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范文|看守所方案(合集18篇)
发表时间:2022-10-17看守所方案(合集18篇)。
<一> 看守所方案
尊敬的法院叔叔、阿姨:
我是巴南区看守所的一名未成年聋哑在押人员,我叫XXX,男,出生于1995年8月9日,汉族,聋教初一文化程度,家住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杜家湾村8组。因涉嫌盗窃于20xx年12月8日被重庆市巴南区公安局巴南区分局拘留。后被逮捕,现羁押于巴南区看守所。
我本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疼爱我的父母和哥哥,小的时候病魔让我失去了听力,为了让我成长后能自食其力,父母在生活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节衣缩食供我接受特殊教育,送我到远离父母的武汉市第二聋教学校就读。我虽生长在无声的世界里,但目睹父母和兄长供我读书而不惜代价,渐渐地,挣钱报答父母的念头愈发强烈,便尝试着到处应聘打工。却不想被人利用,将我骗到重庆,教唆、胁迫我参与盗窃。
被公安机关抓获以来,想到自己从小就成为父母的累赘,现在不但没能替父母分担困难,反而给他们脸上抹黑。真的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
昨天,看守所请来巴南区法院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巴南区妇联的叔叔、阿姨,给我们上法制课,虽然我当时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看到一同在押的未成年人个个眼里流露出兴奋和感恩的目光,通过与他们笔谈,知道法官叔叔、阿姨们昨天给我们带来的不仅仅是教育、启发,更多的是鼓励,尤其是法律对未成年犯罪不再视为犯罪前科的规足,让我和大多数未成年在押人员一样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在此,我由衷地向法官叔叔、阿姨们说一声:谢谢您们及时给我们送来了精神粮食。
回顾自己的犯罪经历,不禁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感到羞耻和悔恨,通过法官叔叔、阿姨和看守所管教民警的帮助教育,让我树立起过自新的勇气,我一定不辜负法官叔叔、阿姨、管理民警们的殷切教育,坦诚接受法律处罚,洗心革面,彻底告别过去,告别罪恶,做一个自食其力的有益于社会的人。
此致
敬礼!
<二> 看守所方案
时光荏苒,岁月如梭,在第三监狱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第三监狱在20xx年各项工作中都取得丰硕成果,确保了全年监管安全,生产安全双稳定。一监区围绕监狱党委的指示安排,各项工作都走在监狱的前列,更是连续两年获得集体三等功,本着将荣誉作为开展工作动力的思想,一监区组织开展民警会议,认真讨论规划20xx年工作计划,从而确保全年监管工作有序稳定开展,各项工作得到落实。
初八上班的第一天,人们还沉醉在过年愉快、轻松的气氛中,午饭过后一监区组织开展民警职工大会,在会议上一监区监区长孙春旺通知首先向大家介绍了春节期间的犯群情况,各民警都对自己值班期间所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汇报,大家对各自的问题发表了意见看法,同时对今后工作开展做了发言,监区长对大家能迅速回到工作状态提出了表扬,同时强调时刻保持警惕,及时了解反馈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对20xx年工作安排如下:
提升认知能力加强责任意识作为一名监狱警察,我们面对的是触犯法律,给社会和他人造成危害的罪犯,监狱作为法律处罚的执行机关,我们要正确认识到自己的职责所在,分清楚、认识到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角色区别,在认知能了提升的同时还要不断地加强责任意识,各业务民警,各监舍、班组承包民警本着尽职尽责的工作状态,深入犯群了解服刑人员的思想动态,改造表现。
注重教育改造劳动改造两手抓每周四作为监狱教育日,主管教育的副监区长和教育干事严格按照监狱的规定组织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活动,同时丰富各项活动,例如兴趣班,绘画班等,有利于服刑人员更好的改造。劳动改造是服刑人员必不可少的改造环节,在确保劳动安全的同时,要培养服刑人员各项技能的掌握,使其拥有一技之长,例如电工、焊工、行车工等,合理利用监狱现有工种进行培训学习。
会上各副监区长、业务民警及职工都积极发言,献计献策,现场讨论十分热烈,大家都对今年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信心十足。在监狱党委及监区党支部的领导下,大家本着积极、沉着、踏实的工作作风,定能确保监狱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保障监狱安全稳定。
单位新疆第三监狱一监区
<三> 看守所方案
一、 基本情况
截止到19年10月,##县看守所羁押人犯总数184人,其中已决犯54人,未决犯134人,留所服刑32人。
(一) 深入开展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
19年4月份,根据《全国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方案》的要求,并按照市院的部署,##县院在##县看守所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召开了由主管检察长和公安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定了《##县检察院监管执法专项检察活动方案》,成立了以我院主管检察长和县公安局主管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检查联合领导小组,负责对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全力确保专项检查活动顺利进行。在活动中,我院积极开展各项执法检查活动,切实提高检查实效。首先与##县看守所联合开展打击“牢头狱霸”专项检查活动,对监室内在押人员进行排查,对有“牢头狱霸”行为倾向的在押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其次加强对在押人员伤、病情况的检查,并按照《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看守所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进行了自查,按要求报送相关的材料。在开展的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向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和检察建议4份,已纠正4份,纠解率达100%。
(二) 全面开展监管执法检察监督工作
1、加大了对超期羁押等情况的监督力度。我们牢固树立保障人权等现代刑事司法理念,严厉杜绝超期羁押问题。把尊重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放在执法工作的首位,不断完善在押人员合法权利告知制度,严厉打击牢头狱霸,坚决杜绝在监所内发生刑讯逼供、打骂、体罚、虐待在押人员现象,使监管工作没发生侵犯人权问题。我们严格执行换押制度,注意掌握在押人犯有关情况,发现将要超期案件及时提出检察建议,减少杜绝违法羁押问题。
2、加大安全防范检察监督力度。一年来,我们共进行各类安全防范检察5次,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和漏洞3件,口头纠正3件,提纠率达100%,纠解率为100%。工作中,我们严格执法,经常监督。此外,我们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在重大节日期间,由主管检察长带领全科干警会同公安主管领导、武警部队对看守所进行了系统全面检察,进一步落实了节日期间的安全措施,有效保证了看守所在节日期间的安全与稳定。
(三) 进一步加强看守所三项工作检察
为了进一步加强看守所检察,规范看守所刑罚执行和监管执法行为,根据市院的要求,今年在县看守所开展三项重点工作检察。
1、开展罪犯留所服刑检察。
我们严格依据《人民检察院看守所检察办法》、公安部第九十八号令《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在##县看守所对看守所留所服刑罪犯是否合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察,同时对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察。经检察,##县看守所现有留所服刑罪犯32人,均为余刑一年以下的罪犯,没有未成年犯和劳教人员留所执行的,全部符合法律规定,且手续齐全,没有越权违反规定批准留所服刑的。在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方面,经检查没有混管混押的,未发现留所服刑期间越权准假造成私放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没有合法手续干警带出监门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有饮酒等现象的;已决犯全部在一个月内投送,没有滞留看守所超过一个月以上不交付监狱执行的;未发现留所服刑罪犯服刑期间随意出入监门到社会活动的、到娱乐场所消费的;未发现留服刑罪犯不穿囚服的;未发现劳动现场没有监管民警戒护及其它违法问题。
2、进一步加强对违规使用械具、禁闭的检察。
我们从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监管秩序出发,进一步加强对县看守所违规使用械具、禁闭的检察。经检察,##县看守所在监管工作中,严格执法,文明管理,使用械具程序合法,手续齐全。驻所检察人员在每天巡视检察中检察看守所是否有新禁闭人员及对在押人员加戴械具情况,我院驻所检察室在县看守所检察时发现,禁闭室的墙上有吊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的规定,为了保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禁闭室墙上不允许安装吊环,特向县看守所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县看守所在收到后,立即纠正,马上拆除吊环,有效的保障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3、进一步加强对看守所“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检察。
为了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19年,我们在##县看守所对内捎外带、里勾外连等方式“跑风漏气”、“通风报信”以及对违禁品流入看守所等情况进一步加强检察,驻所检察室加大监督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监督检察,未发现看守所有“跑风漏气”、“通风报信”等违法事件的发生。
(四) 全面开展监外执行检察活动
按照市院业务部门的通知精神、根据人民检察院19年2月22日颁布的《人民检察院监外执行检察办法》及19年基层院目标考核的要求,监所检察部门积极的在##县内开展了监外执行罪犯专项检察活动,与公安、法院进行了沟通与协调,并给以全力的支持与配合,对辖区的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准确、认真的核查,制定了监外执行罪犯检察台帐,并对其进行了监督考察,细致地了解和掌握了辖区监外执行罪犯的基本情况。截止19年10月份,我县监外执行罪犯共143人。其中判缓的有132人,管制的有2人,剥夺政治权利6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并逐人填写《缓刑、假释、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情况登记表》和《罪犯暂予监外执行情况登记表》。同时还完善了相关制度。一是建立健全监外人犯执行档案制度,对监外执行人犯进行登记。二是建立了回访制度,定期到监外执行人犯的所在地的公安机关了解已决人犯的情况。
二、下步工作打算
在监所检察工作中,我们按照院党组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工作,基本圆满地完成了本年工作任务,其成绩是主流的,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跟院党组及市院的精神保持一致,发扬优点,弥补工作中存在的缺点,根据年初制定的院工作目标和我们科的工作计划认认真真、有秩有序、有质有量地及时、准确开展实际工作。
1、要通过目前开展的“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深入细致的做好监所检察队伍的政治思想工作,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2、要继续强化刑罚执行监督、监管活动监督,维护监管场所稳定,确保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益。
3、做好派驻检察室的规范化建设,以巩固提高一级规范化检察室为重点,迎接上级院的检查验收。
4、以深挖职务犯罪线索为突破口,不断探索新机制,新方法,要在提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的能力上下功夫,、坚持与在押人员谈话制度,抓住监管事故、违法问题、日常执法异常现象,扩大案源渠道,建立案件线索信息库。
<四> 看守所方案
二零一八年三月九日有机会能够参加公司组织的法律培训与教育,早上八点半我们一行人便集合在约定的地点,坐上了行政人员安排的大巴车,像是去外地旅行一样出发了。
车上很热闹,大都三五成群的聊着家常,或谈着工作。听说我们这次是要去市里的看守所,在双峰寺方向。看着车窗外缓缓驶去的车辆以及匆匆掠过的树木,再看看车里有说有笑的同事,不由得开始在心中想象将要到达的是怎样的一个地方,那里的人们又是过着怎样的一种生活…
我们的车是第一个到达的,下车之后忽然觉得其实跟想象的并不太一样,可能想象永远都是与现实存在差距的。大概十五六分钟之后,全体68个成员陆续到达完毕,于是我们便排着队开始进去参观了。
看守所的纪律要求很严格,起初以为我们要来的是监狱,但是监狱与看守所还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带领我们参观并进行讲解的是一位女警官,具体叫什么名字忘记了。看守所的格局并不是很大,但其实它是很大的,只不过是被分成一个一个狭小的空间,分别发挥着各自的作用,所以给人的感觉好像它很小。
首先进入的是审讯室,平时审讯犯人的地方。分为A门和B门,把守相当严格。接下来是监控室,整个看守所的监控在这个房间都能够一目了然。监控室对面的墙上挂有四位心理咨询师的画像,女警官介绍说这些都是国家及的心理咨询师,专门为看守所的在研人员进行心里救治,但是我想这应该只是他们工作中的一部分吧,也许他们的价值远远不止于此。
最后分别参观了医务室、在押犯生活工作的场所、女子犯罪关押所、未成年人犯罪关押所。听说他们在就医看病时都是带着手铐脚铐进行的。还有械具室,看的大家都胆战心惊的,跟电视剧上演的差不多。这些在押犯人中既有老人也有儿童,老人大概有六七十岁的样子,年纪最大的至少有八十岁。儿童看样子也就只有十一二岁而已。不明白他们都是犯了怎样的过错,导致他们被关在看守所里,每天呆在一个狭小的空间,与那么多人一同呼吸着沉闷的空气,手里还得不停的工作忙碌着,每天吃的是馒头和萝卜汤,还得不定期被人们参观。我总觉得这里的'小孩儿出去以后大多会留下心理阴影,他们还未成年,不应该接受这样的对待。
短短一个多小时的参观很快过去了,出了看守所,迎面吹来有些刺脸的风,看着鸟儿在树梢轻轻一跃飞进天空的怀抱,心中却是五味陈杂,说不出到底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世界那么大,我们还这么年轻,不要让一时的冲动毁了我们自由的人生,更不要让一个狭小的空间成为我们一辈子的牢笼!
<五> 看守所方案
1、必须服从管理教育,不准抗拒、阻碍管教人员和武装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2、个别谈话、动员人犯亲友规劝、选择人犯或者被释放的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进行。
3、有目的、道德教育和遵守监规的教育,促使人犯遵守监规,如实讲清问题,积极检举揭发监内外的违法犯罪活动。
4、醉驾判刑基本不用到监狱服刑,不足一年刑期的犯人一般在看守所服刑
5、必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准传习作案忮俩,不准教唆他人犯罪,不准欺压凌辱殴打他人.
6、必须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监规和企图逃跑、自杀等破坏活动,应及时报告,不准袒护、包庇.
7、必须讲究卫生,保持监室整洁,不准乱放衣物、不准乱写乱话.
8、必须服从管理教育,不准抗拒、必须保持看守所秩序良好,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在监室内搞娱乐活动.三、不准串通案情、对抗审讯、必须认真学习,接受改造,不准拉帮结伙、不准抢吃他人食品、必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准传习作案忮俩,不准教唆他人犯罪,不准欺压凌辱殴打他人.六、必须讲究卫生,保持监室整洁,不准乱放衣物、必须相互监督,发现有违反监规和企图逃跑、自杀等破坏活动,应及时报告,不准袒护、责令反省、加戴械具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者,将并案依法从严惩处,有立功表现者,将酌情依法从宽处理.
9、死刑犯不得参加。
10、《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
11、起诉、审判的前提下,看守所可以在所内组织人犯进行适当的劳动。
12、必须认真学习,接受改造,不准拉帮结伙、不准抢吃他人食品、不准强占他人财物.
13、第四十条看守所应当建立教育人犯的制度,做好人犯的教育转化工作。
14、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损坏看守所设施,不准撕毁公用衣被,不准毁坏公用书报杂志.
15、必须老实交代问题,不准隐瞒犯罪事实、不准互相策划、审判.
16、对女性人犯的谈话教育,由女干警或者二名以上干警进行。
17、政策、法制教育,活跃生活。
18、必须保持看守所秩序良好,不准喧哗吵闹、不准在监室内搞娱乐活动.
19、责令反省、加戴械具或采取其他强制措施,构成犯罪者,将并案依法从严惩处,有立功表现者,将酌情依法从宽处理.
20、不强制,能知道该怎么做就可以了
21、对人犯的教育,应当因人施教,以理服人,体现政策。
22、严禁私自使用人犯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干活。
<六> 看守所方案
参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章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9条第3款、第72条、第130条、第143条、第209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令第52号)第9-13条、第15条、第16-21条、第36条、第38-4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试行)》(公安部 公通字[1991]87号)第4-6条、第9条、第11-12条、第14-15条、第18条、第20条、第22-24条、第47-48条、第52-55条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5月14日公安部令第35号)第107条、第113条第4项、第120条、第124条、第135条、第145-154条、第168条、第169条第3款、第273条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2月29日公安部令第98号)第8-10条、第28条、第38条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 公通字[]83号)
《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关于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的规定坚决纠正超期羁押问题的通知》(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 高检会[]1号)
《公安机关适用刑事羁押期限规定》(公安部 公通字[]17号)第24-29条
《关于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防止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的通知》(公安部 公通字[]4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1月8日国务院第41次常务会议通过)第9条第11项
《公安部关于看守所使用械具问题的通知》(公安部 公通字[1991]38号)
《关于看守所使用警用约束带问题的通知》(公安部 公监管[]107号)
《关于规范和加强看守所管理确保在押人员身体健康的通知》(公安部 公监管[2010]214号)
看守所应当建立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制度,对新收押人员进行过渡管理和教育。
1.中型以上看守所应当设置集中关押新收押人员的过渡监室,过渡监室应当设置标志牌。小型看守所可以根据押量决定是否设置过渡监室。
2.新收押人员应当关押在过渡监室进行过渡管理。未设置过渡监室,或者同案人员较多、不便同室关押的,可以关押在普通监室,但应当进行过渡管理。
1.看守所应当确定一名所领导分管新收押人员过渡管理工作,选派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管教民警负责管理过渡监室。
女性过渡监室应当由女性民警管理。
2.新收押人员入所24小时内,管教民警必须进行谈话,了解本人的基本情况、主要案情和思想动态,告知其依法享有的合法权益和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重点告知其在监室内患病、申诉、控告等常见问题的处理办法,告知其不被其他在押人员欺侮以及一旦发生此类情况时如何处理,告知其不得欺侮其他在押人员。有条件的看守所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新收押人员进行风险评估。
3.管教民警直接安排新收押人员铺位,每日谈话,跟踪了解其思想情况和行为表现,指导其熟悉看守所相关管理规定,遵守一日生活制度。
4.值班巡视和监控民警应当对过渡监室和分散关押的新收押人员进行重点监视观察,防止发生安全问题,并作好观察记录。
5.新收押人员在过渡管理期间不参加劳动。在普通监室关押的,不安排轮流值日。
6.有条件的看守所可以对新收押人员进行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开展过渡管理和教育。
7.过渡管理时间不得少于7天。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在过渡监室关押的时间不得超过15天。
8.过渡管理期满后,管教民警应当对新收押人员羁押期间的表现作出鉴定和风险评估报告,并提出书面分押分管意见,报所领导批准后安排监室。
1.看守所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男性在押人员和女性在押人员,成年人和未成年人,共同犯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等实行分别关押和管理。
2.对患有传染病处于传染期的在押人员,应当隔离关押。
3.对暴力犯罪和非暴力犯罪,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性犯罪和其他类型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视情分别关押和管理。
4.新收押人员一般不得单独关押,但重大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确需单独关押的,必须经所属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批准,并保证安全。
5.看守所应当设置老弱病残监室,对年老、体弱、生病、残疾的在押人员集中关押。
6.按照风险评估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在押人员实行分别关押。
看守所可以根据在押人员涉案的性质以及本人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现实危险性等情况,对其进行综合评估,制定相应的管理方式。
1.女性在押人员应当集中关押。地市级以上城市根据女性在押人员的数量,设置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或者监区。女子监区应当与男子监区相对封闭隔离,监区内设置女民警值班室、监控室、谈话室等。县级看守所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多的,可以设置女子监区;女性在押人员数量较少、无法设置女子监区的,由所属地市级设置女子看守所或者女性监区集中关押。
2.女性在押人员由女性民警管理。关押女性在押人员的看守所,应当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女民警。收押时对女性在押人员的人身检查、女子监室的主协管工作、女子监区的巡视和监控等由女民警承担。男民警因工作需要进入女子监区时,应当有女民警陪同。
3.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室集中关押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数量较少或者因有同案人员不宜集中关押等原因,应当将未成年人与案情较轻、恶习不深、无暴力倾向的在押人员同室关押。
4.对女性和未成年人在押人员,应当采取适合其心理、生理特点的管理方式。
1.看守所应当设置专门监区或者监室关押留所服刑罪犯。留所服刑罪犯监区或者监室设在看守所警戒围墙内。
2.看守所应当根据罪犯的犯罪类型、刑罚种类、性格特征、心理状况、健康状况、改造表现等,对罪犯分别实行宽严有别的分级处遇管理,对罪犯的通讯、会见、探亲、减刑、假释等权利实行不同的待遇。
3.对各个处遇级别的罪犯,看守所应当通过计分考核定期评比,根据罪犯的动态改造表现定期调整。
实行管教民警包监室管理制度,每个监室除配备主管民警外,还应当配备协管民警,协管民警由其他监室的主管民警担任。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处理监室日常事务。
管教民警直接管理监室事务,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由管教民警组织实施,严禁使用在押人员管理在押人员。
1.对分管监室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监室床板、墙壁、门窗等安全设施,及时清除监室违禁物品,确保监所安全。
2.对新调入本监室在押人员在24小时内进行谈话教育,安排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日顺序,并在一周内跟踪观察,作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
3.安排在押人员在中午和晚上休息时段双人值班,并每日滚动轮换;告知值班人员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对有安全危险的在押人员不得安排值班。
4.督促在押人员遵守行为规范和一日生活制度,管理在押人员的休息、学习和劳动,安排在押人员收听收看新闻广播电视节目、看书看报和学习活动,组织在押人员活动文体活动、座谈讨论、撰写心得体会。
5.根据在押人员现实表现、思想状况和诉讼阶段变化确定重点人员,及时与巡视监控民警、医生等沟通,并报告所领导。
6.对在押人员进行谈话,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掌握分管在押人员的姓名、案由、诉讼进程和思想动态,重点在押人员做到熟知。
7.对加戴械具的在押人员进行检查,包括械具是否牢固,是否对在押人员造成身体伤害,在押人员身体状况是否允许继续加戴械具,在押人员是否已经悔过可以提前解除械具等,及时提出意见。
8.做好耳目物建、使用、管理和考核、撤销工作。
9.对在押人员主动坦白交待或者检举的犯罪线索进行登记,按有关规定转递。
10.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辩护、上诉、申诉、检举、控告的书面材料及时转送,不得阻挠或者扣押,并做好记录。
11.受办案机关的委托,对所管监室在押人员的来往信件进行审查。
12.定时检查在押人员帐卡使用情况,防止在押人员帐卡被他人使用。
13. 向协管民警通报监室动态和相关情况,对协管民警反馈的情况及时妥善处理。
14.掌握分管监室病员情况,配合医生做好疾病预防和救治工作。
15.每月工作小结一次,并书面报告所领导。
16.其他需要处理的事情。
1.了解协管监室在押人员的基本情况,认识重点人员并基本掌握其思想动态。
2.主管民警不在岗时,承担管理监室事务。应当做到:
(1)对新收押人员和在押人员被加戴械具前后,进行谈话教育。
(2)加强对重点人员的观察和管理。
(3)安排在押人员坐位、睡位、吃饭排队编序和值班值日顺序。
(4)注意检查监室秩序,发现违规、违法情况及时处理。
(5)了解在押人员身体状况,发现患病的及时处理。
1.对新收押人员首次谈话。看守所对新收押人员,应当在24小时之内进行首次谈话。首次谈话由主管民警负责;主管民警不在岗时,由协管民警负责。首次谈话的目的是帮助新入所人员知悉监管工作主要规定和要求,稳定情绪,实行平稳过渡。首次谈话的主要内容有:
(1)询问新收押人员的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详细家庭住址和临时暂住地、工作单位、职务、有何特长、有无前科,简要案情、家庭情况、健康状况、主要社会关系及联系方法等基本情况。
(2)告知主协管民警和驻所检察官姓名。
(3)告知在押人员在羁押期间依法享有的合法权利、实现途径以及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救助方法和途径。包括使用报警系统报告,向所领导、巡视、管教民警报告,约谈驻所检察官等。
(4)告知其必须遵守的管理规定,以及违反管理规定时应当受到的处罚。
(5)告知其监内生活注意事项,包括监室值班、卫生值日管理规定、在押人员就医规定、在押人员财务管理规定、生活用品订购规定等。
(6)其他需要告知的内容。
2.在押人员诉讼环节发生变化必谈。在押人员被转捕、起诉、判决(裁定)后,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找其谈话。
3.会见律师后思想不稳定、表现异常的必谈。
4.在押人员家庭发生变故必谈。
5.被加戴械具、处罚前后必谈。
6.调换监室的必谈。
7.要求反映监室动态的必谈。
8.出所前必谈。在押人员因投送监狱、释放出所的,管教民警应当对其进行出所谈话,了解监室在押人员动态,征求对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对其进行保密、守法等教育。本谈话可以采取问卷方式进行。
1.在谈话教育中,管教民警应当善于察言观色,应当留心观察在押人员的眼神、神态和举止,判断其言语的真实性。
2.保持警惕,保证谈话对象和自身的安全。
3.谈话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记载,及时录入看守所信息管理系统。
4.谈话教育结束后,管教民警应当认真梳理、分析谈话内容,确定重点,相应处理。
5.对在押人员谈话,每人每月不少于2次,对重点在押人员应当加强谈话教育。
1.对在押人员提出的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进行解答和处置;对不合理诉求,管教民警应当拒绝并作出解释。
2.对在押人员坦白或者检举揭发犯罪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按照讯问笔录的要求做好记录,由在押人员签字后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3.对在押人员举报监室内的违规情况,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收集证据并制作笔录,及时处理。
4.对在押人员有自杀、暴力倾向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报告所领导,将其作为重点对象进行重点管控。
5.对在押人员有抵触监管行为的,管教民警应当及时进行疏导、规劝,对情节严重的,应当报告所领导,视情对其进行严管、加戴械具、禁闭等相应的处置。
因人施教、以理服人、注重实效、体现政策。
看守所应当结合实际,采用民警授课、专家讲座、现身说法、监室讨论、电化教育、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对在押人员开展集体教育,力求达到教育效果。
1.政策法律学习,特别是刑法、刑事诉讼法等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2.遵守监规纪律和行为养成教育。
3.卫生及防病常识教育。
4.组织在押人员进行文体活动。
1.制定集体教育工作计划,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2.跟踪、了解集体教育的效果,及时调整教育工作计划。
3.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方法。
1.安全大检查由分管局领导指挥看守所民警、驻所武警共同实施。必要时可商请驻所检察官和公安机关其他民警一起实施。
2.根据警力和监区布局情况对参加人员进行合理分工。严禁使用工勤人员和在押人员进行安全大检查。
3.落实安全警戒工作,除要求武警哨兵加强警戒外,开监室门检查时,应当安排武警在监室门口和放风场一侧巡视道上进行警戒。
1.监所围墙、监室门、门锁、窗、墙壁、铺板、放风场顶部钢筋网等处是否牢固和完好无损;讯问室、会见室、谈话室等在押人员可能涉足的地方、劳动生产场等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监室在押人员报告装置是否有效。
2.在押人员加戴的械具是否牢固可靠。
3.监室内和在押人员人身是否藏有可供行凶、暴狱、脱逃、破坏、自残、自杀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
4.通讯、交通、照明、电源、监控、报警装置、消防器材、武器、周界控制系统(高压电网)等安全设施和装备是否完好有效。
1.安全大检查每月不少于2次,重大节日或者必要时应当随时检查。不得以清监代替安全大检查。
2.安全大检查应当认真、细致、彻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立即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及时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并向上级领导报告。
3.检查中,民警必须注意自身安全,严密注意观察在押人员的动态,防止发生脱逃、行凶、暴狱等事故。
4.检查时不得侮辱在押人员的人格,不得损坏在押人员的物品。检查女性在押人员人身由女民警进行。
5.凡清出的危险物品和违禁物品应当予以登记,需要销毁的,由监销人签字存档;需要保管的,填写《财物保管登记表》,由在押人员签字后存入看守所财物保管室。
6.认真做好文字记录并逐项填写《安全大检查记录表》。
7.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当查清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专人负责限期整改。在押人员故意破坏监所设施,私制、私藏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应当对其予以相应处罚;对留所服刑罪犯应当在考核中予以扣分。
看守所设置严管监室,对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专门关押、管理和教育;对具有轻微“牢头狱霸”行为,在普通监室关押能够有效控制其有害行为发生的在押人员,也可以在普通监室内实施严管。
1.恃强凌弱、寻衅滋事,随意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或者强迫、唆使他人殴打、体罚、虐待、侮辱其他在押人员的。
2.拉帮结伙,组织打架斗殴的。
3.称王称霸,操纵监室事务的。
4.强拿强要、强买强卖,勒索、占有或者变相勒索、占有其他在押人员个人财务,霸占他人伙食、铺位的。
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女性、未成年人、老年、患有残疾或者疾病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时,应当考虑其生理、心理特点和身体状况,慎用严管措施,或者酌情从轻。
1.对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实施严管,由管教民警提出书面意见,填写《在押人员严管审批表》,报所长审批。
2.具有“牢头狱霸”行为的在押人员首次被严管的期限为1个月;再次被严管的,期限为2个月;第三次被严管的或者严管期间仍有“牢头狱霸”行为的,严管期限至本人离所。
3.首次被严管的在押人员,如确有悔改表现,由管教民警提出意见,报所长审核批准,可适当提前解除严管措施,但实际严管时间不得少于15日。
1.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2.停止参加劳动。
3.停止节日伙食调剂,禁止个人购买食品。
4.限制室外活动等自由活动时间。
5.限制通信、家属会见活动。
6.组织进行强化学习、训练。
7.对于在严管期间仍然拒不悔改,继续破坏、扰乱监管秩序的,可以按照规定对其加戴械具或者实施禁闭;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设立严管监室的,看守所应当确定专门民警负责管理。民警应当对严管对象实施24小时监控,加强巡视和谈话教育,密切掌握动态,确保安全。
2.看守所应当将严管对象在严管期间的表现记录在案,写入本人离所鉴定。
3. 严管对象因生病等情形不适宜继续严管时,应当中止严管。该情形消失后,可视情决定是否对其继续执行剩余的严管期限。
4. 严禁将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在押人员视为牢头狱霸实施严管。
1.深挖犯罪工作必须以确保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为前提,坚持专门工作与日常管理教育工作相结合。
2.深挖犯罪工作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确保检举人和秘密力量的安全。
1.通过集体教育、个别谈话、人性化管理、亲属和社会规劝等多种形式,强化对在押人员的监管和法律政策教育,促使在押人员坦白、检举,广泛收集犯罪线索。
2.了解在押人员思想动态,根据在押人员涉案性质、作案特点、社会背景等情况,确定收集犯罪线索工作的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收集犯罪线索。
3.将死刑犯、重刑犯、涉黑涉恶犯罪、共同犯罪、多次作案、连续作案、流窜作案以及不讲真实姓名、住址的在押人员列为重点深挖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收集犯罪线索。
4.利用秘密力量和犯罪信息比对等手段获取犯罪线索,发现在逃人员。
5.根据办案机关的要求,配合办案机关获取犯罪线索。
收集犯罪线索,应当制作笔录和线索收集情况报告。
1.对获取的犯罪线索,应当根据案件构成要素、立案标准和查证条件进行认真筛选,甄别真伪,确定是否需要转递。
2.对需要转递的犯罪线索,应当统一编号登记,填写《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经所属公安机关批准后,及时转递案件主管机关。
3.《看守所犯罪线索转递函》各个项目应当填写齐全,线索反映的内容记载清楚,并附笔录材料复制件,被检举人属上网逃犯的应当附《在逃人员信息登记表》。
1.有条件的监管业务指导部门,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组织专门力量对获取的犯罪线索进行查证。
2.犯罪线索转递侦查部门查证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向其了解查证情况,做好催办工作。
3.经查证破获案件的,看守所应当要求侦查部门及时出具破案证明或者反馈函,提供立案(受理)、破案报告,拘留证、逮捕证等法律文书和书面材料的复印件;对确实没有查证条件或者查证不实的也应当填写反馈函并说明情况。
4.看守所应当将线索查证情况及时告知提供线索的在押人员。
看守所应当建立深挖犯罪工作档案,一案一档,内容包括讯(询)问笔录、线索内容、线索转递、查证(立案报告、破案报告复印件)、信息比对、政策兑现等有关工作情况。
1.看守所应当每月向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上报当月深挖犯罪情况及侦查单位查证反馈情况;查破案件的应当附检举人、被检举人、查破经过及案件基本情况的书面材料;兑现政策的应当随时上报。年终应当上报本年度深挖犯罪工作总结。
2.对于看守所提供犯罪线索破获公安部和省级公安机关督办案件的,应当写出专题报告,及时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3.看守所应当及时总结深挖犯罪的经验和做法,报告所属公安机关和上一级监管业务指导部门。
1.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自首和检举表现的,看守所应当形成书面材料送办案机关。
2.罪犯在看守所留所服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的,看守所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刑或者假释建议。
1.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书面上诉材料,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并在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2.在押人员口头提出上诉的,看守所民警应当受理,记录后由在押人员签字、捺印,24小时内转办案机关。
1.罪犯本人或者其亲属、律师对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向看守所送交申诉材料的,看守所应当立即接收并登记,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2.看守所应当将申诉材料转递给人民检察院和作出生效判决的人民法院。
3.对申诉材料,看守所应当在接收当日转递,至迟应当在接收的第2个工作日内转递,不得拖延和扣押。
4.对超期羁押的申诉,看守所应当在24小时内报驻所检察室和监督部门。
看守所应当在在押人员容易接触又便于回避他人的地方设置控告、检举箱。
看守所民警应当每天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也可以与驻所检察室协商,由驻所检察干部负责开箱取出控告、检举材料。
对于在押人员口头控告、检举的,受理民警必须详细询问,并认真做好笔录,经控告、检举人确认无误后,由控告、检举人签名并按捺指纹。
(1)对在押人员向看守所提交的控告、检举材料,看守所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处理;对在押人员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交的材料,看守所应当在5日内转送。
(2)对没有明确受理机关,仅写明控告、检举事实的,看守所可针对控告、检举的不同内容进行处理;对明确受理机关的,看守所应当及时转送,不得扣押。
(3)看守所对收到的控告、检举材料,以及处理后通知在押人员的情况,应当进行登记;对匿名控告、检举,无法通知本人处理结果的,看守所也应当登记在案。
(4)看守所在处理罪犯控告、检举材料过程中,认为对罪犯的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应当提请所务会进行研究,经所务会研究、分析后,认为判决有可能错误的,应当报所属公安机关批准,提请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
<七> 看守所方案
今天下午,我们去参观了长春市第一看守所。这次参观之行虽然仅有短短的2个小时,但是却让我切实地感受到了一个充满人性化、充满关怀、干净、整洁的看守所,让我改变了以往的看法,同时因为社会上某些舆论而对看守所产生的一些误解也澄清了。总体来说,这次看守所参观之行收获颇丰,但仍有几个问题尚不明确,总结如下:
一、看守所的职能划分混乱,有“越俎代庖”之嫌。
在此次参观之初,曾有看守所工作人员为我们播放了一段关于长春市第一看守所的短片。其中,有一段话的大意是:“看守所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大案多起,取得巨大成就。”
其实不只是在第一看守所,在全国各地,看守所都会协助当地公安机关深挖余罪,破获案件,还有个别看守所干警被评为“深挖犯罪能手”,得到嘉奖。甚至当地监管部门还会对看守所下达指标,要求当地看守所协助破案率应达到什么样的水平。我个人认为这种风气略有不妥。
1、职权划分不明,监管混乱。根据我国《看守所条例》第二条、第三条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而目前的形势则是,看守所就会充当公安机关的马前卒,怀有极高的”积极性“协助公干机关办案,这样做对于保持看守所的独立有很大的影响。诚然,因为看守所方面的介入会使案件侦破速度加快,甚至还会破获很多那些隐藏很深的案子,大大提高办案效率,但是这种越俎代庖的行为很容易会导致职权划分混乱,监管失当。
2、有违“无罪推定”原则。所谓“无罪推定”原则,是指“任何人在未经证实和判决有罪之前,应视其无罪。”无罪推定所强调的是对被告人所指控的罪行,必须有充分、确凿、有效的证据,如果审判中不能证明其有罪,就应推定其无罪。而看守所工作人员这种“深挖余罪”的行为,很容易使其戴着“有色眼镜”看待犯罪嫌疑人,忽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的、无罪的证据,而更倾向于“有罪推定”,这样对犯罪嫌疑人是不利的。
3、不利于相关权力之间的制衡。根据《看守所条例》第五条: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这样一来,使得犯罪嫌疑人从被看守所羁押直至被检察机关起诉,这段时间都由公安机关负责。再加上看守所“深挖余罪”,与公安机关“通力合作”,因此,很容易助长相关工作人员通过非法手段获得证据的风气。2009年2月发生在云南的“躲猫猫”事件就说明了缺乏相应权力的监督与制衡,一种权力很容易走向偏差这一事实。正因为如此,很多法学界人士都呼吁改革看守所制度,希望将看守所划归司法系统管辖,使之与公安部门进行制衡,保持中立,以期达到防止刑讯逼供、完善监管体制的目的。我认为这一观点很有道理。如果尚无法达到使看守所与侦查机关划清界限的目的,最起码不应再提倡看守所和侦查机关这种“合作关系”,尽量拉远两者之间的距离。
二、对律师正常会见权力的严重干涉。
这次参观后的座谈中,看守所所长曾坦诚地表示:尽管法律规定在犯罪嫌疑人羁押48小时以后其律师就有权力进行正常地见面和问询。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案件如果律师想要见到犯罪嫌疑人需要相关部门出示相关证明,否则不予受理。
在中国,律师的正常权力确实受到了很大限制。尤其是在公权力眼中,律师更是一个惹人讨厌的角色。他们认为律师会干涉正常的司法秩序,增加公安机关侦查的难度。比如让律师在看守所与犯罪嫌疑人交谈,会使犯罪嫌疑人不愿意坦白或有保留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影响侦查行动的正常进行。其实,这也恰恰反应出中国程序正义所处于的尴尬地位。
所谓程序正义,用一句法谚来解释,即为: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加以实现。所以,程序正义又被人称之为“看得见的正义”。换句话说,它要求公权力在处理案件的过程中,不仅要做到公正,即保证实体法的正义,更要求处理案件的过程公开、公平,遵循严格的程序,裁判者保持中立位置。
但是在中国,对实体正义追求的疯狂远胜于程序正义,对办案效率的追求压倒一切,可以不顾程序上的混乱。比如在几年前如火如荼开展的重庆打黑行动,在这起“打黑风暴”中,当地公检法三方“通力合作”,维护了地方的稳定和发展,赢得了全国各界的一致称赞。但是在这“重庆速度”背后,是公权力携手对程序正义的悍然践踏——一个犯罪嫌疑人从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被法院审判,前前后后不到四十天,更遑论有律师为其做辩护了!可是,在国人心中,拥有一个强有力的中央政府为他们做主比什么都重要,他们体会不到程序正义被侵犯带来的阵痛。所以,当轰动全国律师界的“李庄案”发生后(一个小有名气的刑辩律师,因为替重庆黑老大龚钢模做无罪辩护,干扰了“重庆速度”,被刑法“306条”),人们开始欢呼雀跃,认为替黑老大做辩护的都不是好人,是恶律师。有鉴于此,在公权力的干预、公众的漠视之下,程序正义得不到保障也是司空见惯的了。
其实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并不是对立分开的,公权力具有天然的腐蚀性,如果不加以监督管理,很容易侵犯到公民的人身权利。而程序正义则可以对公权力加以监管,防止公权力的肆意妄为。因此可以说,程序正义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必须保障。其实在去年北京某公安分局,就曾试点赋予律师在场权,让律师可以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询问的时候在场,被《南方周末》称为“艰难的进步”,只是事到如今,早已没有了下文。
我们希望中国的法治能不再停留于法条的表面,让程序正义切实可行。不仅可以让律师在看守所内可以正常地与他的当事人见面,更要从各个方面保护程序的运行。如此,才称为法治。
<八> 看守所方案
根据集团开展党风廉政教育的安排,集团纪委于xx年9月23日上午组织集团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重要敏感岗位人员到xx监狱,看了犯人的工作、生活场所,接受犯罪人员的现身说法,上了一堂很好的警示教育课。听了2名职务犯罪人员发自心底的忏悔和忠告后,我觉得,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这是领导干部能否执政为民的总开关。
一、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来为民,就会为官一任,造福一方;
用来谋私,就会为官一任,贻害一方,更害了自己。权力观是人们对权力的总的根本的看法。权力观决定如何看待和使用权力,权力观决定权力作用的发挥,决定权力会不会变质。而权力关又是“五关”中最关键的一关,对领导干部来说,要过好“五关”,首先就必须过好权力关;
而要过好权力关,首先就必须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因此,对手中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来说,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至关重要。
二、领导干部如何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必须认清三个问题。
1、必须充分认清手中的权力是人民给的
这是每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在权力观上首先要搞清楚的问题。XXX同志有句名言:我们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这是反映共产党宗旨和人民政权性质的基本真理。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深刻认识到:不论是选举产生的,还是上级任命的,或者招考应聘的,他们手中的权力,归根到底都是人民给的,而不是上级或某个领导给的。他们是社会的公仆,而不是社会的主人,从而兢兢业业埋头工作,密切联系群众,老老实实做事,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为官,全心全意为民。否则他们想问题,办事情,就会“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不对群众关心,只讨领导欢心”,“不对组织负责,只对领导负责”,“不为人民服务,只为领导服务”,“密切联系领导”,不能信奉“生命在于运动,当官在于活动”,因而热衷于“跑官”、“要官”,甚至“买官”、“骗官”。
2、必须充分认清手中的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
这是在权力观上需要搞清楚的关键问题。共产党员的根本宗旨是为人民服务,给人民当勤务员,这是共产党员权力观的本质特征和根本功能。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到:他们的“官”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岗位,他们手中的“权”只是为人民服务的工具;
他们一旦接受了人民赋予的权力,就决定了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没有为个人或亲属聚敛财富、以权谋私的权力;
只有勤勤恳恳、尽职尽责保护人民的义务,而没有当官作老爷、贪图安逸、享乐的权利;
权力和责任是成正比的,权力越大,责任越重;
权力不是“沙发”,而是“担子”;
如果只想着权力越大越好,却不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甚至把权力和金钱挂起钩来,搞“权钱交易”,花天酒地,骄奢淫逸,是对党的宗旨的背离,是对社会的祸害,是自找苦吃,自寻绝路。
3、必须充分认清如何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
能不能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用权为公还是以权谋私,这是权力的实践问题,也是检验权力变质不变质的根本问题。领导干部要自觉把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和执行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自觉把合乎人民的意志、利益和需要摆在第一位,用权为公而不是以权谋私,从而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落实到行动中,真正地想人民所想,急人民所急,办人民所需。
作为集团投资发展部的负责人,作为集团招投标工作和物资采购工作的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时刻牢记用好权,做一个“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管理者。
<九> 看守所方案
(杭锦后旗就业局--王慧斌)
2014年12月1日,我们到看守所进行了警示学习教育,听取了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实地考察,受益匪浅。
这些犯罪人员,他们有的曾经是国家的公务人员,身居要位,有好的工作环境,较高的收入,幸福的家庭,也曾经为国家及地方做出过突出的工作业绩,深受领导和群众的信任而被委以重任;也有一部分是平民百姓,在金钱或者利益的**下迈出了罪恶的一步,把自己送入了地狱之门。他们犯罪的事实令人震惊,发人深省,并且极大**惊了我的头脑。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将牢记党的宗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不断反省自己,做到自警、自省、自重、自律,居安思危,恪尽职守,做老实人,做老实事,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在今后的工作中做好以下两点:
一、提高自己理论素养。努力学习,重视学习,加强学习。邓小平讲过:
“不注意学习,忙于事务,思想就会容易庸俗化。如果说变质,那么思想的庸俗化就是一个危险的起点”。放松了学习,放松了对主观世界的改造,思想落后于形势,就会丧失先进性,就难以抵档各种利欲的**。
在押服刑人员他们过去曾是党员领导干部,因不注意学习,不提高修养,势必思想境界低下,就会辩不清是非,就会陷入个人“欲望”的泥潭。只有加强学习,达到理论的成熟,才能有政治的坚定性和行动的自觉性。
二、自觉接受单位及同事监督。必须自觉接受单位和周围同事的监督。能否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于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通过看守所的警示教育活动,充分说明了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的重要性。在党内监督机制中,接受方是主体。当接受者具有接受监督的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时,监督机制就会充满活力。相反,机制难以正常运行,权力必然失去监督,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
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单位赋予的权力置于公司最高法律法规的监督之约之下,始终置于组织和领导的监督之下同事。
通过警示教育,既提高了自己的认识水平,又从反面事实中汲取了教训,从点点滴滴之处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就业局的社会形象要靠我们每一名领导干部的坚持和共同努力来宣传,就业局的利益要我们大家来共同维护,我将以此来警示自己,防患于未然,牢固树立廉政为人思想观念,做到常思贪欲之害、常除非分之想。
<十> 看守所方案
经历了一个暑假的时间,我有幸参与了一项独特而有挑战性的实习项目——在当地看守所进行实习。这是我第一次接触到实际的法律系统,我将通过此文总结我的实习经历。
实习的第一天,我怀着一颗忐忑的心情来到了看守所。在管理员的带领下,我参观了整个看守所的各项设施,包括囚室、食堂、医务室等。看守所内的环境与我想象中有所不同,我以为会看到一片混乱和紧张的氛围,然而,实际上,整个看守所显得井然有序,每个环节都进行得井然有序,没有我预想的那种混乱和躁动。
在随后的几天里,我被分配到了不同的岗位进行实习。我首先被分配到了监控室,这是一个关键的位置,负责监控整个看守所的活动。我学会了如何运作监控设备,并能根据需要调整监控画面。在监控室,我目睹了一些罪犯与看护人员之间的摩擦和冲突,这些情景让我深刻地意识到看护人员的困难和逆境。同时,我也认识到了监控设备的作用,它既可以保护罪犯的权益,也能确保看护人员的安全。
之后,我又被分配到了办公室进行实习。在办公室,我学会了如何处理和审核罪犯的档案,并能够运用电脑软件完成一些必要的工作。在处理档案时,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和人性的尊严。每一个档案背后都有一个真实的故事,一个人的生活在这些文件中被记录和呈现,我们必须以严谨和慎重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份档案,以确保公正和公正。
在实习的过程中,我还有幸参与了一些罪犯的会见和心理辅导工作。我和罪犯进行了一对一的交流,倾听他们的困惑和苦闷。这次交流让我意识到犯罪行为背后往往隐藏着复杂而纷繁的社会原因,人性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在心理辅导的过程中,我学会了如何平静和理性地与他们进行对话,并试图帮助他们思考和解决问题。虽然有时候无法解决他们的困境,但我知道,在他们那一刻,至少有人愿意倾听和关心。
除了与罪犯的交流外,我还有幸观摩了一场庭审。在法庭上,我见证了法官和律师的辩论和质询,他们凭借着严谨的逻辑和扎实的法律知识展开激烈的角逐。在庭审的过程中,我认识到了法律的公正和权威,也深刻地体会到了法律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性。在庭审结束后,我还有幸与法官和律师进行了简短的交流,他们的亲和力和温暖让我更加钦佩他们的职业精神和责任心。
通过这次看守所实习经历,我不仅增长了见识,还学到了很多实际的工作技能。我学会了如何处理档案、运作监控设备,并且提高了与他人沟通和交流的能力。与此同时,我对法律和社会真实状态也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看守所实习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它给我带来了很多挑战和考验。每一天都充满了紧张和不确定性,但正是这些挑战和考验让我成长。在实习结束时,我对自己充满了信心和自豪感,同时也对看护人员和法律工作者更加尊敬和感激。
通过这次实习,我深深地感受到了法律与正义的力量。我决心将来继续深入研究法律,努力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十一> 看守所方案
附件一:
监控中心监控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监控中心各项管理制度,以高度的责任心做好监控工作,服从指挥,完成利益分配的任务。
二、负责对校园内摄像头看到的区域按班级进行全天监控,及时发现各种异常情况,上报并记录。
三、与校园巡逻队员保持联系,配合校园巡逻队员对发现的警方信息进行处理。
四、精通监控设备控制程序,了解设备性能,熟悉校园内所有监控点和报警点的位置和监控范围。
5.对于在快速、准确、平静、平静的场所发生的各种异常情况,及时向“校园110”警务人员报告,要求报警或报警。接到的民警求救电话,将以简明扼要的语言,将地点、性质、人员情况和特点、联系方式等信息上报给警务人员,并根据情况上报中央管理人员。
六。严格遵守上下班规定,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办公室。个人需要办理事务时,必须征得中央管理人员同意方可离开。
7.严格执行报告制度,重要信息及时报告,不得延误或遗漏,做好记录工作。
8.严格按照轮班制度,做好轮班工作。 九、团结同志,坚守原则,严守纪律,发扬团队精神。
10.保持监控中心整洁,每班前做好中心清洁工作。严禁在中心设备上接客、吸烟、玩耍和娱乐活动。
十一、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认真记录设备运行情况,严格拆装、更改设备部件和设置。
十二、爱护监控设施设备,做好防火、防潮、防尘等工作,不放置易燃、易爆物品,中心内有腐蚀性强磁性物品,严禁使用其他电气设备,以确保中心安全。
<十二> 看守所方案
玄马供电所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评委、同事们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勤勤恳恳的电力人》
说到电、大家都知道,它是我们日常生活中必需的一部分,但是在这一部分中,我们电力人不知付出了多少辛勤的汗水,时代的土壤孕育了时代的骄子,时代的土壤也孕育出鲜明的时代精神!这些精神一脉相承,这些精神薪火相传,吕清森同志的精神是我们电力工作者学习的榜样!面对浮躁喧嚣的社会,面对这物欲横流的人世,在平凡岗位上的坚守更是显得如此的珍贵。它是人生的意志和智慧所在,是一份责任所在。它是一种境界,更是一种奉献!
在我们身边也有像吕清森同志一样兢兢业业的电力人,一样默默付出、辛勤劳作,用汗水一笔一画地书写着自己酸、甜、苦、辣的电力人生,用行动诠释着对电力事业的热爱。
在我们身边,我们敬爱的同志们也象吕清森一样凭着对人民的责任和电力事业的热爱,认真的履行着自己的任务和使命,作为我们电力一线工人,碰上抢修,那更是不讲条件,不论时间、地点、天气,都会奋不顾身地投入战斗,直至抢修完毕恢复送电。
2010年秋天的一个傍晚,玄马刮起了大风,漫天黄沙带着尖锐的哨音敲打着玻璃窗,将所里搭建的石棉瓦屋顶掀翻在地,陈所长突然皱着眉头站在窗前一声不吭,这时变电站响起刺耳警铃,他第一个来到了主控室,跟着全所的职工都围在了门口,11
2玄白线线路突发断路故障,也就是说59个村1908户群众停电了。
陈所长果断的说“抓紧办理工单,准备抢修工器具”!全体职工第一反应不是抬头看天,而是冲进工器具室准备工器具,就这个简单的动作,让我热泪盈眶。“分两路从两头巡视,年轻的同事跟着工作时间长,有经验的老同事走,一定要注意安全,发现故障点及时电话联系,出发”!风沙中消失的背影让我久久的站立在院中。是啊,停电就是命令,没有人回头、没有人抱怨,他们融入了漫漫的风沙中。
天越来越黑,恶劣的沙尘暴越吹越大,山路越走越崎岖,但是却没有阻止我所职工查找故障脚步,他们拿着手电筒,骑着摩托车,顺着线路艰难的查找,时间在一分一分的消失,我们营业班的人员着急的在营业厅走来走去,大家都没有说话,焦虑和担心挂上眉头。
在陈所长的带领下,全所外线工经过2小时的排查,在一个大山的脚下终于发现了故障点。两组人员及时联系,在半个小时全部集结到故障点,迅速展开抢修,仅用了半个小时就对112玄白线线路恢复了正常供电,当看见大山的深处亮起的那片灯光,他们不约而同的笑了。
陈所长他没有耀眼的学历,只有满怀的热情和忠诚奉献的精神,凭着自己刻苦钻研和多年农村电力服务的经验走上了供电所长的岗位,乐呵呵的工作热情让他对自己的工作充满了信心,在平凡的岗位默默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年华。
他对工作的热爱和忠诚。难道不值得我们学习吗?
试问:有谁不想守护孩子每一步的成长?又有谁不想和妻子厮守终生?又有谁不想再父母膝前尽孝。他为了自己挚爱的事业和沉重的责任,把幼小的孩子托付给了亲人,坚守岗位、时常加班、又帮有困难的职工代班,忙忙碌碌的过着每一天,当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家里,迎接自己的,往往是孩子挂满了泪花的眼睛和妻子的哀怨和怜惜的眼神。他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耀眼的光环,但他有一颗忠于企业、默默奉献的精神,他把客户和企业的利益放在首位,以用户需要为己任,履职尽责,充分体现了一个电力人不追求名利、乐于奉献的崇高精神。
从他的身上我看到了自己的不足和缺点,比起他我们感到自己在工作中所做的一切还远远不能满足岗位的需要,还不能让客户认同和满意。但同为电力工人,我们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我们都深爱着自己工作。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
<十三> 看守所方案
今天上午,学校组织我们去肥城市看守所参观。我们看到了各位军官有条有序的生活规律,同时也看到了犯罪分子痛苦的生活。在高高的楼上往下看,犯人的住所尽收眼底,用铁网护着,用铁链锁着,里面黑暗而窄小。
犯人过着痛苦的生活,没有关怀,没有自由。同时,他们又受着自己良心的折磨。在这一排的牢狱里,最让我注意的是最边上的一间牢房??未成年人牢房。我想里面关着的,大概是与我们年龄差不多的人,由此我想了很多……
这些犯人与我们一样,在犯罪之前,拥有一个很好的学习环境,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受着老师的教导。但他们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觉得自己太受拘束:厌烦了妈妈的唠叨;厌烦了爸爸的严厉;受够了老师的批评。这些思想将他们带到了人生的岔道,有两条路供他们选择:一条路通往阳光灿烂的生平世界;另一条路却将行人引入漆黑的无底深渊。而他们坚决的选择了那条黑暗的路,为什么呢?因为他们只看到了表面,在那条光明的道路上,表面是汗水和努力,可是他们难道不知道“苦后甜”吗?在那条黑暗的道路上,表面是“吃,喝,玩,乐”,但他们不知道,这条路是通往犯罪的路。
在学生时期,这些“少年犯”贪图享乐,盲目的追求一时的快乐,做了社会所不容.法律不允许的事情。而这一时的快乐背后隐藏着多么大的痛苦啊!
后来,他们学会了吸烟,喝酒,没有了钱,便去偷,便去抢。当父母,老师教育他们时,他们却理直气壮的说:“别人能这么干,我为什么不能?”
他们开始不把学校纪律放在眼里,还无缘无故地旷课,夜不归宿。还觉得这样很牛,很潇洒。不知不觉地,走上了犯罪之路。
正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们终于作了法庭上的被告人,住进了监狱。他们以为只要赔偿,就可以释放。可见他们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法盲”!刑法上规定:犯罪到一定程度,不但要承担刑事责任,还要接受法律的制裁,这就可以看出:他们不学法,不知法,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的结果。而现在他们已是后悔晚矣。现在,他们失去了自由,以前拥有自由时,不知道珍惜;现在失去了自由,才知道自由是多么宝贵,多么令人向往。
现在我们正处在最危险的时期,最容易犯罪的时期,对和错只在一念之间。因此,我们必须学法,知法,守法。守法必须从遵守纪律开始:要时刻遵守 中学生守则 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在青少年时期养成良好的行为和品德。
另外,我还对此编了一首儿歌:
吸烟喝酒不能做,
善良朋友才可交。
伤人利器不可带,
打架骂人不可为。
别人财务你别碰,
偷鸡摸狗见品行。
挣钱不正当,
健康书籍多阅读!
通过这次的教育,我发誓:我一定要在家做个好孩子,在校做个好学生,在社会做个好公民!
……
<十四> 看守所方案
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现代化看守所建设指导方针,从服务实战需要出发,广泛调研,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在__市公安局各级领导的支持下,我们组织科技人员,解决了传统监区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各自为战的问题,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进一步提升了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经过技术人员的努力,该系统于__年3月完全研发成功并投入使用。经过半年来的实际使用情况来看,系统运行稳定、可靠,操作简便,符合监管工作实际,达到了预期目的。现将监控工作总结如下:
一、系统的开发背景
现代化的监区管理,离不开科技的支持。如何使现代化的科技产品在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加强领导对监管情况的全面掌控、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等方面发挥充分的作用,成为__市公安局科技人员攻关的目标。
目前各相关单位使用的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基本上都是作为各自独立的系统,既浪费资源,又重复施工,且不能协同高效的发挥全方位的作用。经过我局技术人员的广泛调研和充分论证,提出了开发一套实用、高效的综合管理系统,使监区监管实现音频、视频、信息控制"三位一体",保证现代技术对监管工作全方位的支持。
随着当前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用先进信息技术架设广播、对讲、音视频监控综合系统的条件已经成熟。功能强大的单片机的广泛应用,使分区广播、对讲的共用和相互转换成为可能;大路数音视频矩阵的推出,使各监区的音频、视频的自由切换、报警联动、轮巡等成为可能;数字dvr的推广,普及了音视频24小时同步录像;计算机软件技术和通讯技术的发展,使软件控制整个系统的需求成为现实。
二、系统的研制
鉴于看守所监管工作的实际需要,
__市公安局在统筹规划、统一部署的基础上,开发了《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该系统具有前瞻性强、兼容性高、技术稳定、操作简单、实用有效、可以任意改造升级的技术特点。开发过程中,充分利用了各种设备的功能,圆满解决了分区广播、对讲和音视频监控相结合这一重大难题。
三、系统的开发、测试
系统开发前,我局技术人员积极向监管大队领导做了开发设想,听取了看守所、拘留所、通信科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争取了工作支持和指导。技术开发人员根据监管工作要求,明确了系统功能需求,最终确定了通过采取自主研发广播、对讲控制板,设计对讲与音视频矩阵接口,开发计算机软件控制系统的方案,并且内含6个子系统19种设备,具有分区分组广播、双向对讲、计算机软件控制、同期录音录像、自动联动监控视频等多项功能,从根本上解决了监管工作手段单一、声音图像分离、控制效率低下的传统问题。__年2月,系统各模块陆续开发完成,在__市公安局看守所进行了试使用,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使系统得到不断的完善和改进,达到全面推广使用的要求。
四、推广应用情况
监室广播对讲视频联动系统试研成功后,首先在__市公安局看守所安装使用,并根据使用情况不断修改完善,最终达到功能强大、性能稳定、使用方便的设计目标。自__年6月以来,烟台各县市区的相关部门多次来实地考察学习,对我局的先进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初步显现的作用有:
1.提高监管人员对监室的控制能力。通过对各监室情况的实时监视和监听,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通过对讲系统及时给予警告和纠正,使监管人员在足不出户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掌控所有监室的状况。
2.减轻监管人员的工作量。传统的监管方式是监管人员需要操作切换矩阵、广播、对讲、录像机等多个系统,现在可以在一台计算机上完成所有动作,并且具有快速、准确、直观的特点。
第四篇:县看守所工作总结
一、 关押情况:
刑事拘留321人,逮捕133人(直接逮捕24人),取保候审209人,不追究刑事责任35人,投牢45人,刑满释放18人,缓刑9人,监外执行3人,死刑2人,在押人员78人(其中留所服刑7人)
二、 队伍建设方面:
我所始终把民警的思想教育放在首位,从根本抓起,打牢民警的思想基础。从今年元月份以来,我看守所支部在县直机关先进性教育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全体党员民警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全体民警都能以严肃的态度,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教育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真学、真懂、真用上下功夫,全体民警党员意识、政治理论素质和思想认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在政治思想教育中,我所结合监管工作,从监管工作实际出发,摆问题、引导和帮助全体民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使全体民警充分认识监管工作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重要地位,做到“警钟长鸣”,紧绷“严格执法”弦,从而做好监管工作,保障监所安全。
在抓队伍管理规范化建设中,我所结合县局“123”等级管理制度,引入竞争激励机制,实行月考评,奖惩分明,从而鼓舞了民警工作热忱,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 业务工作方面:
1、坚持犯罪嫌疑人入所检查制度,民警24小时值班巡
视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确保监区稳定。
2、根据公安部的统一部署,从__年12月起,我所认真地开展了监所整顿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组织全所民警认真学习《全国公安监管场所管理工作整顿方案》《看守民警执勤行为规范》等,树立民警的政治观念、法制观念,提高执法为民的意识。在监所管理整顿工作中,我所以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把先进性教育活动作为整顿工作的推动力,将先进性教育中激发出来的工作热情作为战斗力,采取“领导提、大家摆、自己找“的方式,查摆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做好整顿工作。为了解决影响监管场所安全管理的突出问题,我所制定了四项措施:(1)定岗定责,设立”三岗“制(前值班室、监区岗、劳动犯管理岗)各守其职、各负其责。(2)全面落实民警面对面管理在押人员制度,建立民警包监室管理责任制,在押人员的一切活动,包括睡觉铺位、打饭顺序、值日安排、学习、劳动等必须由管教民警亲自组织实施,合理安排民警的值班模式,除主管民警外,还配备协管民警,保证在押人员不脱管。(3)设立严管监室和过渡监室,防止在押人员拉帮结伙、称王称霸欺侮其他在押人员。(4)出所谈话和跟踪回访制度,及时了解监室有无牢头狱霸和民警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3、充分发挥公安监管场所“犯罪信息库“、打击犯罪”重要战场“职能作用,我所在抓好监所安全和规范化建设的基础,加大深挖犯罪工作的力度,采取亲情规劝、政策攻心、奖励机制等多种方式开展深挖犯罪专项活动。通过全体监管民警的扎实工作,截止到现在,在押人员提供犯罪线索15起,办案单位已查证4起,破案1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涉案价值2.7万元。
4、按照《全省违法信息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任务书》和《全省违法犯罪人员信息系统(一期)建设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看守所信息系统管理工作。我所能运用计算机进行所内业务管理,对正常入所、健康检查、社会关系、出所、谈话教育、安全检查、狱侦管理等都建立了信息系统模块,对管教民警谈话、耳目管理等信息录入都符合规定。
5、加强文明管理,促进在押人员改造。每月对在押人员进行“文明监室”、“文明个人”评比活动,激励在押人员的积极性和悔过自新的信心;合理使用看守经费,改善在押人员伙食,做好在押人员防暑、防寒和卫生防疫工作。
四、 存在问题:
1、我所在职民警平均年龄偏大,而且严重缺编且高龄
人员较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监所的健康发展。
2、装备不全,缺生活用车、微机管理系统、技防设施严重老化,急待更新。
<十五> 看守所方案
今天一大早,我和我的堂姐跟着我爸爸一起到看守所参观。一路上,爸爸给我们介绍了怎样才算犯罪,犯了罪会有怎样的处罚,看守所是干什么的等内容,也解答了一些我们提出的问题。
看守所附近是戒毒所和行政拘留所还有劳教所。我们见到有一些人蹲在南区医院外面,便觉得有些不解,爸爸解释给我们听那些人都是吸毒的人,他们是在戒毒所出来的毒犯,每天都要按时到医院服代替品。行政拘留所是关那些轻微的违法的人。而劳教所则用来毒犯。我爸爸是看守所的主任,所以我们有幸能进到去观看。我们先进到监控室里,看监控录像。只见爸爸熟练地操纵着电脑,打开了一个监仓录像,只见一长条坑上坐着几个正在休息的犯人,他们有的在打牌,有的在看书,还有一个人做着拉二胡的动作,脸上了陶醉的神情,还有的在望着窗外发呆,好像在想像着自己在蔚蓝的天空下奔跑。经爸爸介绍说每个监仓都住着不同的犯人,有时候还会打起架来。他还说其实大部分犯人的人品都挺好的,只是一时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所以才会犯罪。犯人的伙食可就差极了,每天三餐一般都是几块冬瓜,两块薄如蝉翼的肥肉或是吃白菜。他还说本来一个监仓都住30名犯人的,但有时候有50多人,所以要分两批去睡觉,由此可见,犯人的日子是多么艰苦啊!
之后,我们又从监控中看到了武器库,那是用来如果有犯人想用暴力来逃脱时用的。那里面有棍子、刀剑、各种各式的枪还有电梯、辣椒水等武器。之后,我们参观了平时犯人的劳动室,平时街上那些一角钱一串串的纸花就是犯人们做的了。随后,我们又从监控中参观了女子监仓和未成年人监仓还有审问室、医疗室等。
最后爸爸还说公安局几天之内就抓来了1000多名吸毒者。他来了看守所半年,就见过6位杀人犯被判了死刑,但最后他们都捐献了自己的器官。
这次参观看守所,我深有感触,首先我们必须遵纪守法,要克制住自己,如果进了监狱就可能毁了一辈子,或付出生命的代价。还不要结识一些坏朋友,不然就会“近墨者黑”了。而且被关押的日子会是很孤独、无助的,在看守所起码要关五个月才会有文书下来。而且这段时间还不允许亲戚来探望你。最可怕的是没有了自由,俗话说的好:“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那种被囚禁起来的痛苦,是用语言无法表达出来的。所以做事之前要想想做了以后的后果
<十六> 看守所方案
桂林市第一看守所着力创建监所特色党建品牌
近年来,桂林市第一看守所牢固树立“以党建带队建 以队建促工作”的思路,大力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积极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打造了具有监所特色的党建品牌,有效提升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和执行力。
一、聚焦“品牌”, 党员活动阵地整体提升
2018年,市局党委将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列为市局党建品牌创建示范单位。5月31日,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梁军对该所党建工作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建工作标准化建设。8月9日,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黎筱棣在党委办主任毛祖鹰陪同下到该所指导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要求创建具有监所特色的党建品牌。为进一步推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党支部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品牌创建领导小组,由专人负责抓党重点项目和任务制度,党建品牌创建做到了“六有一好”,积极落实六化要求,筹集资金,打造了具有监所特色的党员活动室、党员电教室和党建文化走廊。并认真总结,归纳了“看守有责 管教有为”的品牌名称,对党建品牌标识进行设计,撰写内涵丰富的设计说明,使大家对品牌、标识有深刻的理解,较好阐述了设计思路、理念和含义,其内容有效体现党建工作和监管业务的理念、内涵和核心价值。
二、聚焦“核心”,支部功能整体提升
通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支部领导作用,丰富党建管理措施,让党支部直正成为单位的“领头羊”,把党建工作贯穿于监所管理的全过程和各方面。该所党支部逐项细化“三会一课”、谈心谈话、周五党日+活动、民主(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流程、具休要求,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定期与党员谈心谈话、定期上党课、定期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固定党建管理信息管理员,加强“八桂先锋”管理使用,落实党费收缴,认真督促党员政治学习和日常监督,统一制式工作台账和规范文体,对近年来开创党建品牌创建工作资料进行汇编。2015年以来,该所加强党建引领,两次圆满完成中央指定专案对象在广西桂林审理的羁押管理任务,得到自治区、政法委、上级公安机关的充分肯定。
三、聚焦“活力”,党员作用整体发挥
47名民警47名党员,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桂林市第一看守所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评”、“两学一做”、“五查五整顿”等主题活动,着力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公正执法、纪律严明的党员干部队伍, 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干劲十足,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发挥,不管是即将退休民警,还是年老患病民警,以及退二线的所领导,都能够坚持工作,不忘初心使命,勇于担当,扎实工作,为监所安全文明稳定添砖加瓦。为展现公安正能量,该所通过《广西法治日报》、《广西法治网》、《平安桂林》等媒体,大力宣传了李绍琴、陆荣胜等同志的先进事迹,有效展现了桂林公安良好形象。2015年以来,党员李绍琴、陆荣胜、李京武荣获“全区优秀人民警察”,2017年度该所荣立集体三等功,2018年度市局向公安厅为该所申报集体二等功。
<十七> 看守所方案
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我叫××,是七分公司××指挥部常务副指挥长。今天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在××线的工作、生活情况和感受,我感到非常荣幸。在此,我要讲述一下铁路人的先进事迹,我汇报的题目是《奉献高原终不悔》。
“天上无飞鸟,地上无寸草,前面是戈壁,后面是沙滩”。这是我们施工的青藏铁路××段4标工地的
真实写照。在青藏高原,人显得非常弱小,很多地方不适合人居住生活,我们指挥部的驻地航垭就是无人区。航垭,蒙古语的意思是“山鹰飞不过去的地方”,这里距公路最近处都有20公里,是××线5个标段中生存环境最艰苦的地方。但企业的需要让我和同志们义无反顾地踏上高原,体验到了生命的顽强,也体验到了人生的价值!
来××之前,我担任七分公司胶济铁路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9月,我们施工的管段顺利通过业主验收。国庆节马上就到了,已经有几个月没回家的我,说句心里网话,真想回家陪家人小聚几天。而此时又传来××线中标的消息,公司安排我过去担任常务副指挥长。××项目政治意义重大,事关企业的质量信誉评价工作。公司党委、公司领导安排我去××项目,那是对我的信任,也是我的光荣。我来不及回家一趟,直接从潍坊以最快的速度奔赴高原,投入了紧张的工作。
××铁路应急工程有着自身的特殊性。青藏铁路格拉段铺网通后,铁道部决定,自7月1日起,开通北京、广州、上海、成都、西宁至拉萨的列车。进藏列车将通过××线。了解这些情况后,我再次深感责任重大。
在××线,我主管指挥部的施工生产工作。××线应急工程最大的特点是工期特别紧张,且面临冬季高原施工。为了快速形成施工能力,10月工程开工后,在短短的五天时间内,经过班子成员全力配合,我们就迅速组织了356台套工程机械设备,1220多名作业工人进场,分成24个作业队,每天二十四小时不间断作业。4标管段长达公里,管理难度很大。我按照节点工期计划,把140万方土石方工作量细化到每一天,要求当天的工作量必须当天完成。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每天不停地在各工点奔波,抓机械配套施工,协调各作业队关系,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土方施工日产量不断攀升。到11月15日,仅用45天的时间,我们管段的140万方土方施工全部完成,开局打了一场漂亮仗。路基填筑质量经现场监理和第三方铁科院西北院检测,施工质量完全符合设计要求,受到了青藏公司的高度评价。
11月份,戈壁滩的天气非常恶劣,上午寒冷、下午风沙、夜晚低寒,而此时指挥部的施工重点是125座桥涵结构物。冬季的海西州,平均气温都在零下20度以下,这时候施工混凝土,在青藏高原还没有先例。即使人能够克服严寒,但混凝土质量难以保证。我和张国保指挥长商量,决定投入500万元,购置篷布、蒸汽锅炉、煤炉等,新建两个大型室内搅拌站,125座结构物全部要在现场加工生产,这在青藏铁路施工史上还是第一次。困难虽然有,但我们不屈服,通过全体参战人员的努力,终于在12月31日桥涵全部完工,工程质量多次受到表扬。
由于强紫外线的照射,我脸上不知不觉被晒得像“包公”一样,但我顾不上这些了。身为现场领导,只有自己身先士卒,才能要求别人做到。冬季高原的寒冷,真的出乎我的意料。零下20多度,把人都冻“傻”了。工地地处柴达木盆地的风口地带,每年只刮一场大风,那就是从年头刮到年尾。风力大多在
七、八级以上,一刮起来,能见度不到3米,人走在路基上都摇摇晃晃,尽管这样,每天步行在管段内是我的工作习惯,记得刚建点时,有一天上午九点,司机小周把我送到标段的起点浩鲁格车站,我对小周说,你把车开到平爽车站,(两站之间只相距13公里),中午在平爽站等我,等到下午一时,小周见我还没有到平爽,便开车沿线找我,当小周找到我的时候,我才刚刚走出浩鲁格车站3公里,一动不动地坐在地上,这让我更加领略了高原的无情和残酷,但是我的工作习惯不会因为高原的残酷而改变,坐在车内是无法真正掌握现场的实际施工情况,我只有向极(来源:好范文 今年二月份,在一次巡查管路时,李刚同志发现向矿内供水的主干管有漏水现象发生,面对突发情况,他当机立断,一边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一边组织人员做好施工前的准备。为了不影响矿上的生产用水。他利用中午矿内用水的低峰时段,亲自跳下1米多深的坑中进行维修。经过他和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终于在2个小时内把漏水点修复成功。
在今年的供水移交改造中,李刚同志带领工友们,始终坚持在现场,全程监督施工质量和解决容易出现问题,积极和建造,协调好施工中所出现的问题,为顺利移交该处的供水设施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李刚同志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感召着身边每一位同志,用自己心情的汗水让平凡的人生熠熠生辉。
要想干出一番事业,总要付出辛勤的劳动和汗水,杨永康同志和李刚同志凭着对事业的执着追求和爱岗敬业精神,以他们的实际行动在物业工作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展示了东华物业人勃勃的生机和动人的风采。无怨无悔地把自己的青春、智慧和力量献给了东华事业!
<十八> 看守所方案
一、引言
作为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我深感自己肩负着维护看守所安全稳定的重要责任。在岗位上,我不断努力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积极配合同事,不断完善工作方法和技巧,以确保安全有效地完成巡视监控工作。以下是对自己在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工作的总结与反思,以及对今后工作的展望。
二、工作总结
1. 加强专业技能培训
作为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工作人员,掌握专业知识和技能是必不可少的。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主动参加了各种培训课程,提升了自己的技术水平。通过培训,我学到了很多新的监控设备操作和应急处理的方法,使自己更加熟练地运用监控系统,有效地识别和处理异常情况。同时,我也重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以更好地履行职责。
2. 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
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涉及到众多工作人员的协同配合,所以保持良好的沟通与合作就显得尤为重要。我始终与同事保持沟通的畅通,及时分享有关监控工作的信息和经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且我也积极主动地与其他岗位的同事进行沟通与合作,形成了一个良好的工作氛围。
3. 严格落实领导要求
作为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的工作人员,我明确了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案,严格按照领导要求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我每天都认真检查监控设备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对于一些突发事件,我积极向上级报告,并随时做好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工作,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看守所内部秩序的稳定。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及时发现了一些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了一些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三、反思与改进
1.规范个人行为
在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工作中,个人的行为举止非常重要。我意识到自己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在处理突发事件时,有时会过于紧张,导致操作不规范。因此,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冷静和从容,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行为规范。
2.加强团队协作
虽然我与同事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已经有了一定的进展,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有时,由于沟通不畅或合作不够协调,会导致某些工作任务的延误。我明白,只有通过更加主动地与同事的沟通和合作,才能够更好地完成巡视监控工作。因此,我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与同事之间的沟通,协商解决问题,并学习团队协作的技巧。
四、未来展望
作为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工作人员,我深感责任重大,同时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之处。因此,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技能培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同时,我也将积极建立与同事之间更紧密的合作关系,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提升整个部门的工作效率。我相信,通过不断的努力与提升,我能够更好地履行巡视监控岗位的职责,为看守所的安全与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总结起来,看守所巡视监控岗位是一项重要且需要高度责任感和专业素养的工作。通过一年来的工作经验,我发现了自身的优势和不足之处,并在不断反思与改进中取得了进步。未来,我将继续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进一步完善看守所巡视监控工作,为维护看守所的安全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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