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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职范文|合伙清算欠条(热门十六篇)

发表时间:2019-10-14

合伙清算欠条(热门十六篇)。

✦ 合伙清算欠条

XXXX(合伙企业名称)

清算报告

经XXX年XX月XX日全体合伙人同意,决定注销本企业,同时成立清算小组,小组成员为XXX、XXX、XXX,XXX担任清算小组组长。本企业于XXX年XX月XX日在《XXX报》登载注销公告。现清算工作如下:

本企业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已支付完毕,清算费用已支付完毕,税务已注销完毕,债权债务已完全清偿完毕。

本企业于XXX年XX月XX日正式完成清算工作。

本企业清算后资产总额为XXXX万元,负债总额为XXXX万元,净资产为XXXX万元,债权债务已清偿完毕,剩余财产XX万元由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全体合伙人签字:

(合伙企业加盖公章)

年月日

✦ 合伙清算欠条

乌拉盖管理区天宇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根据公司2013年4月24日的股东决定,公司清算组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步骤:

1、清理公司资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报给自然投资人。

2、清理债权债务。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通知和公告公司的债权人。

5、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6、剩余财产分配。

二、通知债权人和公告情况:

本清算组于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于2013年4月26日至2013年4月29日在《锡林郭勒盟日报》刊登了公告。

三、清算结果:

清算组按照《公司法》规定的清算步骤和清算组制订的清算方案开展清算活动。在分别支付了职工工资20000.00元应付福利费19600.00元其他应付134801.66元,未分配利润-2718.00元,公司所有者权益剩余资产1997282.00元。

四、公司剩余资产分配:

按照公司《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因本公司出资人是天宇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法人张辉独自出资,公司解散后,本公司剩余所有资产均归张辉所有。

五、本清算报告出具之日,公司已清算完毕

(乌拉盖管理区天宇燃气销售有限公司清算报告清算组成员)

清算组成员签字:

2013年5月24日

✦ 合伙清算欠条

合伙企业欠款欠条


前言:


合伙企业是一种由两个或更多个个体或公司组成的企业形式。在合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资金方面的纠纷,特别是企业中的债务问题。为了确保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合伙企业欠款欠条应运而生。本文将详细讨论关于合伙企业欠款欠条的使用、内容以及相关法律问题,旨在为合伙企业提供指导和建议。


第一部分:欠款欠条的介绍


欠款欠条是一种法律文件,记录了一方人或单位欠另一方人或单位一定金额的欠款情况。对于合伙企业来说,欠条的作用是保障债权人的利益,明确欠债金额、欠款日期、偿还方式等关键信息。欠款欠条在合伙企业中使用广泛,并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第二部分:欠款欠条的内容


1. 债务人与债权人的详细信息:欠款欠条开头应包含债务人和债权人的姓名、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以方便双方进行沟通和联系。


2. 欠款金额与币种:明确欠款金额和币种,确保双方对欠款数额没有歧义。


3. 欠款原因:简要描述欠款的原因,例如购买设备、采购原材料等,以便于日后核查和审计。


4. 欠款日期和期限:明确欠款的起始日期和偿还期限,避免债务拖延或欠款过程中的纠纷。


5. 偿还方式:规定偿还欠款的具体方式,可以是一次性还清或分期偿还,同时约定偿还款项的频率和金额。


6. 利息和罚金:如果债款逾期未还,应明确约定利息和罚金的计算方式和金额。


7. 附加条款:根据具体情况,合伙企业可以在欠款欠条中增加一些附加条款,例如抵押物的处理、争议解决方式等。


第三部分:欠款欠条的重要性


1. 法律保护:欠款欠条是一份法律文件,一旦双方签署,就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起到保护债权人的作用。如果发生争议,债权人可以通过欠款欠条来维权。


2. 证明债务的存在:合伙企业的欠款欠条记录了欠款的相关信息,以及债务的起始和截止日期。这对于债权人追讨债务、产生争议、进行法律程序等都是非常重要的。


3. 金融交易的依据:在合伙企业的经营活动中,金融交易是常有的事情。银行、投资者等金融机构在进行融资决策时,往往需要相关的财务文件,其中包括欠款欠条。


第四部分:欠款欠条的法律问题


在撰写和签署欠款欠条时,合伙企业应注意以下法律问题:


1. 合法性:欠款欠条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才能发挥其法律效力。


2. 权益保护:欠款欠条的内容应确保双方权益平衡,同时充分考虑合伙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


3. 认证与签署:欠款欠条必须由双方共同认可并签署,确保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4. 争议解决:在欠款欠条中应规定争议解决的方式,例如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解决。


合伙企业欠款欠条是一份重要的法律文件,能够维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欠款问题可以得到及时解决。合伙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应仔细制定和遵守相关欠款欠条,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同时,为了避免纠纷和法律问题,建议合伙企业在准备欠款欠条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这样可以确保欠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为合伙企业的经营提供坚实的法律保障。

✦ 合伙清算欠条

由于我县学校布局调整,县内三所小学需要撤并,所迁移的财产品种多、件数多、金额多,分散于不同部门、不同人员的管理范围,为了尽可能避免学校财产流失,特制定以下方案供领导参考。

1、教育局应该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督促指导学校财产清算。

2、学校成立相应的财产清查小组,把财产分成:教学仪器财产、办公类财产、生活类财产,由不同的组员负责造册登记。

3、为避免一些私人借用没有归还的财产漏掉登记,建议财产清查完毕在学校内进行公示。

4、公示完毕后,由教育局相关部门决定哪些物品搬迁到新学校,哪些留下在原学校。

5、把搬运工作交由专业公司负责,由原初中清查小组现场移交给搬运公司,搬运公司按要求打包运到目的地后按要求摆放好,需要上架的上好架,需要安装的安装好。

6、搬运完成一所学校,由教育局相应财产清查小组验收清点好物品后,再进行下一所学校的搬运。

7、财产设备移交要承接有序,负责保管的人员要对移交清单签字,接收人员与搬运公司人员也要签字。

8、设备及各类财产物资进入学校后,要重新造册登记,登记好来源是哪所学校,然后进行入库上架。

✦ 合伙清算欠条

XXXX公司注销清算报告

一、基本情况

XXX公司(税号:)是2016年 月 日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2016年 月 日核准设立税务登记证,法人:,实际经营地址:,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核算方式:独立核算;经营范围: ;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季申报,企业所得税查账征收。

二、已缴纳税款清算情况

(一)申报情况

1、增值税

2016年5-12月销售收入:0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0 元。

2017 年 1-12月销售收入:0 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

0 元。

2018 年 1-3月销售收入:0 元,应纳税额:0元,已缴

0 元

2、企业所得税

该户企业所得税按查账征收。(1)上年汇算清缴情况:

2016年销售收入: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0元,已缴0元。

2017年销售收入: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0元,已缴0元。

(2)申请注销申报情况:

2018年销售收入:0元,应缴企业所得税0元,已缴0元。

三、企业所得税注销清算:

(一)清算期间: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3 月 31日。

(二)清算所得:

清算所得=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净值-清算费用-相关费用清算所得+债务清偿损益=资产处置损益(0)+负债清偿损益(0)-清算费用(0)-清算税金及附加(0)+其他所得或支出(0)=0元,企业清算为0元。企业已办理清算申报。

(三)清算审核:

依照工作要求,清算小组对企业清算报告(内容)进行了审核,同意企业清算结果。

四、清算结论

该企业成立后,一直未实际经营,未领购发票,同意该企业注销税务登记。

✦ 合伙清算欠条

甲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因经营理念差恂,难以继续合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散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合伙经营的______公司”,双方同意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甲方退伙。

第二条,甲方退伙后,“______公司”由乙方经营,产权、所有权归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三条,合伙截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为止的所有收入、支出双方已结算完毕,互不相欠。

第四条,合伙经营时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签订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权利义务整体转由乙方承继,散伙后与甲方无关,所有涉及合同履行的事宜均由乙方处理。

第六条,散伙后,如因乙方不履行合伙期间的合同导致甲方承担合伙经营期间的债务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乙方自愿提供土地使用权以及现有的厂房、设备作为对该风险的担保。

第七条,关于土地,在土地租赁期间,镇、村如果在收税费,必须按所使用面积承担。否则,乙方有权按原价收回土地,地上附着物自行拆走,不做赔偿。

第八条,分家时分给甲方应还帐务未还的,后又到乙方来讨帐的,给乙方造成损失,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附分家清单表4张。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五份,退伙人各执一份,交______备案一份,公证一份。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

退伙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

退伙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合伙清算欠条

公司清算报告

公司系有限公司,由、和(填公司的股东,法人或自然人)共同出资组建,于年月日登记注册,企业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经营

期限年,经营范围:。根据本公司年月日

公司股东会决议,本清算组自年月日正式成立,现将本清算组成立后开展的清算工作报告如下:

一、清算工作的步骤

1、本清算组自月日正式成立,由担任组长,担任副组

长。清算期自年月日开始,自年月日结束。

2、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经营终止日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账面情况进行了审计并

出具专项审计报告。[公司注销可以不进行专项审计]

3、公司在清算期内已妥然补偿(安置)公司员工;无拖欠职工工资及养老金情况。

二、公告情况

公司清算组根据《公司法》规定,于年月日在《》上刊登了清算

公告。

三.、资产及负债清理情况

1、截止清算基准日年公司共有资产其中货币资金

元,应收帐款元,固定资产净值元,无形资产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

举资产类科目);负债元,其中:其他应付款元,应付福利费元,应

交税金元,预提费用余额元(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负债类科目);净资产元。

2、资产清理情况:(比如:清算基准日的应收帐款余额为元,除收回元外,公司将无法回收的应

收帐款转为清算损失;固定资产净额为元,公司以元的价格转让

给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余额为元,公司以元的价格转让给公司,支付的转让环节相关税金元转为清算损失。)

如:清算基准日的其他应付款余额为元,除债权人申报偿付元外,公司将

无法支付的其他应付款(应付职工教育经费)元转为清算收益;对清算期末无需

支付的应付福利费元转入了清算收益;清算开始日的预提费用余额为元,预提应支付的审计费后其余额为元,预提的审计费计入清算费用,应交税金元已全部上交税务部门,至此本公司的债务已经全部清偿完毕,若有未清偿的债务由股东按

出资比例承担。

4、清算期发生清算费用共计元。

5元;抵减清算开始日的所有者权益后,剩余财产(或公司亏损)为元。

四、清算剩余财产分配(或公司亏损承担)情况

公司对剩余(或亏损)元,经股东协商同意,按各自实际出资比例分配(或分担)。其中:股东分得元,股东分得元。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已办理了国税与地税的税务注销登记。

2、公司档案已由股东会决议委托

特此报告

公司清算组

年月日

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名:

✦ 合伙清算欠条

餐饮欠条是一种常见的债权文件,它记录了餐饮行业中的债务关系和债务金额。在餐饮行业中,由于供应链的复杂性和经营周期的特殊性,欠债的情况时常存在。为了保障双方权益,减少纠纷发生,同时提高行业的规范化程度,餐饮欠条被广泛使用。


一份完整的餐饮欠条必须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等;债权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注册号码等;借款金额和日期,明确借款的具体数额和借款的时间;借款用途,记录借款人用途的合理性和详细性;还款方式和期限,约定借款的还款方式和还款的期限;债务担保,明确债权人是否需要提供担保;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规定双方在违约情况下所遭受的责任和解决纠纷的方式等。


在实际使用中,餐饮欠条有着广泛的应用。餐饮欠条可以作为一种凭证,证明借款人和债权人之间存在一笔债务关系。通过欠条,双方可以在发生纠纷时迅速找到准确的依据进行解决,减少纠纷处理的成本和时间。餐饮欠条还可以作为一种督促催款的手段。借款人在借款的同时通常会签署欠条,一旦逾期不还款,债权人可以通过欠条提供的合法凭证来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保障自己的权益。


餐饮欠条的使用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争议。由于餐饮行业的特殊性,供应链的延迟和菜品的质量问题等因素时有发生。在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能有合理的理由推迟还款,但是餐饮欠条并没有明确规定对于这种情况的合理处理方式。餐饮欠条作为一种民事债权文件,双方约定的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还存在争议。在一些情况下,借款人可能会借助法律的漏洞来逃避还款责任,给债权人带来损失。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餐饮行业需要进一步完善餐饮欠条的制度和规范。应该明确规定餐饮欠条的合同效力,确保其在司法实践中能够起到应有的约束作用。应该在餐饮欠条中明确规定特殊情况下的债务处理方式,如供应链延迟、菜品质量问题等。餐饮行业可以借鉴其他行业的经验,加强行业自律,建立统一的欠款解决机制,尽量避免纠纷的发生。


餐饮欠条是餐饮行业中常见的债权文件,它在维护债权人权益、减少纠纷发生和提高行业规范化程度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餐饮欠条的使用也面临一些问题和争议,需要行业进一步完善制度和规范。只有通过不断的改进和规范,才能更好地发挥餐饮欠条的作用,促进餐饮行业的健康发展。

✦ 合伙清算欠条

经过认真、细致地清理,本人已对名下的个人独资企业________(企业名称)完成了清算,清算结果如下:

(一)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二)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结清;

(一)、清算工作基本情景:

1、注销企业概况。(企业名称、性质、注册时间、注册资本、是否设有分支机构及对外投资、其他要说明的情景)

2、企业注销的原因。

3、清算组的成立情景。(清算组成立时间、清算组成员的组成及清算组成员的身份、职务)

(二)、清算企业财产状况(清算开始日的财产构成包括:货币资产、实物资产、其他资产)。

(三)、清算企业债权、债务的审定情景:

1、债权的追收情景及对未收债权的处理;

2、债务的申报、审定情景。

(四)、清算财产分配情景:

1、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的支付情景;

2、海关、税务部门税款交纳情景;

3、企业债务的清偿情景;

4、投资人或股东的分配情景;

(五)、清算其它情景:

1、企业帐本及营业、清算的重要文件,由____________投资人保存十年,本投资人承诺予以妥善保存。

2、投资人保证企业债务已清偿完毕,所报清算备案材料真实、完整,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职责。

清算组成员签名:

✦ 合伙清算欠条


合伙人之间的合作通常以信任和友谊为基础,但有时在商业关系中,欠债可能会导致紧张和破裂。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合伙人欠条成为一个重要的法律文件,可以帮助管理借贷情况,并最大程度地保护各方的权益。


合伙人欠条是双方共同签署的书面协议,详细描述借款的金额、付款日期、还款方式和可能的罚款条款。这个文件关键的作用是确保借款方及时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偿还借款。合伙人欠条的具体内容可以依据双方商定而有所不同,但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元素。


在合伙人欠条中,必须明确标明借款的金额和币种。这将帮助双方确保彼此理解借款的确切数量,并且避免可能的误解或争议。定明借款金额是关键的起点,它为后续还款计划和期限提供了基础。


合伙人欠条需要说明还款的时间和方式。明确还款日期对于借款方来说非常重要,因为这将帮助他们做出相应的安排以按时还款。同时,合伙人欠条还应明确还款方式,即通过现金、支票、银行转账或其他方式进行还款。确保双方对还款方式达成一致将减少潜在的不必要的纷争。


合伙人欠条还应提供一些备选的惩罚措施,以防借款方未能按时还款。这些罚款条款可以包括每日滞纳金或延迟还款的百分比。好的欠条应该在合理的范围内设定罚金,既可以鼓励借款方尽早还款,又不会过分惩罚借款方,以免伤及合作伙伴关系。


为了确保合伙人欠条的有效性,它应该明确标明双方的签字和日期。合伙人的签字表示他们同意其中所有的条款和条件,并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日期可以确认借款和签署文件的时间,方便后期的追溯和参考。


合伙人欠条是一种保障合作关系顺利进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它能确保借款方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偿还借款,并由此维护合作伙伴之间的信任和友谊。虽然每个合伙人欠条的具体内容可能不尽相同,但它们都会包括借款金额、还款日期、还款方式和罚款条款等基本要素。通过正确的编写和签署,合伙人欠条可以成为合作伙伴之间互信的象征,推动他们共同追求商业成功。

✦ 合伙清算欠条

注销清算报告参考文本

有限责任公司

(仅供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经 有限责任公司于 年 月 日作出的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依法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现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经清理完毕,清算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1301×××××××××××);住所: ;法定代表人:林××;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营业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股东姓名和出资:股东张××持有40%的股权出资额××万元,;股东李××持有40%的股权,出资额××万元;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持有20%的股权,出资额 万元。

二、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的情况

经 年 月 日股东会会议(注:备案登记时召开的股东会。)一致通过并决议:解散公司、成立清算组,由股东张××、股东李××和股东 有限责任公司委派的王××担任清算组成员,其中股东张××为清算组负责人。清算组于 年 月 日办理了清算组备案登记手续。

三、清算组开展工作情况介绍

清算组成立后,于10日内依法通知了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并于 年 月 日在《×××报》上刊登了《注销清算公告》,依法通知全体债权人及债务人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

清算组在开展清算工作期间,对公司资产、负债进行了全面清理,通知、公告债权人,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在支付了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了所有公司债务之后,已办理相关税务注销登记手续。现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四、清算工作结束,剩余资产状况

截止 年 月 日,清算工作已经结束,公司所有债务都已清偿,剩余资产为货币 万元。

五、剩余资产的分配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剩余资产 万元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配。

特此报告。

清算组成员签字:

张××

李××

王××

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 合伙清算欠条

合股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余合股人按上列名目次第填写)

第一条签署本条约的目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股运营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运营名目和范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股限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法、限期

(一)合股人______(姓名)以______方法出资,计群众币__________元。

(其余合股人同上次第列出)

(二)各合股人的出资,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从前交齐。

(三)本合股出资总计群众币______元。

合股时期各合股人的出资为共有财富,不得随便恳求朋分。

合股停止后,各合股人的出资仍为小我私家一切,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红利分派与债权负担合股各方配合运营、配合休息,共担危险,共负盈亏。

(一)红利分派: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根据,按比例分派。

(二)债权负担:合股债权先以合股财富归还,合股财富不敷了债时,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根据,按比例负担。

(提醒:红利分派与债权负担能够商定按各合股人各自投资大概均匀分派。

未商定分管比例的,由各合股人按投资分管。

任何一方对外归还后,另外一方该当按比例在10日外向对方了债本人应承担的部门。

)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让渡

(一)入伙。

1.新合股人入伙,必需经部分合股人赞成;

2.认可并签订本合股和谈;

3.除入伙和谈还有商定外,入伙的新合股人与原合股人享有划一权益,负担划一义务。

入伙的新合股人对入伙前合股企业的债权负担连带义务。

(二)退伙。

1.志愿退伙。

合股的运营限期内,有以下情况之临时,合股人能够退伙:

①合股和谈商定的退伙事由呈现;

②经部分合股人赞成退伙;

③发作合股人难以持续参与合股企业的事由。

合股和谈未商定合股企业的运营限期的,合股人在不给合股企业事件施行形成倒霉影响的状况下,能够退伙,但该当提早30日告诉其余合股人。

合股人私自退伙给合股形成丧失的,该当补偿丧失。

2.固然退伙。

合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固然退伙:

①灭亡大概被依法宣布灭亡;

②被依法宣布为无民事举动才能人;

③小我私家损失偿债才能;

④被群众法院强迫施行在合股企业中的局部财富份额。

以下情形的退伙以实践发作之日为退伙见效日。

3.革职退伙。

合股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经其余合股人分歧赞成,能够决定将其革职:

①未实行出资任务;

②因成心或严重不对给合股企业形成丧失;

③施行合股企业事件时有不合理举动;

④合股和谈商定的其余事由。

对合股人的革职决定该当书面告诉被革职人。

被革职人自接到革职告诉之日起,革职见效,被革职人退伙。

被革职人对革职决定有贰言的,能够在接到革职告诉之日起30日内,向群众法院告状。

合股人退伙后,其余合股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股企业的财富情况停止结算。

(三)出资的让渡。

许可合股人让渡其在合股中的局部或部门财富份额,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让渡时,须经其余合股人分歧赞成。

在划一前提下,合股人有优先受让权。

如向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让渡,第三人应按入伙看待,不然以退伙看待让渡人。

合股人之外的第三人受让合股企业财富份额的,经修正合股和谈即成为合股企业的合股人。

第八条合股卖力人及合股事件施行

(一)部分合股人配合施行合股企业事件。

(合用于范围小的合股企业)

(二)合股和谈商定或部分合股人决议,拜托______________为合股卖力人,其权限为:

1.对外展开营业,订立条约;

2.对合股奇迹停止一样平常办理;

3.出卖合股的产物(货色)、购进经常使用货色;

4.付出合股债权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合股人的权益和任务

(一)合股人的权益:

1.合股人享有合股事件的运营权、决议权和监视权,合股的运营举动由合股人配合决议,不管出资几,每一个人都有表决权;

2.合股人享有合股长处的分派权;

3.合股人分派合股长处应以出资额比例大概按条约的商定停止,合股运营积聚的财富归合股人共有;

4.合股人有退伙的权益。

(二)合股人的任务:

1.根据合股和谈的商定保护合股财富的同一;

2.分管合股的运营丧失的债权;

3.为合股债权负担连带义务。

第十条制止举动

(一)未经部分合股人赞成,制止任何合股人擅自以合股名义停止营业举动;

不然,其营业得到长处归合股,酿成的丧失按实践丧失停止补偿。

(二)制止合股人到场运营与本合股合作的营业;

(三)除合股和谈还有商定大概经部分合股人赞成外,合股人不得同本合股停止买卖。

(四)合股人不得处置损伤本合股企业长处的举动。

第十一条合股停业的持续

(一)在个体合股人退伙的状况下,其他合股人有权持续以原企业称号持续运营原企业营业,也能够挑选、吸取新的合股人入伙运营。

(二)在合股人灭亡或被宣布灭亡的状况下,依灭亡合股人的担当人的挑选,既能够加入担当人应担当的财富份额,其余合股人持续运营;

也可按照合股和谈的商定大概经部分合股人赞成,采取担当报酬新的合股人持续运营。

第十二条合股的停止和清理

(一)合股因以下情况闭幕:

1.合股限期届满;

2.部分合股人赞成停止合股干系;

3.已不具有法定合股人数;

4.合股事件实现或不克不及实现;

5.被依法打消;

6.呈现法令、行政法例划定的合股企业闭幕的其余缘故原由。

(二)合股的清理:

1.合股闭幕后该当停止清理,并告诉债务人。

2.清理人由部分合股人担当或经部分合股人过对折赞成,自合股企业闭幕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合股人或拜托第三人,担当清理人。

15日内未肯定清理人的,合股人大概其余短长干系人能够请求群众法院指定清理人。

3.合股财富在付出清理用度后,按以下次第了债:合股所欠招用的职工人为和休息保险用度;

合股所欠税款;

合股的债权;

返还合股人的出资。

4.了债后若有盈余,则按本和谈第六条第一款的法子停止分派。

5.清理时合股有吃亏,合股财富不敷了债的部门,依本和谈第六条第二款的法子打点。

各合股人答允担有限连带了债义务,合股人因为负担连带义务,所了债数额超越其该当负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余合股人追偿。

第十三条守约义务

(一)合股人未定期交纳或未缴足出资的,该当补偿由此给其余合股天然成的丧失;

假如过期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置。

(二)合股人未经其余合股人分歧赞成而让渡其财富份额的,假如其余合股人不肯采取受让报酬新的合股人,可按退伙处置,让渡人应补偿其余合股人因而而酿成的丧失。

(三)合股人擅自以其在合股企业中的财富份额出质的,其举动有效,大概作为退伙处置;

由此给其余合股天然成丧失的,负担补偿义务。

(四)合股人严峻违背本和谈、或因严重不对或违背《合股企业法》而招致合股企业闭幕的,该当对其余合股人负担补偿义务。

(五)合股人违背第九条划定,应按合股实践丧失补偿。

劝止不听者可由部分合股人决议革职。

第十四条争议的处理

各方当事人在实行本条约过程当中发作争议时,该当商议处理;

商议不克不及处理的由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五条其余

(一)经商议分歧,合股人能够修正本和谈或对未尽事件停止弥补;

弥补、修正内容与本和谈相抵触的,以弥补、修正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条约是本条约的构成部门。

(三)本条约一式______份,合股人各执一份,送注销构造存档一份。

(四)本条约经部分合股人署名或盖印后见效。

合股人(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股人(具名):

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德律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余合股人如上)

签约工夫: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签约所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合伙清算欠条

篇一:有限公司清算程序(详细版)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

公司解散是公司因发生章程规定或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而停止业务活动,并进行清算的状态和过程。公司清算是公司解散或被破产宣告后,依照一定程序了结公司事务,收回债权,清偿债务并分配财产,最终使公司法人资格终止消灭的程序。我国《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就公司解散、清算原因及程序规定如下:

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人民法院据此决定予以解散。

二、有限公司解散程序。

1、股东会作出解散决议,或政府责令解散,或人民法院根据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的申请决定予以解散。股东会对公司解散作出决议,该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国有独资公司的解散,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2、公司董事会制订公司解散方案。

3、公司解散,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清算。

三、有限公司的清算。

1、清算原因。公司因上述解散原因中的1、2、4或5解散,应当清算;因公司分立或者合并解散不需要清算。股东会决议解散的,股东会应对公司清算作出决议。

2、成立清算组。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组成。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四、清算组的职权。

清算组行使的职权有: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5、清理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五、公司解散清算程序。

(一)成立清算组,并办理备案。

公司解散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表》;清算组人员基本情况;公司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会关于成立清算组的决议;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通知和公告内容应包括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号、注销原因、清算开始日期、清算组人员及工作地址、申报债权的期限、地点和注意事项等。

(三)债权申报和登记。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报股东会或法院确认。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五)执行清算方案,分配财产。

清算组根据股东会确认的清算方案对公司财产进行分配,公司财产法定分配顺序为:

1、支付清算费用;

2、支付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

3、缴纳所欠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后;

5、清偿完毕上述款项后的剩余财产,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有限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六)编制清算报告,并报告确认。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

2、各项税款、职工工资已经结清;

3、已发布注销公告。

(七)、注销登记。

1、申请注销登记。

自清算报告被确认之日起10日内,清算组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3)、股东会决议解散或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决议解散;(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2、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文件。

申请注销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2)、《指定(委托)书》;

(3)、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解散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

(4)、股东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的清算报告。

(5)、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通知书》;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8)、国有独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决定,其中,国务院确定的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还应当提交本级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有分公司的公司申请注销登记,还应当提交分公司的注销登记证明。

登记机关核准注销登记后,公告企业终止。

六、清算责任。

1、公司进行清算时,不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2、公司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公司处以隐匿财产或者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3、公司在清算期间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的,由公司登记机关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

4、清算组不按规定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或者报送清算报告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重大遗漏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

5、清算组成员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谋取非法收入或者侵占公司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退还公司财产,没收违法所得,并可以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七、解散清算向破产清算的转变。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篇二:公司清算财务处理流程

公司清算的税务会计处理

一、公司清算的概念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后,为最终了结现存的资产和其他法律关系,依照法定程序,对公司的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进行清理、处分和分配,以了结其债权债务关系,从而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公司清算必须结清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所有税务事项。公司除因合并或分立而解散外,其余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须经过清算程序。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清算程序

企业清算一般应履行下列程序:

1.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2.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含税务机关)进行清偿。3.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清算企业的财产包括宣布终止时企业的全部财产以及企业在清算期间取得的资产。已经作为担保物的财产相当于担保债务的部分,不属于清算财产,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部分,属于清算财产。

企业清算中发生的财产盘盈或盘亏、变价净收入、无力归还的债务或无法收回的债权,以及清算期间的经营收益或损失等,计入清算损益。

企业在宣布终止前六个月至终止之日的期间内,下列行为无效,清算机构有权追回其财产作为清算财产入账: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处理财产;

(3)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

4.资产处臵,包括收回应收款项、非现金资产转让等。非现金资产转让给股东的,按照公允价值确定转让价格。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作坏账处理。5.清偿债务。

由于清算企业有财产担保的财产不属于清算财产,因此除非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即便是在清算财产不足以支付清算费用的情况下,也不得从担保财产中拨付,债权人的权利不受影响。因此,担保财产的

变现价值必须优先用于偿还担保债务,担保物的价款超过所担保的债务数额,属于清算财产的一部分,按下列顺序清偿债务:

(1)支付清算费用。企业办理清算发生的费用从现有财产中优先支付。清算费用包括法定清算机构成员的工资、差旅费、办公费、公告费、诉讼费及清算过程中所必须的其他支出。清算过程中处臵资产需要缴纳各项税费(含清算所得税)也作为清算费用处理。

(2)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等。

(3)应缴未缴的各项税费,是指生产经营过程中应交未交的各项税费,清算过程的产生的税费按清算费用处理。

(4)尚未偿付的债务。

不足清偿的同一顺序债务,按比例清偿。既有欠税又欠交滞纳金和罚款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优先权包括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8]1084号)明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立法精神,税款滞纳金与罚款两者在征收和缴纳时顺序不同,税款滞纳金在征缴时视同税款管理。因此,税收及滞纳金的清偿应优先于罚款。6.剩余财产分配。

有限责任公司,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者外,应当按投资各方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金时,按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7.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税务登记、工商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计算清算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一)需要进行清算所得税处理的企业范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0号)规定,下列企业应进行清算的所得税处理:

1.清算。根据公司法规定,除公司合并或分立外,其他解散情形必须进行清算。

2.视同清算。不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规定的适用特殊税务处理原则的重组业务,按一般重组税务处理原则进行。改组企业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序,但需要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视同清算的企业其作为独立纳税人的全部税务事项(包括尚未弥补的亏损、正在享受的税收优惠等)均应终止,不得结转到接受资产的企业继续享有或承继。

(1)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相应地,企业的全部资产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被合并企业应视同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相应地,合并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接受被合并企业各项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

(3)被分立企业不再继续存在时,被分立企业应按清算进行所得税处理,相应地,分立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认接受资产的计税基础。

(二)关于清算所得的税法表述

企业应将整个清算期作为一个独立的纳税,按计算清算所得。《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者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四条规定,清算所得,是指纳税人清算时的全部资产或者财产扣除各项清算费用、损失、负债、企业未分配利润、公益金和公积金后的余额,超过实缴资本的部分。由于“资产=负债+净资产”,因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对清算所得的计算方法与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实际是一致的,只是表述不同而已。不过新税法表述更严谨,考虑了会计与税法差异项目的纳税调整问题。其中的资产净值不是指账面价值而是指资产的计税成本(计税基础净值)。

(三)清算期间资产盘盈、盘亏的税务处理

清算期间资产盘盈、盘亏应当计入清算所得。清算期间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应作为坏账损失处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 [2009]88号)规定,资产损失必须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未经审批的资产损失不得在计算清算所得时扣除。

(四)关于应付未付款项是否并入所得征税问题

企业清算前已确定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应并入生产经营所得征税。企业清算期间确定的不需支付的应付款项,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企业清算期间应支付但由于清算资产不足以偿还的未付款项,无需并入清算所得征税。盈余公积和资本公积属于股东权益,不计入清算所得。

(五)对递延所得、商誉、递延所得税资产、预提和待摊费用的处理

应当分期确认所得的项目(如符合条件的企业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50%以上等业务),剩余未确认所得的金额,必须一次性并入清算所得;对于生产经营期间预提的各项费用(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不再支付的,必须并入清算所得;其他待摊费用(如按三年平均扣除的企业筹办费、房屋装修费等)按照剩余计税基础扣除;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生产经营期间不得摊销扣除,在计算清算所得时一次性扣除。递延所得税资产与应纳税所得额无关,其计税基础为零。

对于以收入为基础确定扣除限额的广告宣传费,不得结转到清算期间扣除。在清算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属于与清算所得有关的费用,因其与生产经营无关,所以不受比例限制,全额扣除。

(六)清算所得能否弥补以前亏损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一个纳税。《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每一纳税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结转,用以后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清算期间也是一个独立的纳税,因此以前的亏损可以用以后纳税(包括清算期间)的所得弥补。

也可以这样理解,企业的清算所得可以看作是企业资产潜在的、尚未征收过企业所得税的增值部分。如果企业在关闭清算前,将全部资产出售,或者将无需支付的负债确认为所得,那么在总应纳税所得不变的前提下,清算所得就会转变为经营所得。因此,清算所得与经营所得应当都可以用于弥补以前亏损。

(七)清算所得的适用税率

清算期间不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期间,不能享受法定减免税优惠(包括定期减免优惠、小型微利企业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5+1”地区过渡税率等),一律适用基本税率25%。

(八)清算所得税的计算公式

应纳所得税额=清算所得×25% 清算所得=资产(含盘盈资产)变现收入-清算费用(包括相关税费)-资产计税基础净值±纳税调整额-弥补以前亏损

其中,资产变现收入是指处臵资产不含增值税的收入。资产过户给股东的,按照公允价值作为变现收入处理。纳税调整事项包括递延所得、因债权人的缘故无需或无法支付的款项等。

四、被清算企业股东的税务处理

企业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扣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企业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企业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清算企业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是指清算前的留存收益与清算期间实现的税后留存收益(或损失)之和。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取得的股息所得和投资转让所得应区别情况处理:

1.居民纳税人。居民纳税人从境内直接投资的另一居民纳税人(被清算企业)取得的股息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规定,因被投资企业清算导致投资方发生的股权处臵损失,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直接扣除。

股权转让所得或损失=清算分配额-股息所得-投资计税基础

投资计税基础是指为取得该项投资资产支付的对价,包括现金、非现金资产公允价、权益工具的公允价、承担债务金额、相关税费等。相关税费是指投资方以非现金资产对外投资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以不动产、无形资产作为对价,取得被投资方持有第三方的股权,应纳的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由于投资时已获得税前扣除,因此不得计入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否则会导致转让股权时重复扣除。被投资方用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转增资本(或股本)不得计入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被投资方用留存收益或者其余的资本公积转增资本,视同追加投资,应当计入投资资产的计税基础。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2.非居民纳税人。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股息所得或投资转让所得需要缴纳的预提所得税由清算企业负责代扣代缴。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01号)规定,2008年1月1日之前外商投资企业形成的累积未分配利润,在2008年以后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免征企业所得税;2008年及以后外商投资企业新增利润分配给外国投资者的,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股息所得应纳预提所得税=股息所得×10%(公式一)

非居民纳税人取得的投资转让所得应纳预提所得税(=清算分配额-股息所得-投资计税基础)×适用税率(公式二)

公式一中的股息所得仅指外商投资企业2008年及以后实现的留存收益归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公式二中的股息所得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实现的全部留存收益归属于外国投资者的部分。

非居民纳税人应纳的预提所得税由清算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3.外籍个人。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20号)文件规定,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投资转让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4.境内个人。

自然人股东从被清算企业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不再区分股息所得和股权转让所得,一律按照“财产转让所得”计算个人所得税,允许扣除的计税基础包括留存收益转增实收资本的金额。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国税函[2005]319号)规定,个人以非现金资产出资的,股权计税基础按非现金资产未评估前的价值确定。自然人股东应纳税额由清算企业负责代扣代缴。

五、其他税收问题

企业向职工清偿欠发工资,以及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应当按照工资薪金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其余部分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此外,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臵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六、案例分析

红谷保健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谷公司)于2004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1 000万元(其中北旺集团出资600万元,占60%;自然人张某出资400万元,占40%),截至2009年9月30日,累计留存收益8 000万元。由于夸大宣传,涉嫌违反广告法,被媒体曝光,股东会于2009年9月30日决定解散并注销红谷公司。

2009年9月30日,红谷公司资产负债表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固定资产

资产总额 金额 550 350 100 2 600 6 000 9 600 负债 短期借款 应付账款 应付职工薪酬 应交税费 其他应付款 负债总额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留存收益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金额 100 200 50 150 100 600 1 000 8 000 9 600 公司于2009年10月8日,成立清算组,并对外公告,同时向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10月15日,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2009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补交所得税20万元。主管国、地税分局于10月18日到红谷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检查期限为2004年3月至2009年9月。10月20日检查结束,国税查补税款200万元(其中偷税额80万元)、加收滞纳金20万元、罚款40万元;地税查补税款300万元(其中偷税额60万元)、加收滞纳金30万元、罚款30万元。红谷公司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6 2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 000 000 ——应交营业税等 3 000 000 其他应交款——滞纳金、罚款 1 200 000 截至2009年11月21日,共申报债权1 200万元(600+260+360-20),其中新增税款620万元,应付账款20万元因债权人注销无需支付。

清算期间共发生清算费用(不含相关税费)80万元。资产账面价值、计税基础、处臵收入、应纳税费如下表列示:

单位:万元

资产

货币资金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存货

固定资产

合计 账面价值 550 350 100 计税基础 550 320 100 处臵收入 550 300 0 应纳 税费 0 0 0 发生坏账损失50万元,符合税前扣除条件。不符合坏账损失税前扣除条件 国税544万元,地税54.4万元。国税30万元,地税570万元。备注 2 600 2 590 3 200 598.4 6 000 5 950 9 000 600 9 600 9 510 13 050 1 198.4 注:表中存货及固定资产处臵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除上述资料外,无其他纳税调整项目。

要求:(1)计算红谷公司应纳清算所得税;(2)分别计算北旺集团应得清算分配额、股息红利所得、股权转让所得;(3)计算张某应纳个人所得税;(4)编制清算所得税申报表;(5)出具清算报告审核确认 篇三:公司清算程序

企业破产法-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组

公司清算的步骤

清算组的工作

清算工作的内容

清算组的组成人员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清算组的工作

(一)——编制清算工作计划

清算组的工作

(二)——接交工作 清算组工作

(三)——询问

清算组的工作

(四)——做好债权登记

清算组的工作

(五)——债权清收

清算组的工作

(六)——破产审计

清算组的工作

(七)——制定会议制度

清算组的工作

(八)——接管破产企业和破产财产

清算组的工作

(九)——编制企业资产表

清算组的工作

(十)——回收破产企业财产

清算组的工作

(十一)——接受清偿债务

清算组的工作

(十二)-----调查破产企业的状况

清算组的工作

(十三)-----管理、处分破产财产

清算组的工作

(十四)----否决合同

清算组的工作

(十五)-----清理、估价、处理破产财产

清算组的工作(十六)-----破产财产分配

清算组的工作(十七)——申请提存

清算组的工作(十八)——取回权

清算组的工作(十九)——别除权

清算组的工作(二十)——抵消权

清算组的工作(二十一)——撤销权

公司清算的步骤

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一、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

二、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九章规定的程序。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按《公司法》规定,自愿解散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应当由股东大会确定,如果是强制解散,清算组则应由主管机关从股东、有关机关及其专业人员中指定;

二、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司未了业务;

3、收取债权、清理债务;

4、分配剩余财产;

5、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三、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的时间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规定不同,要求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且要求在六十日内至少在报纸上至少公布三次以上,未接到通知书的,在第一次公告发布之日起九十日内申报债权;

四、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拟定提出清算方案,报股东会讨论通过或者主管机关确认。

清算方案的主要内容有:

1、清算费用;

2、应支付的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

3、应缴纳的税款;

4、清偿公司债务。

五、分配剩余财产,清算组在支付了上述几项费用,如果仍有剩余财产,按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再次分配(股份公司按股权分配);

六、终结清算工作。清算组在终结分配后,应制作清算终结报告,报股东会或主管机关认可,后申请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吊销营业执照。

清算组的工作

人民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应当在十五日内组建破产企业清算组,清算组应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一、接管破产企业。向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及留守人员接收原登记造册的资产明细表,有形资产清册,接管所有财产、帐册、文书档案、印章、证照和有关资料。破产宣告前成立企业监管组的,由企业监管组和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进行移交。

二、清理破产企业财产,编制财产明细表和资产负债表,编制债权债务清册,组织破产财产的评估、拍卖、变现;

三、回收破产企业的财产,向破产企业的债务人、财产持有人依法行使财产权利;

四、管理、处分破产财产,决定是否履行合同和在清算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确认剔除权、抵销权、取回权;

五、进行破产财产的委托评估,拍卖及其他变现工作;

六、依法提出并执行破产财产处理方案和分配方案;

七、提交清算报告;

八、代表破产企业参加民事诉讼和仲裁活动;

九、办理企业破产注销登记等破产终结事宜;

十、完成人民法院依法指定的其他事项。

人民法院受理的企业破产案件,清算组的工作向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其与另一方当事人的纠纷,不能达成协议,报请人民法院裁定解决。

清算工作的内容

企业破产,进入破产还债程序,清算组对原企业财产的清理、登记、封存就成了清算组首要和主要的工作,其清算的工作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库存的原材料、燃料、产品、半成品、低值易耗品、备用件(品)、包装物料、在途、外单位暂存、暂借、代保管、代加工等实物;

二、房屋、建筑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工作机器、设备、工具、仪表仪器、生产工具、运输工具及非生产用、未使用、不需用、出租等固定资产;

三、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票据、应收帐款、预付帐款等速动资产;

四、股票、债务等长、中、短期投资;

五、商标、专利等各项无形资产;

六、担保、未担保、到期、未到期的债务;

七、各项权益的清理,如其他投资人的投资是否到位,已投入数额、未投入数额等;

八、会计帐册、统计帐册、保管帐册、业务记录、档案、文书印章等;

九、债权清理(指破产企业应收未收款);

十、债务清理。

清算组应当列表详细登记上述清理状况,并签名以落实责任。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

企业法人破产,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行使相关权利。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二、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有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三、清算组成员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对清算组成员作出上述具体要求,是因为清算组在清算期间依法行使一定的职权,并履行相关义务,非如此不能顺利完成清算工作。

破产清算过程中,清算组成员应从依法维护破产企业财产,确保债权人利益出发,尽量减少债权人损失。清算组成员在提出清算方案、财产分配方案等时,应做到让债权人公平、合理、合法的取得受偿。

清算组成员在执行管理、清理、估价、变卖公司财产过程中难免不会有人徇私舞弊,从中得利,要求清算组成员不得收受贿赂、不得有其他非法收入,如在清算期间,清算组成员实施了非法行为,知情者应当举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监督。清算组有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人民法院应当纠正,并可以解除不称职的清算组成员职务,另行指定新的成员。对情节严重的,应移交相关机关处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清算组成员在执行清算工作过程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债权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清算组做出的违法决定、违法清算行为,公司的股东会可以不予认可,债权人也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决或者裁定其清算行为或者清算决定无效。

清算组的工作

(一)——编制清算工作计划

编制工作计划,是使工作能按时有序的关键一步,企业被宣告破产,其合法权利被依法剥夺或被严格限制,破产企业清算组在人民法院指定的人先中组建成立,制定清算工作计划,就是规范清算工作组的行为,达到破产清算的目的。清算组编制的清算工作计划,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清算工作的组织纪律

清算组,是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成立的临时组织,其组成人员由各相关部门及中介部门派员参与,如果没有严格的组织纪律,思想难以统一,措施难以贯彻,分管工作难以开展,工作效率难以提高,在清算工作过程中,各分管人员也难以围绕清算组织的宗旨、权利、义务尽职尽责、严肃认真地对待清算工作。

二、人员分工及工作安排

清算组人员多是从其职能和中介机构中抽调或指定产生,因此清算组的工作分工应与其工作职能挂勾,使其在工作中能以胜任和立即进入角色,各分工之间也有相互支持、配合,使清算组工作人员分工明确、责任明确,有机合作形成一个整体。具体可分下列五个专门小组:

1、债权清收组(以破产企业为债权人的企业应收款);

2、债务登记组(以破产企业为债务人的企业应付款);

3、审计评估组;

4、综合后勤组;

5、资产保卫组。

三、清算工作的时间和进度

清算组应严格破产清算的时间期限,其重点如下:

1、严格规定对债权人申报债权的通知函发完的时间规定;

2、严格规定对债务人催收通知函发完的时间规定;

3、财务审计、财产评估的开始、完成期限;

4、清算组与破产企业交接工作的起止期限;

5、资产盘点工作的起止期限;

6、企业呆帐、坏帐、盘盈、盘亏、报废处理完结期限;

7、债权人的申报登记和确认时间;

8、清欠工作安排的时间、路线;

9、清算报告初稿及分配方案初稿完成时间;

10、职工花名册的统计完成时间及主管部门确认审查时间。

四、资金计划

资金计划主要是指清算组在整个清算过程中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包括清算组的生活安排费用。企业破产,资金已十分紧缩,职工的生活会相应受到影响,清算工作的时间较长,各方开支也较多,因此,清算组的资金计划应在保证清算工作顺利展开的前提下,尽量节俭、要有收支帐目,并做到公开、公正,接受人民法院破产企业职工(股东)的监督。

清算组的工作

(二)——接交工作

接交工作,是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移交企业的管理权的工作。

清算组接管企业,应严格按清算工作计划规定的起止时间完成,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向清算组移交企业管理权,是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企业破产宣告裁定书的确切义务,应本着积极主动的原则,全面彻底移交。清算组是受人民法院委托,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规定,依法行使接管破产企业的职权,应从严格执法的高度要求其依法办理接交手续,接交的主要内容有:

一、破产企业公章的接交和管理,并从接交之日起建立公章使用审批登记制度,防乱用、滥用和盗用破产企业公章;收缴的公章应分类造册,指定专人保管,企业应交出的公章有:

1、企业公章;

2、企业内各职能部门的印章;

3、各种财务印章及合同印章;

4、独立法人分支机构的印章;

5、非独立法人的分支机构的印章。

二、债权债务清册,要求不能有遗漏,而且要按清算组的要求详细填写相关内容;

三、资产清册,按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分类登记造册,要与企业原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帐册相吻合,并详细填写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及使用年限、余值等;

四、职工花名册,含在职和离退休的全体人员的花名册,要记载工龄、工种、用工形式、工资及工资拖欠、社保拖欠等情形;

五、合同书、协议书,各种法律文件及厂内相关文件要分类统计、造册移交;

六、财务帐册、传票、凭证、空白支票等;

七、企业购买的有价证券,享有的无形资产的权利凭证;

八、企业的历史档案、史志资料;

九、其它应当移交的资料。

清算组工作

(三)——询问

询问,是清算组在接受破产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移交破产企业时,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破产企业的留守人员了解有关破产企业情况的问话。

询问时,询问人员的态度对被询问人有相当重要的影响,严肃的询问可能会增加被询问人的心理和思想负担,所以询问人的谈话艺术,被询问人的积极配合,是达到询问目的的关键。清算组对留守人员的询问应用专门的询问笔录纸,以表明询问工作的严肃性。询问对象是: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

二、分管企业财务的企业领导人、财务主管、财务人员;

三、分管企业供销的企业领导人、供销主管、供销人员;

四、企业的产品、财产保管员及分管领导、主管人员;

五、企业的保卫人员、分管保卫工作的领导、主管人员。

✦ 合伙清算欠条

一、清算组组成情况;

包括清算组成员、组长、副组长姓名及产生的程序。

二、通知和公告债权人的情况;

包括公告的次数、首次公告的时间及刊登公告的报纸名称。

三、企业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净资产)情况;

应将企业清算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附后。

四、企业财产的构成情况;

应以“财产清单”的形式罗列企业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银行存款应注明开户行及银行账户。

五、债权、债务的清算情况;

1、债权的清收情况;

2、债务的清偿情况。

六、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情况。

企业剩余财产分配、遗留问题和法律责任的承担应由全体出资人按出资比例分配。

七、会计凭证、账册等会计资料的保存情况;

八、其它有关事项;

九、清算负责人签署意见。

全体股东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注销清算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本企业有下列第三项情形,现决定解散。㈠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㈡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㈢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㈣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㈤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㈥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㈦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现经本合伙企业合伙人同意:委托陈红同志担任清算人。清算结果如下:

⒈截止200*年*月*日,企业资产总额为****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折价后为:35万元,货币资金:20万元,对外负债:10万元。

⒉税、费已全部交清。

⒊资产分配如下:

㈠偿还外债:10万元,

㈡剩余部分按全体合伙人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清算结束,今后若可能发生关于嵊泗县东升水产食品厂债权债务问题一律由全体合伙人负责,并按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比例承担无限责任。

全体合伙人签名:陈民、陈红、王一东、王成、王东华

200*年*月*日

╳ ╳ ╳ 有限公司清算报告

╳ ╳ ╳ 有限公司因╳ ╳ ╳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 条规定,经公司股东会议决定解散,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司自 年 月 日起停止经营,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 ╳ ╳ 、╳ ╳ ╳ 、…、… 等 ╳ 个人组成,由╳ ╳ ╳ 任清算组负责人。

公司清算情况如下:

一、人员安置情况。╳ ╳ ╳ ,╳ ╳ ╳ 。

二、公司债权债务清理及清偿情况(主要内容为: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等情况)。╳ ╳ ╳ ,╳ ╳ ╳ 。

三、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在股东之间分配情况(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股份合作制企业参照有限责任公司办理)。╳ ╳ ╳ ,╳ ╳ ╳ 。

四、公司股东对清偿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 ╳, ╳ ╳ ╳ 。

五、公司已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 ╳ ╳ 报上连续三次刊登了《公司注销公告》,告知公司债权人前来办理有关事务。以后公司债权人如有异议,由我公司全体股东负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 。

清算组全体成员签字:

年 月 日

全体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公章):

年 月 日

注:本参考文本仅列出了清算报告的基本内容,请企业根据《公司法》中关于公司破产、解散和清算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起草,用A4纸打印、经签名盖章后报送登记机关。

✦ 合伙清算欠条

乌鲁木齐XXX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XXX、XXX 我清算组依据股东关于清算公司的决定成立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依法行使了清算组的职权,并按照规定进行了财务清算,现将清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XX年XX月XX成立,注册号;XXXXXXXXXXXXXXX,税号:XXXXXXXXXXXXXXX,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XX路XX号。法人代表:XXX,注册资金XX万元,经营范围:XXXXXX。由于公司成立以来,无合适的经营项目,营业收入较少,于XX年XX月XX日成立清算组,对公司债权债务进行清算。清算小组由XXX、XXX组成,负责人XXX。

清算组于成立之日起以书面方式通知债权人,并于XX年XX月XX日在《XX报》XX版面刊登《注销公告》告知债权人前来办理有关事宜,现公告期已满,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清算组已于XX年XX月XX日完成清算工作。

二、清算过程和内容

(一)对资产的清算

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资产账面总值XXX元,其中流动资产XXX元,按现行会计制度规定分科目说明如下:

货币资金:XX元,应收帐款:XX元,其他应收款:XX元,经清算帐实相符。

(二)负债的清算

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负债总额为:XX元

(三)所有者权益的清算

公司于XX年XX月XX日账面所有者权益金额为XX元,经清算帐实相符。

(四)清算结果 1.清算收益

(1)人工工资:0(2)社保金:0(3)法定补偿金:0(4)税费:0(5)清算费用:0(6)债务:0 2.清算结束的资产负债表

货币资金:XX元 实收资本:XX万元 应收账款:XX元 未分配利润:XX元 其他应收款:XX元

所有者权益:XX元 3.公司无任何诉讼争议,也无以公司资产做任何担保。4.公司还于XX年XX月XX日办理了国税注销手续,于XX年XX月XX日办理了地税注销手续,均未欠税。

三、结算清算 清算终了,公司资产净额XX元,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股东投资比例分配,分配结果如下:

股东XX按比例分配资产XX元,占资产净额XX﹪ 股东XX按比例分配资产XX元,占资产净额XX﹪ 现债权债务均以清偿完毕,未欠税,清算小组对清算结算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承担责任。

清算组长签字:

清算组其他成员签字:

全体股东核实后签字:

乌鲁木齐X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股东会决议

(二)参加人员:XXX、XXX

决议事项:关于审议清算报告、公司注销有关事宜。清算组于成立之日起以书面方式通知债权人,并于XX年XX月XX日在《XX报》XX版面刊登《注销公告》告知债权人前来办理有关事宜,现公告期已满,债权债务清偿完毕,清算组已于XX年XX月XX日完成清算工作。

公司还于XX年XX月XX日办理了国税注销手续,于XX年XX月XX日办理了地税注销手续,均未欠税。

清算终了,公司资产净额XX元,按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解散,清算后的剩余资产按照股东投资比例分配,分配结果如下:

股东XX按比例分配资产XX元,占资产净额XX﹪ 股东XX按比例分配资产XX元,占资产净额XX﹪

因债权债务均以清偿完毕,目前公司资产为零,清算组已完成股东所委托工作,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清算组所做的清算报告。并同意公司注销。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委托XX(身份证号:XXXXXXX)到工商局办理注销公司业务。

全体股东(签章):

乌鲁木齐XXX有限责任公司 XX年XX月XX日

✦ 合伙清算欠条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因从__________(权利人)处借款__________元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现已还__________元,尚欠__________元,/因从__________(权利人)处进购__________(货物名称)欠货款__________元,/因雇佣__________(权利人)从事_______________工作欠工资__________元,将在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还清(或是分别在某个时间之前还多少钱),如逾期未还,按月利率2%(佰分之贰)支付利息。双方约定由债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随债权人住所地的变更而变更)管辖因此债权债务关系产生的各项诉讼,债权人因为追偿此债务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交通费、误工费等费用)由债务人承担。

立此为据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按手印)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到门牌号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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