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送方案(实用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有效开展,通常会被要求事先制定方案,方案的内容和形式都要围绕着主题来展开,最终达到预期的效果和意义。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校车接送学生实施方案(精选1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接送方案 篇1
为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按照市综治办、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暨安全文明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市交委、市公安局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通知》(武综办发[xx]3号)要求,制定本制度:
1、成立学校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各部门主任为组员。负责领导、督促、检查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每月进行一次校车运行情况检查,并作好记载。
2、签订校车租赁合同。聘用校车驾驶员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备案,经交管部门进行资质审核合格。校车行车时间、路线和停靠站点,经交管部门审核确认后执行。
3、建立校车档案,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建立教师跟车管理制度。派专人每日跟车,负责清点乘车人数、维护乘车秩序与安全。制止超员、无证驾驶和酒后驾驶。跟车教师必须认真填写安全日志。
5、定期对学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乘坐校车的相关规定。每学期不少于四次。
6、经常督促驾驶员检查车辆安全状况,保障行车安全。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增强驾驶员安全责任感。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7、建立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接送方案 篇2
为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保障学生乘车安全,创办促进人民幸福的教育,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诸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诸城市接送学生车辆配备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诸政办发[20XX]53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校车的安全管理。校长是所在学校接送学生校车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校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校车车主、司乘人员、班主任、管理老师、学生家长等签订校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书。
3、学校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学校有责任对校车进行正常管理,校车车主及司乘人员要接受学校管理,共同维护学生安全和学校声誉。学校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校车管理工作专题会议,研究接送学生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并有文字记载。对学校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镇中心校和镇人民政府。
4、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校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资料,管理老师每天监督并指导跟车人员认真填写有关跟车表册。
5、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班主任、值班老师、管理老师、校车车主和驾驶员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人。
6、坚决实行学生乘车实名制,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做到定人、定车、定次、定时,将乘车学生名单、司乘人员、车号、车次等登记造册建档。校长把关、管理老师认真核实每次学生乘车情况,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并有序地做好学生乘坐校车的管理工作。
7、学校配合有关部门对校车车主、司乘人员进行各项安全教育,将乘车安全纳入对学生行为习惯及道德品质的养成教育之中,规范学生乘车的行为习惯,并实行乘车安全警示制度,按时强化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安全、文明、有序乘车,提高安全意识,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8、学校不得提早或延迟放学。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接送车辆护送值班表,确保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内有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学生早上下车后和放学上车前的管理工作,做到不乱跑、不打闹、不随车追跑,并维护上下车秩序。
9、学校应向车主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校车停放场所,并明确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0、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病患者,不得担任接送学生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已经发现立即上报公安交通部门,并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1、建立校车与学校、乘车家长与学校、乘车家长和校车的联系制度。确保一旦有任何事件发生,可以及时联系处理。
12、校车因发生故障、路况等原因无法按时运行,校车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或通知家长设法解决。突遇风、雪、雨等恶劣天气,由学校上报教育局同意后,方可调整作息时间或停运校车。
13、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里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接送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省、市关于校车管理工作精神,逐步建立规范有序、职权明确的校车运营模式和管理机制,结合我学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的宗旨,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原则,建立专营的校车运营公司,并加强对校车营运的管理,让学生坐上方便车、安全车。
二、工作目标
(一)进一步规范专用校车外观标识,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的管理,促进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化,制度化,坚决遏制涉及校车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师生安全,对现有的不符合条件的学生接送车辆在三年内逐步取缔杜绝。
(二)加强经费保障。通过争取国家贫困县扶助项目资金和县财政加大投入,逐年增加校车经费,并落实校车服务的各种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安全管理。逐级成立校车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各部门职责,层层签订校车安全责任状,制订校车安全管理考核方案,加大对违法营运学生接送车辆的打击整治力度,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联动机制和长效机制。
(四)加强道路建设。做到通校车公路优先规划建设、优先安装防护设施、优先进行路面改善,逐步完善通车条件。
三、运营模式
(一)运营原则
1、学校附近学生步行入学,低年级学生由家长护送。
2、幼儿园学生原则上不纳入校车接送对象,由监护人接送,确需使用车辆集中接送的,应使用幼儿专用校车。
3、学生2.5公里以内的学生鼓励其步行上下学。
4、学生2.5公里以外的学生可纳入校车接送,但也应尽量鼓励步行,以减少交通风险。
(二)运营模式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监管、财政补贴”的模式,吸引社会
资金投入,分片组建多个校车专营公司。由公司统一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条件的客运车辆,专门用于接送学生,不参与其他运营。由物价部门会同教育、财政等部门根据其运营成本,核定学生每期交纳的乘车费。县政府给予一定的购车补助和运营奖励。
四、校车管理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校车运营的管理,成立学区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学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部门职责
县政府办:制定校车管理实施方案和专项经费补助制度;督促相关各职能部门落实相关职责;组织教育、公安、交通运输、安监等部门做好校车公司审定、校车线路规划;制订校车管理考核方案及评估细则,对有关部门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教育局:优化学校布局,提供乘车学生数量分布和用车需求;与各校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指导和督促各校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联合公安、交通部门对各校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组织配合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进行校车交通安全检查,制止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统筹建立校车管理台帐与数据库,上报校车管理信息;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交警大队: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负责办理校车标牌、标识,统一喷涂校车颜色;对道路交通及安全设施进行巡查,维护学生交通秩序;查处打击校车超员、超速、酒驾等违法行为;会同学校及校车公司做好对师生及驾驶人的安全教育;落实校车办理牌证和车辆过户、车辆检测等工作;完备校车资料,一车一档,适时更新。
监察局: 协调推进校车运营工作,建立健全督办和问责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对较大校车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交通运输局:审核校车及校车驾驶人申报资格和营运线路;加强对校车运营的日常管理,要求校车按照定校、定员、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接送学生,严厉打击超载等非法营运行为;加强乡村道路安全标识、标线、防撞隔离墩、校车停靠点等设施建设;减免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标准给予校车燃油补贴。
财政局:落实县人民政府安排的校车补贴、奖励经费筹集,并按期足额拨付
到位;购买校车按照其购买价给予适当补贴,期末对未出安全事故的校车公司和学校给予适当奖励。
安监局:加强对校车营运安全防范措施的审批与监管,参与较大校车交通事故、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事项的调查处理。
物价局:会同财政、教育部门适时制定指导性运营价格并监督实施,严厉打击乱收费乱涨价行为;督促落实涉及学生用车的价费优惠政策。
国税局、地税局:落实国家税收政策中有关减免校车运营有关税费的优惠政策。
工商局:负责校车公司注册登记,按照国家规定制订有关优惠政策。
各中小学校:提供本校学生乘坐校车的需求;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状,监督校车合法运营;定期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制作学生乘车花名册,与校车公司做好人员清点交接手续,建立校车信息卡、接送联系卡等管理台账;做好其他各项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电视台:利用广电媒介资源开展校车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及时发布校车运营信息。
保险机构:按规定费率浮动给予最大优惠,并建立理赔绿色通道,实行快处快赔。
校车营运公司:购买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办好相关手续;加强车辆管理与维护,确保校车性能安全;聘请有校车驾驶资质的驾驶员上岗,雇好随车照管人员,并做好驾驶员、照管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制订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与驾驶人、照管人签订安全责任状;遵守交通法规,确保校车安全顺利行驶,与学校做好学生清点交接手续;做好价费公示,严格按标准收费;履行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校车管理领导小组,对辖区内的'校车运营进行管理、监督、协调;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配合做好辖区内乡、村公路的隐患排查与建设、维护。
(三)校车申报
1、申报条件
(1)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经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2)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3)有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4)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5)已经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2、申报程序
向县教育局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县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审核,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批准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
(四)校车驾驶人申报
1、申报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2)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3)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4)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5)无犯罪记录;
(6)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2、申报程序
驾驶人向县交警大队提交书面申请和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材料,经交警大队审核合格后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
(五)校车行驶
1、校车应统一着黄色的车体外观颜色,在车辆两侧应统一粘贴校车标牌,校车标牌应当载明本车牌号码、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停靠站点、跟车照管人及其联系电话等。
2、校车应配备统一的校车标志灯和停车指示标志,携带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校车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3、应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线路行走,在规定的停靠站点停靠,严禁超员、超速、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落实部门职责。各部门要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出台各自的优惠政策。
(二)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顺利实现工作目标与步骤,力争20XX年学校校车公司正式营运。
(三)强化安全管理。各地各部门要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做到不漏项目、不留余地、不剩空档,全力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四)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工作人要恪尽职守、秉公执法,校车公司与驾驶员、照管员要遵守交通法规,按章行驶,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
接送方案 篇4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镇学校接送学生车辆(以下简称校车)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根据上级有关精神,镇党委、政府决定,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完善校车安全监管制度,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台帐,落实校车安全源头管理责任,增强师生和校车驾驶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学校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杜绝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等违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交通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校车及运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镇党委、政府决定,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王辉
常务副组长:贺爱中
副组长:段尚明贺粤湘肖兵华刘兴华
成员单位:综治办中心校派出所交警队
安监站校车办交管站客运公司
三、工作要求
1、从事接送学生、幼儿的校车必须是经县交通、交警、校车办等部门批准的校车,并核发相关标识,规定在我镇能营运的车辆。
2、幼儿原则上就近入学,由监护人接送,不使用校车,因特殊原因确需接送的,必须使用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幼儿专用校车接送,并配有护导员,驾驶员必须有准驾车型三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非标准校车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校车运营必须做到“定人、定车、定时、定线、定点”。不得跨乡镇、跨区县接送,要严格按照规定线路行驶,不得改变行驶线路(关山-双凤、南洲-坪石、全民-同兴、峡山-泉塘、金洲-关山、鸭塘-全民、南洲-关山、长青-小塘,如新增线路须经相关职能部门查勘认可)。严禁车辆到家、驾驶员和护导员入户接送人员。
4、进一步加强规范校车管理,建立学生校车动态监管机制。校车办协同派出所交警等相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校车管理纳入监管范围。开学后相对集中力量上路巡查,严肃查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不定期的联合开展校车打非行动,确保校车运行安全。
5、要建立校车的教师跟车制度,跟车教师要负责清点学生人数,监督驾驶员不得超员搭载学生,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严重超员造成挤伤学生的恶性事故。
6、各校车必须严格按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有超速、超载行为。
四、工作职责:
1、镇校车办:牵头组织辖区内校车安全工作,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配合校车公司做好校车安全、政策及监督等方面工作,负责校车管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设立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种校车管理制度,做到定车、定员、定时、定位,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存档保管。
2、交管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合理规划全镇运营线路,做好站点设置、路况维护等工作,配合派出所、中心校等部门加强校车管理,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打击各类非法接送学生的车辆。
3、派出所、交警队: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负责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取缔黑校车和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
4、综治办及安监站:负校车安全行业监管责任。全面负责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协助职能部门整治超载、超速、无证驾驶等校车违规、违法行为。
5、村(社区):对辖区校车安全监管负总责。协助各职能部门对校车通行道路隐患摸排,监督执法,举报校车违规、违法行为及安全知识宣传。
6、镇中心校:制定合理规划,保障学生、幼儿就近入学,组织中小学、幼儿园依法依规使用校车服务。对学校、幼儿园的校车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7、学校及幼儿园:
(1)成立学校(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小组,由校长(园长)任组长,学校(幼儿园)行政及班主任为组员。学校(幼儿园)要与校车司机及校车管理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学校要建立校车候车室并配备校车管理人员负责管理,每月要召开一次校车司机及护导人员的会议,主要负责向校车司机传达上级精神及相关要求,对本月校车的运营情况进行总结;学校要配备一名专职的校车管理人员负责校车的管理及资料的收集,负责监管校车运营情况。实名制坐车表由校长(园长)签字盖章后上报中心学校,并由镇中心学校校长审批再上报。
(2)及时掌握乘车学生及幼儿信息,及时了解学生及幼儿乘车情况,向学生及幼儿进行乘车安全宣传教育。
(3)及时掌握驾驶员、护导员及校车车辆、校车运营的情况。
(4)设立指定的候车地点,校车停放点。组织管理学生及幼儿安全候车,做好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的交接手续。
(5)规定校车第一趟到校时间(夏、秋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40,春、冬季第一趟校车到校时间不早于7:50)。
(6)和校车司机签订好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制定学生及幼儿安全乘车制度和校车管理细则,做好校车资料归档工作。
8、护导员:
(1)接送车都要带乘坐校车的学生及幼儿花名册,严格做到定时、定车、定人、定位,并协助信息平台管理。
(2)要加强学生及幼儿乘坐校车安全宣传教育。上下车时,护导员要组织好学生(幼儿)有序上下车。乘坐人员不得把头和手伸出窗外,要系好安全带,严格遵守校车管理制度。
(3)上下车时要等车停稳后才能让学生及幼儿上下车。
(4)护导员应把学生及幼儿送到指定地点,并先开门下车后再组织学生有序下车。
(5)对没有及时上车的学生和幼儿,护导员要及时与家长和班主任取得联系。
9、驾驶员:
(1)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交通法规,遵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接送学生及幼儿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中速行驶,礼让为先,安全准时。
(2)驾驶员要按照学校(幼儿园)的规定准时到岗,和护导员一起维持好学生及幼儿上下车时的秩序,做到安全运营。
(3)校车返校(园)后,驾驶员必须有序的将车停到校(园)中的指定地点,然后对车辆进行清扫,保持校车的整洁。
(4)注重车辆的及时检修。驾驶员每周六要对车辆进行检查与保养,发现问题必须立即检修到位。
(5)校车要做到专人专车,驾驶员不得将校车给他人学车和驾驶。不得随意更换司机。如当班司机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必须事先告知学校及幼儿园管理人员。学校及幼儿园经查验有关证照后,方能让替代者试车,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不准出车。
(6)驾驶员不得酒后开车,不得疲劳开车,不得开有安全隐患的车。校车上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急救器材,常备用药。
(7)驾驶员必须接受学校及幼儿园校车管理人员的监管。
(8)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对违反交通管理法及其他条规的人员上报交通管理部门请求处理。
10、校车服务公司:
负责做好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员的安排和安全教育,组织做好新增校车参与校车服务的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宣传,加强教育。一是督促指导学校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课程,帮助学生掌握安全乘车常识,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二是发放宣传资料,向中、小学生及其家长宣传乘坐超员、超速及非法营运车的严重危害。三是每学期对校车驾驶人员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强化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违法行为。
2、全面排查,消除隐患。定期组织专人对行驶道路查勘,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定期协助相关部门检查车况,确保车辆安全性能。加大上、下学人流高峰期、校车接送学生集中路段警力投入,确保安全通行。实行违规行为举报制度,各村(社区)校车安全负责人要及时举报辖区内校车违规行为。
3、加强协作,整治到位。从校车办、公安交警、交通、安监站、综治办、联校抽调人员成整治工作组,常态化检查整治严厉打击校车超速、超载和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无牌、报废、未年检校车运送学生的`行为、严厉打击打击非标校车违规接送幼儿的行为,一经查获,依法扣押车辆,顶格处理。形成严管高压态势,确保学生接送车辆安全有序运行。
4、落实责任、严格考核。明确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校校长、各园园长为各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按工作职责进行考核。各幼儿园校车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检内容,对存在违规使用车辆接送幼儿的幼儿园,申请教育局按相关规定吊销办学许可证。
接送方案 篇5
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配合校车公司校车正常运营,保障乘坐校车幼儿的人身安全,预防校车交通事故发生,特制定我园校车运行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园校车管理,确保校车运行和乘车幼儿的安全,成立校车运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xx任组长,xx任副组长,xx老师为成员。
二、管理措施
(一)确定校车接送时间。
校车的进入,就是为了方便家长接送幼儿,让没有车接送、无法入园的幼儿能够上学。但是为了保证幼儿的正常教育教学,校车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的作息时间,幼儿园每天7点准时开大门,迎接孩子入园,8点40分关大门,进行封闭式管理,幼儿开始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所以校车公司必须在7点到8点40分之间把幼儿安全地送到幼儿园楼门口,交给专门接孩子的老师。下午3点30分开大门,校车公司可在3点30分至4点30分之间把幼儿送回家。
(二)加强校车日常管理,落实校车运行安全管理责任制。
1、校车运营前要与校车公司签订安全责任划分责任状,当孩子上车以后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都与幼儿园无关。
2、安排专人做好幼儿的接送工作,每天认真清点下车入园幼儿人数和离园时幼儿上车人数,并与校车公司人员做好记录并双方签字。
三、做好宣传及家长工作
通过致家长一封信,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向幼儿家长宣传校车的进入及校车与幼儿园之间安全责任的划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协作配合。
(二)履行相关职责,严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接送方案 篇6
一、演练目的
1.加强校车的安全管理,提高驾、乘人员安全意识,掌握疏散逃生的基本方法。
2.让幼儿学习安全乘车的知识并进行宣传教育,掌握安全突发事故的自救自护能力。
3.提高师生应对突发灾害事件的心理素质,科学应对,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社会的稳定。
二、校车安全演练领导组
组长:
组员:
参与人员:所有驾驶员及接车教师、乘坐校车幼儿
指挥:
三、演练相关事项安排
1.司机师傅筹备讲解校车相关安全自救途径。(雷月通知师傅)
2. 演练时间:20xx年xx月xx日下午
3. 车辆准备:豫F 、烟雾弹 、灭火器 、医药箱
4. 人员准备:所有接车教师、驾驶员、乘坐校车幼儿分别20人
5. 演练地点:xxx路,集中上车点:xxx幼儿园
6. 摄像:王雪静
四、演练流程
1. 校车师傅讲解校车疏散途径及方法。所有接车老师认真学习观看。(对参加人员进行灭火器的使用、紧急门的'开关等消防知识培训,每人都掌握疏散逃生的办法和自救自护知识。校车师傅、跟车老师学会使用灭火器。校车师傅负责对跟车老师进行紧急门的使用培训。)
2. 接车老师集合乘车幼儿安全乘坐校车。(内容:上车前清点人数并检查幼儿有无携带危险品、xxx老师班级中途接走幼儿交接、排队安全上车、系安全带、车内巡视严禁幼儿车上吃食品、司机师傅查看车辆周围情况)
3. 平稳启动(驾驶员直视前方专心开车、后排跟车教师巡视车内情况,前排跟车教师关注线路并随时查看接车群,行进中的突发情况:晕车、急刹车、左右晃、吃东西等)
4. 永安路北头调头,校车出现故障吗,车头冒烟。
司机师傅及跟车教师组织幼儿疏散逃生。(校车故障设计:接送过程中车辆因机件故障突然停止在马路中间,xxx/xxx负责制造烟雾。车头冒烟,师傅与跟车教师立即安全疏散幼儿,做到逃生时不抢道、不惊慌,有序撤离)x师傅负责处理故障烟雾(灭烟雾)。
5. 待故障解除,安全乘车返回,xxx处停车,在校车上xxx做总结。
6. 副班教师延伸普及乘车安全教育。整理总结存档:xxx
五、后期宣传链接:
接送方案 篇7
1、校长是所在学校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接送车安全运行工作全面负责。具体从事此项工作的教职工为直接责任人。
2、建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学生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学校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
3、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跟车护送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等签订接送车安全运行和学生乘车组织管理责任状。
4、科学严密地制订学生乘车定车、定座安排表,落实各班主任老师、值班值勤老师、跟车护送老师、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在学校接送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岗位职责,做到职责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开一次学生接送车辆安全例会,认真研究做好学生接送车管理和确保安全运行的.对策。对单位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职能管理部门。会议应有具体的文字记录。
6、学校在协助政府调配、租用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员,都要达到校车使用标准。并将相关资料交送教育局安体卫艺科备案。
7、认真确定每辆接送车的'学生乘载数。要根据接送车辆核载人数以及学生居住地分布等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每一辆学生接送车的乘载人数,认真填写具体的乘车学生名册,做到定人、定车、定座、定线路,从源头上杜绝学生接送车辆超员现象。
8、督促学生接送车车主和驾驶员按规定时限参加机动车验审并依法交纳规费,凡证照不全或有效期满后不及时补办的,应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按双方签订的安全责任状和合同有关规定,给予经济上的赔偿并取消其承运学生的资格。
9、学校配合镇政府有关部门、接送车车主、驾驶员每学期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认真总结经验,提出整改要求,及时消除隐患,确保万无一失。教育培训应有文字记载。
10、学生接送车因发生故障一时无法排除时,学校应及时协调车主设法调用别的合格车辆应急接送,确保学生上(放)学不受影响。
11、严把驾驶员资质关,凡有酗酒、嗜赌史及心理障碍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担任学生接送车驾驶员。学校要预防和坚决制止接送车驾驶员酒后开车、疲劳驾车、超员超速和车辆带病上路等不安全行为,一经发现要协助有关部门严肃查处。
12、学校要提前合理编排好学生接送车辆老师跟车护送值班表,确保每天学生上(放)学乘车途中都有一名责任心强的老师负责维护上下车秩序,并跟车全程护送。跟车护送记录必须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务亲笔签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衔接,一张不缺。
13、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台帐,尤其要完善接送车车况、接送车行驶、学生乘车、接送管理制度等台帐资料,保证学生、驾驶员、跟车教师、接送车等每天都有详实的乘驾记录。
14,学校应向车主和驾驶员提供场地开阔、路面平坦坚固、进出方便、标志鲜明的学生接送车辆专用停放场所,并明确每一辆接送车相对固定的停放地。
15、学校一旦发现有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小面的等不合法或不具备接送学生资质的车辆运载学生,要劝诫学生拒乘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取缔。
16、认真制定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学校要针对学生接送途中可能发生的情况提前制订应急处置预案,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最有效地组织抢救并进行善后处理。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上报事故情况,以便各级形成合力,共同应对突发事件,保持社会稳定。
接送方案 篇8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的学生的人身安全,依照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委等二十部门拟定的天津市中小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校车定义
本细则所称校车,是指依法取得使用许可,用于接送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上下学的7座以上的载客汽车。
接送小学生的校车,应当为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小学生专用校车。
第三条校车使用许可
取得校车使用许可,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车辆符合校车安全国家标准,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证明,并已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有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
(三)有包括行驶路线、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四)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已取得投保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
第四条校车基本要求
(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车辆的安全技术标准;
(二)车窗不得粘贴深色反光膜;
(三)应当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以及应急锤、ABC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安全设备放置在安全且便于取用的位置,并确保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四)自有校车外观必须符合本市中小学安全防范管理地方标准;
(五)使用年限应当符合国家规定。
第五条校车驾驶人条件
校车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证,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第六条申请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程序
机动车驾驶人应向所在地区县公安交管部门申请校车驾驶资格。具体程序下:
(一)机动车驾驶人向所在地区县公安交管部门提交申请校车驾驶资格的书面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机动车驾驶人驾驶证,及所属单位或街道、乡镇出具3年以上驾驶相应准驾车型的驾驶经历证明;
2、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机动车驾驶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等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3、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4、由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以下证明材料: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分记录;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无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
第七条校车使用许可程序
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学生数量和分布状况等因素,依法制定、调整学校设置规划,保障学生就近入学或者在寄宿制学校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发展城市和农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为需要乘车上下学的学生提供方便。对确实难以保障就近入学,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的农村地区,区县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获得校车服务。
配备校车应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请校车使用许可。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校向所在地区县教育部门申领校车使用申请表,如实填报相关信息。
(二)申请校车使用的,应当向区县教育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区县教育部门签发的校车使用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
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5、驾驶人的校车驾驶资格证明;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身份证、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县级或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及本人有关无传染病、癫痫、精神病、酗酒、吸毒行为等的书面承诺;
6、校车安全管理制度;
7、包括行驶线路、开行时间和停靠站点的合理可行的校车运行方案;
8、机动车承运人责任保险证明。
(三)区县教育部门自收到学校申请材料后予以初审,材料齐全的,应当在收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本区县同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征求意见,同时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送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征求意见。
(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如依法设立的道路运输企业提供校车服务的,按照道路运输经营行政许可权限,相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就其是否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资质进行查验,并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
(五)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自收到回复意见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本区县政府。区县政府决定批准的,出具校车使用许可证明,由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发给校车标牌,并在机动车行驶证上签注校车类型和核载人数;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六)当校车使用许可的申领条件发生改变,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变更申请。
第八条校车通行安全
(一)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配备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应当符合如下条件: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组织沟通能力;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精神病等可能危及照管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无犯罪记录。
(二)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不得驾驶校车。禁止聘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校车。校车驾驶人应当每年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三)校车运载学生时,应当在规定的位置悬挂校车标牌;按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行驶;在规定站点停靠;可在公交专用车道及其他禁止社会车辆通行但允许公共交通车辆通行的路段行驶,但不得违反规定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
(四)校车必须确保一人一座,禁止站立;不得以任何理由超员,不得违反有关限速要求。
(五)校车每半年接受一次安全技术检验。
第九条管理职责
(一)区县政府应当科学规划学校的设点布局,保障就近入学,减少学生上下学的交通风险;发展公共交通,为学生上下学提供方便。对于我市部分涉农区县因撤村并镇,对义务教育学校设点布局进行调整,并且公共交通不能满足学生上下学需要而造成学生上下学困难的,应当安排住宿。学生搭乘公共交通或者住宿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校车。
区县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由区县政府统一组织、协调本区县有关部门履行校车安全管理职责。
(二)区县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依照本规定履行校车安全管理的相关职责,建立完善校车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和联合抽查机制,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网络平台,方便群众举报违反校车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管理职责的举报,应当及时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三)区县教育部门应当认真受理、审核校车使用申请,将校车管理工作纳入对中小学校长考核的范畴,依职能处理校车违规行为以及相关学校责任人。
(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认真做好校车标牌核发、审核校车驾驶人驾驶资质工作,建立校车及驾驶人信息档案,并及时抄告教育部门和学校;加强校车年检、运行及校车驾驶人审验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校车超载、超速等违法行为依法处理,并在违法行为消除后方可放行;将校车违法和事故处理情况及时通报相关区县教育部门和学校。
校车标牌发放的区县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校车及其驾驶人安全运行管理。
(五)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经营企业的监督,对其道路运输类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六)安全监管部门要将校车安全管理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范围。
(七)财政部门要指导建立多渠道筹措校车经费的机制。
(八)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措施,落实校车安全工作责任,确保车辆的各项技术性能处于良好状态;提供校车驾驶人的资格证明;与校车使用学校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责任书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措施,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等;约定随车照管人员。校车接送学生上下学当日,不得从事其他经营活动。
(九)使用校车的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随车照管人员、随车安保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和随车安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与乘坐校车的学生监护人签订安全协议。
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劝导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疏散演练。
(十)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饮酒、醉酒后驾驶,或身体严重不适以及校车超员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督促校车驾驶人在行车前对校车安全技术的检查。
2、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制止学生携带易燃、易爆、易碎物品及管制刀具等上车。发现学生无故缺席,及时与学生监护人或学校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帮助、指导学生安全落座,系好安全带,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途中离开座位、嬉戏打闹、吃东西或将头、手伸出车窗外等危险行为。
5、核实学生上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第十条乘坐人申请和权利
学生乘坐校车,应当由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审核同意后,监护人应当与学校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义务和监督权利。
学生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或者校车服务提供者做好校车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发现校车违反本规定的,有权制止,有权拒乘,并向教育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第十一条违规责任
(一)取得校车使用许可的学校、校车服务提供者违反本细则规定,情节严重的,原作出许可决定的区县人民政府可以依法吊销其校车使用许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校车标牌。
(二)学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其他违反《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的行为,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退出机制
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因故不再作为校车使用的,学校或校车服务提供者应当在15天内,到所在区县政府办理校车标牌注销手续。同时,将校车标牌交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自有校车的颜色必须在30天内消除。
第十三条附则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细则有效期为五年。
接送方案 篇9
目前,时值冬季,早晨雾大,路况多变,给我校校车运行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为进一步增强校车安全管理措施,提高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校车运行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要两批接送学生。
目前,我校校车每天早上接学生的时间均在7:00左右,此时,可能有大雾天气,光线不好,能见度差,给车辆运行造成极大的危险。为此,学校要求校车一定减速慢行,第一批送学生可从北门下车,学校安排了值班人员。
二、增强安全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校车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培训,要求驾驶员在接送学生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载,不得疲劳驾驶,不得超速行驶,更不得沿途搭载,确保学生乘车及上下车安全。如遇到特殊天气,要及时调整接送时间,特别是下雪或路面结冰时,要停止校车接送,消除自然因素造成的行车隐患。行车前一定对车况作检查,不能带隐患上路。
三、严格落实校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校长是校车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驾驶员是校车运营的直接责任人,随车照管人员负责学生在车内安全及交接时安全负管理责任。
四、加强乘车学生的安全教育。
通过上好交通安全教育课、黑板报等形式,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尤其是安全乘坐校车教育。通过教育活动使学生及时了解、遵守相关规定,自觉抵制乘坐超员、无牌、无证、无保险的接送学生车、报废车、载货车和拖拉机。
接送方案 篇10
为进一步加强校车及其驾驶人管理工作,切实保障中小学生和幼儿上下学交通安全,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创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和省公安厅、教育厅有关要求,经市公安局、教育局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奥运攻坚战集中整治行动。
现制定方案如下:
通过排查整治,使中小学、幼儿园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制度得到进一步落实,广大师生和校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得到进一步完善,校车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及校车的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校车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一)深入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秋季开学前后,交警部门要结合“五进”宣传工作,选用业务能力强的民警,深入到各中小学、幼儿园,通过上交通安全课、致学生及家长公开信,播放宣传光碟,发放交通安全联系卡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使用拼装车、报废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以及不符合安全运行技术条件的机动车接送中小学生的危害,督促学校、幼儿园和学生家长坚决不使用不合格车辆接送学生和儿童;教育部门要继续做好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
同时,深入开展中小学校长和教职工交通安全培训,切实提高学校安全管理水平;教育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儿童不乘坐不合格车辆。
公安、教育部门要会同各学校、幼儿园,对校车驾驶人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安全教育,并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增强其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守法意识,严防校车事故的发生。
(二)认真做好校车及驾驶人的排查摸底、清理整顿工作。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幼儿的车辆及驾驶人进行一次全面核查,做到不漏一校、不漏一车,见车见人,不留死角。
车管部门要根据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校车数量、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基本情况,逐一建立校车档案,纳入计算机信息管理,在机动车登记系统中录入校车类型、乘员数(包括驾驶员、学生及其照管人员)、学校名称、教育行政部门名称等信息,在《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校车类型和乘员数。
同时,要利用交警信息平台实行属地化动态管控。
交警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学校通过定人、定校、定车的`方式,立即对校车集中进行一次检验,检验的结果要记入校车档案。
检验中发现校车有交通安全隐患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合格后才允许其运行。
同时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
(三)严格校车安全技术标准,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和标牌管理工作。
根据xx年年11月26日省公安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贯彻实施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xx〉第2号修改单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校车外观标识喷涂和标牌核发工作。
交警、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做好专用校车的外观标识喷涂工作。
交警部门负责对非专用校车发放统一标牌。
两部门要在前段工作的基础上,于20xx年9月30日前全部完成。
(四)严厉打击车辆非法营运接送学生和超员、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
非法营运车辆存在大量安全隐患,是近年来交通事故群死群伤频发的主要原因,严重威胁着中小学生及幼儿的人身安全,交警部门要积极配合交通运管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坚决予以取缔,依法严格严处。
同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
要使每名驾驶人头脑中牢记超员、超速是造成群死群伤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切实做到遵章驾驶,平安出行。
接送方案 篇11
一、学生应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上车,上车后服从班车长和司机的管理,按座位就座;车辆行驶时不准离开座位前后走动,车辆未停稳,学生禁止上下车。
二、学生上下车时要注意过往车辆,不准盲目奔跑或横穿马路,以免发生意外。
三、学生凭卡乘车,乘车卡是乘坐班车的唯一凭证,无卡不准乘坐;若乘车卡丢失请及时联系所坐班车司机补办,以免耽误乘车。
四、学生要爱护车内设施,禁止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损坏车内设施的学生移交学校政教处进行处理,并将其行为计入学生档案。
五、严禁学生在车内写作业,严禁使用小刀和笔,严禁食用带扦子的小食品,如肉串等。上述存在尖锐棱角的物品,极易在行车中遇特殊情况采取紧急制动时对学生的身体造成严重伤害。如有发现违规者一律全校通报批评,拒不改正将取消其乘坐班车资格。
六、学生乘车时不许声喧哗打闹,更不允许抢占座位,以欺小,威胁恐吓年龄小的同学。学生乘车时要注意文明礼貌,互相关心照顾和助,发扬助人为乐的.精神。
七、严禁将手、头等身体部位伸出窗外,以免发生意外。禁止食用小食品,向车窗外抛物,不得在车上吐痰、乱扔垃圾。
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蚀等危险品及有损身体健康的物品上车(包括刀具等)。
九、如发生交通事故、火灾等意外时,学生要服从驾驶员和班车长的指挥,不要拥挤,有序疏散。
接送方案 篇12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接送有序,特制定如下运行方案:
一、 校车安全管理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校车运行时间、车辆线路情况:
周一至周五 早上:6:30 下午16:30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线路1:
线路2:
二、防患措施
1、定期进行车辆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2、校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具有一定驾驶经验,并且工作认真负责、细心稳重、热爱学生。严禁非专职司机开校车。
3、要经常对司机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其安全行车意识,做到安全行驶、文明礼让,不超速、不抢道,不开斗气车,确保学生安全。
4、校车站点及乘车学生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长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5、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学生上车坐稳后,照管员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6、校车在接送学生途中如遇到交通事故,随车工作人员应采取紧急救护措施,并积极配合交通部门进行事故处理。校领导要及时将事故情况报教育主管部门。
7、照管员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值班领导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8、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照管员,照管员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9、照管员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学生,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10、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学生被遗留在车上。
11、照管员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值班领导签字每月底交总务处备案。
12、选择安全地点设置校车停靠站,中途不得随意停车接送。每辆车应配备1名随车工作人员,负责做好学生上、下车安全及与家长的交接工作。校车入校后统一组织学生进班,防止出现因学生自行活动引发的安全事故。
13、接受教育、交通等部门对配有校车的`管理。签定校车安全责任书(校长与分管领导、学校与驾驶员、分管领导与班主任、分管领导与照管员),并定期对其安全工作进行检查。
14、值班领导、值日教师及门卫负责候车学生的管理。
三、制定学生乘车守则
1、每天在规定的地点上、下车。学生必须提早五分钟到站点候车,校车准时发车,过时不候。
2、学生应在老师安排的座位就座,不得随意更换座位。
3、学生应遵守乘车纪律,不得在车上相互打闹或离开座位。
4、爱护车内的座位、窗帘等设施,一经发现有意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5、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上吃东西或喝饮料,不乱扔杂物。
6、尊重校车管理员和司机,听从照管员的指挥,若违反乘车纪律,经劝告、教育无效,将取消汽车乘车资格。
7、学生临时不乘坐校车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前通知班主任或校车负责老师。
四、确定照管员职责
随车照管人员肩负着重要的安全责任,《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做出了明确规定。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五项职责:
(一) 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
(二) 发现驾驶人无校车驾驶资格,或者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三) 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
(四) 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
(五)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接送方案 篇13
近期针对我国校车出现的特大安全事故,如甘肃特大校车事故、江苏特大校车事故给我们带来了的惨痛教训,为防止同样事情的发生确保幼儿的乘车安全,我园根据交警部门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要求作出以下整改方案:
一、对校车、司机进行一次排查摸底工作
我园现有教职员工21人,在园幼儿230人,现有有校车两台,需要乘坐校车的幼儿有62名,我园两台校车已申领校车牌照,并已按要求喷绘为黄色标志,分别是1x座的扬子中巴车,车牌号码是CS2102,车架号为LJ17YC3A7xO115116,由司机李冰同志负责驾驶,驾驶证号是x505211x7110250030准驾车型:B1,近三年内没违章记录,由黎秀负责跟车工作,每天行驶公里数是x0公里,校车的使用年限:CS21021xxx-20xx,另一台校车为12座的金杯面包车车牌号码是CSx30x,车架号码是LSYKF7A28xK011617,由张小明同志负责驾驶,驾驶证号是xx0x211x7502150031准驾车型:A2E,近三年没有违章记录,校车使用年限:CS21021xxx-20xx,每天行驶公里数是60公里,该校车由黄小圆负责跟车工作。
二、对司机跟车人员、小朋友进行安全教育
幼儿园进一步提高司机及师生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把“安全作为第一质量”来抓,并结合实际,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的原则,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落实安全课的教学时间、教学内容,要通过安全教育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强自觉不乘坐非法运营车和杜绝无证驾驶,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
尤其是对司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做到安全礼让行驶、不喝酒开车、遵守交通法规。
三、加强校车的管理和保养维修工作
1、司机和跟车人员每天要严格控制每趟车小朋友的人数杜绝有超载的现象。
2、跟车和司机要做到每次要记录好上下车的人数,确保不把幼儿遗留在车上。
3、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告园长处理。
x、原则上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或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负责人赔偿。
5、每月定期对车的刹车、油路和发动机进行检查和清洗工作。
四、事故应急处理
1、校车运送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及故障,应立即把幼儿疏散到安全的地方,立即扑救及报案并与园长取得联络。
2、每学期进行车上的特发事件演练最少一次。
五、逐步减少校车的使用
我园现有两台校车营运学生上学,将计划明年减少到一台校车,20xx年取消使用校车。
我园一直以来把安全放在首位,通过以上一系列的整改措施,各负其责,责任明确,互相配合,确保校车安全营运规范营运,为防止同样事故的惨痛教训,车祸无情,教训十分惨痛与深刻,严格执行各项制度,确保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