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应的欠条(系列二十篇)
发表时间:2018-11-19法律效应的欠条(系列二十篇)。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基本的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以及债务处理四项。具体来说,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在协议书后面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间。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
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
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其内容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探视权的约定等等,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又包括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具体形式。
因此,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虽然具有复合性,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但解除婚姻关系却是协议的基础目的,其他内容具有附随性,基础目的有无达致影响着附随内容的效力,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
在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形下,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协议是不生效力的。
就子女抚养而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法律角度而言,夫妻是同居一起的,因此,无须解决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所支付的抚养费亦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夫妻共有财产是是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或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故也无法明确是哪一个人支付的抚养费。
所以,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欠条是一种简单的借款合同,在民间借贷中最好是用借款合同代替欠条;如需写欠条内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双方身份信息,欠款金额,支付方式,还款时间,担保人信息等;下面给你简单提供一个模板,但不一定都适用,_________________欠条今借到***人民币***圆整,于*年*月*日前还清,逾期每年按总金额的1%付给违约金。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年*月*日借款协议出借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借款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一、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整。二、借款期限为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借款期限届满,乙方保证返还借款,否则愿意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四、甲方在本协议书签订后二日内将借款交付乙方。五、甲方未按时将款交付乙方或者乙方未按时还款,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_元。六、本协议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是单位的加盖公章)之日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签订∶年月日适用情况欠条通常适用于下列几种情况,_________________1、在购买物品或收购产品时,因不能支付或不能全部支付他人的款项而要写张欠条。2、借了他人或单位的钱物到时不能归还,或不能全部归还,有部分的拖欠,此时就需写张欠条。3、借了个人或公家的钱物,事后补写的凭证,也可以称作欠条。❂ 法律效应的欠条 ❂
今 借给()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个月,月利率为%,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
注:1、本借条同时为借款人收讫借款的法律凭证;2、借款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为本借条的附件,与本借条具同等法律效力。
兹收到 ()提供的借款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双方约定按照月利率%计算利息,利息共计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全部本息于年月日一次性偿还。如不能按期足额归还借款,借款人
()应向出借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数字)圆整,即¥元。
使用说明:
1、为了保障使用者的权益,建议借条使用者在根据自身需要删减借条内容时最好在法律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
2、借条应由借款人亲自填写并签字确认。如有担保人,担保人也应签字确认;
3、出借方应注意诉讼时效起算的问题,由于借条约定还款期限,2年的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届满起算;
4、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最高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5、公民间的借款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6、依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从本金中。利息预先从本金中扣除的,按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7、借款人、担保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应由本人签字确认。
①短期贷款六个月(含)5.6%;②六个月至一年(含)6%;③一至三年(含)6.15%;④三至五年(含)6.4%;⑤五年以上6.55%。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父母、成年子女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代管。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由此可见,宣告失踪后将能确定对失踪人的财产代管关系,并能解决对失踪人所欠债务的清偿问题。所以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借你钱的人失踪,然后要求从他的财产中清偿欠你的债务。
另,宣告失踪的案件,由被宣告失踪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住所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最后居住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一、要选择好诉讼主体。
1、债务人已经歇业、被吊销营业执照,无力偿还债务,这就要调查债务人在工商登记时注册资金是否到位,如果虚假出资,验资机构虚假验资,金融机构提供虚假验资证明,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把债务人的开办单位或者股东、验资机构、金融机构与债务人一并起诉。
2、法人资格滥用,如人格混同、公司财产不分、虚假股东等,就要揭开公司的面纱,请求股东承担债务偿还责任。
3、有的负债企业通过企业改制的机会逃废债务,这就需要针对其改制的具体情况,选择起诉对象,诉请改制后的新企业、负债企业的投资人承担责任。
4、行使代位权,起诉次债务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
二、弄清纠纷性质,确定诉讼请求。决定起诉时,要研究合同纠纷的性质,是买卖合同纠纷,还是合作合同纠纷;是借款合同,还是联营合同纠纷。然后再确定诉讼主张和请求,是主张合同有效,还是主张合同无效;是主张继续履行,还是主张终止合同;是主张赔偿损失,还是主张支付违约金,以及请求的金额等。
三、注意收集、提供有关证据。依照法律的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主张权利要有证据支持,否则,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因此,要保留好合同书、运单、结算凭证等文书原件,及时向法院提供。
四、尽量收集对方的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权人在诉讼前或诉讼过程中,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法院查封、扣押、冻结对方的财产。受诉法院一旦对财产实施了保全措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其他法院也不得重复保全。可见,申请财产保全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债权。
五、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后,在法定期限内申请执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最后一日起,对方为公民的为一年,对方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六个月。超过法定期限申请执行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
兹因___________手头不便需要资金周转,而向___________借款,共借人民币___________元,即________________元整,期间每个月利息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整。
借款期限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并按手印)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借条上
见证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并按手印)
以上唯恐口说无凭,特立此借条为证。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因本人临时资金周转不便,兹欠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整)。写清楚币种,人民币就写人民币的,美元就是美元的,预防借给人的是美元,到法院对方是说借的是人民币,那么法院只能按照人民币来判了。上述款项本人承诺最迟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无条件偿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并支付到指定银行账户。并保证如下事项,1、2、如有违反,本人同意自欠条出具之日起按年利率%,以欠款的金额为基数支付利息至欠款全部付清之日至,并愿意接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所采取的一切处罚措施,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特立此据以资证明!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联系方式也很重要,① 能找到借款人,催回借款;② 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两年,出借人可以利用电话录音,证明自己在诉讼时效期间有主张过债权,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所以一定要有效的联系方式。为以防万X,联系方式可以留两个以上。❂ 法律效应的欠条 ❂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涪城区荷花东街39号.亚川桂园逸景_;位于第__13 楼 3〔号〕,建筑结构为_钢混,建筑面积_65.55_平方米(其中实际建筑面积__55.51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10.04_平方米);
第二条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居住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 ___月 ___日至 ___年 ___月 ___日止。
第四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_千___百 __拾 __元整。押金为( 币)____千___百 __拾 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 付款方式
房屋期限为一年,经协商 房屋租金按6个月结算一次,由签订合同起,乙方提前1个月交付给甲方
第六条 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乙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七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八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天燃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5.清洁费;
6
第九条 房屋设置:沙发一个,双人床一张,洗衣机一台,有线电视机顶盒一台带卡,前锋10升热水器一台,窗帘2幅,可供乙方使用,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房内应保持整结卫生,不得乱贴乱画.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1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1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5.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三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绵阳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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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桶效应”源于科索沃战争。当时,南联盟由强硬到屈服的转变,一度让外界百思不得其解。后来,贝尔格莱德的一位经济学教授认为:南斯拉夫对北约之所以做出让步,其中重要的一个原因是由于马桶抽不上水!习惯了现代文明的贝尔格莱德市民有捍卫国家的勇气,却无法容忍因马桶抽不上水所带来的不便。
连续多日在户外或以“非常手段”解决“日常问题”,让一些精英市民“尊严尽失”,从而直接导致了最后的妥协。于是,有学者将这一现象谓之“马桶效应”。“马桶效应”听起来荒诞不经,然而却真实地走进了历史。其潜藏的逻辑是:肉体可以被消灭,“尊严”却不可以不守卫。可这究竟是弱者屈服后的辩解还是战争对“尊严”的不同诠释?如果是前者,二战期间,勇敢的塞尔维亚人曾击败过凶残的德国纳粹,一个不起眼的“马桶”何以成为溃退的理由?可如果是后者,历史使不甘屈服的“尊严”让位于不甘粗俗的“尊严”,这又意味着什么?
仔细探究会发现,个人的“尊严”可以超越民族的尊严,少数人的“荣辱”可以超越国家的荣辱,这一本末倒置的颠覆性逻辑曾不止一次上演过。1991年海湾战争结束时,美伊双方指挥官在一个帐篷里举行签署停火协议。当时的电视画面是:美军指挥官满身征尘且眼睛浮肿,神情疲惫;伊军指挥官则军装笔挺,容光焕发。胜利者像受降者,受降者倒像胜利者。看后证人实在不解。
“马桶效应”看似简单的战争心理问题,实质是不那么正确的价值观所导致的多米诺骨牌的坍塌。
现代文明在极大丰富人类物质和文化生活的同时,也弱化了许多人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坚强性格,一些人逐渐在物欲横流中丧失了正确辨别是非曲直的能力;民族精神和国家认同意识也在财富的拥有过程中慢慢淡去。因此,在物质和精神生活不断改善和提高的今天,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要想守望好自己的家园,巩固住自己的主权,富贵不淫、贫贱不移、威武不屈的精神品质是万不可少的。否则,当战争来临时,“马桶效应”的发作,难保不会让一些人举起屈从的双手。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我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我公司打工,商定于每日工资__________元,合计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结清。
承办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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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 条
经本人核对,截止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拖欠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本人保证于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全部支付完毕。
逾期则按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4倍计付逾期利息。同时守约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交通费、差旅费、鉴定费等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身份证载明的双方(各方)通讯地址可作为送达催款函、对账单、法院送达诉讼文书的地址,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甲方(出借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所在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
乙方(借款人),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住址所在地(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 。
一、原借款情况
甲方为馒头加工店经营者,向乙方所经营的食堂提供馒头。乙方从 _____年 _____月至 _____年 _____月一直使用甲方提供的馒头,合计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乙方至今仍未偿还货款。双方对以上所述事实均予以确认,并无异议。
二、还款计划
基于以上所述,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偿还使用工程材料款项事宜,各方一致同意,乙方按照以下还款计划向甲方履行还款义务,__________
第一条 甲、乙双方在此确认,__________乙方应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偿还甲方供货款项人民币 _____元(大写,__________ )。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还款时,应使用现金向甲方支付欠款,否则视为甲方未收到欠款,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协议约定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履行全部义务后,双方再无其它争议,原约定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三、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甲方有权同时主张下列权利,__________
要求乙方立即归还供货款项人民币 _____元;
乙方除供货款项人民币 _____元之外,每逾期一天,还应按逾期金额的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争议解决
1.本合同的签订、解释及其在履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约束。
2.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合同各方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附则
1.各方均充分知晓并理解本协议中全部条款的实质含义和其法律意义,并基于此种理解签署本协议。
2.本协议经签署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附,各方身份证复印件
欠条
欠款人,__________姓名 ,性别 ,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出生,现居住地址 ,联系方式 。
本人(欠款人)确认,__________本人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在 处购买 若干,欠付货款¥ _____元(大写人民币 _____元)。
上述款项,本人承诺于 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前,以 的方式向 支付完毕。
若本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额付款的,则除支付上述全部款项之外,还应向 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本欠条确认货款金额为本金,按照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计算,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项之日止的利息)。
同时,本人确认以 为法律文书送达地址。
欠款人(签名),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一、借款时宜写“借条”,不能写“欠条”或“收条”,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出具。
借条和欠条均是一种债权债务的凭证,但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借条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书面凭证,它证明双方建立了一种借款合同关系;而欠条是双方基于以前的经济往来而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它实际上是双方对过往经济往来的结算,仅是代表一种纯粹的债权债务关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关系。收条是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项的凭证,表示完结双方全部或部分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借款时宜写“借条”,而不宜写“欠条”、“收条”,借以省去诉讼中解释“欠”款原因、用途的举证责任。
借条最好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果撰写者对仅存的一张借条上作了手脚,比如加了借款的数额,那么签字的人如何去抗辩呢?因此,如果存在两张完全一样的(一式两份)借条,双方或单方作手脚不但是徒劳的,而且很容易暴露马脚,落个丢人现眼。
二、内容要相对完善,利率、借款人信息、还款日期、出具日期宜明确写入借条中
公民之间的借款,一般人可能会误认为法律不支持利息,故利息采用口头约定,不写入借条中,但实际上,只要约定的利息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法院都是支持的。因此,如果借款有利息,最好还是写进借条当中。另外,从债权安全回收的角度考虑,借款时还宜将借款人的身份信息(如全名、身份证号码、住址)、还款日期写入借条中,如借款人逾期不归还款的,出借人可以凭借明确的借款人信息及确定管辖法院,及时向法院起诉主张其权利。
较典型的案例是王五向李四借款5万元,同时出具借条写明了借款5万元,几个月后,王五归还了李四1万元,遂将原借条撕毁,王五重新为李四出具借条一份:“王五原向李四借款5万元,现还欠款1万元”。这里的“还”字既可以理解为“归还(huan)”,又可以解释为“还(hai)欠” “尚欠”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由此而产生争议,对出借人非常不利。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除双方都同意离婚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双方当事人有离婚的意思,也不会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所谓婚内离婚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基本目的,并就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达成的协议。目前,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对此类协议的效力未有明确规定,司法实务中,对此类协议的效力认定亦颇多争议。
婚内离婚协议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一方或者双方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可能在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作出有条件的让步。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协议没有生效,对双方当事人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其中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当然作为人民法院处理离婚案件的直接依据。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不是单一的,而是复合的,其内容涉及夫妻身份关系的解除、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由谁直接抚养及抚养费的承担、探视权的约定等等,既包括人身关系,也包括财产关系。
一般情况下,民事合同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的条件,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即可生效,对双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离婚协议可归属于民事合同,但其生效条件却有特别之处。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根据上述法律规定,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即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而在诉讼离婚中,又包括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两种具体形式。
因此,在夫妻双方同意离婚的情形下,除了男女双方具有离婚的合意之外,还必须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或者由人民法院以民事调解书的形式赋予其效力,否则即使当事人具有离婚的合意,也不发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
3、婚姻关系解除效力的前置性。
婚内离婚协议的内容虽然具有复合性,涉及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等多方面的内容,但解除婚姻关系却是协议的基础目的,其他内容具有附随性,基础目的有无达致影响着附随内容的效力,在婚姻关系未解除的情况下,附随内容不生效力。
在夫妻关系存续的情形下,夫妻之间共有财产的协议是不生效力的。就子女抚养而言,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从法律角度而言,夫妻是同居一起的,因此,无须解决子女由谁直接抚养;所支付的抚养费亦为夫妻共有财产,而夫妻共有财产是是无法划分各人的份额或哪个部分属于哪个共有人所有,故也无法明确是哪一个人支付的抚养费。
所以,离婚协议中解除婚姻关系部分未生效之前,分割财产和子女抚养部分也是不生效的。
【4】离婚协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二﹑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三﹑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四﹑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五﹑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六﹑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七﹑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八﹑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九﹑双方当事人的签名(盖章或手印);
十﹑离婚协议书制作的时间。
【5】注意事项:
第一,网上的离婚协议范本仅是参考,不要完全照搬。
网上现成的离婚协议书范本不可能完全符合您的情况,要想离婚协议最终能实际解决您的具体问题,还要对“范本”进行补充。
补充的方面主要一些具体细节。比如,财产明细,分割方式,财产放置于何处,如何交付,户口迁移,如违约怎么处理;涉及子女的,则有优抚养费怎么支付,孩子的辅导班费用、医疗费用的承担比例等等。
第二,写离婚协议时要尽量细化。
离婚协议在的写法上要尽量细化,对约定事项规定得越清楚就越能避免以后不必要的纠纷。比如,孩子抚养费问题,如果仅规定了每月孩子的抚养费数额,没有就孩子参加课外辅导班的费用承担做约定,随着孩子的成长,课外辅导费用也会越来越重,基于此产生的纠纷往往很难解决。
第三,不要轻易变更或重写离婚协议书。
不要因为离婚期间的思想波动,或由于一方随意的要求而变更或推翻已有的离婚协议书。这里的劝告主要是为了防止由于对已更改离婚协议内容,而导致对您最为有利的离婚协议书被废除或归于无效。
如果前后出现几份离婚协议书,可能会引起复杂的法律问题,比如究竟该以哪一份为准?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一)要弄清楚借款人和出借人的真实姓名(身份证、户口簿登记的为准),弄清楚借款人的工作、住址、甚至收入、财产等个人情况。在借条右下角由借款人亲自署上真名。签名等于确认借条上陈述的内容,没有签名,就等于没有确认,若借款人事后不认可,没有签名或签了假名很可能会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二)借条最好能约定好利息、还款期限、还款方式等事项;
(三)借条必须能清楚记述借贷的事实。内容表达不清,或数目不清,产生纠纷时,借款人又不认可,诉讼风险是很高的。借款数目最好能先用大写中文数字书写,然后再用阿拉伯数字书写。需要提醒的是,借款协议不同于借条。就是说,借款协议只能证明双方就借款达成了协议,但是是否将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还需要有借据等证据证明款项已经交付。而借条则是借款已经发生的证明,因此,千万不要将借款协议作为借据使用,否则您的合法权益有可能得不到法律保护。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离婚协议书该怎么写呢?根据《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之规定,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时应当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基本的离婚协议书至少应包括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子女抚养、财产处理以及债务处理四项。具体来说,按照一般的司法实践,离婚协议书应包含以下内容: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要在协议书后面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解决方案;
6、对生活困难一方的经济帮助的方法、期限;
7、不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探望权实行的方式及另一方协助的义务;
8、其他需要在协议中明确的事项;
9、双方当事人的签名;
10、离婚协议书签订的时间。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离婚协议书是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登记的条件之一。未达成离婚协议,民政部门婚姻登记部门对于当事人提出的离婚申请是不予受理的。离婚协议书是否就是有效的呢?一般情况下,要使夫妻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应具备的条件有:
1、 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无欺诈也无胁迫;
2、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子女抚养等问题有适当且明确的约定;
3、 离婚协议中的内容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 离婚协议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以及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文字的味道,落到笔上就成了风格;挂在嘴边就成了乡愁;刻在心上,就成了一辈子都解不开的结。我是品着它的味道长大的
小时候甜甜的
我上幼儿园的时候就已经在学声母和韵母了,加上妈妈闲着没事就教我拼音,到中班时,我已经可以读成段的文章了,在那个很多小朋友连话都说不溜的年纪,能读文章还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儿。
有一天,外公来我家,还带了一本书,我吵着要看,外公笑着递给我,这是一本《格林童话》。那是我第一次见到没有注音的书,一看到封面顿时就傻了:《格林童话》四个字中,我只认得一个林字,外公说:你不是会读文章吗?我挑一篇文章,你来读读。说着挑了《灰姑娘》。我哪会读啊!全文有一大半的字不认识,仅认识的几个字,因没有拼音的帮助,也显得愈发狰狞。我不干了,说:我不会读,好难!
外公笑了:那就读第一段吧,好不?我陪你一起。看我不为所动的表情,他又从口袋掏出一包软糖:读了,就有糖吃!
我咽下一口唾沫,屈服在糖衣炮弹下,和外公一起读起来:曾经,有个小姑娘
第一句我就卡壳了,生字太多,实在不会读。外公皱了皱眉头,抽出一支铅笔帮我把难读的字一一注上音,等我记住了又用橡皮擦的干干净净。
就这么艰难地读了很长时间,我才勉强记住。外公兴奋地把大家都叫来,让我在家人们面前表演表演。我本来就读不熟,在一群人面前又难免紧张,文章便读的嗑嗑巴巴、缺字少词。外公却一直在一旁微笑地听着,耐心的等到我读完并遵守承诺,给了我一包糖。
我咬着软糖,突然有了继续读这些文字的念头,却因为嘴中有糖,只能发出了几个含糊不清的音节,于是乎,那些翻滚在舌尖的文字,便混着糖水被我咽进了肚子。
文字,就这么甜甜地走进了我的心中。
稍大一点有点咸
我爸写字非常狂草,力透纸背,我崇拜的五体投地。在上五年级的时候,我开始不好好写字了,尽力使自己的字看起来有个性,不是横太长就是撇收不住。我妈不喜欢:因为我写多了草书,就不再认真写字了。
在一次抄生字作业我又潦草写完后,我妈怒了:你看看你写的什么?跟鬼画符似的,重写!
我不以为然:老师不会认真看的,写不写是态度问题,写的好不好,那就是能力问题了,我起码态度端正了!
可我没想到,我妈一言不发地折了下本子,就把我写字的那张纸撕了下来,揉成一团,扔进了废纸篓:别废话,重写!
好啊!我也生气了,但不敢和她翻脸,于是我铁青着脸重写了一遍。妈妈看了一眼,又一言不发地撕掉,团成一团扔掉。我火了:你有完没完?妈妈满脸写着惹不起:没完!起码现在是,等你写到我满意了再说!
就这样,我写她撕,我再写她再撕,一直写到我手抽了眼泪流下来了,写的字工整了,她才罢手。我趴在桌子上眼泪流进我嘴里,刚才写过的字一遍遍在我脑中回放。自此,我再也没有让别人说过我的字丑。
文字,这一次带着眼泪中的咸味混进了我的记忆。
现在苦中带香
读马克吐温的文章,第一遍是笑和百思不得其解,第二遍看时却有了思考。《百万英镑》这本书对我影响至深,其犀利的文笔往往令我叹为观止。手抚上书中的某一页,那些鲜活的文字仿佛有了生命,给人以不同体验。现在有些我啃不动的书,我也时常乐意去品它们的滋味。就像吃一块黑巧克力,入口时只觉得苦,但不久后便可感到它那丝绸般的质感和淡淡的甜香。
真的应该感谢那些大师,就这么悄悄地让文字有了味道。现在的我也经常会写作。写的好了,收获一片赞美;写的不好也是逐渐积累经验。偶尔翻翻从前写过的文章,我还依稀能看到曾经那个稚嫩的自己。
文字就这样以苦中带香的滋味,滞留在我的现在。
人生是一场饕餮盛宴,文字便在千万个盛宴中留下了它独特的味道,让人慢慢品尝,让人回味无穷。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尊敬的党支部:
我于20__年8月成为了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中的一员,至今已将近有一年了。身为中国共产党的一名预备党员,我现将我考察期的工作汇报如下:
在思想上我以马列主义、XXX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认真体会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注重自身实践,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就是一名服务者,要为基层服务,通过自己对《为人民服务》这篇文章的学习,使我清楚地认识到为人民服务的真正内涵。为人民服务不需要什么惊天动地的事迹,需要的是从小事做起,从平时的点点滴滴做起。作为司法所工作人员,我想自己应该进入角色,应该首先从自己的工作态度做起。业务水平高不高,是一个人对工作的熟练问题,而工作态度好不好,是一个人对工作的态度、对本职工作热爱程度的问题。我认为工作态度占重要地位,所以我立足本职,树立起“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意识,尽自己能力做好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内勤事务等工作。其次,努力尽快掌握业务知识和工作技巧,遵守工作纪律,自己多学习一些本专业的理论知识,提高业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社会稳定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平时我在思想上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保持思想稳定,及时调节自我,保持愉快的心情去干工作。多主动汇报思想,让自己的思想与党组织保持一致,增强配合意识。
在工作中我以共产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克服并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工作中认真负责。牢记党对我的培养和教育,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我要学习雷锋的“钉子精神”,要不断进取,知难而进。
在学习上,我端正态度,处理好工学矛盾,坚持当天的工作当天完成。在课余时间我努力抓好政治理论和文化学习,参加湖南大学网络学院法律本科学习,做到工作、学习两不误。注意平时的学习和平时的自我调整,使自我约束能力提高,使自己能正确对待他人的批评,并且及时地纠正。
为人处世上团结同志、尊重领导,与上级、同级之间的关系处理得当。尊重上级,诚恳接受上级批评,不管批评是否正确,查找自身原因。
现在我还是一名预备党员,我恳切希望党组织能认可我,让我转正成为一名正式党员。今后我会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牢记入党誓词。如果党组织不予批准,则说明我离真正党员的要求还有距离,我不会灰心或失望。我会更加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政治、理论文化等知识,以更高的工作标准和工作姿态去争取党组织的批准。
以上是我的转正申请书,请党组织审查。不足之处请组织上批评指正。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申请日期: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有法律效应?离婚协议书一旦签订,如日后反悔,想到法院起诉撤销的难度较大,因而建议在签订离婚协议书时三思。
一、离婚协议是什么?
离婚协议,是指婚姻双方均表示同意离婚,以及离婚后财产债务如何处理、子女归谁抚养等相关问题达成的共同意思表示协议书。
所以,离婚协议的内容一般包括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处理等三项内容,其中关于离婚和子女抚养的内容属于夫妻人身关系的性质,而财产处理则属于夫妻财产关系的性质,因此,离婚协议的性质应是一种混合合同。
这与离婚诉讼是一种复合之诉的道理是一样的。
二、离婚协议中涉及夫妻人身关系条款是无效的。
首先,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解除采登记要件主义和诉讼要件主义相结合的原则,即当事人既可以选择登记离婚,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两者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未经登记或诉讼离婚,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解除。
其次,当事人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可能随着时间、环境、对方言行、自我认识等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发生变化。
因此,一方当事人在签订离婚协议后又反悔不同意离婚,是很正常的,婚姻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中关于“同意离婚”的意思表示并不具有法律效力,而只能作为一种证据,证明夫妻感情曾经出现过重大裂痕。
三、离婚协议中涉及财产关系的条款是附生效条件的协议,在双方同意离婚或者判决离婚的条件下应当认定其效力。
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前提是,即如果离婚,应当按双方约定分割财产。
财产分割协议的成就条件即离婚。
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所附生效条件,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附生效条件,因为其成就需要离婚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任何一方均可决定其是否成就,可以单方面使财产分割协议不产生约束力且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除非有可变更或可撤销的情形,否则,人民法院在判决离婚的情况下,应当将协议作为分割夫妻财产的重要证据,即法院要按照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约定作出判决。
男方:×××,×年×月×日出生,×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族,工作单位:×××,现住址:×××。
双方于 ×年×月×日在×市×区(县)人民政府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结婚,现因夫妻感情破裂,已无和好可能,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离婚达成如下协议:
一、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二、子女的抚养:
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子(或女),取名×××,现随*生活,离婚后婚生子(或女)随男方(或女方)抚养,由女方(男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元,于每月×号前付清,直到孩子18周岁止。
2、未直接抚养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周日接子(或女)随其生活或娱乐。
如临时或节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三、财产的分割:
1、房产:(1)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登记在男方/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付清。
(2)夫妻双方婚后购有坐落在×路×号×小区×栋×单元×号的楼房一套,购房时以男方/女方为主贷人向×银行按揭贷款购买,首付及按揭还款都来源于夫妻共有存款,该房属夫妻共有财产。
离婚后,该套房屋归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内装修内附属设施及相关配套设施),双方相互配合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
因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及办理贷款主贷人变更手续所应支付的一切税费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担。
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内的家用电器及家具等等(见清单),双方同意作价×××万元,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2、机动车辆:×年×月×日购有×牌汽车一辆,离婚后归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经济补偿人民币×××元,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内付清。
3、婚前的私人财产(如首饰、衣服等)归各自所有。
四、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如发生争执,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三份,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交婚姻登记机关存档备案一份。
❂ 法律效应的欠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民间借贷解释》)第21条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此规定对指导案件裁判,乃至引导公民日常的经济行为,均具有一定价值,但实务中行为人在债权凭证上签字或盖章之行为,问题十分复杂,值得探讨。
一、典型案例
原告张某诉称,xx年3月起,被告李某的哥哥各其借款,截止xx年10月,尚欠10万元未还,李某哥哥为此向其出具一张欠条;此后,李某哥哥按约向其支付利息,直至xx年4月病逝;在李某哥哥去世后,被告李某自愿作为债务人承担还款义务,并在欠条上签字确认;原告因多次向被告催要欠款未果,故诉请要求被告归还欠款并支付利息。
被告辩称,原告张某所述与事实不符,其在欠条上签名并非为了替哥哥还钱,签字的原因是当时哥哥公司的会计在现场让其在欠条上签名证明李某的哥哥确实欠原告张某这笔钱,其就签名做了证明人。其对原告主张还款责任不予认可,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请。
二、原告的观点
1、被告在其哥哥去世后自原承担其债务,构成民法上的债务加入,应承担还款付息的责任。
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第十七条债务加入的规定:第三人与债权人达成双方协议或第三人向债权人单方承诺可由第三人履行债务人的债务。被告哥哥于xx年4月左右去世后,被告自愿承担其债务,并在欠条上签字。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被告行为符合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构成民事上的债务加入,理应承担还款付息的法律责任。
2、被告的签字行为,不构成是欠款的证明人。
本案所涉的欠条证据,从法律性质上而言是债权凭证,且欠条是被告哥哥于xx年10月出具的,此时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已确立。而被告在欠条上签字的时间,是在其哥哥去世后的xx年4月份左右,此时欠条的债权凭证早已形成,无需被告证明欠款事实的存在。
在原债务人去世的情况下,债务人的主体资格即灭失,理论上此债权只能在原债务人有遗产的情况下,向其继承人主张,但被告自愿承担债务,并在欠条上签字。当时的客观情况,原债务人已死亡,被告在原债务人的公司主持工作,原告上门来讨要欠款,不存在也没有必要,要求被告证明欠款的事实。
如果被告认为其签字只是起证明的作用,作为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应当明知在欠条上签字所承担的法律义务,若其主观上只是作为证明人,理应在签字时注明证明人:某某某,此举才符合生活常理。
3、本案应当依据证据规则,并利用经验法则作出裁判,判令被告承担还款付息的责任。
本案被告与原债务人之间,存在特殊的身份(兄弟)关系,而原债务人生前与原告也曾是朋友关系。在被告哥哥的后事处理完毕之后,原告找到被告,要求处理该欠款,被告当场表示不能让哥哥丢人自愿承担债务并当场签字确认。尽管被告现否认该事实,但依据日常生活的经验法则来判断,原告的说辞更符合情理。
另从举证责任分配有角度而言,被告未拿出证据证明其是证明人从证据的形式来看,被告在欠条上签字,也未注明系证明人证人的证言,也只是我认为他是作为证明人签字,证言明显是主观的判断,而非客观的描述,故不能作为定案依据。
此外,正是因为有被告的签字承诺,使得原告在可以采取自助措施,来实现债权的机会丧失。正如原告所述,如果被告不承诺还款,他完全可以从原债务人的公司拖走部分钢材,来抵冲欠款。正是被告的承诺,使得原告丧失私力自救的机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4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与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的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省高院的司法意见,本案被告在欠条的欠款人处签字,依法应认定为一种单方承诺的债务加入行为,其自愿作为债务人履行还款的义务。原告的主张,在证据上得以印证,在情理上符合生活实际,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司法原则出发,应当得到法院的支持。
三、一审的裁判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交载有被告签名的欠条及其与实际借款人的银行往来明细,证明本案诉争债务的真实存在及被告签字行为构成债务加入,完成了其提出本案诉讼的初步举证责任。
但通过案件审理,查明原告在要求被告签字的过程中,既没有向被告提出要其承担还款责任的要求,亦没有明示签字后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在该事实基础上,被告的陈述与证人的证言相互印证,结合被告及其妻子俩人月收入不足三千元这一客观情形,原告所述被告为主动承担债务而签名的行为有违日常行为逻辑、客观发生的可能性较小;被告所作在证人的劝说下,以证明人的身份签字的抗辩则获得前述查明的事实及证据支撑,其行为的发生符合日常行为逻辑,具有高度的盖然性,形成了被告签名系以证明人身份签字这一合理怀疑。
针对该合理怀疑,原告依法负有进一步举证证明被告系自愿承担债务以排除合理怀疑的举证责任。但原告未能就此继续举证,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据此,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案因原告息诉,未进行二审,判决已生效。作为一则确有争议、值得深究之案例,笔者颇有遗憾。
四、对《民间借贷解释》第21条的评析
通过上述案例,可以清楚地得出,在债权凭证上签字盖章的情况,在实务中非常复杂,可以是共同的借款人、担保人、见证人或证明人等多种身份,准确定性签名者的身份性质,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签名前有身份的限定词,比如保证人、证明人等。在未表明签名人身份的情况下,法院应当通过其他案件事实进行推定,查明案件事实,仍无法得出签名人身份性质的,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如前所述,如出借人请求签字人承担借款人的责任、构成债务加入等情形,是否也应当不予支持呢?
故笔者的意见是,《民间借贷解释》第21条应当明确在签名盖章人身份性质不明、且通过其他案件事实法院也无法推定得出明确结论时,对出借人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不予支持。作如下调整,是否妥当,各位可以探讨: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盖章,但未表明其身份性质或承担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身份性质,出借人请求其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此外,在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状态时,法官应运用证明责任,即法官应视证明责任的归属作出裁判。如果该事实属于原告负证明责任的法律要件事实,就判决原告败诉;如果该事实属于被告负证明责任的法律要件事实,就判决被告败诉。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并不能由此得出可以简单处理此类案件的结论。由是而论,笔者在本文中所引述的案例判决,仍不失有再检讨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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