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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范文|监狱突发应急预案(汇集15篇)

发表时间:2019-08-26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汇集15篇)。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林公司)所属各部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有效、迅速地控制因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降低环境事件造成的人身伤害、生态破坏、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2.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2.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1.2.5《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

1.2.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1.2.7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综合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所属各部门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及应急响应等一系列应对工作。

1.3.2承包商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参照本预案要求执行。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员工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级领导的应急管理责任制,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机构的作用,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1.4.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加强以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为主的应急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依靠公众力量,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1.4.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各项准备工作。

1.4.5依法规范,加强管理。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使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1.4.6依靠科技,提高能力。采用先进的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其作用,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发生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

1.5事件分级

按照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突发环境事件分为特别重大环境事件(Ⅰ级)、重大环境事件(Ⅱ级)、较大环境事件(Ⅲ级)和一般环境事件(Ⅳ级)。

1.5.1特别重大(Ⅰ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万人以上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物种灭绝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地市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1.2类放射源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的;

1.5.2重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1)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1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的;

(3)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

(4)因环境污染造成区域生态功能部分丧失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大批死亡的';

(5)因环境污染造成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6)重金属污染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运、使用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等事件,或因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危险废物等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在国家重点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或居民聚集区、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

(7)跨省(区、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5.3较大(Ⅲ级)突发环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较大突发环境事件:

因环境污染直接导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因环境污染需疏散、转移群众5000人以上1万人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国家重点保护的动植物物种受到破坏的;

因环境污染造成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断的;

3类放射源丢失、被盗或失控,造成环境影响的;

跨地市界突发环境事件。

1.5.4一般(Ⅳ级)突发环境事件。

除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重大突发环境事件、较大突发环境事件以外的突发环境事件。

2.危险性分析

2.1电力产业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风电企业主要存在风场发电周围生态环境及人身安全造成威胁的风险。以及地面沉降引起的生态破坏等风险。

2.2其他风险分析

其他产业不同程度的存在突发环境事件带来的风险。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3.1.1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3.1.1.1专项应急领导小组是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的领导机构,负责研究和部署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工作,行使应急救援指挥职责。组长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担任,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副组长。专项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挂靠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

3.1.1.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公司总经理。

副组长: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党委书记,总工程师。

成员:综合部经理,生产运营部经理,HSE(安健环)部主任,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海浪风电场检修班长,海林中电红旗风电场运行班长,下设应急办公室和抢险救援队应急办公室主任由生产运营部经理兼任,日常管理挂靠生产运营部,电话:xxx。

抢险救援队队长由风电场各班长担任,日常管理挂靠风电场,电话:xxx。

3.2组织机构和职责

3.2.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立即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指挥部指挥由现场最高负责人担任。

3.2.1.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

(1)全面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协调各专业小组进行事故应急救援。

(3)接受应急指挥中心的指导,及时向中电新能源汇报事故信息和对外信息发布。

3.2.1.2生产运营部的应急职责

负责环境事故的应急指挥。

负责做好环境事故所需应急物资的准备。

做好环境事故现场的警戒,人员、物资疏散安置工作。

负责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

负责组织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负责环境事故发生原因的调查、分析。

3.2.1.3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的主要职责

协助生产运营部做好环境事件的调查、性质认定及责任人的处理。

保障公司在应急中通讯的畅通。

配合生产运营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

3.2.1.3HSE(安健环)部的主要职责

(1)监督、组织本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2)监督、管理本应急体系的建设和运转。

4.预防与预警

4.1预防与控制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制定危险源与风险辨识和监控制度,建立危险源与风险辨识和监控工作体系,开展危险源与风险分析、辨识、评估、监控。根据危险源和风险类型,完善风险监控网络,制定应急救援预案,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监控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同时组织开展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人员疏散、避险等相关知识和技能的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

4.2预警行动

4.2.1预报预测

4.2.1.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办公室和应急组织机构、职能部门通过以下途径获取突发环境事件预警信息:地方政府、海林市政府主管部门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告知的预警信息;海林市政府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布的预警信息;

(1)对发生或可能发生的Ⅱ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经过风险评价后得出的发展趋势报告;

(2)其他正规渠道获得的预警信息。

4.2.1.2预警信息发布

根据突发事件类型、预报和预测结果、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发展态势,预警等级分为四个级别,特别重大为Ⅰ级,用红色表示;重大为Ⅱ级,用橙色表示;较大为Ⅲ级,用黄色表示;一般为Ⅳ级,用蓝色表示。Ⅰ级为最高级别。红、橙色预警由中电新能源发布,黄、蓝色预警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发布。

预警信息包括发布机关、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类别、主要污染物、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等。

4.2.1.3预警措施

预警信息发布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采取以下预警措施:

(1)连续跟踪事态发展,采取防范控制措施;

(2)达到突发环境事件Ⅲ级标准时,做好应急准备各项工作;

(3)达到突发环境事件Ⅱ级标准时,启动中电新能源应急响应。

4.2.2应急准备

接到Ⅲ级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各风场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应做好以下工作:

(1)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召开应急准备工作会议,研究、安排应急准备工作;

(2)根据预报预测结果,做好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准备,指令风场采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向海林市政府有关部门报告。

②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员,并进行妥善安置。

③针对突发环境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闭、隔离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行为和活动。

④调集突发环境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确保应急保障工作。

4.3预警信息调整和解除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事态发展、现场情况和政府部门通知,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适时调整预警级别;预警涉及的客观因素已消除或预警程序结束,经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宣布预警解除。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启动条件

5.1.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启动应急响应程序:

发生Ⅰ级、Ⅱ级突发环境事件,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响应程序。

5.2响应程序

5.2.1应急报告和通报

5.2.1.1发生Ⅰ、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报告程序:

发生Ⅰ、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各风场向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小组报告,时间应在30分钟以内。

发生下列一时无法判明等级的突发环境事件,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各风场应当按照重大(II级)或者特别重大(I级)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程序上报:

①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影响的;

②涉及森林火灾浓烟的;

③涉及重金属或者类金属污染的;

④有可能产生跨区域性影响的;

5.2.1.2发生Ⅲ、Ⅳ级突发环境事件应启动应急响应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报告程序

(1)发生Ⅲ、Ⅳ级事件,各风场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上报告生产运营部以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

(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接报后,立即进行核实。

5.2.1.3突发环境事件处置过程中事件级别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变化后的级别报告信息,对应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5.2.1.4突发环境事件上报海林市政府部门。

5.2.1.5应急报告内容

主要内容包括:环境事件的类型、发生时间、地点、主要污染物及数量、事前状态、事件经过、人员伤亡情况、影响范围、设备设施受损情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事件发生的原因、已采取的应急措施、事件发展的趋势等情况。

5.2.1.6应急通报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环境事件的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海林中电红旗(海浪)风电场作出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指示和突发环境事件及应急处置情况传达给生产运营部,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5.2.2应急处置

5.2.2.1有害气体泄漏事故:

5.2.2.1.1现场调查,确定泄漏物性质、种类,数量,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控制处理。

5.2.2.1.2运行人员进行现场泄漏系统和设备的操作、巡视检查设备、设备监视,必要时将设备隔离,完成现场的应急操作工作。

5.2.2.1.3检修人员负责设备检修及部分备品配件更换。

5.2.2.1.4调查事件原因,现场取证,确定责任人。事故处理总结。

5.2.2.2污水污染事故:

5.2.2.2.1现场调查,确定污染物性质、种类、数量,已污染范围和污染趋势,组织人员对事故进行初步控制处理,并将情况上报领导。

5.2.2.2.2跟踪调查污染控制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污染,处理情况上报领导,直至污染消失。

5.2.2.2.4调查事件原因,现场取证,确定责任人。事故处理总结。

5.2.3应急行动

5.2.3.1应急委接到灾害通报后,立即根据灾情报告的详细信息,依据公司应急响应分级标准,确定该灾情的响应级别。

5.2.3.2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Ⅱ级响应

5.2.3.2.1生产运营部进行应急启动,同时由政府环境部门依据现场污染情况进行应急处理。

5.2.3.2.2生产运营部监督事故部门开展事故应急工作。

5.2.3.3事故的响应级别为Ⅰ级响应。

5.2.3.3.1风场启动本应急预案。

5.2.3.3.2风电场进入应急状态,将事故情况通知生产运营部和应急领导小组。

5.2.3.3.3生产运营部、风电场事故应急抢险队的人员就位。

5.2.3.3.4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到通知后,应立即通知本部门相关人员,同时做好应急物资准备,通知内容应包含发生事故的地点和时间。

5.2.3.3.5在应急处理过程中,按照工作流程,由现场运行人员汇报事故现象,由检修维护人员汇报污染程度情况以及造成后果的信息。根据事故部门应急报告和请求,生产运营部负责协调和调配其他有关部门的应急力量及其应急物资。

5.2.3.3.6根据污染事故类型(污水污染事故、有害气体泄漏事故),进行现场调查,确定污染物性质、种类、数量,以及受污染范围和污染趋势,同时按照规定处理,并将处理情况上报领导。

5.2.3.3.7跟踪调查污染控制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消除污染。污染动态、处理情况上报领导,直至污染消失。

5.2.4先期处置

5.2.4.1本预案抢险的主要对象是人员,使受困、中毒人员得到及时的救助。具体的抢险工作由现场应急队伍负责,具体方案的采用要在保证抢险人员安全的基础上选取。

5.2.4.2在事故发生时抢险队人员一定要注意自身安全,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防止发生灾害及现场再次突发险情对自身造成伤害。对受灾现场进行清理,尽快抢救伤员(抢救过程中注意伤员的安全),由医务人员进行现场紧急救治与转送工作。

5.2.4.3迅速组织保卫人员在现场建立警戒区域,实施现场通道封闭或限制的管制,维护现场治安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受到伤害,保障救援队伍、物资运输和人群疏散等的交通畅通,并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5.2.4.4在对具体的事故抢险时,应考虑交通不便的区域或恶劣天气下实施救援情况,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特别注意抢险人员和应急人员安全的问题,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防护。在具体的工作中如救援物资不足,人员有限等,在发生或已经预见到可能存在此类问题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3应急终止

5.3.1发生Ⅰ、Ⅱ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终止条件和程序

5.3.1.1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即满足现场应急终止条件:

(1)污染源的泄漏或释放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

(2)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

(3)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必要;

(4)采取了必要的防护措施以保护公众免受再次危害,并使事件可能引起的中长期影响趋于合理且尽量低的水平。

5.3.1.2终止程序

(1)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达到终止条件,报告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未得到确认时,继续进行应急处置。

(2)按照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确认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结束报告。

(3)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将应急处置结束报告和确认结果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

(4)由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应急处置终止。

6.后续工作

6.1后期处置

6.1.1应急处置终止后,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急救援指挥部撤销。

6.1.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的生产运营部及其他相关部门在配合做好事件调查分析处理的同时,应积极组织开展后期处置工作,尽快消除事件带来的影响,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

6.1.3针对应急过程中,抢险救援物资和征用物资消耗情况,生产运营部必须按照应急需要及时给予补充和补偿。

6.2报告材料的整理上报

6.2.1应急救援总结由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编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6.2.1.1事件简要情况。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环境事件涉及范围、污染情况、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设备设施损失、人员伤亡情况、事件原因和经过、应急处置情况。

6.2.1.2应急工作评估。处置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取得的经验和吸取的教训,对预案的修改建议。

6.2.2生产运营部负责对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总结等资料进行汇总、归档,并整理上报材料。

6.3保险理赔。应急处置完毕,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部及时向承保公司提出理赔申请,并配合保险理赔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6.4事件调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结束后,除配合国家相关部门调查事件外,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也应成立事件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突发环境事件进行调查。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1.1公司应急值班电话:xxx。

7.1.2生产运营部应严格执行应急信息专报制度。规范信息获取、分析、发布、报送格式和程序,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资源共享,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7.2应急队伍保障

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加强应急队伍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应急队伍素质。

7.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7.3.1生产运营部应以建立健应急物资储备为主和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保障供应体系。

7.3.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应急物资储备,完善物资储备区域联动机制,做到资源共享、动态管理、按需领用、及时补充,常备常新。

7.3.3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类型、数量、性能、使用方法、存放位置、管理责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内容应一目了然。

7.4经费保障

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发生的费用超出保险赔偿部分,应急处置完成后,综合部对应急处置费用进行如实核销。

7.5其他保障

7.5.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应加强日常车辆的管理,安排应急值班车辆,保障应急事件发生时交通运输车辆的供应,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满足应急处置工作需要。

7.5.2为加强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应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协助支援应急期间的抢险、物资供应、医疗卫生、治安保卫等。

8.培训与演练

8.1培训

8.1.1安全生产处部、各风电场负责对新员工进行本预案的学习,每年定期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使其了解生产现场或岗位潜在的危险和职业健康危害,掌握必要的自救、救护知识,了解现场救护的基本方法。

8.1.2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负责定期组织各专业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及应急预案、基本作业技能、自我保护技能的培训。并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员工的年度培训计划,统一组织实施。

8.2演练

8.2.1每年对参与应急行动的所有相关人员进行应急培训,提高应急能力、救援能力以及协同作战能力,如:如何识别危险、如何采取应急措施、如何安全疏散人群,并加强脱离致害物、紧急救治、医疗护理以及职业危害、《电力安全生产规程》等方面知识的培训。例如,窒息急救,灼烫、外伤救治等。

8.2.2为检验本预案的可操作性、有效性,检验应急设备的可靠性,强化应急人员对本预案应急程序的熟练程度、应急人员职责和任务,本预案每二年进行一次全面演练,每一年至少进行一次组合演练或单项演练。演练结束后,应对演练的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对本预案在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修订、完善。

8.2.3要求

预案演练完毕应及时进行总结,总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8.2.3.1参加演练的单位、部门、人员和地点。

8.2.3.2起止时间。

8.2.3.3演练项目和内容。

8.2.3.4演练环境条件。

8.2.3.5演练动用的物资和设备。

8.2.3.6演练效果。

8.2.3.7持续改进的建议(预案和演练)。

8.2.3.8过程中文字和音像资料等。

9.监督与奖惩

9.1监督

9.1.1HSE(安健环)部负责监督预案演练、培训等日常管理工作;对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9.2奖惩

9.2.1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9.2.2奖励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个人,生产运营部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9.2.2.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9.2.2.2防止或抢险救援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9.2.2.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9.2.2.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9.2.3责任追究

在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

9.2.3.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9.2.3.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9.2.3.3拒不执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9.2.3.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物资的。

9.2.3.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9.2.3.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9.2.3.7有其他危害应急救援行为的。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环境事故或在应急工作中有失职、渎职行为的,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责任人和行政正职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0.附则

10.1术语和定义

本预案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0.2应急预案备案

本应急预案在批准后十日内报HSE(安健环)部备案。

10.3应急预案维护和更新

10.3.1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进行一次符合性审核,每年组织一次改版修订。

10.3.2因以下原因,应在二个月内完成应急预案的相应调整:

10.3.2.1新法律法规、标准的颁布实施。

10.3.2.2预案演练和应急处置中发现不符合项。

10.3.2.3其他原因。

10.4应急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应急预案由海林中电海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生产运营部制定与解释。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天气渐热,用电量剧增,突发停电事件时有发生,面对此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处理?

日常准备工作不能放松

1、必须随时准备应急灯、手电筒和其他应急照明物品,以备夜间突然发生停电时使用;

2、进行停电处理必需的物资准备,包括工具、材料、备件、发电机燃料等;

3、确保物业的备用发电机组经常保持在良好待用状态,可在应急情况下随时启动。

预先通知停电的处理办法

1、检查备用发电机组、应急灯、手电筒及其他应急照明物品,以及相应的工具、材料和备件等,并适当增派停电期间的运行值班和维修人员;

2、发出有关停电的通知,告知业主并将停电通知预先张贴于各楼座告示栏及其他明显位置;

3、停电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发电机组的运行,并加强对应急照明设施的巡视检查,确保应急供电;

4、停电期间秩序维护员应加强物业区域的巡视检查和秩序维护,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

5、供电恢复时,应检查供电设备及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物业供电正常恢复。

突发停电的处理办法

1、如因外网电力设施故障造成突发停电,且双路同时断电时,按照操作规程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

2、立即与电力公司等供电相关部门取得联系,了解事故原因和停电所需的大致时间,呈报上级主管;

3、如因设备故障造成突发停电,按照操作规程迅速启动备用发电机;工程维修人员要迅速到现场判断故障原因,及时查找到故障点;维修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资格,任何非专职人员均不得自行修理,以免导致生命危险和造成财产损失;

4、保持通讯畅通,根据掌握的情况通知业主,尽可能的做好解释工作;

5、配电室人员要坚守岗位,巡检设备,保证重点设备的安全,并保持配电室对外联系的畅通;

6、停电期间应安排专人监控发电机组的运行,并加强对应急照明设施的巡视检查,确保应急供电;没有备用发电机的楼座要指派专人在专用通道上提供应急照明;

7、秩序维护员应加强物业区域的巡视检查和秩序维护,防止治安事件的发生;

8、立即检查电梯运转情况,不准任何人员进入或开启电梯门,防止二次断电造成人员危险。消防监控室在断电后使用应急电话检查是否有被困在电梯内的人员。做好记录,通知物业部负责人、工程部负责人及保卫部负责人进行紧急解救。

9、供电恢复时,应检查供电设备及照明设施的运行情况,确保物业供电正常恢复。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6.1人员保障

电厂成立由各专业生产人员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岗位专业技术培训和应急救援技能训练,熟悉应急知识,提高其应对突发事件的素质和能力。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6.2物资保障

配置一定的应急物资和技术装备,建立并落实严密的日常检查、维护等标准化管理制度,使各类事故处于可控状态,应急系统处于完备状态。应急物资清单见相关专项预案。

6.3 通信保障

各生产现场配置生产电话;各办公场所配备办公电话;各应急指挥人员配备应急专用电话;个人携带移动电话。电厂人员每人配发联系通讯录。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一。

通信维护部门定期检查维护通信设备,保持通信畅通。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午睡是幼儿在园生活的重要环节,也是幼儿园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为防范幼儿午睡事故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午睡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幼儿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有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特制定此应急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午睡事故是指幼儿在园午睡时发生的突发事件,如幼儿在午睡时摔伤,异物进入口腔、鼻腔,突发非传染性疾病等事故

二、预防措施

1、组织幼儿午睡时,注意观察幼儿的身体状况,衣着,以及手、口(有无包饭现象)、鼻等处是否有异物,将可能对幼儿身体产生危害的物品清除,将女孩的发夹等小物品进行统一保管。

2、教师和其余负责幼儿午睡的人员在幼儿午睡期间经常巡视幼儿的睡资、睡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健室、园长室汇报并及时采取措施

3、在幼儿穿脱衣时随时关注幼儿所在位子,防止幼儿在穿脱衣时摔伤

4、生活老师在幼儿睡前检查午睡室的床铺和其他设施,消除睡眠环境中的潜在危险

三、组织机构

成立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江晓琴

副组长:李佳、徐玉平、谢闻腩、杨光辉

组员:各班教师

1、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制,一旦发生事故,由安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由园长担任总指挥,园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由分管园长担任临时指挥

2、各类人员分工明确,通力合作,在第一现场的教师或保育员及时做好应急抢救,全力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同时报告保健教师、园安全防治成员和园领导。保健老师对并事故的情况作出判断,有事故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及时将受伤的幼儿送到医院抢救、治疗

四、事件处理

1、一旦发生幼儿在园午睡事故,带班的班主任或保育员作为幼儿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时做好应急抢救,全力保护幼儿的生命安全,同时报告保健老师、园安全防治小组成员、园领导。

2、保健老师对事故的情况作出判断,并作出应急处理,如事故情况严重的,立即拨打120救护电话,及时将受伤的幼儿送到医院抢救、治疗。

3、园长和相关负责人及时赶到事故现场,解决事故,使幼儿得到及时救护。

4、在进行救护的同时,由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共同救治。

五、注意事项

1、在处理幼儿在园午睡事故过程中,班主任、保育员、教职员工都要的以保护幼儿安全为重,及时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2、如事故严重的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

3、根据幼儿在园午睡事故发生的情况,寻找事故的原因,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分管领导及所在班级的教师、保育员负责处理好探望幼儿、安抚家长等善后处理工作。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关键词:流行性出血热;流行特征;防控措施

流行性出血热(EHF)是由汉坦病毒引起的由鼠类主要携带和传播的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广,病情危急,病死率高,是我国法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之一。近年来,我市报告EHF病例发病疫情出现反复,2011年发病数为近10年来最高,达到74例,严重威胁人民的健康。本文分析了2005~2015年湘潭市流行性出血热(EHF)流行病学特征。

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EHF疫情数据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疾病监测报告资料及EHF病例的个案调查表信息;人口资料来于湘潭市统计年鉴。

1.2方法 由专人对所有数据进行整理核对,采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进行分析;率的比较采用检验。

2结果

2.1流行概况 2005年~2015年湘潭市共报告EHF病例475例,年均发病率1.51/10万,死亡3例,年均病死率为0.63%,2005年~2011年湘潭市发病率成上升趋势,2011年以后,EHF疫情开始下降。2011年发病率最高为2.69/10万,为近10年最高。

2.2时间分布 EHF一年四季均有病例报告,有较明显的季节性,发病时间呈现双峰一谷,11月~次年1月份出现一个发病大高峰,共194例,占发病总数的40.84%;4~6月份出现一个小高峰,发病136例,占发病总数的28.63%

2.3地区分布 全市79个街道/乡镇中,有74个社区/乡镇报告了EHF病例,病例覆盖率93.67%,其中石潭镇、花石镇、射埠镇、易俗河镇、梅林镇、姜畲镇、荷塘乡、排头乡、云湖桥镇、谭家山等10个乡镇报告的病例数最多,共报告235例,占49.47%。

2.4人群分布 475例病例中,发病年龄7岁~82岁,以青壮年劳动人群为主,30~64岁发病人数369例,占77.68%。男性占74.95%(356/475),发病率为2.20/10万,女性占25.05%(119/475),发病率为0.71/10万,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差异有统计学意义(?字2=106.00,P

2.5血清学检测情况 报告的475例中,其中经实验室确诊的有303例,即采用金标试剂快速检测EHF病人血清中的特异性IgM抗体阳性,仅占63.79%。

2.6疫苗接种情况 对453例病例进行了个案调查,其中明确接种了EHF疫苗6例,仅占1.32%;免疫史不详的为14例,占3.09%;明确未接种433例,占95.58%。

3讨论

2005年~2015年湘潭市EHF年均发病率为1.51/10万,在1/10万以上,防控形势不容乐观。湘潭市EHF存在明显的季节性发病,11月~次年1月为一个发病大高峰,4~6月份为一个小高峰,提示湘潭市属于野鼠型和家鼠型并存的混合型,冬季峰高于春季峰,主要以野鼠型为主[1-2]。发病主要以青壮年农民为主,且男性发病率高于女性,与湖南省其他地区监测情况一致[3-4],主要原因可能是该人群参加田间劳动和从事野外工作多有密切关系。地区分布来看,EHF发病具有较明显的聚焦性分布现象,发病主要集中在石潭镇、花石镇、射埠镇等10个乡镇,占49.47%。

EHF抗体检出率是63.79%(303/475),EHF有一些非典型的临床表现病例,而病毒IgM抗体发病1~3 d即可检出[5]。因此积极开展实验室血清学检测,可及时确诊病例,减少漏诊、误诊,在治疗中依据实验室的结果实施“三早一就”治疗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病死率。从发病人群的接种疫苗来看,95.54%明确无疫苗接种史,没能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

针对目前的流行特征,建议采取以下预防控制措施:①灭鼠工作是预防EHF的综合性措施之一[6],在发病高峰,尤其在秋末冬初季节黑线姬鼠和褐家鼠等优势鼠种灭鼠工作。②在田间劳动或野外作业时做好个人防护,留意老鼠出没的痕迹,尽量避免与鼠类排泄物或分泌物接触。③由于流行性出血热疫苗大规模接种的免疫效果较好,保护率可高达100.00%[7]。可以在历年发病较高的乡镇,对30~64岁高危人群开展EHF疫苗接种工作,提高人群免疫水平,减少病例的发生。④加强各级医疗单位医务人员的诊疗水平,提高实验室诊断水平,降低误诊率。⑤结合湘潭市正在建全国卫生城市和文明城市,采取以灭鼠和接种疫苗为主的综合性防控措施。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一)在手术过程中,如果突然遇到意外停电、跳闸等紧急情况时,医务人员应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手术的顺利进行。

(二)如果是一个手术间停电,立即检查是否跳闸或保险丝有问题,针对相应问题进行解决。

(三)如果是全科停电,立即启用各仪器的备用蓄电池暂维持功能,同时通知电工班、总务科等相关科室进性发电,若无蓄电池装置的仪器,可行手工操作。

(四)停电期间,本手术间护士不得离开手术间,并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以便随时处理紧急情况。

(五)将各用电仪器关闭,以免突然来电时损坏仪器。

(六)来电后,打开手术所用仪器,并重新调整参数。

(七)护理人员将停电经过、时间、原因及患者的特殊情况,准确的记录于巡回记录单上,或书写报告交有关科室。

(八)每位护士应熟悉电工班的电话及各手术间线路走行情况。

(九)仪器蓄电池应保持长期备用状态,专人负责, 定期检查,以保持应急使用。

【程序】

查找原因 → 启用蓄电池维持 → 观察病情 → 关闭各仪器参数→ 来电后重新调整各参数 → 记录停电过程及患者情况并上报 →蓄电池充电备用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应急预案,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应对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规划、编制、审批、发布、备案、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应急预案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分级负责、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要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制度,紧密结合实际,合理确定内容,切实提高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章分类和内容

第六条应急预案按照制定主体划分,分为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两大类。

第七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制定,包括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等。

总体应急预案是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政府组织应对突发事件的总体制度安排,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

专项应急预案是政府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订,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实施。

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由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制定。

鼓励相邻、相近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联合制定应对区域性、流域性突发事件的联合应急预案。

第八条总体应急预案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等,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

针对突发事件应对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不同层级的预案内容各有所侧重。国家层面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应对原则、组织指挥机制、预警分级和事件分级标准、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应急保障措施等,重点规范国家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政策性和指导性;省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信息报告要求、分级响应及响应行动、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市县级政府职责等,重点规范省级层面应对行动,同时体现指导性;市县级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机制、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措施、队伍物资保障及调动程序等内容,重点规范市(地)级和县级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应急处置的主体职能;乡镇街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乡镇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

针对重要基础设施、生命线工程等重要目标物保护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和紧急恢复等内容。

针对重大活动保障制定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

针对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队伍、物资、装备、资金等资源保障的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组织指挥机制、资源布局、不同种类和级别突发事件发生后的资源调用程序等内容。

联合应急预案侧重明确相邻、相近地方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间信息通报、处置措施衔接、应急资源共享等应急联动机制。

第九条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居委会、村委会等法人和基层组织制定,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

大型企业集团可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和实际工作需要,参照国际惯例,建立本集团应急预案体系。

第十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急预案,并针对突发事件现场处置工作灵活制定现场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现场组织指挥机制、应急队伍分工、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应急装备保障和自我保障等内容。

第十一条政府及其部门、有关单位和基层组织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具体情况,编制应急预案操作手册,内容一般包括风险隐患分析、处置工作程序、响应措施、应急队伍和装备物资情况,以及相关单位联络人员和电话等。

第十二条对预案应急响应是否分级、如何分级、如何界定分级响应措施等,由预案制定单位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预案编制

第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针对本行政区域多发易发突发事件、主要风险等,制定本级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规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完善。

单位和基层组织可根据应对突发事件需要,制定本单位、本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计划。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和单位应组成预案编制工作小组,吸收预案涉及主要部门和单位业务相关人员、有关专家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编制工作小组组长由应急预案编制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人担任。

第十五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在开展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进行。

(一)风险评估。针对突发事件特点,识别事件的危害因素,分析事件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提出控制风险、治理隐患的措施。

(二)应急资源调查。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调用的应急队伍、装备、物资、场所等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必要时对本地居民应急资源情况进行调查,为制定应急响应措施提供依据。

第十六条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的意见,与相关的预案作好衔接。涉及其他单位职责的,应当书面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必要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要求或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四章审批、备案和公布

第十七条预案编制工作小组或牵头单位应当将预案送审稿及各有关单位复函和意见采纳情况说明、编制工作说明等有关材料报送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因保密等原因需要发布应急预案简本的,应当将应急预案简本一起报送审批。

第十八条应急预案审核内容主要包括预案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是否与有关应急预案进行了衔接,各方面意见是否一致,主体内容是否完备,责任分工是否合理明确,应急响应级别设计是否合理,应对措施是否具体简明、管用可行等。必要时,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可组织有关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国家总体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报国务院审批,以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由部门有关会议审议决定,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名义印发;专项应急预案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批,必要时经本级人民政府常务会议或专题会议审议,以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名义印发;部门应急预案应当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必要时,可以由本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室)转发。

单位和基层组织应急预案须经本单位或基层组织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签发,审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二十条应急预案审批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的2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

(一)地方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报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二)地方人民政府专项应急预案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三)部门应急预案报送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四)涉及需要与所在地政府联合应急处置的中央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备案。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一条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类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应向社会公布。对确需保密的应急预案,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应急演练

第二十二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演练制度,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实战演练、桌面推演等方式,组织开展人员广泛参与、处置联动性强、形式多样、节约高效的应急演练。

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至少每3年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地震、台风、洪涝、滑坡、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易发区域所在地政府,重要基础设施和城市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生命线工程经营管理单位,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公共交通工具、公共场所和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等,应当有针对性地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第二十三条应急演练组织单位应当组织演练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演练的执行情况,预案的合理性与可操作性,指挥协调和应急联动情况,应急人员的处置情况,演练所用设备装备的适用性,对完善预案、应急准备、应急机制、应急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第六章评估和修订

第二十四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定期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

第二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一)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三)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六)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七)应急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六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突发事件分级标准等重要内容的,修订工作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的预案编制、审批、备案、公布程序组织进行。仅涉及其他内容的,修订程序可根据情况适当简化。

第二十七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等,可以向有关预案编制单位提出修订建议。

第七章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二十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通过编发培训材料、举办培训班、开展工作研讨等方式,对与应急预案实施密切相关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救援人员等组织开展应急预案培训。

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将应急预案培训作为应急管理培训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干部培训、公务员培训、应急管理干部日常培训内容。

第二十九条对需要公众广泛参与的非涉密的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制作通俗易懂、好记管用的宣传普及材料,向公众免费发放。

第八章组织保障

第三十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对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编写应急预案编制指南,指导本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编制工作。

第三十一条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指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相关具体工作,将应急预案规划、编制、审批、发布、演练、修订、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所需经费纳入预算统筹安排。

第九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大型企业集团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实施办法。

第三十三条本办法由国务院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为了减少突发性重大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障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挽救生命、减少伤亡,最大限度地减轻事故所造成的损失。

二、组织机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xx

三、具体应急措施

1、事故现场的教职员工要第一时间向校长室报告情况并根据需要及时拨打"110"、"120"、"119"等报警求助电话。校长室要立即通知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校医和班主任老师迅速到达现场,组织开展抢救工作。

2、事故现场教职员工要以"生命高于一切"、"时间就是生命"为原则迅速组织学生自救互救。

3、能到医务室治疗的,迅速送达,先由校医诊治。受伤学生不能移动或伤势较重的,在校医现场指导下,撤离到安全地带,等候"120"救助或安排车辆护送受伤学生到医院医治。

4、事故现场最高领导务必保持镇定、沉着指挥。在场的每一位教职员工必须迅速维持好现场秩序,防止发生混乱。要迅速组织疏散工作,保证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并根据要求,对发生危险的地段进行封闭。以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学生撤离到安全地带后,应及时清点人数,并安排教师带队管理安全地带的学生。

6、应急小组领导在接到事故报告后除立即组织人员赶赴现场组织救助外,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进一步听取上级指示。要尽快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及有关人员协助处理相关事宜。

7、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总务处对水、电、暖等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对发生事故的周边地区进行细致检查,以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同时,要保障各项物资的供应,抢修受损设施。

8、安全保卫人员迅速到达现场,保护现场,维持秩序,协助开展救助工作。门卫值班人员要引导有关的人员和车辆迅速到达事发现场。

9、务必稳定好广大师生的情绪,尽可能排除因事故产生的不安定因素,尽可能减少因事故所造成的不利影响,维护学校和当地的`安定局面,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10、处理好事后的接待善后工作。做好媒体工作,避免引起社会、学生家长的不必要的恐慌。同时要做好受伤受惊同学的心理咨询与心理调节工作,逐步消解他们的恐惧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应。

本预案启动时间为:发生重大伤害事故时启动本预案。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国务院电网调度管理条例》及《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订。

1.3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市应对和处置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自然灾害、电力设施受外力破坏、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严重人为破坏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电网长时间、大范围减供负荷而引起的事件。

1.4 预案体系

(1)本预案在《山西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原则指导下编制,规定了市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一般程序,是市人民政府《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专项预案。

(2)市行政区内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在本预案的原则指导下制订相应的专业应急预案,各专业应急预案要与本预案相衔接。

1.5 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加强电力安全监督管理,落实事故预防的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有效防止电力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广泛开展大面积停电联合应急演练,提高社会综合应急处置能力。

(2)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在市人民政治统一领导下,各级部门、乡镇人民政府、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组织开展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下的社会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恢复电网,保证重点。采取必要手段,防止停电范围扩大,保证社会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重要输变电设备设施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电力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应急组织体系

2.1 市应急机构

2.1.1 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协调,研究保证市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2)统一领导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和解除电网停电应急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

(5)按授权发布信息。

2.1.2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供电支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和下达的各项指令;

(2)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3)掌握应急处置和供电恢复情况。

2.1.3成员单位

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市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制订本部门应急预案,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指挥部的安排,协助有关部门统一宣传口径,组织媒体播发相关新闻;根据事件的严重程度或其他需要组织现场新闻发布会;加强对新闻单位、媒体宣传报道的指导和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对外发布信息。

(2)市发改局:负责电力应急救援所需物资保障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应急救援防护用品的紧急供应、储备和调运管理工作,负责电力企业恢复电力设施建设相关工作。

(3)市经贸局:负责电力供应平衡工作;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拉闸限电序位表、保电序位表和恢复供电序位表;协调全市供、用电力资源的供应工作,落实好社会应急措施综合性工作;负责督促本行政区所监管企业紧急停电状态下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生活必需品的监控和供应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协助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领导小组做好事故灾难救援和电力设施保卫工作,控制并处理由电力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治安事件,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保障救援工作及时有效的进行。

(5)市财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电力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并列入年财政预算,做好应急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6)市交通局:负责统一调集、征用应急救援客货运输车辆,保障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和抢险救灾人员运输,保障应急救援人员、抢险救灾物资公路运输通道畅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其他交通领域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7)市水利局:负责影响范围内汛情预测和预报,做好影响范围内水利工程的管理调度工作。

(8)市卫生局:负责组织协调应急医疗救援和卫生防疫工作,为乡镇卫生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9)市安监局:协调大面积停电事故引发相关领域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统一组织实施相关领域的应急救援工作。

(10)市联通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通信、信息网络安全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应急通信保障。

(11)市气象局:负责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救援过程中提供气象监测、检测和气象预报等工作。

(12)市煤管局:督促、检查、协调煤矿企业应急措施的启动和执行。对自供区电力用户的监督。

(13)市火车站:具体实施发电燃料、抢险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铁路运输。

(14)市供电支公司:在市应急领导小组、忻州供电分公司的领导下,具体实施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置和救援。

2.2 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

2.2.1 电力调度机构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应急处置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应急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

2.2.2 电力企业

在应急指挥机构领导下,市供电公司个体实施对全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置,完善电网“黑启动”预案,事件处置按调度管理权限和处置预案进行。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2.2.3 重要用户

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置工作,做好自备应急电源配备和安全使用管理工作,接受各级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的监督管理。

3 监测与预警

3.1 监测

根据电网运行特点和规律,各相关单位加大对影响电网安全运行的各类因素的监测力度。电力部门加强对重要电力设备设施运行情况的监测,及时排查治理隐患;气象、水利、林业、地震等部门加强对气象灾害、洪水灾害、森林火灾、地震灾害等影响电网安全运行因素的监测。

3.2预警

电力部门根据监测信息,对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当出现可能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因素时,即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综合研判后,应急领导小组向社会发布电网大面积停电预警警报,当发生电网大面积停电的可能性解除时,应急领导小组就及时解除预警警报。

4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I级停电事件和Ⅱ级停电事件两个状态等级。

4.1 I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重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I级停电事件:

(1)造成市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30%及以上,或者因重要变电站设备设施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20%及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

(3)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及以上。

(4)因重要变电站、重要输变电设备遭受毁灭性破坏或打击,造成电网大面积停电,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

(5)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3万户及以上。

4.1 Ⅱ级停电事件

因发生较大电力安全事故、自然灾害,或者电网遭受外力破坏等各类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

(1)造成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0%及以上,30%以下。

(2)造成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及以上,50%以下。

(3)因电网故障,造成居民用户停电10户及以上3万户以下。

5 应急响应

5.1 事件报告

(1)发生I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减供负荷、采取的紧急措施、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忻州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时,供电支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应急领导小组,市应急领导小组就有关应急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进行处置,同时宣布启动应急响应。

5.2 事件通告

(1)发生I组停电事件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I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由市应急领导小组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3)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5.3 响应程序

(1)电网与供电恢复: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电力企业要采取一切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护大、系统崩溃和瓦解;

②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独立企业组织力量开展抢险救援、恢复电力设施工作;

③电力部门负责电网恢复工作。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指挥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要保证电网安全稳定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指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⑤在供电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要严格按照调度指令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乡镇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影响和生命财产损失的单位、设施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学校、公共娱乐场所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要迅速启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刑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要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公安、交警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商务部门要迅速协调、组织有关生活必需口的市场供应,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生活必需品供给。

——卫生部门要督促开展急诊、急救及手术治疗的医疗机构,必须使用双回路供电,并自备发电设备,保证重点科室电力供应,确保病人能得到及时、有效治疗。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要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5.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由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市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危险因素。

6 应急保障

6 .1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供电支公司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组成大面积停电处置专家咨询小组,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电力大用户应当加强涉网技术的分析研究,增加技术和设备的投入,不断提高满足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技术要求和应急处置要求。

6 .2 装备保障

(1)建立预警信息采集平台,加强通信和信息保障,配备必要的移动通讯装备和应急交通工具,保证应急指挥和现场抢险救援的通信畅通,信息传播无误。

(2)积极推进应急系统建设,满足急救、抢险、救援的需要。

(3)政府部门根据研究工作需要,储备应对危机所需通用物资。

(4)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健全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

(5)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的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6)电力企业所需应急救援物资由电力企业自行解决,涉及全市各乡镇应急救援物资由市应急领导组协调。

6.3 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应组建专业救援队伍,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4 财政保障

(1)电力企业自身应急救援人员、装备等所需经费自行解决。

(2)涉及全市应急救援所需资金和电力预警信息平台建设、运行所需的资金由市级财政进行协调。

7 宣传、培训和演练

7.1 宣传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地方各级人员政府应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遇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加强对员工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

7.2 培训

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组织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的有关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加强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7.3 演练

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联合演练,以加强和完善电网经营企业、重要电力用户以及社会应急联动之间的协调应急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生产实际,组织开展本企业的专业应急演练和反事故演习。所有预案三年内必须演练一次。

8 信息发布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信息统一对外发布,并负责拟订信息发布方案,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9 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之后,按照《电力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事故条例》规定,特别重大事故由忻州市或者忻州市授权的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市政府牵头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要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组成调查组,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 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乡镇、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3)对应急处置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由市人民政府予以表彰和奖励。

(4)对应急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严重失职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应急领导小组、市政府有关部门举报。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

10.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应急领导组负责解释

10.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为了进一步改善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创造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良好治安秩序,迅速、有效地处置学校周边突发性安全事故,防止事态的扩大蔓延,波及学校,维护师生切身利益,保证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营造安全、稳定、文明、健康的育人环境。特制定本预案。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处室人员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领导,做好校园周边治安处置应急工作,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2、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安、门卫人员要24小时有人值班,不准擅离岗位,按时值班并做好出入登记,妥善处理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

3、如果校园周边有安全事件发生,如有事件发生,保安、门卫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为防止不良分子逃逸,在制止、制服之前,要关闭校门。

4、校园周边治安事故发生后,得知情况者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学校安全、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立即启动本预案。

5、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维护广大师生的根本利益,保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是学校应急处理工作的出发点和主旨。

(2)预防为主原则。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对学校的影响和危害;将预防与应急处理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6、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

在事故现场的教师组织好学生,一边指挥学生进行紧急疏散,一边以最快速度将发生事故信息传递到指挥机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指挥机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得到信息后,马上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方案,按工作职责迅速赶到现场,指挥全校师生进行紧急疏散,开展抢险活动。

(1)应急指挥

沈桂香为应急处理的第一指挥(最高负责人),负责指挥学校的一切事故的应急处理和协调工作,调度人力物力全力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张丽萍为应急处理的第二指挥,协助第一指挥开展好工作,张渊益应急处理的现场指挥;若第一指挥因故不在,则由第二指挥指挥,若第一二指挥不在,则由贾海霞指挥。若以上老师都不在,则由贺守静老师指挥。

(2)现场秩序维护及救援抢险

由组长沈桂香老师、副组长张渊益、张丽萍老师带领保安、贾海霞、贺守静及体育组全体人员,立即赶到事故现场,开展好现场的秩序维护及临时性的抢险工作。

(3)各班学生秩序维护及疏散

由组长于宝娣老师、副组长黄宝凤、张红芹老师带领各班班主任老师和各班科任教师,负责维护各班学生的秩序,做好对学生的安抚等工作,一般情况下不准学生出教室,若必须撤出教室时,则要在听到指挥员广播或其它形式的指令后,方可组织学生进行有序的疏散,疏散地点一般以学校篮球场为集结点,若遇紧急情况,可直接将学生疏散出校门。

(4)救援及求援医护

若出现伤员,则由组长李明带领郭崇明、王丽雯、沙淑霞等老师,立即进行现场的紧急救援和简单的医护处理工作,经学校应急处理指挥组长或现场指挥等人同意后,向上级医院等请求支援。

(5)事故调查

由组长杨洁老师带领涉及班级的班主任、各年级组长,在开展抢险、应急的同时,对事件的原因、发生经过、危险情况等做详细的调查,记录在案,并及时向领导小组和现场指挥提供准确、详实的数据,为指挥做作正确的`处理提供依据,并备以后查阅。

(6)信息上报

若造成事故,一般情况下由组长沈桂香老师在向小组成员通气后,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教育局、镇政府等)报送信息;若沈桂香老师不在,则小组成员必须向他报告,并经沈桂香老师授权或同意后,方可准确及时地向上级(教育局、镇政府等)报送信息。

(7)家长工作

由组长徐文杰带领中民等老师,负责做好对家长的接待、安抚、解释等工作。

(8)媒体接待

由组长沈桂香老师带领张渊益、张丽萍、贾海霞、贺守静等老师,负责做好媒体的接待和解释工作。

(9)后勤保障

由组长黄德生带领黄春兰等老师,负责应急处理的财物保障工作,尽一切力量,保证物力、资金到位。

7、事故的善后处理

若造成伤害事故,则要做好善后处理,特别是要做好家长工作和媒体接待工作和后勤保障等。

(1)学校要切实做好死难或受伤学生的就医工作,做好涉及学生的家长的安抚、慰问工作,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维护学校稳定。

(2)联系学校法律顾问,咨询处理、处置意见,请其从法律的角度给予指导,关开展相关工作。

(3)协助部门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对突发紧急情况及时展开调查,查清事实,查明原因。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和客观事实。

(4)对伤亡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等法律、法规执行。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员工消防知识培训

搞好酒店消防,首先酒店要加强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增强员工的防火意识,让员工了解火灾的危害性。

1、使员工能够熟悉火灾报警方法、熟悉岗位职责、熟悉疏散逃生路线;

2、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习,加强消防实战演练;

3、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强化对客人消防安全的提示

1、设置禁止卧床吸烟和禁止扔烟头、火源入废纸篓的标志;

2、告知客人消防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

3、提醒住店客人加强对同行的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监护,防止其不慎引发安全事故。

酒店硬件设施

酒店硬件设施按有关规定建设完善消防设施。

1、酒店客房内所有装饰、装修材料均应符合消防的相关规定;

2、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各类消防设施,并设专人操作维护,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3、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防火、防烟分区、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4、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通道的长度、宽度及疏散楼梯等设施的设置,必须符合规定,严禁占用、阻塞疏散通道和疏散楼梯间,严禁在疏散楼梯间及其通道上设置其他用房和堆放物资。

对重点区域的检查和监控

1、酒店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楼层服务员要加强日常巡视,发现火灾隐患及时采取措施;

2、餐厅应建立健全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

3、厨房内燃气燃油管道、仪表、阀门必须定期检查,抽烟罩应及时擦洗,烟道定期清理;

4、厨房内除配置常用的灭火器外,还应配置灭火毯,以便扑灭油锅火灾。

当然,除了火灾之外,酒店还会发生其他的突发状况,例如抢劫、斗殴、食物中毒等,当遇到这些问题时,酒店又应该采取什么措施呢?

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应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特征;

2、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应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予警方,但决不可草率行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

3、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和其他部门相关领导,并向110报警。

4、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型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警方报告方位,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

5、保护好现场: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应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6、访问目击员工,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7、在场人员不可向外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8、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绑架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保安部和部门经理、总值班报告。

2、保安部接报后应立即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并可在事发楼层或事发楼层的其它地点设立指挥部,并向酒店保安部报案,由酒店保安部向警方报案。

3、得到绑案信息后应控制住绑架人员所在的楼层或相关场所,在警方到达之前应避免引起骚乱,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也不能使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工程人员要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绑架案件发生的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住、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酒店工作人员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保安人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斗殴者截留,要求赔偿。现场应保存录像资料、拍好照片以供日后索赔;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辨认滋事者;

4、如果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食物中毒应急措施

酒店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可能性不大,但对于一些大型活动,如婚宴等人数较多的餐饮,发生的比例会有所上升。

在酒店如发现任顾客士或员工反映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和送医院救治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1、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

2、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应由酒店派车将中毒者送往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3、保护好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食物、呕吐物等);

4、酒店要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6、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客人意外受伤、病危、死亡

1、接到报告后与相关部门人员迅速赶到现场。

2、仔细询问客人情况,根据客人受伤程度和病危人员的现状采取就地急救或送医院治疗。

3、保安部主管协助相关部门送客人去医院。

4、在客人单位人员及亲属未到之前,派员看护。

5、危重病人,保安经理须在场,以防病情恶化。

6、如有客人死亡时,应确定死者身份,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与公安部门联系,配合公安人员做好处理工作,按客人登记及其它线索与客人所在单位及亲属联系,协助做好善后工作。

7、按有关程序进行调查,并写出调查报告,详细提供给有关部门及亲属,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呈报总经理。

客人自杀处理程序

1、当发现有人自杀未死亡时,服务人员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保安部经理或保安主管。

2、立即通知酒店医务人员进行简单抢救。

3、通知总经理并报120急救中心。

4、由大堂副理查询客人的相关资料及其家人的联络方式。

5、收集客人物品及遗书,并保护现场(拍照取证等)。

6、由总经理决定是否报公安机关。

7、如外籍人员报外事部或相关国籍的领事馆。

自杀死亡的处理程序

1、当发现有人自杀死亡时,服务人员立即通知大堂副理和保安部经理或保安主管。

2、立即汇报总经理和值班经理,紧急反应小组。

3、由总经理决定并报公安机关。

4、封锁、保护现场,协助公安机关调查。

5、如果是外籍人员报外事部或相关国籍领事馆。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第一节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公路交通正常运行,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编制本应急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福建省交通厅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福州市政府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福州市交通局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预案》等编制。

1.3 基本原则

坚持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属地负责,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反应迅速、运转高效、处置有力的原则。

1.4 适用范围

1、台风、雨、雪、雾、恶劣天气、水毁、道路塌方、危险化学品运输、地震等原因造成国道、省道、县道等交通中断、发生较长时间阻塞或者瘫痪,需及时疏通和修复;公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设施遭到严重破坏,丧失正常使用功能,需迅速恢复、抢修、加固,以确保公路畅通的应急行动。

2、公路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交通事故、公路工程建设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以及需要公路部门协助的各类公共突发事件。

第二节 指挥体系和保障队伍

2.1 市局应急机构

市局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组成。

(一)领导小组及职责

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市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预案启动、指挥协调、召开会议、措施制定、资源调动、检查监督等工作。

(二)应急办及职责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总工室、工程、计养、机材、财务、安保科、办公室等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由局分管领导兼任主任。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工程技术组、机械物资保障组、交通保畅组、后勤保障组、信息报道组等工作小组。主要负责涉及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警及相关的信息发布、上情下达、物资调剂、应急指导等工作。

2.2 各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各单位分别成立相应的应急机构,负责本区域公路交通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保障、防灾宣传、灾情报告以及市局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任务。

2.3 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组建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由市局应急办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协同配合,做到突发事件发生时队伍集结迅速,人员及时到位,设备随时待命,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抢通和修复受毁的公路和设施。

第三节 应急响应

3.1 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对道路交通的影响,预警级别分为Ⅰ级预警、Ⅱ级预警、Ⅲ级预警、Ⅳ级预警。

3.1.1 Ⅰ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48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Ⅰ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Ⅰ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2 Ⅱ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24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Ⅱ级预警警报,由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负责发布。在决定发布Ⅱ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3 Ⅲ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上。

需向社会发布Ⅲ级预警警报,由市交通局应急领导小组负责报请市政府发布。在决定发布Ⅲ级预警信息1小时前,先向市交通局和市政府报告,同时抄报市政府新闻办。

3.1.4 Ⅳ级预警

导致国道、省道、县道交通中断或者瘫痪,预计处置、抢修时间需要在12小时以内。

需向社会发布Ⅳ级预警警报,上报交通局,由市交通局报请市政府发布。并报福建省交通指挥中心备案。

3.2 应急准备

3.2.1 日常准备工作

(1)组织准备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着手各项防御准备工作,逐级落实责任,切实将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落实到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组织到位、制度到位、责任到位。

(2)物资准备

各单位要加强对突发事件应急设备、器材、物资的维护和保养,要确保抢险物资存储布局合理,抢险机械保持完好状态。对重要工程和水毁多发路段,应在现场就近预先储备一定数量的抢毁材料和机械设备。必要时,实行定点储备和调集,一旦有突发事件发生,集中指挥、统一调度。

(3)突发事件预警和气象监控

各单位应随时关注掌握公路突发事件的预警、气候、水情的变化情况,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发布的预警讯息,随时做好处置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各项准备。

(4)排查隐患

各单位要做好公路预警工作,重点加强公路沿线地质灾害、危桥等隐患点的监控,以及临江、沿河、傍山等水毁易发路段的桥涵构造物、防护设施和道班用房等的日常巡查和检查,着重做好涵洞、边沟、截水沟等排水设施的清淤和局部缺损修复;

在建公路项目应及时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保管情况的检查,做好应急情况下的保护和转移准备。

3.2.2 响应措施

(一)Ⅳ级应急响应

(1)组织

Ⅳ级应急响应启动后,各单位主要领导要坐镇指挥,对突发事件动态情况全面掌握,随时跟踪,一旦发生险情,要做到准备充分,措施有力,指挥周密,保障到位。

(2)会商

市局组织召开会议,会商突发事件情况,分析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影响,部署传达上级部门对突发事件处置意见的精神和领导指示,并向有关部门反馈应急响应动态信息。各单位根据会商会议的部署,对本单位应急准备工作进行全面布置。

(3)检查

各单位要针对预警信息,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抢修,无法抢修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项目,提前做好施工材料、机械设备的保护和转移工作;路政部门要加大对公路的巡查力度,强化巡逻管控,对不符合要求的沿线广告牌、标志的要与养护部门配合,立即加固或拆除,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4)物资

各单位要准备好抢险救灾物资器材,机管和操作人员按各自职责,检查本单位所拥有的装载机、发电机组、油锯等抢险设备技术状况,必须保证抢险机械设备完好到位随时待命。

(5)值班

各单位要排出值班表,加强值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要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做好上传下达。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及办公室负责人应保持24小时通讯联系畅通,并能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赶到值班室处理应急事务。

(6)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做好准备,以便随时深入各分片单位一线,巡检、监督预警准备工作。

(二)Ⅲ级应急响应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各单位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隐患部位必须组织人员在最短时间内进行消除,无法消除的,必须加强实时监控,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要提早报告;要全面检查在建工程工地上塔吊、支架、悬挂物等高空作业设施;要加强办公楼、班站全面检查,同时检查用电安全。路政人员要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开展公路的清障工作。对未来可能受突发事件影响地区的在建公路,要做好施工材料的清理和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标志的设置工作,进一步加强公路沿线设施的安全性监控。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机管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还要做好社会上抢险机械(装载机、挖掘机、自卸车等)租赁准备工作,联系好社会上抢险机械,保证抢险及时调用。

(3)强化值班

各单位除正常值班外,还应加派工程技术人员值班。要坚持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驻值班室或办公室(含办公区)带班,密切监视突发事件发展趋势和气象形势。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分片深入各单位一线,巡检、监督各责任单位预警准备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检查

突发事件发生地在建公路项目必须全面停止施工;迅速组织人员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同时要转移好建设人员、设备,避免造成损失。路政部门要加强与交警等部门的联系沟通,强化协调配合,全力以赴做好保畅通工作。

(2)物资

各单位在准备好本单位抢险机械设备的基础上,随时提调社会上的出租机械,同时做好援助重灾地区抢险设备的准备;物供处还应准备好运输车辆、吊车和贝垒钢桥构件等随时待命。

(3)24小时值班

各单位要启动24小时值班制度,责任领导要亲自带班,相关责任人要到岗到位,认真履行职责。抢险救灾设备、机械操作手、运输车辆及驾驶员必须随时待命,确保一旦险情发生,最短时间内随调随到。

(4)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要到达突发事件现场实地,检查、监督抢险准备,指导可能受灾地区的抢险和救灾工作。

(四)Ⅰ级应急响应

在Ⅱ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响应措施:

(1)物资提调

各单位最大限度地准备装载机、挖掘机、发电机组、自卸车等抢险机械、车辆,物供处贝垒钢桥构件随时起运;各抢险机械材料仓库管理人员24小时待命,随时提调抢险物资材料和机械设备。

(2)交通通行

道路、桥梁、隧道乃至农村公路遇到重大险情时,要及时关闭各通行路段。

(3)公务活动

取消相关非应急性的公务活动和集体性活动,各部门减少安排常规性出差,正常上班,坚守岗位,严阵以待。

(4)驻地督查

市局现场处置指挥小组驻地分片单位,与各单位一道,现场指挥、协调、指导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工作。

第四节 应急处置

4.1 应急处置分级

按照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应急处置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大四个级别。其中:

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小于10万元、或交通临时中断的险情;

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毁情损失10-1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短的险情;

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100-500万元、或交通中断预计时间较长的险情;

特大险情应急处置是针对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或交通严重中断需长时间修复的险情。

4.2 应急处置措施

(一)一般险情应急处置

(1)抢修组织

发生一般险情时,由相关责任单位负责组织、指挥现场抢修。

(2)防止险情扩大

发生一般险情后,相关责任单位应加强公路设施巡查和排查,认真做好边坡崩塌、路基塌陷、涵洞阻塞等易发生毁情扩大和二次损毁的隐患点的监控和预警,及时消除隐患,努力把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采取措施防范毁情的扩大。

(3)现场安全管理

相关责任单位要重视一般险情抢险救灾现场的安全管理。要警惕边坡滑动、滚石等伤人,对于坍塌方、桥涵构造物局部损毁、以及漫水桥和过水路面等危及行车安全的险情现场,要及时设置规范完整的标志标线,向司乘人员提供准确有效的安全信息。

(4)现场通行管理

在一般险情现场,相关责任单位路政部门要积极协助维持受毁路段沿线的交通,确保公路畅通。严重受毁的,应安排专人进行看守。

(5)修复工程管理

对于险情受毁点的修复,必须在落实核对受毁工程数量的基础上,做好受毁情况统计和修复方案设计,狠抓损毁工程质量控制,严格工程管理,确保修复工程质量。特别是对公路的桥涵、挡墙构造物等修复工程,要注意严格把好修复的各施工环节质量关。要加强修复的工期管理,倒计时安排修复计划,严把修复工期和质量。抢修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向市级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

(二)较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一般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较大险情后,所在责任单位调用本级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较大险情点的抢修,市级应急机构视情派出本级应急保障队伍或调动其他单位应急保障队伍对较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支援。

(2)现场组织抢修

在组织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中,要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合理分配抢修力量,投入相关人员、设备,上足机械、多头推进,在最短时间内,抢通干线公路受阻路段。

抢修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向市局应急机构报告工作情况,市局视情组织人员检查、验收修复完成情况。

(三)重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较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投入市、县两级联动应急保障队伍

发生重大险情时,分局应急机构应立即从本辖区调动足够数量的应急保障队伍投入险情点抢修,并做好路政保障和运输救援工作,保证道路通行的畅通安全和抢险救灾物资的及时运送。市局应急机构迅速调动市县联动应急保障队伍,通过直接指挥、督导、帮助受灾点研究修复方案以及机械开挖、修筑便道、架设便桥等措施,缩短交通恢复通行的时间。

国道应争取在24小时内抢通;省道应争取在48小时内抢通。

(2)交通管制

修复时间较长的重大险情点,要做好交通管制工作,根据事先制定的损毁阻车绕行紧急处置预案,确定绕行路线,设立绕行引导标志,并通过媒体公告社会,引导车辆绕行。

抢修工作完成后,市局现场处置小组应组织人员检查、落实修复完成情况。市局领导视情对重大险情点抢修工作进行巡查。

(四)特大险情应急处置

在重大险情应急处置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应急处置措施:

(1)应急保障队伍全市调援

发生特大险情时,除了市、县两级应急机构的应急保障队伍全力投入抢修处置外,市局应急办可协调其他单位相关应急保障队伍跨区域对险情点抢险救灾工作实施增援。

(2)应急机构工作措施

发生特大险情后,市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要立即赶赴受毁现场,指挥、指导开展应急处置。

抢修工作完成后,逐级上报抢修工作情况,并由市局应急办将工作情况报告省市交通公路主管部门。

第五节 应急决策

(一)应急启动

本应急预案的启动由市局领导小组根据有关部门的预警信息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台风等气象信息,按照相应预警级别发布启动指令。预案启动后,各部门应进入相应岗位,物资设备处于待命状态,随时等候调遣。

(二)应急终止

符合下列应急终止条件之一的,终止本应急预案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的实施。

1、暴雨、台风、洪水等灾情解除;

2、突发事件现场抢修等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危险隐患排除等)已经结束;

应急终止由市局指挥机构发布。应急终止发布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等各项措施均予解除,转入防灾常态管理。

第六节 信息管理

(一)报送渠道

1、各单位接到启动相应等级预警应急响应的指令后,应在3小时之内将本单位相关应急准备、应急处置措施等信息及时在公路政务信息网发布,并报市局办公室。市局办公室相关信息除公布政务网外,同时向省市有关部门发布。

2、各单位公路通阻信息统一上报市局工程科,并每2小时滚动报告相关进展情况。市局工程科负责通阻信息编辑,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以群发方式报送局领导,并报备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专报系统上报上级相关部门。市局办公室负责编制突发应急事件专题简报,报局领导及上级相关部门,同时不定期滚动向局领导及相关部门群发即时动态短信。

(二)报送内容和格式

内容主要包括受灾通阻情况、受灾损失情况(如路线名称、地点、桩号、地名、损毁时间与毁情、估计工程量及损失金额、修复方案及估计抢通时间)、其他文字说明信息等。报送格式为:公路损毁统计报表,同时也可增加文字简报形式。

(三)报送时限

国道、省道、县道、乡道的填报时限分别为交通阻断后1、3、6、12小时之内,其余公路及毁情应在24小时内填报。

(四)事迹宣传

各分局应积极收集应急事件中的典型模范人物、先进事迹与相关照片、视频资料,及时上报市局办公室。同时,密切配合市局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做到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与宣传报道工作同步进行,使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支持公路部门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救灾工作,发动社会和广大群众参与公路抢险救灾。

第七节 监督管理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

处置突发事件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中表现突出、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行政负责人、相关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二)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市公路局负责解释,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本预案。各单位要根据本预案,制定本单位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加强对预案实施全过程的监督,加强常态下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完善、预案演练等的检查,使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工作做到从常态向非常态的顺利转变,保证突发事件和自然灾害来临后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工作的迅速、有序和高效进行,提高应急管理效益。

(三)预案演练制度

应急处置预案演练遵循单位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区域为主、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实施。根据本单位总体工作安排,结合辖区实际特点,有重点的编制预案演练方案,适时举行预案演练活动。应急处置预案演练每年至少应组织1次,并认真总结,不断提高预案演练质量。

(四)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浴室是现代人非常重要的一个休闲场所,不论是家庭还是公共场所,都需要有完善的突发应急预案。以下是针对浴室突发情况的预案建议。

1. 疏散预案

疏散预案是针对突发火灾、水淹等重大事件准备的,其中包括人员疏散和毁坏物品的疏散。在设计疏散预案时,必须考虑到浴室的特殊地位 - 通常人们在浴室中结构非常复杂,水流的移动速度也非常快。

在设计疏散预案时,我们需要考虑以下事项:

1.1 建立一个完善的逃生路线指南,对公众进行培训和宣传。

1.2 紧急情况下,我们必须要把浴室当作一个封闭的系统处理 - 人们需要呼吸的空气和安全通道是关键必须合理规划。

1.3 安全出口必须尽可能的接近人们的靠近区域,将来进入隧道的人们也必须被告知。

1.4 疏散预案设计需考虑多种疏散的方式 - 比如给人们提供生命线或者抓住边缘拉回来。

1.5 消防工作人员的准备工作也必须充分,自己熟悉复杂的浴室结构和紧急处理策略。

2. 突发治疗预案

在浴室内发生意外事故时,及时端正可能救人。在突发情况时,浴室中的工作人员应当尽快进行救援,同时需要确保工作人员和患者的身体安全。这时工作人员要做:

2.1 及时查明情况 - 了解伤者的状况、伤势程度,然后合理决策。

2.2 把伤者清醒过来,向他们详细说明现场情况,让他们配合急救。

2.3 尽可能地减少伤势,先进行救护处理。

2.4 在情况复杂时,人员应当首先联系当地医院或者120急救中心。

3. 统一急救方案

在工作人员培训方面,人们需要了解几个方面:

3.1 必须人人都掌握急救技巧,保证有一个起码的条件就是尽快处理伤者伤势。

3.2 浴室的工作人员需要定期进行培训并测试急救的有效性,并确保他们已经掌握了基本的技能。

3.3 每个浴室都应该设有一个清楚的急救措施,以便让所有人都知道如何在危急时刻进行急救。

3.4 定期进行急救演习,熟练掌握各种应对技巧。

总之,为了保护众人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浴室必须设有完善的突发应急预案。这不仅可以有效地避免突发事件的发生,还可以提供尽可能多的帮助,在关键时刻让人们得到及时的救助。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

1.接到停水通知后,告知患者停水的`时间,做好停水准备。

2.做好应急准备,根据停水时间尽量储备水源,以备使用和饮用。

3.突然停水时,白天与总务科联系,汇报情况,查询原因,夜间通知总值班,汇报停水情况。

4.向患者做好解释工作,尽量协助患者解决因停水带来的不便。

【程序】

接到停水通知→做好停水准备→储备水源突然停水→与总务科与总值班联系→查询原因→向患者做好解释

【演练场景】

事先接到停水通知:夜班护士接到电话停水通知:内容是18:00-20:00全院停水二小时。

【演练过程】

1.17:30夜班护士接到停水电话:“喂,您好!”,“通知你们18:00-20:00要停水,请安排值班人员做好停水准备。”通知值班医生及护士,患者及患者家属。

2.7:40值班护士通知家属到热水间储备热水,饮用水及生活用水。

3.7:45科主任,护士长负责联系准备好桶装水,为新来患者做好准备。

4.值班护士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的情绪并及时解决患者的用水情况。

❖ 监狱突发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小浪底水力发电厂(以下简称电厂)预防和处置重大活动期间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影响和损害,保障电厂安全运行,维护电厂正常生产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由小浪底水利枢纽建设管理局(以下简称局)及以上单位组织或认定的、具有重大影响和特定规模的政治、经济、科技、文化、体育等活动,需要电厂采取应急保障措施保障电厂安全运行,维护电厂正常生产秩序的情况。

1.4 工作原则

重大活动电厂应急保障应当遵循“超前部署、规范管理、各负其责、相互协作”的工作原则,在局统一领导和局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下,电厂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负责电厂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