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概论思想总结(必备十篇)
发表时间:2024-12-09法学概论思想总结(必备十篇)。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一〉
为人民服务是具体的,为人民服务的方式方法多种多样。有的人把公共事务当成自己的事,需要做什么就做什么,不管大小,这是为人民服务;有的人做有益于他人的事,这也是为人民服务;有的人做有益于社会的事,或者在自己的职责之外为人民服务。在我们身边,在我们的工作中,有很多小事情需要做,但它们是非常普通的。
如果他看到了,默默地做,坚持做几十年,他将是一个伟大的人。这就是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很简单,但是长期为人民服务不是一件简单的事,重读了毛主席这篇《为人民服务》之后,我坚定了长期为人民服务的信念,我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权力观、地位观,正确对待职务、正确等工作、正确对待地位、正确对待成功与挫折,在自己的岗位上“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发扬光大,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二〉
《法学概论》课程简介
适用专业:公共事业管理学
总学时:54 理论学时:54 实验学时:0 考试性质:考试课
一、课程的性质、地位和教学目标
1、课程的性质、地位
《法学概论》是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专业必修课程之一,是一门系统讲授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概要论述法学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的课程。作为一门综合性的法学课程,内容包括法学基础理论,宪法、民商法、刑法、行政法、诉讼法等主要部门法律及国际法的基础知识,其目的在于帮助学生掌握重要的基础性的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并具有一定的法律思维能力,为学生学习其他与法律相关的专业课程奠定基础。
2、教学目标
《法学概论》的教学目的是普及法学知识,加强法制教育;为学习本专业的有关课程或其他法律课程奠定必要法学的知识的基础。
为此,要求生通过本课程的学习,概要地掌握法学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宪法及其他基本法律的主要规定,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并能够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生活中的一般法律问题。
二、教学方法、教学手段
为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在授课过程中,教师比较注重教学手段的多样化。目前,全体教师都能使用计算机进行辅助教学,能自己动手制作课件进行多媒体教学;此外,在教学过程中开展了课堂小组讨论,以法律案例为载体进行启发式教学,通过师生互动和学生之间的讨论和交流,提高学生的法律法规的实际应用能力,从法学的基本原理入手,通过具体案例的分析和探讨,进而了解并掌握我国法律的基本原理和基本内容,加强学生法制观念。丰富的教学手段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热情和积极性,为提高教学质量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考核办法
本课程为考试课,考核方法为期末考试、平时考核相结合。其中,期末考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成绩占50%。考试题型主要为名 词解释、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和案例分析,其主要内容以教学大纲为指导,平时考核成绩占50%,平时考核包括作业和平时上课情况、阶段测验、案例分析的小组讨论等方面。
四、实践教学环节
1、名称:无
2、主要内容与要求:无
五、作业要求
根据教学计划的安排,每8学时安排一次作业,作业形成文稿形式上交。及时检查作业完成情况并解答学生普遍性的问题。作业题型按照大纲规定的知识、能力、素质结构比例要求来安排。
六、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联系
学习法学概论,应有一定的社会科学知识为基础,法学概论课程的开设时间在原则上应放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等基本的公共基础课之后。同时,本课程作为公共事业管理学专业的基础理论课程之一,在学科体系中处于承前启后的地位,为后续专业课程如卫生法学、卫生监督学等学科的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
七、教材和参考书目
1、法理学(第二版),张文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
2、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美]博登海默:邓正来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
3、宪法学导,张千帆,法律出版社,2004
4、宪法精解,蔡定剑,法律出版社,2004
5、宪法学案例教,焦洪昌、姚国建,知识产权出版社,2004
6、比较宪法与行政法,龚祥瑞,法律出版社,2003
7、中国物权法原理,孙宪忠,法律出版社,2004
8、民法总论,梁慧星,法律出版社,2004
9、侵权行为法研究,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10、11、12、13、中国民法学,李开国,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 民法债编各论,[台]黄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债法总则研究,杨立新,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刑法学,张明楷,法律出版社,199914、15、16、17、18、19、20、行政法学,朱新力,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姜明安,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 刑事诉讼法,陈光中,北京大学,2002 民事诉讼法,刘家兴、丛青茹,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沈岿,人民法院出版社,2002 现代国际法学,黄亚英,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国际私法导论,屈广清,法律出版社,2003 3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三〉
第一点,即学会艰苦奋斗。社会主义荣辱观中八荣八耻提到“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而这次的暑期活动的开始恰恰体现了我的上进心,并不呆在家里好吃懒做,出门向父母伸手要钱,而是出去工作来增长见识,丰富经验并获取经济利益。
其次,作为一个服务员,学会吃苦耐劳是非常的重要的。在客人还没到来前,需要有大量的准备工作,要整理工作柜,要摆放餐具,看似简单的工作,却十分的繁琐,涉及酱油醋,茶水,餐具,抹布等,加上工作范围之广,实际上既劳累又容易使人失去耐心;客人到来之时,除了上菜,帮他们点饮料酒水,就连米饭也是服务员打的,因为吧台与打米饭离自己所看管的桌台有距离,来来回回地跑便容易累,加上要倒茶水,打包,付账等等确实不轻松;至于客人走后,收拾餐具,擦桌子,铺台,扫地,拖地,整理工作柜更是使身体更加疲惫不堪。这是每一天都必须要完成的工作,繁琐而沉重,所以,在此时,铭记八荣八耻,学会艰苦奋斗,学会坚持就显得尤为重要。同时,在当今社会,由于人口基数十分大,就业机制的不完善等等一系列原因,使得就业压力十分地大,这时候,学会吃苦耐劳,艰苦奋斗显得尤为重要。众所周知,在艰苦中锻炼,在实践中成才是我们美好的未来路上的垫脚石,在这个暑假便学会吃苦耐劳,让我对自己的人生更加有信心,为了自己的梦想,我相信我会不怕苦,不怕累,坚定地走向未来。
第二点学到的东西便是人际交往,作为一个服务员,其实要面对的人很多,不仅仅是顾客,还有同事,一定要把握其中的尺度,遵循原则,否则,寸步难行也并不夸张。在促进个人与他人的和谐当中,应当坚持平等原则,诚信原则,宽容原则,与互助原则,同时应当正确认识和处理竞争与合作的关系。这一点在面对同事时是十分重要的,我们每个服务员都有自己看的台,假如被跑单,就要服务员自己承担责任,所以我们必须要时刻盯住自己的台,然而因为不时要去吧台帮客人点饮料,打米饭,所以我们常常会不在自己的岗位上,这时候你便需要附近的同事帮忙,让他帮忙看住,而在他有需要的时候,我们也要反过来帮助他,因此互助原则是十分重要,这也是一种友好的合作。而同事之间是平等的,谁也没资格要求对方一定要帮助自己,所以一定要有礼貌而不是理所当然地要求对方。人与人相处难免会有矛盾,不管谁对谁错,总应该以一颗宽容的心去对待。服务员因为有酒水饮料的抽成,每个人只能看自己的台,这样,同事之间并不存在竞争问题,然而,我在刚去刚分到台的时候,总是被另一个同事抢自己的抽成,变成一种不公平的竞争关系,感到十分生气,刚开始想着算了,也许她还不知道这是我的台,也许这只是一两次,慢慢就会好的,但仍旧被抢,便十分生气同她理论,后来,就很少出现这种事,并且我们关系也逐渐变好,她常常帮助我,我也常常帮助她,两个人的合作使得打工的日子变得虽然辛苦却愉快。我想,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变得更加理解竞争与合作的关系,竞争会促进合作,而合作也会促进竞争,竞争与合作都需要公平,倘若我们学会处理两者的关系,在遇到事情时,双方都面对面说出自己的想法,解决问题,遵守规则,那么一定能使双方的业绩都更上一层楼,并且,保持愉快的心情。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四〉
审美理想:人们所向往的至高、美好的境界,表现了人类对精神完善、完美的追求。审美理想是社会理想的一个组成部分。
狭义的舞蹈:是指一种以人体动作、姿态、手势、面部表情为主要表现手段来反映生活、创造艺术形象舞台表演艺术形式。
抒情性舞蹈:又称情绪舞。在特定的环境中,以鲜明、生动的舞蹈语言来直接抒发人物的思想感情,以此表达舞蹈家对生活的感受和评价。
叙事性舞蹈:又成情节舞。通过舞蹈中不同人物的行动所构成的情节事件来塑造人物,表现作品的主题思想。
社会思潮:在社会在,某一时期内,反映一定阶级或者阶层的利益和要求的一种思想倾向。
舞蹈时空顺序结构:根据客观事物发展的自然次序的先后进程,来安排人物的行动和舞蹈场景的结构方式。
舞蹈语言:是由具有一定的传情和达意的表达功能,或者具有表现某种抽象精神内容和一定的象征功能,或者具有以此物比彼物和寄托隐含意念的譬喻和寓意功能的舞蹈动作、舞蹈组合、舞蹈语汇所组成的。
分为生活舞蹈和艺术舞蹈。
生活舞蹈:习俗舞蹈、宗教祭祀舞蹈、社交舞蹈、自娱舞蹈、体育舞蹈、教育舞蹈。
艺术舞蹈:
1、按风格特点分为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2、按表现形式分为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组舞、歌舞、舞蹈诗、歌舞剧、舞剧。
3、按反映生活和塑舞蹈形象方法分为抒情性舞蹈、叙事性舞蹈、戏剧性舞蹈。
4、舞蹈的审美特征:1、情景交融,如诗如画。2、虚实相生,物我合一。3、内涵丰富,给人启迪,引人思考
5、舞蹈的艺术特性:1、直觉性 2、动作性 3、节奏性 4、造型性 其中,舞蹈动作,一般可大致分为表情性(表现性)动作、说明性(再现性)动作、装饰性联结性动作三类。节奏一般可分为内在节奏和外在节奏。外在节奏又可分为听觉的节奏和视觉的节奏。
6、根据舞蹈的作用和目的来划分,舞蹈可分为生活舞蹈和艺术舞蹈两大类。生活舞蹈包括:习俗舞蹈(仪式舞蹈)、宗教祭祀舞蹈、社交舞蹈、自娱舞蹈、体育舞蹈、教育舞蹈。艺术舞蹈有三种:一,按风格特点分(古典舞、民间舞、现代舞、当代舞);
二,按表现形式分(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组舞、歌舞、舞蹈诗、歌舞剧、舞剧);
三,按反映生活和塑造舞蹈形象方法分(抒情性舞蹈、叙事性舞蹈、戏剧性舞蹈)。
7、音乐在舞蹈中一般有着三个主要方面的作用:1、描绘人物的思想感情和性格特征,与舞蹈一起共同完成塑造艺术形象的任务。2、对舞蹈所处的客观环境和气氛进行渲染和衬托。3、在舞剧作品中,音乐除了上述的作用外,还要具有明显的戏剧性因素,表现出戏剧性的矛盾冲突,在一定程度上担负着交待和展现剧情的任务。
8、艺术的定义:艺术是通过动作、姿态、线条、色彩、声音、语言、文字等为表现手段,塑造出具体生动的、可被人感知的形象,反映社会生活的审美属性,表现作者对社会生活的审美评价和审美理想的一种社会现象。是人从审美角度来认识和反映社会生活、表现人的.情感和思想的一种形式,是人对现实世界审美关系的集中体现。
9、劳动综合轮:舞蹈作为一种社会审美形态,作为一种人的内在生命力外化为人体的有节律的动态的艺术造型,起源于远古人类在求生存,求发展中劳动产生[狩猎、农耕]、性爱、健身和战斗操练等活动的模拟再现,以及图腾崇拜、巫术宗教祭礼活动和表现自身情感思想内在冲动的审美需要。它和诗歌、音乐结合在一起,是人类历史上最早产生的艺术形式之一。
10、作品的结构应当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结构要服从显示主题、塑造舞蹈形象的需要 2、结构要完整、和谐、统一 3、结构要适应不同舞蹈体裁的要求 4、结构要尊重民族的艺术欣赏习惯。
11、舞蹈艺术反映社会生活和塑造人物的手法大致有以下几种:1、感物而动、直抒胸臆 2、缘物寄情、托物言志 3、造事表情、构景抒怀 4、宣叙并重、情景交融
12、舞蹈动作的主要来源有四个方面:1、是对人的各种自然形态的生活动作和情感动作进行艺术的概括和美化。2、是对自然界中花、鸟、鱼、虫和各种景物的动态形象的提炼和加工。3、是对人体内在动作潜能的深入挖掘和高度发挥。4、是根据人体动律的发展变化繁衍出人们所需求的舞蹈动作。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五〉
1、等效转化思想
这是一种很重要的思想。通过它,把个体看成整体,可以省去不少麻烦,把整体化为个体,分别研究,有时更利于解决问题,这是整体与个体的相互转化;根据物理中的关系,把条件集中于一个地方,更容易针对性地解决问题,也可以把条件分散开来,解决全局问题,这便是集中与分散之间的转化;把一些物理量或元件,模型等效看做其他的东西(例如电容稳定后可以看做断路等等),是等效转化;把不好求的,不好分析的转化为好求,好分析的(例如圆形面积转化为正方形面积等),这边是繁向简的转化;此外,还有平面与空间,变量与常量的转化等等。
2、守恒与变化思想
注意情境中的“变”与“不变”。守恒,是指物理情境中不变的量,或是两情境中相同的量(如能量,动量等);变化,是指物理情境中会变化的量,十分容易忽略,想清楚,考虑全它是如何变化的。
3、数学,物理结合思想
利用图形,图像来分析问题,运用数学中的方法来解决物理问题,例如几何关系,函数关系,等量关系(方程),极限思想,临界思想等等。
4、全局与突破,顺、逆推理思想
可以看完所有条件,站在一定的高度,观察全局来解题,找到没有用过的条件,想想它对解题有何用。也可以用顺向,逆向思维,一步一步把问题推出来,或根据公式找出影响问题的因素等。也可以找出题中的关键信息(突破口),从这里入手。
5、异、同思想
比较物理量、条件、模型等的“异”、“同”,通过这些,帮助理解,解决问题。
6、特殊值思想
可以规定一些值,用他们表示问题,易于分析,也可直接带入简单的数来分析,还可以找到一些特殊的量入手。(用特殊性找一般性的思路)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六〉
“在大学里学的不是知识,而是一种叫做自学的能力”。这次实践后才能深刻体会这句话的含义。课本上学的理论知识用到的很少很少。刚开始去的时候,还真有点不习惯。尽管我遇到了很多我以前没有见过的问题,也有很多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常也感觉很无助,很尴尬,很多东西都不懂,幸好有叔叔、阿姨们的耐心帮助,让我在这次社会实践中掌握了很多东西,最重要的就是使我在待人接物、如何处理好人际关系这方面有了很大的进步。同时在这次实践中使我深深体会到我们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遇到不懂的地方,自己先想方设法解决,实在不行可以虚心请教他人,而没有自学能力的人迟早要被企业和社会所淘汰。
暑期社会实践给我们提供可一个走出校园,踏上社会,展现自我。
的绚丽舞台。通过本次社会实践活动,一方面,我们锻炼了自己的能力,在实践中成长;另一方面,我们为社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但在实践过程中,我们也表现出了经验不足,处理问题不够成熟、书本知识与实际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我们回到学校后会更加要珍惜在校学习的时光,努力掌握更多的知识,并不断深入到实践中,检验自己的知识,锻炼自己的能力,为今后更好地服务于社会打下坚实的基础。
暑假的社会实践活动已经结束了,然而活动的每个场面却深深的印在我的老海里,虽然是有苦有累的十五天,但我觉得这是一次不错的经历,我又结识了几位新的朋友,开阔了眼界,从中学到了不少东西也增长了不少才干。使我懂得了在将来不管做什么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要勤劳,要虚心学习,不耻下问。要明确目标,端正态度。我觉得不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学会微笑。这样别人才会对你真诚,总是一些看似细微的东西可实际上却是至关重要的。比如一句简单的问候,但却能表现出你对别人的关怀,也让他人感觉到被重视与被关心。沟通也是一种技巧和能力,要巧妙运用。在社会上要善于与别人沟通需要长期的练习。社会是残酷的,光是有文凭没有社会经验,在社会中生存会有一定的阻碍。在这次实践中,通过亲身体验实践让自己更进一步了解社会,在实践中增长见识,锻炼自己的才干,培养自己的韧性,找出自己的差距与不足。
社会实践给我们带来的巨大影响,它使我们走出校园,走出课堂,走向社会,走上了与实践相结合的道路,到社会的大课堂上去见识世面、施展才华、增长才干、磨练意志,在实践中检验自己。半个月的社会实践虽然比较辛苦。是庆幸?还是依恋?回想起来,才发觉,原来乏味中充满着希望,苦涩中流露出甘甜。
这次的社会实践,让我有着很大的感触:人的一生中,学校并不是真正永远的学校,而真正的学校只有一个,那就是社会。在与社会的接触过程中,减少磨合期的碰撞,加快融入社会的步伐,才能在人才高地上站稳脚跟,才能扬起理想的风帆,驶向成功的彼岸。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七〉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一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法律的起源
1 、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
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1 )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 )奴隶制的出现。
2 、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性
(1 )法律和国家同时产生;
(2 )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 )不断地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 )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 )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第二节 法律的本质和基本特征
1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集中表现(最本质的属性)
2 、法律是特殊的社会规范
(1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2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3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规范;
(4 )法律是规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5 )法律是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
3 、法律的职能(政治职能和社会职能)
第三节 法律的渊源和分类
1 、法律渊源:指用于表现法律的各种具体形式。
2 、法律渊源的种类:
(1 )制定法(2 )判例法(3 )习惯法(4 )引证法(5 )宗教法(6 )
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3 、法律的分类:
(1 )根据法律的创制方式和表现形式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成文法:指有权制定法律的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所制定的具有条文形式的法律文件,即规范性文件。又称制定法。
不成文法:指国家机关认可的,不具有条文形式的习惯。又称习惯法。
(2 )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分为根本法和普通法。
(3 )根据法的内容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分为实体法和程序法。
实体法:是从实际内容上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
程序法:为了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而制定的关于程序方面的法律。
(4 )根据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分为一般法和特别法。
一般法:凡是在一国领域内对全体居民和所有社会组织普遍适用,且在它被废除前始终有效的法律。
特别法:凡是只在一国的特定地域内或只对特定的主体,或在特定的时期内有效的是特别法。
(5 )根据法律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分为国际法和国内法。
(6 )公法和私法
(7 )法系:
大陆法系:指欧洲大陆上源于罗马法,以18《法国民法典》为代表的各国法律,所以大陆法系
又称罗马法系或民法法系。
英国法系:指中世纪以来的英国法律和仿效英国法律传统的各国法律。也称普通法系英美法系。
第四节 法律的历史类型
1 、法律历史类型:凡是经济基础及体现的阶级意志相同的法律,就属于同一历史类型的法律。
2 、奴隶制法律:
经济基础:是奴隶主阶级对于生产资料和奴隶人身的完全占有。
特点:(1 )严格保卫奴隶主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
(2 )公开确认自由民之间的不平等。
(3 )以十分残酷的惩罚措施维护奴隶主的政治统治。
(4 )保留许多原始社会规范的痕迹。
3 、封建制法律:
经济基础:是封建主阶级占有绝大部分土地和不完全占有生产者。
特点:(1 )严格维护封建土地所有制和农民对封建主的人身依附关系。
(2 )公开规定封建等级特权。
(3 )用野蛮残酷的手段镇压人民的反抗。
4 、资产阶级法律:
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掌握在少数资本家手中,而无产阶级被剥夺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为资本家创造利润和维持整个社会的生存。
特点:(1 )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 )确认契约自由。
(3 )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 )确认法制原则。
5 、社会主义法律:
第五节 法律与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
1 、法律与社会经济基础
(1 )经济基础决定法律(2 )法律反作用于经济基础。
2 、法律和政治
3 、法律和道德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第一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产生
1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
(1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 )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 、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
第二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作用
2 、党的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律的关系:
(1 )党的政策指导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实施
(2 )社会主义法律是实现党的政策的重要手段;
(3 )党的政策不能代替社会主义法律
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和社会主义道德
4 、社会主义法律与客观规律
5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1 )社会主义法律在政治方面的作用:
1 )维护社会主义民主,解决人民内部矛盾
2 )镇压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反抗和破坏,实现对敌专政
(2 )社会主义法律在经济方面的作用:
1 )消灭和改造旧的生产关系,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基础;
2 )维护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推动和保障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
(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方面的作用
(4 )社会主义法律在对外方面的作用
第三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
1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指社会主义国家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活动。
(1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是社会主义国家特有的活动之一;
(2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要遵照一定的程序;
(3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不仅包括创制新法律,也包括修改和废除过时的法律;
(4 )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其实质是把人民的意志上升为国家意志的过程。
2 、制定的基本原则:
(1 )从实际出发;
(2 )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 )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 )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 、制定的程序:
(1 )法律议案的提出;
(2 )法律草案的审议和讨论;
(3 )法律的通过;
(4 )法律的公布。
3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
(1 )宪法(2 )法律(3 )行政法规(4 )国务院的部门规章(5 )军事法规和规章(6 )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7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8 )特别行政区的法律(9 )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10)国家认可的习惯(11)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4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是反映工人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的,由社会主义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则。
结构:适用条件、行为准则(行为模式)、法律后果。
5 、种类:
(1 )按法律规范本身的性质,分为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授权性规范。
(2 )按法律规范所包含的行为准则的确定程序,分为确定性规范、委任性规范、准用性规范。
6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系统化:
系统化方式:(1 )法律汇编(2 )法律编纂。
7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指由社会主义国家各个法律部门的现行规范所组成的有机统一的整体。
第四节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实施
1 、社会主义法律实施:指社会主义法律在现实生活中的贯彻和实现。
实施的方式有二种:(1 )法律的适用(2 )法律的遵守。
2 、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
(1 )概念:即通常所说的执法,指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定的程序,
实现法律对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活动。
(2 )特点:1 )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
2 )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和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3 )总的要求:正确、合法、及时。
(4 )原则:1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3 、社会主义法律的遵守:
(1 )概念:指一切国家机关、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恪守法律的规定,严格依法办事,即守法。
4 、社会主义法律的效力:指法律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内,对什么人有约束力,包括法律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1 )空间效力:
(2 )时间效力:(3 )对人的效力:
5 、社会主义法律的解释:指对法律条文的含义和适用条件所作的说明。
(1 )从解释的主体上分类:正式解释(立法、司法、行政)、非正式解释。
(2 )从解释的外延上分类:扩充解释、限制解释、字面解释。
(3 )从解释的方法上分类: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解释和系统解释。
6 、违法与法律制裁:
(1 )违法:指违反法律的规定,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行为。
要件:1 )违法的客体2 )违法的客观要件3 )违法的主体4 )违法的主观要件
(2 )法律责任:指由违法行为引起的依法所应承担的带有强制性的责任。
分为: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和行政法律责任。
(3 )法律制裁:特定的国家机关对应承担法律责任的违法者,依法所采取的带有强制性的惩戒措施。
分为:刑事制裁、民事制裁和行政制裁。
7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1 )概念:指受社会主义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2 )特点:1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2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3 )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3 )结构:1 )法律关系的主体:
2 )法律关系的客体:
3 )法律关系的内容:
(4 )法律事实:那些能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情况,叫做法律事实。
分类:1 )事件2 )行为。
[法学概论复习资料]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八〉
本次实习是我从学习法律以来所经历的第二次与专业有关的实践活动,总结两次实习经验的统一性和差异性让我对于现实司法活动有了更浓厚的兴趣,同时对于基层法院在司法审判中的优势及问题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对于自己所学的理论知识在实际运用中的差距甚至背离有了更清楚的理解和更理性的认识,从而对自己以后的学习乃至工作都有了比较现实的借鉴意义。
通过本次实习,我发现了基层法院在司法体系及司法审判中存在的一些共性。第一,法官及书记员的专业素养问题。在基层法院中,大多数法官都不是科班出身,很多来源于军人转正或其他领域,而书记员就更不用说了,学什么专业的都有。也许不仅是基层法院所存在问题,全国很多法院都是如此。虽然在司法审判的启动上法院及法官处于被动地位,但是其在案件审理过程所掌握的自由裁量权要求了他们不仅应该是一个经验丰富的社会人,更应该是一个专业素质过硬的法律人。也许精通法律的法官更容易从法律的角度保护当事人的权益,所以法官的专业素质必须得到提高。至于书记员,其虽然主要从事一些比较琐碎的文字及档案整理工作,但是如果是具有专业知识的人来做,可能会更得心应手,这对于法官开展工作也是有利的。第二,判决书缺乏说理性。在法院我所看到的判决书,不分案件大小或简单与否,其页数一般都在三页左右。我一直在怀疑,如此“精简”的判决书何以将那些对当事人来说并不简单的法律问题和事实说清楚,所以我一直在留意从我手中经过的每一份判决书,从而发现了一个共性——几乎所有的判决书都没有说理部分。当然,在判决书的最后都会附上本案所适用的法律条文。我想,也许是法院理想化地每一个公民都当成了精通法律的人,所以说理部分不用赘述。或者说,根据以上所提到的第一个问题也可以看出这个问题存在的某些合理性。第三,当事人程序上的权利必须得到保障。诉讼过程中,不管当事人实体上的权利如何偏向,其程序上的权利是平等的,所以法院应当尽最大的可能保证当事人平等的程序权利,保障看得见的正义。
鉴于以上的总结,对于以后的学习,我认为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更积极地更广泛地参与司法实践。就像在最后民四庭庭长跟我说的一样,我们不应该把眼光局限在法院,而应该拓展范围到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安机关、企业乃至监狱去探求法的足迹,用不同的身份、不同的眼光、不同的心境去体会发在社会各个方面的作用。在此基础上我们会发现,在学校学习法律跟在现实中使用法律完全是两回事,两者可能会有很大的差距甚至出现背离,这都需要我们在不断的实践中去探索去权衡。这是庭长作为一个过来人对我发自肺腑的忠告,也会是我以后不断努力的方向,学好理论知识只是基础部分,最关键的是要在不断的探索实践中发展、成熟甚至强大。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九〉
作为个体的人类生活是感性的,而作为法学则是理性思维的产物。法律就是将感性的个体生活上升为理性的普遍规则。而在这过程中,如何处理感性生活的个别正义和普遍规则的普遍正义一直是法学界的主题。古罗马人在这一点上遵循的是精细的具体规则和抽象的原则的结合。
在这一点上,对古罗马人的敬佩不再只是停留在感性的道听途说上了,至少从法律的细致和法律的合理性角度来看,我们并不比古罗马人进步多少!在当今的整个学术界、法学界以及从事实际法律工作的人当中,一方面存在着对法律的僵死的理解,他们需要详而又详的法律法规——但人类理性并没有这个能力;而另一方面,在学者当中,存在着一种玄学的倾向,以为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每一个人都是善良和完美的大写的人,都能够依据简单的道德说教就能够实现社会的大同,因此追求的是法律的原则性规定,余下的问题被让位于或诉诸于人类的道德良心或者是对原则和理性的理解。
在这方面,应该好好的学习罗马法,至少看到目前为止,罗马法既保留了人类终极关怀的品质,又不失为世俗而可操作性。既努力去追求理性的思索,试图函盖所有的社会生活,同时又承认理性的不足,通过一些原则性的规定来补充。而在法律的发展上,也不是固步自封,而是通过正义乃是“给每个人应得的部分”这一主线,除了在传统中寻求法律规则的合法性根据之外,还通过敕令等形式不断地就旧有的法律规则作出合理的解释和合理的修正。在这一点上,与现代的法律发展理论是相一致的。在这一点上,中国的法学虽然不断地就现有的法律作出自我的修正,但却在很大程度上丢失了传统,并没有对过去中国的法律传统进行很好的继承,或者是对当下正在发生的生活现实的漠视——至少,现在已经很少有人去调查民间到底存在什么自足的规则体系,而罗马法中却将民间生活规则不断地上升为法律,如信托制度。因此,必须注意法律的理性标准和法律的可实施性,也正是因为如此,法学乃至法律就是“形而上的抽象和形而下的操作的完美结合!”李老师的这一教导将永远伴随我对法学的学习和理解之中,并伴随着自己不断成长!
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十〉
思想政治教育是一种应用话语体现理论说服力的活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就是以话语为中介实现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信息传递以获得沟通理解、接受认同的过程。作为传导、输送、转译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载体,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有效性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直接相关。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和语境的变迁,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话语差异和冲突愈益明显,由此导致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价值的式微消解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并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必须通过创新实现范式转换,摆脱话语困境,以实现其价值诉求。
一、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释义
“范式”(Paradigm)一词,来自希腊文,原意是“共同显示”,由此引出模式、模型、范例等含义,在拉丁语中它有“典型范例”的意思。1962年,托马斯?库恩在《科学革命的结构》中提出了范式理论。尽管库恩在使用“范式”一词时,前后常常有差异,但他仍然表达了一个基本思想:范式主要是指特定的科学共同体从事某一类科学活动所必须遵循的公认的“模式”,它包括共有的世界观、基本理论、范例、手段、方法、标准等与科学研究有关的所有东西。就此而言,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理论学科中的一个重要范畴,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无疑有其自身所关注的“元”问题与“核心”问题,有其自身的基本理论、观点与方法,也有其学科共同体所共有的信念、价值、目标、技术与方法论等,这些要素构成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所特有的基本范式。基于对库恩范式理论的理解,可以把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界定为:由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体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本质、规律、体系等方面共同约定或者全部承诺构成的整体,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共同的基本理论、观点、方法、共同的目标和规范、共有的信念。具体地讲,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是指一定时期内,思想政治教育共同体(即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的联合状态)对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带有支配地位的看法,包括对“为什么说”、“说什么”、“如何说”等根本问题的比较一致的看法。一定时期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都以其独特的形态存在,具有相对稳定性。从内容来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涵涉理论与实践两个层面,即具有理论与实践两种品格。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并不仅仅只是形而上层面的思想观念、理论和规律,还蕴含形而下的应用操作层面,具有实践指向性的内涵和特征,所以能够成为联结、沟通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理论与话语实践的桥梁。随着时代的变迁和语境的变化,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范式变化的核心是思维方式和教育理念的转变。不同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彰显着不同的教育理念和价值追求,因为理念是主观观念对客观存在的反映,是人们在实践中形成的对事物的本质性反映,包括对事物发展状况、发展规律、发展趋势等核心问题的理性认识。形而上理念层面的主要依据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学科特点、价值观念和标准所形成的信念,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本质、功能、作用、目标以及发展理念和价值诉求等宏观的问题。理念受观念的制约,又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从形而下的操作层面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指涉实践层面,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方式、话语传播、话语形式、话语交往、话语内容、话语载体、话语权分配等微观问题。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的两个层面中,理念具有相对稳定性,一般不易发生变化。一旦理念发生变化,那么,整个范式便发生一次“格式塔转换”。范式是理论的灵魂,理论是实践的指针。只要实践在变,理论就得变,只要理论在不断创新,范式就得不断转换。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转换的实质就是思想政治教育哲学观点、理论体系和总体方法等方面的整体性变革,即思想政治教育哲学的重构。需要指出的是,范式的转变绝不仅仅是一个概念或者是一系列范畴的转变问题,而是一种方法论意义上的转变,是整个思维模式的变革,它是整体的,而非局部的。不同的范式之间拥有不同的前提假设、概念体系、理论方法和社会背景。因此,范式的转换是哲学观点、理论体系和总体方法的整体性的革命过程。
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转换的主要内容
在全球化、信息化、网络化快速发展的社会环境中,常常困绕着思想政治教育者的是:他们发现用自己的职业话语与受教育者对话变得越来越困难,尽管他们还在不断言语,但无人聆听,没有对话,思想政治教育话语陷入失效的困境。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失效消解了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并直接影响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根据库恩的范式转换理论,科学是一个不断提出问题又解决问题的过程,当既有的概念、方法和理论不能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时,就必须进行概念、方法和理论的重新整合和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现实困境催生其范式的转换,重拾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价值诉求必须通过创新实现范式转换,以重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新范式。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的转换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的创新。
(一)话语理念的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理念是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观念起统领作用的核心观念,是在思想政治教育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关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理念问题说到底就是对事物本质的厘定问题,也就是确定、指认、廓清其本体的问题;而创新从一定意义上说是对传统的超越和对现实的反思,是以其对“本体”的寻求来实现的。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理念的厘定是建立在对本体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本原追问的基础上。从本体来看,人是语言的存在物,“惟语言才使人能够成为那样一个作为人而存在的生命体”1,而思想政治教育是做人的工作,其逻辑起点和归宿都是人。显而易见,无论是话语还是思想政治教育,其本体都是“人”。从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本原来看,它是思想政治教育本原的直接体现。换言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是思想政治教育本原的话语指向终端,而思想政治教育的本原由其社会职能决定。这就意味着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有效性与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直接相关。因此,提高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有效性,从而提升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这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理念创新的原点。理念的创新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转换的灵魂。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理念的创新必须反映和符合时代特征及社会背景,以满足受教育者的需要为支点,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的转换应确立以实证方式关注个人的现实生活需求与理想的方式关怀人生终极意义相统一的理念,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彰显“平等”“和谐”“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人文情怀。要把话语创新置于真实的人和社会生活背景下,以引领受教育者全面自由发展作为话语创新的终极目标,设置符合受教育者接受规律和心理、情感、利益需要的话语体系,在融合“意义世界”和“生活世界”的基础上,拓宽主体间的对话语境,从而向受教育者说出可理解和信赖、能听懂和信服的语言,实现主体间自由交流的可通约性,最终实现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视界融合”。
(二)话语内容的创新话语内容的创新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转换的核心。从逻辑本源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与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具有一致性。从学科设置的宗旨看,作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下属的二级学科,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的指向而展开,体现出其意识形态性。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还有非意识形态的属性,尤其是随着社会的日益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建立,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从过去的政治话语、文件话语、权力话语纠缠中超越出来,其非意识形态的一面凸显出来。创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必须进一步优化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的结构。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此要围绕受教育者全面发展的要求来设置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要把政治性内容的教育纳入社会发展和人的发展的轨道上来,使政治性话语与生活性话语相融合,把整体性、全局性的宏观话语内容与个别的、具体的微观话语内容结合起来,以扩大和融合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共识域”。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生命力在于“同自己时代的现实世界接触并相互作用”,为此,要结合当今社会建设和发展中出现的经济、政治、文化和道德等问题,善于从政治、经济、文化、网络、生活等领域的话语资源中提炼出思想政治教育的优势话语,在坚持主旋律的基础上,拓宽话语内容的外延,使每一个新生的领域都能及时充实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体系中。对于传统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在推进其现代性转换的同时,要不断拓展其内涵,延长其概念的解释链条,在此基础上创构具有时代价值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的创新还要注重吸纳非本体的`话语资源,以世界眼光和科学态度,充分借鉴和吸纳其他学科直接反映社会发展变化的新概念,将反映人类社会进步的普适性范畴和话语具体化、学科化,使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话语实现一定程度上的耦合和对接,以拓展和丰富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容。
(三)话语方式的创新话语,在哲学意义上可以作为主体实践的一种形式。既然是一种实践形式,那么话语从本质上说就是一个关系范畴。因此,从逻辑根源上讲,它从哲学范畴的主体间性那里获得了存在的根据。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的转换要立足于关系性和共时性的视角,使之走向多元对话和开放建构的新范式。话语理解的过程不仅指向规范意义的澄明,而且涉及主体之间的相互沟通。然而,在思想政治教育场域中,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因其不同的社会角色、地位以及对文化资本的占有程度不同,教育者的话语处于强势地位,受教育者的话语则处于弱势境遇,由此形成的劝导式、控制式的话语方式内在地彰显着主体地位的不平等,言说者与听话者无法进行平等的话语交流。由于主体间缺乏真诚的交往意向和理解与沟通,导致师生间关系的隔阂与隔膜,最终造成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不被接受。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价值目标不是在控制与被控制的基础上形成“强迫的共识”,而是在平等对话交流的基础上的达成“协商的共识”。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内在的价值诉求是提升教育对象的思想品质和道德修养,在这一价值目标下催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应该充分契合道德发展的科学规律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本真价值,应该充满人文关怀和人性价值。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教育者要合理分配话语权,避免话语霸权和对受教育者话语权的“假性赋予”;要从传统的单向度的权力格局走向网络状的新型权力格局,从教师独享话语权力到师生共同拥有话语权;要尊重受教育者的独立人格和他们独特的生命体验,通过开放式的、自由平等的话语交往激发个体的道德理性。因此,创设一个平等对话、互不排斥、兼容并包的教育学术生态,是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方式创新的应然诉求。只有在这样一种理想的话语情景中,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才能实现其“润物细无声”的效果。
三、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转换的进路
新的理念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的转换撑起了创新空间,然而,如何跨越新旧理念整合的现实障碍,实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的转换?我们认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从“文本”到“人本”的进路必然使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创新显现出一种深层构架。“文本”一词,来自英文text,它最初表示编织的东西,后来演变为任何书写下来的话语。本文所指的“文本”,是指用概念、范畴、原理所建构起来的一个抽象的“理论世界”。这是一个逻辑的、符号的、冰冷的世界,在这个世界中,人的情感需要的丰富性和生命体验被逻辑与理性的单向度所遮蔽,由此造成人的生命活动的机械、刻板与僵化。究其原因,由于近代科学发展中科学理性的兴起,过分注重于科学的标准而忽视了价值理性,使得思想政治教育成了像自然科学教育一样的知识传授或认知开发的过程,其基本途径是通过系统性的课程与教学,传授和灌输思想政治理论与价值观,由此形成了基于意识形态为核心的形而上学话语范式,即文本话语范式。文本话语范式的特点是知识化、教条性、封闭性、泛政治化、理想化,其表现形式是价值取向的片面性、话语内容的狭隘性、话语主体的单一性、话语方式的“独白”。文本话语范式因其疏离日常生活,忽视教育、养成、体验和感化而使思想政治教育失去创生的根基。改变这种状态的根本在于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中注入人的要素,构建一种基于“生活世界”的人本话语范式。人本话语范式,是“以人为本”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中的体现和应用,它将“以人为本”的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引入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过程,在思想政治教育的话语理念、话语目标、话语原则、话语内容、话语交往、话语形式等方面确立人本向度;把“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逻辑起点和最终归宿,在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关照现实的个人的地位与价值、人的独立与自由、人的尊严与人格、人的现实权利关系、人的全面发展等;把引导和满足人的需要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出发点;把实现人的价值、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终极目标;把理解、关心和尊重人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基本原则;把激发人的主体意识,培养人的主体精神作为思想政治教育的关键。重构思想政治教育话语范式必须立足于人本向度,使思想政治教育本真价值的诉求得以复归。为此,必须注重思想政治教育话语接受研究,把思想政治教育从以教育者为中心转向以接受者为中心,把思想政治教育话语研究从“话语文本中心论”转向“话语接受者中心论”,了解和掌握教育对象产生话语的心理结构,关注他们对话语的期待视野、接受动机、接受态度。这是因为,在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信息的传播过程中,受教育者具有主体选择性,这种主体选择性体现为对话语信息的感受、选择、判断、认同、内化和践行的能动性。传播学认为,话语从传递、接收到理解是一个信息交流过程,在整个传递过程中,话语信息会因多种因素的影响发生变异。作为具有一定目的性和指向性的言语行为,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必须遵循受教育者的主体选择性规律。由于受教育者的成长背景、生活经验和经历不同,认知模式和接受图式不同,因而从同一话语信息中生成的意义也就存在差异。要消除教育者和受教育者之间的话语差异和矛盾,就必须使思想政治教育话语契合受教育的话语环境,使话语符合不同年龄、不同成长背景的人的身心特点。在话语内蕴上,教育者要将积极的情感因素融注到思想政治教育话语中,营造融洽的言说场景,重视受教育者的情感体验,坚持思想政治教育的人性化取向和接受融洽度追求。要以“生活世界”为支点,创制“亲近性”文本,实现从学术话语向生活话语转换,从政治性的话语向大众话语转换,从“形而上”的抽象话语向“形而下”的具体话语转换,消除教育者和教育对象的话语差异和冲突,最终实现话语融合。
-
为了您方便浏览更多的法学概论思想总结网内容,请访问法学概论思想总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