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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4-02-13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通用10篇)。

简单来说,成功的背后总要有探索的过程,在年终或者年底时,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你所见过的报告是什么样的呢?以下是栏目小编为大家准备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的详细介绍,相信您会在本文中发现很多值得思考的东西并获得不少收获!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1】

接到市处排办公室《关于开展20xx年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后,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了文件,并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包保领导、各有关部门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并在每个单位、部门配备了一名联络员。

二是认真开展排查。

1、各包保领导组织所包单位同志进村入户,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等情况动员了各方面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

2、各街道办事处、社区等部门到各部门、各企业进行了走访调查,广泛听取了群众的意见。

3、设立了有奖举报制度,鼓励群众举报,对举报人举报的情况一经查实,给予举报人300—1000元的奖励。

三是做好宣传。

通过印发宣传栏、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上级排查精神,形成全民共查的氛围。

通过前一段时间的工作,我区没有发现非法集资风险情况。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工作,用强硬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确保公众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下步建议:

进一步增强做好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实效性。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抓住加快资产处置的根本,把握加快案件侦办进度的关键,突出做好监督帮扶工作的重点,做到积极抓好宣传教育引导的主动,健全严格落实各项工作纪律的保障。

以上汇报,如有不当,请指正。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2】

为严格落实上级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维护正常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宁林办[20xx]12号)和《自治区林业厅办公室转发的通知》(宁林办发﹝20xx﹞38号)要求,隆德县林业局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项会议,传达文件精神,做了专题研究部署。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以副局长李强同志任组长,各林场,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森林派出所。森林派出所所长曹跟平同志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结合隆德县林业工作实际,集中深入进行风险隐患排查。为加强信息联系,每个林场、站、所确定了一名联络员随时与非法集资办公室保持联络,确保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信息畅通。

二、认真开展排查

(一)在单位内部开展自查。一是由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排查领导小组牵头,通过召开座谈会、对单位内非法集资相关情况进行摸底调查,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了应查尽查,不留死角。二是局属各站、所,林场从上到下进行非法集资风险自查排查工作,查漏补缺,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将各种非法集资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在非法集资隐患排查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三是对存在非法集资风险隐患的方面广泛听取了周围同事的意见,对出现的问题、漏洞及时解决,彻底堵死非法集资风险入口和出口,确保不给非法集资留生存空间。四是严格单位内部管理,如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和苗头,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涉及违法犯罪,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二)排查林区内涉林企业。组织工作人员对林业领域内以林业建设为名目的投资理财(管理、咨询)、融资及非融资担保、小额贷款、中介机构;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等新型金融涉林企业;林权抵押、典当、融资及非融资租赁等资金密集型涉林企业等全面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重点对未经监管部门依法批准,违规向社会筹集资金;打着“生态建设,惠及子孙后代”的旗号,发布虚假信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投资高额回报等;伪装以造林、林权转让等合法生产经营活动,实现骗取社会公众资金的目的;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媒体、传单及微信、QQ等方式发布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或信息等非法集资现象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整治,做到排查与整治同步进行,防范与打击双管齐下,将非法集资危害降到最低。

三、做好宣传教育

通过林业局工作群、网络媒体及公众微信平台等新媒体工具广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同时,利用下乡扶贫和其他开展工作的契机,向广大村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风险及预防妙招,提高他们的防辨能力,帮助他们预防非法集资风险,并发动广大群众积极提供有效线索来源,加强发现渠道和打击力度,确保农村经济金融秩序良好。局内部通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学习相关反非法集资知识,提高了个人的防范意识和辨识能力,为今后工作中非法集资风险排查行动和宣传教育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报告总结

经本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未发现我局存在非法集资现象,通过此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及宣传教育,提高了全局工作人员对打击非法集资的认识。对于可能存在风险的地方,随时发现,立即改正,做到了早发现、早处置,总体情况良好。

此次排查虽然已结束,但是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我局会继续保持对非法集资的高度警惕,坚持宣传教育为先、积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用有效的手段和措施有效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违法犯罪,从源头上杜绝非法集资现象的发生,保障我县林业领域各项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3】

按照《XX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川处非领办〔2017〕37号)以及《德阳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德处非领办〔2017〕14号)文件的精神及要求,我市高度重视,根据实际情况对我市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安排布置,分领域、部门进行了风险排查,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6月5日,XX非办下发文件《关于做好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通知》(XX非领办〔2017〕8号),全市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专项排查要求落实行业管理责任、积极稳妥推进、注重源头防控、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及时上报排查信息。

市公安局组织经侦大队针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进行全面清理排查。密切关注非法集资新手法,如“虚拟货币”、“金融互助”、“消费返利”、“文化艺术品收藏”、“养老投资”等。

市工质局牵头对全市投资咨询、财富管理、第三方理财、担保等投融资中介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人行、银监办牵头组织排查网络借贷平台、第三方支付、众筹平台等互联网金融行业企业。

市商务局牵头组织排查私募股权投资、租赁、电子商务、地方交易场所等企业。

市住建局在房地产领域组织各房地产企业开展自查工作。

市农业局通过电话、开会、走访等多种形式对我市400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了排查调查。

市民政局通过突击暗访和综合检查方式对全市公办养老机构和民办养老机构进行了重点检查。

市教育局及时将文件转发相关学校,要求学校做好相关宣传及调查工作。

二、排查结果

通过排查,发现我市存在2家“老妈乐”会员店,以“购物返现”经营方式涉嫌非法吸收公众资金。其余领域暂未发现存在涉嫌非法集资风险。

经工质局行政约谈和前往德阳取证,了解到我市“老妈乐”会员店两店参与人数92人,涉及资金67.066万。

三、 工作措施

按照“打早打小”原则,市处非办及时发现,主动作为;公安局、工质局等处非成员单位协同工作,开展调查,摸清情况;市政府领导有力,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并请市法院、市检察院提前介入,制定处置方案:一是工质局采用行政措施,公安配合,责成“老妈乐”立即停止吸收会员,逐步清算退还会费,二是监督“老妈乐”会员店退出什邡市场;三是要妥善稳妥处理,做好安定稳定工作。

四、处置结果

根据方案,工质局立即向“老妈乐”两店的负责人言之以法,动之以理,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从2017年7月5日起,市工质局和公安局联合执法,每天到两店巡查,监控其退款过程,并做好相关人员的解释工作。

由于前期两家“老妈乐”会员店已经返还的本金及利息合计36.4362万元,实际应退30.6298万元,应退人员92名。目前我市两家“老妈乐”共计退回82名会员会费,共计资金23.9054万元;剩余10人未退费,合计金额6.726万元,其中7人不愿退出,已签署相关责任书,3人在外旅游未归,“老妈乐”负责人已经答应其回来后退款。

在市处非办组织,市工质局、市公安局等处非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老妈乐”有条不紊地退回了群众资金,避免了群众因经济受损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行政执法力度。我市继续跟进此事,加强执法力度,督促“老妈乐”负责人将会费退还给会员,同时监督两家“老妈乐”会员店撤出什邡市,避免其 “死灰复燃”。

(二)增强责任意识,强化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强化部门协作能力,加强日常监测和风险排查,尽量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保障我市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总结经验,加强宣传。和以前的案件相比,非法集资已呈现新特点:一是方式由公开转为地下;二是以高息为诱饵;三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大;四是老年人成为非法集资类诈骗案件的高危人群,他们手中掌握着闲散资金,渴望投资却又欠缺有效信息来源和准确的判断能力,今后工作中要通过直接宣传、提醒老人子女等方式加强对老年人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帮助其提高警惕性。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4】

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要求,严厉打击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净化我县林业发展环境,有力维护社会稳定,我局从6月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县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贯彻实施,局领导高度重视,结合我县林业行业实际制定出了《xx县林业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力度。

二、突出重点,做好排查工作

此次排查工作,将林下产品种植、加工企业;林区内的工程建设单位,林木产品经营加工单位、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单位、林木种苗经销单位;林农专业合作社等经营场所作为排查的主要目标。把以造林、种植、林下养殖、林业合作社、森林人家等项目开发名义发布传播的涉及固定回报、保本付息、集资或变相集资内容的招商广告资讯信息做为本次清理工作的重点,积极开展林业领域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活动。有效净化我县林业发展环境,切实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有效维护林区社会安定稳定。

三、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责任意识

20xx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是我县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我局制定了具体的宣传工作计划,精心组织,要求各部门及乡镇林业站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对林业范围内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使广大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此次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四、做好服务,加强监管。

深入基层,做好涉林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林农的技术服务和指导,密切监督涉林企业、专业合作组织信用合作开展情况,积极引导林业行业依法合规运行。认真排查清理非法集资广告咨询信息,如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及时上报并移交公安部门查处。经排查未发现涉嫌非法集资的情况。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5】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XX市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及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XX市发展改革委根据《XX市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并结合工作职能,开展了专项排查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指定专人专项负责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对接,各相关科室全力配合协同推进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

加大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做好新常态下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向各科室及委所属二层机构发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知识宣传册,认识防范非法集资的重要性,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相关知识,提高业务办理的风险合规意识。

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为的排查,及时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动态。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高发频发,许多不法分子蓄意歪曲国家政策的非法集资行为,作为项目审批监督管理部门,XX市发展改革委对需审批的新项目,仔细审核,警惕虚假项目的申报;对已审批的项目,有重点地加强风险摸排。

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加强网络风险排查防控。作为全市电子政务的建设、管理部门,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网上非法集资信息巡查,及时监测,依法联动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净化网络环境。

开展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根据国家、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关于落实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及时下发了《关于做好涉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并对国家发展改革委提供的“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失信关联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企业”“重点关注名单—工商异常名录名单”“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等进行了归口筛查核实,及时协调、了解、汇总、反馈我市专项治理情况。经核查,“涉金融严重失信行为人名单”及“失信关联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企业”中注册地为XX市的企业共26家;“全区重点关注名单—工商异常名录名单”中经进一步剔除了名单中已移出异常名录、已吊销、已注销等企业,整理出需整治的企业共485户;“重点关注名单—非法集资预警名单”中属于XX市辖区的企业共8家。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6】

为全面掌握非法集资风险底数,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枨冲镇根据市打非办统一部署,于7月起在镇域范围内全面开展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扎实防控非法集资风险。

一是统一部署,召开会议。7.12,我镇召开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会议,镇领导班子、各站办所负责人,各村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传达了上级部门对于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的相关要求,并针对我镇情况进行了下一阶段的工作布置。同时强调必须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抓实抓牢此项工作。

二是深入开展宣传教育。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资料以及镇村干部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宣传当前社会非法集资的新形势、新特点,引导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进一步提高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在全镇范围内形成全民共查的浓厚氛围。

三是集中开展风险排查。镇上按照“谁分管谁负责”原则,由各行业分管领导带队对所属行业进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各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不定期在辖区内开展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全方位在辖区开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通过实地调查、走访了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排查不留死角。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打非办下发的《湖南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湘打非办字[20xx]2号)文件要求,严格按照《益阳市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方案,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为及早发现非法集资的严峻形势和危害后果。根据市委、市政府指示,我局4月20日成立了由刘长庚局长为组长,刘卫兵、邓清平为副组长,刘田美、鄢跃波、王佑文、盛家余、王伟为成员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单位顺利完成工作任务。

二、采用宣传方式,增强群众辨别能力

以网点为阵地,利用条幅、展板、电子显示屏为载体,通过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面向基层的宣传教育活动,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扩大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面和影响力,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

三、落实监管机制,认真组织排查

此次为期一个月的宣传和排查工作,我局共出动执法宣传车18台/次,执法人员46人次,重点对拍买、典当、预付卡用途等领域开展排查宣传,在排查中做到严查严处,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到人,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宣传和排查工作,使广大流通领域员工和群众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切实增强了广大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提高识假防骗的能力,起到了对社会公众提示风险,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的目的。我局今后将定期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让广大群众远离非法集资,远离犯罪。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8】

为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XX乡经济及社会秩序稳定,根据县处置非法集资和民间投资理财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工作要求,XX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成立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XX乡党委书记张华君同志任组长、胡德琼同志负责、各班子成员进行分工、下设办公室有倪强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对辖区内的'金融机构以及农业合作社开展了全面、深入、彻底的排查。

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XX乡现有农民专业合作社45个,房地产中介机构0个,商品咨询公司0个,投资咨询公司0个,担保公司0,小额贷款公司0个,典当行0个。针对上述机构,我们采取了明察暗访、内查外调等方式进行了深度排查。经排查,目前,暂没发现非法集资犯罪活动。

二、风险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XX乡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制定《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站所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辖区内排查对象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XX乡实际,分阶段细化和分解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和制度。

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全面排查,不留隐患

一是发动群众,广泛宣传。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动员。采取张贴宣传资料、悬挂横幅等方式分片集中宣传,及时公布XX乡办的举报电话;同时直接到村落、企业进行现场讲解、散发宣传单,从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居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活动期间XX乡共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

二是自查自纠,查找隐患。组织辖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自查自纠,全面查找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以便有针对性地进行整改。

三、加强监测预警,形成长效机制

通过这次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建立起了涉嫌非法集资金融机构风险情况的监测预警体系,建立健全了风险管控的长效机制,从源头和根本上预防和减少非法集资风险事件发生。

下一步,XX乡将继续加大金融机构的检测排查,对非法集资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查处,确保风险排查工作常态化:

一是建立专项报告制度。XX乡将对非法集资的排查监测作为日常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发现重大可疑对象,在1个工作日之内,以书面形式向县处置非法集资和民间投资理财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打专题报送。

二是建立例会制度。XX乡不定期组织XX乡有关站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三是完善奖惩考核制度。XX乡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风险排查纳入XX乡年终考核范围,督促XX乡相关站所切实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对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预见性。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9】

根据XX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盟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的通知》(锡处非办发〔201X〕6号)精神,为全面掌握我县当前非法集资风险情况,积极稳妥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于201X年7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制定方案,部署落实

结合实际,制定了《XX县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实施方案》,落实各乡镇人民政府属地责任和各职能部门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基本涵盖了小贷公司、投资公司、保险公司、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当、养老机构等领域的风险排查。

二、全面排查,有序推进

各职能部门按照要求制定本行业具体的专项排查方案,明确了实施股室及负责人、联系人,落实了排查责任,根据职责分工各自开展排查化解活动。对于县域内数量较多的如投资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重点排查的方式,根据日常监管了解的情况及有限的排查人力情况,确定了重点排查对象进行排查。对于数量较少如小贷公司、典当公司,全面逐一进行排查。

经汇总,此次活动共排查小贷公司3家、投资咨询类公司47家、保险公司10家、银行业金融机构8家、房地产公司1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200家、典当公司3家、养老院1家。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均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三、强化宣传,防范风险

在排查风险的同时,不断向公众宣传“买者自担、风险自担”的投资理念,增强宣传效果,引导社会公众提高风险意识和风险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防范非法集资和违规网络借贷风险的发生。

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很多公司,尤其是投资咨询类公司,并未开展相关业务,也没有财务账本,现场排查中接触不到公司负责人,因此,排查了解到的情况极其有限。二是尽管排查工作确定了专人负责,但是细化到部门时,由于人力有限,无法对众多公司逐一排查。三是有些公司开展业务隐蔽性较强,即使做到现场排查,也未必能发现其存在问题。

五、工作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防范非法集资的宣传,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而自觉抵制和远离非法集资行为。二是加强对企业登记注册的审查管理,对一些空壳公司重点关注,必要时依法取缔。三是对企业高管和员工进行集资风险警示,防止其参与企业内外部集资活动。四是企业要加强自身的合规经营意识,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及财务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坚决杜绝非法的融资渠道。

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报告【篇10】

20xx年,在威海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严格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总体部署,结合威海实际,扎实开展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统一思想,不断提高认识

非法集资活动不仅使参与者遭受经济损失,而且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影响社会和谐,具有很大的社会危害性。威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组织领导,明确了工作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日常工作,并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以及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危害性和打击处置工作的重要性,不断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全面监测预警,扎实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

随着各级政府对打击非法集资认识程度的逐年提高,工作机制和措施不断加强,近几年我市非法集资案件逐年下降。20xx年以来共破获非法集资案件5起,涉案金额2.48亿元,今年没有新的非法集资案件发生,有效维护了区域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有力地保护了群众财产安全。从近几年我市发生的非法集资案件来看,大规模、跨地域的非法集资活动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但是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尤其是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及国内经济下滑、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诸多因素影响,中小企业融资难更加突出,非法集资还将会在不同区域、不同行业发生,隐患依然存在,形势依然严峻。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为了推动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政府和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都建立健全了工作机制,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保障。

一是健全了领导机制。市政府建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23个成员组成的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金融办。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不断完善管控机制。各市区政府,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也都各自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牵头部门,形成了上下联动的领导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了考评机制。根据山东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有关工作的通知》(鲁打非发〔20xx〕1号)要求,我市也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各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制定并下发了《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评办法》和《20xx年威海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综合治理考核评价细则》,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了地方政府经济社会综合评价体系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并已组织实施。

三是完善了保障机制。市金融办作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并安排专人负责沟通与协调;市政府设立了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项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20xx年,市财政安排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经费20万元。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也都明确了专门机构、专门人员、拨付专项经费,为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提供了人力和物力保障。

四是强化了监测预警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联系调度,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不定期进行风险排查,及时掌握有关信息,按时向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有关资料。各市区、开发区、工业新区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摸底调查、专项检查、预防预警工作,及时排除风险隐患,建立了完善的监测预警机制。全年共举办各类非法集资犯罪预防讲座20余次,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120余条,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三、强化宣传,提高群众防范意识

为了引导社会公众不断增强法制观念,深刻认识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提高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有效震慑和打击犯罪分子非法集资活动,按照《山东省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规划纲要》等要求,我市制定了《20xx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积极开展了一些列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按照省打非办《关于做好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我市于5月份集中开展了为期一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活动中,制定下发了《威海市20xx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安排意见》(威打非办字〔20xx〕2号),强化指导协调,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积极行动,形成了浓厚的打击非法集资舆论氛围。宣传月期间,市金融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市政府广场举办大型现场宣传,威海电视台等媒体对活动做了报道。各市区及开发区在城市社区、城镇街道、广场、车站码头、城乡结合部、农村集镇等人群聚集区,通过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发放宣传资料,设立咨询点,公开举办电话等多方式开展了宣传教育。活动中共发放宣传材料32800余份,接受群众现场咨询820人次。

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进行宣传。联合市委宣传部,组织电视台、报社等媒体,通过制作专题节目、设专栏等多种形式宣传打击非法集资。在《威海日报》设立专栏,刊登打击非法集资宣传资料4次;威海电视台《威海财经》栏目,制作了1期题目为《我市多部门联手打击非法集资》的专题采访。各市区都在县市级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了4次以上的宣传。

三是积极调动基层进行宣传。联合人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银监分局、威海保险业协会,组织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保险机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金融仓储公司、民间融资服务公司等地方新型金融机构,在其办公场所及营业网点悬挂横幅、打户外电子屏广告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各市区打非办通过组织到街道办事处、进社区、进企业发放宣传册等方式进行宣传,全年全市共组织进社区、企业宣传50余次。通过深入宣传,提高了基层群众抵制和防御非法集资的能力。

四、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打击非法集资长效机制

非法集资活动欺骗性强、涉及面广、危害性大,依法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充分发挥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联合执法、协同办案,形成合力。我市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综合治理、标本兼治,各部门密切配合,取得了很好效果。

一是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按照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打非发[20xx]2号)要求,我市于8月上旬至10月末,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的排查清理。在排查清理中,市打非办牵头制定了《威海市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实施方案》(威打非办字[20xx]4号),明确职责任务和工作重点,督导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管委开展排查清理,重点到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领域进行了现场抽查。活动期间,全市共检查各类企业共300余家,监测各类平面媒体广告63024条次,户外广告778条次,印刷品广告10万余份,下达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8条次。

二是积极开展专项摸排行动。根据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我市于10月底到12月初开展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嫌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活动。在组织全市149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查的基础上,各市区工商、农业、林业等抽调270名人员,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进行了320余次的排查。此后,市打非办联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对各市区、开发区及工业新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抽查,按照10%的比例,共抽查150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虽然本次排查没有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涉嫌从事非法集资活动,但是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是认真做好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认定。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和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民间融资的活跃,非法集资手段更为隐蔽、欺骗性更强、涉及领域更为广泛,非法集资与民间融资活动的'界线模糊,更加难以界定,一些民间融资很容易演化为非法集资。为此,根据群众举报和风险排查中发现的有非法集资嫌疑或苗头的线索,市打非办在联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基础上,多次对个别公司行为进行反复研究认定,努力做到既保护好合法民间融资的积极性,又全力保护群众的财产安全。今年,我们联合威海市公安局、工商局、人民银行威海市中心支行、威海市银监分局等部门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分别对2家公司的行为进行了认定。

四是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合理流动。在做好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监控,加强对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外,我市大力推动民间融资的规范管理工作,探索开展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出台了《促进民间融资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威海市民间融资服务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引导设立了2家机构。另外,鼓励民间资本参与设立小额贷款公司、金融仓储公司等新型地方金融机构,引导民间资本合法有序流动,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产生。

过去一年,在省打非办的指导下,我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但是也还存在着个别市区重视程度不够、力量不足等问题。下一步,我市将继续贯彻国务院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精神,按照省打非办部署和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宣传教育,强化监测预警和风险排查,提高各级、各部门认识和重视程度,切实防范和控制好风险,最大限度杜绝非法集资案件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