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的思想总结(范本10篇)
发表时间:2021-10-19义务兵的思想总结(范本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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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我是一名义务兵,加入部队已有两年时间。回顾这两年的服役生涯,我深刻感受到了部队的独特魅力和军人的崇高使命。现在,我怀着满腔热情和坚定决心,向您提交一封留队申请书。
我谨向领导表达我对人民军队的无比敬意和深深热爱之情。入伍以来,我深入感受到了军人的崇高职责和特殊使命,即保卫国家、维护和平。我坚信,只有将自己的热血和青春奉献给军营,才能真正实现我報效国家的愿望。
我想对我个人在部队的成长和进步做一番总结。通过两年的锻炼和学习,我不仅获得了身体上的锻炼和素质的提高,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坚强的意志品格和良好的纪律作风。我清楚地记得报到那天,我刚刚步入军营,对一切都感到陌生。在各级领导和战友的关心引导下,我逐渐适应并融入到集体中。我还参加了各种军事训练和演习,充实了自己的军事知识,提高了战斗力。通过与战友的交流和团队协作,我也培养了丰富的集体合作精神和团队意识。我深深体会到,在部队,只有团结一心才能战无不胜,只有团结一致才能碾压一切。
从我的综合素质和表现来看,我深知自己还有很多不足之处。因此,我认识到还需要更多的学习和锻炼,以提高自己的能力和修养。我希望留下来,在部队继续修炼和进步。我将努力加强学习,提高各项技能,为部队的发展和建设做出自己的贡献。
我希望在部队中能有更多的机会参与各类任务,锻炼自己的能力和实践经验。我渴望能够参加更多的军事演习、野外训练和实战化演练,亲身感受和了解实战环境,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我相信,在这些实践活动中,我将不断成长和进步,为保卫国家、维护和平做出自己的贡献。
尊敬的领导,我坚信在您的帮助和指导下,我将不断成长和进步。我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精神面貌投入到本职工作中,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贡献自己的力量。希望领导予以批准,让我留队继续奉献,为祖国边疆的和平稳定做出自己的贡献。
衷心感谢您对我的关心和支持!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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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xx,xx市xx县人,于20xx年x月入伍服役武警xx第八支队三大队,现将对照职责,述职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绩
1、思想端正,工作认真。自我转改士官以来,首先在思想上能时刻以自己是一名士官、骨干来要求自己认真干好本职工作,履行副班长职责在班长不在期间,能带领全班完成上级赋予的各项任务。同时我还在中队辅佐指导员做好中队各项政治工作,对不懂不会的能及时请教,对中队安排的各项工作能及时完成。在我任命一班副班长以来,本班同志紧紧的团结在一起,根据中队领导的指示端正思想态度干好各项工作,确保了以执勤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2、严格认真训练,带领全班完成各项军事训练任务。在军事训练中,我能严格要求自己,在训练场上发扬了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确保了自身各项军事训练合格、过硬。在自身军事过硬的同时,带领全班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训练任务,保证了全班军事训练过硬为中队下步训练打下了坚实基础。
3、严格管理严格要求自己的同时,认真抓好本班内务建设和作风建设,在抓好内务建设和作风建设的同时也没忘记做好战士们的思想工作。使战士们思想能高度集中统一,在战士有厌训、怕训的心里时,我能及时把思想工作跟上。如果自己做不好的思想工作我能及时向中队领导汇报,带领全班人员落实及完成各项任务。
4、正规执勤,严格要求自己站好每一班哨,在执勤中能保证执勤目标的绝对安全的同时履行领班员职责,严格要求当班哨兵,树立良好军人形象。在本班的执勤工作中我作为领班员,我能严格要求本班哨兵,认真站好每一班哨,使全班树立了站哨一分钟,确保目标安全六十秒的思想,带领全班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执勤任务,保证中队各项执勤任务的完成。
5、在日常生活中我能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和安全制度,在生活中我能做到尊重领导,关心战友,团结同志,同时我能以一名班长的身份来要求本班战士严格遵守一日生活制度,确保了一日生活制度的正规。
二、存在的不足
1、在思想上有时有过于消极的时候,遇到思想问题不能稳定自己的情绪。
2、军事训练还需要提高,在部分军事训练有偏科现象。
3、在管理上还不够大胆,经验不足,开展工作不够主动。
4、在内务卫生上质量不高。
三、下步工作目标和方向
1、加强自身思想素质建设,努力学习党的现代理论,做一名优秀的共产党员。
2、强化军事训练,努力的把自己军事素质提高一个新的档次。
3、在管理上认真的向中队领导学习,克服自己那些不想管、怕管理的麻痹思想,认真开展每一项工作。
4、在内务卫生上,努力提高内务卫生质量,因为在自己做好了才能要求下面的战士。
5、在日常生活中始终要以自己是一名士官、一名骨干、一名党员来要求自己做好每一项工作,起好带头工作。
以上是我对今年工作的总结,在中队党支部正确指导、帮助和关心下,使我各方面的能力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按照以上所提的要求,一如既往的干好各项工作为中队做出自己因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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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思想政治方面。半年来,我牢固树立以集体为家的思想,保持高度稳定,积极配合领导搞好全班人员的思想工作,并且从中查找自身不足,确定自身政治合格。一年来,我积极参加旅队的大课教育和理论学习,积极学习科学发展观,本人也能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把握人员的思想情况,了解本班战士的心理和想法,确保年终岁尾不出任何错误。
二:日常工作。当班长两年以来,工作标准比以往有很大的提高。从自身的内务标准和库房的管理上,都做到线是线,条是条。但是,还是缺乏主动性,平时的工作只求过得去,自身标准离领导的标准还有一定的距离,干起工作来也许还没有起到士官骨干的带头作用。担任保障、公差勤务,完成任务也许还不够利索,总抱着一种能说的过去就行的心理。后来经过科领导的教育、指教和自己的反省,现在明白那样的工作方式和心态是不对的,对自己以后开展工作也是不利的,还会给其他同志带来负面影响。至此,我严格的要求自身,把自己那摊收拾的整齐、利索,个人工作也快捷、高标准的完成,从各个方面都逐渐提高了标准。这些都是科领导平时对我的教育和帮助所得来的。
三:存在问题。一:年终岁尾,思想上有所放松,在一些工作上有轻微抵触的情况。二:干工作时缺乏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存在打折扣现象。
三:在政治教育上,只求表面学习,没有深入探讨。四:为人处事还不够谦虚谨慎。下步打算:一:首先要认真学习科学发展观,提高自身素质。二:谦虚谨慎、戒骄戒燥的干好平时工作。三:增强创新意识,拓宽工作思路,做到大胆细致,高标准完成好领导每次交代的任务。
以上就是我一年来的总结。通过此次总结的经过,我已清楚的了解了自身存在哪些方面的问题,并在其中查找出自身在工作上还是在学习、生活上的优点和不足。在以后的工作和学习、生活上我不会辜负科首长对我的培养和教育。我争取在今后的工作中以优异的工作标准和良好的劲头来向自己和领导汇报。以后不管把我放在哪个岗位上,我都会严格要求自己,高度重视、落实上级领导的指示,高标准完成上了赋予的任务。争取明年的工作有更大的标准和进步。年终岁尾,是案件、事故的高发期,在此节骨眼上,我会严格履行职责、履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确保在我的岗位上不出任何事故,安全第一的度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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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总理 温家宝中央军委主席 胡锦涛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保障退役士兵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退役士兵,是指依照《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的规定退出现役的义务兵和士官。
第三条 国家建立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退役士兵安置制度,妥善安置退役士兵。
退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四条 全社会应当尊重、优待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都有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役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五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
第六条 退役士兵应当遵守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法规,服从人民政府的安置。
第七条 对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八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全国退役士兵的年度移交、接收计划。
第九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将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接收退役士兵。
第十条 退役士兵安置地为退役士兵入伍时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入伍时是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不复学的,其安置地为入学前的户口所在地。
第十一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易地安置:
(一)服现役期间父母户口所在地变更的,可以在父母现户口所在地安置;
(二)符合军队有关现役士兵结婚规定且结婚满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户口所在地安置;
(三)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部队师(旅)级单位出具证明,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批准易地安置的。
易地安置的退役士兵享受与安置地退役士兵同等安置待遇。
第十二条 退役士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本人申请,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有利于退役士兵生活的原则确定其安置地:
(一)因战致残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是烈士子女的;
(四)父母双亡的。
第十三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应当自被批准退出现役之日起30日内,持退出现役证件、介绍信到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接收安置通知书、退出现役证件和介绍信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应当到规定的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报到。
第十四条 退役士兵所在部队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在士兵退役时将其档案及时移交安置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于退役士兵报到时为其开具落户介绍信。公安机关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具的落户介绍信,为退役士兵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五条 自主就业和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退休、供养的退役士兵的档案,由安置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移交服务管理单位。
第十六条 退役士兵发生与服役有关的问题,由其原部队负责处理;发生与安置有关的问题,由安置地人民政府负责处理。
第十七条 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到超过30天的,视为放弃安置待遇。
第十八条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的士官退出现役的,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
第十九条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经济补助标准及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次性退役金和一次性经济补助按照国家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的指导和服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组织职业介绍、就业推荐、专场招聘会等方式,扶持退役士兵自主就业。
第二十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水平、全国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和军人职业特殊性等因素确定退役金标准,并适时调整。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军队有关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负责确定和调整退役金标准的具体工作。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根据服现役年限领取一次性退役金。服现役年限不满6个月的按照6个月计算,超过6个月不满1年的按照1年计算。
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下列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一)获得中央军事委员会、军队军区级单位授予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
(二)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
(三)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
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费用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承担;退役士兵退役1年以上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的,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经费列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当免费为退役士兵提供档案管理、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服务。
国家鼓励其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为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提供免费服务。
第二十三条 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税收优惠,给予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鼓励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符合规定条件的,依法享受税收等优惠。
第二十五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第二十六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入伍前通过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不得违法收回或者强制流转;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非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承包期内其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包;承包的农村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或者占用的,与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同等权利。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落户,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没有承包农村土地的,可以申请承包农村土地,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小组应当优先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有劳动能力的残疾退役士兵,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第二十八条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成人高等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
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家庭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资助;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第二十九条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二)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三)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四)是烈士子女的。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退役士兵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因精神障碍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予以妥善安置。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时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办理。
第三十条 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应当制定下达全国需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的年度安置计划。
第三十一条 中央国家机关及其管理的在京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国务院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下达。中央国家机关京外直属机构、中央国家机关管理的京外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达。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人数和用人单位的实际情况,下达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
对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较重的县(市),可以由上一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统筹安排。
第三十三条 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安置,保障其第一次就业。
第三十四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招收录用或者聘用人员的,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收录用或者聘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五条 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在接收退役士兵的6个月内,完成本年度安排退役士兵工作的任务。
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安置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补助费。
第三十六条 承担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完成所在地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1个月内安排退役士兵上岗,并与退役士兵依法签订期限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
合同存续期内单位依法关闭、破产、改制的,退役士兵与所在单位其他人员一同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
接收退役士兵的单位裁减人员的,应当优先留用退役士兵。
第三十七条 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和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待安排工作时间计算为工龄,享受所在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
第三十八条 非因退役士兵本人原因,接收单位未按照规定安排退役士兵上岗的,应当从所在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开出介绍信的当月起,按照不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平均工资80%的标准逐月发给退役士兵生活费至其上岗为止。
第三十九条 对安排工作的残疾退役士兵,所在单位不得因其残疾与其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
安排工作的因战、因公致残退役士兵,享受与所在单位工伤人员同等的生活福利和医疗待遇。
第四十条 符合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安置地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视为放弃安排工作待遇;在待安排工作期间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取消其安排工作待遇。
第四十一条 中级以上士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作退休安置:
(一)年满55周岁的;
(二)服现役满30年的;
(三)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6级残疾等级的;
(四)经军队医院证明和军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审核确认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的。
退休的退役士官,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级以上士官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6级残疾等级,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选择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第三章第二节的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 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退出现役的,由国家供养终身。
国家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其生活、住房、医疗等保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国家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
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购(建)房所需经费的标准,按照安置地县(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和60平方米的建筑面积确定;没有经济适用住房的地区按照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确定。购(建)房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不足部分由地方财政解决。购(建)房屋产权归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所有。分散供养的残疾退役士兵自行解决住房的,按照上述标准将购(建)房费用发给本人。
第四十三条 因战、因公致残被评定为1级至4级残疾等级的中级以上士官,本人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
第四十四条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享受国家和所在单位规定的与工龄有关的相应待遇。
第四十五条 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与地方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退役士兵办理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凭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对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由接收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保险关系接续手续。
第四十六条 退役士兵到城镇企业就业或者在城镇从事个体经营、以灵活方式就业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退役士兵回农村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退役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建立的军人退役养老保险与其退役后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关系接续,由军队的军人保险管理部门和安置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退役士兵服现役年限视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退役士兵到各类用人单位工作的,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灵活方式就业或者暂未实现就业的,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退役士兵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其军人退役医疗保险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转入退役士兵安置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实行工龄视同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地区,退役士兵的服现役年限视同参保缴费年限。
第四十八条 退役士兵就业应当随所在单位参加失业保险,其服现役年限视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并与实际缴费年限合并计算。参加失业保险的退役士兵失业,并符合《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条件的,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和相应的促进再就业服务。
第四十九条 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参与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相关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反规定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待遇的;
(二)在审批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出具虚假鉴定、证明的;
(三)在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中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
第五十条 接收安置退役士兵的单位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当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对企业按照涉及退役士兵人数乘以当地上年度城镇职工平均工资10倍的金额处以罚款,并对接收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一)拒绝或者无故拖延执行人民政府下达的安排退役士兵工作任务的;
(二)未依法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
(三)与残疾退役士兵解除劳动关系或者人事关系的。
第五十一条 退役士兵弄虚作假骗取安置待遇的,由安置地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主管部门取消相关安置待遇。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五十三条 本条例自月1日起施行。
1987年12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12月13日国务院、中央军委下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安置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本条例施行以前入伍、施行以后退出现役的士兵,执行本条例,本人自愿的,也可以按照入伍时国家有关退役士兵安置的规定执行
(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1984年5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公布 根据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1年10月29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五条“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和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有严重生理缺陷或者严重残疾不适合服兵役的人,免服兵役。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得服兵役。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第五条 兵役分为现役和预备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服现役的称现役军人;经过登记,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编入民兵组织服预备役的或者以其他形式服预备役的,称预备役人员。
第六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履行公民的义务,同时享有公民的权利;由于服兵役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七条 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军队的条令和条例,忠于职守,随时为保卫祖国而战斗。
预备役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随时准备参军参战,保卫祖国。
第八条 现役军人和预备役人员建立功勋的,得授予勋章、奖章或者荣誉称号。
第九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实行军衔制度。
第十条 全国的兵役工作,在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下,由国防部负责。
各军区按照国防部赋予的任务,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省军区(卫戍区、警备区)、军分区(警备区)和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武装部,兼各该级人民政府的兵役机关,在上级军事机关和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负责办理本区域的兵役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规定完成兵役工作任务。兵役工作业务,在设有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由人民武装部办理;不设人民武装部的单位,确定一个部门办理。
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周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征集年龄可以放宽至二十四周岁。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服现役。
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兵役登记制度。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六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并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第十四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应当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体格检查站进行体格检查。
应征公民符合服现役条件,并经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批准的,被征集服现役。
第十五条 在征集期间,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
第十六条 应征公民是维持家庭生活唯一劳动力的,可以缓征。
第十七条 应征公民正在被依法侦查、起诉、审判的或者被判处徒刑、拘役、管制正在服刑的,不征集。
第十八条 现役士兵包括义务兵役制士兵和志愿兵役制士兵,义务兵役制士兵称义务兵,志愿兵役制士兵称士官。
第十九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第二十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满,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可以改为士官。根据军队需要,可以直接从非军事部门具有专业技能的公民中招收士官。
士官实行分级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周岁。
士官分级服现役的办法和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一条 士兵服现役期满,应当退出现役。因军队编制员额缩减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军队医院诊断证明本人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服现役的,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需要退出现役的,经师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出现役。
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宣布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第二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退出现役的士兵,由部队确定服预备役的,自退出现役之日起四十日内,到安置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登记。
第二十三条 依照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过兵役登记的应征公民,未被征集服现役的,办理士兵预备役登记。
第二十四条 士兵预备役的年龄,为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根据需要可以适当延长。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二十五条 士兵预备役分为第一类和第二类。
第一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预编到现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二)编入预备役部队的预备役士兵;
(三)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人员。
第二类士兵预备役包括下列人员:
(一)经过预备役登记编入普通民兵组织的人员;
(二)其他经过预备役登记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的人员。
预备役士兵达到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第二十六条 现役军官由下列人员补充:
(一)选拔优秀士兵和普通高中毕业生入军队院校学习毕业的学员;
(二)选拔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国防生和其他应届优秀毕业生;
(三)直接提升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表现优秀的士兵;
(四)改任现役军官的文职干部;
(五)招收军队以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
战时根据需要,可以从士兵、征召的预备役军官和非军事部门的人员中直接任命军官。
第二十七条 预备役军官包括下列人员:
(一)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
(二)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退出现役的士兵;
(三)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学生;
(四)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和民兵干部;
(五)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非军事部门的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十八条 军官服现役和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规定。
第二十九条 现役军官按照规定服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现役;未满最高年龄因特殊情况需要退出现役的,经批准可以退出现役。
军官退出现役时,符合服预备役条件的,转入军官预备役。
第三十条 退出现役转入预备役的军官,退出现役确定服军官预备役的士兵,在到达安置地以后的三十日内,到当地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办理预备役军官登记。
选拔担任预备役军官职务的专职人民武装干部、民兵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军事部门的人员,由工作单位或者户口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报请上级军事机关批准并进行登记,服军官预备役。
预备役军官按照规定服预备役已满最高年龄的,退出预备役。
第三十一条 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军队院校可以从青年学生中招收学员。招收学员的年龄,不受征集服现役年龄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学员完成学业考试合格的,由院校发给毕业证书,按照规定任命为现役军官、文职干部或者士官。
第三十三条 学员学完规定的科目,考试不合格的,由院校发给结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第三十四条 学员因患慢性病或者其他原因不宜在军队院校继续学习,经批准退学的,由院校发给肄业证书,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收安置。
第三十五条 学员被开除学籍的,回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就读期间其父母已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以回父母现户口所在地,由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军队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可以依托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选拔培养国防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待遇,应当参加军事训练、政治教育,履行国防生培养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毕业后应当履行培养协议到军队服现役,按照规定办理入伍手续,任命为现役军官或者文职干部。
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按照有关规定不宜继续作为国防生培养,但符合所在学校普通生培养要求的,经军队有关部门批准,可以转为普通生;被开除学籍或者作退学处理的,由所在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七条 本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也适用于从现役士兵中招收的学员。
第三十八条 民兵是不脱产的群众武装组织,是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民兵的任务是:
(一)参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二)执行战备勤务,参加防卫作战,抵抗侵略,保卫祖国;
(三)为现役部队补充兵员;
(四)协助维护社会秩序,参加抢险救灾。
第三十九条乡、民族乡、镇、街道和企业事业单位建立民兵组织。凡十八周岁至三十五周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经所在地人民政府兵役机关确定编入民兵组织的,应当参加民兵组织。
根据需要,可以吸收十八周岁以上的女性公民、三十五周岁以上的男性公民参加民兵组织。
国家发布动员令后,动员范围内的民兵,不得脱离民兵组织;未经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兵役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民兵组织所在地。
第四十条 民兵组织分为基干民兵组织和普通民兵组织。基干民兵组织是民兵组织的骨干力量,主要由退出现役的士兵以及经过军事训练和选定参加军事训练或者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未服过现役的人员组成。基干民兵组织可以在一定区域内从若干单位抽选人员编组。普通民兵组织,由符合服兵役条件未参加基干民兵组织的公民按照地域或者单位编组。
第四十一条 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在现役部队、预备役部队、民兵组织中进行,或者采取其他组织形式进行。
未服过现役预编到现役部队、编入预备役部队和编入基干民兵组织的预备役士兵,在十八周岁至二十四周岁期间,应当参加三十日至四十日的军事训练;其中专业技术兵的训练时间,按照实际需要确定。服过现役和受过军事训练的预备役士兵的复习训练,以及其他预备役士兵的军事训练,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进行。
第四十二条 预备役军官在服预备役期间,应当参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的军事训练;预编到现役部队和在预备役部队任职的,参加军事训练的时间可以适当延长。
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决定预备役人员参加应急训练。
第四十四条 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伙食、交通等补助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预备役人员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期间,其所在单位应当保持其原有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其他预备役人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的误工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学生在就学期间,必须接受基本军事训练。
根据国防建设的需要,对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再进行短期集中训练,考核合格的,经军事机关批准,服军官预备役。
第四十六条 普通高等学校设军事训练机构,配备军事教员,组织实施学生的军事训练。
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培养预备役军官的短期集中训练,由军事部门派出现役军官与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训练机构共同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配备军事教员,对学生实施军事训练。
第四十八条 普通高等学校和普通高中学生的军事训练,由教育部、国防部负责。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设学生军事训练的工作机构或者配备专人,承办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第四十九条 为了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抵抗侵略,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在平时必须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准备工作。
第五十条 在国家发布动员令以后,各级人民政府、各级军事机关,必须迅速实施动员:
(一)现役军人停止退出现役,休假、探亲的军人必须立即归队;
(二)预备役人员、国防生随时准备应召服现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准时到指定的地点报到;
(三)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必须组织本单位被征召的预备役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
(四)交通运输部门应当优先运送应召的预备役人员、国防生和返回部队的现役军人。
第五十一条 战时根据需要,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决定征召三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男性公民服现役,可以决定延长公民服现役的期限。
第五十二条 战争结束后,需要复员的现役军人,根据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复员命令,分期分批地退出现役,由各级人民政府妥善安置。
第五十三条 国家保障现役军人享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待遇。现役军人的待遇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军官实行职务军衔等级工资制,士官实行军衔级别工资制,义务兵享受供给制生活待遇。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奖励工资。国家建立军人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现役军人享受规定的休假、疗养、医疗、住房等福利待遇。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现役军人的福利待遇。
国家实行军人保险制度,与社会保险制度相衔接。军人服现役期间,享受规定的军人保险待遇。军人退出现役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续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关系,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现役军人配偶随军未就业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保障待遇。
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以扶持就业为主,自主就业、安排工作、退休、供养以及继续完成学业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士兵退出现役安置制度。
第五十五条 现役军人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或者是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服役期间保留入学资格或者学籍,退出现役后两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奖学金、助学金和减免学费等优待;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
义务兵和士官服现役期间,入伍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保留。
第五十六条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退出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优待。军官、士官的家属随军、就业、工作调动以及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第五十七条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评定残疾等级,发给残疾军人证,享受国家规定的待遇和残疾抚恤金。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现役军人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的,按照国家规定的评定残疾等级采取安排工作、供养、退休等方式妥善安置。有劳动能力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优先享受国家规定的残疾人就业优惠政策。
残疾军人、患慢性病的军人退出现役后,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负责接收安置;其中,患过慢性病旧病复发需要治疗的,由当地医疗机构负责给予治疗,所需医疗和生活费用,本人经济困难的,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补助。
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展览馆、名胜古迹享受优待;优先购票乘坐境内运行的火车、轮船、长途汽车以及民航班机;其中,残疾军人按照规定享受减收正常票价的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义务兵从部队发出的平信,免费邮递。
第五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五十九条 现役军人牺牲、病故,由国家发给其遗属一次性抚恤金;其遗属无固定收入,不能维持生活,或者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由国家另行发给定期抚恤金。
第六十条 义务兵退出现役,按照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可以发给经济补助。
义务兵退出现役,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退出现役义务兵就业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
义务兵退出现役,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
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录用或者聘用。
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以及属于烈士子女和因战致残被评定为五级至八级残疾等级的义务兵退出现役,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至第四款规定办理。
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退役金的标准。退出现役士兵安置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
第六十一条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规定的办法安置。
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十二年的,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待安排工作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本人自愿选择自主就业的,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一款至第四款的规定办理。
士官服现役满三十年或者年满五十五周岁的,作退休安置。
士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第六十二条 士兵退出现役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六十三条 军官退出现役,国家采取转业、复员、退休等办法予以妥善安置。作转业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计划分配和自主择业相结合的方式安置;作复员安置的,按照有关规定由安置地人民政府接收安置,享受有关就业优惠政策;符合退休条件的,退出现役后按照有关规定作退休安置。
军官在服现役期间因战、因公、因病致残丧失工作能力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置。
第六十四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有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义务,在招收录用工作人员或者聘用职工时,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招收录用退出现役军人;对依照本法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三条规定安排工作的退出现役军人,应当按照国家安置任务和要求做好落实工作。
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出现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国家鼓励和支持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接收安置单位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税收优惠等政策。
第六十五条 民兵、预备役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致残的,学生因参加军事训练牺牲、致残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第六十六条 有服兵役义务的公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强制其履行兵役义务,并可以处以罚款:
(一)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和体格检查的;
(二)应征公民拒绝、逃避征集的;
(三)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
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国防生违反培养协议规定,不履行相应义务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情节,由所在学校作退学等处理;毕业后拒绝服现役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战时有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或者第三款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七条 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现役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八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拒绝完成本法规定的兵役工作任务的,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的,拒绝接收、安置退出现役军人的,或者有其他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对单位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罚。
第六十九条 扰乱兵役工作秩序,或者阻碍兵役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处罚;使用暴力、威胁方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条 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兵役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给予处分:
(一)收受贿赂的;
(二)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
(三)徇私舞弊,接送不合格兵员的。
第七十一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违反本法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兵役机关会同行政监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具体办理。
第七十二条 本法适用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
第七十三条 中国人民解放军根据需要配备文职干部。本法有关军官的规定适用于文职干部。
第七十四条 本法自1984年10月1日起施行。
⬕ 义务兵的思想总结 ⬕
人生的实践使深刻体会到,改造人生观、世界观是人生必须始终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为此,自己能够坚持把政治建议摆在首要位置,把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和人生观、世界观改造作为首要任务,努力用理论上的积累促成政治上的坚定,用人生观和世界观的改造达成思想道德的纯洁,丌断增强政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坚定理想信念,始终保持昂扬和积极上向的精神状态,保证在思想上政治上始终不党中央和支队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全年记读书笔记6万余字,写体会和调研文章12篇幅。
一是啃书本,解惑释疑经常学。能否把书本上的理论知识学深学透,真正领会精神实质,达到用以改造思想和指导实践的目的,带着问题学是是前提,解决问题是关键。为此,每次学习,我都能够努力做到盯着问题学,在学习中寻找答案,对重要的理论观点和政治观点力争学懂悟透,幵不自己的思想实际情况进行认真对照、自省、否定和校正。
坚持把学习、总结、思考、提高、完善、积累融为一体,以此促进和提升学习的效果。通过学习,解决了一些曾经有过的思想和理论上的困惑,对一些事物在认识和理解上也有了新的提高。二是勤研究,学以致用重点学。工作态度是否端正,行为是否规范,工作成绩的取得不思想认识是否正确有着密切的关系。理论学习只有不本职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幵勤亍研究和善亍研究,才能做到学以致用,收到实效,才能丌断提高自己认识问题、分析问题、观察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才能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绩。
通过认真学习,使自己对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路线方针政策有了新的认识,对党的最新理论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进一步认清了自己所肩负的责任,振奋了精神,增强了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劢力。
三是重实效,着眼实际突出学。理论学习只有注重实效,作用亍主观世界,用亍改造客观世界,用亍指导部队建设和发展的实践,才是理论学习的境界。通过认真学习和思考,对新时期武警部队建设的规律、特点又有了新的认识,对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更加出色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为部队建设和发展做贡献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无论是在机关工作还是下部队蹲点指导工作,都能把自己所学所思所得的东西不同志们一起交流,进二、坚持把业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丌断提高综吅素质和工作能力能否胜任本职,适应部队建设和发展的需要,工作能否落实,落实的质量和效果如何,除了工作态度和事业心责任感之外,综吅素质和业务水平如何也是一个非常关键因素。为此,自己始终坚持把业务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时刻注重加强业务知识学习,通过丌断学习来提高自身的综吅素质和工作能力。
一是坚持把业务理论学习当作必选课。为了使自己具备不本职工作相适应的业务能力和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综吅能力,成为部队建设的“明白人”,在过去的工作和生活中,自己能够站在对组织负责,对工作负责,对个人负责的高度来对待业务知识学习,把业务知识学习当作一项重要任务来完成,丌断增强紧迫感和危机感,认真学习和钻研业务理论知识,努力把书本上应知应会的知识学懂、学会、学明白。从机关业务到公文写作,从条令条例到各项规章制度,从上级文件到本级规定,都能够认真学习,反复学习,力争达到熟知,努力做到吃透上情,了解下情,掌握实情,搞好结吅,把工作落实好,完成好。通过丌断学习,使自己的业务素质和能力在原有的基础上有了新的提高。
二是把向同志学习当作必修课。为了进一步提高胜任本职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必须丌断学习各方面业务知识,广泛学习借鉴和吸取别人好的工作方法和经验,才能使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得到丌断提高。为此,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自己时刻注意向同志们学,向首长学,向书刊报纸学,坚持做到丌懂就问,丌会就学,对一时搞丌清说丌准的事情就主劢向同志,向首长,向书本请教,幵能够把自己学到的,弄懂的,明白的向其他同志传授,主劢不同志们交流和沟通,取长补短,相互借鉴和学习,共同提高,共同进步,把好的东西变成共有的。通过向同志们学,向首长学,既丰富了自己的业务理论知识也开阔了视野,促进了工作。
三是把向实践学习当作必要课。实践使我进一步体会到,检验工作落实的好坏,丌仅到看过程更要看终端效果,丌仅要看是否落实了,还要看是否能够结吅具体工作实际创造性地把工作落实得更好。因此,在工作实践中,自己能够对部队建设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进行理性思考,注意研究和探索,平时注意观察积累,把所学到的业务理论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之中,注意搞好调查研究,注重把感性的变成理性的,努力找准工作落实和解决问题的结吅点和方法。通过丌断向学习和实践,丰富了知识,积累了经验,从丌同层面来讲,抓工作落实的方法有了新的改进和提高,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也有了新的提高。
⬕ 义务兵的思想总结 ⬕
部队是指军队中团及团以上建制单位的通称。互信范文网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部队义务兵个人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部队义务兵个人总结
“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后勤供给是部队良好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从一名战士走上后勤处长,我深知后勤对一支精良部队意味着什么,做好后勤工作,保障部队的供给就是我工作的全部。回顾过去,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思想方面
1、坚持勤奋学习、勤于思考,不断提高自身理论素养。努力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贯彻落实好上级的方针指示,用科学的头脑武装自己,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2、有计划地学习了《军队后勤综合保障与现代化、信息化管理全书》和上级领导的讲话精神。学习中,自觉做到学以至用、学用结合,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坚持写读书笔记和心得体会。通过学习,自己的政治观念得到了加强,开阔了视野、理清了思路,提高了理性思维层次和政策理论水平。同时,针对工作需要全面学习了有关法规制度和上级指示精神,为了全面把握工作全局的能力,还系统学习了相关营房、车辆、给养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上级对后勤业务工作的相关规定和指示精神。结合处理实际,注重在统筹工作、解决问题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了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的能力。
二、工作方面
(一)完善制度强化管理,着力提高后勤建设质量
工作中,我始终围绕“抓学习,强素质;抓管理,正秩序”的工作思路,坚持以制度为纲,狠抓后勤业务建设。一是完善各项制度。“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针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组织修订《处财务管理规定》、《基层财务管理规定》、《工作施工财务管理规定》、《营产营具管理规定》、《车辆维修管理规定》、《卫生用药管理规定》等各项管理规定,进一步促进了后勤管理制度化。二是积极培养人才。针对后勤保障任务重,人员缺乏的实际,采取强化训练、外送培训的办法,选拔了新任司务长并组织其业务强化训练,对基层财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组织炊事人员外送培训、新学驾驶员复训等短、实、快的形式,及时补齐岗位,有力地满足了保障工作的迫切需要,较好地提高了后勤保障能力。三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环境美化。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官兵的思想。
(二)加强财经管理,车辆管控
1、严格落实党委理财,执行经费源头控。从经费预算、工程立项、财务审核、物资采购、经费报销等环节把好关,切实落实大项经会研究,军政主管联审会签制度。在经费管理中,能够精打细算,站在花最少钱,办最好最急的事,特别是在部队工程建设材料采购中,能够多跑市场,了解行情,货比三家,把价格压到最低,就这几次工程就累计节省约_万多元。加强财经跟踪保障。任职以来,部队大部分在外施工,我能够随部队一道前指挥做好经费保障。加强跟踪检查指导,有力地促进了工程施工的经费有效保障,保证了资金安全运转。
2、加强车辆管控。部队常年处在“动,散,重”的运转中,对车辆的使用非常频繁,平均日出车__台次,全年行驶___多万公里。
(三)注重改进工作作风,不断增进工作成效
坚持以“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做事”勉励自己,认真贯上级指示精神,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任职以来,自觉弘扬求真务实作风,“心系基层,情系官兵“,多次带着后勤助理员与基层官兵招开座谈会面对面交流,经常带着问题下基层搞调研,广泛听取官兵意见,真正掌握官兵及基层建设真实情况。与此同时,还努力在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着力加强干部建设上下功夫,结合后勤工作实际,积极倡导良好的学习风气,着力提高大家的“六种思维”能力,使后勤人员在办公秩序规范、制度落实等方面的工作都有很大的起色。作为后勤支部书记,我平时注重营造良好的民主风气,每次有业务性强重大问题,首先征求各方面的意见,经过论证研究后再作决策。平是时经常与其他成员交流情况,沟通思想,经常组织招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了民主和团结。
(四)坚持按章办事,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
作为后勤处长,我始终把手中的权力当作责任,把管好钱,用好物作为对自己最基本的要求,任职以来,处里在营区工程建设方面投入___多万元新建了公寓楼、信息训练中心、士官招待所、连队宿舍楼出新以及营区道路、绿化整治等等项目。期间我能够严格要求自己,按制度原则办事,自觉做到不吃请、不收施工单位一份好处,处处以廉洁奉公作为开展工作的最高标准,平时能够自觉学习条令条例等规章制度,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不断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针对后勤工作的特点,坚持以“自重、自省、自警”的要求约束自己,自觉做到守规矩、听招呼,公道对人,公道处事,对于基层官兵反映的一些实际困难,能解决的想办法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处党委反映并做好解释工作,较好地维护了广大官兵的切身利益。
三、生活方面
(一)开展多样活动,促进互动交流
为了提高全体后勤人员的整体竞争力,定期组织党员过组织生活,对党的创新理论及先进性建设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后勤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守大家的理想信念。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进行相互提醒帮助,努力改变大家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大家的整体筹划工作及协调工作的能力,从而使全体后勤人员的整体竞争力得到明显提高。
(二)认真做好士兵家属安顿工作
咱们当兵的为国家为人民牺牲自我保家卫国的精神固然值得发扬,但这与军属们的支持是分不来的,切实落实好探亲军属的安顿工作,是我们后勤的职责更是我们的义务。让他们真正感受到部队的热情和党对他们的关怀。
过去已然,我们的战斗还在继续。过去的工作离不开上级的领导和同志门的支持。我将在上级的领导和同志们的支持下,不予余力,努力奋战,细化管理,完善措施,积极配合工部门的工作,确保部队各项任务的顺利实施。认真落实贯彻党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的方针政策,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事业而努力奋斗,争取取得更好的成绩,给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部队义务兵个人总结
今年以来,在生活中受到了领导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工作中得到了__的_导和点化,我深感荣幸!结合工作实际,我对我这一年的工作作以下总结,总结不当的地方,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回顾一年来,工作表现好的方面:
(一)政治思想稳定。在平时学习训练的基础上,按照支队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了条令学习月活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知识、坚定了政治立场,政治思想素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鉴别是非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抓起,注重作风养成,强化官兵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服从命令的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坚持用政治理论知识充实自己,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作风纪律严。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纪违规的事,严格按条令条例办事。时刻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绝不忽冷忽热,把条令条例所规定的落到实处,确保团队建设稳步前进。
(三)思想素质好。首先是尊重领导、团结战友。工作中时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时刻听招唤认真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工作中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坚决不在背后议论领导、战友。在生活中同战友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健康成长;在工作中同战友相互学习相互鼓励共同进步,时刻把战友当兄弟。其次是个人形象树得好,不拖团队整体形象的后腿。无论何时何地都不放松自己,时刻按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社会公德等,时刻把团队的集体荣誉装在心里。
二、回顾一年来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方面有以下几点:
(一)参加学习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二)参加锻炼的积极性不够热;
(三)对自身的管控要求还不严格;
(四)在日常的生活中不注意细节和个人养成;
(五)在服从命令方面不坚决。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自身学习与养成,提高自身能力素质;
(二)加强自身管控力度,确保不违规违纪;
(三)坚决落实上级的指示命令;
(四)加强自身的为人处世。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还有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请领导批评指正,我将诚恳接受并坚决改正。
部队义务兵个人总结
20__年工作以来,在张站长和陈副站长的亲切关怀和全体官兵的热心帮助下,我尽快地融入了单位的工作和生活中。我能始终牢记自己的职责,格尽职守、兢兢业业地做好本职,现我就工作以后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取得的成绩
工作以来,按照站领导的统一部署,及对总队、支队下发的多个传真的学习,积极参加到站上的"部队正规化管理"建设、"刹酗酒、树形象、守纪律"专项整顿教育、活动建设中去,参加了总队组织的年终考核活动,在部队安全教育整顿活动、忠诚教育活动中认真学习,自我剖析,深入排查自身问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整体素质,牢固树立了热爱本职工作、尽职尽责的思想。
二、主要做法及和体会
(一)思想政治方面
作为一名刚刚参加工作的党员干部,我时刻提醒自己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全面完成两个转变,把思想认识摆在第一位,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当前的重要会议精神,时刻同党保持思想一致,不断向党组织看齐。
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部队安全教育整顿过程中,我更是发挥自身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面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相关理论和重要观点,发挥自身的优势,把科学发展观同学习实践相结合,科学合理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活动。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时刻牢记党的章程,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思想素质,拓展创造性思维,为文化站建设贡献一份力量。
(二)工作方面
1.恪尽职守,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自七月份工作以来,我始终用一名党员干部的标准来严格要求自己,时刻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从点滴入手,认真向好的战友学习,全身心地投入到工作岗位中去;摆正位置,端正态度,在自己工作岗位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工作;积极配合站里的各项工作,努力完善自我,多次参加文化系统组织的培训活动,为提高自身业务水平积极努力,踏实学习。
2.不断加强自身学习,提高个人综合素质。
只有不断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的修养和综合业务素质,才能快速融入影视调配工作。意识调配工作任务繁琐,需要工作细致、耐心,通过学习影视调配干事职责,自己工作效率有了明显提高,工作能力有了明显转变。
3.严格遵守部队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军人素质。
作为一名年轻干部,自从参军入伍之后,经过强化训练,军人意识和养成有所提高,但是还存在一些不足,有些细节方面把握不够好。来到单位以后,在站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战友的热情帮助下,我改正了自己的缺点和不足;同时也作了深刻反省,严格要求自己,改正不良习气,遵守部队条令条例,从根本上发生质的转变,精神振奋,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为部队文化事业发展作奉献。
(三)生活方面
团结战友,共同营造和谐工作环境。来到单位后,我很快便融入到这个集体中,战友们对我也特别关心,不论是工作上,还是生活上经常关心我提醒我,帮助我适应新的工作环境,我们共同工作共同娱乐,让我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同时也激发了我的工作积极性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思想不够紧张,对自身的要求不够高,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上业务还有不太熟悉的地方,需要进一提高自身业务素质。
(三)生活作风方面,对自身要求标准不够高,需要进一步加强。
(四)党员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没有突出表现
四、下一步的打算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格遵守部队的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用优秀警官的标准要求自己。
(二)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理论联系实际,提高业务素质。
(三)加强和战友之间的沟通,增进战友感情。
(四)严格要求自己,凡事要起先锋带头作用。
以上是我20__年的个人工作总结,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严格要求自己,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做一名合格的检查员。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领导和战友能及时指出我的缺点和不足,让我能够不断改进自己,使自己能更好地为本站建设事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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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兵年终工作总结
导语:作风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强弱的直接体现。认真学习条令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在组织的条令条例中能够充分利用时间来学好并应用到平时的生活中。注意个人养成从点点滴滴做起,集合站队迅速,歌声口号响亮对自己的小节和不良习惯都有很好的纠正。
义务兵年终工作总结 20xx年即将过去了,在这一年的工作和生活中,到底应如何做一个自我评价和自我总结呢?这个问题有一定的难度。自己评价自己,自己总结自己,必须力求客观,避免成一家之言,要全面、立体地解剖自己。看清优势,寻找问题,借总结之机,欲上层楼。故此,回首一年来的履迹,罗列如下:
首先,在日常工作中的思想有问题。由于在平时工作中,受不纯正目的驱使,干工作的性质也就发生了变化。一旦没有得到荣誉或赞誉,就有情绪,消极怠工,使自己受缚于功利之中,难以解脱,万分苦恼。某夜,月明星稀,豁然开朗。人的一生固然希望自己多姿多彩,光芒四射。然而,淡泊名利,只求永恒光辉,遥挂天边的群星却更是绚丽。天边的北极星虽然没有月亮般地娇美,但却鲜明地向人们指点方向,不求任何回报。顿时,我为自己如此丑陋的人性感到羞愧,对那些生性淡泊的朋友和战友,油然而生一股敬佩之意。干工作如果以虚荣为动力,即使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也犹如粪土,不堪入目。幸好,我已开始纠正自己了。
其次,我在工作中形式主义的作风严重,花大量的时间,而做无用的事。不求实际结果怎么样,只向别人证明我干了。这种不求实际的工作做法是很不可取的。邓小平同志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也就是说,一切要以遵循客观实际为原则,不能陷入形式主义,教条主义的怪圈。就连恩格斯也说过:“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方法。”制订的工作原则,都必须结合实际情况加以应用,这样才能取得良好的效果。
第三,在工作中存在的方法问题。世界上任何事物都有其规律性,必须要认清事物发展的规律,才能掌握工作方法。在工作中,我也想干好,可因为种种原因,总是不得要领。如果别人告诉我1+2=3,下次要再问我这个问题,我也许可以答出来。可要是问我2+1等于几的话,我也许就百思不得其解了。有个楚国人,他家的桌子腿坏了,妻子让他去树林里砍根合适的树杈,来做桌子腿。那个人背着斧子在树林里转了大半天,最后灰溜溜地回来了。妻子问他:“你砍的树杈呢?”他丧气地说;“我在树林里转了大半天,没有象桌子腿那样向下长的树杈。”
也许我们会笑那个楚国人,可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不也常犯和那个楚国人同样愚蠢的错误吗?一方面,在实际生活中,要培养敏锐的洞察力,对世界万物给予持久的注视,培养强烈的好奇心。威廉莎士比亚说:“天地间未知事物之多,远超出我们的哲思冥想。”亚历山大贝尔将其新发明物电话,热情洋溢地向马克吐温说明,并邀请他参与投资。马克吐温说:“用一跟电线和几里外的朋友说话,这未免太不可思议了吧。我或许是个傻瓜,但绝不是大傻瓜。”马克吐温用他的笔为他赚了数百万美元。然而,他却失去了他一生中最大的一次机会。另一方面,在理论上也要不断地学习。世界万物是不断变化发展的,世界是运动的,静止只是相对的。所以,我们必须用变化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任何事物,理论都具有时空性。比如,封建思想在两千五百年前是进步的,促进了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对人类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可两千五百年后,封建思想就落伍了,阻碍了社会的进步和时代的发展,对人类社会起了消极的作用。因此,不断的学习,才能避免被扔进历史的垃圾堆。
义务兵年终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生活中受到了领导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工作中得到了xx的指导和点化,我深感荣幸!结合工作实际,我对我这一年的工作作以下总结,总结不当的地方,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回顾一年来,工作表现好的方面:
(一)政治思想稳定。在平时学习训练的基础上,按照支队统一安排,集中开展了条令学习月活动,开阔了视野、拓宽了知识、坚定了政治立场,政治思想素和理论水平有了明显提高,鉴别是非能力也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们从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抓起,注重作风养成,强化官兵履行职责,遵章守纪,服从命令的意识。在工作中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坚持用政治理论知识充实自己,使自己在思想认识和能力素质上有了很大的进步。
(二)作风纪律严。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不做违纪违规的事,严格按条令条例办事。时刻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从点滴入手、从小事做起,绝不忽冷忽热,把条令条例所规定的落到实处,确保团队建设稳步前进。
(三)思想素质好。首先是尊重领导、团结战友。工作中时刻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时刻听招唤认真完成领导下达的各项任务。工作中能够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坚决不在背后议论领导、战友。在生活中同战友相互关心、相互帮助、共同健康成长;在工作中同战友相互学习相互鼓励共同进步,时刻把战友当兄弟。其次是个人形象树得好,不拖团队整体形象的后腿。无论何时何地都不放松自己,时刻按条令条例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时刻遵守社会公德等,时刻把团队的集体荣誉装在心里。
二、回顾一年来工作中存在不足的方面有以下几点:
(一)参加学习的积极性还不够高;
(二)参加锻炼的积极性不够热;
(三)对自身的管控要求还不严格;
(四)在日常的生活中不注意细节和个人养成;
(五)在服从命令方面不坚决。
三、下步打算
(一)加强自身学习与养成,提高自身能力素质;
(二)加强自身管控力度,确保不违规违纪;
(三)坚决落实上级的指示命令;
(四)加强自身的为人处世。
以上是我一年来的工作总结,还有存在许多问题与不足,请领导批评指正,我将诚恳接受并坚决改正。
义务兵年终工作总结
一年来xxx班在党支部的领导下,坚持以“十六大”会议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思想建设为中心,业务技能培养为重点,工作任务完成为目标,团结协作、共同努力、讲成绩、谈效率、促??展。一年时间以来,在xxx等业务中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为整个保管队工作顺利开展打下了艰实的基础。
一、以思想建设为中心,进一步提高了班内同志的思想觉悟 年初,人员变动,队伍更新,针对新老交替的实际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工作,首先摸清了新兵的思想,调整好他们的状态,同时纠正了老同志的思想偏歧,确保了人员变动,思想工作,作风不变。其次在班集体建设中拿出方案,通过班务会,个人谈心得方式使全班同志认清形势,明确方向,教育大家做一个“守纪律、爱本职、爱集体、甘奉献”的新时期好战士,并通过争优比先等活动,进一步促进了班内的思想建设,为全年工作顺利开展铺平了道路。
二、以业务技能培养为重点,努力提高个人业务技能作为一个xxx的xxx,具备优良的业务技能是更好开展工作的前提,为此我们根据部队工作的实际,一方面注重个人学习,另一方面立足岗位练兵,注重传帮带,通过业务一帮一,一带一的做法,使同志们熟练地掌握业务工作,在这方面特别是两名二年兵同志xxx,做得比较好,在自己刻苦训练同时,能够及时的把自己的心得和经验传授给新同志,不但提高了班业务训练成绩,而且增进了班级的凝聚力,同时新同志xxx,在平时工作中扎扎实实、勤勤恳恳,在业务训练上更是刻苦努力,争先恐后,业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可以说全年工作真正把技能推上了一个新台阶。
三、以完成任务为目标,促进工作全面开展
我们班在担负日常地图管理工作以外,另外还担负着机械安全保障工作,根据以往叉车,巷道车曾发生过事故的情况,xxx同志在接过工作以后,丝毫没有马虎,牢固树立“紧抓安全不放松、紧抓任务不放松、紧抓保障不放松”的原则,坚持每日小检,每周大检,平时加强对机械操作规程,及相关知识的学习,对机械操作进行大胆的尝试和革新,今在调图工作中全班同志更是不怕苦、不怕累,加班加点,准确快速的完成任务,特别是新同志xxx,更是严格要求自己 ,哪里需要,哪里最苦,哪里最累就到哪里干,其他同志更是在业务上比高低,工作上比上下,有效的增强了班级的活力和凝聚力,营造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我们从以上三方面做了一些努力,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了暴露出许多不足,比如一日生活制度落实不够细致,平时同志间关心照顾不够,业余学习抓得不紧等。我们一定引起重视,戒骄戒躁,在以后工作中刻苦努力,团结奋斗,积极探索,勇于出新招,使我们的工作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 义务兵的思想总结 ⬕
心中有一轮红日,人生就有了信仰,即使旅途艰辛也能够挺过去。然而,要想看一看那一轮红日,必须走上那条崎岖的山路,必须有足够的耐心和毅力。中国共 产 党的那一轮红日,是实现共 产主义社会,这条前往美好社会的路,远远比看日出所走的路要艰难的多,辛苦的多!而要实现这个信仰,我们只有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躬行实践,做好最坚实的准备。 信仰,是指对人们对某种理论、学说、主义的信服和尊崇,并把它奉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和活动指南,它是一个人做什么和不做什么的根本准则和态度。信仰属于信念,是信念的一部分,是信念最集中、最高的表现形式。信仰,就是坚持——无论何时何地永不放弃。中国共 产 党是中国工人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它代表了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了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我们作为中国人民的一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一员,更应该坚持以马克思科学社会主义为信仰,坚持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在生活中,只有拥有坚定的信仰,只有拥有吃苦耐劳的品质,才能不被生活琐事打到,才能经受住考验。而这一切,都要求我们学会反思,反思自己的言行,做到说和做的统一,不欺己,更不欺人。
这就是中国的共产党员,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坚持用自己的行动守护内心崇高的信仰!信仰是开在墙角的一朵小花,也许并不显眼,但弥漫的芳香却能沁人心脾;信仰是行驶在海洋上的一挂帆,也许十分渺小,却能乘长风破万里浪;信仰是燃烧在黑暗中的一根蜡烛,也许只能散发微弱的光亮,却能驱散夜的阴霾。***爷爷曾说: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只愿做一个心有光明一片,为到达自己信仰的至高点而不懈追求的人。
⬕ 义务兵的思想总结 ⬕
义务兵退伍保证书范文三篇
义务兵退伍保证书范文一
尊敬的领导:
我于xx年x月x日退伍,在当兵两年期间,遵守各项条令条例,严于律己,在自己分内的职务中尽力的做好每一件组织要求的任务,在这两年中我担任军事交通学院北桥头岗就差工作,对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都能够较好的解决,群众意见良好,在学校中树立起了纠察应有的标杆作用,或许在这两年短暂的军旅生涯没能够把我的力量发挥最大的作用,但是我相信我有十分的自信来面对以前的工作。
转眼间两年就快要过去了,当兵的生活即将结束,对于部队我有太多的不舍,马上就要退伍回家,感觉两年的战友情就这样的画上了句号,真的很伤感,回想起昔日的战友们马上就要分开,回到自己的家乡,心中难免会有酸楚,但是我相信,这并不是结束,而是一个新的开始,我们的人生因这两年而变得更加的丰富多彩,俗话说当兵后悔两年,不当兵后悔一辈子,我觉得这话不完全对,当兵就不后悔,不当兵才会后悔一辈子,只有部队教会一个男人怎样成熟,怎样担负起重担,所以,我在临近退伍之际,对于部队对我的培养感到深深的感谢!退伍后,我也保证遵守相应的条令条例,不违反纪律,回到地方后遵守地方政府的'安置政策,拥护中国共产党,对于地方安置采取主动配合的态度,绝不做有损军人形象的事情,努力工作踏实学习,积极创业,在空闲时间学习知识,用知识来武装自己,争取早日立足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帮助的人,
临近离别之际,我还想说,愿您工作顺利,万事如意,身体健康,步步高升。
XXX
20XX年X月XX日
义务兵退伍保证书范文二
尊敬的党支部:
到今年底,我的服役期已满。到了退出现役或者转改士官的时间。通过在部队两年时间的磨练和学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作为一名新时期军人的价值所在。在面临着走与留的重要时刻,今天我怀着激动地心情向连队党支部提出申请,申请留队转取士官。为祖国的国防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部队不仅是打击外侵。保卫祖国的武装集团。也是我们青年战士学习知识。掌握技能的大课堂。在部队两年的摸爬滚打过程中。我练就了强健的身体。学会了过硬的军事本领。同时。在与部队诸多首长和战友的接触。交往中。也使我的做人。处事方法和人性得到了升华。短短两年的部队生活。使我成功地完成了从一名普通的社会青年到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战士。一名合格的解放军指战员的转变。这除了我自身的努力之外。还要得益于连队党支部对我的培养和连队官兵热情的关心。帮助。
人类在发展。社会在进步。时代的要求对于我们青年人来说也越来越高。部队是准备打仗的。是为国家的建设服务的。是为人民的安居生活做保障的。随着十六大的胜利召开。为适应未来世界军事新变革的发展要求。军委作出重大决定。今年部队实施体制编制改革。在[九五“期间裁减员额50万的基础上再裁减20万。这也意味着我军未来的装备保障体制增强。部队的整体作战力提高。同样。部队对于官兵具备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更有利于激发我们青年官兵学习成才的动力。
想留队转取士官。从大的方面讲是为了尽自己的微波之力建设国防。从小的方面讲是为了自己的生存。现在的社会是物欲横流。人才竞争的专场。如果没有过硬的技术和超长的才能很难在社会中立足。在竞争中生存。留队转取士官。在保卫国防。苦练军事本领的同时。也可激发欣欣向上的学习进取心。提高自身的全面素质。
针对这次的士官选取。我保持[一颗红心。两手准备“。积极服从组织的安排。如果我被选取士官。我将一如既往地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不骄不燥。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专长。为连队。为部队贡献自己的力量,如果未被选取。这说明我距离一名士官的标准还不够。我听从组织决定。退伍后发扬老兵的风格在社会大潮中竞风流。请组织接受我的申请。
×××
20××年×月×日
义务兵退伍保证书范文三
尊敬的部队领导:
您好!
我是xx年入伍的士兵XXX。入伍前前,我是一颗红心、想当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锻炼自己,保卫国家,所以通过努力,我终于如愿以偿,到部队后,觉得自己对部队生活很不适应,性格内向、不与人交流,去部队医院诊断,说我不适宜长期在部队生活;后来,经部队领导批准回家修养了一个月,在家里各方面都很好,但一回到部队就感觉压力很大,又变得内向起来因此,我想申请提前退伍,请首长批准。
到部队以来,在对部队有一定了解后,发现军队是一所大学校,有众多弟兄在一起,还有严肃认真、可亲可敬的领导,能当一名光荣的解放军战士,实在是很荣幸。
但是,就我本人而言,也逐渐发现对部队生活,有种种不适应。我对自身学习和训练的信心、存在很大缺失。在这种不适应与不自信情况下,我很难全身心的投入到部队生活中去。
而相比较之下,我更喜欢在地方工作,对在地方工作,我也很十分关注。我也想从事有关于XXX方面的工作。我相信,在地方工作,同样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我会报以最大的热情全身心的,投入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中,能提前退伍是我的期待。
因此,我向部队领导申请提前退伍,希望领导能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月XX日
⬕ 义务兵的思想总结 ⬕
在这半年来由连队正确领导下和关怀、帮助下,自己能够加强学习,坚定自己的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回想这半年在工作中能够奋发进取,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全年工作进行总结。
一、政治思想: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思想比较稳定,能够认真学习政治教育不断的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让思想引导自己不断的进步,让新知识不断的充实自己。这半年来,我能很好的配合班、排里的各项工作,坚决地履行好自己的神圣职责,为连队建设尽心尽力。
二、军事训练:部队是一个练就钢铁的大熔炉,我能严格的要求自己,认真的学习掌握各种军事技能,熟练操作各种武器装备,在这半年来的军事训练中,我能按照连队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磨练自己,苦练杀敌本领。
三、作风纪律:作风纪律是一支部队战斗力强弱的直接体现。注意个人养成从点点滴滴做起,集合站队迅速,歌声口号响亮对自己的小节和不良习惯都有很好的纠正。
四、完成任务:在完成任务上,能够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耐劳的精神。
五、安全保密:安全保密的工作也是我们的重要工作,时刻要牢固安全保密这根弦。
存在问题:
1、政治理论学习的不够深,只能学习一些常见知识和表面知识。各种笔记记的不是很全。
2、军事训练不能始终保持良好的作用,专业学习不够深,队列素质不强,体能训练还有待提高。
3、作风纪律有所放松,不能一如既往的保持。在细小方面重视还程度不够。
4、完成任务方面有时候标准不是很高。
以上的我半年来的工作述职,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我将吸取经验教训,争取把各项工作完成得更圆满、更彻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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