《背影》读后感(三):背影的书评
朱自清的散文,用最朴实的文字,和朴实的叙述,也带着非常真挚的感情。我读了他的散文,总觉得很流畅,仿佛每一个字都那么自然,我也常常能感受到作者的正直、热情、闲适、幽默,以及他对朋友和家人的向往。
在“荷塘月色”里,写他一个人在晚上到荷花池边散步,描写了自己独处的描出,就是一个自由自在的人,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白天里一定要做的事,一定要说的话,现在都可不理。接着,他描述了荷花、荷叶、月光、柳树,让我在脑海中画出一幅场景,不知不觉中我也仿佛走进了宁静的荷塘。
在“匆匆”里,朱自清问“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像是在跟我对话,他用了很多拟人的手法来和我解释“时间是多么匆匆的流过,一点也抓不住它。””洗手的时候,日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日子从饭碗里过去,伸出手遮挽时,他又从遮挽着的手过去。
”我从来不知道可以用这么多鲜活的形容,来说到匆匆而过的时间,真的太巧妙了。
在“春”里,好像出演了一场戏剧,山,草,水,太阳,都是演员。山朗润起来,水长起来,太阳的脸红起来,小草偷偷的从土里钻出来。。。还有桃树,杏树,梨树。你不会让我,我不会让你。他们都开满了花。快点。
我目不暇接的看着这场戏剧热闹滚滚的上演着,满了活力,满了生命的朝气,原来春天是这么不一样的感受啊?
在“冬天”里,朱自清开始于一锅热腾腾的白煮豆腐,围绕着桌子坐的是他爸爸跟他两个兄弟,在大冬天里,一同吃着豆腐,全家又开心,又温暖的画面。另一张**是他和他的朋友们在冬天一起去西湖划船。另一张**是他一家四口在笑。虽然老师冬天在外面,但家里总是在春天。不管多冷,多大的风和大雪,一想到这些,他的心总是温暖的。
在“背影”里,开始于一个丧礼,那一年朱自清的祖母过世了。他和父亲一同回家奔丧,变卖典质还有亏空,所以又借了钱来办丧事。家里的情况很惨淡,一方面是因为丧事,另一方面是因为朱自清的父亲没有工作。
那年朱自清二十岁,还要回北京念书,需要告别父亲。朱自清描述了父亲在火车站的告别,这让他终生难忘,尤其是父亲的背影。这份对父亲的感情又真实又感人。
朱自清的散文非常有亲和力,让读者很容易走进他所描述的画,产生相同的感受,而我最喜欢的还是朱自清的“背影”。最后朱自清说他还会常常想起他爸爸肥胖,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这让我更加珍惜我和爸爸在一起点点滴滴,这些记忆总是那么温暖,永远会珍藏在我的脑海里。
《背影》读后感(四):朱自清:生不逢时的完美人格
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
——北岛
人,应该怎么样度过这一生?1916年,北京大学青年预备生朱自华在思考这个问题。
1916年,第一次世界大战正处于关键时期,战争呈上升趋势。当时,由于袁世凯去世,中国进入军阀割据混战时期。这样的时代,称之为乱世并不过分。
在父亲的帮助下,朱自华举行了一场像样的婚礼。他的妻子武钟谦是一位著名医生的女儿。她温柔贤惠,善于管理家庭。作为结婚礼物,父亲为朱自清置办了一件紫貂皮大衣——《背影》里的紫毛大衣即是。
然而,在大学期间,为了买一本《韦伯斯特大字典》,他将这件紫貂皮大衣当掉了。
立志之后,便是明志。朱自华改名“自清”,以勉励自己在困境中保持清白,不同流合污。朱自清顺便把表字也一并解决了,他以“佩弦”为字,时刻警策自己。
根据规定,学生应先修两年的预科,然后才能修本科。改名的朱自清全力以赴,次年提前一年考入北京大学哲学系。
幸有人陪你颠沛流离
1920年,朱自清提前一年从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开始了他的教育生涯。从1920年6月到1925年8月的五年间,朱自清在不同的城市改变了七所学校。幸运的是,他的妻子一直陪伴着他。他井然有序地管理着他的家庭,使他不必担心。
武钟谦不仅是个好母亲,也是个好妻子。除了孩子,她心里最重要的是丈夫,但她从来没有拥有过自己。朱自清在北京大学读书时,为了学费,她把嫁给丈夫的金手镯换了。朱自清爱书,她在领着一家老小躲兵乱时,还带着那一箱箱沉重的书。
武钟谦朴素而文静。他每天都把朱自清送到大门口,直到看不到朱自清的背影才回去。每有客人来到,总是笑脸相迎,殷勤招待。她很勤劳,能操持家务,烧饭、洗衣、纳鞋底、带孩子,整天忙里忙外手脚不停,把小家料理得舒舒服服。
另外,一群志同道合的朋友相知相伴,使朱自清享受到了朋友之间醇厚的情谊,让他觉得这段日子是“一生中难得的惬意时光”。他的代表性散文作品在这一时期基本完成。
1928年,武钟谦生下第六个孩子后,病情越来越严重。第二年,他因病去世,享年31岁。
最土的情书圣手
武钟谦去世后,朱自清的心情一直十分苦闷,几个朋友劝朱自清续弦,但都被他拒绝了。他是一个不善于照顾生活的人。他的前妻在扬州留下了六个孩子。考虑再三,他最终决定考虑再婚。
一个秋天的晚上,在北平西单的大陆春餐厅,一张大桌子上坐满了人。朱自清坐在里面有点拘谨。坐在他对面的女人是他未来的第二任妻子陈竹银。
陈竹隐后来在一篇文章中记录了当天的情形:“那天佩弦穿一件米黄色绸大褂,他身材不高,白白的脸上戴着一副眼镜,显得文雅正气,但脚上却穿着一双老式的双梁鞋,显得有些土气。回到宿舍,我的同学廖书筠笑着说:
‘哎呀,穿一双双梁鞋,土气得很,要是我才不要呢!’我并不以为然。他写的文章我读过一些,我很喜欢,很敬佩他,以后他给我来信我也回信,于是我们便交往了……”
他们交往的时候,交通不方便,主要靠写信联系。书信成了促进他们情感升温的催化剂。
1931年6月12日朱自清的情书中写道:“隐:一见你的眼睛,我便清醒起来,我更喜欢看你那晕红的双腮,黄昏时的霞彩似的,谢谢你给我力量。”
1931年8月8日,朱自清换上了亲昵的称呼:“亲爱的宝妹,我生平没有尝到这种滋味,很害怕真会整个儿变成你的俘虏呢!”
在朱自清情书的“轰炸”下,陈竹隐终于熬不住心内强烈的感情,接受了他和六个孩子。
求清白,得清贫
为了达到自清的目的,便于自我反省,朱自清每天都写日记。但后人从他的日记里,感受最深的却是清贫。他的日记,几乎就是一部**知识分子贫困史。
朱自清从1924年7月28日开始记日记。翻开日记第一页,就是两条借贷记录:1924年7月29日,晚与房东借米四升,旧历年关亦有相似情形,而我仍用得拮据而归,甚矣;30日,午后向张益三借五元,甚忸怩!
“七七事变”后,朱自清先后在长沙临时大学和昆明西南联大任教。昆明时期,物价奇高,他不得不开源节流。吃,靠和青年助教合住一室搭伙、包饭,或到朋友家蹭饭,因饭菜粗硬、食无规律,胃病长期不愈,日记中常常看到胃病发作的文字;穿,则常年不添新衣,一度经常披件赶马人的蓝毡“一口钟”到昆明城里授课,成为联大一景。
至于开源,则是拼命写文章、做兼职。
因为经常借不到钱,朱自清不得不和当铺打交道。在1942到1943年间,他隔三岔五地跑寄卖行,先后拿去寄售的物件有:网球拍、字典、灯泡、行军床、被单、橡皮管、墨盒、皮外衣、窗帘。
为此,朱自清没少受奸商的气。
虽说**教授待遇优渥,但朱自清年轻时忙着还债,中年以后则为养家和时代所累,一生清贫。有一次叶圣陶去探望他,但是他连饭钱都没有,只能向人借了两元五角钱。
曲终人散,终证其名
1945年夏天,抗战临近胜利,据友人回忆,47岁的朱自清已经衰老得令老友感到吃惊。
当时,法币急速贬值,到1948年的时候,买一包纸烟都要几万块钱。朱自清每月的薪水仅够买3袋面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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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读后感400字!
目前为止,黑塞是我2020年最喜欢的作家。
从《德米安》,到《荒原狼》、《悉达多》,再到《黑塞童话集》,黑塞的作品饱含了对人类精神危机与心灵孤寂的担忧。无论是意识流的畅然运用还是虚实的紧密结合,黑塞的文字闪烁着神性的特质。他借用不同的形象探求、贴近自然的本质,这也使得他的作品超越时空,传递力量。
黑塞认为,人们必须用具有永恒价值的信仰去代替时代的偶像,而这信仰就是对不朽者的崇敬,对人性的执着追求。
黑塞肯定人的复杂性。既不像围棋的黑白棋子,也不像计算机的0和1,人不是二元的。从而揭示了黑塞精神的核心是对生命整体的自觉。未瓦解过的整体是不圆满的,整体是需要去打破的。
借用一首小诗“破碎的镜子/每一块都还可以/照出我们/犹如我们破碎后/也还是可以/出现在镜子里”这首小诗的名字是《接纳》。
感受破碎的痛楚,接受冲突的打磨,直到有绿色的光透出、有红色的光透出。直到外部边界模糊,内部充满融合一切颜色光的白光。
与世界融合的整体才是圆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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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午休,睡的非常深沉,深沉到迟迟无法醒来,醒来了又不知身在何处。这是一种很奇妙的感觉,我是谁?我在哪?这两个问题其实并不好笑。渐渐从那种虚无中清醒过来,于是我又是我了,现在又是现在了,然而又突然变得怅然若失了。还是这个世界,还是这个人生,我不能是别人,经历过的不会重新经历,要面对的还要必须面对。
刚刚读完黑塞的荒原狼,最后的几十页读的很急,一心想要一口气看出个究竟,然而看得越急仿佛越看不明白,似乎有一根看不清的线在眼前飘着,迎着风一把没有抓到,却又在另一边闪现。
一个人的体内到底有多少个灵魂,哪一个才是真正的自己,人生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永恒在哪里,精神与现实矛盾吗,智慧的追求会比欲望的满足更神圣吗,人身上的动物性可鄙吗,人与人是不同的吗,会有多不同,完全被理解可能吗,什么是真实,什么又是虚幻呢。
这本书反复问着无尽的问题,这些问题其实一直存在,很难回答或者没有答案,就像你体内存在的一匹荒原狼,游走在文明边缘,不常出现,但却偶尔提醒着你,你其实不是你,不是别人看起来的那个样子,不是别人要你成为的那个样子,不是你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样子,也不是你自己以为的那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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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爱好十分广泛,有唱歌、跳舞等等。其中,我还是离不开我的最爱—阅读。
我非常喜欢看曹文轩写的书。比如“我的儿子皮卡”系列、《岩石上的王》、《一条大河向东流》、《山羊不吃天堂草》等等。其中最让我难忘的是《歌王》。
那不是一本书,而是一本满怀着情感的书:一只鸟窝为了找到它的主人,不惜一切代价,牺牲了自己;第八号街灯对周爷爷和他的狗十分思念;子月对死去的哥哥满怀的思念……
但最让我感动的是《白篮子》这篇文章,它记录了马林冰在秋忙假时在马水清家是如何度过的。
原来的马水清十分憎恨自己的爷爷,恨爷爷自作主张从异乡之地带回了自己的母亲,恨爷爷总是不停地咳嗽、喘气……
后来,从一件事开始,马水清慢慢开始喜欢上爷爷:一天晚上,天空下起了大雨。毕竟是在农村。爷爷到镇上买了些鸡、鸭、鱼给马水清吃。但不巧在回家的路上摔伤了,马水清想:
爷爷虽然有些做的不对,但他还是为我着想的。渐渐地,马水清开始帮爷爷做力所能及的工作
谢谢曹文轩大叔。你让我知道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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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推荐我们暑假里读一本书,名叫《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爸爸立刻到书店给我买了一本。爸爸一把书带回家,我就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贝尔·格里尔斯。这本书属于荒野求生少年生存小说系列丛书,是作者写给儿子的求生秘籍。读了这本书,我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贝克一行三人秘密前往北极圈,但飞机不幸遭遇冰风暴,坠落在阿拉斯加冰原上。阿尔伯伯的腿部因飞机坠落而受伤。贝克和小伙伴缇堪尼果断决定去安娜卡特——一个距离他们最近的村庄去寻求救援队,来救治阿尔伯伯。我感到他们做的很对。他们很勇敢,而且做事果断。由贝克我想到了自己。前几天,妈妈带我去商场买衣服时,我为买一件绿色的裙子还是黄色的裙子而犹豫不决。当我看到贝克遇事果断的做法后,我感到很惭愧。我以后要向贝克学习,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
贝克和缇堪尼渐渐学会了怎样合作。他们用挖掘雪洞的方式来躲避风雪,用自制的绳索爬过冰桥,用驯鹿苔藓充饥,用虫子做鱼饵、瓶子做鱼钩来钓鱼……他们俩懂得团结合作,遇到困难时互相鼓舞。由此我想到了自己。前天,我和好朋友为了争夺一块饼干而发生了争执,我感到很不应该。我以后要像贝克那样,对朋友要宽容,要和朋友团结友爱。
这本书的扉页上有这样一句话:“永远不要失去希望,这是生存技能的基石。除此之外,野外生存的第一条法则就是永远要保持微笑,只要你活着就还有希望。”这本书的主人公贝克就是这样做的。贝克面对困难时总是保持微笑,相信只要活着就会有希望,只要努力,一切皆有可能。因此在遇到困难时,他总能开动脑筋,积极想办法解决问题。记得有一次,我在做数学作业时,被一道题难住了,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来,正打算放弃,爸爸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一种方法行不通时,再换一种方法,相信自己,你一定能解决这个问题。”于是,我静下心来,一遍又又一遍地仔细读题,不断在稿纸上画图、写算式……过了好长时间,我终于攻克了那道难题。以后再遇到困难时,我要向贝克学习,永不言弃。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精彩,实在让我痴迷。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比如意外受伤时如何处理伤口:先是消毒,以防止伤口感染,然后用干净的绷带止血。还有,在野外生存,最不可缺少的是食物和水。在雪地里,雪不能直接吃,要先把雪放进瓶子里,等雪融化了再喝。雪山上雪发黑并下陷的地方很危险,那里也许是一道很深的裂口。今后我要多了解一些野外生存的知识,这样才能在需要时派上用场。
读着这本书,我仿佛跟随着贝克在历险,每一次惊险的逃离,都好像身临其境一般。我非常喜爱这本书!听了我的介绍,你是不是也喜欢上了这本书?如果喜欢的话,就赶快读一读吧!
指导教师点评:小作者读了《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她决心向贝克学习,处理问题时要果断一些,要和朋友团结友爱,遇到困难时永不言弃。读了这本书,小作者还懂得了很多野外生存的技巧。这篇读后感能联系自己的生活实际,写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看了这篇文章,我感到《白狼荒原上的三天三夜》这本书真是太有趣了,想马上找来读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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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忆里,那个绮丽的梦境,让我明白了成长
题记
入夜,在这喧嚣的城市里,霓虹光线在初寒的雾霭里微微颤抖,颤颤巍巍地将法国梧桐的倒影投于公路上,而后这些影子又被扑光的蛾搅得支离破碎。四处扬起车驰而过的风声、鸣迪声、广场上嘈杂的音乐声,显得繁华并且热烈。之于这,我竟像个局外人一样,融不进这浮华的尘世里。终于开始怀念故乡的青山绿水、虫鸣花香了。
那屋前的梧桐是不是还在?深秋季节是不是还是那样好看?泛黄的梧桐叶,是不是开始缓慢地飘落到屋上素青色的瓦片上了?
于是鼓起勇气,瞒了父母,独自踏上了回乡的路途,去寻觅一番久违的记忆。
沿途风景绮丽,稻田里戏水的老鸭在车窗外一闪而过,行驶于颠簸公路上的汽车使劲摇晃着我,仿佛一位故人双手搭于我的双肩,欣喜地说:哦,你终于回来了!是啊,我到底还是耐不住纷扰与喧嚣,回来了。近了,一切都变近了,那缠绵的青山,多情的河流;那缭绕的炊烟,遮风避雨的屋瓦;那承载幼时纯澈记忆的土地我是真的回来了!
踏上熟悉的青石板路,耳畔荡起小鸟欢快的鸣唱,远远地看到老屋横斜半山,道旁散发的泥土气息,透彻心扉。一步三阶梯,终于走近了那遮风避雨的屋舍我的家。多年未曾住人,老屋已不甚圮,泥墙被雨水刻划出一道道深深浅浅的痕迹,又经过太阳光线的炙烤,现出道道裂痕。屋檐下布满蛛网,随风摇曳。屋檐边的瓦片,多数掉落于地,变成了大大小小的瓦砾。于是,心里竟生起一股伤感之情。
屋外青山山外山,一望无涯。点点的红砖绿瓦错落缀于林间,依稀可见刚才那条青石小道蜿蜒于山腰、山脚,道旁是不可名状的花草。那些路,曾经是满含我幼小身影的罢,而今却不见了那些走过的痕迹以及那些和我一同走过的可爱的人。微寒的风拂面而过,竟不禁忆起了秦少游的那句多少蓬莱旧事,空回首,烟霭纷纷了。
是啊,五年过去了,五个夏天,连同五个漫长的冬季一同逝去,一切都开始变成一缕物是人非的感怀。但是我明明又听到这流水,从山泉中滚滚而来,明明看到这陡峭的巍岩,在一片野外幽静的背景中,与苍穹的静穆融为一体。景色依旧,只是,人哪儿去了?那些曾经和我一起奔跑于草长莺飞的春天里的孩子哪儿去了?那些和我一起伫立在五月疯长的野草间,看它们不知疲倦的岁岁荣枯的伙伴哪儿去了?记得那时我们都说简单的话,挂满纯粹的笑,奔跑于野地里,所到之处野花的花瓣被震得簌簌地下落,簌簌的风在耳边变换着音符,不似那单调的东流河水只懂得宿命的方向虔诚地前行。那时,我们都有溢得满满的简单的幸福。
如今,我们都已经不再是无拘奔跑于山野间的孩子,遗失了桀骜,遗失了狂妄。曾经纠缠于生命里不可分离的人选择往西,我选择了往东,那时起,注定了我们不同的轨迹,各自辗转在不同的际遇里,沦落于不同的命运中,匍匐前行,强颜欢笑。
终于明白,生命只能是现在。我们不能拿以前的故事来充斥现在的生活。正如诗言: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我们可以做的,能做的,只是把握现在。
沿着来时走过青石小道,怀揣一份坦然,在暮色里,一步步远离这静谧的故乡,前途,是我生活的城市、是我生命里,未曾开垦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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迪伦和她的摆渡工特里斯坦在克服了许多困难后,终于从荒地回到了人间。迪伦在生活中虽然遭遇了重大的车祸,浑身多处骨折和挫伤,但这些都无法抵挡她看到崔斯坦那刻的欣喜,他们终于可以在一起了。
迪伦的母亲在看到迪伦身受那么重的伤时,对崔斯坦充满了戒备和责难,可是这些在崔斯坦看来都无所谓,只要能让他和迪伦在一起,一切都值得,即使让他以表哥的身份跟迪伦一块上学。在这之前,他们不知道自身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直到学校的行政助理将他俩分开,他们才知道有一条纽带将他俩紧紧牵连。对于这种亲密的**,可能对于一般人来说会感觉厌烦,可是他们没有,相看两不厌,因为他们心里有彼此,他俩之间充满了爱,他们所表达的是对对方深深的爱和眷恋。
他们不能忍受彼此离开自己。如果他们有彼此的陪伴,他们会感到安全。这是为了给彼此足够的爱和信任。虽然迪伦有时会嫉妒,但这也是基于爱,所以他们生活得很舒适。这期间迪伦甚至还见到了从未见过面的父亲,跟父亲相谈愉快。
正所谓福兮祸之所依,当他们沉浸在彼此的小确信和小幸福中时,一则关于隧道中四人死亡的新闻让崔斯坦浑身一震,他敏锐地感觉到,他们穿越过来时使一些恶鬼也穿越了过来,他想弥补自己犯过的错。他们一起回到隧道里找出原因。他们不小心在隧道里碰到了一个鬼魂。特里斯坦奋力杀戮鬼魂。当他们穿越回人间,崔斯坦也没有了荒原里扼杀恶鬼的本事,俩人都受了重伤。
而崔斯坦也被审判官盯上了。当审判官找上门来,宣判崔斯坦的刑罚时,迪伦没有逃跑,反而在为崔斯坦争取着生的权力。人们常说夫妻是同一个林鸟。当出先为机时,迪伦和特里斯坦首先考虑对方,希望对方好起来。
当故事发展到这里,我想说的更多的是,特里斯坦是迪伦在荒野中的摆渡工,帮助她渡过许多危险,让她有重生的机会。在这里,迪伦也成了特里斯坦的摆渡工,她在帮助特里斯坦度过生命的危险。两个本是孤独的人,在茫茫中寻找到彼此,在不同的境况中成为各自的摆渡人,他们在此时成为真正的链接,之前可能是因为某些外在的境遇,让两个人不能彼此分开,而现在才是真正的心的链接,让他们不能抛弃彼此,不能离弃彼此。
所以他们之间的链接是洁白无瑕的。这是爱的结果,是两个人真诚相待的结果,是两个人相互爱的结果,也是两个人无私的结果。
这里就与苏珊娜和杰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他们两个人穿越荒原都是出于自己的目的,苏珊娜想要寻找崔斯坦,杰克想要重回人间,两个人虽原因不同,但目的相同,都是为了回到人间,所以两个人也穿越了回来。这只是一个自私的目的,这使得他们之间的链系不可靠。当法官出现时,杰克想到了自己,即使他正在受苦,他也会逃跑。所以他毫不犹豫地抛弃了苏珊娜,这也导致了他自己的死亡。当杰克重返荒原后,他所看到的是真实场景的荒原,而这样的场景让他难逃成为恶鬼的命运。
苏珊娜也是出于自私的目的毁了一个灵魂。
这就像两种生活,有的可以同甘共苦,有的只能同甘共苦,所以我们要做的就是擦亮眼睛,找到自己的摆渡工,不仅是身体的结合,更是心灵的纽带。
我们生活在社会上,本是孤独的彼此,在茫茫人海中遇到对的那个人,可能在这之前我们都是孤独的存在,但是当那个人出现,结合在一起,就成了彼此的依靠和温暖,也成为彼此生命的向导,两个人携手面对所有的困难和险境。当两个人团结起来,成为彼此的牵引力时,一切困难终将克服,这将迎来一个更美好的明天。
愿您早日找到属于自己的灵魂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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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了《扫烟囱的孩子》之后,我大有启发。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一连扫了好几家烟囱,挣了许多钱后,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从衣袋的破洞里漏掉了。如果没挣到钱他的师傅会狠狠地打他,因此,他很难过。过路人知道情况后,连忙拿出自己的钱,给这个小男孩。
读了本文,我被过路人的善良、真诚的爱心深深感动了。其实让世界充满爱,我们也可以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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抉择下的知行合一-《荒原狼》读后感500字!
首先,一个敏感的人,因为对社会的思考产生了问题;
然后,他巧遇了“荒原狼”理论;
最后,尝试了一场实践。
1、在以上的范式下,值得我们思考的是什么呢?黑塞抛出的问题是否是困扰很多人的?但是这个问题或者解决方案具有局限性。社会的架构是建立在偶然的民智基础上的,虽然窗口期很短暂,但是窗口毕竟也是民智的权重大多数选择的。一方面先知先觉者会有痛苦,但是这个没有结果的抗争也是存在意义,是为下一次窗口期做准备。另一方面,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理想国和乌托邦也有不完善的地方,所以路要一步一步走,虽然人的生物性决定我们无法成为见证者,但是成功必定有我就好,社会的终极必然是分阶段实现的。
2、“荒原狼”理论是否可取?这个点上不敢妄下结论,但是从东方的保守观点可能认为是“堕落”,我倒是觉得东方的含蓄和西方特别是北欧的开放都是一种经历,我们常常认为北欧诸国的开放是一种更全面的经历,窃以为彼此彼此,含而不漏的意是东方的智慧,各有千秋。当然在经历过东方式后还是像更多去体验西方式进而更加丰富。
3、至于实践,也许有人说不彻底的实践就是虚伪,但是我个人觉得为了经验的丰富或者说求知欲的更大满足,存续也许是必须考量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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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有思想有追求的有志青年,我看了这样一本书,这本书振奋了千百万的人。
从这本宣传小册子可以看出,马克思和恩格斯有着明显而强烈的阶级观念,意欲为社会变革的哲学和舆论先驱,其前瞻力和雄心壮志十分撼人。宣言用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论证其必然覆灭的命运,同时得到论证的,是资产阶级曾几乎统治世界作为数千年社会历史中最大的伏笔,必将勾勒出无产阶级真正一统天下的宏图。
《共产党宣言》揭示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本质对立。关于对资的批判,马恩做到了前无古人的深刻。马恩深信历史的车轮会将资产阶级碾成粉末:随着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本身弊端将超过其容纳程度犹如充气过头的气球直至爆裂。不过到目前为止,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似乎仍没进化到摇摇欲坠。相反,西方现行的福利制度、社会保障体系,已经大大缓解了资阶和无阶间的矛盾,尽管它们没能避过马恩准确预言的周期性经济危机,但从人民生活水平来看,他们似乎并不如马恩预测般“水深火热”。
我已经表明了立场:读完《共产党宣言》我无法评价马克思主义;但是我倒可以说说如何对待这一学说的看法。这个才是我最想说的,中庸完了我总该代表自己说几句。
当前,社会主义在中国意识形态领域占有绝对主导地位,这个就不用说啦,不然这门学科干嘛要占我4个学分?但问题在于,我不是很确定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正确的。数学讲究逻辑,正确与错误光靠逻辑就能辨证出来;一条公式是错的,会有理性的数学家和追求逻辑的人站起来反驳它直到纠正为止。数学很单纯。但哲学就不一样了,它往往主观而且很容易带上政治色彩。历史上哲学被迫与政治交媾的例子不少,德国希特勒就偷换了国家社会主义为种族哲学,后果无须赘述。当然当时的人们处于思想控制的高压下,很容易信服希特勒的扯淡,现在信息开放,从我能获得的数据来看,我对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性还是比较有信心的。但是学说本身正确,并不代表大张旗鼓宣传它的人说的都是对的。
因此我觉得,不论社会主义这种理论本身对错,当一种东西在意识形态领域成为主导的时候,就更加有必要时时审视它,这一点历史很明白地告诉过我们。你肯定会猜想我是不是想例举文革,我是不会告诉你的。拿这个整个民族犯傻冒的丢脸往事来譬喻当今的大好形势简直大逆不道。换做别人这么说我也会很愤慨,被别人骂傻冒没理由心平气和。但我想历史告诫我们的应该是思想的自由不该被抹杀。在马克思主义和科学社会主义如此风行的年代,在这个社会主义几乎成为唯一一面允许飘扬的政治旗帜的国度,更加应该扩大思想的包容度。
以上就是我的看法,不知道你读后是什么感觉,先说一句,这本书真的够厚的呢,真需要一些耐心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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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也读过作者的另外两本书《摆渡人》和《黑石之墓》。前者可谓是跨界之恋的史诗赞歌,后者则是悬疑惊悚的烧脑大作。总而言之,我对前两本的评价还是颇高的。
而这本《摆渡人2:重返荒原》,可谓是被寄予了厚望,尤其是中国读者,所以才会中英文版同步上市。然而现实总是那么残酷的。据我观察,这本书可谓是毁誉参半,甚至可以说是一本烂书。
本书主要围绕两条主线展开:一是迪伦和崔斯坦回到人间之后的生活,二是苏珊娜追随崔斯坦的艰辛路途。按理来说,后者所要花费的篇章应该要多一些,但理想总归是理想啊。
迪伦死而复生,顺手牵了个摆渡人回来当男友;崔斯坦玩忽职守,离开他本应效忠的岗位。这俩人本就该gameover,但头上的光环得以让他们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打情骂俏生孩子。
个人认为,对崔斯坦和迪伦的描写过于冗长,许多地方都可以说是赘述。本来第一部的声望还是颇高的,结果浪漫催泪的生死之恋给硬生生弄成了俗套狗血的三角恋故事。全书前半部分基本上都是废话,学校里的全是些无关紧要的小配角,却花了那么多时间,无非就是想把两人的爱描述得“再浓烈一点”,殊不知酒不可贪杯,一下子过火了,把长篇大论押在了琐碎小事上,极大程度地降低了文学底蕴和观感。对苏珊娜的描写稍微好一些,但就是有些过少。如果作者可以把崔斯坦和迪伦的校园爱情故事缩一缩水,把更多的笔墨用在描写苏珊娜上,可能会更合适一些。毕竟依照导语来看,苏珊娜才应该是这本书的主角。总而言之四个字:戏份太少。
第二点就是,这个“审判官”未免也太仁慈了吧?这么轻松就把崔斯坦放了。依我看,崔斯坦酿下如此大错,理应“拖出去斩了”。结果这位可爱的审判官同学被迪伦和崔斯坦身上亮闪闪的主角光环打动,不仅给他将功补过的机会,最后还直接放他逍遥人间。身为大boss一样的存在,本应显得非常之冷酷无情,最终判决却让人直接一口老血喷电子屏上,着实有些令人大失所望。
还有一点着实令我感到些许疑惑,就是迪伦她爸——詹姆斯•米勒的出场。根据文中种种线索以及我的直觉,这个人很有可能扮演了一个举足轻重的角色,比方说反派大头目之类的。结果到头来啥也不是。还有一个疑点作者提了出来却根本没有往后讲,就是詹姆斯和迪伦她妈琼的联络。依照文中所讲,迪伦对琼和詹姆斯之间不间断的联系是不知情的,因而当发现詹姆斯对迪伦最近的情况“了若指掌”后,迪伦非常吃惊。由此可见,在原初设定好的剧本当中,琼和詹姆斯之间很有可能存在着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并会对情节的发展起一定作用。总之,有些疑点作者提了出来却并未加以丝毫阐述,这难免会给作品减分。
也难怪,我在悉尼各大图书馆都借不到摆渡人系列的两本书,就算能借到《黑石之墓》也都往往是中文译本而非原作。估计作者和作品的热度都是被中国人捧起来的。可缘于能还是审美观的差异吧。
不过,如果说哪个人物对全文的贡献最大,推动了情节发展,并因此把作品分往上拉了一把,我会投票给邢有瑜。这个老妇人临死、甚至在荒原的路上依然保持着乐观的心态,迈着从容得不自然的步伐前往彼岸,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苏珊娜逾越的想法。邢有瑜是一个东方的老太婆,糅合了西方的理解元素,相当于起了一个心灵导师的作用,以至于可能会给人一种是她在引导和摆渡苏珊娜的假象。说实话,这个人物还是塑造得颇成功的。
结尾给人一种未完待续的感觉,不知道作者是不是要出第三部。不过我估计,如果第三部还是像第二部这般狗血的话,作者的人气怕是要暴跌了。希望如果出下一部的话,不要让读者失望。
“每一个镌刻着爱与善意的灵魂,都会成为我们生命中的摆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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