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比赛演讲稿(热门十篇)
发表时间:2019-01-17宪法比赛演讲稿(热门十篇)。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我们作为小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们的演讲结束了,谢谢大家。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学宪法守宪法演讲稿篇一
老师们、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全国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近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xx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全党、全社会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形成守法光荣的社会氛围,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营造良好社会环境。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我国现行宪法可以追溯到1949年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些文献都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认了近代100多年来中国人民为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进行的英勇斗争,确认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夺取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中国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的历史变革。
现行宪法实施30多年来,我国宪法以其至上的法制地位和强大的法制力量,有力保障了人民当家作主,有力促进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力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有力促进了人权事业发展,有力维护了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对我国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极为深刻的影响。
弘扬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对于青少年来说更重要的是培养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这需要青年学生能够在自己的社会生活中处理好三对关系。
首先是民主与法律的关系。社会主义社会法律是民主的体现,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法律;法律是民主的保障,我国宪法法律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保障。民主意识是基础,只有树立了当作家主的主人翁意识,我们才能自觉地学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从他律走向自律。法律意识是保障,只有学会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合法权益,才能切实地维护和保障自己当家作主的主人地位。
其次是权利和义务的关系。一方面,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另一方面,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履行公民义务。履行宪法和法律和规定的义务,是每个公民对国家、社会和其他公民应尽的责任。只有履行应尽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
最后是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宪法和法律是一种社会意识,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体现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个人利益是多种多样的,国家通过宪法和法律保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时,应把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这既是公民爱国的表现,也是公民爱法、护法、守法的表现。
如果我们从哲学的高度看待法律我们还能发现:法是法则,律是规律,崇尚宪法和法律的权威就是对自然法则和社会规律敬畏与遵从,这应该是我们崇尚的法律精神和法律意识的本源。
让人欣慰的是:省锡中就是一片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法律意识的沃土:“省锡中模拟城市”的建设为广大同学提供了参与民主实践、体现法理精神的现实途径;省锡中的班级文化中时时闪耀着民主、爱国的光辉,省锡中的老师们就是一群倡导民主、尊重孩子、依法从教的好老师……
我们相信,省锡中的优秀学子们一定能够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实现自己的梦想,实现伟大中国梦。
我的讲话完了,谢谢大家!
学宪法守宪法演讲稿篇二
老师们同学们:
青少年时期,是人生中至为关键的一个时期,是人从幼稚儿童期向青年期的过渡阶段。处于这一特殊时期的人,无论从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经历着一场巨变,从青少年的心理变化来看,主要表现为:
求知欲增强,交往需要增加,有虚荣心,喜欢刺激,富于幻想,易接受暗示,模仿力强,有好胜心,易于冲动,爱感情用事,有较强的独立意向,希望根据自己的想法、兴趣去行事,认识问题直观、片面,缺乏成年人具备的分析判断、辨别能力。
这种身心发展的不平衡,使青少年抵抗外部世界的干扰能力显得相当脆弱,一旦遇到外界不良因素的刺激,很容易作出越轨的举动,实施违法犯罪。
人的个性倾向性是个性中最主动,最积极的因素,它决定着人对现实的态度,决定着人的认识和活动的趋向与选择。个性倾向包括人的需要和动机、兴趣、信仰、观念体系等,不良个性倾向性是大多数青少年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观心理因素。青少年的不良个性倾向在需要方面主要表现为:具有强烈的物质欲,权力欲,报复欲;在观念体系上,概括地说,主要表现为五观不端正,以自我为中心,只想索取,不愿奉献的极端利己的价值观;过分追求金钱,享乐,名利,实惠,讲究吃喝的人生观;善恶、美丑、荣辱、爱憎、是非、苦乐,得失完全颠倒的道德观;哥们义气高于一切的封建行帮式的友谊观;放荡不羁,崇尚低级感官刺激的性爱观等。正是在这些强烈,畸形的欲望驱使和错误观念的支配下,一些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下面,我重点给同学们讲一下家庭不良因素的影响,希望同学们能引以为戒,拿起法律武器,把实际例子讲给父母听,纠正有些父母的不良家庭行为。
家庭是青少年个体生活、成长的第一空间,是青少年最早接触的小社会。也可以说是一个大染缸。这就要求有些同学,是莲花出淤泥而不染,家庭在青少年心目中的位置,应是最为重要的。父母代表社会对子女的教化也是最为深刻的,一些家教箴言、格言及家训会影响子女的一生,甚至有的还世代相传。调查与研究表明,青少年的身心在家庭这一环境中能否健康发展,与家长对家庭的责任感,态度,对子女的教育引导,与其自身性格和言行举止有着密切的联系,若父母对家庭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对子女的态度适当,教育、引导得法,自身性格,言行举止良好,家庭的内聚力,亲和力增强,正面影响加大,子女实施不道德行为,违法犯罪的可能性就很小。反之,子女受到的负面影响大,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大,甚至直接导致犯罪。
其中影响青少年犯罪的不良因素主要有亲情过剩,疏于管教,家庭暴力,单亲家庭,不轨家庭五种。亲情过剩。目前,在我国城镇,18岁以下的青少年大多数是独生子女,这些在四二一家庭结构中长大的独生子女,从小就受到祖辈、父辈的百般宠爱,被过度的亲情所包围,在家中俨然是一个小皇帝、小公主,处于一种特殊的地位,他们中一些人因而养成了不良性格,形成了不良的意识和行为习惯,凡事总是先考虑自己,从个人角度出发,不达目的不罢休。因此为了达到个人目的,满足自身的需要,他们可以不择手段,不受任何约束,甚至以身试法,以致违法犯罪。
近几年来,因不良家庭因素导致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例子屡见不鲜。如:自97年上半年以来,佛山的一个少年暴力犯罪团伙共三十多人,最小的仅11岁,最大的17岁,在追求称霸一方,为所欲为的目标下,以由小到大,由近到远,吃干吐净为盟,排列座次,三人成伙,五人成群,穿插结合,交替作案,渐渐发展一个犯罪团伙。并于1999年被公安部门依法逮捕。
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与不良的行为作斗争,走正确的人生道路。
学宪法守宪法演讲稿篇三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早上好,我是初三(2)班的,严副校长上周谈了今年我们国家的两个首设日,其中一个是国家宪法日,他谈的比较简短。我今天在这里再和大家一起说说“国家宪法日”。
中国共产党的xx届四中全会通过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这是我们政治生活中的大事。中央号召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引导各级组织和全体公民牢固树立宪法认识,增强宪法观念,维护宪法尊严,保障宪法实施。教育部随后发出了全国各学校也要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
关于首个“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国家法制权威。法治是人类文雅前进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我看过一个数据,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还有一个案件,陈晓琪和齐玉基都为初三的学生,中考时,陈晓琪冒用齐玉基的姓名,以他优秀的成绩上了好的高中,并最终进入了银行工作,而齐玉基却因为落选,最后只得碌碌终生。案件到了最高法院,判决最终给予陈晓琪以严厉的处罚。这让我们认识到,宪法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性,每个公民都应该依宪法来保护自己。
还有几年前“我爸是李纲”的事件。官二代开车撞了人,竟然搬出做局长的老爸,在他在心中,他老爸的权力比法还大,这是完全错误的。最终,这个公子哥周到了法律应有的惩罚,连他的父亲李刚也因为腐败问题而受到调查。
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优良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谈到法律,我想大家都不会陌生,或多或少的对它都有一定的了解。21世纪是一个法制社会,所以我们一定要了解法律的重要性。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现在小小的放松很可能会酿成将来一次大的失足。我们现在只有从一名合格的小学生做起,当我们走出校园,融入社会这个大集体后,才能真正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法律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维护自己权利的武器,同时又是规范自己行为的社会准则。同学们,当你头脑发热,准备行动时,想一想自己的行为是否触犯了法律;当你受到不良行为侵犯时,能否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应该争取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以及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但在我们的身边,有一小部分人却根本没有这种意识,所以我们看到有人会随手拿走同学的笔、乱扔同学的橡皮、给同学乱起污辱性绰号、为一点点小事动手动脚;有些同学上课不认真听讲、不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不尊重老师;更有甚者,有些同学张口闭嘴都是脏话,无故旷课,进网吧,玩游戏,还故意破坏公物等等,这些行为都是违纪甚至是违法的。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作为一个小学生,我们不仅有责任和义务提升自己的道德观念,养成遵纪、守法的意识和好习惯,更应懂得以法律来规范自己的思想,用规矩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关注自己的一言一行,做一个遵规守纪的好公民!
同学们,我们不能也不允许那些不良行为伤害我们美丽的校园、伤害我们幼嫩的心灵,让我们团结起来,帮助那些已有不良行为的同学,人人树立“遵纪守法为荣,违法乱纪为耻”的观念,为创造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谢谢大家!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这个词,对于还是小学生的我们,是模糊的,陌生的,只是感觉离自己很远的一个名词。这是什么意思,和我们有什么关系?我问了周围的一些老人这个问题。
“宪法”的意思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它规定了**的权利和责任以及公民的权利和义务。
它在一国所有法律中具有最高的权威和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基础。总体来说也就是国家的根本法,特指国家、社会的根本法规,原则的系统和总体。
同学们可能说,“宪法”这个词还是离我们很遥远的啊,我们也摸不到看不到。其实不是这样的!
当我们出生时,我们已经成为一个快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公民。儿时,我们能享享受到《未成年人保**》的保护;上学了,我们能享受到到《义务教育法》的保护;走在路上,我们能享受到到《交通法》的保护;买东西时,我们又能享受到《食品安全法》的保护。长大了,工作了我们还能享受到《劳动法》的保护;当我们的人身和财产受到不法侵犯时还能享受到《刑法》的保护等等。
我们成长在法治健全的社会,我们不但能享受到“法”的保护还要遵法守法。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也就是说,不管你做什么,都要有规矩,否则什么都做不了。
对于国家,对于社会,这就是法律。作为公民和社会成员,每个人都应该遵守法律,维护人民的权利。
我们小学生作为国家的小公民,社会的小主人,同样应该学法、懂法、守法,以保护我们自己的权益,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只有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才能成为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相互帮助,团结奋进。共同为未来奋斗!共同为国家奋斗!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大家好,今天我的演讲题目是《以宪为纲,知法守法》。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在我心中》。
法律是立法机关为实施各种行为而制定和颁布的规则的总称。这是《新华词典》上对法律的解释,但它对于年少的我来说,那是太抽象、太模糊了。是儿时的集体游戏让我懂得了规则的制订和遵守,是《青少年保**》让我接触了真正的法律条文,是学校的普法教育让我学到了许多法律常识。
渐渐的,我知道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更知道遵纪守法要从点滴做起。勿以恶小而为之,这是三国时刘备告勉自己儿子刘禅的一句话,这位古代政治家的至理名言虽然历经1700多年,但它的哲理光芒永存。是啊,小恶不制,必然发展,看看社会中那些犯罪分子哪个不是从小恶开始一步一步走向犯罪道路的呢?
就像一只小白蚁在船上咬一个洞。但如果任其发展,船就会沉没。
关于fa这个词,我认为并不是每个人都陌生,或多或少他们都对此有一定的了解。那什么是法?我认为法律是安全的。知法能辨别是非,明辨是非;法是知慧的窗口,对人的思想进行点拔,行为加以制约。
21世纪是法制社会,所以我们必须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俗话说:没有规则,就没有广场。我们知道宇宙中所有的恒星都在各自的轨道上运动,否则就会发生天体的大碰撞;路上的车辆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会发生交通事故。
我们生活在社会中,也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违反法律,也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我们的青少年是在身体上发展和成长的,这也是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在我们所面对的世界里有花草;有明媚的阳光,黑暗的黑夜和阴霾,携手同歌,也奋力拼搏;在我们渴求知识,崇尚善良的同时,也最容易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影响,被愚昧左右和欲望**,从而出现违纪、违法甚至犯罪的可怕事件。所以我们要从小就学法、知法,才能宏扬正义,远离**。
邓小平爷爷曾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的确,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是一个极其复杂而特殊的团体,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我们多么希望家庭、社会和学校能为我们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众多事实表明,儿童的道德品质和法律观念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法律无处不在,但我们不应该把它变成生活的负担,而应该把它作为生活的规则来规范和约束我们的行为。
只有现在学法律,才能成为将来懂法律的人;因为只有懂得法律,才能成为守法的公民;只有我们自己守法,才能拿起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律至高无尚的尊严!因为,我们知道,未来的社会必然是法制的社会,而法制的社会只有尊重法律的人民才能创出来,正如大哲学家苏格拉底所说的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得多。因此,把法律根植于内心,成为一个理性守法的公民,是我们这个时代的使命。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十年、二十年、五十年、甚至百年之后,仍可以挺起胸膛,自豪地说:看,我们做到了!我们做到了‘法在我心中’!
我们无愧于自己,无愧于国家,无愧于这个时代!
石柱小学四年级蒋波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尊敬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才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名炎黄子孙,一名中学生,为了我们祖国的强大,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神经中枢,其他的法律只能算脉络经纬。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所有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条文一律无效。
宪法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地位呢?这是由它的内容决定的,简单来说,宪法既要“顶天”也要“立地”。所谓“顶天”就是规定了国家权力的分配,并规范权力运行,这些权力可都是来源于我们人民的授权,正所谓“权为民所赋,利为民所谋”。
所谓“立地”是说宪法的另一个重要内容,就是确保并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那宪法又保障了我们公民哪些基本权利呢?让我给您一一道来:有劳动权、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社会保障权、受教育权、宗教信仰自由等十一项权利。
当然,我们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还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如受教育、依法纳税、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等八项义务。
列宁同志说,“宪法是写满人民权利的一张纸”,保障人权更是宪法根本目的之所在。换句话说,宪法就是人民开具给政府,并要求政府保障予以实现的权利清单。
中国的公民意识已经进入了权利时代,只有宪法的精神在我们的神经中枢里至高地闪耀,法律的布道在我们的脉络中畅通无阻,我们才能更好地写出一个大写的公民!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尊敬的领导人,老师和学生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说到宪法,有些学生可能会认为宪法与我们无关,离我们很远!在我们的生活中,似乎感觉不到宪法的存在以及宪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实际上,宪法是国家的一般宪法,它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等。立法机关再依据宪法制定具体的、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就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接触到的一些如《未成年人保**》《刑法》《交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制社会,我们的社会有一个正常的秩序,因为有很多法律法规来保护我们的幸福生活。
在课堂上,老师讲了很多法律法规。我们了解了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如果没有法律,那么就会乱做一团,矛盾和战争不断,只有法制健全的国家,才是文明发达的国家;还知道了世界上最早的一部法典是《汉穆拉比法典》,因为有了这部法典,希腊成为最早的文明古国。我国也在建立了新中国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我认为法律应该是一种约束我们行为的规则,因为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才能和谐发展。作为一名小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宪法》。比如,《宪法》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在广东省,每年都有中小学生因经济困难辍学,失去受教育权。为此,广东省投入3亿元,让这些孩子重返学校接受教育。实际上,这是对我们宪法权利的保护。
法律像是一件安全的外衣。从一开始,法律就保护一个人的教育,生命和财产。法律的保护使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生活;法律也是行动的指针。
我们的言行是受法律约束的,也是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保护我们的社会有序运行,和谐相处,健康发展。法律就在不远处,它就像空气和水,一直围绕着我们。
作为小学生,首先要掌握一些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基础知识。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的确,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要时终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违纪为耻。当有人故意破坏教室的桌椅,破坏电灯时;当有人上下楼梯时,没有从右边经过,随意违反校规;当有人随意破坏草坪和花草,污染环境时;车辆闯红灯或倒车时;当船上有人携带易燃易爆物品时,我们能视而不见吗?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作为我国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依法治国”方略的根本依据,它不仅对公民权力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权力的设置和行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与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是相互作用的。首先,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来源。公民权利是经过宪法确认的,而国家权力是人民通过的宪法所赋予的。其次,公民权利是国家权力的目的。国家权力的设置是以公民权利为对象,以维护公民权利为目标的。再者,国家权力是公民权利的有效保障。通过有组织的国家权力,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国家权力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有维护公民权利的作用,如果行使不当,又会侵害公民的正当权利。为了既发挥国家权力在保护公民权利方面的作用,又防止权力行使不当造成对权利的侵害,必须保持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国家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协调与平衡是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安居乐业的基本条件。如果权力过于膨胀,权利则必然萎缩;权力空间过大,权利空间则必然狭小;反之,如果权利过于膨胀,没有足够的权力空间,导致无政府状态,社会失去秩序,最终损害的仍然是公民权利。因此,既要防止国家之权被滥用,侵犯公民之权,以维护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也要防止公民之权被滥用,以维护国家和社会的正常秩序,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因为《宪法》重要性,20xx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设立国家宪法日为12月4日。之所以确定这一天为“全国法制宣传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全国人大便拟以立法形式设立“国家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国无法则乱,家无法则衰。同学们,让我们首先从校规做起,规范自己的日常行为;走出校园后不仅自己始终遵纪守法。让我们共同为祖国现代化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也以这次宪法日为契机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亲爱的师生们,大家好!
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
每个周一我们学校都要举行升旗仪式,有人会问,为什么我们的国旗是五星红旗,而不是其他旗呢?为什么我们不每周换一种国旗呢?
另一个人问:为什么学生每天都来学校而不是来家里玩?
原因是:这是法律规定的,或者说是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
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一切法律、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如同栋梁,好似巨擘,托举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体系,它用最精炼,最朴实,最准确的言语,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每年的这一天,全国各地都要举行各种法制宣传活动。在学校法治宣传日的活动中,我们**制作了一系列关于法律进学校的短片,从中我们学到了很多法律:
《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旗法》、《消费者权益保**》、《食品安全法》等等。这些法律都是从宪法衍生而成的。
有句人所共知的法律格言说“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呼吁用法律来维护社会秩序。我们的学生也有一些违犯刑法的行为。
比如:强迫学生赚钱参与抢劫,甚至实施团伙犯罪。据报道:
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温某因持有塑料枪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不久前,我市一名初中生持刀刺伤同学。现在他被刑事拘留。公安机关的一项统计显示,近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低龄化趋势。
在上海,14-16岁的未成年人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让人心惊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 14 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 15.
l%。犯罪无疑将永远威胁我们的稳定生活。但是,我们应该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
我们应该坚信法律的正义,学会捍卫它!
只要我们认真深入学习法律,心有法制,我们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就不会感情用事,不会做违反国家利益、损害别人利益的事。当我们的行为都很自律,很规范,我们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一个自由民主的环境里,快乐和幸福将时刻伴随着我们!
青春的舞台,有了宪法精神的照耀而倍加闪亮;梦想的征途,有了宪法精神的指引而分外通畅。行动起来,弘扬宪法精神,做普法的带头人;点亮青春的梦想,奋力追赶时代潮流,在成长的道路上与法律同行,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青年!
★ 宪法比赛演讲稿 ★
杜宇杰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孟子说过:“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就是说没有规和矩,就不能画成方和圆;事实上它还有另外一层含义,就是“比喻我们没有规则制度,就不能干好事情。”
我们国家的“宪法”就是一种规则制度,是国家的根本**。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务,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维护国家统一的总章程
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一切法律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反。违反宪法的法律无效。
失去了“宪法”和“法律”的保护,那么一些不法分子便会获取国家利益,祸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因此,只有在法制社会,人们才能安居乐业,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众所周知,国家有法律,家庭有家庭规则,学校有纪律。学校如果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就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随着时代的发展,各种形形色色的事物不断涌现,其中某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逐渐侵蚀到我们,如果个人在思想上没有足够的抵御意识,学校没有执行有力的规章制度去约束,我们很容易就随波逐流,甚至与不良少年同流合污。
比如去网吧,进游戏厅等等,有多少人放弃了学业,甚至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因此,我们的小学生绝对有必要学习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尽量减少甚至完全避免违法犯罪的法生。借此机会,我呼吁大家做好以下“**”。
1、 没有通讯工具进入校园,不要沉迷于网络。纠正网络游戏、网络设备、网络交友等危害身心健康、消耗家长钱财、影响学习的行为。
二、不乱抛乱扔,不准损坏公物。清洁的环境和完善的设施可以反映集体的精神面貌和个人文明的水平。清洁的环境不能只靠清洁,好的设施不能只靠设备,更要靠对学生的关爱。
三、不“说谎、小偷小摸、义气用事”。
4、 不攀比,不攀比高档、名牌和过度高消费。不劳而获的寄生虫思想,很容易使人坠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五、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出现打架斗殴”。忍一忍风平浪静。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终身大错呢?
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
欲了解宪法比赛演讲稿网的更多内容,可以访问:宪法比赛演讲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