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豺狗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6-01-22

豺狗读后感(收藏十四篇)。

✪ 豺狗读后感 ✪

只要用心去发现,美无处不在。这是我读了金波爷爷写的《暮色》后所悟出的一个道理。

缓缓西下的夕阳,幽暗却并不安静的树林、晚霞倒映的湖面、布满繁星的天空……这多像一幅意境优美的中国山水画呀!不由得你不身临其境。这就是金波爷爷在《暮色》里,用他的一双慧眼所发现、用一支生花的妙笔给我们描绘出来的一天傍晚,他到一个小树林里去散步,所发现的大自然的美景。

其实,只要你张开你的一双慧眼,用心灵去发现,你就会和金波爷爷一样,发现周围事物的美。这样,你的生活中将会有许多彩色的记忆。

我不禁想起了小时候在乡下奶奶家的情景。每到傍晚时分,在田里劳作了一天的农民伯伯们都纷纷收工了。他们扛着锄头,赤足走在弯弯曲曲的田埂上。袅袅炊烟里,即将西沉的夕阳,将它那仅有的余辉洒落在秋天的田野里,洒落在农民伯伯们那古铜色的脸庞上。这时,他们把头转过来,看着自己田里的庄稼,脸上露出了满足的笑容,他们的心里一定在说,看,今年又是一个好收成。现在想起来,这是多美的一幅夕阳晚归图啊。可我平时却从没有留意过,把它们从生活中忽略了。是的,如果,我们平时多用心去看,美会无处不在。

我放下手中的书,抬头向窗外的天空望去。天空是那么的高远,它有点像块巨大的蓝色绸子,偶尔飘过的几片白云,像镶嵌在绸缎上的白色云锦;它有点像块透明的蓝宝石,折射出点点耀眼的光芒;它又有点像一个碧波万顷的湖面,上面划着几只白色的帆船。看着看着,我突然发现,原来蓝天竟然是那么的美丽。怎么平时没有发现呢?转念一想,恍然大悟,真的,只有用心去看,美才会出现。

确实,人世间的许多事物都很美,只要用我们的慧眼去观察它们,它们就会变得多姿多彩。张开你的一双慧眼,你会发现这个世界更美。

✪ 豺狗读后感 ✪

今天老师教了《风筝》这一课。这篇散文中,有鲁迅的兄弟之情,有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有鲁迅的自省精神,有鲁迅对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无怨恨的深沉感慨。

文章说的是小时候不许小兄弟放风筝,不准小兄弟弄这种没出息的玩艺,行为十分粗暴。待到明白游戏之于儿童的意义,鲁迅醒悟过来,自己当年的行径,简直是“对于精神的虐杀”。虽然事隔久远,鲁迅还是一心想补过,然而小兄弟却全然忘却,“我”的沉重的心只得一直沉重下去。

从手足之情上看,当年不许小兄弟放风筝,是为小兄弟有出息,那气恨,是恨铁不成钢。一旦明白自己错了,虽是几十年前的往事,虽为兄长,也要讨小兄弟宽恕。同胞手足之情溢于言表。

从游戏的意义上看,“游戏是儿童最正当的行为,玩具是儿童的天使”,游戏实在出于儿童天性,游戏使儿童活泼、健康、聪明。因此不准游戏,无异于虐杀儿童天性。鲁迅看到外国的儿童教育主张,认识了中国旧式教育的落后,愿中国的儿童教育改变落后的偏见,愿儿童精神从此不受压制,从此能够健康成长。

从鲁迅的自省精神看,鲁迅是严于解剖自己的,严于自省的,往事,小事,都一丝不苟,知错必改,郑重其事,这种精神非常可贵。

从小兄弟身受“虐杀”却毫无怨恨这种现象上看,鲁迅的感慨尤其深沉,文章就落脚在这一点上,留下无尽的悲哀和发人深思的问号。小兄弟为什么全然忘却?原来他偷做风筝,自己也并不认为正当,以为兄长该管,因此并不耿耿于怀。

这篇课文告诉我们要多学习鲁迅先生的优点,从中得到启发,这样人才会有进步。更加要学习鲁迅先生的写作方法,本文以一分一总的形式来写这篇文章的。

✪ 豺狗读后感 ✪

寒假中,我读完了一本好书——《当幸福来临时》这本书。书中主要讲了:有一个名叫哈令卡的十二三岁女孩,她是个生活在孤儿院,在那上六年级的女孩,她性格孤僻,没有一位好朋友,但在一次偶然的抱打不平,让她重获了尊重和友谊——在募捐母亲康复会的活动中,因为哈令卡募捐的的款数最多,所以她获得了母亲康复会的奖励——一次去什切城公园远足的机会,还附加一个冰激凌和餐馆一顿饭。当来到什切城公园,她面对精美的石刻雕像……哈令卡认识到这样使生活变得更加有意义。

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只有积极面对所要发生的一切,才能使得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美好;只有敢于尝试和做好身边的每一件事,才能知道生活中的无限乐趣。就能收获未发现的欢乐和友谊。

✪ 豺狗读后感 ✪

《格言》是一本月刊的名字,里面有许多栏目,每一个栏目里的故事都有教人怎样做人的道理。我想:正因为这样,因此书取名为《格言》吧。

其中,《中国最美丽的女孩》是个令看者伤心,听者流泪的感人故事!美丽的小姑娘申春玲对继父的不离不弃和对哥哥的无私奉献使我感动得泪如雨下!

看啊,她以弱小的身躯,到地里干着与她年龄和身材极不相称的耕种;听啊,她一声又一声,在街头巷尾大呼小叫地卖苹果……为了什么?她要挣钱啊,想方设法地多挣钱!就是这样,她硬撑着把四个哥哥一个又一个地供上了大学,还要悉心照顾着瘫痪的继父呢。为了攒钱给哥哥们交学费,她曾经三度去卖血……就在她第三次卖完血,正赶去邮局汇款时,她被一辆载满钢筋的大卡车挂倒了,啊!可恶的沉重的车轮从她身上轧了过去……

送葬那天,全村人都为她送行啊!哥哥们穿上了为父母送葬才会穿的孝衣,在灵柩前长跪不起,泣不成声……多好的姑娘啊!为了家人,她从未逃避过困难;为了爱,她一直在承受着艰难困苦,承担着家庭生活的重担。

我不得不发出感叹啊:爱是那样伟大!能使小春玲为家人而去拼搏,至死不渝;爱是那样伟大!令小春玲对家人不离不弃;爱是那样的伟大……

✪ 豺狗读后感 ✪

今天,我们学习了《船长》这一课,这篇课文让我感受很深。

这篇课文讲的是哈尔威船长在灾难来临之际,他忘记了自己,将生死置之度外,而把剩下的乘客们都救了。

我学完这一课以后认为他是一个舍生忘死的、舍己救人、忠于职守、果断机智、镇定的人。

在生活中,我觉得我遇到事情就不太镇定,我以后要遇到事情不能急,而要沉着镇定。并且我还要学习哈尔威船长的舍己救人先人后己舍生忘死的伟大精神,用自己的无私与真诚在人生的历程中筑起一座高高耸立的丰碑,成为太阳底下真正大写的人。以后我一定要做到先人后己,忠于职守,旅行做人之道。

✪ 豺狗读后感 ✪

读了《扫烟囱的孩子》之后,我大有启发。事情是这样的:一个小男孩一连扫了好几家烟囱,挣了许多钱后,可是不知什么时候从衣袋的破洞里漏掉了。如果没挣到钱他的师傅会狠狠地打他,因此,他很难过。过路人知道情况后,连忙拿出自己的钱,给这个小男孩。

读了本文,我被过路人的善良、真诚的爱心深深感动了。其实让世界充满爱,我们也可以做到。

✪ 豺狗读后感 ✪

我的书又读完了,书名起得十分好玩儿,叫《糗事一箩筐》,名字有点不吉利,但是内容讲的是一个名叫小玛诺林的男生的生活趣事。ys575.COM

他和伊哈他们成立脏脚丫黑帮,还在上吊公园举行有趣的集体活动,如扮演角色和光着脚开派对。他还有个小弟弟,四岁了,但是他仍然要无时无刻不叼着奶嘴。

小玛诺林的数学不怎么好,一直以来都是不及格,他们的老师亚松森经常对他的家长说:“你的孩子其实一点也不笨只识太懒散,如果他能够改正这个不好的习惯,他将会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学生。”小玛诺林的姥爷是他的不二盟友,每当有令小玛诺林难堪的场面时,都会替他解围。

我觉得这本书真好看,我还想再买一本看。

✪ 豺狗读后感 ✪

今天,我又读了著名的作家老舍的养花一文,因为这是我最喜欢的一篇文章,所以读得特别认真、仔细。这篇文章,字里行间充满了老舍先生养花的乐趣。我读了后受益匪浅。

老舍先生在养花中付出了艰辛的劳动,特别是遇上狂风暴雨,抢救花草,弄得腰酸背疼、热汗直出,但他却觉得“这多么有意思呀”,才而悟出了“不劳动,连棵花也养不活”的道理。过去我在家什么事情都依赖外公、外婆,就连吃饭、穿衣等这些简单的事情,也是坐享其成,真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我成了家中有名的“小公主”。自从看了养花一文后,老舍先生的言行使我深受启发:只有劳动,才能有收获,生活才能过得有意义,有价值。于是,我每天放学后,就帮家里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活儿,做饭啦,打扫房间啦……有时累得满头大汗,心?里却有说不出的快乐。

老舍在养花这篇文章里讲到“看着友人拿走自己的果实,心?里自然特别欢喜”,这一点也不假,我也有同样的感受。唱歌是我的爱好,我喜欢唱优美旋律的牧场上的家和十分动听的爱的华尔兹等,亲戚朋友听了之后,个个都赞不绝口。还想跟我学唱歌呢!

读完养花一文,我掩卷沉思:要想让生活变得更加美好,需要付出艰辛的劳动和代价。因为只有劳动,才能创作出美好生活来。

✪ 豺狗读后感 ✪

这是一部伟大的寻根文学,阿城从一个侧面展现了某个时代的精神。李劼先生说同为知青,阿城悟出人生,史铁生悟出命运。《棋王》应当属于阿城的成名之作,也是开启悟道人生的里程碑之作。

初读阿城的《棋王》,吓了一跳,还以为是鲁迅先生写的。不过这神似鲁迅先生的文笔也不是《棋王》叫我惊讶的地方,我喜欢《棋王》是因为作者竟然可以透过一副棋盘,演绎出人性最根本的东西:精神上胜利的至高的欲望,生存下去的基本欲望。这些欲望很简单、很平常,是最基本的,在那样晦涩的青春里,毫不张扬,却震撼着我的心。

阿城对知青生活的抒写,发掘了这种在当时应该是相当广泛的知情记忆,主要是知青下乡时的艰苦生存状态。《棋王》花费大量的笔墨在讲述和描写王一生、“我”和脚卵。主人公是王一生,最主要的就是讲述两样事,一是“吃”,另一个是“下棋”。王一生自小家贫,生活很艰苦,所以他十分注重吃,但是他也痴迷于象棋。王一生真性情,不趋炎附势,他坚决的拒绝了脚卵用乌木棋交换参赛的资格,并且还师从于一个捡破烂的老头。在其以上融入了道家的文化,也就是棋道。最后和九大高手的九局连环车轮大战,以胜出告终。结尾作者想要表达的时棋呆子在下棋中终于找的自己的归属,从普通的生存之道上升到生活之道,而另一个主人公“我”也在棋呆子的影响下,完成了对生命价值的追求。

《棋王》的主要魅力来自于主人公王一生,他天性柔弱,在“文化大革命”的浩劫中,好比狂风中的沙粒,无所依靠,唯一的精神寄托就是下棋。“何以解忧,唯有象棋”他受益于一位神秘的拾破烂的老头授予的绝妙棋艺就到家文化的精髓,这便是阳之气相游相交。

恰恰通过棋,可以读人生,即使不懂下棋,然而看到《棋王》依然有自己的感触,人生不恰恰是一种态度?看懂人生和看懂下棋姿态完全有共通之处,否则魅力不会感染到你。人生不是靠拯救,不是靠救赎,而是靠坚持,靠淡泊。欲望往往令人进步,而后使人堕落。人类存在一是性欲,一是思想。性欲创造了人,思想则承载了记忆,以及创新。如何让普普通通的自己保存与大众不一样的性格,需要物质,也需要思想。《棋王》也许能告诉你。

✪ 豺狗读后感 ✪

细细地品味《林清玄散文》真是一种享受!

他的文体风格细腻得像个女作家,别看林清玄是一位留着长长胡子的老人,但细心地观察世界、论谈世界的文章却令我们赞叹不已!

他的每一篇文章都是无可挑剔的,其中有很多是林清玄经过或听说的故事,由故事而发出感慨,教会我很多人生的价值观。

有这样一篇文章令我百读不厌:《陶器与纸屑》。散文讲述的是林清玄亲身经历的一件事:林清玄在中国香港买了一个石湾的陶器,陶器是一个刺身罗汉骑在一匹向前疾驰的犀牛上,气势雄浑,非常生动,很能象征修行者勇往直前的心跳。他想拎着陶器回台湾很不方便,因为陶器被包装得十分严实,而托运又很容易破碎,所以他决定舍去包装用手袋拎上飞机。结果这次冒险失败了,陶器在上飞机时被撞碎了,所有的尝试与考虑都破灭了。

通过这次沉痛的教训,让他明白了:“对一个珍贵的陶器,包装它的破报纸和碎纸屑是与它同等珍贵的。”也让我明白了:“生命中也有许多这样看似平凡、不重要的东西,但我们不能忽略其价值,因为没有了它们,也许我们所珍惜的东西就不能得以衬托或完整!而我们就不能得到教训、启发、锻炼!”

翻开各个章节,你会惊喜地发现,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这些主题都是谈人生的居多。有一心一境、澈如水晶、无关风月与一生一会四个篇章,都是教会我们要珍惜所拥有的一切!

他的语句包含着他对读者们的教诲,他的言词包含着他对世界万物的赞美,他的所有感悟包含着他对大自然的向往与留念!

林清玄的散文大多数是来自于他小时在乡里的一些故事,以及他与亲人们发生的事情,由此引发的一系列回忆与深思,再用他那细腻柔美的文笔写出感人肺腑的散文,这便是他的独特写作风格!

我从他的几篇散文中不难看出他信仰“佛”。他在《佛鼓》中这样回忆道:“我站在通往大悲殿的台阶上看那小小的身影去击鼓,不禁痴了。”不过,或许他是很痴迷、很喜欢这种佛寺的氛围。

其或,我读过他那极具特色的散文之后,心中不由地燃起了写作热情,不仅仅只有这样罢了,他还带予我的是不尽的坚持!因为我认为林清玄能够克服重重难关,从偏远的地方走出来,成为一个鼎鼎大名的作家,是需要多少坚持与勇气都未必能达到的。

“我想着,在这悠长的时间中,在这广大的世界上,一定有很多与我心灵相同的朋友,得到一些温柔的安慰,得到几许智慧的启发,以及得到藏匿于俗世的浪漫情怀。”我想我在这句话、这本书中学到了写散文的方法与运用生活中的小故事来写出好文章。

✪ 豺狗读后感 ✪

我闲时常看《名人传》。看得多了,就觉得那些名人也不咋的,有的小时候还不如我呢!还有的更是“孺子不可教”。可是,长大后,差别咋就那么大呢?着名画家达·芬奇小时候,专门有人逼着他画鸡蛋,而我呢?好不容易有兴趣画张画,却被老妈一把逮住,直逼着我去做作业。

结果,人家达·芬奇画啥像啥,而我呢?画匹马怎么看都像只骆驼。先给大家讲个真实的故事:曾经,有一支中国考察队去美国考察美国初级教育的情况,回来后写了一篇考察报告,大意是这样的:美国的初级教育已经病入膏肓,小学二年级的学生大字不识一斗,10以内的加减法还在扳手指头。上课毫无纪律,有的翘着二郎腿,有的在教室里逛来逛去。

20年后中国的经济水平一定会超过这个经济大国。同一年里,美国也派了一支考察队来中国,也写了一篇考察报告:中国的孩子是最优秀的,最认真的。起得最早,睡得最晚,估计20年后,中国一定会超过美国。可是25年过去了,美国病入膏肓的教育却培养出了几十位着名科学家,一百多位知识型的富翁,而中国呢?却瘳若晨星。差别咋就那么大呢?贝多芬小时候,他父亲玩命似地逼着他练琴,完不成目标就不能睡觉,还要棍棒伺候。我也有琴,不过,人家玩的是钢琴,我玩的是口琴。甭管啥琴,反正都是琴。可是我一不注意,妈妈就把我的口琴拿去送给了别人家的小孩。后来,人家贝多芬闭上眼睛都会作曲,而我呢,闭上眼睛只会作梦。牛顿因为苹果落地而发现了万有引力,而中国的学生就发现不了。

✪ 豺狗读后感 ✪

昨日,我读了《母鸡》一文,它让我深受触动,收益匪浅。

本文内容是:母鸡会乱叫,而又没什么理由,令作者十分讨厌,有时还会细声细气地叫,令人心中马上结出个小疙瘩来。它不会反抗公鸡,但它欺负鸭子。作者虽然讨厌母鸡,但它看到带着一群小鸡的母鸡,十分有母爱,有什么动静,它就会预备作战。有一点食物就会给小鸡吃,有大鸡来抢的话就会把它们赶走,所以作者再也不讨厌母鸡了。

我想:母鸡虽然会乱叫,但它为了小鸡,它付出一切,因为它是一位母亲,它是一位英雄,因为它负责、慈爱、勇敢、辛苦。

母鸡的改变时因为有了小鸡,有了想小鸡后,一切都会给小鸡,为了让它们成长。平时,我妈妈也是这样,她为了我的成长,不惜一切代价,让我努力地成长,难道我能让她失望吗?

我喜欢母鸡,更爱母亲。这篇文章真让我受益匪浅啊!

✪ 豺狗读后感 ✪

篇1: 家乡的野豺狗散文<\/h2>

豺狗

豺狗,我们小的时候,家乡山野还不少。那时,家乡山野,林木繁茂,有丰富的食物资源和足够的藏身之处,所以野兔、麂子等小兽多,豺狗也多。

我陪母亲上山放牧生产队的牛羊,或者上山砍柴,曾经多次与豺狗遭遇,对峙。豺狗挨近,牛羊都会受惊,纷纷警觉地做好与豺狗搏斗的准备,与豺狗对峙,或者奔逃,“噗噗――噗噗”“扑啦啦――扑啦啦”……林子里惊起不少野鸟和其他小动物。我和母亲分别握紧棍棒或者砍刀等,与牛羊不谋而合,与豺狗对峙,直到豺狗知道我们人多势众,知难而退。当然,那一分钟,牛羊与我们是联盟,豺狗是势单力孤,所以说我们是“人多势众”。其实,人只有我和母亲,就算还有一起上山放牧或者砍柴的人,往往离得很远。

我那时很害怕豺狗,母亲毕竟是女的,我又是小孩,有时豺狗又突然来临两三只,几面逼近。但是,想想还有那么多壮实的、有两只锐利尖角的、眼睛红红的牛,和那么多山羊助阵,我抖抖索索、瑟瑟发抖的两腿逐渐平静。

豺狗往往趁我们牧人不注意,偷袭淘气的、远离羊群的小羊,甚至偷袭小牛。如果它们的阴谋得逞,母亲就要被生产队长批评,被生产队扣工分。所以,我们那时不仅很害怕豺狗,还很恨它们。

家乡的山林,曾经在一九五八年大炼钢铁运动中遭到严重砍伐、破坏,原始森林彻底消失。但是,据长辈说,大炼钢铁之前,我们村子前后的山上还是森林密布,合抱粗的黄麻栎树、白麻栗树和松树,一直密密麻麻长到村外不远处,林中野猪、麂子、豺狗等野生动物很多,黄昏时候,豺狗会偷偷挨近村口,伺机偷袭跑出去的小猪,甚至偷袭小孩。

我大伯父家的大堂兄,那时只有两三岁,某天在村口玩,就被豺狗叼走了。豺狗叼着他,一直走走停停,很沉重的'样子,经过王哥坝、背笼田附近,我们村在那儿犁田的一位汉子看见了,捡起一根很粗的棍子追过去,豺狗才放下了我的堂哥。现在堂哥已经将近六十岁,传下了一大家子人呢。

大舅儿时,也曾经因在村路边玩而被豺狗叼走,后来同样被大人们追回。后来大舅参军,当到师长,带兵参加了1979年的整个对越还击战,在老山、者阴山前线,他带领整个师英勇杀敌,抢占了一个个制高点,立下无数奇功,数十年以后的今天,说起来,大舅还开玩笑说,他在战场上英勇顽强,杀敌勇猛,那可能就是因为自己童年曾经从豺狗口脱生,那么凶残的豺狗都搏斗赢了,还会害怕小越南侵略者?

童年时,我们家乡的人对豺狗很熟悉,于是骂孩子常用豺狗来骂,尤其是我母亲,用豺狗来骂我们,词汇之丰富,感情之不同,十分惊人,当属村中一绝。如今想来,我虽然读过许多书,写过许多文章,是一个作家了,但是在某些词汇方面还是远远不如母亲,还是不得不佩服我母亲词汇之丰富,说话、骂人,语言都是那么形象、精彩。我之所以成为作家,大概也是因为从母亲那里听了许多令人叫绝的精彩话语,包括骂人、骂我们兄弟三人的话,潜移默化,知道了词语不同,会造成语意、感情色彩、使用场合的差别。

母亲骂我们的词汇,比如“豺狗吃的”“豺狗拖的”“豺狗拽的”“豺狗抬(叼)的”“喂豺狗的”,只换了动词,动词很丰富;比如“小豺狗吃的”“小豺狗拖的”“小豺狗拽的”“小豺狗抬的”“小喂豺狗的”,加了个“小”字,是指我们;比如“老豺狗吃的”“老豺狗拖的”“老豺狗拽的”“老豺狗抬的”加了个“老”字,是指豺狗,没有骂“老喂豺狗的”,可见母亲知道不能这么骂;比如“豺狗吃剩的”“豺狗拖剩的”“豺狗拽剩的”“豺狗抬剩的”,没有骂“喂剩豺狗的”,可见母亲知道结构或者说构词方式已经不同。

母亲还会骂我们“黄豺狗吃的”“黄豺狗拖的”“黄豺狗咬的”“黄豺狗拿的”“黄豺狗拽的”“黄豺狗抬(叼)的”……或者“黄豺狗吃剩的”“黄豺狗拖剩的”“黄豺狗咬剩的”“黄豺狗拿剩的”“黄豺狗拽剩的”“黄豺狗抬剩的”……,前一组只加了表颜色的词,说的是豺狗的颜色,后一组加了个“剩”字,表示心里愤怒,盼望我们被豺狗吃,盼望我们死,和怨豺狗怎么不吃我们的意思。当然,这是母亲的气话。

我虽然在山野多次遭遇过豺狗,不过却没有细看过它,印象中,它的颜色不黄不黑,或者说黑黄。但是,从母亲骂我们的话里,我知道了,豺狗大致是黄色皮毛。因为母亲见过豺狗无数次,还曾经用砍刀棍子等与豺狗搏斗过,所以我相信母亲的说法,豺狗大体是黄色。

那时,母亲很辛苦劳累,父亲长期不在家,她要忙里忙外,盘田种地,忙家务,照顾我们兄弟三个小孩。忙家务,常常忙得出工晚了,晚出工,容易做的活计就都被别人抢去了,母亲就常常毫无选择地承担了生产队的重活、累活、工分底的活计,于是收工回家也就更晚了。极其辛劳,又缺少我父亲关爱的母亲,心情也常常很恶劣,只要父亲很久不在家,只要活计太辛劳忙碌,我们就常常诚惶诚恐、提心吊胆,稍有不慎,就会招致母亲的臭骂,甚至打骂。那时母亲到底还很年轻,骂起我们来,常常一两个小时不歇嘴,提着粗棍子,村里村外来来回回追打我们,也常常可以围绕着村外的大坝塘跑几圈。

家乡林木遭到毁灭后,野生动物,特别是豺狗,几乎灭绝,近些年来,由于家乡实行了封山育林政策,村村寨寨、家家户户修了沼气池,用沼气做饭,又因为村民富裕了,不少人家盖了钢筋混凝土洋房,就很少有人上山砍柴砍木料了,森林恢复得很好,深山老林里,野生动物,特别是鸟类和小兽类越来越多。但是,豺狗却终于没有再出现。

许多年不见豺狗,这凶恶、可怕的野兽,倒叫我们有些很怀念,于是,当某一天突然又见到豺狼,被囚禁在省城昆明圆通山动物园笼子里的豺狗时候,竟然很高兴,有些见到久别亲人的感觉,而且还很同情它们。当然,这大概是因为我和豺狼一样远离家乡村野,孤独地被囚禁在城市里的缘故。在硕大的城市里,我和豺狗都是“乡下人”,客居他乡城市里,都是被囚禁在城市笼子里的“乡下人”,所以都时常会有些想念那过去在山野里自由自在的日子,我对豺狗也才会有种见到老乡、亲人的感觉。

当然,也是因为我们从童年开始,母亲总是用它来骂我们的缘故,它已经深入我们内心。其实那时由于害怕它们,我从来就没有近距离仔细看过它们。在动物园,只隔着一道铁丝笼子,不足一米的距离,我反而细细地看了它们半天。不过,由于被囚禁,它们已经没有力量跟我对峙,对我虎视眈眈,更无法攻击我了,它们的野性、狼性也已经消失殆尽,都是一副颓丧猥琐模样。

家乡已经有二十多年不见野豺狗了,但是母亲偶尔骂我们,骂三十多岁的我和二弟,还是习惯骂“豺狗吃的”等等,我心里竟然感到一丝亲切、一丝惆怅。不知道,母亲会不会像我一样,怀念起那些家乡曾经真正有野豺狗,有野豺狗出没山野,甚至挨近村口,袭击牛羊和小孩的时光。

篇2:乡野坟场散文<\/h2>

我的家乡在平原。一望无际的田野,平展展的土地连陌成片,偶尔有一条乡间小道,也被挤成了狭小的一条线。牛马拉着铁轱辘车,在路上“哐当、哐当”行走。土壤被碾成碎末,飞扬到天空,经年累月,小路陷下去了,越陷越深,像一条条干涸的小河。平原土地是很珍贵的,两旁庄稼地紧贴着路边,没有留下让人行走的地方,更没有人舍得占用宝贵的土地栽树,所以路边也就看不到杨柳成行。在我小时候,孩子们没有太多好玩的地方,只有那些阴森森的坟场,才是最值得冒险一去的地方。

坟场是按姓氏和宗族建立的,所以就叫刘家坟,王家坟,张家坟……坟场的墓丘是按辈份排列的,最早立族的人自然排在最前面,然后是儿子辈、孙子辈、重孙辈……雁翎样一字儿排下去。哪一家人丁兴旺,坟场也就大一些,其场面也就蔚为壮观。也有小门小户的,稀拉拉只有几个坟头。但是无论坟场大小,都要栽种一些树木,树种也只限于松树、柏树,偶尔也有杜梨树和自生自长的野酸枣树。柳树、杨树在坟场是极少见的,因为有个民谣:坟地栽柳,必定出丑;坟场栽杨,必死爹娘。坟地里虽然没有柳树和杨树,可人还是要死,坟头依然一辈辈排下去,排得长长的,坟场里几乎没给晚辈留下多少空间。

高大的古树上有各种各样的鸟巢,老鸹窝,喜鹊窝绣球般端坐在树桠杈上,成鸟飞来飞去觅食,幼鸟在巢中探出头来“唧唧复唧唧”地叫着。树下的草丛更是五彩缤纷的神奇世界,野花开得十分鲜艳俏丽,有蒲公英、刺儿菜、打碗花,狗尾巴草挑起扫帚样的草穗,在微风中摇摆,车前子的叶子贴着地面整齐地铺展开来,极像一朵朵绿色的莲花。蟋蟀鸣叫,蝈蝈歌唱,蚂蚱蹦跳,彩蝶飞舞,吸引着好奇的孩子们。

星罗棋布的坟头前林立着大大小小的墓碑。生前身世显赫的人墓碑要高大一些,碑文撰写得也极为讲究,“显考某某公孺大人之墓”,敬立者则是一大串儿孙辈的名字。如果有的话,还要把生前所有的官衔,诰封无一遗漏地写在上面。一般的人家则只是立一不大的`墓碑,写上“先考某某之墓”。当然也有只有坟头没有墓碑的。看来人活在世间的时候不得平等,就是死了之后也要有个等级划分的。

有一次到一个坟场去玩,看到了一座异样的坟墓,坟头不是用土堆起来的,而是由蓝砖砌成拱顶。由于年代已久,蓝砖上一层苔藓,砖缝里钻出了小草。穹顶的下部有一个圆形的口子,一个人爬下来才可以钻进去。我不明白为什么这个墓和别的不一样。回到家里问妈妈,她告诉我那叫“生祠”,是给活人修的坟墓。在古时候,老年人活到60岁,就被认为是没用的人了,官府要儿女把他们活埋,但是做儿女的哪里能把父母活活埋掉?于是就修建了这样的活人墓,让老人住进去,儿女们天天送水送饭。我就想,即便有儿女送饭,那也够残忍的呀!那是活生生的生命,而且是养育了一大帮子女的父母!母亲说:“老年辈子,人都这么说,可从来没有听说谁家把老人送进活人墓的。”我长大后在书上看到,还真的有“生祠”这件事。《史记》的确有“石庆为齐相,齐人为立石相祠,此生祠之始”的记载。

自从“平坟”开始,坟头很少了,活人墓自然已不可见了。然而近些年在官员和富豪的家乡,“生祠”又开始兴盛起来,不过这种活人墓已经失去了原有的意义。一些暴富起来的人,飞黄腾达的人,为了炫耀门楣,花重金购买墓地,为父母或为自己建造“生祠”,其规模之大,建筑之考究已非古代“生祠”可比,俨然是一处乡间别墅!老百姓看到这些“活人墓”,不免“啧啧”叹气议论一番:“咱活着的老百姓都住不上房子,看人家,人还没死就建好了阴间别墅!”

篇3:乡野回音散文<\/h2>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苍茫的黄土高原、绵延峻峭的太行山脉、奔腾的汾河水,还有一处处散落于沟沟坎坎里的村庄,一切都静静地沐浴在煦暖的阳光下。

天空寥廓而高远,青得透彻,蓝得澄净。一群鸽子带着清脆而响亮的哨子,轻灵灵地滑翔在朵朵白云之间,俊逸,洒脱,有如一个个展着双翼的天使。远山、绿树、溪流、河滩上悠闲吃草的牛羊……大自然就是一位极其擅长写意的山水巨匠,随意点染几笔,就能勾勒出一幅浓淡相宜的乡野水墨画卷。

乡野,静谧的乡野。老式的旧水车“吱纽吱纽”,永不停歇地轻吟着一首首古老的歌谣;田野里,纵横交错的一条条水渠就是大地的血脉,源源不断地将清冽冽的泉水送到每一块田、每一垄地。成片的玉米和高粱、吐翠的谷子与豆子,贪婪地吮吸着大地母亲的滋养,郁郁葱葱,拔节生长,只期待着秋风乍起、雁阵南归,就会将饱满的果穗回馈给大地母亲,奉献给那些在黄土地上辛勤劳作的人们。

这就是我的家乡,黄土高原上的一座千年古镇。

每年农历七月,是个短暂的农闲季节,当月十五,也是古镇赶集的日子。照例,是要请外地的剧团唱上三天大戏的。太原晋剧团、大同晋剧团,这些老牌的戏团都是镇子里的常客,甚至像程玉英那样的晋剧大家,也曾以她别有韵味的“嗨嗨腔”在镇子里抖擞过几回。

大戏场位于镇子中央最繁华的地段,戏台座南朝北,左出相,右入将。通常,大戏一天要唱两场。白天的晌午十二点和晚上八点,伴随“咚咚锵锵”的锣鼓声响起,也就预示着大戏就要开场了。正戏开场前,是一定要插上一段“帽子戏”的。“帽子戏”,就是招揽看客的引子。只待戏场里坐满了观众,戏团才会正儿八经开张。“帽子戏”后,正戏多为连本的折子戏,常见的有《杨家将》、《算粮》、《芦花》、《打金枝》等名目。偶尔也有唱现代戏的,只不过,镇子里的男女老幼似乎只对古装戏情有独钟,现代戏实在是没人愿意买账。一来二往,戏团也就渐渐摸出门道,晓得了乡民的口味。

庄户人好客,赶集的日子自然也就成了亲朋好友一年中少有的一次聚会,七大姑八大姨、老叔老舅,只在这个时节才肯挪挪窝。那些头上拧着白羊肚毛巾的老爷子,穿着对襟子花衣裳裹着小脚的老太太,从四乡八邻纷纷赶赴过来,于亲戚家酒足饭饱之后,满嘴喷着酒气,脸也涨得通红,慢悠悠踱到戏场,选择一块有利地形端坐了,一边看戏,一边还不忘与碰到的熟人寒暄几句,唠唠嗑、叙叙旧。

看戏,不同年龄的观众,关注点自然不同。老头与老太太热衷于品评生旦净末丑的功力;而青壮年,却只对戏里那些俊俏的红粉佳人感兴趣;至于一群小屁孩儿,根本无意于听那些角儿咿咿呀呀慢吞吞地唱,无非只是为着凑凑热闹而已。

戏台口下,是清一色的壮年男女,他们身强体壮,有的是力气挤前台。这些个红男绿女,踮着脚、抻着脖子、仰着头,双眼直勾勾盯着台上的演员,生怕稍一分神就会耽误戏里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那样子,颇像由人拽着脑袋、提着脖子的一只只鹅鸭。戏场中间,是老头与老太太的天下,人人屁股下面都立着一支四条腿的板凳。这些板凳,有的只能独坐一人,而大多时候,则是可以连坐五六个人的长凳子。那些年老或半老的男人们,手里几乎都擎着一支长长的烟袋锅,伴随一声声沉闷的咳嗽,他们的唇纷纷离开各色的玛瑙嘴,随即,一团团缭绕的烟雾从口中吐出,乘着风儿渐行袅袅升腾到了空中。烟气弥漫处,也有老妪低声咒骂的,“这群老了不死的,不抽烟能憋死咋的?害得老娘看不清戏不说,还呛得要死!”发完牢骚,老太太们还要来回不停地挥手驱除烟雾,恨不得孙大圣附体,金箍棒一挥,就能彻底扫清妖雾,换得朗朗乾坤。

宽阔的戏场后面,自然成了小商小贩和孩子们的天堂。卖水果的、卖棒棒糖的、卖气球和琉璃蛋的,还有卖针头线脑、钩镰锄耙的,小贩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与台上角儿的唱念做打遥相呼应,活脱脱就是透着烟火味的一场乡野大戏。孩子们三三两两奔跑着穿梭其间,只需从兜里掏出三五角、甚至一二分,就可以买到各色各样风味独特的小吃或称心如意的玩具。五分钱钢G,完全是可以换得一盘灌肠来吃的。脏兮兮的小手在兜里鼓捣半天,捻出一个五分钱的钢G儿,伸手交到卖灌肠的汉子手中。那汉子麻利地从木箱子里取出两对灌肠,大手一翻,将灌肠盛到一个青花瓷盘里,左手持盘,右手拈刀,纵横各划三下,将灌肠切成九块,而后,舀出一勺蒜末,洒到灌肠上,再滴两三点香油,浇上一股陈醋,末了,还不忘取出一根又细又短的竹签,往灌肠上一插,才算可以售出东西了。

男孩子嘴馋,只顾囫囵吞枣喂饱肚子,未及尝到灌肠鲜辣的味道,就已稀里哗啦吃个干净。而素素淡淡的.女孩儿吃灌肠,却是一件很雅致的事儿。她们往往用左手稳稳托着青花瓷盘,右手翘起兰花指,以拇指与食指轻拈竹签,轻轻慢慢地认真扎起一片片斜棱形的灌肠来吃。那样子,就像一位临窗而坐的绣女,三分俏皮,七分婉约,尽显出一副大家闺秀的风范。

正戏开演了,那锣鼓声、那才子佳人婉转的唱腔经由大喇叭传到空气中,一头撞在场子四周的围墙上,打个旋儿,又轻飘飘飞向半空,只待在半空中悬停够了,才会驾着风一圈一圈地像涟漪一样朝着四方扩散开去。这当口,随意盘坐在镇子的哪一个角落,也都能听到穆桂英挂帅的隆隆战鼓,或听到包拯给嫂嫂赔情道歉的动情倾诉。

这个时节,也是青年男女偷偷相会的时节。戏场里,那些大姑娘、小伙子往往避开熟人,专往陌生人堆里钻。也有聪明的,借着这个机会,也不进戏场,而是牵着手一同下到了大田。大田里没有人,处处都是浓密的青纱帐,只要随便找一处地方,往里一钻,纵是神仙下凡,也难以发现他们的踪迹。

天作屋,地作铺,繁茂的庄稼就是天然的绿色屏障。鸣虫隐匿在丰美的野草间,弹琴鼓瑟,映衬得乡野愈发清幽而宁静。并肩而坐,或头枕双手仰面躺在大田里,眼望空灵而浩远的蓝天与悠悠飘荡的白云,心儿也会随了云彩的脚步不断向高处升腾、升腾,再升腾。拉拉手,说说知心话儿,风柔柔的,话语也柔柔的,露气沾湿衣服,也洇湿了两颗多情的心……

庄户人平常的娱乐方式是既有限又单调,无疑,唱大戏的日子就是庄户人最盛大的节日。“拉大锯,扯大锯,姥姥门上唱大戏……”黄口小儿传唱的童谣、老奶奶哄孙儿睡觉的催眠曲,自然也都少不了大戏的影子。

镇子里请剧团唱大戏,无非是为着庆贺丰收的年景。而在民间,还有一个风俗与大戏形影不离。无论谁家的老人故去了,孝儿孝女们是一定要请上几个艺人献唱的。局促的农家小院,向阳的一处角落,搭起一顶临时帐篷,支起锣鼓架子,三五个小生、小旦扮相庄严,整天半夜地轮番上场献艺,直至将老人家送到青山绿水间,送到黄土垄中。这一场场大戏,伴着庄户人来,目送庄户人去,高亢、婉转,将岁月唱成一首缠绵的诗,更唱成了一条奔涌的河。

一年年,一岁岁,一代代庄户人看大戏、品大戏。他们,在大戏里看清了是与非,分辨了忠与奸,分出了美与丑。人生如戏、戏如人生,大戏里的一桩桩、一件件故事,又何尝不是每个庄户人的故事呢?

时光流转,斗转星移,一天天过去了,黄土高原依然静穆着,只不过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雾霾中。汾河水已然枯竭断流,裸露的河床就像盛宴过后杯盘狼藉的餐桌,正无声地诉说着岁月的沧桑巨变。古镇的大戏,就像一段陈年往事,慢慢黯然退出历史舞台,终变成一幅挂在墙头的旧照,渐行蒙上了丝丝尘灰。古镇里那些白头发、掉光牙的老头和老太太还在执拗地恋着大戏,只要电视与广播里有这样的节目,他们一定是不会放过的,甚至还会瘪着嘴,合着如云的行板,咿咿呀呀跟着哼唱几句。而身强体健的年轻一代,却再也不会挤前台看大戏了,他们奔忙着,只为生计而奔忙着……

篇4:离别乡野散文<\/h2>

春节之后大年之前,那股过年的热闹劲仍不时荡漾在脑际,吃山珍,喝美味,走亲串友,人未到先闻鞭炮声。这一切都好像发生在昨天,或者说成昨天的故事写进了今天的回忆,一切就像被别人安排,可又那么自然。

我是一个文人,文人是最害怕离别的。离别之际,免不了节外生出些古代的“阳关”、“折柳”之类的无端祸事,掉了热泪,伤了感情,最后总是要离开的,正如古文中所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年前,我回了乡野,这个地方是我的根,我骨子里也含些乡野的味道。最熟悉那些黄土了,因为乡野的每条路我都走过;最熟悉那些草木了,因为乡野的`每片林子我都穿梭过。最熟悉那些靠天吃饭的农民了,因为他们都是我的亲人,有着直接和间接的血缘关系;最熟悉那些山泉溪流了,因为乡野的每滴水都曾养育过我,饮下的水,落下的雨雪都浸润着我的肌肤。

雪是乡野最美,最温暖的风景。每到冬季老家都会下雪,这次也没让我失望。到底还是乡野好,苍天是最眷顾穷人的,冬送雪,春开花,夏迎风,秋收穗。城市可比不了乡野,乡野的处处美景形胜,城市人也只能自渐叹然,追悔莫及了。

除夕当天,本以为会是个艳阳高照的好天气,至少也应是阴沉天气,没想,却下了雪,这种光景在前些年也只能捕风捉影,或是今年人们给神庙烧了高香,六月飞雪也只能写进传说,或许在轮回中忘记了喝孟婆汤。

起初只是天阴,偶尔零星下几颗雨,我忙着写春联,无暇顾及外面的天气,这几天忙得忘看天气预报了。我家屋多人少,大多去外地打工,因为春运的列车紧张,所以很到的叔伯就在外度年,许多的许多,也就造成了乡野现在的局面——人烟稀少。因为屋舍多,所以我要写的春联就多了,一个人呆在冬天的屋子里,着实有些冷,时而搓搓手,哈哈气,感觉身体像是掉进了大冰窖似的,抖得骨头都快散架了,幸好表弟给我添置了火,这下暖和多了,字也写得工整了。

表弟告诉我:“下雪了!”我连忙停笔收思,奔出了门外,此刻心情就像久别重逢的情人,今年的雪儿还是我回家后第一次光顾,到底还是在年尾到来了,内心说不出地欣喜。雪花如细针,如稻米,如鹅毛,一个个天使在空中跳舞,掉在叶上的堆积,落在手心的融化。多么壮观啊!山河为你尘封,泥路为你敞开,鸟雀为你隐藏,只有我愿做你的红颜,懂得你的孤独。雪儿啊,你再美丽,再多情,别人却不懂欣赏你的舞姿,只当你是过客,却在你到来时成了打了烊的驿站。他们只温存于堆火两旁,你怎么就不多看一眼我这个痴情的种子?我知道,你是来给我们拜年的,来闹家常,可他们不懂,闭门谢客。也许我走了,你都还在,化成了泪,变了晴日。婶娘早就催我快写春联,我说:“不急,再看会儿雪!”

离别的那天,亲人都来送我,这山望那山,背影最终消失在了他们的眼角。我知道,大家都是因为不舍,或许文人更多情一些。奔波几日,终于到了现在的家,远离了乡野,远离了那些纯朴的言语,可始终藏匿在了我内心的根底。昨日与家里通电话,听婶娘说家里又下雪了,还很大,我却无缘了。雪儿啊,你是想留住某人,还是思念某人?此刻,乡野的那山,那水,那路走着一个孤单的背影,雪地映着思念的脚步,泪落在了我的笔下,很美,很甜。

篇5:短篇散文乡野旧梦<\/h2>

短篇散文乡野旧梦

蚊子是夏天最要防着的,它随时随地都可以袭击你,让你遍体鳞伤而又奇痒无比,有种花蚊子一旦叮上你,不喝足血是不肯罢休的,被叮处随即发红发肿,痒得入骨。为对付蚊子,大家安上纱窗,挂上蚊帐,买来蚊香,灭蚊剂等,可谓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吧,即便如此也没有多少人可以幸免于蚊害,这到底让我忆起了童年时光来。

几十年前的夏日,老濉河畔是没有蚊子的,所以不必担心被蚊虫叮咬,堤上,树下,河滩,院落随处可眠。当夕阳西下,牛羊归圈,最末一缕炊烟消失在暮色中时,老濉河长长的沙堤迎来了纳凉的村民,大家伙儿拉条席子或宽或窄,或新或旧,没有人在意,抑或拉条草帘,拿条床单,摇着蒲扇,三三两两地走上河堤,月亮升起,月光洒满老濉河宽阔的河面时,堤上已经聚满男女老少。

大家就着堤坡,一顺儿铺上席子,草帘,大都以家庭为单位,各据一方块沙堤,或坐或躺,大人们不时唠着家常和白天生产队里的乐事奇闻。孩子们是安静不下来的,一张张席子上跳来跳去,追逐着打闹着,欢笑声,大人的训斥声淹没了哗哗的河水的声音。夏夜的风从水面吹来,送来了习习凉意,劳累一天的大人们一会儿就进入梦乡,一时间鼾声四起,有的如雷,有的如涛,有的持续不断,有的断断续续,和着草虫的鸣叫,潺潺的流水声,奏出和谐美妙的夏夜乡村圆舞曲。躺在席子上,面对幽蓝的星空,无数的星星在眨着眼睛和我们叙谈着牛郎织女的神话,月光清幽照着河堤和堤上乘凉的人们,一片静谧。

想让我们这些孩子安静下来的唯一办法就是月下讲书,读过私塾的老人,上过高中的秀才,他们的心里装着太多的故事,深深吸引着我们,我们几乎每晚都会央求他们讲故事,给他们点上一锅旱烟,满嘴胡子的老人吧嗒吧嗒紧吸几口旱烟袋,吐出一缕缕青烟,我们团坐在他的身边,昂着头等着,今天该讲什么了?老人慢条斯理地开口了,岳飞打到朱仙镇了,今天讲穆桂英下山。不行,今天老爷给我讲画皮----我们七嘴八舌地嚷嚷着。老爷爷仍旧吸着烟,烟锅子的火一明一暗的,倒像是聊斋里的鬼火。等我们吵累了,他才干咳几声开始了当晚的故事,三国,水浒,猴子,聊斋,牛郎织女等等,还有很多我们在收音机里听不到的.故事。那时候没有书读,四大名著我们都是听到的。月光下,老爷爷的胡子银亮亮的,一动一动闪着月光,他悠悠的娓娓动听的讲述把我们带到远古,让我们的心飞越时空,飞向浩渺的星空和那轮明月,不禁欢悦起来。听着听着,会有大颗的露珠滴落在脸上,脖子上,凉凉的,那分明是星星落下的感动的泪。

有时碰到闷热的夜晚,一丝风也没有,蝉儿没有因为夜晚的来临而停止歌唱,老濉河似乎也躁动不安,母亲手中的蒲扇不住地扇着,可是我们的汗水还是顺着脊背流淌,这时我们便在大人的带领下,一个猛子扎到老濉河里洗个痛快,水中的圆月一次次被我们撞得粉碎,清癯的水波闪着银光向岸边扩散开去,一波未尽,新的一波又开始跃进。欢笑声,哗哗的水声,知了的叫声交织成午夜濉河交响乐。洗痛快了,我们爬上岸来,湿淋淋的躺在苇席上,席子下是软软绵绵的沙堤,听着老爷爷的故事,不肖一刻钟,我们的眼里的星光便迷离幻化成无数绚丽的彩带,夜深了,我们和老濉河一起沉沉地睡去。

当清晨的阳光透过浓密的树冠洒下斑驳的光影时,我揉揉惺忪的双眼,发现大人们早已起来下地干活了,只留下我们这些孩子,个个裹着床单,蜷缩着身子,活像一只只被逮上岸摆着的龙虾。

现在我还常常在老濉河边走走,但她已经满目疮痍,伤痕累累,整齐宽阔的河堤已被人取土挖的沟壑纵横,被人种上了各色的庄稼,再也找不到一席之地供我纳凉,嘤嘤的蚊子时而袭击着我,让我不敢停留。是老濉河抛弃了我,抑或我们抛弃了老濉河?

童年的纳凉的情景再一次清晰在我的眼前。可再也不能枕着流水声入梦。遗憾地摇摇头,我离开了老濉河,希望某个夜晚老濉河,河堤,星月和讲故事的爷爷再入我梦,梦里再回到老濉河畔。

篇6:乡野随想优美散文<\/h2>

望着无边的原野,我不由得停住了脚步……

那是一方心灵的净土,远离了喧嚣,洗尽了铅华。乡村,它以其自身的魅力,让人们怡情于山水,回归于自然,远离城市的浮尘的禁锢,从而去平和地审视自我,追求本真。

不可否认的是,乡村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被人们视作落后与愚昧的代名词。破陋的屋顶,狼藉的街巷,陈旧的摆设,挂满蛛网的梁柱,泥泞崎岖坎坷的山路……这似乎是对过去乡村的突出印象。而疲倦的.脸庞,枯槁的形容,满身的灰尘,长满老茧的粗手成为了中国农民的典型特征。

然而,贫穷与落后并不是乡村的全部,它也有自己独特的魅力。乡村孕育了朴实与无华,涵养了果敢与坚韧,寄托了理想与信念,滋润着每一个人的心田。

有人放弃了城市的繁华,走进了山林,走进了乡村。

他们或是被乡村的美景所迷惑,于是,他们开始流连,他们逐渐忘返,他们沉浸于自然所赋予的最本色的美。高山流水,茂林修竹,西风瘦马,古道人家,无不让他们淡忘了宠辱与得失。他们向往大漠之边,山岳之巅;他们追求桃源景致,兰亭雅集;他们渴望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他们忘怀于美景,寄情于山水,尽享阳光的沐浴,在内心深处道出了对人生真谛的自我诠释。

他们抑或是出自对于梦想的不懈追求。这些人怀揣着自己的理想与夙愿来到乡村,将自己的一生融入到时代的滚滚洪流之中,尽生平之所学,展自我之所能,用自己的绵薄之力去改变乡村的落后现状。即便最终被历史的洪流所埋没,他们依然是无怨无悔,因为,在融入乡村的过程中,他们不断地挖掘出了自身的价值,实现了人生的目标。

在改革浪潮的席卷之下,中国农村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高楼平地而起,鳞次栉比,古朴的中华情韵与现代气息得到了交融。天堑变通途,长虹卧波,让无数的闭塞又滞后的小山村得到了面向世界的机会。联合收割机驰骋在金黄的土地上,一曲曲丰收的奏鸣曲在原野的上空回荡……然而,即便如此,贫穷与落后依然是中国最广大地区乡村的真实写照,大上海的繁华并不代表整个中国的社会面貌,龙的腾飞似乎依然任重而道远。

一阵寒风止住了我的沉思,我看到的依旧是无垠的田野,无瑕的白雪,听到的依然是呼啸的北风,柴门里的犬吠。一个身影再次在我的脑海里浮现,他形影匆匆,风尘仆仆,从湖南赶往广东;他指出:农民问题是中国社会的根本问题。为此,他奋斗了一生,努力了一世。尽管我们不能简单地论断他的成败是非,但他应该是当代青年的楷模,永不褪色的榜样。

这时候,白雪从空中纷纷扬扬地飘落,美丽的柳絮渐渐依偎在了大地的怀抱里。雪层之下,新生开始孕育……

篇7:乡野与田园散文<\/h2>

我想,我是属于乡野与田园的,它应是我精神上的归宿。

不然,为何我每次打开窗户,看到远处连绵的小山和宁静的乡野,总是满怀激动,而渴望扑入她的怀抱呢?

我喜欢这有蓝天的日子,这适合出行。出了酒店,左转,便是通往乡野崎岖的小路。这里,应该属于喧嚣尘世中的净土,与几公里外的繁华工业区不同,这里应该是少有人来。

山脚下,静悄悄的,一只拴着的狗,听到我的脚步声,忙不迭地叫起来,让田间小径显得更加寂寥,倒是不知名的小草,在这潮湿的雨季,蓬勃地生长,它打湿了我的鞋袜,让我有一种赤脚般的亲切感。

这是一个三面环山,而中间是盆地或山谷的地方,两边,零散地分布着几所农舍,门口的老太太,正戴着老花眼镜,认真地侍弄箩筐里茶叶一样的东西。他们与田园有着天然的相近,也许压根就是田园的一部分。

在园子的入口,是搭了藤架的丝瓜或南瓜,正开着黄色的硕大花朵,它们好像有些张扬,不甘寂寞地在绿叶丛中恣意绽放,而一旁的豆角,叶子呢,有点象短剑,顺着细长的木棍,一圈圈、螺旋式地攀爬,它应该还在做着一个未醒的梦。

一畦畦的韭菜,青翠欲滴,旁边,应该是刚被割了一茬,矮矮的,正在努力补齐,一垄垄的红薯,青色的秧子几乎遮盖了地皮,很多叶子上,都有虫噬的斑驳小洞,想来,那些青虫也是幸福的。

花生,应该是这里的贵族吧,它们植根于松软的黄土,沾着雨露,不管不顾地生长,竹竿上,爬满了四季豆,它的花苞,是鲜嫩而淡黄色的,白而颀长的角,从杆子的顶端到地面,很有层次地悬挂着,它们从叶子里裸露出来,似在寻觅阳光,又似在展示自己的丰硕。

一条灌溉用的水渠,正淙淙地流着,可以看到清亮的水,似在唱着田间的歌。渠旁栽种的两行茄子,茄叶,有点象小小的芭蕉扇,叶片的纹路非常清晰,颜色也跟枝条的颜色一致,呈现深褐色,而它的花,白中透紫,跟深绿色的.叶子,形成鲜明对照,又仿佛描了浓浓的眉。

也许是小雨初晴,泥土散发出沁人心脾的乡间才有的芳香,沿着有些湿滑的小路向上,就可以看到山顶上的一湖碧水了,这是一座叫深垅的水库,面积并不算大,但也许是在山里,湖面很清幽,远处是雾岚缥缈的山头,而水库就象藏在山里面的一面镜子,在蓝天下,泛着微微而碧绿的波纹,而在远处,错落有致的农舍,隐隐露出白色的屋顶。

这应是我未来理想的王国了吧,我站在堤坝上,迎着山野吹来的风,看山下农田里,几个带着草帽的农人,肩膀上搭着毛巾,在挥汗耕作,我回想到问路时,他们古铜色的脸膛,沁出的汗滴,他们是清瘦的,脸上有着岁月的刻痕,他们又是沉默不语而深奥的,淳朴里,有着水一般坦然的神情。其实,他们,才是这里的主人,头顶着蓝天,脚踏着大地,日复一日,在山野萌发、成长、成熟、沉寂,他们与自然同在,让心灵回归。

下山时,我看到田园里,飞舞着的白蝴蝶,它们在我身边毫不陌生地回旋,久久不愿离开,而我也是一样的心情吧,在我愉悦的内心,我总洋溢着自然归来的满足。

我喜欢在乡野的风里流连,我喜欢听乡间俚语,我喜欢看田园里绿的叶,红的花,青的果,我喜欢嗅着青草与庄稼的气息,领略无边的星月,并融入我的梦里。

篇8:乡野白鹭飞优美散文<\/h2>

“两个黄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初读唐代大诗人杜甫这两句脍炙人口、千古传诵的佳句,并不能真正体味其明丽的色彩、开阔的画面和深远的意境,只是情不自禁地回忆起儿时在苏北乡间见过的各种各样的鸟儿。那时,苏北乡野的鸟儿特别多,白鹭也是其中一种很常见的一种。在秧池、水田、荷塘边、芦苇滩前翩然起落、踯躅其间、寻鱼找虾的那种全身洁白、举止温文闲雅的水鸟就是白鹭。

白鹭颈长、嘴尖、腿细,体形瘦长,浑身裹满初雪一般高贵的白色羽毛。修长必身轻,身轻则有益于飞翔。“振鹭于飞,于彼西雍”是《诗经》中记述白鹭高超飞行技术的句子,一个“振”字足见其飞行气势非同一般。白鹭常在晨光熹微中,滑翔于秧池上空,斯时晓雾迷蒙万籁无声,青嫩得令人心醉的秧苗像被牛乳洗过一般,白鹭就在这诗情画意中自由地飞舞,灵巧可爱的身姿或隐或现或露或藏,娴静如出浴的少女。

白鹭喜水,特别是刚犁好的田,灌足了水,银亮亮似一方明镜,天光云影共徘徊,映着金黄的油菜花和已经抽穗的绿色麦浪。这时水田间就有或走动或飞行的白鹭的优美身段了,它们或单腿落地凝然不动,或振翮翩飞悠然自得,或结伴同行情同手足。它们若是倦了,便飞到田埂上、牛背上、树梢上歇一歇。残阳西坠,白鹭便张开雪的翅翼,驮着暮色飞到金色夕光里去了……

白鹭是鸟中的隐士,它们悠然天外,择林而居,洁身自好,从不害人也无损五谷。然而,它又是不设防的'弱者,任何大气水源的污染,任何人类的欺凌,都能将其置于死地。因为白鹭的羽毛有较高的观赏价值,古人喜用它们来装饰服饰,再加上白鹭喜欢群居,因此很容易被人大量捕捉。以至有段时间,在苏北乡间,实属难得一睹白鹭的芳姿。其实,不论是“一行白鹭上青天”,还是“漠漠水田飞白鹭”,白鹭双翅都诠释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可喜的是,今天的人们已越来越意识到,保护鸟类就是保护人类自己。通过一系列的保护举措,家乡鸟类的数目已逐渐有所恢复。

白鹭又飞回来了!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始,家乡骆马湖畔一座绿树掩映的村庄里,便陆续有白鹭光临“安营扎寨”,繁衍生息。那里河湖密布,林木葳蕤,岁岁葱绿,白鹭选择这一方“风水宝地”驻足停留,当作周游地球的驿站和休养生息的乐园,实在是“慧眼独具”。只见成群的白鹭或栖息树杈,或巢中孵蛋,或振翅飞翔,或水中觅食……风姿绰约,美丽动人。特别是村头那一片竹林和白杨树,成了白鹭栖息的天堂。树冠之上,点点白鹭千姿百态,雪片般点缀在黄绿的叶片之间,远远望去,像是白色芙蓉花开在枝头,为乡野增添了飒飒生气,更为人们的生活凭添了诸多诗情画意。

家乡人素有爱鸟、护鸟、赏鸟的雅兴,发现白鹭归来如获至宝,真诚地欢迎,认真地款待。政府为此还专门颁布了通告,并指定有关部门专人管理,鹭鸟栖息地的一草一木都不准擅自动用,更不用说鸟巢、鸟蛋、雏鸟和成鸟了,违反者将受到公众舆论的谴责和严厉的处罚。

现在,家乡的白鹭越来越多了……

✪ 豺狗读后感 ✪

今天,我看了茨威格的《名人传》中的《贝多芬》传。当我看完了着篇文章之后,是我更加了解了音乐大师贝多芬。路德维夕,凡,贝多芬一七七零年二月十六日出生于可隆附近的波恩的一所破旧屋子的阁楼上。贝多芬的父亲是一个不聪明而汹酒的男高音歌手,母亲是一个仆人,一个厨子的的孩子。贝多芬的童年是艰苦的,不象摸扎特般享受过家庭的温暖。一开始,他的人生就是一场艰苦而残酷的斗争。他20岁就离开了自己的家,到外面谋生,就当他在音乐界崭露头角的时候,他的耳朵几乎聋了,但是,他凭着对音乐的深厚情感和超人的天赋,创作了许多着名的钢琴奏鸣曲和交响乐曲,成为闻名世界的一代音乐家。

众所周知,贝多芬不仅身材矮小,容貌丑陋,而且一直患有重病,后来发展到耳朵失聪。可是这位自尊心极强的音乐家仍然相信,“谁也无法战胜我,我要死死握住命运的咽喉。 ”

在悲苦的日子里。贝多芬从事于讴歌欢乐的事业,只有音乐才能使他战胜自己的痛苦,将他从死亡的边缘一次又一次拽了回来。

在贝多芬的创作生涯中,战胜恶劣的命运,战胜人类的平庸始终是他的主题!!

啊!贝多芬真是一个不向命运低头、百折不挠、对未来充满希望的人。我想:我们从小也要发扬贝多芬的这种精神,不能轻易向命运屈服,对未来一定要充满信心,在学习中发扬刻苦拼搏、勇于进取、不向困难妥协的劲头,争取各方面都取得优异的成绩

虽说,人不可貌相,但这样一个人,确实很难让人与音乐这门高雅的艺术连接起来。但就是他成为音乐史上的伟人,在人类发展史上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贝多芬的一生简直可与虚构的伟大悲剧媲美。艰苦的童年,爱情的失败,生活的拮据,孤独无依,但这些却阻挡不了他向音乐的殿堂的迈进,扑灭不了他对音乐的无限热爱。或许是天妒英才,又或许是前世造的孽,总之种种原因,更大的恶魔在前面——伤病,重伤风,肺病,关节炎,黄热病,结膜炎,似乎早有预谋,先后折磨着这位伟大的音乐家,更要命的是耳聋。耳聋,对常人来说只是一部分世界的死灭,对音乐家是整个世界的死灭。

世界死灭了,“我”似乎也不存在了。贝多芬也不例外,早在32岁他就定下遗嘱,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把我从无穷的痛苦之中解放了出来。”或许这这是一种解脱方法,面对残酷的命运,不能改变,起码能逃避。但贝多芬那对音乐的热爱的不可驯服的力量战胜了人类的平庸,战胜了自己的命运,战胜了他的痛苦。他不相信死亡。

于是,他一次次把死神和解脱拒之门外,开始了苦难的历程。当痛苦与日俱增的时候,积聚到他无法承受的时候,就如潮水般倾泻而出,成为一部部伟大的作品,他的血与泪的结晶。

每个英雄似乎都有一段不同寻常的经历,都要为自己的理想而牺牲。而摆在贝多芬面前的甚至是从生到死的牺牲,但怀着对艺术,这高于一切的上帝的热爱,抱着自己的不变理想,贝多芬毅然踏上了这条不归路。用痛苦换来快乐。

一个不幸的人,当贫穷、残废、孤独,都袭他而来的时候,当世界不给他欢乐、声音的时候,他却创造了欢乐来给予了世界!就像罗曼罗兰说的那样,“没有伟大的品格,就没有伟大的人,甚至没有伟大的艺术家,伟大的行动者。”而我了解的是一个伟大的贝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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