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范文|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精华11篇)_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发表时间:2020-11-30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精华11篇)。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1
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车坊淞泽家园八区西二期五标段22#、24#、28#、
29#及地下车库建安工程,地上最高层28+1层,总的建筑面积为60303.41O,
工程总造价为10923.673万元,开工日期:2012年03月7日,竣工日期:213
年7月30日,工期为510天,该工程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娄葑镇车坊普惠路北、
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项目部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
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40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0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
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4m(含4m)或地下室二层以上(含二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
2、地下暗挖工程;
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
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
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
6、起重吊装工程;
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
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一) 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主要危害;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事故危害主要有: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起重伤害、触电、机械伤害、中毒窒息、火灾、爆炸和其他伤害等几种类型。
(二)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三)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部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有特殊要求的专项施工方案会请专家进行论证。
(四)一般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项目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公司及项目部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五)对存在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公司及项目部按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技术人员严格进行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术要领。重大危险部位的施工应按方案实施,凡涉及验收项目,方案编制人员应参加验收,并及时形成验收记录。
(六)公司、项目部对从事重大危险部位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掌握作业队伍,采取有效措施,在作业活动中对作业人员进行管理、
控制并及时分析存在的不安全行为。
(七)公司、项目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分部分项各道工序、各个环节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构件的不安全状态进行辨识、登记、汇总重大危险源明细,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部位进行环节控制,并公示控制的项目、部位、环节及内容等,以及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别,对危险源采取的防护设施情况及防护设施的状态,责任落实到人。
(八)公司、项目工程部应将重大危险源公示项目作为每天施工前对施工人员安全交底内容,提高作业人员防范能力,规范安全行为。
(九)公司确保对重大危险源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核,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十)公司保证用于重大危险源防护措施所需的费用及时划拨;项目部要将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单独列支,保证专款专用。
(十一)公司、项目部应对施工项目建立重大危险源施工档案,每周组织有关人员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检查,并做好施工安全检查记录。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应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制定出一套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技术措施、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
1、制订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针对所确定的重大危险源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每一项重大危险源都要有控制措施、目标、管理方案、实施部门、检查部门、检查时间。例重大危险源:大型设备的拆装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控制目标:确保无伤亡事故、无设备事故;控制措施:制订目标、指标或管理方案、执行管理程序或制度、培训与教育、应急预案、加强现场监督检查等。管理方案:a、有资质专业公司安装、拆除、加节;b、编制安装、拆除、加节、移位等专项技术措施,并经相关部门及技术负责人审批;c、装、拆前须对操作工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d、装、拆过程指派经过培训的人员进行监控;e、装、拆人员须持有效证上岗,并须体检合格;f、装、拆期间须设置警戒区;g、按要求设置卸料平台、防护门、通讯装置等;h、搭设完毕后
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3.1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3.6、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作为三大事
在自检、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后方能交付使用,并做好维修、保养。最后应落实实施部门和检查部门以及完成时间。
2、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按照每项重大危险源制定相应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的有效程度,即定期进行演练,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3、措施及方案的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风险控制关键在于落实,在施工过程中,按制定的措施、控制目标和管理方案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是有效地遏制各类事故发生、是建筑施工企业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的必要条件。
3.1 建立建筑工地重大危险源的公示和跟踪整改制度。加强现场巡视,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进行登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和分布状况,经常性地公示重大危险源名录、整改措施及治理情况。重大危险源登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名称、危险源类别、地段部位、联系人、联系方式、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的危害、施工安全主要措施和应急预案。
3.2加强安全施工培训教育,全体动员,人人参与,尤其是以事故预防为主的重大危险源风险控制的安全教育。
3.3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适度提高工程施工安全设防标准,从而提升施工安全技术与管理水平,降低施工安全风险。如过街人行通道、大型地下管沟可采用顶管技术等。
3.4制订和实行施工现场大型施工机械安装、运行、拆卸和外架工程安装的检验检测、维护保养、验收制度。
3.5制订和实施项目施工安全承诺和现场安全管理绩效考评制度,确保安全投入,形成施工安全长效机制。
3.6、对不良自然环境条件中的危险源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选定适当时机进行演练,做到人人心中有数,遇到情况不慌不乱,从容应对。 做好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是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必然要求,企业在重大危险源监控工作中承担主体责任,作为三大事
故多发行业的建筑业更应通过科学的、有效的、长期的手段对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采取全过程的监控,把安全生产工作真正转移到预防为主的轨道上来,并最终降低事故率。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2
第五条 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 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 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 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 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 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全评价,重新进行危险源分级登记,修订相关技术资料、文件与控制措施。
第十四条 建立和实施重大危险源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建立安全培训档案,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第十六条 各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工程项目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在投运前进行安全评价,对具有重大危险的设施或设备应制定保障安全运行的控制措施和操作规程。
第十七条 要重视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和隐患治理工作,掌握公司重大危险源分布及其动态变化情况,公司及所属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有关部门领导对所辖区域内的重大危险源负有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和应急救援预案,制定相应的治理计划和长远规划。
第十八条 各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和在安排与之有关的'工作时,做好安全防范措施,严禁违章指挥、冒险作业。
第十九条 对重大危险源负有实施监督管理的各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标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分管工作。
(一)安全管理部要把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监控、治理工作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实施方案和应急救援预案,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对重点监控部位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不定期巡查,掌握动态变化情况,并严格记录备查,对相关单位、部门的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协调;
(二)项目主管部门在新建、改建、扩建有重大危险的设施和项目时,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应优先考虑对重大危险源的改进;
(三)计划、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为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制订本单位重大危险源技术操作规程;
(四)保卫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部位的消防、保卫工作,参与安全评价工作;
第二十条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熟练掌握重大危险源控制措施及应急救援预案,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发现隐患及时汇报,严禁违章作业。
第二十一条 当重大危险源发现新问题及时处理,不能自行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确保安全运行。
第二十二条 由于岗位人员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忽视安全、违反本办法造成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 由于单位领导或有关部门不认真履行职责、忽视安全、玩忽职守或者渎职,造成管理混乱,发生事故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所在单位经济处罚;给予有关责任人经济处罚、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3
重大危险源监控及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 《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从被动防范向源头管理转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工作需要建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第四条存在重大危险源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监控评估
第五条各部门、车间应对重要的设备、设施以及生产过程中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评估监控的日常管理体系。
第六条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重大危险源档案应包括:
(一)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
(二)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四)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
(五)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
第七条应该每两年至少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第八条安全评估工作应由注册安全评价人员或注册安全工程师主持进行,或者委托具备安全评价资格的评价机构进行。
第九条安全评估报告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的事故种类及严重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
(六)防范事故的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所属企业应当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应当及时报送当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第十二条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第十三条所属企业的决策机构或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资金的投入。
第十四条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使其余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十五条应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在重大危险源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治理整顿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缺陷和隐患的立项、监控、整改、审核、工作制度。
第十八条对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责令其限期整改、经评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当地安全监督部门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应急救援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应急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二)危险辨识与评价;
(三)应急设备和设施;
(四)应急能力评价与资源;
(五)应急响应、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六)培训与演练。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当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每年进行两次模拟演练。
重大危险源是指工业生产生活中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存贮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设施和设备)。工业生产活动中重大火灾、爆炸、毒物泄露事故,尽管其起因和影响不尽相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其根源是存在大量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或具有引发灾难事故的能量。
重大危险源是重大事故发生的前提。即:由于重大危险源所涉及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本质特性,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所以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不仅是预防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而且要做到一旦发生事故,能将事故危害降低到最低程度。重大危险源同重大事故隐患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前者强调设备、设施场所中存在或固有危险物质(能量)的多少,后者可以认为是出现明显缺陷(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或管理上的缺陷)的重大危险源。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到重大危险源普查(申报)、监控是重大事故预防思想的进步,是从源头上抓预防,是落实预防为主,关口前移的具体体现,也是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强制要求。
重大危险源控制系统主要由以下几方面组成: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危险源辨识、是指发现、识别系统中危险源的工作。对危险源的辨识、确认是实行监控、管理的基础。
防止重大事故的 一步是确认或辨识重大危险源。对危险源的辨识基本原则是:
(一)本质属于潜在危险性:
1、有发生爆炸、火灾危险:
2、有中毒窒息危险:
3、有高空坠落危险:
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
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
6、有被物体绞、碾、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
7、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
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
9、有触电伤害危险:
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
(二)隐患容易生产又不易被发觉、且难于控制。
隐患泛指潜在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的物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从理论上而言,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危险源;但是不能一概而论认为凡是本质属性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都一概作为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的根本依据,以造成危险源过多过滥,失去重点监控意义。
二、重大危险源的评价
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技术性工作,需要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尤其应进行分析和评价,找出潜在的工艺缺陷、失误因素和预防重点。评估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重大危险源的评价等级一般分为四级:
一级重大危险源:R大于或等于200m
二级重大危险源:100m小于或等于R小于200m
三级重大危险源:50m小于或等于R小于100m
四级重大危险源: R小于50m(其中R为死亡半径|)
要做好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一级重大危险源最严重,要重点加强监控,四级重大危险源比较轻,也要做好监控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要制定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通过对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进行评价,可以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危险性及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事件,了解重大事故发生后的潜在后果,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和减轻事故后果的措施。
三、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企业应通过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严格的控制和管理。其中,技术措施包括化学品的选用,设施的设计、建造、运行、维修以及有计划的检查;组织措施包括对人员的培训与指导。提供保证其安全的设备,对工作人员、外部合同和现场临时工的管理。
企业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已辨识和评价的重大危险源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安全评价报告。如属新建的重大危险设施,则应在其投入运转之前提交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评价报告应详细说明重大危险源的状况,其内容应包括危险设备、设施的情况,工艺过程,使用的危害物质的性质、数量,有关安全系统的情况,可能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及前提条件,安全操作和预防失误的控制措施,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后果,限制事故后果的措施,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等。
安全评价报告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以及新知识和新技术进展情况进行修改和增补,并出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检查和评审。
四、应急救援预案
应急救援预案是重大事故预防控制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企业应负责制定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且定期检验和评估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和程序有效程度,以及在必要时进行修订。场外应救援预案有政府主管部门根据企业提供的安全评价报告和有关材料制定。
预案应提出详尽、实用、清楚和有效地技术与组织措施。政府主管部门应保证将发生事故时要采取的应急措施和正确做法的有关材料,散发给可能受事故影响的公众,并保证公众充分了解发生重大事故的应急措施。每隔适当的时间应修订和重新散发应急救援预案宣传材料。
五、重大危险源的监察
强有力的管理及监察对有效控制重大危险源头至关重要的。它是使控制重大危险源的措施得以落实的保证。必须派出经过培训的、考核合格的技术人员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察、调查和评估,提出明确要求,以便于执行时有章可循。
从企业和政府两方面入手,对重大危险实行有效控制。
企业方面的职责:重大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评价、安全管理制度、应急计划、发布重大危险源信息;
根据重大危险源评价结果,按危险源级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分级监管体系。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派出经过培训的合格的安全监察人员,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相应监管级别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监察。
六、相关法规: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部门负责化学品登记的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
中十冶集团大华公园世家项目部
2011年5月2日
中 十 冶 集 团
重
大
危
险
源
监
控
及
管
理
制
度
大华公园世家项目部
2011年5月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4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 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5
重 大 危 险 源 控 制 管 理 方 案
一、目的:为确保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杜绝或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实现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职责:
1、公司分管生产经理是本管理方案的责任人,质安科主任是本管理方案措施落实的责任人,专职安全员是本管理方案运行过程检查及现场验证的责任人;
2、质安科对重大危险源必须做到逢查必查并做好记录,对发生的不符合必须书面开具停止施工/作业的通知,并处以2500~8000元罚款,由专职安全员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验证并保存记录;
3、质安科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检查专项记录汇总一览表,每年一次分析评价。
三、目标、实现期限与控制措施:
1、高处/悬空作业未系安全带作业人员高坠,杜绝高坠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3%、05.01.01~05.12.31低于1%、06.01.01后为零 ①项目部必须配备和发放足量合格的安全带,严禁未系安全带进行高处/悬空作业;②由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员)负责交底和监督高处/悬空作业人员配带安全带;③项目部应制定相应的奖罚机制和责任制,同时项目部管理人员巡查时发现有违章作业者应立即制止、停止作业并报项目部对该违章者进行安全意识教育和按章处罚;④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此类违章,将对该违章者处以500元罚款、对项目部处以每人次2000元罚款,对负有相关责任的管理人员处以500罚款;⑤项目部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奖罚制度。
2、吊篮(提升机)无楼层停靠装置或失效,作业人员进入吊笼装卸物料时钢丝绳断裂导致作业人员高坠杜绝高坠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3.12.31低于3%、05.01.01~05.12.31低于1%、06.01.01后为零 ①物料提升机无停靠装置不得验收合格;②未验收合格的物料提升机严禁投入使用;③项目部应制定并落实日常检查维修制度,发现停靠装置已被拆除或损坏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安装和修复;④机操工应由专人并持证上岗,同时每天上岗前应检查楼层停靠装置是否齐全有效,一旦发现失效或损坏不得启用并通知项目部调换;⑤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项目使用无停靠装置的物料提升机,将对项目部处以3000元罚款,对未验收合格而安排、允许或默认班组使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处以2000元罚款,对无停靠装置而验收合格将对验收人员处以2000元罚款;⑥各项目部均应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和奖罚制度
3、人货梯无防坠装置或失灵下钢丝绳断裂,人员进入人货梯作业或乘坐时发生钢丝绳断裂造成人员高坠杜绝高坠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3%、05.01.01~05.12.31低于1%、06.01.01后为零 ①人货梯无防坠装置或失灵不得验收合格;②未验收合格的物料提升机严禁投入使用;③项目部应制定并落实日常检查维修制度,发现防坠装置已被拆除或失灵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安装和修复;④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项目使用无防坠装置或失灵的人货梯,将对项目部处以3000元罚款,对未验收合格而安排、允许或默认班组使用的项目管理人员处以2000元罚款,对无防坠装置或失灵的人货梯内部验收合格将对验收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4、模板支架搭设不符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或搭设材料不符规范要求 架体倒塌 杜绝坍塌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3%、05.01.01~05.12.31低于1%、06.01.01后为零 ①严把材料关,对架体材料进行验收和抽检,不合格的材料严禁投入使用;②架体搭设前技术交底和验收均应严格执行专项方案;③对材质不符要求或未按专项方案搭设的架体不得验收合格,未经验收合格的架体严禁投入使用;④公司各类检查中如发现未按方案执行或材质不符要求的架体投入使用,对项目部处以2000元罚款,如未经验收合格就同意允许启用架体的管理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对不按方案执行或材质不符要求的架体验收合格则对验收人员处以1000罚款。
5、塔吊机身质量不合格或塔机本身机构老化,塔吊基础专项方案设计错误或实际施工与专项方案不符,塔机安拆违章作业造成机械倒塌塔身断裂、塔体倾覆倒塌,杜绝倒塌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3%、05.01.01~05.12.31低于1%、06.01.01后为零: ①塔吊基础设计方案编审,塔吊采购、租赁、验收、安拆应严格执行公司技术管理办法、设备管理办法;②塔机安装前应对塔吊基础和塔机质量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安装塔吊;③塔机安拆作业前项目部应对塔机安拆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④塔机安拆应严格按照专项方案进行,严禁违章作业;⑤项目部设专人旁站监督,发现未执行方案或违章作业立即予以制止;⑥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对塔吊机身和塔吊基础不按规定验收或塔机安拆不按方案或违章作业,对项目部和作业班组均处以2000元罚款,对责任人处以1000元罚款。
6、动用明火未经动火审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无动火监护人易发火灾事故 杜绝火灾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3%、05.01.01~05.12.31低于1%、06.01.01后为零 ①严格执行动用明火审批手续,无有效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或未设监火人时不得批准动用明火;②动用明火前由作业人员清理作业区的易燃物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由按排作业任务者另行按排他人负责清理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否则严禁动用明火;③监火人不到位或防护措施不到位时严禁动用明火;④未经审批同意严禁擅自动用明火,作业任务按排者和项目安全员负责现场巡视监督,发现违章动用明火立即制止;⑤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动用明火时未经审批或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或未设监火人,对项目部处以3000元罚款、对作业人员处以1000元罚款。
7、“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符合要求 高 坠 杜绝高坠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5%、05.01.01~05.12.31低于2%、06.01.01后为零 ①各项目部应编制制定“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专项方案或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明确责任人;②项目部应及时验收“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并及时整改至合格;③项目部安全员应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整改;④增加安全警示标识;并教育员工未经项目部批准不得拆除安全防护设施;⑤公司在大检查和日常检查时应重视“三宝、四口、五临边”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对查出隐患督促项目及时整改;⑥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项目部对“四口、五临边”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对项目部处发2000元罚款。
8、①电箱内漏电保护器、闸刀等电器配件未按规范要求配置或配件质量不合格、使用过程中各电器配件损坏未调换②线路未按方案要求架设、私拉乱接电线、电缆线随意拖地未架空或缠绕架体或被尖硬材料压挤 触 电 杜绝触电事故、事件年发生频次04.05.01~04.12.31低于5%、05.01.01~05.12.31低于2%、06.01.01后为零 ①项目部应严格按照施工临时用电方案架设线路和配置电箱;②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并加强对电工的安全技术交底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的技术交底;③项目应建立并落实材料验收制度,不合格的电缆线和电器配件严禁使用;④电工应加强日常的检查巡查力度,做好线路和电箱的维修工作,发现破损和电器配件及时调换,发现乱接乱拉电线立即清除,并督促施工班组严格遵守用电方案和规章制度;⑤公司在各类检查中如发现项目部施工用电管理混乱或线路电箱配置不符要求处于项目部2000元罚款,对电工处于500元罚款。
四、项目部应根椐重大危险源控制管理方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职责,确定相应的目标和实现期限,制定详细的控制措施和奖罚、检查制度,做到“定人、定目标、定措施、定职责”。
1、危险源:高处坠落,物体打击 监控措施:
①、安装、拆卸龙门吊架、塔吊等起重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时,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审批,并在施工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②、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③、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拴好安全网。
④、高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⑤、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⑥、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⑦、大雨和五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缆索吊装及大型构件起重吊装等作业。
⑧、高处作业人员和挖孔桩人员严禁穿硬底鞋。
2、危险源:坍塌
监控措施:
①、开挖沟槽深度超过2米时,必须围拦防护和密布安全网封挡。
②、详细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3、危险源:触电
监控措施:
①、施工所用电气设备绝缘必须良好,凡有裸露带电的电气设备和易发生电击的危险区,都要设围栏、护网、箱、闸等屏护设栏设施。
②、施工用电的线路及设备,应按施工组织设计安装设置,并符合供电部门的规定。
③、严禁将电线线路搭靠或固定在机械、栏杆、钢管、扒钉等金属件上。
④、手持电动工具应由专人管理,手柄绝缘良好,凡不符合要求的机具严禁使用。
⑤、变、配电室严禁使用易燃的材料建筑,建筑结构应符合防火、水、漏、盗、防小动物串入及通风良好的要求;在采用外来电源和自备发电机两个电源交替使用时,必须安设能防止两个电源的连锁装置。具体规定见《配电室防火安全责任制度》。
⑥、施工现场工程和生活用电要统一规范,布局合理,并保持接地装置可靠,做到“三级控制”,“两级保护”。
⑦、电焊机必须接地,电焊机用毕必须切断电源。
⑧、接地线应用不小于2 5mm。的多股软铜线,装接与撤除接地线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设监护人。
⑨、直接向洞内供电的馈线上,严禁设自动重合闸,手动合闸时必须与洞内值班人员联系。
4、危险源:窒息 监控措施:
①、挖孔桩超过六米时必须安设通风设施(鼓风机)。
②、孔内照明要清晰。
③、孔外要做好窒息应急措施。
④、详细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5、危险源:火灾 监控措施:
①、认真做好防火知识教育,提高干部、员工、临时工的防火意识。
②、春秋两季防火为重中之重,必须定人、定位。
③、森林防火野外施工不用火,个人出门不带火,野外 不吸烟。
④、防火措施见《特殊季节与夜间施工安全要点》。
6、危险源:起重伤害 监控措施:
①、吊车工、指挥人员要了解起重机械性能。
②、起吊时必须专人指挥。
③、起重工持证上岗。
④、具体起重控制措施见《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7、危险源:爆炸 监控措施:
①、氧气瓶乙炔瓶倾斜放置,间隔5m。
②、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③、具体爆破器材安全管理见《爆破安全管理制度》、《施工安全生产规定实施细则》。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6
一、目的
通过对本公司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预防重大事故的发生。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生产场所和储存区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
三、定义
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内容,对如下内容进行定义解释:
3.1危险物质
一种物质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性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或中毒的危险。
3.2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3.3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重大危险源。
3.4重大事故
工业活动中发生的重大火灾、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并给现场人员或公众带来严重危险,或对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3.5重大危险源
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3.6生产场所
指危险物质的生产、加工及使用等的场所,包括生产、加工及使用等过程中的中间储罐存放区及半成品、成品的周转库房。
3.7储存区
专门用于储存危险物质的储罐或仓库组成的相对独立的区域。
四.职责
4.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生产场所及储存区危险物质最大储存量进行计算。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及
一般危险源进行辨识、建档。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联系有相应安全评价资质的中介机构对重大危险源
定期评估。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并对从业人员进行告知、培训教育。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五.工作程序
辨识总则:
①原则按照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实施;同时参考《关于
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
②辨识过程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生产部门、设备管理部门协同。
5.1 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过程
5.1.1根据gb18218-2009《重大危险源辨识》标准中例举的142中危险化学
物质名称,对应公司目前使用原辅材料名,进行危险物质的辨识。
5.1.2可能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确定
根据危险货物日常存储状况,进行生产区、储存区的确认。
5.1.3 区域最大存储量的计算确认
对确定的生产区、储存区可能存放的危险货物,按生产过程用量、每次采购量大小进行最大储存量计算。
5.1.4根据各单元的计算结果,对照按gb18218-2009标准中临界量值,对危险物质进行重大危险源或一般危险源进行计算辨识。最大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为重大危险源,未达到临界量的单元为一般危险源。
5.1.5 参考《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对公司内锅炉、压力管道、压力容器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界定。
5.2重大危险源管理
5.2.1 安全管理部门对辨识出的重大危险源汇总统计在《危险源清单》中,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档案内容包括物质名称、数量、性质、地理位置、管理人员、安全规章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5.2.2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包括重大危险源的详细情况、可能产生的事故类型、安全措施与预防措施、应急预案等。
5.2.3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协同生产、设备部门,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状况定期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对应辨识结果,再次作成《重大危险源申报表》报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5.2.4 由生产部负责,对属于重大危险源区域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强检仪表等进行定期检测。
5.2.5 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管理层对构成重大危险源区域进行安全性的检查。
5.3 危险源区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5.3.1 按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中规定,对危险源区作业岗位应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器具、设备设施。
5.3.2 部门责任者和岗位人员须经常检查防护器具、设备设施,保证防护器具、设备设施的齐全。
5.4 重大危险源的教育和应急救援演练
5.4.1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建立的重大危险源档案资料相关知识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教育。
5. 安全管理部门针对重大危险源的性质,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
5.安全管理部门须每年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且每年实施二次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对演练过程须进行评估,并做好演练评估记录。
5.安全管理部门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7
一、总则
编制目的
1.1做好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工作,确保工地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减轻事故危害。
1.2用以最大限度的削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指导应急抢险,有序、准时、高效、妥当的处置事故、排解隐患。
1.3保证本工程安全礼貌工地的顺当达标,削减社会不良影响维护施工现场及四周社会环境的稳定。
二、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建立部《建立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大事总体应急预案》及本公司编制的相关应急预案及通知文件。
工作原则
3.1统筹协调,快速反响。
3.2统一领导,分组治理。
3.3长效治理,落实职责。
三、易发生的重大事故种类
爆炸
车辆损害
3、高处坠落
火灾隐患
机械损害及临时用电
临边作业
临时用电
起重损害
物体打击
四、应急治理制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成员应经过培训,把握并且具备现场救援抢救的根本技能,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应急救援小组务必配备相应的救济器材和设备。
小组在施工期间进展1-2次应急救援演习和对急救器材设备的日常修理、保养,从而保证应急救援时正常运转。
制定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确定企业和现场的安全防范和应急救援重点,有针对性的进展检查、验收、监控和危急猜测。
电话报救需知
4.1火警:119,医疗急救:120,匪警:110
4.2拨打电话时要尽量说清晰以下几件事:
说明伤情(病情、火情、案情)和已经实行了什么措施,以便让抢救人员事先做好急救预备。
讲清晰伤者(事故)发生在说明地方,什么路几号。
说明报救者单位、姓名(或事故地)的电话或传呼电话号码以便急救车(消防车、警车)找不到所报的。地方,随时透过电话联系。
五、各类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一)爆炸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爆炸事故的预防措施
火工品设置专库保管,仓库位置、构造和储存爆破器材的数量,按当公安部门的规定执行;
开箱时使用木质工具,严禁使用铁器开箱;
火工品的堆放储存,按不同工种,进库日期及有效期分别堆放;
罐装、桶装油料,储存在阴凉通风场所,将容器密封,且隔绝热源和火种;
运输辆入库、停放务必经治理员同意,并停放在指定位置;
油罐、桶装燃油留有不少于7%的空间,防止受热漏出或涨裂;
对入库的乙炔气、氢气检查是否加垫圈和防护罩,各种气瓶的存放要距离明火10m以上,有持续通风和防砸、防晒措施;
由专人负责发放、回收,建立台账,对领用人、日期品种、数量等进展登记,爆破器材的领用需有主管领导的审批,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转让、转借。
2、爆炸事故应急预案
做好应急物资及设备的预备,定期检查物资及设备的储藏状况。
加强对应急方案的宣传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使每位职工明白自己的职责,娴熟把握相应的技能。
(二)车辆损害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车辆损害事故预防措施
制定并落实工程部《车辆安全治理制度》以及公司有关规定。
定期组织驾驶员学习安全法规,严格遵守《道路运输治理条例》。
定期进展车辆维护、保养,出车前对车况进展检查,持续车况良好,做好病车不出场。
如出车途中发觉险情,不能冒险行车,遵守当地交管部门和人员的指挥。并准时向救援组报告状况。
驾驶员要加强沟通与联系,相互通告路况或遇见的险情。
2、车辆损害事故应急预案
事故车辆务必马上停车,驾驶员或事故现场人员务必爱护好事故现场,教管人员未到场前和未得到其允许前不得挪动车辆。务必移动时,应当标明其所在位置,必要时应有旁证人。同时向工程部治理人员报告。报告程序首先报告副经理,如副经理不在或联系不上,报告工程经理,如此类推。报告资料:事故详细部位车辆牌号、伤员姓名及伤情、车况状况及事发时间等。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8
南川区江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危险源检测监控措施
编 制:罗洪阳
矿 长:鲜光平
编制时间:2010年4月 根据江源煤矿井下地面具体情况,确定爆炸物品、瓦斯、水和煤尘为矿重大危险源。
一、爆炸物品监控措施
1.仓管员和井下放炮员必须经公安机关培训,持证上岗。2.保证爆炸物品仓库24小时有人值班
3.建立爆炸物品领退制度、运输制度和井下放炮制度。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及“三牌交换制”及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4.采掘工作面放炮作业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严禁明火放炮和放糊炮。
5.处理卡在溜煤眼中的煤、矸石时,必须有专门的措施,严禁用炮崩,如必须使用炮崩时,则应制订相应的技术措施。
6.严禁在井下作放炮器短路试验,放炮器钥匙加强管理,不得任意转交他人。
7.仓库设立防盗报警系统
8.爆炸物品一旦出现帐物不符或失盗,必须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汇报
二、瓦斯监控措施
1.加强通风管理,及时处理瓦斯积聚。
1)通风队长及时地为井下各用风地点调节风量,保证有足够的风量稀释瓦斯。2)严禁任意两个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分区域开采,在独立通风形成以前,采取上下盘交替作业的形式。
3)掘进碛头严禁任意停电停风,临时停工地点不许停风,对计划停电停风的地点,必须有经审核批准的停风措施及排放瓦斯措施,并由机电队根据停送电的有关措施配合,在矿长和总工的指挥下方或进行瓦斯排放。
4)对因故停电停风的地点,应立即将人员撤到进风巷中,并报告调度室,由总工确定工人是否撤到地面,及是否进行瓦斯排放。
5)工作面过联络巷或收尾后,必须及时与采空区联通的巷道,所有的通风构筑物必须按质量完成。
6)定期对主扇进行检查、维修,保证主扇处于完好的状态。7)严格执行瓦检制度和我矿关于“一通三防”的有关规定,每个头面配置专职瓦检员,实行一班多检和一炮三检,严禁空班漏检、假检。
8)工作面上隅角瓦斯超限时,采用打风障或局扇送风的方法进行处理,以冲淡上隅角的瓦斯浓度。
9)掘进巷道若出现瓦斯积聚,则采取加林积聚点的风量和风速的方法,降低瓦斯浓度。
10)采掘面内体积大于0.5m3,瓦斯浓度超过2%时,附近20米以内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
2、煤与瓦斯突出的监控措施 1)组织措施
为使防突工作顺利进行,组建了防突领导小组,由矿长任组长,安全生产矿长、总工、安监科长任副组长,防突队长、通风队长、调度室主任任组员。
矿长对防突工作全面负责,总工对防突负技术责任,安全矿长、生产矿长、安监科长对措施的落实、实施监督责任。
防突班由经验丰富、技术熟练、责任心强以及井下工作三年以上的探放工组成,负责落实和执行防突技术措施。
2)防突技术措施
在突出危险区进行采掘作业时,必须采取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①石门揭煤防突措施:石门揭穿煤层前经预测有突出危险时,必须采用打排放钻孔的方式排放煤层内的瓦斯,防治煤与瓦斯突出。并且必须编制石门揭煤的专门措施。
②煤巷掘进防突时采用MZ-12电煤钻配Φ42麻花钻杆打排放孔的方法,钻孔布置及钻孔参数在防突措施中详细说明,钻孔应布置软分层中,其控制范围为巷道走向8m,巷道碛头上帮2m,下帮2m。
3、矿井监控系统管理措施
1)新水平安装瓦斯监控系统前,矿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 编制瓦斯监控系统方案设计,并严格按方案设计贯彻执行。
2)编制采掘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瓦斯传感器的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动力开关的安装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等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执行。
3)瓦斯监控系统设备的安装、电缆选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条之规定,并严格按规定执行。
4)每一采掘工作面开工前,必须安装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安装瓦斯监控系统时必须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在安装配电系统时,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系统线,在接通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现场监护。
5)瓦斯监控系统,瓦斯断是仪等检测、报警、断电设备的设置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六十八条和《重庆小煤矿安全监测系统使用管理试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执行。
6)各采掘工作面,瓦检员必须根据采掘工作面的掘进情况,及时迁移瓦斯传感器,保证瓦斯传感器设置位置符合规定。矿级跟班人员要加强对瓦检员管理,督促瓦检员认真正确使用瓦斯传感器。
7)掘进工作面每班放炮前,瓦检员、放炮员、碛头负责 人必须将掘进工作面瓦斯传感器迁至距掘进碛头30米的巷道中,放炮后将该探头恢复至掘进碛头原安设地点。
8)必须对瓦斯传感器及其传输电缆进行维护、保养,做到设备清洗干净,悬挂高度合理,电缆悬挂整齐,防止无关人员损坏瓦斯传感及其传输电缆。
9)每班必须利用光学瓦检仪对瓦斯传感器进行校对和记录,若误差值超过允许误差值,及时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立即通知瓦斯监控系统专职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10)根据瓦斯传感器显示瓦斯浓度及其报警信号,正确指导安全和生产的开展。
11)当瓦斯浓度超过规定而切断电气设备的动力电源后,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可人工复电。
12)持续超限,瓦检员必须电话报告调度室,说明原因。13)每隔7天必须使用有资质单位生产的瓦斯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对瓦斯传感器进行一次调校,使各项指标符合规定,并作好记录。
三、煤尘监控措施
我矿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因此必须采取综合防尘措施,杜绝煤尘爆炸事故的发生。
1、通风队根据各作业点实际情况,合理调节风量,控制 风速,防止煤尘飞扬。
2、巷道掘进必须坚持湿式作业,严禁打干眼。
3、在采掘工作面及产尘点均铺设防尘管路,并按规定使用,在主要巷道吊挂隔爆水袋。
4、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爆炸点前后20m在放炮后应洒水降尘,冲洗岩帮。
5、对积尘的巷道应定期冲洗,并根据具体情况对积尘进行清理,防止其再次飞扬。
6、搞好个体防护,按要求佩带好防尘口罩。
四、水灾监控措施
1、加强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工作
1)详细了解并准确掌握井田周边小窑的采空情况,开采深度,开采范围及井巷积水情况。
2)了解采掘面地表水分布情况,采掘过程注意观察井下涌水情况及地表移动情况,掌握透水的可能性。
2、加强管理,加大设备投入,严防水灾
我矿涌水点较多,随着+570水平采空区的增多,采空水量必将大量增加,为有效防治水灾,需采取如下措施:
1)在设计施工时,必须留设足够的保安煤柱。2)在掘进接近采空区煤巷时,必须按按设计要求探水,并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且必须保 留足够的安全屏障。探水前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可进行探水工作。
3)在+570m水平南、北运输巷接近车场的地方,各设一道防水闸门。
4)定时清掏水仓内的沉淀物,随时清掏水沟,保证水沟内畅通,水仓有足够的容量。
5)加强工人对透水预兆的识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南川区江源煤矿
二00八年二月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9
(一)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工作。
(二)对重大危险源存在的事故隐患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镇安监办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举报。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标准和规定,对本单位有关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辨识,属于重大危险源的应当进行登记,并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
(四)生产经营单位当在每年3月31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登记表》,报送镇安监办备案。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
(六)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需的资金投入。
(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全面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八)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书面告知相关人员,同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对设备、设施的管理。
(九)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和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并按月将检查情况报送镇安监办。
(十)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对不能整改的,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并及时向镇安监办报告。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每年组织一次演练,并报镇安监办备案。
(十二)镇安委会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安监办要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10
一、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指的是在具有重大危险源的设备或场所,对其可能产生不安全及危险因素,通过告知的.形式,向工作人员传达安全信息,避免造成人身伤害事故的一种措施。
二、重大危险源告知牌应包含以下内容:
1危险源名称、危害物质及数量、存在部位或由何种作业活动导致危险源产生、可能导致的事故、预防控制措施。
2如果重大危险源告知牌按区域或岗位制作的话,如果某岗位重大危险源较少,告知牌有大部分空白的话,可以在告知牌上布置警示标识或说明重大危险源特性及危害。
3、预防控制措施不应只包括作业活动中的注意事项,还应包含教育培训、遵守规程等方面的描述。
三、告知牌符合标准:
AQ/T9006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GB18218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Z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四、告知牌特点:
1、应按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制作,美观性、实用性、经济性、权威性与一体。
2、防碎、防潮、防水、防火、绝缘、耐腐蚀、耐晒、耐高温,持久耐用。
3、符合最新国家标准。
五、适合行业: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
建筑工程施工
金属非金属矿山
烟花爆竹
冶金
煤矿
电力
机械制造企业
水泥、有色、烟草
纺织、造纸、食品等行业。
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篇11
第一条
定期开展危险源普查。采油厂、井区、班站每月开展一次危险源辨识工作,并按照危险源级别划分,积极组织风险削减。
1、一、二级危险源,及时上报HSE办公室及相关科室。
2、三级危险源,由井区负责人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四级危险源,班站长为风险削减第一责任人,组织实施风险削减。
第二条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周围民众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的应急措施。重大以上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要在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管理并实行领导干部承包制度。
第四条
采油厂、井区建立《危险源立案销案台帐》,班组建立《危险源辨识台帐》,记录班组、井区辨识出的各类危险源及削减情况,并每月向HSE办公室上报一次。
第五条
基层骨干和全体员工都有参与危险源管理、辨识、评价、削减的责任和义务。井区负责人、班站长负责组织制定纠正措施实施风险削减;基层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危险源辨识、事故隐患查找及风险削减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岗位员工负责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或存在的事故隐患进行初步判断,对能力所及的应进行削减或控制。
第六条
由安全管理干部负责,应及时组织全区员工的HSE知识培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章操作等人为风险。
第七条
对暂时不具备削减条件的危险源,应向HSE办公室提出临时性防范措施意见,经HSE办公室同意后,指派专人负责监督、落实防范措施的执行情况,待条件成熟后,进行风险削减。
第八条
削减措施完成后,将完成情况上报HSE办公室,由HSE办公室负责组织验收。
第九条
1、对上级有关部门辨识出的各类事故隐患,在规定期限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及时的,纳入井区月度HSE考核,与奖金挂勾。
2、整改完毕而不及时上报的,可认为未及时整改,也将纳入井区的月度HSE考核。
-
需要更多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网内容,请访问至:重大危险源管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