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协议(汇编17篇)
发表时间:2021-05-12违约赔偿协议(汇编17篇)。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篇
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
注意事项:押金不是违约金,提前解除合同不能直接扣除。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几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双方一旦发生什么争议,尤其是承租人提前解约,出租人往往会扣留押金做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
之所以出租人要收取押金,是因为出租人把自己的房子和相关附属物品交给承租人使用,为确保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给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得到赔偿,才设定押金。从这个角度讲,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方违约解除合同,以押金为标准确定约定的违约金数额。
如果租赁合同中有违约责任赔偿的就按照违约责任上进行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责任那么看是否能够继续履行,如果不能继续履行就要确定赔偿金额,可以是以承租方损失进行赔偿。
违约赔偿协议 · 第2篇
一、《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该法第119条又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二、20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9条进一步规定: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主张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主张,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一百一十九条、本解释第三十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也有过错,违约方主张扣减相应的损失赔偿额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一条(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违约而获有利益,违约方主张从损失赔偿额中扣除该部分利益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等规定进行认定。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区分可得利益损失类型,妥善认定可得利益损失
(一)、第9条规定:在当前市场主体违约情形比较突出的情况下,违约行为通常导致可得利益损失。根据交易的性质、合同的目的等因素,可得利益损失主要分为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和转售利润损失等类型。生产设备和原材料等买卖合同违约中,因出卖人违约而造成买受人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生产利润损失。承包经营、租赁经营合同以及提供服务或劳务的合同中,因一方违约造成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经营利润损失。先后系列买卖合同中,因原合同出卖方违约而造成其后的转售合同出售方的可得利益损失通常属于转售利润损失。
(二)、第10条规定:人民法院在计算和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综合运用可预见规则、减损规则、损益相抵规则以及过失相抵规则等,从非违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违约方不可预见的损失、非违约方不当扩大的损失、非违约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以及必要的交易成本。存在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欺诈经营、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当事人约定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以及因违约导致人身伤亡、精神损害等情形的,不宜适用可得利益损失赔偿规则。
(三)、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可得利益损失时应当合理分配举证责任。违约方一般应当承担非违约方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非违约方因违约而获得利益以及非违约方亦有过失的举证责任;非违约方应当承担其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总额、必要的交易成本的举证责任。对于可以预见的损失,既可以由非违约方举证,也可以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裁量。
四、200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2条规定:可得利益的认定应当遵循什么样的规则?答:对可得利益的认定,应当遵循以下三个规则:一是可预见规则。即合同法第113 条第1 款规定的违约方在缔约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理预见的损失数量和根据对方的身份所能预见到的可得利益损失类型。二是减损规则。即合同法第119 条规定的守约方应当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该规则的核心是衡量守约方为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减损措施的合理性问题。减损措施应当是守约方根据当时的情境可以做到且成本不能过高的措施。三是损益相抵规则。当守约方因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益时,其所能请求的赔偿额应当是损失减去获益的差额。该规则旨在确定受害人因对方违约而遭受的“净损失”。通常而言,可以扣除的利益包括:标的物毁损的残余价值、本应支付因违约行为的发生而免予支付的费用、守约方本应缴纳的税收等。
五、2004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合同法疑难问题研讨会研讨问题报告》进行了细化明确,报告认为:可得利益的计算方法和标准目前是五花八门,结果也是悬殊很大,以下是我们总结的一些方法和规则。
(一)、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和举证责任分配:
计算方法:可得利益损失赔偿额=可得利益损失总额-不可预见的损失-扩大的损失-受害方因违约获得的利益-受害方所需支出的成本
2009年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适用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3条对可得利益计算的一般公式进行了进一步确认。并在第24条明确规定:可得利益的计算一般应扣除哪些因素?答:守约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违约行为已经发生的,应当采取必要、适当的减损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必要、适当措施的,无权就损失扩大的部分请求损害赔偿。在应当采取减损措施的情况下,所延误的生产期限应计算至已经或可以采取减损措施之日为止。守约方请求获得赔偿的范围不包含因导致损失发生的同一违约行为而获得的利益。上述利益通常包括:标的物毁损的残余价值、本应支付因违约行为的发生而免予支付的费用、守约方本应缴纳的税收等。
1、因违约行为的发生受害人遭受了哪些可得利益损失,包括生产利润损失、经营利润损失、转售利润损失等,由受害人应负举证责任;
2、受害人所遭受的可得利益损失中,哪些是违约方在订约时可以预见的,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3、受害人是否因违约而获有利益,如规避了市场风险、少支出了费用等,由违约方负举证责任;
4、受害人是否存在没有采取合理减损措施而导致损失扩大的情形,违约方负举证责任。
5、受害人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成本,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二)、赔偿可得利益损失操作中的几个注意问题:
1、区分商业风险和可得利益。市场交易存在风险,违约方只对合同履行后能够获得的利益予以赔偿,对于商业风险不负赔偿责任。
2、可得利益是合同履行后的纯利润,不包括主观推测的损失以及为取得利润所支付的费用。可得利益的计算必须是将来实际会得到的切实的利益,如果并非实际可以得到的,则属于主观的推测,不能计算在损害赔偿额内。
3、“可预见”以签订合同时的合理预见为标准。损失的预见应当以合同订立时违约方实际知道或应当知道的情况来确定。实际知道,一般指当事人对有关合同情况已经交代清楚,债权人明确说明违约将带来的损失后果;应当知道这种推测,是一种法律推定。认定过程中以通常的情况,根据日常生活的常识性知识、当事人的商业经验、交易习惯等方面分析。知道或应当知道应以一个正常的、有理智的第三人处于违约方的情况下,所能预见的后果来衡量。但无论是知道还是应当知道都必须是在订立合同时的.知道和预见,而不能是在缔约成立后随情况变化所做出的预见。
(三)、不适用可得利益赔偿规则的情况。
1、欺诈不适用可得利益赔偿的规则。《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就是说,当违约方违约存在恶意欺诈的情况下,并不适用可得利益的赔偿原则,而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三倍赔偿的规定。
2、违约导致人身伤害或死亡以及精神损害,不属于可得利益赔偿范围。这些损害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受损害方若要求对方赔偿这些损害,应当根据侵权行为法主张权利。
3、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若约定了违约金或者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则排除可得利益赔偿规则的适用。无论当事人约定的数额是否精确,都是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所预见到的损失数额,并没有超过订约人的预见范围,所以没有必要再适用可得利益损害赔偿的规则。
另外,2005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讨论纪要(一)第32条规定: 当事人依据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的规定要求赔偿可得利益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四)、损失的可预见规则的适用条件。
1、可预见规则适用于确定有效合同履行中违约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2、可预见规则是一种补充性规范,只有在当事人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时才予适用。
3、可预见规则是强制性规范,除非违约方或者受损失方对自已依法享有的实体权利行使了处分权,双方就违约赔偿达成调解意见,任何主体均不能排除其适用。
4、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即从违约方的地位、角度来判断损失是否属于其订约时能够或者应当能够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5、预见的时间应当在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要考虑风险,如果风险过大,当事人会约定有关限制条款来限制责任;如果要由当事人承担在订立合同时不应当预见的损失,则当事人会鉴于风险太大而放弃交易。
6、预见的内容是有可能发生的损失的种类及其各种损失的具体大小。只有违约方在订立合同时预见到违约会有损失、损失的种类或性质以及该种损失的具体程度,违约方才在预见到的损失程度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使损失的实际数额远大于预见到的损失也是如此。
违约赔偿协议 · 第3篇
鉴于:
________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甲、乙双方共同签订了《________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 ),乙方购买_________________住宅楼,乙方已向甲方支付购房款人民币________ 元。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日前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3、________住宅楼工程逾期竣工,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交付商品房。
4、乙方已收到甲方的《入住通知书》,甲方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乙方已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办理了入住手续,接收了商品房。
6、自________年________ 月 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甲方逾期交房________年 ________月________ 日前以________方式一次付清。
二、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违约金给甲方开具收据。
三、乙方收到甲方支付违约金,视同甲方已履行违约赔偿责任,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提出金钱给付主张或要求。
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违约赔偿协议 · 第4篇
(一)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二)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三)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四)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五)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法律条文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三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很多人都会选择在初始工作时期租房居住,因此在租房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一些矛盾纠纷,在租赁的时候就要签订一个租赁合同,如果自己违约就要缴纳一定的违约赔偿,赔偿金额一般是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
违约赔偿协议 · 第5篇
本次工人受伤事故赔偿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双方当事人应以此为断,全面切实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相互纠缠。乙方今后身体或精神出现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地址: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身份证码: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
鉴于乙方于20xx年10月18日在仁怀市鲁班镇环湖二期工程钢构班组施工过程中,由于个人原因导致腰部扭伤一事,依照实际情况,双方就此次事故达成如下协议:
一、赔偿金额:
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甲方于年月日前,甲方已支付乙方住院医药费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2、在本协议第一条确认已付金额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再一次性支付乙方后期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共计人民币¥(大写元整)。乙方接受协议赔偿后,双方从此无涉。
二、付款期限:
本协议第一条第2项确认的款项,甲方在本协议签定之日后,甲方必须当日付清给乙方。
三、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任何纠葛,乙方从此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追究甲方任何责任及费用。
四、以上条款双方均自愿遵守,共同履行。
五、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赔偿协议 · 第6篇
房屋买卖违约诉讼流程:
(一)诉讼前应基本收集齐全证据材料,写好起诉书,准备证据清单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到房屋所在地法院起诉。
(三)立案后,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四)准备证据并注意法院的证据规则的规定。
(五)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经济案件,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延长的,由法院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限为3个月。当事人任何一方不服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违约赔偿协议 · 第7篇
致,_______________省政府(招标人)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______________省政府大楼物业管理服务招标投标所需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的全部内容,我方,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正式授权__________为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唱标信封一份。
包括如下内容,
(一)投标函;
(二)投标报价表;
(三)全套资格证明文件;
(四)技术、商务响应文件;
(五)物业管理投标方案文件;
(六)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文件。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1、我方已收到上述投标项目所提供的一切有关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说明资料,根据招标文件、图纸、答疑纪要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和物业现场查验结果,考虑本企业自身的实力及特点,我单位愿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的投标报价
(详见投标报价表)投标承包上述服务项目。
2、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后60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包括修正文(如果有)和所有已提供的参考资料以及有关附件,并完全明白,我方放弃在此方面提出含糊意见或误解的一切权利。
4、我方承诺投标文件夹中的一切资料、数据是真实的,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5、我方明白并同意我方如在投标有效期之内撤回投标,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他数据或信息。
7、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或任何贵方可能收到的投标。
8、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果有的话)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
9、如我方被授予合同,我方承诺向招标代理机构的支付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盖法人公章),_______________
人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违约赔偿协议 · 第8篇
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就业协议的主体,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毕业生本人已填写信息并签名、用人单位已盖章的,《协议书》即生效;违约事宜主要由双方协调解决。
办理流程:
1.毕业生向用人单位提交 违约申请 ;
2.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的同意与该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的 证明 , 证明 必须盖有用人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 院系收到用人单位同意解约的 证明 后,才可向毕业生发放第二份《协议书》;
4.原《协议书》第二联至第四联应退还毕业生所在院系,并注明 作废 (第二联若用人单位已留存可不必要回);
5. 毕业生将用人单位同意解约的 证明 复印件和原《协议书》第一联交到学校就业指导办公室(东区学生服务中心204室),就业办公室将为其办理有关更改就业方案手续。
违约赔偿协议 · 第9篇
违约金,当事人完全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必须按约定给付对方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者金钱以外的其他财产。违约金是合同经济方式的一种,也是对违约的一种经济制裁。违约金的设立,是为了保证债的履行,即使对方没有遭受任何财产损失,也要按法律或合同的规定给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标准依法定或双方在合同中书面约定。违约金有两种:
①惩罚性违约金,其作用全在惩罚,如果对方因违约而遭受财产损失,则违约一方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另行赔偿对方的损失。
②补偿性违约金,是对合同一方当事人因他方违约可能遭受的财产损失的一种预先估计,给付了违约金,即免除了违约一方赔偿对方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的责任;即使损失大于违约金,亦不再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114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赔偿金,即损害赔偿金,是指一方当事人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时,按照法律和合同的规定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责任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为原则,但以惩罚性为例外。根据等价交换原则,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同等的财产予以赔偿。因此,一方违约后,必须赔偿对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但同时,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又有例外规定,经营者在有欺诈行为时,应按消费者的要求以其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一倍来增加赔偿消费者的损失,该条是我国法律上唯一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金。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0篇
兹欠_______________工伤事故赔偿金共计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仟__________佰__________拾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角整小写(________________元),此款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于以人民币现金还清。
公司名:_____________
欠款人住宅地址: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批发部经手人: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1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乙方和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并开始工作,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_________左右在车间油罐内进行喷漆时因着火烧伤,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八级、无生活自理障碍。就此工伤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甲方垫付乙方因工伤医疗费共计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市工伤保险基金报销的医疗费_______________元偿还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医疗费,甲方为乙方垫付的剩余医疗费_______________元不再有乙方偿还。
2、甲方共计给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包括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_______________元等各项费用;
3、自工伤发生至今乙方未再来甲方上班,双方同意并认可劳动合同关系已解除。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无权向甲方提出任何其他经济要求;
5、甲、乙双方均已了解协议的法律含义,双方为完全自愿的情况下签定本协议。
6、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2篇
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范围,是指在发生违约情事以后,在请求损害赔偿时应如何确定损害的范围,根据什么原则来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合同法第113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原则上,通过赔偿损失应使受害人处于如同合同已经履行时的同样状态。通常认为财产上损害赔偿范围即合同法规定了三类:
1、约定赔偿范围。依当事人的意思而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赔偿是依照当事人的意思确定损失赔偿的范围和计算方法,体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合同自由原则。如果当事人有赔偿损失的约定,则应优先适用。
2、一般法定赔偿范围。依照法律的一般规定确定损害赔偿的范围。合同法第113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答》(1987年10月19日)对涉外经济合同的违约责任规定“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除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或合同另有规定外,违约一方当事人赔偿另一当事人因此所受到的损失,一般应包括财产的毁损、减少、灭失和减少或消除损失所支出的费用,以及合同如能履行可以获得的利益(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就是指利润),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此可见,在合同当事人没有约定赔偿时,则应适用法定赔偿。
3、特别法定赔偿范围。由法律基于特殊的立法政策而特别规定的损害赔偿。合同法第113条第2款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双倍赔偿。根据特别法优先于普通法适用的原则,在有特别法可依的情况下,应当优先使用特别法,即优先适用特别法定赔偿。
违约损害赔偿有什么特点?
1、损害赔偿是因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而产生的一种民事责任。合同生效后,因债务人违约而使债权人遭受损害,当事人之间的原合同债务关系就转化为损害赔偿的债务关系。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损害赔偿,与缔约过失责任中的损害赔偿、合同无效后的损害赔偿、合同撤销后的损害赔偿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它仅能基于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之前提。如果合同不存在、无效或被撤销,则不适用违约损害赔偿。
2、损害赔偿原则上仅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违约损害赔偿是民事责任的一种,理应和其他民事责任一样,从法律本性而言只具有补偿功能而摒弃惩罚功能。再者,从民法等价有偿原则出发,任何民事主体,一旦造成他人损害都必须以等量的财产予以补偿,一方违约后,违约方必须赔偿对方因违约而遭受的全部损失。违约损害赔偿也完全适用这一原则,亦即:损害赔偿应当具有补偿性,其主要目的在于弥补或填补债权人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害。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一加一”赔偿。由于该赔偿的数额已经超出了受害人的实际损失,故属于惩罚性损害赔偿。此种赔偿仅针对欺诈行为而适用,它只是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一个例外,而非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
3、损害赔偿以赔偿受损方因对方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害为原则。一方不适当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另一方不仅会遭受现有财产减少的损失,而且会遭受期待利益的损失。这些损失理应得到全部赔偿。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4、损害赔偿具有一定的任意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等条款规定了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可以预先约定一方当事人在违约时应向对方当事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这种方式可以对违约赔偿的范围和数额进行约定,也可以对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进行约定。同时,当事人也可以预先约定免责条款免除其未来的违约责任,包括损害赔偿责任。当然,这种约定以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秩序为限。
5、损害赔偿是最重要的违约责任形式,并且其他任何责任形式都可以转化为损害赔偿。《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把损害赔偿专门列为一节,我国《合同法》虽无专列章节,但也在违约责任一章中对损害赔偿给予特别规定。金钱作为一般等价物,任何损失一般都可以转化为金钱赔偿。特别是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具有根本救济功能。这完全符合民法等价有偿及赔偿的补偿性及金钱的一般性质,并且与当事人订立合同获得经济利益这一主旨相符。因此,作为违约责任的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等皆可转化为损害赔偿。
6、损害赔偿是一种严格责任。损害赔偿是一种严格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只要有违反合同的行为,并且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违约方就要负损害赔偿责任。至于其违反合同有无过失,在所不问。从我国法律规定来看,《民法通则》中关于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中没有提及过错的概念,《合同法》也没有明确规定过错责任原则。
实际上,我国合同法律制度中的损害赔偿应是一种严格责任,理由如下:其一,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一种过错责任,甚至连过错一词亦无提及。其二,违约行为具有客观性。它指的是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不符合约定的或法定的义务这样一种状态,而不包括当事人的主观过错。其三,《民法通则》和《合同法》仅规定了不可抗力这样一个免责事由。其四,《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该条突出说明了违约责任无过错性的特点。因此,如果一方当事人能够举证证明另一方构成违约并造成损害后果,违约方即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除非其能举证证明其违约具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这里牵扯举证责任问题,如果一方欲让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必须举证对方违约并造成损害后果;违约方如欲免责,则必须举证证明其有法定或约定的免责事由。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3篇
就业协议书违约毕业生办理解约时,必须同时提交以下材料方可申领新的《就业协议书》
1.与原签约单位办理解约手续,并提交原签约单位盖章的同意解除协议书面证明。
2.提交新的.签约单位同意接受或聘用的书面证明。
3.毕业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由学院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
4.在教育厅协议书管理网站申请解约补办,并网络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5.将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交还招生就业处。
在提交以上材料后,招生就业处向江西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申请换发协议书,在7个工作日办理完毕,为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声誉,原则上每年的6月10日以后不再办理毕业生解约手续。
已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若考取研究生、选调生及公务员,或者出国等,不能到原签约单位就业的,应及时通知单位,由原签约单位出具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方可解除协议,否则将以《就业协议书》为依据进行派遣,
就业协议书遗失如《就业协议书》不慎遗失,毕业生重新申请补发《就业协议书》须按以下程序办理:
1、毕业生必须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申请、陈述遗失经过,提供登报挂失证明、刊登遗失公告报纸、新单位录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2、填写遗失申请表(就业网站下载),经所在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院党总支印章;
3、在教育厅协议书管理网站申请补发,并提交相关证明;
4、招生就业处受理毕业生补发申请,具体流程为:
A、将申请补发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名单在学校就业网上进行公布;
B、向省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申请予以补发,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C、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标注遗失补发字样;
D、若发现申请补发者弄虚作假,学校将严肃处理且不再受理其就业事宜,毕业时直接派遣回生源所在地,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毕业生个人承担。
违约(遗失)流程如下:
5、大学生就业协议书管理网站申请新三方(以上步骤请在打印前完成)
备注:毕业生若是违约,相关材料里面应包括原三方(一式三份)。
毕业生办理新三方不得超过一次,否则不予办理。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4篇
甲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系则受害人之(夫)妻或其他第二顺序继承人。
现乙方受受害人供养的全体亲属委托处理死亡的相关善后事宜。乙方居民身份证号码:
甲方单位职工,因工作原因于___年___月___日在某处伤势,经抢救无效丧生。于___年___月___日生,养育亲属情况:
妻子:姓名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长(次)子(女):姓名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父(母):姓名出生日期:
家庭住址:
为妥善处理因公死亡的`善后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现甲、乙双方就赔偿问题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索赔乙方火葬补助金______元;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死亡补助金______元;
三、养育亲属(子女反感18岁,父母为并无总收入或者已办理去职、卸任)一次性补偿费用______元;
四、其他费用:在上述款项基础上,甲方自愿另行一次性赔偿乙方供养亲属补助金______元。
上述一、二、三、四项合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元整);
四、上述款项于___年___月___日一次性支付与乙方名下______银行账号:
五、乙方负责管理索赔款项在养育亲属间依法合理分配,例如由此引起争议,概由乙方负责管理,与甲方毫无关系。
六、协议签订后,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谓两份,公安机关存留四份。
甲方:(签章)
委托代理人:
乙方:(捺印)
身份证号:
见证人:(注明与受害人之间的关系)
___年___月___日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5篇
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是为了确保中小企业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而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CSR行为准则的制定、CSR推进和监管、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评价等方面也会有所不同。
1.地方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地方政府在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规范和约束中小企业的行为,同时发挥政府行政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政府部门通过金融和财政优惠政策给予中小企业以一定的政策支持,通过政策倡导,推动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2.行业协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行业协会不仅是联系行业内企业、企业与市场的中介,还是联系行业和政府的桥梁。行业协会既是中小企业社会责任行为准则的主要制定者,同时也是中小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推动者和监督者。此外,行业协会还通过组织中小企业CSR培训及经验交流,增强中小企业CSR意识和履责能力。
3.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供应链核心企业负责制定供应链所需遵循的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和外部守则,对供应链成员企业的社会责任行为进行监督、协调和评价。从整体管理层面看,关键是建立一种整体的社会责任认知,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一致的CSR守则和规范,然后严格地去执行。在该模式下,政府、社会可以通过加强对核心企业的引导、监督和评价,进而推动整个供应链企业社会责任的实现。
4.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模式。相关政府部门对中小企业的约束力较弱,缺乏相应的监管;另外,自我管理型的中小企业绩效机制不够健全,信息披露不够完善等问题,但是作为一个合格的经营者,应该诚信经营、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珍惜资源、保护环境、充分利用相应的资源等等,唯有经营者做到了这些,才能够真正履行相关的社会责任。
(1)CSR行为准则由谁制定的,该准则会体现谁的意图或需要。
(2)在不同模式下,推动并监督中小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体及措施手段会有所不同。
(3)在不同模式下,中小企业CSR信息披露和绩效考评机制也不同。例如在行业协会主导型管理模式下,各个企业之间必须遵守行业标准来对各自的企业经营情况进行披露。
2.四种模式各有其管理困境(1)GDP主导的政绩观、地方保护主义及政府职能转型等与政府主导型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存在矛盾。
(2)在产业集群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而非政府的'推动、监督作用,是完善我国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和实现机制的重要任务。
(3)CSR利益和贡献的非对称性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供应链中中小企业CSR积极性和履责能力。
(4)目前我国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受制于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绩效,仍把生存问题放在首位,因此只是选择那些不得不履行的基本社会责任。
1.各地应根据当地行业协会成熟度、供应链发展水平、政策法规完善性及中小企业自身发展情况等选择适合的中小企业CSR管理模式。
2.各地政府首先应该从公众利益和社会和谐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推进中小企业社会责任的法制化工作,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法规来强化企业承担履行社会责任的义务;另一方面,相关政府部门应当牵头组织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国家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可行性研究。
3.随着中小企业集群的发展,行业协会应充分发挥其在引导、监督、协调、服务、自律等方面的作用。
4.发挥供应链核心企业主导作用的同时,应对利益和责任的不对称性给予补偿。首先,发挥核心企业的组织、引导、监督作用,并与成员企业共同协商制定供应链CSR战略目标。第二,在选择供应商时,应将社会责任标准与价格、供货时效等传统准则有机结合,建立合理的供应链CSR利益分配机制。第三,核心企业通过建立严格的审计和考评体系,规范各成员企业的CSR行为,打造绿色、安全、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6篇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鉴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在工作时因不小心不慎受伤,导致手部轻微挫伤。受伤后,甲方已为乙方垫付医疗费元。现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进行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除甲方已向乙方垫付的上述医疗费以外,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补偿元(大写:元整),包含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所有费用,
二、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此事处理即告终结,双方再无其他争议,任何一方不得反悔。乙方不得再以仲裁、诉讼等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此事再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费用或主张权利;否则,乙方应返还甲方已付全部费用,并承担违约金5万元。
三、本协议为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结果,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欺诈、胁迫等导致本协议撤销、无效的`情形。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双方完全理解本协议内容,明白本协议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签订。
甲方(盖章):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签字捺印):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违约赔偿协议 · 第17篇
反诉人,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被反诉人,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生,汉族,职业,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
反诉请求
1、请求依法确认反诉人与被反诉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的“转让协议”合同无效;
2、请求判令被反诉人返还反诉人转让费__________元,并赔偿损失__________元;
3、本案起诉费、反诉费由被反诉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此致
__________人民法院
反诉人,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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