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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发表时间:2026-02-01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锦集20篇)。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暂缓拆除申请书:守护家园的生命线

在近年来,城市建设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城市的拓展和改造。虽然这为城市带来了发展,但是也给我们生存的环境带来了威胁。城市的发展是有着一定规律的,但是在这个过程中,生态环境是我们必须要保护好的一个核心问题。而一些老旧建筑和住宅区的拆迁,已经成为了城市建设的必然过程,但是对于那些受此影响的民众,他们的疑虑和不安是非常正常的。对于这些受影响的民众,在拆迁之前,有一个很重要的流程就是填写一份“暂缓拆除申请书”,这份申请书是最后守护家园生命线的一道堤防。

一份“暂缓拆除申请书”,往往会包括居民的姓名、住址、家庭成员,以及对拆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信息。这其中,居民意见和建议是最重要的部分,因为这些意见和建议一方面会为他们维权提供依据,另一方面也为征迁部门对拆迁规划进行更为全面、公正评估提供了参考。在很多情况下,政府也会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在拆迁过程中进行适当的调整。

实际上,对于那些受到拆迁影响的居民,他们管理的房产虽然是由政府所有的,但是,长期以来,他们一直在这里生活、工作和赚钱,形成了一定的生活和社会网络。对他们来说,失去居住地,就意味着失去了慢慢建立起来的生活基础和社会关系,造成了不可估量的创伤和沮丧。因此,对于政府来说,也应该在征迁过程中,充分考虑到这种情况,以此来寻求一种更好的解决方案。

对于拆迁或征迁来说,申请“暂缓拆除申请书”是维护自己的权益的一个重要行动,这并不仅仅是一张表格或者一段话的声明,更是一种维护自己基本权益的意识。并且,对于拒绝拆迁的人来说,这一申请能够保护他们的安全,也让他们在拒绝拆迁的同时,可以选择自己的出路,这样对于居民自己和整个社会来说都是有积极影响和贡献的。

在这个时代,我们更多地追求更为人性化和集中保护个体权益的社会治理模式,也意味着我们需要把函式主义和人性主义进行统筹,从而满足居民和社会的对于生活质量和生态健康的需求。因此,在拆迁过程中,积极申请“暂缓拆除申请书”,不仅仅能够维护自己的权益,还可以通过参与到城市建设和改变的过程中,获得一种更为充分和公正的利益回报,创造出一个更为美好的生存环境。

最后,我要向大家呼吁:让我们一起关注城市改建中的人文保障、社会发展问题,在政府、媒体及社会各方的关注下,让城市建设真正成为人民的利益大事。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承诺人:肥城市鲁西建材批发城;法定代表人:孔祥申 地址:肥城仪阳镇泰肥一级路出口北侧

我单位拟向肥城市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该土地位于潮汶路以西,仪阳镇陈庄村以北,义兴路以南,用于肥城市鲁西商品批发城整体搬迁;本土地为商服用地,用地面积为3093O,计划开工日期20xx年5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xx年9月30日。项目投资金额1000万元,项目开始经营后年实现亩均税收5万元以上,现就此建设用地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承诺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土地有关手续,不超占、不改变土地用途。如有违反,自觉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尊敬的厂领导:

我公司在实施贵单位消费一卡通项目中,原设计为深圳披克生产的一卡通消费软件及消费机,最初设计理念是本着与贵公司新区已有的3台披克产品兼容而选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与使用单位的负责人做了详细的沟通,认为披克目前的产品不具备目前及一卡通系统扩展的需求,特申请更换品牌。希望贵公司领导支持!

申请理由如下:

1.各使用单位提出:收银员与本部门在交接对账的时候,需要消费人员的消费小票,这点披克产品不具备此功能。

2.披克厂家对IC卡加密授权的权限不对客户开放,这样就形成贵公司在以后每增加一张IC卡就必须通过披克的同意,失去了公*交易的原则。不利于一卡通系统的延伸(比如:水、电、停车等用卡的兼容)

3.所更换的产品不低于技术协议所有技术标准。

更换建议:

原深圳披克公司产品更改为深圳景兴达科技有限公司产品

1.我公司免费更换新区的3台及秦岭员工食堂的6台(共9台)食堂消费机,以达到整个系统的兼容及管理

2.所更换的产品满足各使用单位的'所沟通的技术要求(现场出消费小票,共交接对账,满足日结、月结报表查询)

3.对IC卡的加密权限直接给贵公司,方便日后的扩展需求。

再次希望并感谢贵公司领导能批准我们的申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会不断的努力,不断创新,争取把一卡通项目及日后的扩展工作做的更好!

申请人:

日期:

更换电表申请报告(菁选5篇)(扩展3)

——更换新电脑申请报告(菁选2篇)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依法拆违工作是今年区里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牵涉到武陵经济发展这个大问题,牵涉到武陵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委在分管领导曾勤建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几次到区拆违办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视察了部分拆违现场。通过视察和调查认为,我区自去年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领导小组

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包括近郊)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城郊)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2、宣传特别到位。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区拆违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报刊开设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栏,采取新闻采访、新闻爆光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共印发和张贴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三是利用学生宣传,把宣传资料让中小学生带回家,向家长、亲友进行正面宣传;四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村民广播、黑板报,组织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为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绵阳城乡优美环境和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意见》(绵府发〔xx〕27号)、《绵阳市防治和查处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绵委办发〔xx〕5号)等规定,现就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限期拆除违法建设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违法建设是指未经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审批,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主要包括:

1、擅自占用楼顶平台、退层平台、公共绿地、房屋底层周边空间、停车场地等公共空间搭建的阁楼、阳光房、彩钢棚房、遮蔽式围墙、栅栏等建筑物、构筑物及户外广告牌和其他设施。

2、在室内装饰装修时擅自搭建的建筑物、构筑物,改变建筑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墙上开的门窗,擅自开挖地下空间建设的地下室、酒窖等影响周围群众生产生活秩序的违法建设。

3、擅自修建的永久建设、临时建设和超过许可期限未拆除的临时建设。

二、本市各级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基层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有正在实施的违法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自行纠正;已实施或存在的违法建设,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自行清查并拆除,恢复土地或建筑原状。

三、在本通告规定期限内,拒不停止违法建设行为或拒不自查自纠的,除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外,对实施违法建设行为或支持、包庇、纵容违法建设行为的单位负责人、有关责任人员和当事人,由纪检监察机关给予纪律处分,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给予相应处理。情节严重的,通过各级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向相关行政部门、金融机构及征信系统等通报。

四、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电话:市违法建设整治工作办公室:1308811xxxx;市监察局政纪举报中心:25394xx。

特此通告。

绵阳市人民政府

年11月21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甲方:向光均

乙方:向光前 向昭进

经商讨后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30平米的'田地面积来做公路修建。

2.经甲方要求,公路完工后,必须给向律 向昭阳 向昭均的车辆正常出入,同时也包括向光均的正常出入,向光前和向昭进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干涉公路的正常通行。

4.乙方向昭进以后经过向光前的地坝时,向光前不得干涉向昭进的正常通行。

5.占用向光均30平米的田地面积,由甲乙双方协调后,以1500元达成协议。甲乙双方(3人)平摊,各承担500元。 以上协议均有法律效益,如有意为难,方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站)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电力安全生产,保障人身安全,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土地所有权保持原权属不变,归乙方所有。

2.甲方依据“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未通知农户的情况下砍阀伸入电站电力防护区(电站挡墙及围墙内均为防护区)的植物。

3.甲方一次性补偿砍阀乙方植物费用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整),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后即时交付。

4.在甲方发电站存续期间,乙方不得在电站电力防护区范围内种植作物,并有清除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树木、杂草的义务(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且经甲方同意方可进行砍伐)和阻止他人占用此土地的义务。

5.乙方非在甲方安排下自主作业,影响电力生产,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经济损失,发生人身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负责任。

6.如有国家占用或政策变化使乙方对此土地使用权发生变化,此协议即行终止。

7.本协议一试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所在村委会一份,一经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_________县民政局,

我叫xx,属_________乡_________村村民。我家五口人,家庭经济拮据,生活困难。尤其是我家所住的房屋,因年久地基下沉,黄泥砖墙墙体向外倾斜,楼顶多处出现裂缝,经常漏水。这种住房在农村来讲是危房,雨雪天有可能出现倒塌的危险,严重地影响了一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这种情况,本人打算把这橦房拆毁,在原址上重建,因资金短缺,特向民政部门申请解决资金贰万元进行重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法律文件送达地址,_________________上海市____区____路____弄____号____室,邮编,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申请事项,

因不服虹口交决字[2014]第3*****0-0*****0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做出的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6分的行政处罚,要求予以撤销该决定。

事实和理由,一、2**4年*月*日星期一下午*时*分,申请人驾驶车牌号为沪a*****的小客车由东向西沿汶水路行驶,在吴*路口等候红灯时被从右后侧行驶上来一辆帕萨特警车上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a)通过喇叭呼叫靠边停车,我靠边停车后告知在前一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行驶,并电台呼叫另一执勤交警(以下简称警察b)向我开具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我当场提出异议。

二、申请人驾驶车辆与右后侧的执勤帕萨特警车几乎并排行驶,并且两个路口相距200米左右,且该时段为放学高峰,此路段路面情况及其复杂,路口通行行人与非机动车较多,机动车行驶缓慢不存在不按信号灯行驶的客观条件。

三、警察b开具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编号3*****2,详见附件二)。描述的涉嫌违法行为与警察a对我违法地点描述矛盾。

四、在整个执法行为上作为具有技术优势的一方,申请人希望虹口交通警察支队能提供执法现场执法过程的现场2位执法交警现场执法时的录音录像,提供涉嫌违法行为现场的视频监控录像,还原事实真像。

五、申请人历史驾驶行为良好,至今未有因交通违法行为的扣分记录。综上所述望能还事实本来面目,而不是情绪执法、思维定式执法造成的错误处罚决定。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

人,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案由,

_________________因对_____________(单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号处置决定不服,申请复议。

申请复议的要求和借口,

申请人,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占地赔偿协议书范本

  导语:协议的功能大抵是确认双方的合作或交易关系,细化权利义务,提示和规避风险。如下为协议范本,仅供参考。

篇一:占地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XXXXXXXXXXX委员会

乙方:XXXXXXXXXXX委员会

丙方:XXXXXX被占用土地的村民

XXXXXXXXX村麻子田需修一条公路,宽5米,侵占着XX乡XX民的一部分土地,经2009年12月4日甲、乙、丙三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由XXX村补偿给XX光村占地村民每亩1200元,于1月内付清所有土地款。

2、老路和荒山共同使用,不给予补偿。

3、安家冲的水按现有状况使用,任何一方不得干涉。若麻子田的村民干涉,则XX村民,丙方违反此协议,需负责甲方双倍损失。

4、本协议一式六份,报呈XX处1份,甲乙双方各1份,麻子田村民组1份,XX村民组各1份。

5、本协议从鉴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XXX委员会(公章)乙方:XX民委员会(公章)丙方:(签字)

xxx年12月5日

篇二:占地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修路占地协议,为维护双方的合法权利,特签订本协议:

一、修路占地位置:村村东水泥路至洛河河堤,东西宽约10米,南北长约200米,面积约3亩。

二、占地补偿费标准:每亩每年贰仟元整(2000元),3亩共计陆仟元整(6000元)。补偿费每年付一次,于当年的1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协议期内,不得要求增加补偿费数额)。

二、占地使用期限四年。自年12月1日起至年11月 30日止。

三、协

议到期,如需继续占用,双方协商续签。如果不再占用,由乙方负责将路面清理复耕。

四、未尽事宜,双方协商一致时,可作为补充条款。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签定日期:年月日

篇三:占地赔偿协议书范本

甲方:向光均

乙方:向光前 向昭进

经商讨后共同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提供30平米的田地面积来做公路修建。

2.经甲方要求,公路完工后,必须给向律 向昭阳 向昭均的车辆正常出入,同时也包括向光均的`正常出入,向光前和向昭进不得干涉。

3.甲乙双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干涉公路的正常通行。

4.乙方向昭进以后经过向光前的地坝时,向光前不得干涉向昭进的正常通行。

5.占用向光均30平米的田地面积,由甲乙双方协调后,以1500元达成协议。甲乙双方(3人)平摊,各承担500元。 以上协议均有法律效益,如有意为难,方可通过法律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

见证人:

年 月 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尊敬的XXXXX政府相关部门:


我是XXX公司的代表,特此向贵部门递交一份《放射拆除申请书》,就我公司位于XXXX地区的XXX厂进行放射拆除的事宜申请。


XXX厂是我公司在XXXX地区的核心生产基地,自建成以来一直以生产XXX产品为主,并且在市场上占有较大份额。随着时间的推移,该厂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已经逐渐老化,生产效率逐渐下降,维护和维修成本也日渐增加,已经不能满足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求。


同时,我们深入了解到该厂的放射源已经达到使用寿命,存在安全隐患。放射源的自然衰减时效已经接近尽头,维护困难,加上设备老化,已经无法满足现行规章制度的要求。为了确保员工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我们决定对该厂进行放射拆除。


针对该项工程,我公司已经作出了详细的准备和规划,并且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放射拆除前的安全评估。评估报告指出,在放射拆除过程中,我们将使用严谨科学的方法,确保放射性物质不会对员工和环境造成任何损害。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专业人员,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泄漏的可能性。


我们计划在拆除过程中,对放射源进行封存、运输和储存,并委托拥有国家资质的单位进行后续处理和处置。同时,我们将向相关政府部门提交拆除计划和监测预案,并接受相关监督和检查,确保拆除过程的合规和安全。


作为负责任的企业,在进行放射拆除工程之前,我们已经充分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制定了相应的风险应对和应急预案。我们将确保放射拆除工程的公开透明,向员工和周边居民提供充分的信息,并安排定期沟通和交流会议,以解答他们关于放射拆除工程的疑虑和问题。


我们向贵部门申请放射拆除的批准,并请贵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拆除计划和预案进行审核和评估。我们期待能够得到政府的全力支持和指导,帮助我们顺利完成放射拆除工程,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环保意识,促进可持续发展。


敬请审议并尽快给予答复!


特此申请。


XXXXX公司代表签名


日期: XXXX年XX月XX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近年来,交通违法行为屡见不鲜,给道路交通秩序带来了很大的威胁。对于那些在交通法规中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不仅会面临罚款和扣分的处罚,还会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不可估量的危害。虽然交通违法行为应该受到严惩,但是也应该给予违法者机会,通过交通违法免除申请书来认识错误、改正错误的机会。


交通违法免除申请书是一种罕见且特殊的机制,它允许交通违法者在违法判罚生效之前,通过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书,表达悔过之情,请求从轻或免除处罚。这个机制的价值在于,它不仅给予了交通违法者改正错误的机会,更重要的是,它可以增强交通法规的公信力和约束力,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共安全。


交通违法免除申请书的编写应具体、详细且生动。编写这份申请书是对自己交通违法行为的审视,需要交通违法者诚实、全面地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说明导致该行为的原因和后果。例如,在违反交通信号灯规定时,交通违法者应说明自己为什么选择违反规定,并承认自己对信号灯的忽视给道路其他参与者带来的风险和后果。通过这种方式,交通违法者可以自觉地认识到自己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严重后果,从而引发内心的悔过之情。


交通违法免除申请书的申请理由要真实、合理且可信。交通违法者在申请书中应详细说明自己为什么要申请免除处罚,以及自己为实现免除处罚而做了哪些具体行动。例如,交通违法者可以说明通过参加交通法规教育培训课程,或者承诺将来遵守交通法规,并且愿意接受监督等,来表明自己真诚悔过的态度。这样的申请理由不仅要真实有效,还应与交通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后果相匹配,才能在相关部门审批时起到实质性的作用。


作为交通违法者,申请人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承认并接受相应的教育和惩罚。在申请过程中,交通违法者应当诚实配合,提供相关证据,并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纠正。只有这样,相关部门才能判断交通违法者的诚意和改过的决心,从而在适当的时候给予免除处罚或轻罚的机会。


交通违法免除申请书的编写和审批是一个严肃的过程,需要相关部门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确保公正、公平地审理每个申请。免除处罚或轻罚不是对交通违法行为的纵容和放任,而是给了交通违法者改正错误的机会和动力。通过这样的机制,可以激发社会的道德观念和责任感,增强全民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


交通违法免除申请书在保证交通法规的公信力和约束力的同时,也为交通违法者提供了改正错误的机会。通过具体、详细和生动的写作,真实合理的申请理由,以及对自己行为的承担责任,可以帮助交通违法者更好地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和改过的必要性。重视和完善交通违法免除申请机制,将有助于提高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构建和谐社会。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征地单位:

被征地单位:

甲方为了农田基本建设规划,方便农田耕种,需租赁土地亩。用于村修路使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补偿乙方征用土地及土地征地范围内的事项订立本合同协议书,以资共同遵守。现就征用乙方位于村,征用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亩)的土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

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平方米(亩)。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一次性支付元。在一次性未能支付的`情况下,可按年付乙方元。甲方须及时给付,不得拖欠。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户籍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申请人黄_____因不服被申请人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于__________________号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经延期,现已审理终结。

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所作(普__________________号决定书。

申请人称,申请人对其购买的__________路__________弄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户外顶棚进行修缮,建成后于2016年11月16日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决定书。

被申请人称,根据相关规定,被申请人具有处理违法建筑行政执法权限。被申请人接到物业公司举报申请人搭建违法建筑后,在其不能提供规划许可的情况下,对申请人进行谈话,申请人承诺自行整改,经复查发现确已整改。被申请人再次接到群众举报申请人搭建违法建筑后,对现场进行了调查取证,并约谈申请人,告知其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听取了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但因其不配合导致无法制作询问笔录。后被申请人开具了违法搭建法律后果告知书及决定书,并依法送达。故被申请人作出的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程序合法,申请人的理由不能成立,请求复议机关维持。

本机关经审理查明,

以上事实主要有下列证据证明,

维持被申请人___ 年 _____ 月 _____日作出(普)长征责停决字2016第_________________号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的具体行政行为。

申请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收到本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规定是强调预先(即在行为发生之前)和法律效力,用于法律条文中的决定。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违法建筑的治理,提高城市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乡、村庄规划区外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违法建筑的拆除。

第三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负责所辖区域内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建立健全拆除违法建筑工作机制,完善、落实拆除违法建筑责任制,对拆除违法建筑实施部门进行考核。

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具体负责所辖区域内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的综合协调。

市和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房屋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以下统称“拆违实施部门”)按照规划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分别负责违法建筑的拆除,其具体职责分工,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拆违实施部门做好违法建筑的拆除工作。

公安、工商等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拆除违法建筑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本市建立健全发现违法建筑的巡查制度。

拆违实施部门、各区县承担城市管理巡查职责的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采取措施,加强日常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建筑并依法予以查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力量开展巡查,及时发现并制止搭建违法建筑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在其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现搭建违法建筑的,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所在区、县的房屋管理部门。

第五条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设立本市违法建筑的统一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违法建筑,可以向统一举报电话举报,也可以向拆违实施部门举报。受理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当立即转告所在区、县的拆违实施部门。

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将查处违法建筑的情况反馈举报人。 

第六条区、县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对本辖区内违法建筑及其查处等情况进行记录,经区、县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汇总后,纳入市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建立的信息系统,作为违法建筑治理工作的依据。

第七条拆违实施部门发现违法建筑、接到相关举报或者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报告后,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正在搭建的,应当在两小时内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应当立即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八条拆违实施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建筑进行调查取证后,拟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的,应当使用统一的事先告知书,告知当事人相关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所享有的陈述、申辩权利。

当事人在事先告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听取其意见,并做好记录。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及其证据,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在二十日内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予以采纳;拆违实施部门不予采纳的,应当说明理由。

第九条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或者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不成立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作出责令限期拆除的书面决定。

第十条拆违实施部门应当依法将事先告知书、责令限期拆除决定送达当事人。当事人难以确定或者难以送达的,可以采用通告形式告示。告示期限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十日。

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在责令限期拆除决定规定的期限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当事人自行拆除确有困难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代为拆除。

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拆除违法建筑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向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报告,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拆违实施部门等有关部门强制拆除,并可以依法予以罚款。

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应当在强制拆除的七日前发布通告。

第十二条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当场责令当事人暂停施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调查取证后,以书面形式责令当事人停止建设、自行拆除,并可以采取暂扣施工工具和材料等措施;当事人拒不停止建设或者拒不拆除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立即强制拆除,并可以依法予以罚款。

第十三条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时,拆违实施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取走违法建筑内的财物,当事人未取走的,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并通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期限内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在留存证据后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置。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后,拆违实施部门应当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对当事人做好相关工作。

第十四条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应当在清理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清理建筑垃圾;逾期未清理的,拆违实施部门可以予以清理。 

第十五条拆违实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违法建筑查处工作中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依法行使职权,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第十六条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在拆违实施部门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承揽违法建筑施工作业的单位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配合查处。

第十七条属于违法建筑的房屋不得出租。

违法建筑不得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

利用违法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不得办理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

第十八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拆除违法建筑工作经费予以保障,所需工作经费纳入各有关部门的年度预算。

第十九条当事人对拆违实施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对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

第二十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考核制度,对在拆违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未依法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处理。 

第二十一条拆违实施部门、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发现和查处违法建筑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按规定履行巡查职责,或者发现违法建筑不报告、不制止,情节严重的;

(二)依法应当作出拆除违法建筑决定而未作出的;

(三)对属于本部门的职责推诿的;

(四)对正在搭建的违法建筑应当立即拆除而未拆除的;

(五)违法办理房地产权利登记、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的;

(六)其他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

第二十二条阻碍拆违实施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搭建违法建筑的,应当主动拆除;拒不拆除或者阻碍违法建筑查处工作的,由拆违实施部门将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部门,并建议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四条乡、村庄规划区的违法建筑拆除,由乡、镇人民政府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违法建筑强制拆除程序如下:

1、案件受理登记

2、现场勘察记录

3、签发《停工(核查)通知书》(应注明:A、上述行为书面说明;B、本人身份证明材料;C、房屋相关材料)。

4、填写《 案件立案审批表》(签承办人意见及依据,然后交领导审批同意后做调查笔录)。

5、做《调查询问笔录》(相关说明:A、这个日期那一天不确定,要看当事人配合情况决定。B、做现堪和笔录时,首先亮明身份,由两人以上执法,宣布执法依据;C、内容要具备以下几个要素:房屋所有者是谁,违建的出资建设者是谁,房屋开工日期,房屋所处位置,工程进度,房屋面积、结构(分砖混、砖木、钢架、简易棚亭披屋),工程造价,完工时间,所作用途,问清是否办理建房手续,告知其违法行为,违反什么法律条款,当事人确认笔录内容,请当事人签名,并紧顶内容下格签名)。

6、给规划部门发商请函,认定是违法建筑。

7、填写《案件处理审批表》 (承办人意见及依据,报领导审批)。

8、签发《限期拆除告知书》,限期在何年月日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限期日期根据房屋面积,结合裁量权决定,并告知其陈述、申辩权。

9、送达回证

10、限期拆除到期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1、填写《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将《拆除违章建筑工作单》报区政府备案。

12、签发《强制拆除决定书》(告知其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3、签发《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限其在规定期限内自觉履行行政决定。

14、送达回证(限期拆除决定书、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可以一次性同时送达)。

15、7天后去核查,填写《核查情况登记表》。

16、签发《 强制执行决定书》,告知其法定期限内的行政复议、诉讼期。

17、送达《强制执行决定书》。

18、张贴《强制拆除公告》。

19、拟定强拆方案,组织强制拆除 制作强拆现场笔录,达到行政复议、诉讼期时间要求。

上海市拆除违法建筑若干规定

违章建筑拆除程序一般是由行政机关经调查取证,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搭建人拒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法律设定告知程序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实现处罚公开,保护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的充分行使。当事人逾期拒不拆除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由行政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01年的《拆迁条例》中“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的涵义是:在城市房屋拆迁过程中,拆除依法应当拆除的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而建设的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不予补偿。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置时,并非全部拆除不予补偿,而是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对依法应当拆除的,予以拆除并不予补偿;对于拆迁公告前可以补办手续的违章建筑或手续不全的房屋等,则应查明事实,妥善处理,应予补偿的则予以补偿。

城市房屋拆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具体处置步骤在拆迁中,行政机关应当查明事实,分门别类依法予以处理,其步骤如下:

(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拆除违章建筑法律程序是什么

建筑时属违章建筑,但经过城市土管、规划部门的罚款处理后,责令其补办手续后,房屋所有人已补办了有关手续,仅因为房屋属拆迁范围,房屋产权证暂停办理而没有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如果房屋产权证早已补办到手或使用欺骗手段取得房屋产权证的,不属本文研究范围。对违章建筑的执行程序对违章建筑的执行,既要遵照对合法房地产执行的程序进行,又要顾着其特殊性的一面。

一、查封

1、确认财产归属违章建筑行政处罚阶段的主要程序

2、经群众举报或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等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发现违章建筑的存在后,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对违章建筑进行调查取证。

城市房屋拆迁中对违章建筑的处置原则及若干问题这里有三种情形必须排除在外;

第一,在拆迁公告之后所建设的建筑物等。对此类建筑因其违反了拆迁条例等规定,应无条件拆除,不予补偿。

第二,行政执法机关已对违章建筑作出查处决定的。对此类问题在拆迁过程中就应按查处的结论去处置,若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拆除决定,但未执行的,不予补偿;如行政执法机关已作出没收决定的,但尚未没收的也不予补偿;对行政机关责令改正,补办手续的,但当事人尚未补办的,应督促当事人补办手续,对当事人不愿补办手续的,可参照合法建筑适当补偿。

第三,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已就违章建筑的补偿达成一致意见的,行政机关在拆迁裁决过程中不应以拆除违章建筑不予补偿为由,而否定拆迁双方已达成的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效力。在此种情形中若是国家建设项目或市政工程拆迁,则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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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近年来,我市城市建设进程不断加快,城乡面貌不断改善,但是违法建筑仍屡禁不止,有的地方甚至愈演愈烈,严重地破坏了城市风貌,侵犯了公共利益,扰乱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为此,市政府决定,对市区违法建筑进行依法集中治理。现通告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未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土管理部门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在市区(含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范围内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和翻修的建筑物、构筑物及超出使用期限的临时建筑,为违法建筑。

二、凡已经建成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在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凡正在建设的违法建筑,当事人必须立即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并于xx年7月31日前自行拆除已建成部分。违法建筑涉及违法施工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三、对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不拆除违法建筑、退还非法占地、恢复土地原状的当事人,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查处。非法占用耕地或其他土地,已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利用违法建筑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文化、卫生、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发放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证件。

五、拆除违法建筑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由越城区、绍兴经济开发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以及国土资源、建设行政等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要相互协作,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法院做好有关强制拆除工作,并负责拆后环境的绿化、硬化和美化工作。

六、对阻碍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国家工作人员违法审批或在查处违法建筑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监察机关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

年七月九日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关于拆除“平房区”违法建设的建议

虽然随着城市建设的改革发展和城镇化的不断深入,但是部分区域依然存在因历史遗留问题或者拆迁改造未解决问题而保留下来少量的平房区。此类平房区均存在极大的安全消防隐患和私搭乱建的违法建设,其形成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利益趋动,增加房屋出租面积。主要以谋利为目的,不是以居住或使用为目的,随意出租不符合规定的房屋。

2.生活需要,存在子女住房问题。随着家庭人数增加,在原有宅基地的基础上伴随着翻修、扩建、新建房屋应运而生。

3.棚户改造,为了获得额外补偿款。部分户主早已搬出平房区,但是听到棚户改造的小道消息,盲目加盖房屋。

对策及建议:

1.进一步加强对平房区内安全隐患的防控和查处力度,消除各类隐患,深入调查和走访,对居民院内出租房屋严格按照安全标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不留死角。

2.加大对于占用公共空间的私搭乱建和道路两侧的堆物清理拆除和整治力度。同时,对拆除私搭乱建后的空地进行适当硬化和围挡,避免产生新的环境脏乱点。

3.合理界定各职能部门职责,形成前期规划、中期监督、后期执法的合理行政管理体制,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责。老旧平房区改造前提前做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不留隐患,减少末端行政执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

4.加强对于查处违法建设的专项立法,或者合理修改现有城市规划条例的条款,进一步明确相对人的违法形态,增加行政执法处理手段,改变是违法建设就一律拆除的行政执法模式,可以因事制宜、以人为本,既要考虑社会整体效果,又要考虑相对人实际困难,构建和谐的城市管理模式。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依法拆违工作是今年区里的一件大事,它涉及面广、群众性强,牵涉到武陵经济发展这个大问题,牵涉到武陵社会稳定这个大局,是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安排,我委在分管领导曾勤建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几次到区拆违办调查了解有关情况,并视察了部分拆违现场。通过视察和调查认为,我区自去年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领导小组

和拆违办根据拆违工作的要求和时间紧、任务重等特点,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深入贯彻市人民政府有关指示精神,并按照武陵区的实际情况,精心部署,扎实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交给的首期拆违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现将我们的调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违法建筑的现状与形成的主要原因

调查中我们发现,市城区(包括近郊)的各种违法建筑五花八门,即损害公众利益,又影响市容市貌,既不符合长远规划的要求,也不利于居住条件与生活质量的提高,并已成为城市建设中的一块毒瘤。其具体表现如下:

1、非法转让宅基地。近些年来,由于近郊农村的原居民在城市扩展的同时,他们有的一户就占用了多个宅基地,在常德城区的房屋地基价格不断攀升的情况下,有些农户便开始将多余的宅基地非法转让,并私下里与买方协商,高价出售,进行违法买卖交易。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一。

2、未经批准建私房。调查中我们了解到,我区已拆除的748户和暂缓拆除的8000余户,都属于手续不全或根本没有办理任何准建手续的建房户,主要是过去有些部门职能不全、监管不力,建房户也存在着建好后“找关系补办,出点钱罚办,运动一过不办”的侥幸心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二。

3、乱搭乱建到处有。一是胆子大的在集体土地上建私房;二是想赚钱的在规划的道路上建商铺;三是不守法的将私房建在马路上和公用绿化带上;四是硬违规的不按规划要求超标超高建住宅;五是想品补的在沟渠旁、马路边、屋前屋后等空隙搭建各种工棚、简易房等。这些乱搭乱建一方面有关单位监管制止不到位,更重要的是建房户没有规划等法律意识。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三。

4、党员干部带头建。通过调查,我区已拆除和暂未拆除的违法建筑中,有共产党员,有村组干部,有国家公务员,甚至还有规划部门的干部,由于有党员干部的违法修建,群众的违法建筑就更加放心大胆,导致常德城区(城郊)的违法建筑愈演愈烈。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四。

5、不听劝阻还上访。有些违建户明知不能修建,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他们采取软拖硬抗,你来我停,你走我建的办法,不听职能部门的劝阻,硬是将房屋在停停建建中修建起来了,当依法执行强拆时,他们又攀关系、走后门、找靠山等,并在有些亲友的怂恿下,多次上市、进省、赴京上访,给停建、拆违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阻力,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这是造成违法建筑的原因之五。

造成违法建筑的存在,除以上分析的原因之外,更重要的是政策原因和体制原因,上级制定的有关政策部分出台过早,下面无法操作,有些政策又出台太晚,跟不上形势,加之武陵区的体制不顺,职能部门的职能不全,在一段时期内形成了违法建筑的混乱局面。

二、拆违工作的展开与所做的主要工作

自从去年9月市人民政府对城区要求开展拆违工作以来,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开展工作,马上进行部署,很快作出安排,使我区的拆违工作迅速依法有序的展开。

1、领导高度重视。一是成立了区拆违工作领导小组,区人民政府区长罗少挟亲自任组长,并指派了两名区级领导专门负责此项工作;二是抽调了专门拆违工作人员,在全区相关单位和部门抽调了20多名精兵强将,集中在区政府挂牌办公;三是各乡街也相应的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了拆违工作任务;四是制定了《武陵区拆违工作考核细则》、《武陵区折违工作进度安排表》等工作制度;五是把拆违工作纳入了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议事日程,并把它纳入了全年乡街及部门的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六是在落实工作任务的同时,区人民政府还对人员、经费等给予保障和逐一落实,使整个拆违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展开。

2、宣传特别到位。拆违工作是一件很难的工作,要顺利进行就必须搞好宣传,区拆违办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针对长远发展与眼前利益的关系,服从大局与牺牲自我的关系,违法建设与依法拆除的关系,广泛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在报刊开设专版,在电视台开设专栏,采取新闻采访、新闻爆光等各种手段进行宣传;二是印发资料宣传,共印发和张贴出《通知》、《公告》、《告知市民书》等宣传资料20余万份;三是利用学生宣传,把宣传资料让中小学生带回家,向家长、亲友进行正面宣传;四是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如张贴横幅、标语,利用村民广播、黑板报,组织巡回宣传车走村入户等各种宣传形式,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收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严格依法行政。拆违工作难,难就难在牵涉到群众的根本利益,难就难在涉及的法律法规多,弄不好就容易出问题。区拆违办在开展拆违工作时慎之又慎,坚持了“无情拆违,有情操作”的原则。一方面采取强硬的手段,依法坚决拆除(特别是对“钉子户”执行的强拆),另一方面事前宣传到位,事 中做过细的稳定工作,事后给予有情关怀。从整个首次拆违任务完成的情况来看,没有违法拆除,没有出现拆违伤亡事故,坚持了依法行政,使整个拆违工作比较稳妥、有序推进。

4、上下紧密配合。拆违工作是一件新的没有模式的很棘手的工作,要想把每一处的拆违任务做得很漂亮,必须上下形成一股绳,特别是有关职能部门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要搞好紧密配合。我区的拆违工作之所以比较顺利,一是区、乡(街)、村(居)三级启动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形成了合力,在调查摸底、做过细的群众思想工作中,乡、村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二是部门配合密切,特别是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不拖拉、不推诿,以主人翁的姿态出现在各个场所,在依法强制拆除的工作中发挥了很好作用,促成了我区的拆违工作提前、超额完成了预期目标任务。

5、工作卓有成效。自拆违工作开展以来,区拆违办按照市政府确定的拆违工作“属地管理、以块为主”的原则,按照我区“自拆为主、强拆为辅、强拆促自拆”的工作思路,通过几个月的工作努力,一是摸清了我区自97年底以来形成的违法建筑底子,全区共有8779户,建筑面积98万多平方米的违法建筑;二是分出了“必须拆除”和“暂缓拆除”两大类型,按照市有关规定和原则,我区首批必须拆除的有687户,13万平方米,其余都属暂缓拆除范围;三是对“必须拆除”户组织实施依法拆除,到今年6月底止,已累计拆除违法建筑748户,建筑面积14万多平方米,其中自拆584户,97000多平方米,强拆164户,46000多平方米,累计拆除户数和面积均超过了计划数。通过拆除工作的开展,阻止了违法建筑的再度发生,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也得到上级领导的好评。

三、拆违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区的拆违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要全面依法拆除、使村民(市民)完全依法建设,还面临着许多困难和问题。

1、暂缓拆除的违法建筑不好处理。全区已拆的违法建筑户数仅占违法建筑户数的8.5%,绝大部分属暂缓未拆户,对这些户怎么处理已成为一大难题。拆除,谈何容易,不拆,又属违法建筑,确实不好处理。

2、对违法建筑的日常监管很难到位。主要是我区的职能不全,没有自己的城管执法大队,“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早拆除”就很难实现,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很难落实到位。

3、村民正常建房暂未得到解决。主要问题是市城郊属城市规划区内,村民的正常建房已冻结了一年多时间,需要建房与不批准建房的矛盾越来越尖锐,长此下去将导致更多的违法建筑形成。

四、我们的几点建议

1、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对《城乡规划法》、《国土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形成法律宣传攻势;要对政府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及拆除违章建筑的决心进行大肆宣传,造成正确的舆论声势;要在全区上下形成良好的宣传氛围,使违章建筑者自觉拆除,心存侥幸者不敢冒险,营造出良好的城市建设环境。

2、加强日常监管。要尽快组建城管监察执法大队,担负起我区的城市监管工作任务;要落实日常巡查工作责任,及时发现、报告、查处新的违法建筑;要严格依法处理,防止违法建筑“拆后建、建后拆”的恶性循环;要实行监管的长效机制,尽快出台有关监督管理的制度与规定,使监管工作走上正常轨道。

3、加快后续处理。要对暂缓拆除户的处理工作加快力度,依法出台符合情理的处理方案,尽早使他们吃下“定心丸”;要过细地分门别类,根据每户的实际情况,该拆的通知限期拆,可不拆的,应补办有关手续;要做好群众的稳定工作,防止矛盾的激发,使拆违工作在掌控中顺利进行。

4、坚持依法行政。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出以公心,秉公执法,以法律规范拆违工作的全过程;要编制合理规划,正确引导私人建房,尽快促成上级解冻审批,对确需建房的村民开通绿色通道;要切实保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好群众的信访和政策咨询与解答工作,使拆违工作得到群众的支持与配合。

▷ 违法占地拆除申请书

发布时间:2011-7-21 18:34:06 点击次数:600

关于2011年以来拆除违法建设工作情况

2011年春节至目前,共开展大型拆除行动10余次,每次组织人数都过百人,在区政府的重视和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春节至目前拆除违法建设面积达到220处62224.45平方米,其中邾城街拆除7处1730平方米,阳逻街拆除80处29314.15平方米,阳逻开发区拆除105处26340平方米,双柳街拆除21处4400平方米,交通局拆除7处440.3平方米。拆除违法建设面积已超额完成市下达的目标值和挑战值,成效显著。为2011年拆除违法建设工作开启了良好工作局面。一是加大行政强拆力度。对顶风作案、屡劝不听、拒不配合、违法违建的对象依法进行拆除。二是对重点项目建设、周边重点村组进行重点管理,一经发现违建,立即组织查违控违力量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加大重点工程拆违清障力度。对阳逻港区拆迁1000亩所在的关上、关下街加大力度,组织30人执法专班,重点清查,不留死角。四是为巩固拆违成果,保证新增违法建设“零增长”,新洲区对学校及重点工程项目周边;村组城乡结合部预留建设用地和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区域实行重点巡查。邾城街、阳逻街、阳逻开发区、双柳街以及所属的国土(规划)所及城管大队节假日不休息,并且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出现情况及时向上级反馈群众上访、网上投诉和电话投诉等情况。执法巡查人员按照巡查控管方案规定的时段和责任区域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违法建设及时制止、报告并采取录音、照相或者现场勘验等方式取证。

存在的问题一是各街道在信息报送、案卷报送工作中不够积极主动。二是巡查队伍和巡查机制不是十分健全,控管不到位,导致工作中时有被动。三是“红蓝灯”等投诉问题处置不够及时,新增违法建设监管处置不到位,造成同一问题反复投诉。关于下步工作思路和打算

为了进一步加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工作力度,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市政府189号令),结合我区实际,下步重点抓好以下专项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

(一)区协调办的职责

区协调办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全区控违查违工作。

1、制定控违查违工作意见、实施方案和考核办法,量化分解各责任单位控违查违工作指标。

2、督促、指导、监督街、镇、场、处和各部门履行控违查违工作职责。

3、做好群众举报、市专班巡查发现、网上投诉、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违法建设督办、回复、回告工作。

4、组织、调度、指挥全区大型强拆行动。

5、会同区绩效办对全区控违查违工作实施专项考评和绩效考核。

(二)、各街、镇、场、处的职责

1、制立本辖区控违查违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2、负责对本辖区内单位和居民进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导。

3、负责组织街道土地、城管执法部门和村、组、社区做好巡查发现工作。

4、组织、调度、指挥本辖区的强拆行动。

5、负责处理查处违法建设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

6、完成区政府下达的控违查违工作任务。

(三)、区城管(执法)局的职责

1、承担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2、负责对新增违法建设实施劝阻制止和快速处置。

3、负责对历史存量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4、负责对群众举报、市、区专班发现、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违法建设及时查处工作,并做好回复、回告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强制拆除的行政执法。

(四)、区国土(规划)局的职责

1、承担对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以外区域的违法建设查处工作。

2、负责查处在建筑楼位放线与规划验收前,未按照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建设的违法建设依法组织拆除。

3、负责对建设用地的巡查监管,依法查处乱占滥用土地、违法交易土地行为。

4、对已审批的建设项目,要及时在申请人居住地现场公示,并将审批项目抄送区城管(执法)局和相关街道。

5、及时依法查处在巡查中发现、部门移送、领导督办和群众举报的违法用地行为。对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涉嫌犯罪的违法建设当事人,及时移交监察或司法机关处理。

(五)、区水务局的职责

区水务局是堤防管理的主体单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河堤段违法建设的巡查控管和处置力度,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六)、区交通局的职责

区交通局是公路管理的主体单位,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特别是要加强对国道、省道两侧违法建设予以严查控管,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拆除,确保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全年目标任务。

(七)、其他相关部门的职责

区工商局、卫生局、文化局、环境保护局、房产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等部门要严格依照审批权限,对违法建设一律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区公安分局、建设局、监察局等部门要结合各自的职责,配合好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

1、各街镇要建立查控违协调办公室、各村(社区)要设立信息员。信息员必须每天对辖区内违建情况进行巡查,村(社区)干部要及时掌握巡查信息、并将搜集的信息及时报街镇查控违协调办。协调办要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向街镇场处分管领导汇报。

2、各街、镇、场、处要组织以辖区内的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为主、城管(执法)部门参与的巡查专班坚持每天巡查,做好每天信息搜集、汇总,并于当日以书面形式向街镇、处分管领导汇报。

3、实行集中处罚权的

邾城街、阳逻街、阳逻开发区和双柳街每天要将巡查信息及时上网登记,并将收集的信息移送到区城管(执法)局和国土(规划)局。

4、区城管(执法)局和国土(规划)局是拆除违法建设的执法主体。

(二)、强化快速处置机制

1、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邾城街、阳逻街、阳逻开发区和双柳街在收到辖区国土(规划)和城管部门报送的巡查信息后,应及时组织国土(规划)、城管部门进行鉴别,根据违法建设控管职责,分别将违建情况通报给城管、国土(规划)部门,城管、国土(规划)部门依据《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依法下达执法文书,逾期未自拆的由街道按照《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组织强制拆除,二层以下的必须当日拆除完毕,2层以上的3日拆除完毕。

2、加强跟踪控管,确保控管成效。各街镇、处、各部门要对已责令停工和已被强拆的违法建设户要跟踪监控,看停工的是否复工,看拆除的是否再建,做到露头就打,绝不手软。明确以街道牵头,成立以国土(规划)管理所包片人员为主,村(社区)信息员为辅的专人、专班进行蹲守,防止违法建设死灰复燃和增高长胖。

3、其他街镇是本辖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的责任主体单位,既要承担本辖区违法建设日常巡查、控管,也要组织实施辖区内的快速处置行动,违法建设于3日内拆除完毕。

(三)、建立健全督办考核机制

1、区政府将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纳入区一级目标绩效考核体系,区查控违协调办公室会同区绩效办每月对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的街镇场处以及各部门严格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在新洲电视台公布,切实做到月通报、季小结、年结帐,督促各单位、各部门将日常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2、加大领导批示件、群众信访件、电话举报件和网上投诉件的办理力度,区协调办依照网上投诉信息签发督办单给相关街镇、处和部门,受理单位必须在6日内办结并回复,如确有困难,从受理之日起3日内向区协调办报告并说明原因,经认定同意后由区协调办组织力量依法拆除。

(四)、建立群众举报奖励机制

区查违控违协调办公室和各街镇、处、相关部门都要建立违法建设的举报电话,并在区电视台公布。区政府设立群众举报奖励专项基金。区查违控违协调办对来电举报信息做好记录,及时核查举报内容,经查实认定,举报属实的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严格执行行政过错追究机制

各街、镇、处和各部门在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绩效考核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追究责任:

1、一年内累计2次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对分管领导予以诫免谈话。

2、一年内累计3次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给予组织处理或者警告处分。

3、一年内累计4次月度绩效考核不达标的,取消单位考核评先资格,对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

4、区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对干部职工和村干部参与违法买卖土地、进行违法建设的查处力度。

新洲区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工作协调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