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狼群的观后感(合集16篇)
发表时间:2019-12-28重返狼群的观后感(合集16篇)。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读《重返狼群》有感
假期,我走进了属于狼女微漪和小狼格林的世界----《重返狼群》,如果问我有什么感受,那么我会说:“和姜戎先生一样:本书给予我精神上的空前震撼。”
“不自由,毋宁死”,书中最使我感慨的就是小狼格林对自由的追求欲望之强。格林绝对不可以受到束缚,当作者想要给格林拴狗链时,格林死活不让,即使在地上拖得都受伤了,他仍然丝毫不动,以至于最后成了“狼牵人”的局面。格林从不进电梯。对他来说,那是监禁
这就是他与狗最大的区别吧。主人是狗的“圣经”,对他们来说,只要自己一切忠于主人,主人给了自己好的施舍,自己就算是一条好狗。而狼却恰恰相反,他们的“圣经”永远都是自由。
因此,当作者手中拿着食物要给格林时,他并不是像狗一样等待,而是自己去抢,他认为“这是我自己通过努力得到的”。也许,因为狼的特性,它使狼成为了地王,而狗只负有看家的责任。
格林的放生成功,确实是一个奇迹,是一个完成度几乎为零的难题,而她,却做到了无论是在车水马龙的城市里,还是在高寒缺水的草原上,能把一条小狼养大就很不容易,但或许是上天注定让小狼格林活下来,当作者若尔盖草原寻小狼时,他的兄弟姐妹们都死了,唯有他坚强的活了下来;带到自己家怕遭父母反对,便又带到亦风家“冒充狼狗”,随着格林的长大和不安分,被邻居怀疑而被迫带到天敌藏獒的住所,但却和皇帝、森格们成了獒兄狼弟,然而却沾染了些似狗非狗的习性,是狼,终究要回狼群,绝对不可能和人,和藏獒永远生活在一起,于是作者又带着格林去空寂的草原训练野性,虽然自己经常吃不饱,但却从未想过放弃......
在格林的成长过程中,存在着重重艰险,而陪他度过一个个艰险的,不是狼群,不是他的同类,,而是一个女子,一个美丽的女子,一个美丽的爱狼女子。是的,是一个爱狼的女子,格林能够成功的活下来,不就是仅仅因为一个“爱”字吗?正因为作者对格林的爱,才使得自己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舍不得抛弃格林,离开格林一秒钟就会想他,做梦都会想。
作者正是通过格林向我们展释了爱的伟大力量。他们之间的爱是超越时空的爱,跨越物种界限的爱。爱的那么纯洁,那么干净,那么纯粹,如同白雪。
那天中午,狼群的聚集令到了。当小狼转身离开的时候,微漪在冬日的草原上流下了眼泪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有时候,只是漫不经心的打开一本书,却渐渐被书中的内容彻底地揪住了心。《让我陪你重返狼群》,便是在一个闲暇的夜晚激荡了我的心弦。
书中并没有多少曲折复杂的情节,从书名中便可略知一二。该书以作者的视角,向读者娓娓道来。她在诺尔盖大草原写生的时候,因机缘巧合,救下了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狼,从此视它为亲子,抚养它,训练它,可终究繁华的都市给不了小狼真正的自由和快乐。于是她带着小狼重返故土,历尽千辛万苦,不离不弃,终于让小狼重返了狼群。这是一个来自神秘草原的真实故事,更是一段谱写爱与自由的奇迹乐章。
在当今这个浮华的社会里,这本书平淡而朴实的语言更是显得独树一帜。既没有什么花哨的技艺,也没有给读者设置什么悬念,可它依然像流水一般推动着读者的内心,无处不在的“母子”之情丝线般缠绕在心头。小狼格林向往自由的执着吸引了我的目光,作者追求自由的勇气和胆识过人的智慧,无不令我肃然起敬。这本书还向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真实的大自然:草原的险象丛生,万物的生存法则,人性的丑恶与善良……
相信一提起狼,大家立马会想起一副丑陋凶恶的嘴脸,随之而来的便是“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等诸如此类的'成语。可有谁曾想过,有那么一只名叫格林的小狼,在吃羊吃兔时会给妈妈留下一条腿,在妈妈病倒时会在窗前日夜守候,在妈妈遇到藏狗追咬时毫不犹豫地拼尽全力挺身救护。而这所谓的妈妈只不过是一个抚养它数月的人类。我想问这普天之下的人们,你们都能像小狼格林一样用一颗真诚的心去对待自己的父母吗?恐怕不全能,人类在不断发展的同时,冥冥之中,有些人与人之间及人与天地万物之间的情感和牵绊,也在渐渐淡化着。这些人失去的不止是情感,更是一颗原本真诚、善良的真心,在岁月的雕刻下被打磨得更冷漠、更自私。这让我很迷茫:生而为人,可是有些人的行为还不如这条名叫格林的小狼。
看动物,人们总是认为它们只知道温饱冷暖仅此而已,所以死了就死了。我们也常常听到“人命关天”这个成语,言下之意动物的生命就不那么重要了。当我看到此书中人狼和谐的一幕幕画卷,在感动我的同时,也给我带来冷峻的思考:我们是否应该对同类、对动物、对大自然多一点关爱,多一份善良;少一份冷漠,少一份自私。我们不妨假设一下若人类真正与一切和谐共处,不再包藏祸心,对天地万物充满爱护的时候,该是怎样一个美好的世界啊!那么我们何不以此为目标,每天迈出微不足道的一小步呢?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苦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古往今来,有多少为了追求自由而发生动人心弦的故事,又有多少歌颂自由的名言?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自由是无论人还是动物都心向往之的一曲圣歌。狼,是自然界中对自由向往最甚的动物之一。书中尤其是送小狼格林去动物园的那一段令我刻骨铭心。可是人们从来没有深思过,这些动物都是从哪里来,它们是怎么来的,它们被关在这里的意义是什么,它们真的像我们以为的那样快乐吗?狼身可囚,狼心难困!安全而结实的玻璃墙也许符合了人道,却不符合狼道,你看那玻璃墙上满目疮痍的抓痕,都是对人类拘束自由的无声指控。庆幸小狼格林能有这样的好“妈妈”,带着它去找回属于狼的自由与与尊严。
这不禁使我想到了我们千千万万个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父母,他们在给我们拼命报辅导班和兴趣班时,是否真正思考过我们孩子内心的意愿,我们的爱好与特长是什么,我们内心所求的“自由”是什么!如果莫扎特的父亲强迫他去当文学家,梵高的家人让他放下画笔,那么这个世界我们总感觉缺少着什么。
当然自由意味着要独自面对着风雪,美好的背后又要有多少艰辛的付出。也许旁人不知,只有实实在在地体会过,才能真正的明白这一切的宝贵,要懂得珍惜。
但愿爱与自由的交响曲,永远不会停……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人为何会树立如此深沉的爱情,更不知在两边饥饿的状态下,狼会把仅有一点食物让给他人,更何况是人。带着这个疑问,我查询了百度,当我得知这部电影是实在故事时,我震动了,鼻尖情不自禁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首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尔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从此开端与狼共舞的生计。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端闪现,一同也陷入了自我确认的茫然和沒有伙伴的推陈出新。李微漪拒绝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时刻,从夏到冬,李微漪处处带着格林寻觅狼迹,数次遭受猛禽的进犯,气候骤变,缺医少药,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毕竟重返狼群。
尽管这部电影并不是那么精彩,也不是那么引人入胜,却让我收获颇丰,懂得一个个真理,其实狼并沒有咱们幻想那么可怕,它也不是有意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计,假如它不那么做,结果可想而知。“适者生计,不适者筛选"这句话对自然界最好的诠释。假如真要与狼作个比较的话,狼是没有人类残暴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类吃得种类比狼多,不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什么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乃至把咱们忠实的朋友狗,也做成了火锅。若长时刻这样,恐怕不幸的动物会被灭绝了,大自然失掉生态平衡。咱们一同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仍是很多人做不到,前段时刻间,在合肥大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山公四处乞讨,山公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鞭打山公,弄得山公叫苦连天,周围的人目光转向男人,似乎是对他的责备,又转向山公,似乎是对它遭受的怜惜......
假如你说自己爱动物,那就行动起来吧。对它削减一点损伤,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爱情的。就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狠的'狼也能与人同处。要善待动物,就像维护大自然相同,假如你不善待他,必将会遭到报应。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在草原上,狼在雨中自由奔放;在楼顶上,狼看着雨中的灰色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格林,小狼格林。你需要的,也许只是一块平坦的地面,可以让你奔跑,也许只是你自己的一个斜坡。
嗥叫吧,格林!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人;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叛逆的灵魂。你在紧要关头藐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上顶风而立。你是狼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
你就像一颗未经雕琢的宝石,继续书写着狼族在城市高层建筑钢筋混凝土中的新传奇。嗥叫吧,格林!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
嗥叫吧,格林!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狼崽中,你幸存了下来;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格林!
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嗥叫吧,格林!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没有爱好。你生活在不同的世界,听到不同的语言。但是,你是一只狼。
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永远铭记住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
嗥叫吧,格林!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的是一个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的时候,救了一只父母双亡的小狼格林,把他带回城市抚养长大。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让我吃惊的是,狼和人居然能够这样亲密地相处。每当格林妈妈叫它回家的时候,就会唱歌,格林喜欢跟着妈妈一齐唱。他能帮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还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会了狗叫,居然忘了狼嚎。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根本不像我们想的那样冷酷无情,他个性会感恩,还很聪明。一次,格林妈妈在冰上崴了脚,没法行走了,格林居然花了四十分钟,从另一个山头上牵了一匹马回来给妈妈骑,还把妈妈推上了马。
严冬的时候,大家的干粮快吃完了,格林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换了格林藏在雪地下面的野兔。格林发现有人偷了他的野兔,刚开始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的时候,就明白了,原先妈妈也很饿。大家都认为他下次藏食的时候肯定会躲着他们,但第二次它却故意藏在老地方,让妈妈望见。第三次它竟直接把捉住的野兔放在雪地上,闻了一闻就走开了。
我很疑惑,格林妈妈这么爱他,为什么还要让它重返狼群呢?原先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它不属于谁,只属于大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妈妈想让它独立,所以费尽心机,最后让狼群理解了格林。
在回去的路上,格林妈妈望见了一家专卖狼牙狼皮的店子,其中有一张狼皮袍,就是用620张狼头皮拼接而成的,多么让人心痛的数字阿。野生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盗猎者仅仅是为了赚些小钱,就轻易杀死了不计其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里,人和狼拥有同等珍贵的生命,我们完全能够友好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吧!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草大衣,让盗猎者无利可图,也就间接的保护了狼群。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狼性与人性
读完《重返狼群》,我久久不能释怀,多想当这个故事的女主人公,与狼来一场邂逅。
格林,奄奄一息的被作者救起的那一刻,它的生命旅程也拉开了帷幕。故事中的它,与作者家的狗争夺地盘,尽显王者风范;与它的天敌——藏獒成为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一起对抗野狗群;与作者成为一家人,在作者生病的时候,拿出仅剩的一点粮食……其实,这样的片段还有很多,我不得不感叹,甚至于惊叹这样的狼性!
书中的人似乎有各种各样的面具:像作者一样善良的人;像游牧民族一样勇敢的人;像外人一样肆无忌惮地破坏生态的人。人性,千姿百态!
格林让我感动的是它和黑虎的关系。藏獒群和野狗群进行了一场混战,黑虎为了保护格林受了很重的伤,却不让人类靠近给伤口抹药,伤口化脓,黑虎命悬一线,格林,就一点点舔舐着伤口,不时碰碰黑虎的鼻子,那几天,格林没有离开黑虎半步,尽心竭力照顾它,伤口在几天后痊愈。这就是狼性!
书中,作者和格林的感情也感人,甚至含泪。为了绿色,作者从繁华的城市来到这片开阔的草原,几次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后来,格林终于获释,成为中国第一个女狼人。这就是人性!
书中对狼性和人性的描写淋漓尽致。在文章的最后,作者和格林是在感恩吗?还是在约定?我不知道,但那枚印章似乎深深地印在我的心里!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张颖《重返狼群》主要讲述了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她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李微漪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从夏到冬,”狼妈”与小狼数次遭遇猛兽攻击、天气突变,甚至弹尽粮绝,但他们以命相爱,小狼终于重返狼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上首次个人成功野化放归的狼。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这次重读,感触和认识又更深了一层,我喜欢小狼格林小时候的调皮和淘气,喜欢它与”狼妈”的”两军对垒”,更感慨格林与生俱来的认知能力和天生的”狡猾”和自信,它玩弄的小聪明、与藏獒的斗智斗勇和面对困难的一往无前等充分印证了格林的智慧、坚定和勇敢。然而,让我最感动的还是”狼妈”几经周折、锲而不舍甚至冒着生命危险将格林送还大自然的这种遵从自然规律的精神,但我更担心,格林回归,它能快乐的生活吗?
书中描述,当格林回来时,他只能隐约地看到或听到狼偶尔的嚎叫,更不用说狼的存在了。我看到一份报告说,人类活动给广阔的草原带来了极大的危害。随着人口的快速增长,草地面积越来越小,植被越来越差。现在,不是”风吹草低见牛羊”,而是”风吹荒野沙满天”.
几乎没有狼的生存空间。想到这些场景令人心碎和担忧。
在现代草原上,人与狼不能共存,绿色,我为你祈祷!
重返狼群读后感(三)
今天,我买了一本《重返狼群》 ,是创新作文的王老师推荐给我读的。
书的作者是李微漪,汉族,四川人。画家和作家在草原上与狼同生共死了8个月。历时两年半,根据当时她记录日记和珍贵的影像资料。整理成一本四十万字的《重返狼群》 .
这是一人一狼以命成就的一本书。李微漪说:其实我是录音员。真正的作者是小狼,我书中所有故事的作者。
我在它的故事里笑啊,哭啊,笑啊,通过我的语言,它将告诉人们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友谊、草原和狼。
我喜欢这本书。这本书常常使我读起来或汗流浃背,或热血沸腾,或流泪。最让我感慨和意外的是,狼终于成功地融入了狼。
文中最让我感动的是作者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这个目标大胆进取,不惜冒生命危险的狼的勇敢性格。一个柔弱的女子这种胆大妄为、把这种成功概率几乎为零的冒险,居然圆满完成,给予我精神上空前的震撼。相比之下,我们为什么要在困难面前低头
我喜欢《重返狼群》 这本书,它给予我战胜困难的勇气。
作者; 五年级张鹏宇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在人类的社会中,狼是一种凶残、奸诈的恶兽,与狼有关的成语基本都是贬义的,如引狼入室,狼狈为奸等,狼是狡诈的象征。但,狼真的没有情感吗?
在《重返·狼群》中,一只刚出生便被抛弃的狼——格林,被它的“妈妈”画家李微漪带回家哺育,教它捕食,完完全全地保留了它那份狼的本性,但格林却很爱它的“妈妈”李微漪一一这或许就是“铸定式记忆”吧。在它妈妈得肺气肿而不得不去成都治病时,它一直趴在荒凉的草地上,凝望着它妈妈离开时走的那条路,等待着,等待着……哪怕大雪纷飞,也能在雪中找到它的身影。十五天后,它妈妈终于回来了。黄昏的夕阳照耀在草原上,一人一狼在那儿共舞。
但不久,她发现了问题—一格林竟学会了狗吠,这对于狼而言,是一种莫大的耻辱,它妈妈心中便升起了送它回狼群的念头。后来,有人想要抓它,李微漪阻止了,却让她坚定了送格林回狼群的念头。于是,李微潲开始寻找狼群,在狼山,格林还未一岁时(一旦过了一岁,狼群就不会要他了)终于回到了狼群。
其中的一幕令我印象极为深刻李微漪在冬季寻找狼群时(只有这时狼才会聚在一起捕食),由于大雪纷飞,加上外出时间过长了,他们的干粮已宣布告罄,只剩些压缩饼干。于是,她不得以换了格林的猎物——一只兔子,这令他们饱餐一顿,而在格林藏食的地方,却只有两块压缩饼干。第二天,格林又开始藏食一一藏的地方与原来的竟完全一样,藏好后,又回过头朝它父母的家望去,显然,它早已知道了事实,但它仍如此做。
在狼群接受格林,并一起走后,她们一起回到了小镇,它妈妈在小镇上看见卖狼皮的,其中有狼牙,据他们说是从活狼嘴里拔下的。对于那些邪恶的人他们是狼;对于格林,它是人。这才是“人中之狼,狼中之人。”在结尾盗猎者妄想盗狼,李微漪在早已知道有枪的情况下,依旧让格林及狼群入保护区。对格林仍怀着亲情的妈妈又与格林见了一面,夕阳之下,人狼共舞。这是母子情但这又何尝不是人与动物的真情呢?狼有情感,亦通人性,你若对他好,它必感恩于你;你若对它恶,它必百倍偿还格林为狼,亦为人,乃“狼中之人”,盗猎者是人,也是狼,乃“人中之狼”,这才是恶狼。
母子(李微漪与狼)之间的感情,似山似海,人与动物的情,坦诚相对,方能海誓山盟。人类应该想一想与动物如何相处了。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草原和狼。这就是一人一狼以生命成就的巨著——《重返狼群》!
从小狼格林出生十几天时被李微漪带着到九个月后格林成熟的这些日子里,他们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这也促使格林成为了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
格林的狼嗥引来邻居的质疑以至于被邻居举报;被一个年轻的女人见到后发生了被踩断脚趾的悲剧;狭窄的公寓不断扼杀格林的狼性和野性……这些都是影响小狼成长的因素!
在这种情况下,李微漪做出来一个令人惊讶的举措——她竟然离开了成都,带着格林来到了美丽的若尔盖大草原。而这里,正巧有一个朋友开办的养獒场。于是,李微漪便将格林带到这里野化。但是,藏獒,这可是狼的天敌啊!
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对天敌最后竟然化敌为友!哈哈,在新的“格林童话”里,狼与藏獒不再是天敌,而是一群千奇百怪、不断引起爆笑故事、重情义的獒兄狼弟!最后,这群藏獒竟然成为了小狼格林的狗仔队!怎么样,没想到吧,原来,狼也可以有狗仔队啊!这让人们对勇敢、智慧、倔强、凶残、暴躁、有团队意识的狼性有了新的认识。
为了进一步发掘格林的狼性和野性,李微漪还将活鸡扔在格林的面前,让格林撕食。从那时起,格林狼性大发,有一次甚至将朋友刚刚钓上来的“开门红”小鱼当成了自己的开胃菜,这也让大家哭笑不得。最让我感动的是,格林对生病的李微漪的关怀与照顾,它将自己唯一库存的半只兔子毫不保留地送给了自己的“狼妈”,因为在狼的概念里,食物就是生命,有了食物,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就有了动力,有了动力,就有了一切。
但是,在这片广阔的若尔盖草原上,狼群的嗥声不时地在空野之中回荡,格林听到了亲人的呼唤。
李微漪为了让格林重新回到亲人那里,不惜一切狠下心来,让格林回归了草原,回到了他那个真正属于自己的家。
格林走了,若儿盖草原恢复了平静,而此时,李微漪的心中早已微波荡漾。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切动物都是有感情的。感情是通过日常生活中慢慢培养起来的,那怕是最凶猛的动物也会有感情,只要我们真诚地对待它们,人与动物是可以和谐相处的。
图腾扔在飘扬,狼已成为传说。让我们平心静气,慢慢地去享受这一美好的故事,这一震撼人心的《重返狼群》!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看了之后,完全没有想到关于影片评论的两种声音会这么激烈,以至于热门里面的留言讨论都能打那么一长段,格外的真情实感。首先要表白格林,他真是我见过的最漂亮的狼,他勇敢真诚善良,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笨的狼了,到哪儿也找不到这么聪明的狼了。对于影片的专业性没有什么好说的,他们本来也不是做这个的,评论里哪儿来那么多电影大师啊,真是好笑,影片一开头也说的很清楚了,而且还写了“这是一部由故事亲历者自拍的影片”吧。
其次就想说说格林,第一次与女孩分开后的重逢,开心到打滚,那一定是女孩之前对他的倍加呵护,才会让格林与她分手后那么思念她,等了一个冬天(此处表白格林的侧脸好好看),不管别人猜测摆拍什么的,格林的喜悦是真实的。格林为什么不怕人,他从小跟女孩长大,他哪里知道人心险恶。那次饿的不行了,格林的过冬藏食被女孩拿出来吃了,亦风还说格林以后肯定要换地方藏了,结果怎么样,格林逮了兔子还是放在那里(到哪里找这样笨的狼啊)。这部电影里面长篇大论的某些人就像想象着狼会换藏食地方的亦风,他们看事情只看部分,并且狭隘。
女孩脚踝受伤,格林从山那头牵了一匹马过来(到哪儿找这么聪明的狼啊),这个过程看的人暖暖的。里面那张大狼皮,真的触目惊心,多少只狼的眼睛再也睁不开……故事很短,实际上很长,格林的十个月不是随随便便那样过去的,如果你没有因为寻找狼群为格林回归而饥饿过,请不要攻击他们俩人。后面女孩犹豫过纠结过,尽管她听到“我们养他一辈子”的话也没顺坡下驴,她深深的知道,他是属于大草原的,她也是这么实践的。她帮助他恢复狼性,学习捕食和独立,她让他懂得怕人,她不畏寒冬只为帮他寻找狼群回归。
对于那些细枝末节,走路不牵绳带到城市等等一些,也没有人说她就是对的啊,但是照顾小狼,我自我比较一下,我肯定做的不会比她更好了。还有对剧情加工的说法,好歹这是人家亲自拍的,才有了这个纪录片的存在。
这个片子的意义还在于后面的几句话,“世界首例由个人抚养长大后成功重返狼群的狼”,很多人只把注意力放在了女孩长长的睫毛上(假的真的我并不关心),提到的若尔盖大草原那一段有人提吗,单纯嘴炮很过瘾,带来的仅是快感。能把别人想的太复杂的,自己也未必简单,没有人刻意站街,也别老骂这些人圣母了,你们并没有很高尚。这片子是给格林的,是给若尔盖大草原的。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狼是全世界最令人憎恶和恐惧的动物,曾有过一些科学家想放养草原狼却无一成功。人们都用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等词语来表达坏人,总之,有狼的词无一好词。
可在川西一名女作家“李微漪”在西藏想与狼崽见面,在一次偶然的机会,李微漪在一个叫南卡的家中救活了一只小狼,她喜欢它,将它带回城市,并将小狼取了一个叫“格林”的名字,她想让小狼来创造一个新的格林童话。格林在城市里长大,惹出了不少麻烦,在水池中捉鱼,从一个阿姨的袋子里吃了一根肉条,跳到写字台上吃蜂蜜,到菜园里吃番茄等......随着时间推移,小狼越长越大,在老林的伴随下又重回“若尔盖大草原”中,当他与藏獒暴龙战斗时,身上有伤的格林马上痊愈,恢复战斗力。
我一点又一点地看格林成长故事,我感觉格林是多么坚强勇敢,面对老鹰也毫不退怯,最终让老鹰无奈飞走,在大冬天中,它孤身冲入牛群,与牛群周旋、冲入牛阵、冲乱牛群,狼王也终于让格林加入了狼群。
格林的坚强、勇敢让我想起自己,面对着前方的种种困难就开始放弃,格林还有感恩的心,在李微漪生病时叼起自己捕猎来的兔肉给她,在它眼里食物就是生命,狼以食为天,这是多么有感恩与孝心啊。
在这茫茫草原,狼的顽强、孝心是我们人类应该学习的精神,我们要更坚强,不要被困难吓倒。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位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拯救了一只双亲去世的狼格林,并把他带回城市抚养。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有一个更深的理解,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
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猎物是虔诚的,捕食我想杀人,而是我想活下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犷粗糙,但这些缺陷并不能掩盖电影本身所要表达的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
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狼天生的存在本性,注定要逃跑。
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这样。它不可能总是痛苦的。只是悲伤和快乐之间不断的变化。最后,故事的主人公总是有一个完美的改变。格林就是如此。
感谢格林和他的母亲,让我们看看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个世界上,有这样纯洁的爱。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
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爱你。你是自由的绿色。你太幸运了,微漪也是。因为绿色,她重建了世界,她的心再次拥抱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
事实上,格林别无选择。电影结束时,格林冲向他的同伴,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
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远没有选择;在信仰面前,永远没有选择;在自由面前,永远没有选择。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在这个俗气的世界阿,在这个电影中,人类俗气地用他们俗气地方式破坏着自然,破坏着狼灵魂深处的傲慢,那些故事在无数电影中早已经展现,贪婪的人类猎杀狼群,制作袍子,几百只狼头皮做成袍子格林是狼中之人,微漪却成了人中之狼。但是我们经常骂人狼心狗肺的狼,是这最傲慢的人类。人类的傲慢与狼不同。人的傲慢是充满鲜血的,狼的傲慢是真的在骨髓里粗糙。
我不想号召人们保护野生动物。这不好。我想说的是,人类只能满足自己的贪婪,却不能让世界上最虔诚的灵魂屈服,也不能让世界上最傲慢的品格屈服。
格林奔向自己的自由,但他的生命不是终点,而只是开始。福祸难测。愿你的母亲为你祈求的活佛保佑你能够度过风浪,让你用属于狼的方式结束这一生。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二
这天我看了《重返狼群》这部电影。影片讲述了一位野生动物画家去若尔盖大草原画画,拯救了一只双亲去世的狼格林,并把他带回城市抚养。最终让他重返狼群的故事。
令我惊讶的是,狼和人能如此亲密地相处。当他妈妈叫它回家时,它回唱歌。格林喜欢和他妈妈一齐唱歌。他能帮助牧羊人把羊赶进羊圈,他和狗成了好朋友。学了吠叫之后,他忘了嚎叫。
更让我吃惊的是,狼并没有我们想想的那么残忍。他很感激,也很聪明。有一次,格林的妈妈在冰上扭上了脚,走不动了。格林花了40分钟才把一匹马从另一座山带回来,为妈妈骑马,把妈妈推上马。
严冬时节,大家的干粮都快吃完了,格林的妈妈偷偷用两块压缩饼干代替藏在雪地里的野兔格林。格林一开始发现有人偷了他的兔子,很生气,但当他看到压缩饼干时,他明白他妈妈饿了。大家都以为他下次藏食物时会躲开他们,但第二次,他故意把食物藏在老地方让妈妈看。
他第三次把兔子放在雪地上走了。
我很困惑。格林妈妈非常爱他。为什么让它回到狼群里?野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谁不属于?它只属于自然。而且,狼是群居动物,独狼无法生存。格林的母亲想让它独立,所以她尽了最大的努力让狼最终了解格林。
在回来的路上,格林妈妈看到一家专门卖狼牙和狼皮的商店。其中一件狼皮长袍是用620只狼的头皮做成的。多么令人心碎的数字。野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但那些偷猎者为了挣钱,很容易杀死无数的生命。
在自然界,人和狼有着同样宝贵的生命,我们可以和睦相处。让我们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动物的生命。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不穿皮衣,让偷猎者无利可图,这间接保护了狼。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三
从这个影片里,虽然完全没有提到,但是看完整部影片,你能够发现,两个主角有着十分深厚的动物学知识;从狼的粪便是名片交换、深冬时节是一条成年孤狼加入狼群的最好时机等不经意间提到的话,都透露出两人的博学。
第一次这么真切地听狼嗥看狼嗥,发现狼找到食物也会挖个坑先藏起来,**群狼的围捕这比任何纪录片的介绍都更直指人心,更让人了解狼的习性,让观众自己看、自己听,自己观察,然后自己想到;这个**里有太多的细节,有太多有力量的画片,草原日落、人狼共舞,男主时不时的幽默话语都无不透露着一种取舍的智慧。
第一次深刻认识到,人有好人,人一样有坏人,坏人你根本说不清道理,坏人能够坏到骨子里,拿打狗棒分分钟就残杀一个生命。一次又一次,狼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那里建立一个野生动物保护区是多么的无力。所以当你看到张620只狼头皮做成的袍子,再想想每一只狼在野地是如何艰难生存的时候,要泪奔也就很自然了。
格林不愧是狼王的儿子,十分聪明,有它独特的地方。
小时候会开电视选频道,从电视学***;
在草原跟狗混在一齐的时候,居然学会狗叫,以至于要加入狼群太紧张了,打招呼先叫出声的居然是汪汪;
愿意和它的人类妈妈一齐唱《传奇》,真的有看到它在乐;
妈妈生病的时候,急得不明白怎样好,只能把它最珍贵的藏在土里的食物扔进来;
大雪封路,人类的粮食告急,先借用了格林的私家珍藏,格林一下就发觉了,人以为格林下次再藏食物肯定得换地方了,但是下次,冬天食物那么紧缺,格林还是藏在了老地方,并往房子这边看了一眼,告诉他们,还在那里好找;
妈妈脚崴了走不了路,用嘴叼着牧民的马的缰绳,花了四十分钟的时间去牵马回来让妈妈坐,即使这是一个有意为之的镜头(因为男主能够打**,能够找牧民来帮忙,都比这个快速有效),但这还是一个隽永的画面,会长久地留存在观众的脑海里。
其实在草原上要救助的狼、更可怜的狼多的是;想想那620头不能冥目的狼吧,只是格林让男主、女主遇见了;这部**也没有更深的好处,就是为了纪念已经加入狼群、也随时能够被坏人抓捕的格林,虽然活着很重要,但是自由更重要,是狼就得用狼的方式活一场。
自然界为生存的杀戮是自然的规则,不是我想杀你,而是我要活,但是人类的那种无明的冲天欲望真是罪恶滔天,但是个人是无力去改变的,只有做好你自己,控制好你的欲望,并像动物那样真实地活着。
最后说芊芊观影的状况。
嚎啕大哭三四次,流泪数次,我最后都惊着了,不明白为什么要哭,一个很小的分别,她都能涕泪四流。
出了影院问她,觉得电影好看吗?她说,不好看,太让人感动了。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四
对于格林来讲,这可能是它这一生中最幸运的事,父母双亡,兄妹尽丧,而自己侥幸逃脱死神的魔掌,被一位秀丽的姑娘救下,而不是暴毙于牧民的枪口下。《重返狼群》的故事也由此展开。姑娘抱回格林时,他才一个月大,毛发乱蓬蓬得披在它身上,走路也还时不时摇晃几下。
孔子曰:人之初,性本善。我认为这话在狼身上也仍然适用,格林的眼神干净得看不见一丝污垢,那蔚蓝的色彩如同若尔盖大草原的天空一般澄澈,仿佛看得到格林那幼小纯净的心灵。
很快,格林两个月了,它的身体已经长得有些规模了,大的像一只小牛犊,爱玩的天性却仍然没改。为了让格林不再啃咬电线,姑娘在电线上涂上了芥末酱,这可把格林害惨了,四处乱窜,抱着头叫唤然而,随着格林的成长,问题接踵而至:格林有时窜出家门,在大街上闲逛一阵子;有时又在大半夜狼嚎最后,姑娘决定将格林送回草原。
毕竟世世代代都生活在草原,格林一到草原,就毫不惧怕地上窜下跳,到处撒野。在草原的两个月,格林学会了抓捕野兔,旱獭,也会感觉周围的环境,决定未来的天气。一次姑娘生病了,格林扒着窗户,哼哼唧唧地发出犬科动物特有的声音,表示担心自己的主人。
它又刨出地里储存的食物丢给了姑娘。
最后格林找到了伙伴,回归了狼群,应对伙伴和主人,它的本性使他选取了伙伴,选取了独自生存,独自应对大自然不可反抗的力量。它是一匹狼,一匹真正的若尔盖大草原,作为狼王儿子的狼!在别人的屋下饱食终日,断然不是一头真正的狼,在这草原上有骨气的死去,才是一头狼应有的作风!
本以为影片到这就该结束了,然而并没有,之后的影像记录,简直令人发指!**中他们到了一家草原县城中的小店,店家拿出了一罐头狼牙,从一头活生生的狼嘴中拔下来的狼牙,而之后的那一幕真正的,令人简直无法再冷静。商店里还售卖着一种衣袍,用的是用留下的狼皮拼凑的,而这些所谓用剩的狼皮,正是狼头的皮,一百头狼的头皮!
秀丽之下掩盖的正是扭曲的人性,它们都曾是草原上独当一面的霸主,却被贪婪的人类制成了衣物,衣袍上无神的窟窿眼,以前拥有着多少纯洁纯净无瑕的魂灵!这是一件血淋淋的衣袍,寄载着多少狼的怨恨,这就是人类自私的铁证!仅仅因为人类聪明,人类进化得更快,因为拥有杀戮的潜力,就如此这般伤害无辜的生命,那么这有又与几万年前那些只会动用蛮力的猿人有何区别?
人类早就失去了对于生命的敬畏,无论是这一件衣袍,又或是狗肉节这类事件,都是人类为了满足私欲而衍生出来的病态现象。人类就这样在生存上一步步进化,却又在人性上一步步退化,深居在人类根性里的恶魔,渐渐露出了爪牙
格林重回了草原,而人类自身的问题并没有解决,生命不分高低贵贱,恳切期望,人类能怀着对生命最初的敬畏,在人性的大道上选对分叉口。
**电影重返狼群观后感五
有一只狼,它会狗叫,会捕野兔、野狗,也会流泪,唯独不会的,便是忘记爸爸(亦风)和妈妈(李微漪),他叫格林。
他的生父是狼王,他本就应跟在狼王后面,度过一个完美的年少时光,但他出生不久,父母便接连死去,死神连尚未与其睁眼相视的那些兄弟姐妹也一齐带走了。格林在草丛中,被妈妈抱起了,妈妈把格林轻轻地抱起并带回了城市,但是一只狼在城市中生活,终究是不妥的,爸爸妈妈在格林三个月大时,把他带回了草原。
爸爸和妈妈陪伴着格林,在草原上生活了两个月,两个人一匹狼,每一**夕相处,过着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妈妈带着格林学***,格林在学会之后,会恶作剧般的,在妈妈门前放死老鼠干。妈妈也会大叫着,格林,以后不许在我门前晒老鼠干。
妈妈和格林的关系从格林刚被妈妈抱起时,就不是主人与宠物,而是同人类一样,中间有一份个性的东西――亲情。格林的老鼠干和孩子们放在自己家妈妈床上的玩具是一样的,让妈妈可气又可笑。
但久居城市的妈妈也许还没完全适应大草原的生活,不久就得了肺水肿,准备和爸爸一齐开车回城市治病,不得不把格林托付给给朋友照顾。车子刚刚启动,格林便紧盯着车子,车子缓缓的开动了,格林紧跟在车子后面,车子的速度越来越快,格林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不知格林跑了多远,但始终他追不上车,开始狂叫起来。太阳从烈日当头落到了半山腰,格林跑不动了,也叫不动了,声音从原先的狼嚎,转成了委屈巴巴的,像是狗撒娇的声音,在这语调中,只流露出了悲哀和悲痛。
这种离别的感情,正如同在外打工的父母过完春节又返程上班,格林像留守儿童一样只能看着爸爸妈妈在远方越变越渺小。格林不是没有追逐,不是没有呼喊,不是没有挣扎,就像《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罗琦琦说的那样,这世界并不是一份付出就有一份收获,并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有收获。格林的一切努力都是徒劳。
过了两个月,爸爸和妈妈又回到了草原,准备来看看格林。可这两个月格林天天饭来张口,和小狗们一齐生活,除了外表,根本没有一点儿狼的样貌,爸爸和妈妈意识到问题的严重,决定把格林送回狼群。爸爸妈妈不是不爱格林,而是爱的太深刻,太无私。
最深沉的爱,就是期望你成为你自己,格林你是狼,所以,你要成为真正的狼!
在寻找狼群的日子里,正值严冬,草原缺乏食物,他们的生活一度濒临绝境。大家都说狗能通人性的,我想说,狼更是如此。格林妈妈的脚扭到了,不能走路时,是格林从山的另一头牵了一匹马回来。
当格林试探性地咬起一匹马的缰绳时,一步一蹒跚往妈妈方向牵。天,这哪是一匹狼,这简直就是卧冰求鲤的王祥转世吧。草原的冬天,食物嫉妒匮乏,这给格林的觅食造成很大的困难。
格林自己忍饥挨饿,好不容易捕到野兔,本可自己包餐一顿,但是格林没有,而是埋在雪下保鲜,间接送给同样饥饿的爸爸和妈妈。难怪李微漪妈妈发出这样的感叹:
格林,我望见你在捕猎时的虔诚,不是你要杀,而是你要活。你是狼中人,我们是人中狼。
在饥寒交迫时,狼开始集合。格林找到了狼群,母子分别时,四目相对,留下的泪,滴滴溢满不舍,可这就是命运的安排,谁也不能改变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看完《重返狼群》这部电影,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曾不知狼与工钱何会设立云云粘稠的情感,更不知在两边饥饿的状况下,狼会把唯一一点食品让给他人,更况且是人。带着这个疑义,我盘诘了百度,当我得悉这部电影是可靠故事时,我震动了,鼻尖不由自主的酸了起来。
《重返狼群》这部电影首要讲了: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尔救活了一只刚出身的小狼,此后开端与狼共舞的糊口。她把小狼带回家中,并给它起名为格林。两个月后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开端表露,同时也进入了自我肯定的茫然和没有差错的孤单。李微漪-决策带它回草原,让它重返狼群,在草原上长达半年光阴,从夏到冬,李微漪四处带着格林寻觅狼迹,数次蒙受猛禽的报复,-气候渐变,弹尽粮绝,长大后的格林佑着狼妈”,格林最后重返狼群。
尽管这部电影并非那么精粹,也不是那么令人着迷,却让我收获颇丰,明白一个一个道理,本来狼并没有我们设想那么恐怖,它也不是成心去吃那些动物,而是为了更好地生活,假如它不那么做,结果不言而喻。“适者生活,不适者剔除这句话对当然界最佳的解释。假如真要与狼作个比拟的话,狼是没有人们冷酷的。狼吃动物,难道人不吃吗?人们吃得种类比狼多,不相信你到大街上走一遭,啥烤全羊,烤乳猪,红烧鸡,鱼鸭等,以至将我们忠厚的朋友狗,也做成了暖锅。若长期这样,生怕怜悯的动物会被死亡了,大当然遗失生态平稳。大家一块善待动物吧!
善待动物,依然是非常多人做不到,前段光阴间,在合肥硕街上一个男人带着一只山公到处乞讨,山公没有讨到钱,男人就用皮鞭狠狠地抽打山公,弄得山公叫苦不迭,四周的人目力转向男人,似乎是对他的指摘,又转向山公,似乎是对它蒙受的痛惜……
假如你说本人爱动物,那就行径起来吧。对它缩小一点损害,不要往它身上撒气,动物也有生命,也有情感的。就好像此场电影中,连凶狠的狼也能与人共处。要善待动物,就好像保卫大当然一样,假如你不善待他,势必会受到报应。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用了几天时间读了李薇漪写的纪实文学《重返狼群》,很喜欢这本书,更羡慕她的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志同道合的伴侣。
李薇漪从草原带回一只没有了父母的小狼,精心饲养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却详实的记录了小狼的成长以及狼自身所拥有的气质,看过这本书让我更加知道了狼的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狼山上生活,和它一起打猎,忍受饥饿,寒冷,恐惧,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能做到这点,真让我佩服,她在书中说了一句我认为很经典的话,她说一个拥有赚钱能力的人何必急着去赚钱呢,她是拥有着赚钱能力的人,所以她做着一个自由职业者,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不明白有的人每天都在匆匆忙忙的挣钱,却没有时间享受生活是为什么,我想应该这样回答她,因为是没有赚钱能力的人,所以要在自己身体可以的时候用自己的辛苦去赚钱,赚来的钱又不敢花,是怕失去身体的本钱时候无力支撑以后的生活,我就是这样的人,一个没有能力的人。
书在最初讲了这样一头狼让我很震撼,一头公狼因为偷吃了牧人的羊而遭到围捕,踩在夹子上的公狼毅然咬断了自己的一条腿,用三条腿逃到一个石缝中躲藏,猎人就把刺刀绑在棒子上向石缝中猛刺,直到没有了声音才将狼拉出来,发现狼头已经血肉模糊,刺刀从口中直没入颈部,但狼牙死死咬住刀柄,竟然拔不出来,一只眼睛已经冒了,头皮没有一个好地方,猎人说这是因为狼一直都是直接面对刺刀,每一刀下来它都是用嘴去咬,这就是狼的狠和坚强,如果是狗会将屁股对着猎人采取逃避的姿势,猎人因此得到了价值不菲的狼皮,后来它们诱捕母狼,多长投毒设陷阱都没有成功,可后来他们发现母狼死了,临死时母狼用牙撕碎了自己后背的皮,猎人说母狼是自愿踩到夹子上的,因为刚生育完的母狼在寒冷的冬天根本无力狩猎也无法养活小狼,所以它决绝的选择了自杀,但是它不愿猎人得到自己的皮所以自己撕碎了自己,这就是狼。牧人说狼若不是为了哺育小狼绝不会冒险偷羊,这是父爱吧,公狼为了养活自己的妻儿甘愿如此,这才是个男人。狼是一夫一妻,失去另一半的狼将终身不娶,母狼用这种方式表达了自己的忠贞也表达了对人类的怨恨,书中的小狼就是这对狼的唯一幸存的孩子。
小狼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也有悲伤,同过详尽的描写将狼的智慧和勇敢,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小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艰辛的但是它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为了让狼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爱,母爱!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 ,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知道我可能都去不了***了,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环境生存,也许我挺不过高原反应,也许我也无法忍受炙热和寒冷,我的身体越来越走向衰弱,虽然我还并不老,但是我深深的知道我在下坡路奔跑的那样快,所以我希望明年,明年可以去***,去若尔盖草原,趁着我还可以走动,完成我心中的梦想。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小学时第一次我接触到《重返狼群》这部“狼书”,很快就被吸引住了。小狼格林和“狼女”李微漪的“格林童话”,让我感受到的是跨越物种间真挚的母子情谊。
当得知《重返狼群》拍成了电影,我在第一时间就去看了。电影里一幅幅真实的影像,让我看到了这个调皮的狼孩子逐渐成长为一只真真正正的野狼的全过程。小狼格林的身世是悲惨的,他的父母相继被人害死,而他成为了这一窝狼崽中唯一幸存的孤儿,也是若尔盖草原狼王唯一的遗孤。他牵动了李微漪的心,也是这个小小的异类孩子,影响了李微漪的一生。她在格林身上倾注了她全部的爱,看到格林第一次自己抓到了猎物,她为之激动;当格林被同类咬伤,她边流泪边心疼的问“疼吗?”人爱自己的孩子并不稀奇,天经地义,但人与狼的母子情深让人更为的感动。
格林对他的“妈妈”也是十分依恋的。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格林把自己埋在地下的存粮——半只野兔刨出来给她。我们整天说着“白眼狼”“白眼狼”,又岂不是对狼的一种侮辱?格林身上处处体现着专属于狼的灵性和智慧。看到“妈妈”崴了脚无法走回家,他居然翻山叼着缰绳给“妈妈”牵来了一匹马。这个仅仅几个月大小家伙的智慧让我惊叹。整部影片最令我感动的是格林母子终于盼来了若尔盖狼群,母子俩在山上告别。山下的'亦风却心软了,他一边录像一边在对讲机里和李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外面太危险了,还有什么比活命更重要呢?我们可以养他一辈子。”但李微漪并没有马上答复,镜头里的她最后一次抱了抱格林,然后就转身离去了。格林看了她最后一眼,慢慢消失在了山头,去找真正属于他的野狼群了。已经走出很远的李微漪回头凝视着越跑越远的“儿子”格林,有些颤抖的回答了亦风:“他的自由。”
的确,如果不给予狼自由的权利,那么他和狗又有什么区别?在格林身上流淌着的,永远是向往自由、充满野性的野狼的热血!格林走了,他给“妈妈”留下的是温暖的回忆。格林是世界上首例由个人训养有成功放生的野狼,这无疑是个奇迹。从20xx年到现在,格林已经7岁了。那个如今和同类一起奔跑在大草原上的热血狼儿,愿你一切安好。
在若尔盖草原广阔无垠的天地之间,流转的是豪迈的狼魂和不羁的狼心。人与狼之间传奇动人的“格林童话”,让我难以忘怀。
◉ 重返狼群的观后感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作者说,她明白会遇到怎样的狼,却不明白会遇到怎样的人!在人迹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当饥饿威胁到生命时,他们期望能够遇到人,却也最怕遇到人,猎杀狼的那些人带给他们的只有死亡。当以前绿草繁盛的若尔盖草原湿地变成如今沙化严重狼迹罕至缺水干燥生物链严重断裂的恶劣环境时,他们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难!
我们此刻越来越没有信仰,什么都不信,什么都不敬,唯对利益顶礼膜拜,每一天为着一点点蝇头小利做着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着恶狼,却不知人类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种族。
应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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