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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实习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4-01-27

法院实习工作报告(通用5篇)。

为了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编辑编辑了这份易懂的“法院实习工作报告”,为了更好的开展下一阶段的工作。我们常常会用到报告这种实用文,报告要主题突出、结构完整、内容丰富、层次分明,尽可能用事实和数据说话,报告该怎么去写?希望本文能够带给您一些新的知识和信息。

法院实习工作报告【篇1】

为期四个月的法院实习已经圆满地落下了帷幕。在这四个月时光里,我不仅认真的做好了每一项工作任务。更在实习过程中学到了许多书本上没有的知识,积累了许多社会经验,增长了见识。中院可以说是最忙的法院之一,但是我们在这里可以学到很多。我在这四个月的过程中成长了许多,当然,也存在些许值得反思的问题。

在来到中院的第一天,徐老师(时任法警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和法警支队的杨政委给我们开了会,向我们提出了4点建议和10个人生经验。分别是:有志向、有善心、有智慧、有情趣。要用文化知识武装自己,胸襟宽广,常思考。人生的根本:一要对自己负责;二要对家庭负责;三要在奋斗的基础上保持一颗平常心。10个经验分别是:

①眼高手低将一事无成②不能像玻璃一样脆弱

③要有好的人缘,拥有团队精神

④不是你选工作而是工作选你

⑤机会不会从天而降

⑥走运时做好霉运的准备

⑦必须学会忍受孤独

⑧时间不等人

⑨管好自己的嘴

⑩守时

另外,我自己也总结了两点、首先是细心分析一切,另外一个就是用心做好每一件事

以上这些知识我牢牢铭记在心,伴随了我整整四个月。我都用这些准则来严格要求自己。

在日常工作中,我认真学习,边做边看。从一开始的生疏到了今天的熟练工。在每一次的押解过程中,我总是把安全放在首位;迅速地将被告拷上,并检查手铐脚镣的松紧度;每一次的出看守所之前我定会仔细搜身,用徐老师上课教的.方法一丝不漏的检查到位,确保万无一失。

除了刑庭,我们有时还要负责民庭和行政庭的执庭。在民庭上,我们的主要职责仅仅是维护庭审秩序,防止原被告双发冲突。而行政庭我们不仅仅是维持原被告双方的冷静秩序外,还要负责收取旁听证。因为行政庭很容易造成原告与被告之间的瓜葛。执行局也是法警工作的主要部门之一,只不过中院执行局我们很少介入。唯一的几次就是出去抓老赖以及Executionsofdeathsentences。我拥有两次Executionsofdeathsentences的经验。在法院里白天当我们没有任务时我们就坐在办公室内待命。这段时间我们会复习,会休息,但是经常会有紧急情况,我们必须时刻严正以待。在法院里白天当我们没有任务时我们就坐在办公室内待命。这段时间我们会复习,会休息。一旦有任务来了,我们就全副武装前往需要我们的地方。我们经常可以碰到突发事件,例如信访哄闹,法院门口拉横幅,冲撞法庭等等,面对这些情况我们实习生主要是协助正式民警,我们在旁边做边学。在中院,徐老师以及众师兄是我学习的榜样,他们做事严谨,迅速到位,遇事果断冷静,有四十安抚旁听人员情绪以及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不该说话都令我记忆犹新。每一次的庭审过程中除了保持基本坐姿外,我还明白了监视被告的一举一动以及旁听人员的状态。因为法警的存在就是为了更好地维护庭审秩序,使庭审工作井然有序地进行。

有时候我们会碰到一些比较特别的案子,社会影响力非常大。下面就例举两例:

第一个案子是发生在萧山的。亲生父亲为了保险,杀害了自己的亲生女儿。事情是这样的,一对安徽来的夫妇在宁波打工,这对夫妇育有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其中一个女儿在杭州萧山跟着阿姨打工,平时也比较乖巧。但是这对夫妇却早早的给女儿买好了保险,然后由父亲一手谋划杀害了女儿。过了几个月,这个父亲来到了杭州萧山,将女儿骗出后用木棍猛击其头部,然后狠心父亲将的女儿拖上了车,前往了钱塘江边,准备抛尸。在途中,女儿居然从昏迷中醒来,哭着哀求父亲。但是残忍的兽父,却义无反顾的将女儿抛入江中,亲眼见其死亡后才离开。然后对外面人谎称女儿失踪了,于是骗得了保险。最后因为女儿尸体被发现而被公安机关抓获。正所谓虎毒不食子,他这么做简直禽兽不如。第二个案子是一个特大的集资诈骗案,这个案子涉案金额达到1.5亿,但是被害人达到了1500多人。社会影响巨大,而这个案子的庭审时间也特别漫长。我们从早上6:40分上车,一直到第二天凌晨2点回到寝室。连续2天,我们同甘苦共患难,团结一切,保证庭审的正常完成。这个案子可谓10年难得一遇被我们遇上了,正好磨练了我们的意志,增长了见识。

除了任务单上的警务任务外,有时还会有师兄师姐委托帮忙的事。例如:执行写法律文书、送达文件、抓捕老赖,整理案卷等。

客观上来说,中院实习时相对比较辛苦的,经常一天要工作16小时以上。但是我们同学都任劳任怨,不辞辛劳,与中院全体法警同甘共苦,共同完成了一次又一次的大案子,为社会和谐稳定出了自己的一份力。有人问:“为什么里,还要去中院实习,这么辛苦?”我的回答是:“在这里,我们能学到的东西是最多的!”

作为中院实习生的班长,受中队的赏识让我管理。我认为自己做的好还不够出色。主要问题存在于管理上,我有很多需要反思的地方,例如办公室卫生,几天不督促总是会乱。因此,我难辞其咎。在将来的学习还是工作中,我必须注重细节,时刻注意个人的行为规范,树立一个好榜样。要有觉悟性!在这里,我十分感谢徐建杰老师,他有时的批评总是让人一针见血,豁然开朗。

我纠结了很久,还是想去公安。法警工作太枯燥了,能帮助的人太少。我觉得,人活着,不能只是上班赚钱,轰轰烈烈的活一回。否则人生难免有遗憾、而是要帮助和拯救更多的人。我愿用自己的青春年华,创造更多的社会价值,为他人的安全和快乐保驾护航。你们的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快乐!

法院实习工作报告【篇2】

光有理论知识,没有实践经验,终究只是纸上谈兵。为了能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起来,更加直接的接触到法律的运行,我会在法院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了解法院的运作,同时观察法院工作的环境,虚心向工作人员请教,建立法律人该有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为将来更好的适应法律方面的工作打好基础。

一、实习单位介绍

余姚法院创建于1950年4月,近年来,在市委、市人大和宁波中院的领导、监督和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公正司法、一心为民”为指针,坚持“审判立院、改革强院、管理治院、文化兴院”的总体思路,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着力打造审判执行的“精品工程”,大力实施开拓创新的“强院工程”,积极构建勤政廉政的“护院工程”,努力推进三项的“为民工程”。法院实习报告法院现设政治处、监察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审判管理办公室、法警大队、刑庭、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立案庭、审监庭、执行局、执行监督科、执行实施科、执行综合科、信息技术科等19个内设机构,下辖泗门、马渚、梁弄、丈亭、陆埠、低塘6个人民法庭,另设有审判保障中心为我院下属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我实习所在的单位就是丈亭法庭,主要进行民事案件受理和审判,法庭内设政治处、办公室、法警室、立案室、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书记员室,共5个部门。

二、实习主要过程与主要内容

我的实习过程主要分为几个阶段,首先熟悉法院的工作,了解案子从立案到结束的全过程;其次,做一些基础的文书工作;最后,参与具体案件的调解和审理。

在踏进法院大门的那一刻,一种庄重、严肃的感觉瞬间冲刺了我的全身,我有些紧张,带着些许的敬畏,被副庭长领进了办公室,带我的是她得一位助理。在法庭的着一个月里,我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一)整理案卷资料

初进法院,分到我手头的工作并不多,几乎一整天都在整理资料,打印资料。虽然这些工作有些无聊,但在做了之后才发现,它远没有我想像那样简单,它就像法院日常工作的缩影,有着严格的顺序,繁琐而复杂,必要的内容材料缺一不可。实习得第一天,我就得到了一份案卷顺序表格,但就像法律中存在漏洞,表格中的内容时常不能满足案卷材料的需要,总有些欠缺。即使我整理完案卷,也仅仅是书面的材料,还有电子数据需要一同上传。当然这是我在之后学到的。

(二)填写、起草法律文书

整理了几天案卷,看看案卷的内容,可以基本上了解一个案子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之后我开始接触一些新的东西,如受理案件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出庭通知书等等。对于不同的人,在不同的时间,发出的文书类型都不同。如受理案件通知书就是对原告及其代理人在受理时发出的,而对于有关开庭时间地点的通知,两者又是不同的,前者用的是开庭传票,后者用

的是出庭通知书。分清这些也是一项十分细致的工作,自然我也没少犯错。判决、裁定、公告,都有生效期,而具体的这些法律文书不是到了时间就是有效地,它们必须有印章才是有效地,而公告更是要在张贴之后拍照以作为送达依据。学习时只是了解了有关它们的适用情况,当它们转化为法律文书时,在具体实务中仍然存在我们需要学习的地方。

(三)其他

在实习中我在几个简易程序的案件中充当过书记员,说是书记员,其实就是打字的。各种审判之前的步骤几乎全部忽略了,什么法庭纪律之类的,就是存在于庭审笔录中的一句话。整个过程几乎就是法官一个人在根据案卷材料自问自答,只是在有问题需要了解时,才会向原告或其代理人进行询问,完全没有法庭的严肃的气氛,十分随便。当然多数情况开庭的程序还是严谨的。

而在庭审之前,几乎每个案子都会由法官主持进行调解。我也参与过几次,虽然我并不喜欢这个,但不可否认,要双方同意和解,这需要很大的技巧和很好的口才,而且“软硬兼施”。

在这里,我近距离地接触到民事审判工作,目睹并学习了正确而标准的案件审理程序,更深刻地了解了一个案件从起诉到法庭庭审的各个环节。在跟随法官审理案件,书记员记录的过程中,我目睹了他们的工作,并虚心向他们请教,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的宝贵经验,不仅仅是法律专业知识,更多的是他们认真对待工作的态度,缜密的思维,还有扎实的法律技能。

三、实习中的收获与体会

(一)收获

理论和实践是不可分的。通过实习,我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得到了锻炼和提高。同时,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法言法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他们对于我的实习进行了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会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在实习过程中,我也发现,法院整个的运作都是十分复杂的,法院的工作即使在细小也需要十分严谨的对待。

实习帮助我提高了适应能力,交际能力。以前在父母、老师的保护下安然自得,可是到法院之后,天天要应对不同的环境和场合,接触形形色色的人,不得不努力使自己做好,表现好,才能在这里如鱼得水。通过这次实习,提高了我对环境的应变、适应能力;另外,做事先做人,我明白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作为一个实习生,不仅只是把领导交给我们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积极的态度,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有所收获。无论是跟领导、同事、律师还是当事人接触,都要端正自己的态度,摆清自己的位置。

(二)不足

在将我所学的抽象的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中的同时,才发现自己还欠缺太多,以为掌握了的书本知识,在实际中有时根本联系不到一起,感觉到所学知识的局限性和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的专业知识的贫乏,、对案件的分析能力欠佳。在遇到紧急情况或者在比较严肃的环境下,我的反应总是比较迟钝,也是心理素质不够好所引起的。

实习期间,通过对法院工作的了解,我认为法院自身也存在一些问题。首先,庭审有时只是走个过场;其次,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如今法院大力倡导调解优先,更有的法院还给法官下达调解率,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业绩。所以法官对当事人不愿调解的案件,久拖不决。

法律知识的普及不够,一些当事人只知道要求法院快些处理的自己的案子,根本不顾法律所规定的期间,对工作人员的劝解也全不理会,只会闹。同时,在执行时,当事人也找法院,而不是执行局。

(三)展望未来

首先,自然是加强自身学习。对以前所学知识进行系统性地整理,再结合的案例进行学习。并且,随着社会环境的巨大变化以及我国法治的逐渐完善,每年有许多部法律法规出台。如果满足于现状,我所掌握的法律知识很快就会过时。作为一名法律人,必须有足够强的学习能力,时刻注意把握法律的动向,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

其次,加强法院自身建设。法院在平时暴露出来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如律师、法官的职业水平较低;法院的工作独立性不强,经常会受到来自各方面的

压力甚至干涉等等问题。法院自身也要立足于这些不足,加强素质建设;另外,作为准法律人,我们应树立信心,满怀责任,为中国的法制建设添砖加瓦。同时,法院的审案程序应该严格按照规定,不能只是走个过场。

最后,加强普法工作。作为基层人民法院,普通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薄弱,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更要重视法制宣传与教育工作。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的含义、知道法规的具体意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我们建设法治社会才有希望。

结语

这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是我走向社会的一座桥梁,为以后步入社会打好了基础,迈向美好而残酷的未来。实习结束了,但我感觉并不是那么轻松似的,我觉得自己面临着更多的压力与挑战。在法院实习的这段工作经历让我看到了未来职业的发展方向,教我懂得了如何独立生活,如何凭借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诚赢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赖,如何尽己所能关心需要帮助的人。

法院实习工作报告【篇3】

在xx市xx律师事务所实习有半年的时间了,说是半年,其实真正来的日子也就两个月吧。明天我就要回家了,以后就要自己奋斗了。

在实习的日子里,有很多切身体会,我受益匪浅。大伙都说现在律师都很黑呀,不是全部,至少有95%都是吧。听到这些话我很惊讶。非也,非也。崔律师是所的主任,他为人和蔼,亲切,第一次在电话里听他的声音,我以为是他是一位上了岁数的律师。见面了才发现他还很年轻,只不过给别人一种很成稳的感觉。张律师,是我很欣赏的一位律师,他的当事人好多都是上访的,但是对他来说办理申诉的案子是很简单的事,很有经验的律师。为人真诚,做事认真,很有才华。生活非常的节俭,中午吃一根玉米棒子,或吃一块大饼。我知道后非常吃惊。

x律师和x律师都是很实在,很有同情心的律师,记得有一次,他居然特地打电话叫一位当事人来取办案没有用完的500块钱,x律师说:像我们这样实在的人,么能发财”x律师说:“他自己都够可怜的了,这钱必须还他。”于律师,以前是一位老师,现在辞职,专门当律师,很认真,记得有一次我把刑事的辩护人说成代理人了,他马上纠正说:“什么代理人,是辩护人。”我当时挺惭愧的。自己学了三年的法律,连这么基本的问题都没有弄明白,而他以前不是学法律出身,现在对法律已经很有经验。别的律师就不一一介绍了。

总之,他们都是很有经验很知深的律师,各个都风华正茂,为人正直,把人人生而平等的理念贯彻到实际生活中。

法院实习工作报告【篇4】

实习期间,在院领导和法官的引导下,我能够虚心向他人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这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法官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难得的宝贵财富。这次实习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能力。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专业知识的匮乏。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得不错,一旦接触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同时,我感觉到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有一段距离。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完成的。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大学的法学应当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地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尽量避免毕业后出现眼高手低的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在实习过程中,我发现法律普及非常重要。我国为推进法治建设所进行的多年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人们的法治观念、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存在一些不足。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地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的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看着自己写的这些东西,感觉杂乱无章,似乎还有很多要说的话,实习的最大收获就是悟出了一个道理,路还很长,要学的东西还有很多!

法院实习工作报告【篇5】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ys575.CoM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

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

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

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xx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