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管理公司规章制度(集合10篇)
发表时间:2018-12-18运营管理公司规章制度(集合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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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及时、准确的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为公司留存完整的工程资料,实现竣工摄录资料高质量移交,同时为配合做好新闻宣传工作,根据公司《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专业、各项目部。
3.定义
无
4.职责
4.1综合部、工程部对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4.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存档工作。
5.引用和支持文件
公司总部《摄影摄像管理办法》、《档案资料控制程序》
6.总要求
根据公司现有条件和实际情况,暂不对本办法中的录像资料方面作要求。只对各类工程照片资料的拍摄、整理、管理、存档等进行规范要求。
7.过程描述
7.1摄录工作职责分工
7.1.1综合部、工程部对项目工程摄录工作总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专业及时完成工程照片拍摄,负责提出摄录工作考核意见。
7.1.2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负责按照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工程声像资料的摄录工作。及时拍摄照片、录像,并对声像资料进行保存、归档,保证声像资料满足工程竣工资料移交规定要求。
7.1.3综合部负责工程主要里程碑项目、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并对照片和录像带进行保存、归档。各专业、项目部主要里程碑等重要节点项目施工前两天,通知综合部做好摄录准备。
7.1.4项目部如无综合管理人员,项目部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党政工团活动、领导视察、来访接待等工作的摄录工作,则由项目部宣传员负责拍摄完成,并发送至综合部存档。
7.1.5所有拍摄完的影像资料要求在拍摄完当天由摄录人员上传到公司综合信息网“工程影像”栏目内。综合部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对照《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附件1),每月进行统计,对不按时上传影像资料的相关专业、项目部进行考核。
7.2摄录资料整理、归档分工
7.2.1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指定专人(可由各部门、专业、项目部宣传员担任)对所拍摄的照片资料进行整理汇总保存,按照施工项目和类别建立文件包,并标注拍摄内容和时间。资料保存要做到双备份,一份在摄录人员电脑上进行保存,一份移交给综合部管理人员刻录成光盘资料保存,并做好目录登记。
7.2.2拍摄的工程照片资料移交需要准备两套,一套是公司留作存档,由综合部、工程部按照公司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另一套是根据业主要求移交给业主,由工程部按照业主的要求和整理标准做好资料的整理、归档、移交。
7.3摄录范围、内容和具体分工
见附件1《光伏电站工程建设重要活动拍摄控制点》
7.4摄录要求
7.4.1各部门、专业、项目部要高度重视摄录工作,按照规定的摄录范围和内容,及时拍摄工程资料照片,并按照要求整理、归档。
7.4.2为保证照片冲洗质量,所保存的工程照片要保持原始尺寸,严禁进行压缩处理,照相机拍摄质量参数要设在最高像素。
7.4.3工程照片要按照准备—开始—过程—结果的时间顺序进行拍摄,每个时间段都要对施工场景、设备状况、劳动过程、人物动作等进行拍摄,确保事件的完整性。严禁出现只有项目完成后的照片资料而没有施工过程资料等现象。
7.4.4照片拍摄过程中,照相机要选择精细模式拍摄,取消日期显示功能,所拍照片严禁出现日期落款,严禁对照片进行文字标注(只可在照片文件名处作文字说明标注)。
7.5现场拍摄注意事项
7.5.1公司EPC、技术、商业交流部分重点拍摄公司管理技术人员、公司领导、项目部领导与业主方技术、商业交流的镜头,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站姿、坐姿,可以善意的提示一下双方人员及领导。
7.5.2现场拍摄对象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1)在现场拍摄施工人物时,服装、安全帽、鞋子等要符合安规的要求,不得出现不戴安全帽或戴安全帽不正确的镜头。同时要求拍摄对象必须穿着公司工作服、戴公司安全帽;施工人员的行为要正确,不要出现说笑、嬉闹不严肃的现象,工作行为与工种、工作性质相对应。
(2)施工场面不得有违章的现象。例如:高空作业不扎安全带、工作地点有临空面、存有装置性违章现象、起吊重物下站人等等。
(3)现场拍摄时注意双方人员的各种表情姿势、人员的着装、安全帽、安全带等必须要规范。
(4)不得有不文明施工的行为和脏乱差的现象。
7.5.3拍摄对象要突出
(1)接到拍摄通知,应及时掌握拍摄活动议程,明确活动拍摄内容及对象,拍摄一个场面,主题要明确,要表现什么,要说明什么,是反映场面的壮观,还是反映一个细部,不要没有目的的进行拍摄。
(2)如不能确定拍摄效果,可预先模拟拍摄,检查拍摄效果,提前调整好最佳拍摄位置及拍摄数据。拍摄过程中可增加拍摄角度及拍摄次数,从中选取可用的拍摄资料。
(3)拍摄的周围环境要与反映的主题相对称,拍摄的对象要清洁,周围环境要整洁。
7.5.4拍摄技巧
(1)拿稳摄影机器。画面的稳定是摄录的第一要素,要用两只手来把持摄像机或照相机,利用身边可支撑的物品或准备三脚架,尽量减轻画面的晃动,不采用边走边拍的方式,避免因摇晃而出现的图片、图像模糊。
(2)注意构图,保持画面的构图平衡,保持画面整洁、流畅,避免杂乱的背景。拍摄人物时,不要给所拍的人物头顶留太多的空间。否则就会造成构图不平衡缺乏美感。进行人物的构图时还要杜绝譬如:电线杆突出在画面人物的头顶上、建筑物的水平面与画面人物的脖子等高、电线横在脖子上等现象。
7.5.5拍摄前,要提前一天对摄影器材进行检查,检查电池是否需要充电、摄影器材是否正常工作、存储空间是否足够,以便及时准备、调整。
7.5.6摄影器材管理
(1)摄影器材包括拍摄使用的照像机、摄像机等,摄影器材为公司统一配备。新项目成立时,公司综合部根据需求状况进行调配或购买领用,并负责摄影器材的日常保管及维护。领用时,由项目负责人填写摄影器材借用登记表(附件2)领取相机,并指定专人保管。如负责人或相机保管人员调离项目部应及时告知综合部,并做好交接手续。
(2)相机领取后,各项目部需将相机保管人员名单反馈至综合部备案,保管人员禁止随意将相机借出私用。如相机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应及时报公司综合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工程并网发电、并完成工程资料的拍摄任务后,其项目部负责人需及时将相机归还综合部,以便其他新开项目部调用。
(4)综合部每半年对摄影器材使用情况进行清查统计,做到帐物相符。
7.5.7摄录工作考核
(1)每月月底由综合部、工程部组成摄录资料审核检查小组,根据管理制度规定的拍摄内容和要求对各部门、专业、项目部的照片、录像拍摄和整理、归档、上传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摄录资料拍摄及时、数量多、质量好的部门给予适当奖励,对不按照规定及时进行摄录,摄录资料拍摄数量少、质量差的部门给予100元/次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次。
(2)部门发生须摄录而未拍摄的行为,给予以下考核:
a摄录资料可以进行补拍的,对责任部门予以200元/次的经济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200元。
b摄录资料无法进行补拍的,根据控制点的重要程度由综合部或工程部提出处罚意见,报公司批准后,对责任部门处以500至1000元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c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发生遗失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3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300元。
d已经实施摄录的资料,未按照要求及时归档的,对相关责任人予以100元/次的处罚,部门负责人负有连带责任,处罚100元。
(3)相机借用期间如因保管不善、私自借出等造成相机丢失或损坏,追究项目负责人及保管人责任,并按照相机的购买原价给予经济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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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全部的员工需要公司章程、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打算。
二、公司提倡树立统一意识思想,制止任何部门和个人做出损害公司利益、形象、声誉的事情。
三、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乐观性、制造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治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治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通过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学问,为员工供应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时机,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养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需要鼓舞员工乐观参加公司的决策和治理,鼓舞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需要实行“岗薪制”的安排制度,为员工供应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相对公正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时机;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奉献者予以表彰、嘉奖。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省,反对铺张铺张;提倡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艰难奋斗精神,增加团体的分散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需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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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值班状况交接
1、接时交接班,详细了解上一班次值情况;
2、查看保安值班日志,检查需交接的公文、信件和证件;
3、检查来访人员情况;
4、上级规定或寄存物品的转交。
(二)警具、警械的交接
1、交接班时,仔细检查对讲机、警棍和充电器、手电筒的使用状态;
2、接班后,警具、警械应随身携带,不得交于无关人员玩耍;
3、接班时警具如有人为损坏(因公损伤除外),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所有交接物品,应在当面交接时清点,检查清楚,并详细记录于保安值班日志上,以保证遇紧急情况时能投入正常使用,否则,由接班保安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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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润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管理机构
(一)公司设立资金管理部,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二)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接受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第三条存款管理
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资金部开设存款帐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资金部的结算量和旬、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资金管理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第四条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一)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资金管理部,资金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资金管理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限额的,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资金管理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委、董事会审批追加。
(二)集团内借款的审批。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300万元(含300万元,外币按记帐汇率折算,下同)以内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借款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由资金管理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的审批。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30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担保额在300万—20xx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担保额在20xx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财委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资金部办理具体手续。对外担保,由资金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五条其他业务的审批
(一)领用空白支票。在资金部办理结算业务的企业,可以向资金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张数不超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超过5万元,由资金部办理,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资金部有充足的存款。
(二)外汇调剂。管理规定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资金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三)利息的减免。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由资金部审查同意,报财委审批,金额超过5000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财委审批。
第六条资金管理和检查
资金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财委、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部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资金部存款的对帐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10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第七条统计报表
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旬后一日内向资金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资金部汇总后于旬后2日内报财委、总经理、董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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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则
(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的员工。
二、驾驶员管理
1、公司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公司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与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公司车辆不能正常营运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她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热情为公司服务的精神。
3、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公司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公司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部人员,并说明原因。如果由于驾驶员疏忽大意造成长时间与公司失去联系者,所发生的一系列事件由驾驶员承担。
4、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她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5、驾驶员要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部作出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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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1条本公司各部门及各下属营业单位的稽核工作,由管理部随时指定适当人员执行。
第2条本公司稽核业务范围为账务、业务、财务、总务、监验5项,除另有规定外,悉按本规定办理。
第3条稽核人员对于所审核的事项应负责任,必要时,应在有关账册簿据上签章。
第4条稽核人员除依照规定审核各单位所送凭证账表外,应分赴各单位实地稽察,每年稽察次数视实际需要而定。
第5条稽核人员前往各单位稽核之前,应先准备及收集有关资料,拟订计划及进度表,并应将各单位以往审核及检查报告详细研究以作参考。
第6条稽核人员有保守稽核秘密的责任,除呈报外,不得泄漏或预先透露给检查单位。
第7条稽核事务如涉及其他部门时,应会同该部门一起办理,且应做会同报告。如遇有意见不一致时,须单独提出,与书面报告一并呈核。
第8条稽核人员对本公司各单位执行稽核事务时,如有疑问,可随时向有关单位详尽查询,并调阅账册、表格及有关档案,必要时还可请其出具书面说明。
第9条稽核人员执行工作时,除将稽核凭证(或公文)交由受稽核单位主管验明外,工作态度应力求亲切,切忌盛气凌人。
第10条稽核人员在稽核事务完成后,应据实缮写检查报告书呈核。
第二章账务稽核
第11条在审核或检查记账凭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时,是否按规定填制传票,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2)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3)转账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4)应加盖的戳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5)传票所附原始凭证是否符合规定,是否齐全、确实及手续是否完备。
(6)传票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7)传票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记簿或日记表。
(8)传票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第12条检查账簿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账簿的记载是否与传票相符;应复核者是否已复核;每日应记的账是否当日记载完毕。
(2)现金收付日记账收付总额,是否与库存表当日收付金额相符。
(3)各科目明细分类账各户或子目之和或未销讫各笔之和是否与总分类账各该科目之余额相等,是否按时或定期核对。比较科目之余额是否相符,有无遗漏现象。
(4)各种账簿表示错误的.纠正画线、结转、转页等手续是否依照规定办理,误漏的空白账页,有否画“×”形红线注销,并由记账员及主办会计人员在“×”处盖章证明。
(5)各种账簿启用、移交及编制明细账目等是否完备,是否已送该管税捐稽征机关登记。
(6)各种账簿有无经核准后而自行修改者。
(7)活页账页的编号及保管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订本式账簿有无缺号。
(8)旧账簿内未用的空白账页,有无加画线或加盖“空白作废”戳记注销。
(9)各种账簿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记备忘簿;账簿的毁销是否依照规定期限及手续办理。
第13条库存检查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检查库存现金或随到随查,如在营业时间之前,应根据前一日库存中所载今日库存数目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后,应根据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现款、银行存款查点,如在营业时间之内,应根据前一日现金簿中今日库存数目加减本日收支检点。支票签发数额与银行存款账卡是否相符,空白未使用支票是否齐全,作废部分有无办理注销手续。
(2)现金是否存放库内,如有另存他处者,应立即查明原因。
(3)有无库存现金以单据抵充的现象。
(4)托收未到期票据等有关库存财物,应同时检查,并核对有关账表、凭证、单据。
(5)检查库存除查点数目、核对账簿外,还应注意其处理方法及放置区域是否妥善,币券种类是否分清。
(6)金库锁匙及暗锁、密码表的掌握是否安全,金库放置位置是否适当。
(7)汇出汇款寄回的收据是否妥为保存,有无汇出多日尚未解讫的汇款。
(8)内部往来账是否按月填制未达账明细表,查对账单是否依序保管。
(9)内部往来或外县市单位往来账是否经常核对。
(10)营业日报表的记载是否与银行存款相符。
(11)检查县市单位各种周转金及准备金时,应注意其限额是否适当,有无零星付款的记录,所存现款与未转账的单据合计数是否与周转金、准备金相符,有无不当的垫款或已付款而久未交货的零星支付或请购案件。
第14条报表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报表是否按规定期限及份数编送,有无缺漏。
(2)各种报表内容是否与账簿上记载的相符。
(3)数字计算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
(4)报表编号、装订是否完整及符合规定。
(5)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第三章财务稽核
第15条检查有价证券时,应与有关账表核对,并注意下列事项。
(1)购入及出售是否经核准,手续是否齐备。
(2)证券种类、面值及号码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3)债券附带的息票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4)本息票有无到期或是否齐全并与账册相符。
第16条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账册与库存查核,看是否相符及有无漏记,如有另存其他地点者,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第17条各种房地产契约书及其收租情况保管是否妥善。
第四章总务人事稽核
第18条检查各项费用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总公司各单位各项费用支付与物品领用是否已依规定呈核、准许核销。
(2)各县市单位的费用是否在预算范围内,或经核准的范围内检支,是否有浪费或业务上无需要的开支,各项费用的列支是否照规定办理。
(3)各种单据是否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第19条检查储藏物品,应注意下列事项。
(1)储藏物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是否与账簿(册、卡)记载相符,有无遗漏或短少。
(2)储藏物品的保管是否妥善。
(3)储藏物品的质量、规格是否与购案相符。
(4)领物凭证是否均经有关人员签章确认。
(5)已领物品未转账者是否与账面存量相符。
(6)有无损坏待报废物品,账簿是否注明,所存应报废物品数量是否与账簿记载相符。
第20条检查交通运输及设备登记卡、附项设备登记卡时,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种登记卡的设置、登记及排列是否依照规定办理。
(2)各种登记卡的记载是否正确详细。
(3)核对财物有关的登记簿、备查簿,是否有未设登记卡或漏编号、漏记账的财物。
(4)登记卡是否登记有关折旧、修理、添加及转移事项。
(5)检查人员如认为必要时,可依据登记卡或财务登记有关账簿,实地盘点或抽查盘点,相互核对。
第21条营业用品器具是否编号、设簿登记,并查点是否齐全,各种印章的保管是否妥善。
第22条人事检查应注意下列事项。
(1)各单位办事人员每日是否按照规定时间办公并在签到簿上签到及有无迟到、早退现象。
(2)各单位办事人员对顾客是否竭诚招待,有无怠慢现象。
(3)各单位目前业务繁简状况与现有人员的工作分配是否相符,有无应增、应减现象。
(4)各单位办事人员对本身所担任的职务是否胜任,有无能力优异、表现特优者,或不胜任及品性不佳且染有不良嗜好者。
(5)各单位人员上班时间其仪表、态度、谈吐是否符合公司的规定。
(6)员工身份保证书是否齐全,保证人是否已做好对保工作,是否已对保证人进行资产价值评估。
第五章附则
第23条本制度呈董事长核准后施行,修正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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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管理和工作流程
(一)、工程管理
1、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xxx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墩等全部由彩虹实业工程公司统一购材、施工、试验。
2、客户有权自主选择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供应单位,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承接客户委托的业扩工程设计的设计单位,必须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设计、工程勘察资质证书》,并按照资质范围开展设计工作。
(2)、承接客户业扩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依法取得省级及以上建筑工程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送变电工程类)》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相应的电力工程施工资质,并按照施工资质范围开展施工。
(3)、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应具备以下资料:
高压电气设备:省部级及以上产品鉴定证书、生产许可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低压电气设备:生产许可证、3c认证、能证明该产品质量的证书等资料。
3、供电公司在其营业窗口将具备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xxx推荐给客户,由客户自主进行选择,不得为客户指定设计、施工、供货单位。业务主办可应客户委托协助客户与承担业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单位签定设计和施工合同。
4、供电公司对承担客户业扩工程的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进行xxx,对接入电网的电气设备的合格证书及安全认证等资料进行xxx。对于不符合标准的,一律不予采纳。
(二)、工作流程
(1)公司工程(即由公司为主体投资项目)。由生技部牵头,实业公司参与进行现场勘察——生技部制定施工方案、材料计划、编制工程预算——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xxx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生技部xxx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xxx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对决算书签署意见后会同有工程验收人员签字的工程资料一并提交公司审计部进行审计——实业公司财审部进行财务结算。
分管生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2)业扩工程(即由客户为主体投资项目)。由实业公司牵头,客户中心、工程公司和相关供电所参与进行现场勘察——工程公司编制材料计划、实业公司搞出工程预算——工程公司与客户协商确定并通知用户预交工程款——报分管领导签批后转财审部——工程公司制定施工方案——工程公司按预算和方案xxx施工——物资公司供应材料——客户中心xxx实业公司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客户中心xxx装表接电(工程竣工验收,必须有工程公司提供的工程资料,实业公司签章及试修公司出具的试验报告。否则,客户服务中心不予送电)——实业公司办公室编制工程决算书——工程公司向客户结算工程款。
分管多产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工农关系、清欠工程款等事务协调。
(3)、发包工程。工程公司与拟承办单位洽谈——实业公司办公室xxx拟承办单位投标——工程公司xxx发包工程合同——报分管多产经理签批——实业公司办公室监督协调。
二、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东营区供电公司内业扩、大修、技改、增容,xxxkv及以上线路的维修、改造、护理、护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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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厨房之管理
l.厨工守则,卫生条例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定,讲究个人卫生、勤剪指甲、勤理发、不要随地吐痰。
3.工作时必须自查食物是否变质、变味现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工作时要穿工作服,严禁上班时吸烟。
5.严格按照食品卫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6.洗干净后的餐具要整理齐备且有规律地摆好。
7.下作中严格按伙食标准精打细算,以最大限度内尽量做到色香味,花样、品种多样化。
8.整个烹食过程必须认真清洗干净并按时、按质、按量供给。
9.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扫除,确保厨房环境卫生。
二、管理制度
1.厨房所有物品都必须呈报行政部门指定人员采购:正常消耗物品由行政部门定期发放。
2厨房所购回食品,由行政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抽查,抽查内容:食品质量、重量。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拿走厨房之一切物品。
4.餐具必须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经许可都不能将餐具拿走供私人使用。
5.餐具必须每日进行一次清查盘点,除正常损耗外,清查有不足数目时,需及时查明原因并追究责任人。
三、员工用餐公约
1.就餐一律在餐厅进行,其他任何地方不得烹煮食物。
2.严格按照餐厅就餐时间进餐,其餐厅开放时间如下:
早餐:07:40--08:1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7:30
具体用餐时间按各部门下班时间表规定时间为准。
3.员工打饭/打菜必须排队并接受厨房工作人员管理。不准插队,一人打多份。
4就餐时要一有良好的姿态不得挥动筷、匙妨碍邻桌。
5就餐时不得高声喧哗,碗、筷、匙不得故作撞击声。
6.果核骨制,余饭剩菜,不可随手弃置。用餐完毕须各自倒置指定桶类。
7.力行勤俭节约,食多少盛多少,杜绝剩菜剩饭。
8.餐厅内禁止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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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大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与,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发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 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减少或灭失。
第六条 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6、实事求是、客观、公平、公正原则
第二章 责任追究的执行
第七条 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相关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八条 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的不定期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责任:
1、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政策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2、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控制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更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大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发展规划、发展目标的;
4、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担保及关联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控制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大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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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浪费的;
7、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
8、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十条 对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办法执行。
第十一条 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则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如果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控制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个人除外。
第十二条 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中,出现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信息遗漏或错误的,应按照有关要求如实披露重大会计差错、重大信息遗漏或错误更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情况。
第四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三条 种类
1、通报批评:
(1)董事会内批评
(2)监事会内批评
(3)经理办公会批评
(4)公司系统内批评;
2、警告及限期整改;
3、记过、降级及处以罚款;
4、赔偿损失;
5、提请免职:
(1)24 个月内累计 2 次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者进行监管谈话
(2)24 个月内累计 2 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评或累计 2 次公开谴责
(3)24 个月内累计 4 次对公司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行政处罚负有领导责任
(4)有证据证明缺乏专业胜任能力、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承诺
(5)未能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
(6)擅离职守
(7)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大经营管理责任隐瞒不报
(8)授权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或者高管任职资格失效的人员、不适当人选代为行使职权;
(9)拒绝向中国证监会提供相关的监管信息及其他不配合监管的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行政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处罚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具体确定。
第十五条 根据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在进行岗位变动、离任时,由公司法律及审计事务管理部对其在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出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处罚决定。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但够不上追究责任处理的,由公司办公室对负有经济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诫勉。
第十六条 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 因故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担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 违反公司、子公司决策程序,未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擅自以公司、子公司名誉提供担保、投资、交易或关联交易,给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 相关责任人员涉嫌重大违法违规处于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期间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暂停相关人员的职务。
第二十条 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担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轻微,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主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纠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未造成重大影响的;
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采纳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6、按照有关议事规则,证明在有关决策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处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4、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五章 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 责任追究因内部员工、机构举报提出的,由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制度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做出的处置意见,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四条 在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岗位变动、离任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由公司审计部将有关资料书面反馈给公司领导,由公司办公室同审计部按前一条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处理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诉意见,上报公司。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公司给予纠正,出具书面意见。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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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为规范员工食堂的工作,为公司员工提供良好的后勤保障服务,营造良好的就餐环境。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食堂管理。
3.职责
3.1行政人事部负责人:负责食堂日常管理的监督及每月收支的审核;
3.2食堂管理员
3.2.1负责对食堂的日常管理;
3.2.2负责对每日菜品质量的跟踪;
3.2.3负责制作、售卖食堂饭票、向员工发放餐卡;
3.2.4负责对食堂物资的采购;
3.2.5负责对各类物资费用的财务核算,加强费用的控制及节省;
3.3厨师
3.3.1负责对饭菜的具体操作;
3.3.2负责每日下午4时以前向食堂管理员提出每日所需菜品计划;
3.3.3负责每周配合食堂管理员提出各类副食购置计划;
3.3.4负责每日食堂工作的综合安排;
3.3.5负责每日菜品的验收;
3.3.6做好每月回收饭票的保管,负责每月初将上月收到的饭票统计后交回行政人事部。
3.4杂工
3.4.1负责厨房、餐厅及食堂周边的卫生打扫和清洁;
3.4.2负责菜品的切洗;
3.4.3负责餐具的清洗、消毒;
3.5保安部后勤管理人员:负责配合厨师做好每日菜品的验收。
4.程序及内容
4.1伙食标准:
4.1.1员工伙食补贴标准及员工自购伙食标准:根据地产公司核定标准执行;
4.1.2对外伙食标准:
荤菜:1.5元/份;
素菜:0.5元/份;
米饭:0.5元/人·餐;
汤:1元/份(注:素菜汤免费);
4.1.3客饭伙食标准:
4.5元/人·餐两荤两素一汤。
4.2就餐方式:
4.2.1就餐地点:
技术人员在二食堂用餐;
管理人员在一食堂用餐。
4.2.2就餐时间:
早餐:7:30-8:00
中餐:11:30-12:30
晚餐:17:00-18:00
其他人员:早餐:8:00—9:00
中餐:12:00-13:00
晚餐:17:30-18:30
4.2.3公司人员:
均凭餐卡在规定餐数内用餐,超出规定餐数用餐的将按对应标准缴纳餐费,餐卡遗失后,一律按80元/张补办;
4.2.4其它部门人员凭饭票用餐;
4.2.5公司来访客人用餐由经办人填制访客用餐登记表,各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可用餐,每月由行政人事部对客饭登记进行核查,无误后作为业务招待费向公司结算;
4.3就餐管理:
4.3.1公司人员:
员工就餐时应佩戴工作证,将餐卡交给食堂人员,食堂人员核实无误后在餐卡上做好相关记录后,将餐卡交还给员工发膳,无工作证、饭卡时,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2对外售饭:
一律采取购买饭票的形式就餐,严禁食堂人员收取现金,对不能提供饭票者,食堂人员应拒绝发膳;
4.3.3所有人员领膳时须依次排队,不得自行拿取;
4.3.4主菜品由食堂人员派送,咸菜、米饭、汤(限素菜汤)、粥等食品不限量供应,但要注意节约,按饭量自取;
4.3.5不得在食堂高声喧哗、嘻笑打闹、餐具应轻拿轻放;
4.3.6员工在就餐区就餐,不得将餐具及饭、菜拿出就餐区(当班人员、伤、病人员除外);
4.3.7讲究环境卫生,残食不得乱丢乱倒,应在指定地点倒放,并将餐具统一放置在指定位置;
4.3.8定时开餐,过时就餐一般不予供应(特殊情况除外);
4.3.9食堂专人打饭,相互监督。
4.4食堂收支结算:
4.4.1每月1-5日,行政人事部将上月出售的饭票及收到的饭票进行统计;
4.4.2每月10日前,行政人事部根据餐卡,就餐人员明细等,编制食堂帐务表并存档。
4.5食堂的卫生管理:
4.5.1食堂人员必须于开餐前完成就餐区及厨房的清洁工作:
4.5.1.1将餐桌上的剩余物倒入垃圾桶内;
4.5.1.2用洁净的抹布擦两次以上桌面,保证桌面无水迹、油污;
4.5.1.3保证厨房、就餐区地面无垃圾、无油迹、防滑;
4.5.1.4食堂人员将餐桌、椅凳摆放整齐;
4.5.1.5食堂的墙、天花板应每周清洁,以保证墙面、天花板上无蜘蛛网;
4.5.1.6食堂的灯具、消毒柜、排风扇、灶台等每天清洁一次,以保证清洁;
4.5.2食堂人员每日在开饭后完成就餐区、餐具、厨具的清洁工作:
4.5.2.1将需要清洁的餐具、厨具分别放置;
4.5.2.2用洁净的`抹布将使用过的佐、配料等物品清洁后,整齐放置在指定地点;
4.5.2.3用洁净的布清洗厨具、餐具、灶台两次以上,直至干净,保证无油污、污渍;
4.5.2.4将清洁干净的餐具抹干、放入消毒柜内消毒;
4.5.2.5用清洁干净的拖布清洁工作间地面,直至干净、无水迹;
4.5.3食堂人员必须持卫生防疫部门的“健康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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