丛台区司法局述职报告
发表时间:2025-04-30丛台区司法局述职报告(必备四篇)。
丛台区司法局述职报告 篇1
2021年,我乡司法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司法行政领导的指导以及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积极配合下,把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处,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的职能为保障。我乡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建设发展做好积极的法律服务工作,现将2021年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根据全县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巩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是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大事,是做好全乡中心工作的前提条件。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结合实际,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成立了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分管的副乡长任副组长,党政办主任,公安派出所、司法所、武装部、财政所、国土分局、农机站、林业站等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公安派出所所长,司法所长兼任普法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农村经济的发展
充分利用村委会人民调解组织和村民小组法制宣传信息员,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化解各类纠纷隐患,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各种产业培植的不断发展,农村山林水土等各种矛盾纠纷也增多,交织复杂,但结合实际,针对纠纷提出对策和防范措施,力求做到每月小排查,每年集中排查,随时掌握各村寨的纠纷发生情况。半年内共调处纠纷68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88%。其中土地纠纷22件、征地纠纷16件、赔偿纠纷12件、婚姻纠纷3件、水利纠纷4件,其他纠纷11件。收取法律服务费300元,法律援助15件。
三、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政策,强化基层人民调解工作
促进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就必须高度重视人民调解的队伍建设和业务素质培训,我乡以会代顺的方式对基层人民调解做了一次培训,使人民调解工作适应了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的需求,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工作在第一道防线的积极作用,做到了小事不出村民小组,大事不出村委会的工作原则。
四、矫正工作、
半年内共接收矫正对象21名,其中保外就医2名,假释11名,缓刑8名,其中男20名,女1名。2010年6月30日矫正期满宣告3名,现有矫正对象18名。
五、存在的问题
半年来我乡司法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面临的形势还不容乐观,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影响社会稳定问题仍然很多:山林、水土、产业培植、二轮承包合同等方面的纠纷也增多,维稳工作和信访工作压力比较大。二是乡司法所是三块牌子一套人马,人员少工作量大,但除了人头经费外没有什么工作经费,工作难于开展。
六、明年年工作打算
(一)针对面临的形势,立足大局、立足服务、立足人民满意,加大宣传力度,减少各种矛盾纠纷。
(二)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对排处出来的纠纷直至化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坚决遏制群体性实践发生。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农村普法力度,不断提高村民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工作,大胆创新,认真完成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丛台区司法局述职报告 篇2
近年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创新为契机,抓住中央高度重视“两所一庭”建设这一历史机遇,抓基层、打基础, 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格局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有力地推动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但是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关键因素并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这已成为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瓶颈”。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笔者拟从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发展的突出问题几谈点粗浅看法。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
(一)司法所日益突显的的重要性与尴尬的社会地位不相适应
司法所是构建基层和谐的重要力量,对基层政权建设、民主法制建设、维护社会稳定起着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具有潜移默化、厚积薄发的“治本”功能,但却长期得不到各层面的认可,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行政职能被边缘化。司法行政工作是政法战线的“幕后”工作者,短期内很难体现出明显的工作成效,这与公检法三家“立杆见影”工作性质截然不同,大多数人认为公安工作是“硬”的,法检工作是“实”的,司法行政工作是“虚”的,认知观念的落后,造成司法行政职能得不到应有的重视,更难说如何理解与支持司法行政工作了。
2、司法所工作职能较弱。司法所与政法其他成员单位相比自身职能较弱,除社区矫正工作外,其它各项工作的工作和责任主体都是乡镇政府,司法所在各项工作中只是起到“指导”、“协调”、“参与”作用。其中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等工作都具有长期性,短期内看不到效果,更不具备强制性的特点,加之上级部门的指导性和规范性文件少,可操作性差,致使司法所给人一种工作务虚多、成绩少的错觉。
3、司法所自身定位迷失。司法所做为县区司法局的派出机构,实行“乡镇和县局双重领导,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模式” 。很多司法所片面追求“有为有位”, 过于注重遵守和服从乡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工作人员大多还身兼乡镇多个职务,如综治办副主任、信访办副主任等,把过多的精力投入到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乡镇工作中,顾此失彼荒了自己的“责任田”,严重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扎实开展,制约了司法行政职能的充分发挥。
(二)基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建设与司法所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不相适应
从总体上看,司法行政队伍的主流是好的,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奉献的队伍,为稳固基层政权,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由于历史的.和现实的原因,我们这支队伍也存在着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司法所人员编制紧缺。近年来,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一些成效,但是人员编制仍旧十分紧缺,至今普遍达不到司法部乡乡建所和每所最少应有3人的建所标准,多数挂牌的司法所多为1人所或由乡镇工作人员兼职。现行机制难以满足新时期司法所发展的客观需求,人手不足的突出问题严重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开展。目前,司法所工作人员担负九项职能,虽然基中不少工作司法所只是参与部门之一,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只有司法所“一个人在战斗”,如普法、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工作,做为工作和责任主体的乡镇政府,实际上最多也只是发文时挂个名,开会时来个人,事后基本不干事。司法所除了承担九项职能,还要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繁杂的乡镇工作进一步挤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时间和精力,严重影响和制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的有效发挥。 “一个人在战斗”的司法所两头都要顾及,但因工作纷繁复杂、千头万绪难免顾此失彼,县局和乡镇两头都得罪的情况时有发生,忙的三头六臂却时常处于双方都不理解的尴尬境地。
2、司法所队伍有待加强。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司法所队伍要么“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是缺乏相应的专业法律知识,缺乏创造性和开拓进取精神,难以推动工作的深入发展;要么就是才招录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缺乏基层实战经验,造成工作被动难以打开局面的情况长期得不到解决;同时,司法所的业务培训和用人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优化人员结构,提高队伍整体素质成为新时期司法行政工作迫在眉睫的内在需要。
3、司法所考核机制滞后。由于司法所工作在乡镇、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的管理鞭长莫及,只能将日常管理工作委托给乡镇。而乡镇部分领导对司法行政工作认识存在误区,认为司法所业务开展并不重要,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视程度上远不如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加之我国改革现在进入深水区,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凸显,维稳压力很大,乡镇迫于基层人手不足的情况,便让司法所承担了许多与本职业务无关的工作;而基层司法所受制于工作经费的匮乏,加之对“有为有位”存在认识上误区,造成工作重心向乡镇工作倾斜,把与本职无关的工作当做主业,而本应认真开展的本职工作却成了应付差事的副业。对于‘不务正业“的司法所只靠定期或不定期下乡指导和每月召开工作例会是很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的,客观上造成局机关无法及时全面掌控基层的具体工作情况。从目前来看,基层单位绩效管理虽都实现了目标管理和具体的量化标准,但执行监督和督导机制并不完善,考核结果没有得到很好的运用,年终考核名次也没有起到奖勤罚懒的作用。对基层司法所管理上的缺位,使基层司法行政的总体效能不能得到充分发挥。
(三)司法所匮乏的经费保障体系与新形势下的日趋加重的工作职能不相适应
基层司法所自开展规范化创建以来,受到了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在软硬件建设上取得了明显的实效,司法所的经费保障和以前相比,有不同程度的改观。但因司法所工作经费并没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经费保障采取县司法局定额包干,不足部分由司法所向所属乡镇临时申请经费的方式来解决,司法所经费保障并未形成长效机制。由于各乡镇司法所受重视程度不同以及各乡镇经济发展存在差距等因素,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与新形势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要求存在一定缺口。近年来,司法所又新增加了社区矫正、大调解等工作职能,工作经费缺口进一步增大,这个问题一直影响着司法所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司法所的业务经费投入不足,制约了司法所工作的整体发展,是当前需要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的现实问题。
二、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加大工作宣传力度,从不同角度展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特色和亮点,扩大社会知名度
1、.在转变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固化观念上下功夫。一是让各级党政领导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性,看到司法行政部门在维护基层稳定,保障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中基础性、先导性和服务性作用,转变他们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重视不够,支持力度不大的被动局面,使他们重视和支持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千方百计想办法改善司法行政机构和工作人员的发展环境。二是改变本系统同志对本职工作的片面认识,要让大家看到本系统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自信心和自豪感,同时要下定决心以自身的作为争取更好的地位,增强干事业的源动力。
2、不断拓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要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紧紧围绕群众法律需求开展工作,及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紧紧围绕形势发展需要开展工作,使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发展变化。
3、要正确处理“为”与“位”的关系。要认清当前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大环境下司法所的工作职能以及司法所在解决人民内部矛盾中所具备的独特优势。牢固树立立足本职岗位,以为求位的作为意识,发挥职能作用,充分体现司法所在维护基层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肯定,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不断提升司法所的地位。
(二)加强基层队伍建设,适应新时期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根本需求
1、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切实巩固“一乡一所”的司法所设置格局。要进一步充实司法所工作力量,用好中央下达的政法专项编制,继续采取争取地方编制、购买公益岗位等行之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力量;人员配置要向基层倾斜,避免“头重脚轻”状况的出现。要打破“一人所” 瓶颈,充分利用司法所现有人员编制,打破人员编制、行政地域限制,试行“中心所”工作模式。在处理重大疑难纠纷等工作中,实行中心所联动机制,由过去“一人敲锣”向“众人打鼓”转变,充分发挥集群作战的优势。要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班子是队伍建设的核心,要在队伍建设中坚持“抓班子、带队伍、促发展”的工作思路,配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领导班子队伍,充分发挥班子在队伍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2、把好人员准入关。要注重年轻化、知识化,切实解决人员老化和专业人才缺乏的问题,通过公开招录或者选调的形式,将具有法律本科专业知识的人才录入司法行政队伍,输入“新鲜血液”,解决人员老化、青黄不接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结合工作需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通过宗旨意识教育、素质能力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等,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基层工作队伍。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基层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要建立健全良好的选人用人机制,使基层工作人员有盼头、有奔头,让优秀的人才脱颖而出,真正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机制。
3、完善绩效考核体系。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内部制度化管理和社会舆论监督相结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及时采纳合理化建议,并将群众的满意度纳入工作考核。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避免照顾性和轮流性的奖励以及形式性惩罚的情况出现,要用好考核结果,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开展司法所长轮岗交流,要把工作踏实,作风优良的干部交流到工作条件较好的基层所任职,让作风飘浮、成绩低劣的干部去条件艰苦的环境接受锻炼。通过客观、公正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发司法所工作活力。引导全局形成能者上,庸者下,人人争先的浓厚竞争氛围,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带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健康发展。
(三)加大基层司法行政经费保障力度,助推司法所工作有序开展
要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经费保障向基层倾斜。司法局在持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充足的工作经费,形成经费保障长效机制,确保司法所工作的正常开展。统筹兼顾,因地制宜,最终将司法所的公用经费、专项经费、业务经费等纳入财政预算,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做相应调整,形成切实有效的长效保障机制。同时,司法行政机关自身也应加强资金监管,做到规范、安全、有效使用每一笔经费,为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丛台区司法局述职报告 篇3
2021年我所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司法局的关心指导下,我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司法行政九项职能作用,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和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推进司法所各项业务齐头并进,为我灾后重建和维护社会奠定坚实基矗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突出针对性,深化法制宣传教育
在法制宣传工作中,我们继续将“踏实、有效”作为普法工作原则,杜绝普法工作流于形式,加强针对性,找准切入点,针对不同的普法对象,开展不同形式的法制宣传活动。按照年初制定的普法计划,今年全乡共组织各类普法讲座15余次,受教育6200余人,内容涉及灾后重建、行政、合同、土地、计生、婚姻、学校、交通、治安、刑事等诸多方面,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
面对我乡灾后重建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我所紧紧围绕灾后重建这一中心,如征地、拆迁中出现的问题及矛盾纠纷,深入到现场开展法律法规宣传,解答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通过张贴宣传画、横幅等多形式的法制宣传,进一步的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尤其是全乡流动人口受教育面达95%以上。
二、攻坚克难,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我所把定期排查和重点排查矛盾放在首位:一是切实做好每月和重点时期的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二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专项攻坚活动,规范工作流程,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和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认真落实分流督办机制,各村、单位及时进行了责任措施落实。三是紧紧抓住化解工作重点。一方面认真梳理分类,对涉灾纠纷、对涉法涉诉、涉土纠纷、拆迁纠纷等重点问题,针对不同性质,研究措施进行全面周密细致地部署安排,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一方面结合实际,把重点事项和重点人员、群体性纠纷涉及的事项,作为大调解工作的重点,及时组织进行分析研判,集中协调遗留疑难复杂问题,制定化解方案,工作主动、办法灵活,有效钝化、缓解和化解了发生的一些重大矛盾纠纷。
今年全乡共发生矛盾纠纷20余起,调解成功20起,调解率100%。没有因纠纷激化引起群体性闹事和上访事件发生。对已处理的纠纷,建立回访制度等防范措施,把排查、调解、处理有机地结合进来,做到抓早抓小,堵塞漏洞,完善制度,落实责任,及时有效地消除村上的一切不安定隐患,规范了调解程序,使调解工作走上了规范化的轨道。
在调解工作中,我们注重热点、重点、难点,注重超前及时介入,做到预测做在预防前,预防做在排查前,排查做在调解前,调解做在激化前,对矛盾纠纷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力争化解在萌芽状态
当前,我乡灾后重建工作接近尾声,民工工资不到位而引发的矛盾纠纷呈上升趋势,且日益复杂化,今年,我乡在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乡司法所按照市上要求认真履行职责,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角度出发,10月份,我乡司法所、劳动保障所、清欠办对全乡的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能协调的当场协调,不能协调的上报市级相关部门。在协调中,就用工的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的利害关系进行讲解,进一步平息了事态,化解了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加强安置帮教,为创建平安地区尽职尽力
在安置帮教中,以乡安置帮教工作站为依托,健全工作网络强化目标考核,对每一个刑释解教回归人员都切实做好衔接管理安置帮教工作,建档制卡,努力做到不失控、不漏管、不脱管,从加强领导入手,通过抓“三个落实”(落实机构、责任、经费),形成有序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维护社会政治稳定。xx年我乡刑释解教人员5名,帮教率100%,无重点对象,无脱管人员。
四、切实做好“8.13”、“8.19”泥石流期间的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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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由乡司法所牵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并做好相应记录,每天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二是做好社会面的控制,尤其是学校、漂流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和泥石流损毁地的巡查工作。三是做好学校、漂流受灾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稳定工作和受灾群众的安慰、安抚工作,及时了解群众的心理状况,继续深入做好稳控、疏导工作。四是加强对可疑人员的监控,防止邪教等不法成员和组织渗入我乡滋事、闹事。五是正确引导群众有序开展当前工作。
五、做好村换届选举工作期间的社会稳定
一是自觉学习法律法规,熟悉选举规程。在虹口乡村党组织和自治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期间,司法所工作人员被安排到各村,作为驻村换届选举指导组成员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只有认真熟悉(选举法)的有关程序、规则,才能更好的完成乡领导交给的驻村指导工作的任务。因此,司法所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培训,并自觉学习盛市有关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尽量熟悉和掌握村委会换届选举的规程、做法和要求,提高实际操作的能力,为参与协调、指导、协助本次换届选举工作奠定基矗
二是积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各类矛盾。从11月初,司法所就组织各村信息员、调解员认真开展矛盾纠纷、隐患排查,调查走访重点对象和人群,摸清情况,及时将矛盾纠纷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对于一些情况较为复杂、矛盾相对突出的重点村、难点村,司法所人员将掌握的情况及时汇报至乡领导,第一时间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平稳、有序、顺利的进行。
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村民法律意识。为做好换届选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村民的法律意识,促进选举公开、公平、公正,提高候选人之间依法公平竞争及广大村民监督的自觉性、参与性,预防各种违法行为,司法所及相关科室从11月开始就开展了“法制宣传进村”活动。工作人员将(换届选举工作手册)分发给村民,并通过发放换届选举宣传单、张贴换届选举宣传画、悬挂宣传标语和条幅等多种方式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让更多的村民了解(选举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选举知识的同时,更好的运用手中的权利选出他们心中认为有本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成为村委会成员。
丛台区司法局述职报告 篇4
今年以来,局领导班子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指导下,按照年初的既定工作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依法治县”工作为中心,以“法律七进”工作为载体,紧紧围绕法制宣传、法制保障、法律服务三大职能,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努力推动我县社会经济全面科学发展,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良好成效,全面完成了本年度各项目标任务。现将局党组班子年度工作实绩述职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班子道德修养和素质
作为局党组班子,严格从自我做起,进一步提高政治敏锐力和鉴别力,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坚定性,一年来,以纪念建党94周年、“三严三实”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等为契机,对照自身找问题寻举措,对司法行政工作在新时期的任务有了更深的认识,对如何开创司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有了更加明确的思路。
(一)深入学习政治理论。我局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了四个全面理论,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在学习中坚持以自学为主,自学与辅导学习相结合,精读与通读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二)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视录像,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规,努力强化廉政自律意识,提高防腐拒变能力。
(三)学习新知识、新技能。本着与时俱进的原则,按照终身教育的理念,坚持认真学习与司法行政工作相关的新法律法规与业务技能,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文化素养。
二、积极开展各项工作,不断锐意进取ys575.coM
(一)多措并举,法治宣传推进顺利。一是着力规范运行,及时出台文件制度。结合我局工作职能,xx县依法治县办拟定了《县进一步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和《关于转发〈市“六五”普法总结检查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文件,并出台了《县县级学法用法示范机关(单位)创建指导标准(试行)》等文件,确保了我县普法工作有序开展;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局党委(组)学法制度、会前学法制度、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等,规范了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行为和要求。二是着力打造载体,拓展法治宣传渠道。通过与电影放映公司签定合作协议,开展了“法制教育电影进乡村”工程活动,在全县各个社区、行政村放映法制电影共计325场次;联系镇、乡的广播站,在固定时间循环播放《土地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农村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公交站台广告栏设立法制宣传栏,张贴图文并茂的法律宣传画册,并定期更新宣传内容;全面搜集、整理全县开展“法律七进”活动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在全市率先编写完成《县法律七进宣传读本》,并于9月底正式出版成书,现正进行书籍发放工作。三是着力提升意识,加强法治教育力度。在日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我局注重创新普法教育方式方法,拓展宣传教育形式。除了运用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展板宣传、举办法制讲座传统形式开展普法教育外,还围绕人们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使干部群众在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氛围中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具体包括:一继续开展了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寺庙、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七进”活动;二利用“返乡农民工法制宣传活动”、“四下乡活动”、“3.15宣传活动”、“6·26禁毒宣传”、“敬老月集中宣传”“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宣传时段和重要时间节点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寺庙,通过文艺表演、法律知识有奖竞猜、张贴标语、悬挂横幅、散发宣传资料、解答法律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各类实用性法律法规。今年以来,我局共设立宣传咨询服务点31个,悬挂横幅135条,展出展板120块,散发宣传单2万余份,免费发放《青少年六五普法读本》、《百姓话维权》等法律宣传读本3000余册,解答群众咨询5000余人次。三是我局积极协调联系,邀请了省社会科学院教授韩旭、省泰和泰律师事物所所长程守太在5月7日为全县副科职以上领导作了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四是为不断提高青少年遵纪守法和预防犯罪的意识,我局以“法律进学校”、“警校共育”、“模拟法庭”等活动为载体,不断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五为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思想认识,我局以“法律进企业”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法治示范单位”、“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
(二)强化阵地建设,法治文化氛围浓厚。为提升我县法治文化建设水平,我局积极与xx区司法局联系,5月13日,原县委副书记段勇带队,率领县依治办、司法局、规划局、教育局、城西管委会等部门负责人一行到xx区考察学习该区法治文化建设工作。借鉴其先进经验,并就我县创建目标任务、责任进行了分解落实,目前各项工作正有序推进。今年,我局
又将卓筒井镇立山村打造成全县法治宣传示范村,并于8月顺利通过省“法治民主示范村”检查验收,进一步壮大了法治文化阵地“城、镇、村”三级模式。同时,由我局负责打造县城新区小溪河法治文化公园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经开始建设,预计1月底完工。
(三)做实民生工程,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一是做实民生工程,发挥法律援助惠民作用。在全县20个社区、329个村建立了法律援助联系点,今年以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及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年为受援人群提供法律援助2733人次,完成率达113.88%,其中提供法律援助案件193件,其他法律援助事项(包括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2347人次,超额完成了全年民生工程任务。为群众挽回和避免损失约80万元。成功办理了雷丽华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方琼英劳动人事仲裁纠纷等赔偿数额较大的援助案件,依法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深化人民调解工作,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今年以来,我局共开展各类矛盾纠纷排查活动136场次,排查出矛盾纠纷1429余件,调解成功1350件,调解成功率达95%以上,预防矛盾纠纷升级激化4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事件4件63人,成功调解了唐春艳就医死亡案、李小波枪击死亡案、周美君医疗事故纠纷案等一些列影响较大的'案件,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严格社区矫正程序,强化特殊人群管控。今年我局共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联系就业企业10余家,帮助就业26人,帮扶社区矫正对象创业3人,成功帮扶玉峰籍社区矫正人员李某顺利创办黑山羊养殖基地,实现年收入10余万元,并带动周边群众致富。省检察院刑罚执行监督局领导在实地考察后,肯定我局帮扶措施到位,工作有力,将在全省作为经验进行推广。日报记者也深入养殖基地实地采访,并在晚报大幅版面报道了帮扶李某成功创业的事例。
(六)强化公证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今年以来,公证处以经济建设和社会和谐为目标,积极发挥公证职能作用,积极为社会提供公证服务,还按照法律援助的有关规定,对低保户五保户和经济困难户减少或免收公证服务费,避免了因无力缴纳公证费而不得办理公证的情况。今年以来,公证处共接待当事人3000余人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740件,免费为当事人、修改法律文书200余件,提供法律援助10件,上门办证18件,起到了超前预防矛盾纠纷,超前化解的作用,促进了全县经济协调发展。
(七)加强专业队伍建设,适应全县法律服务需求。对诸葛律师事务所进行改制,并引入竞争机制,新成立了同载律师事务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法律工作者共代理诉讼210件,非诉讼105件,法律事务文书100件,解答法律咨询200余件。
(八)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司法所规范化进一步完善。我局始终把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作为工作的首要任务,以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司法所组织机构建设,进一步健全工作体制,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司法所人员编制、经费真正落实到位,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全面协调发展。截止去年6月份,我局12个乡镇司法所已全面完成规范化建设,司法所的形象进一步提升。今年,我局蓬莱镇司法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先进司法所。
(九)全面开展结对帮扶,助力群众脱贫致富。一是由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与贫困户“一对一”结对帮扶,深入了解致贫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扶措施。二是充分发挥我局职能,积极组织宣讲团深入帮扶村宣讲扶贫政策。二是慰问贫困户,并向贫困户赠送了320只鸡苗,并邀请养殖能手现场讲解养殖技术。三是在经费紧张的情况下,向通仙乡捐助1万元,支持其乡村道路建设。四是积极与县国土、农业、水利、财政等部门联系汇报,为该村2社、6社、7社、10社争取到了高标准农田、堰塘和沟渠整治项目,通过与卫计局沟通,争取项目支持,新建了村卫生室。五是积极寻求项目支撑。11月30日,陪同县新生态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进入村实地考察,为种养殖业的发展开拓市场。
(十)强化对接联系,监狱建设稳步实施。在成功引进监狱建设项目后,我局加大与省监狱的管理局的对接力度,为确保监狱工程的顺利实施并按期形成关押能力,举全局之力,落实专人,主动出击,积极协调相关单位,保证了监狱项目的顺利施工。今年以来,我局一是积极协助监狱和相关部门协调解决了承包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二是全力配合了监狱建设指挥部与相关单位协商解决了监狱电力专线双汇路建设与监狱外面道路修建问题。截止目前,监狱建设21个单体建筑的主体工程已全部封顶,正在进行内部装修。
三、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
(一)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领导班子严格遵守上级各部门以及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各种法律法规。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班子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班子成员首先不做。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今年共新出台各项工作管理规定十余条,有效的促进了机关管理的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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