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范文|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汇总十一篇)
发表时间:2020-12-29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汇总十一篇)。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1〗
法学院“学术文化月”系列活动之
一、模拟法庭简介
模拟法庭是指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扮演法官、检察官、律师、案件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等,以司法审判中的法庭审判为参照,模拟审判某一案件的活动。通过个人参与,将所学的法律理论知识和司法基本技能综合运用到实践中;通过分析和研究案例,模拟案件的处理,解释法律规定,掌握案情与法律之间的关系,了解熟悉法学理论活学活用,以达到理论和实践相统一。
二、活动目的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大家了解法庭审理案件的整个流程和细节,对我们进行模拟审判训练,在具备理论素养的基础上培养实务操作能力、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团结协作能力,提高专业素养和综合素养。
三、活动宗旨
弘扬法治精神,促进法治建设。
四、活动时间、地点
1.活动时间:2011年6月15日14:30-17:00(具体时间视前期准备工作的进度而定,拟于6月中旬完成)
2.活动地点:逸夫楼104室
五、参加对象
组织我院08级、09级、10级学生参加,届时将邀请法学院领导、老师及其他社团到场观摩,共同**模拟法庭在专业学习中所发挥的作用。
六、庭审预演阶段活动安排
(一)策划阶段准备工作
6月上旬,我们完成了模拟法庭的策划工作和选案工作
本次模拟法庭案例为刑事案件
(二)演员角色确定及培训工作
1在确认案例后,选择演员(主要由07、08年级的学生扮演),确定角色的性格。
演员的角色最初被确定为刑事审判的诉讼人
审判长:1名
审判员:2名
书记员:1名
公诉人:2名
辩护人:2-3人(视案件被告人数而定)
被告:若干
证人:若干
法警:2名
2召集所有参与者开会并分配具体任务。
a、 审判、公诉、辩护所需的司法文书,应当在演练前完成。同时,根据案件实际情况,审判方对判决形成初步意见并作出提纲。
b、 向演员讲解法庭程序,并让他们知道自己的出场顺序。
(三)彩排
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不断完善表演工作,并对前期工作进行检测,对正式演出可能出现的问题要有所准备,为此将进行两次模拟排演:
第一次排练是让演员了解具体的出场顺序,熟悉台词。同时,演员要把握角色的性格特点和要求。
第二次排演。要求:在排练前,证人、被告人和被害人应熟练地背诵台词;各演员对自己的出场先后以及发言内容十分清楚。排演要达到可以使庭审完整、顺畅地完成。
七、庭审现场过程
1主持人介绍了相关人员和嘉宾,介绍了审判案件的相关情况,并宣布活动开始。
2、庭审程序:
(一)、庭前准备
(二)、法庭调查阶段
(三)、法庭辩论阶段
(四)、法庭判决
3、庭审结束后嘉宾点评并选出“最佳演员”两名,全体工作人员、演员及嘉宾合影留念。
4、本次活动正式结束。
注意:现场人员和负责人将在审判前确定,并将工作分配给该人。
八、活动预期效果
通过这次模拟法庭活动,让广大学生了解诉讼活动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相关的程序问题。让我们对法律有更深入的了解。为我们提供了一种解决生活中纠纷的方法。
九、后期安排
为了更好地扩大活动的影响,活动正式确认后,在学校广泛宣传,包括广告牌、海报、喷墨画和传单等。活动结束后配合学院及学校宣传部门开展大规模的宣传,包括新闻稿的发表、庭审**的展示、庭审过程录制后的光盘刻录、宣传板的制作、网上信息的发布等。
10、 附件1:本次活动所需物品清单
附件2:本次活动经费预算表
法学院团总支学生会
2011年5月30日
附件1:
本次活动所需物品清单
1. 法官服3件
2. 犯人服2-3件
3. 刑事案件真实卷宗若干
4. 法锤一个
5. 手铐2-3副
6. 相关证据(制作)
7. 法警服两件
8. 法庭背景
备注:鉴于本次活动所需物品的特殊性和专有性,恳请法学院有关领导(或老师)出面联系和解决,同时请为本次活动指定1-2名刑法学老师对前期准备工作进行指导。
附件2 本次活动经费预算表
1. 法庭背景:250元
2. 宣传海报:50元
3. 饮用水:40元
4. 彩纸:50元
5. 桌签:20元
合计:410元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2〗
为了加强对民事诉讼程序的掌握,在老师的指导和学生的努力下,我们成功地完成了模拟法庭。
为了完成准备工作,我们牺牲了大量的业余时间,进行了详细的讨论。以严谨的态度把前期工作做好。我们的案例是根据案例是根据真实案例改编的,为了了解案例中涉及到的合同纠纷和损害责任赔偿的相关法律知识,我们翻阅了大量关于合同和赔偿责任的法律著作、法条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然后对着一案例进行了深入透彻的分析,只有我们对案例有充分的了解,才能更好的演绎。
当然,在翻阅资料的同时,我们也懂得了很多课堂内未接触的知识,也使我们了解到,将学过的理论知识与具体的案件相结合并不是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在这次活动中,大家通过共同努力,感受到了团结的力量。在准备过程中,我们遇到了许多困难,给我们带来了很大的阻力。
但这并没有让我们失望,反而让我们更加团结。团结就是力量。每当我们共同克服一个难点时,我们是那么的有成就感。
我们所模拟的是一个民事案件开庭审理的全过程。本组由22人组成,但实际审判只需14人,其中合议庭成员3人,书记员1人,诉讼代理人2人,证人3人,原告1人,被告1人,第三人,法警2人。在角色是分配上,我们采取的是平等自愿原则。
当参与人数员远超过角色数时,部分学生放弃表演角色,主动承担幕后工作。为了追求公平,哪个学生扮演什么角色,我们通过抽签决定。
我作为旁听人员,在下面观看了组员们的精彩表演。书记员宣读
法庭纪律方面,原告、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进入法庭,邀请审判长、法官进入法庭。审判长宣布开庭,调查核实了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的基本情况,介绍了案件名称、合议庭组成人员和书记员。告知原告、被告和第三人在审判中的权利以及是否申请回避。
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原告的诉讼代理人应当首先陈述事实、主张和理由,被告的诉讼代理人应当提出答辩意见,第三人应当对原告的诉讼和被告的答辩意见。对案件事实进行审查取证,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澄清自己的意见和看法。然后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相互进行言辞辩驳。
此后,原告、被告和第三人作了最后陈述,法院进入调解阶段。由于原告不同意调解,审判长宣布休庭,然后合议庭讨论,最后开庭对法院作出判决。这就是整个庭审程序。每位同学都积极参与努力表演,给模拟法庭增色不少。
在这次模拟法庭的演出中,我们也存在着许多不足。整个庭审过程没有理想的氛围,缺乏法庭的宁静氛围,缺乏理想的唇枪舌剑。总得来说,每个人都很负责得充当好自己的角色,最起码每个人都做到了说话口齿清晰、响亮。
在评论我们的案件时,老师也指出了我们的一些不足,特别是在举证和质证过程中,当法警提交证据时。在庭审中,证据一般双方事先都看过了,因此,一方举证时,法警只要将证据交给书记员,让书记员交给审判人员,对于新提出的证据,是由法警交给另一方及第三人查阅后交给书记员,再由书记员交给审判人员的。在我们的执行过程中,原告提供的几套证据都是由法警交给被告和第三方参考,然后直接交给法官。
在准备庭
庭审前,我们还观看了一些模拟法庭的视频,但我们仍然没有注意到这个细节。这是个小错误。在审判过程中,为了分担审判长的责任,在整个举证和质证阶段,由全体法官负责整个过程,使审判长失去了这一阶段的主导权。在审判过程中,审判员是需要帮审判长分担一下职责的,但过多的分担就有点显得越俎代庖了。
认识到了我们存在的不足,我们才能避免以后不再犯类似的错误。
通过参加模拟法庭教学实践活动,我们可以亲眼目睹或亲身经历法庭审判程序,试我们对法庭审判程序的理解显性化、感性化,从而达到巩固所学知识,同时也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通过本次庭审实践,我初步掌握了审案的大致过程,对法律法规的应用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也充分体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对今后的学习方法和学习方向有巨大的指导意义。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3〗
活动时间:
20xx年10月
活动地点:
多媒体电教室
活动主题:
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观念,共建法制社会
活动目的:
1、通过“亲身、亲历”参与模拟法庭活动,使学生熟悉司法审判的实际程序、过程;
2、利用身边的人和事的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增强学生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同时也锻炼学生的社会适应能力,提高他们分析判断、辨别是非的`能力;让更多的学生去关注法律、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真正的法制公民。
3、加强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进而建设和谐平安校园,形成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校园氛围。
参加人员:
各班主任老师;各班团班干部
承办部门:
八年三班团支部
具体方案如下:
一、主要参与人员的公开报名要求.
(1)审判长1人,审判员2人,书记员1人,男女不限,要求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应变能力强、表达能力强。
(2)辩护律师2人、公诉人2人,男女不限,要求口才良好,有较强的思辩能力,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反应敏捷。
(3)法警6名,限男性。
(4)当事人4人(被告3人,原告1人),要求有一定的表达能力。
二、模拟法庭简单流程安排:
(1)由主持人介绍本次活动目的及简要案情
(2)介绍参加本次活动的嘉宾
(3)模拟法庭开庭审理
(4)庭审部分完全按照我们国家现行法庭审理的正规模式来进行
A、庭前准备B、法庭调查C、法庭辩论D、合议宣判
(5)主持人宣布结束
三、时间安排:
(1)筹划准备阶段:(9月20日9月24日)
开始公开报名,并进行统计人数;确定开庭审理案例;确定参加庭审人员及角色分配
(2)演练阶段:(9月27日9月30日)
形成模拟法庭的雏形,大家一起排练演习;联系乡法院领导进行指导,以求进一步完善;在法院法官的指导下对剧本进行修改和完善;参加人员多次组织排练改正,准备正式演出;进行模拟法庭的彩排
(3)正式演出阶段:(10月)
正式演出时间令行通知。届时将面向全校师生,并邀请乡法院领导、派出所相关领导参加,尽展我校学生的新风采,突显我校法制实践教育特色。
(4)活动总结阶段:(10月下旬)
本次活动结束之后,我们将进行全面总结,找出优点与不足,在今后的系列活动中,注意扬长避短,使我校模拟法庭特色活动更进一步。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4〗
3. 一些不足。在这次活动中,我也意识到了一些不足,如认识到自己对教材过于死板,对实践缺乏了解;在法庭准备过程中,过于关注法庭上的事务,对庭外的审讯、侦察等程序不甚了解;另外,同学们在做自己角色的时候缺乏在实践中应有的那种对所担任角色的负责精神,大家只希望把模拟法庭做好,却忽略了角色中应有的职业精神,比如,辩护人缺乏和自己的委托人交流,被告不积极为自己辩护等等。这些和现实中的法庭有很大出入,也需要日后改进。
总的来说,这次模拟法庭活动在公演上取得巨大的成功,法庭上亮点也不少,大家在演出过程中都能进入自己的角色,得到了指导老师的肯定,但其中问题也不少,需要日后改进。当我们结束演出,回到现实生活的时候,我们应该对这场法庭进行思考,因为这对于我们这些法律学子的意义不仅仅停留在以上所举的这些观点。最后,预祝05(5)班在实践后越来越好。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5〗
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答辩人因 __________ 一案(或:答辩人因 __________ 对一 __________ 案所提上诉),提出答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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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6〗
模拟法庭活动总结及小结[精品范文]
广泛深入地开展好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是贯彻落实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学法用法热情,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影响力,营造蓬勃向上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借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之际,我校举行了模拟法庭展示活动。
此次展示活动旨在努力探索学习法律知识与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相结合的中小学法制教育新方法,全面提升小学生法治意识和公民意识,鼓励他们争做合格守法的小公民。这是我校认真落实青少年法制教育进课堂的又一新举措,也是推进法律进校园的又一新进展。该活动通过选取不同学生学龄段易发多发案例,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参与或观摩模拟法庭,不仅到学生们体验了多姿多彩的法制教育新形式,也教育孩子们懂得了法律是维护良好秩序,创建和谐校园环境的基本行为准则,培养了他们我要学法、快乐学法的学习态度。
今后,我校将继续开展模拟法庭教育形式,全面提升我校学生开展模拟法庭教育的整体水平。
延伸阅读:
模拟法庭实训总结
实习结束后,开始了我们的实训课程。此次实训课程的目的是为了考察我们能否结合最法院实习中所看到、学到的知识结合案例解决实训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培养学生综合的法律职业能力。我们组分配到的是一件关于产权转让纠纷案件,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训练。一个大组分为三大部分:审判组、原告组、被告组。我被分到审判组担任审判员的角色。
刚案例时,经过我们审判组成员的反复讨论,分析现有的资料,我们将该案件定性为产权转让纠纷。房地产法对我们不陌生,但也说不上熟悉。要处理好这个案件仅凭我们现有对房地产法的认识是远远不够的。搜集相关的法律法规对我们认定案件事实是首要任务。
撰写法律文书。这个实训课程中,我们审判组要写三份文书:阅卷意见、开庭笔录、民事判决书。写文书首先要对案情进行了解。归纳争议焦点,围绕争议焦点查询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使我们对实体方面的认识增加了不少,疑问也不少。了解了出让和转让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不同,土地出让金产生方式也不同。这个案件中有一个疑问是根据我们现有的资料我们无法确定,本案中《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价应该是企业净资产与企业负债之和。不包括土地出让金。还是说,《资产评估报告》是否包括土地出让金,应该由国资委认定。在庭审过程中,在法院实习我们已经对庭审有了一定的了解。庭审的调查阶段,是最重要的一个阶段,也是我们最混乱的一个阶段,很不经意就从这个阶段跳到另一个阶段。法官在庭审中,围绕争议焦点驾驭庭审的能力有所欠缺。庭审是考验法官的及时反应能力。驾驭庭审能力的重要方面。我们虽然知道要防止双方当事人转变成辩论,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不能及时地把握。
通过这次的模拟法庭,提高了我们动手,动脑,动口的能力。在平时的学习中,说话的总是老师,老师主导课堂。而模拟法庭能使学生成为主导的法庭的角色。促使我们用法律思维去考虑事情,处理案件。培养我们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庭前准备阶段,促使我们主动去搜集资料,增强我们的主观能动性。撰写法律文书时,加强了我们对法律文书格式、用语、正确引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庭审阶段,锻炼了学生的逻辑思维。整个实训课程带给了我们很多感触,培养了我们的协作精神建议学校在以后的教学过程中,多加入些类似的实践性课程。培养我们成为合格、优秀的法律人才。教学模式开放、灵活、实用。具有极强的吸引力,虚拟接近生活,让同学们真正感受到了作为一个法学者,肩上的责任极其重大。完善的法律制度是一个灯塔,让无力者有力,让悲观者前行。
阅读拓展:
模拟法庭个人总结
进入大学这近三年的时间里,我们对法学已经有了一个系统的学习,法学的基础理论素养也已基本形成,但是距离法律实践还是有一定的差距,甚至可以说是理论与实际脱节。大三的第二学期末,按照河科大法学本科法律实践的要求,为了更深入的学习法学这一专业,做到法学理论与法学实践相结合,我们以模拟法庭的形式进行了一次法律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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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模拟法庭,我们以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作为案例,我们运用这近三年来学过的有关知识具体的制定了法庭实施计划,认真做了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进行了细致的人员分工和会场的布置。为使得整个模拟法庭的程序合法、执法严谨,保证法庭审理的庄严神圣,在正式饰演前我们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演练。值得欣慰的是,我们的模拟法庭实践得很好,可以说是一次成功的法律实践。通过这次实践,我们增强了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思想上提高了创新意识。另外,在这次模拟法庭实践中,非常荣幸的是我扮演了辩护人的角色,这对我来说是一次非常难忘的经历,它让我真实的体验到了辩护人的风采,这对我来说是我走进法律实践的一次预演,我竟会永远记得这次经历的。
在这次模拟法庭中,作为辩护人的我主要谈谈以下的几点体会:
首先,作为辩护人应该抓住案件争议的焦点,对争议的焦点作出有利于我方的辩护。在我们这次模拟法庭的案例中,张磊故意伤害一案的争议焦点主要是张磊的年龄问题。本案当中被害人右眼失明,构成轻伤,如果法院认定张磊年满十六周岁的话,那么张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如果张磊未满十六周岁,根据《刑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张磊就不构成犯罪了。因为《刑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年满十四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的才负刑事责任,很明显构成轻伤的故意伤害,未满十六周岁的人是不负刑事责任的。所以,如果我做无罪辩护的,就必须证明我的当事人未满十六周岁,本案的争议就自然而然的应围绕被告人的年龄问题而展开。作为辩护人的我必须明确本案的争议焦点,如果我不能抓住这一点的话,而是把精力放在无关紧要的问题上,那么必定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俗话说用刀用在刀刃上,作为辩护人分析问题更也应到做到这一点。
其次,作为辩护人我体会到了有利证据的重要作用。以事实为依(2025年全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及预案)据是我国司法审判的重要原则,认定某个事实,需要证据,证据是整个诉讼活动的基础和核心,我们甚至可以说证据诉讼结果,这在刑事诉讼中尤为明显。在刑事诉讼中,一个合法有效而有力的证据很可能就决定一个人的有罪与否,甚至是生命的保留与否。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们也不难发现证据的重要性,为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公诉人费尽心思的找了一系列的证据来证明我的当事人的主观恶性以及伤害被害人的事实,如果证据不重要的话,公诉人也就不会费那么大的劲来找一系列的证据了。作为辩护人自然也应更加重视对被告人有利证据的运用,在张磊故意伤害一案中,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主要就是张磊的户籍证明。在掌握了这一证据时,并不能如释重负,因为公诉人也出示了医院的出生证明和工作日记,这对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自然有不可小觑的证明作用。这就需要向法官证明谁提供的证据更应该被采纳,为了达到这一点,辩护人就应当对证据的证明力问题了如指掌,并运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来说服法官。在本案中,作为辩护人的我就是利用《民通意见》第一条的规定,来证明关于张磊的年龄问题的认定,户籍证明的证明力高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的证明力。所以说掌握对被告人的也有利的证据,并合理的运用,充分发挥证据的重要作用对辩护人来说至关重要的。
最后,在这次模拟法庭中,我体会到作为辩护人掌握辩护技巧也是很重要的。虽然大家常说事实胜于雄辩,但是作为辩护人必须知道事实自己并不会说话,如果只需要事实就能解决案件的话,那么还要辩护人做什么呢?事实是处理案件的依据,但是更需要雄辩来辨析事实,作出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明。辩护人在辩论时应当注意辩论切题、抓住要害,做到主题明确、论点集中、言简意赅,在发表言论时应当注意语言清晰、快慢适宜,语言柔和,切记趾高气昂、态度生硬,在谈论到实质性问题时要坚持原则、据理力辩,注意身为法律人应该具备的稳重的心理和语言上的气势。在这次实践中我真实的体会到了作为辩护人的辩论风采,有的放矢的辩论表现出法律人敏捷的思维,语言的恰当运用调节了枯燥无味的生活,语调的变换又为法庭辩论增加了几分魅力。另外值得注意的一点就是幽默语言的闪现,也为法庭辩论增加了一个亮点。
这次的模拟法庭实践,除了学习到了一些知识外,我还收获了一段美丽的回忆,散发着汗水的味道,飘荡着童真般的欢笑,还有孩子般的打闹。在这两周的时间里,为了做好这个模拟法庭的法律实践,我和我的同伴们协同共进,朝着一个目标努力着,流下了共同的汗水,我们也曾为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而争论着,像孩子一样,有时还会忍不住把吵架的气势拿出来,管他淑女不淑女,和他们争个面红耳赤的。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总会忍不住的笑笑,有时见了他们还会拿出来取笑一番。这段经历我想我们都会珍藏在心底的,偶尔拿出来在阳光下晒晒,品味里面的点点滴滴。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7〗
在模拟法庭实习的一个月里,我有幸能够扮演不同的角色,从出庭律师到在法官席上审理案件。这个经历让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法律系统的运作,并让我体验到了官府之间关于法理的争论。首先,我要介绍一下这个月的实际工作内容。我们的班主任出庭律师向我们教授了法庭案件的各种讲解和技巧。我们开始逐渐了解到自己将在下一周担任各种不同的角色,从原告到被告,从辩护律师到公诉人。我几乎每天都在准备某个案件的辩论,这通常涉及了对案情的深入了解、法律条文的解释和预测对方方案的创建。
整体上,这个经历带给了我许多重要的体验。第一点是,我了解了法律的核心价值,即对正义和自由的保护。这种保护需要律师、法官和其他法律专业人员共同合作。第二点是我学会了语言的重要性。在法庭辩论中,清晰、有逻辑的表达和说服力极强的言辞能够使得案情更加清晰,且在给出判决之前确信自己的决定。第三点是,我体验到了不同位置的表达。在不同的案件中,我担任了被告、原告等不同的角色,这让我体验到法官、面对被起诉的一方和寻求裁决的一方的感受。
总之,这个模拟法庭实习经历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让我体验到律师、法官和其他专家在法律决策中的作用。我学到了更清晰地说话、清晰地思考和更好地控制情绪并以客观和逻辑的方式看待复杂的情况。最重要的是,我现在对与法律相关的职业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这将极大地影响我的未来职业选择。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8〗
模拟法庭实践学习心得20xx年7月2日上午,辽宁电大海城学院04秋法律本科班的同学举行一次模拟法庭的实践活动,即由学生进行的模拟法庭庭审表演。通过形象逼真、生动,内容丰富,程序规范合法,以及采取当庭审判等一系列审判程序实际的操作和表演,使广大学生增长了见识,受到很大启发。学到了在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意义深远,收获很大,以下谈谈这次模拟法庭庭审心得体会。一、充分认识到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活动的作用和意义开庭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和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全面审查认定案件事实,并依法作出裁判和调解的活动。它是人民法院行使国家审判权的重要阶段,又是当事人行使诉讼权的重要阶段,也是诉讼参与人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的场合。开庭审理的任务是充分调动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积极性,揭露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用具有特殊强制力的法律文书确认当事人的实体权利与义务关系,制裁民事违法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社会成员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要的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顺利进行。因此,开庭审理是人民法院处理各种类型案件过程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诉讼活动,没有开庭审理,各类案件就不可能产生公正的处理结果。二、开庭审理必须做到程序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开庭审理的法定程序是:1.庭审准备,2.公布开庭,3.庭审调查,4.法庭辩论,5.法庭调解,6.合议庭评议,7.公布判决。但以上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比较抽象,不容易领会,理解具体审判的操作过程。由于多年来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不良倾向。因此司法实践中庭审活动也存在走过场的现象,使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在庭审活动中的诉讼权利得不到充分发挥和行使,压抑了当事人和诉讼参与人的诉讼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影响了对案件事实的查明和正确适用法律,并有可能造成裁判不公。但这次模拟法庭的庭审活动比不上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的庭审活动规范,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庭审方式改革的规范要求,增加了审判长向当事人告知在庭审中享有各项诉讼权利和义务的内容,保障当事人在庭审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其次,在法庭调查阶段,增加了关于证据认证的内容。司法实践中,法律要求庭审中对证据的证明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但一般都做不到。因为对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作出认证难度较大,同时各人站不住在不同的角度也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和认识,因此合议庭成员对于证据效力及是否采用,认识难以做到统一。且有些证据对于其客观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之间争议较大,也确实难以界定其证明效力。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生怕对证据作出认证后会出现意外,因此对证据的效力及是否采用的认证在庭审中一般都予以回避。颖。三、加深了对实体法的理解及适用通过庭审中公诉人的陈述,使学生们充分认识到普及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其次,对于各种类型合同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特征和区别在理性上有了明显的提高。如: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两者都是银行金融机构与客户之间形成的融资法律关系。但不能将它们混为一谈,两者虽然都具有银行出借资金给借款人使用的特征,但两者产生的权利义务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两者区别:1.履行方式和权利义务主体不同。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以出借款人名义直接将金钱(货币)借给借款人使用,金钱一但交付给对方,所有权便发生转移,之后不涉及到第三人的权利义务。而银行承兑协议是指银行以出票人名义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两者明显区别是票据在流通过程中票据的权利义务主体除银行与持票人外包括其他汇票权利人和承兑银行。2.两者标的的流通作用不同。借款合同的标的为金钱(货币),是种类物,出借人银行交付金钱后,借款人可将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商品在市场上流通。而银行承兑协议,合同的标的是银行向持票人开具确定金额的银行承兑汇票,持票人在商品交易活动中除将它作为一种支付方式外,在流通过程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权利人可将汇票“背书”,还可以将汇票用以质押担保。因此银行承兑汇票的流通作用比金钱要广泛,它涉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比借款合同要丰富的多。3.两者适用的法律不同。借款合同引起纠纷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货款通则》等法律予以调整;而银行承兑汇票引起纠纷后,其中除持票人不到期支付汇票款外,票据在流通中有可能引起票据纠纷。如果引起票据纠纷,它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予以调整。因此,借款合同与银行承兑协议不是同一类型的法律关系。在模拟法庭的审理案件中,原告LY银行虽然与被告JX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证借款合同,但合同生效后出借人LY银行未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HF有限公司发放贷款,主合同至今尚未履行,也就不会产生担保之债。因此,LY银行要求JX有限公司保证担保责任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总之,模拟法庭的审判表演,它是在电大领导和教师的关心和支持下,同学们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一项教学制度改革的尝试。通过这次教学改革活动,它使学生们所掌握的法律理论知识得到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同时也起到了法制宣传的作用,它的意义和作用是深远的。04秋法学本科毕业生:张欢20xx年7月6日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9〗
观有感首先,很高兴能融入模拟里面的角色中,虽然这次当的是法警,没有什么台词,但通过对药家鑫事件的了解和对剧本的熟悉,我得到许多体会和反思,当然,更多的是我对药家鑫的同情。
有人说法律是冬天的火炉,它可以带给你舒适,当你触摸它时,它也会把你烫伤,我觉得这句话说得很有道理,法律是一个国家权威的象征,而这权威是我们不能挑战的,一旦侵犯,我们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遗憾终身……我觉得在药家鑫事件中,有两个值得我们反思的地方。
做为新时代的大学生,在处理问题上为何如此不成熟,在遇到一点小事,就惊慌失措,甚至丧失理智,做出令人无法理解的事,这不得不使我们对教育体制产生质疑,为何一个受过高得教育的成年人,做事还是这么不成熟呢?在我们教育的过程中,我觉得是优秀这把尺子放错了地方,似乎成绩好的就是好学生,从而让学生或家长产生世界观的偏离,人们一味的追求高分数,而为人处事方面几乎为零,这种结果并不是一般的畸形所能导致的,而是经过多年反复的积累沉积。
我觉得跟他本身的家庭背景有关,从小他就处于无童年的状态下,失去母亲,父亲对他要求苛刻,每天就只有练琴写作业,成绩不好父亲就将他关进地下室,童年时的童真就如此被他人剥夺,使他对生活产生恐惧感,心情除了压抑还是压抑,在绝望的情况下,甚至多次想过自杀,身为他的家人难道就不应该反思吗?通过药家鑫事件,我向学校和广大家长、大学生提出了一些建议。
学校要加强道德建设和法律知识教育。
父母应该学会理解孩子,也许他们什么都不缺,唯一缺少的是你们的关爱,要和自己的孩子多谈心,多交流,尊重孩子的特长爱好。
做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知法,懂法,用法,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多参加公益活动,锻炼自己的为人处事方面的知识,使自己成熟,稳重,做一个有内含的大学生。
第二篇:观梁丽案模拟法庭有感字观模拟法庭有感为响应三位一体育人模式,以及培养我们的实践能力,龚向田老师在实践课中组织我们**了梁丽案的模拟法庭,作为一个法学专业的学生,感想深刻。
有两件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第一,学生们的认真表现,当然不仅仅是那么简单。
第二是梁丽案这个本身富有争议的案件。
我不知道那是哪个学校组织的模拟法院,不得不说,除了他们的服装比我们专业外,其他任何的硬件设施都比不上我们。
然而他们的审判过程却做得比我们好,法庭上各个人员的严肃与严谨,我想这不是可以演出来的,而是在心里他们已经把自己当成了法官,陪审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证人。
这是我不得不学习的地方。
对于备受争议的梁丽案,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想表达我对此案的看法和态度。
基于已知的大致案情,关于梁丽案的定性,出现了以下争议:盗窃罪侵占罪职务侵占罪,下面对这些争议进行分析。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大量财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而梁丽却不存在盗窃的故意。
盗窃罪的目的是要求行为人以被害人不知道的秘密窃取手段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然而,我们看到,梁丽并没有使用秘密窃取的方式来拿走这些**首饰,这些**首饰是被包在一个破纸箱内摆在机场候机大厅的垃圾筒旁,候机大厅是一个人来人往的公共场所,并不是私人空间,有理由相信,**首饰已脱离事主的控制,被遗忘在行李车上,梁丽从公共场所公开地拿走自认为是他人遗弃的东西,其行为并不是秘密窃取,不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因此,我不认为梁丽犯有盗窃罪。
而对于侵占罪,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在主观方面,该罪必须是故意的,即明知属于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遗忘物、埋藏物,仍非法占有。
虽然装**的纸箱属于遗忘物,但梁丽自己的行为也属于职业行为。
但是,有**行为的,不一定是**罪。
本案中,粱丽将金饰带回家后,没有变卖,没有逃逸,失主也没有找到她索要,她也没有明确表示拒绝退换或交出,事实上,公安人员找到她后,她已全部交还。
公安机关的新闻发布会只说给她做了几分钟的工作,并没有说她明确拒绝交还,即使她一开始没有交出,这多分钟可以视为她的思想斗争,这与拒不交出不可同日而语,拒不交出突出一个拒字,如,逃逸擅自处分公然明确肯定地拒绝等,本案中,我们没有看到这些情形。
所以,梁丽也不成立侵占罪。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本罪在主观上是直接故意的,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
职务侵占罪要求利用职务之便,而粱丽利用的不是职务之便,而是工作之便,即利用清洁工的清扫工作之便发现并捡拾遗忘物;机场清洁公司可能有这样的规定,即对捡拾乘客遗忘的物品不得私藏私吞和必须交相关管理部门处理的规定,这一规定只是提醒式的规定,它不是实质性的创设义务,没有这一规定,捡拾遗忘物也属于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也应归还失主;更重要的是,在这种情况下,机场或清洁公司的财产没有受到侵犯,也没有损失。
失主将物品遗忘在候机大厅这一人来人往的公共空间,并不必然就归机场或清洁公司所有或保管,被人捡拾走,机场或清洁公司并不必然需要赔偿失主损失。
因此梁丽也不成立职务侵占罪。
因此,梁丽的无罪是放是法院对事实的明确确认,证据确实充分。
再然后让我想起的就是梁丽案的未判先议的问题。
诚然,这个现象固然会对判决造成一定的影响,也影响了司法的独立性。
但笔者认为,从许霆案可以看出,它具有一定的实际应用价值,也可以在司法纠错中发挥一定的作用。
级法学一班刘洋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10〗
这次活动,我们生动、全面地演练了曾争才抢劫、故意伤害一案,经公诉机关审查后将被告人起诉于某某市某某区人民法院,法院受理该案件后,依法组成合议庭,采用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进行公开审理,程序合法,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回忆当天的庭审过程,其实存在不少的缺陷与错误,例如公诉方的人数过多、公诉词基本上是起诉书的重复,判决结果理由不充分等程序上的问题,这些问题是由于我们基础知识不牢固、缺乏实践经验和粗心大意所造成的,但是纵观当天的整个庭审过程,还是比较流畅、完美的,同学们的表现也有不少可圈可点的地方,例如审判人员沉着稳重,控辩方准备充分,对对方提出的意见积极答辩,主持人与在场观众有实质上的互动等,值得今后在再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中保留、借鉴。
下面我将结合模拟法庭的审判经过和案情对此次的模拟审判活动谈谈我的心得与体会。
模拟法庭实践思想总结 〖11〗
首先,我也是第一次组织这种活动。如果有任何缺点,请原谅和容忍。我会尽力采纳你的意见,但我不能接受所有的意见,但我会尽力做到最好。再次,如果遇见不同意见难以抉择,导致活动不能继续下去的情况下,我可能会果断一点做决定,如果一旦决定,就请大家按照方案继续下去,但大家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可以私下找我,如果我的决定确实存在问题,我相信我会改正的。
最后,希望大家积极主动的参与这次活动,毕竟这是一次难得的机会,刘老师说的不错,参与和不参与,对自己的影响是不一样的。所以,还是请大家积极主动参与进来。而且最重要的,不是做不做得好的问题,而是我们做不去做和努不努力去做的问题。
亲爱的朋友们,让我们一起做一个模拟法庭,让我们记住我们的一生!
以下是本活动计划的初稿。如果你有什么好的建议,请在本周下午12:00之前寄给我。谢谢您!
1、 本次活动以自荐和抽签的方式进行。即大家把自己想扮演的角色以“姓名+角色”的格式发给我,同一角色报名多的,采取公开抽签(或者协商)的方式决定,同一角色不足的,由抽签剩下的同学或者没有主动参与活动的同学扮演,如果到时候找到某位同学了,还希望你能配合一下,先说声谢谢。角色选举截止时间本周星期天中午十二点,晚上点名进行抽签和公布结果。
角色如下:
合议庭(至少3人);书记员(2);法警(1);公诉方(x,至少2人);被告人(x);辩护人(x,至少2人);证人(x);【被害人(x);被害人**人(x),这两个角色视案卷而定,刘老师说案卷是关于“***”的】。具体人数将在周五接到案件后确定。你可以先注册,不影响它。其中,合议庭、书记员和法警是一个团队,他们需要自己找时间协调内部准备工作;控方、被害人和证人是一个团队,他们需要自己做准备,包括撰写起诉书;辩护人、被告人和(自己的)证人是一个团队。他们自己找时间协调团队之间的分工,包括提交诉状。
二、下周三公诉方提交公诉书。(12月2号)
三、下周六辩护人提交答辩书。(12月4号)
4、 12月9日上午,第一次联合训练。(星期二)
五、12月13号,第二次合练。(周六)
六、正式活动举办时间待定。
注意事项,
1、审判长的产生由本周末视情况而定。
2、庭审流程和细节部分请合议庭成员多注意,特别是审判长。当然,我也会注意的。
3、本来提交公诉书和答辩状应该由合议庭或者审判长决定,但是现在为了方便和活动能顺利进行,我就预先安排了。如果有意见,请及时联系我。
4建议由合议庭最后写出判决书,这样整个过程就可以完成,其他学生也可以参考。
最后,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包容,如果大家对时间安排或者这次活动还有什么好的建议,请最迟于本周五晚十二点之前发给我。同时,我也希望大家能积极参加这次活动。
谢谢!联系人游发成 :
**:137********
**:11490310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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