述职范文|对岸的她读后感(收藏十七篇)_对岸的她读后感
发表时间:2023-04-27对岸的她读后感(收藏十七篇)。
⬭ 对岸的她读后感 ⬭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又到了烟花飘满天空的节日。在这个飘着微雪的早春二月,看着天空盛放的烟花,我不由得又想起了她-----一个比烟花还寂寞的女人。
她是我的堂嫂,大我十岁。在我很小的时候她就嫁给了堂兄,一个武大郎似的男人。
在我的记忆里,堂嫂是美丽的,美丽的就跟童话里的公主一样,瓜子脸、糯米牙、柳叶眉、杏核眼,反正所有形容美的词都可以用在堂嫂身上。我经常痴痴地坐在她面前,呆呆地看她的一颦一笑。她手指灵活地飞针引线,顷刻间一只活灵活现的小鸟就在她手里诞生了。我笑着用手触触它毛茸茸的翅膀,再摸摸它的小嘴。堂嫂就会宠溺地拍拍我的头笑着问:“喜欢吗?等芹儿结婚时堂嫂也给你绣好不好。”
“好啊,好啊。”我高兴地拍着巴掌。可是,转眼间就又想起来一个问题,于是歪着小脑袋问:“堂嫂,什么是结婚啊?”
一听这话,堂嫂脸上的笑容瞬间就消失了。她轻轻地叹了一口气,转身把我搂进怀里。我的脸贴在她丰满的、带着香气的胸前,在她温暖的怀抱里我昏然欲睡。忽然,一滴水珠滚落在我的脸上,我抬起头,看见堂嫂润湿的眼角和忧伤的神情。这一幕深深地印刻在我的脑海里,日久弥新,永无忘怀。
正当我沉浸在温暖、堂嫂沉浸在回忆中的时候,远处传来一声晴空霹雳:“你这个扫帚星,好好地又哭丧。老子还没死呢,你哭什么哭?是不是又想你那个野男人了?”堂兄说着话,一个巴掌就打了下来。
巴掌在堂嫂的脸上开了花,如一朵血色的蔷薇花般让人触目惊心。可是,她依然痴痴地坐着,眼睛瞪得大大的,仿佛没有生命的雕塑般一动不动,只有眼角蜿蜒而下的清泪让人感觉到她生命的气息。
她的样子不只我害怕,就连堂兄也害怕起来。他急忙跪在堂嫂面前,紧紧把她搂进怀里,哽咽着说:“秀,我错了,我不该打你。可是我忍不住啊,我一想起你心里还有那个野男人,我的心就像被放进了油锅似的那么疼啊。秀,你快点哭出来,不要吓唬我,秀啊,我的秀……”
早在听见堂兄骂声的时候,我就已经从堂嫂的怀里跑了出来,悄悄躲在院里那棵大枣树背后,眼睛瞪得大大的,懵懂地看着这一切。再后来,堂兄把意识不清的堂嫂抱进里屋,我也被母亲喊回家吃饭。可是堂嫂那带泪的双眼和忧伤的面容却总是浮现在我的面前,时时不肯离去。
那天正好是元宵节,也就是灯节,家乡人对这个节日是很重视的。家家户户吃饺子,放鞭炮还要放烟花。
烟花本就是美丽的,在节日里更是穿上了缤纷的五彩霞衣。它从地上腾然而起,在美丽的夜空中尽情地展现着风姿。或娇艳妩媚、或风情万种、或豪爽大气、或娇羞依人。是它美丽了夜空,还是夜空成就了它的美丽,我说不清楚,也不想弄清楚。在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烟花是属于夜的、属于空的。它只有在夜空中才能尽显它如梦的芳华。朵朵烟花绽放的夜空是怎样的一种美丽啊!文字在这个时候是多么的苍白无力!
晚饭刚过,我就迫不及待地跑了出去。我还小,没有亲自燃放过烟花,但是我却很多次地被它的芳华所倾倒。我静静地看着,无语无息,时光在指尖悄然划过,暗许一份烟花的美丽妩媚如水的记忆。
正当我被烟花的美丽所吸引的时候,不经意的一瞥又惊艳了我的眼眸。不远处宽大的院落里,漫天盛开的烟花之下,一个人在飘然起舞。她细碎的舞步,凌乱飘舞的长发无不透着妩媚和狂野。这一刻,漫天盛放的烟花顿失颜色!仿佛她才是夜的精灵、美的化身。她快速旋转着,纤细的、柔美的腰肢、飞舞的水袖是那么的美,那么的精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人,这么美丽的舞蹈,也没有见过这么美丽的堂嫂。
多年后的今天每当听到“烟花烟花满天飞,你为谁妩媚,不过是醉眼看花花也醉……”这首歌时,我的眼前便会浮现出多年前的那一幕:一个精灵样的女子在烟花漫天盛放的夜空下孤独地旋转,她晶莹的泪滴随着水袖飞舞着、飞舞着……
正当我沉浸在这如诗如画的美丽中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声断喝:“你这个该死的娘们,你做这种狐媚样给谁看?是给你那个野男人看吗?他不要你了,哈哈哈,你就死了这条心吧。”堂兄歇斯底里的叫声振耳发聩,我想掩住耳朵,可又不舍得放弃这种了解堂嫂身世的机会。是的,堂嫂的身世一直是我想解开但却解不开的谜。
“你是我的,哈哈哈,你的野男人早死了,这么多年都没联系,早就死在外面了,哈哈哈。”堂兄咆哮的声音在夜空中传的很远、很远。
堂嫂飞舞的身子渐渐慢了下来,轰然倒地。这一切都发生的太快了,快的叫人毫无防备。
“秀,我错了,你没事吧。”堂兄快步向前跑去,可是他的脚步却很虚浮。他摇晃着跑到堂嫂面前,一把抱起她泪流满面地说:“秀,我错了,我不该说这些话刺激你啊。可是,我一想到你心里装着那个野男人的时候,就控制不住自己。秀啊,你原谅我吧,下次我再也不敢了。”他边哭、边说、边把失去意识的堂嫂抱了起来,摇晃着往屋里走去。
堂兄比堂嫂大近二十岁,别看他长着一幅武大郎似的身材,与堂嫂站在一起整整矮了半头。可是他腰身肥硕,满身、满脸的横肉,一身力气。听说,他曾经跟鲁智深一样倒拔过垂杨柳呢。如花似玉的堂嫂就是跟这样的一个男人生活了整整十年。这十年堂嫂是怎么过来的,可能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她深居简出,穿着最朴素的衣衫,话也很少。可是,每个烟花盛放的夜晚,她都会穿上那件五彩霞衣,在盛放着烟花的夜空下尽情地跳着、舞着。那份美丽、那份痴狂、那份凄楚不仅仅让我感动,就连村子里的人也很感动。每到烟花盛放的夜晚,小院子总是围满了人。堂嫂仿佛没有看见似的,继续舞着、旋转着。而每一次都是以堂兄的咆哮、堂嫂的昏倒而收场。村子里的人看看堂兄、再看看堂嫂,心中不由得生出来一种怜惜。都说堂嫂是一个比烟花还寂寞的女人。
十年里堂兄不停地打她、羞辱她。每次打完、骂完再抱着她哭着请求原谅。这种无休止的折磨让堂嫂迅速憔悴下去,就如深秋的落叶般枯萎,即将飘落。
那是一个飘雪的冬日,我又一次蜷缩在堂嫂的怀里,腻着不肯出来,缠着堂嫂给我讲故事。堂嫂被我缠得没办法,只好给我讲了起来。
“从前,在山的那一端住着一个小姑娘。她聪明伶俐,长得也很好看,左邻右舍都夸她长得像童话里的小公主。父母更是把她视为掌上明珠。转眼间这个小姑娘就长到了十岁。一双小腿东跑西跑的,漫山遍野地玩。这是个不大的小村庄,住着几户人家,邻里关系和睦,从来没有打架吵嘴的事情发生。也很少有外人进出。所以父母也就由着她的性子满山野地去玩了。这个小姑娘也是聪明过人,不跑远,顶多在村头的那条小河里玩会就跑回来了。
有一天,天都快黑了,小姑娘还没有回来。父母急忙出去找。可是,他们找遍了整个村子,甚至掘地三次都没有找到。小姑娘的妈妈当即晕了过去,她的父亲又求了邻里帮忙。山林、水里、挨家挨户地找,硬是没找到,这个小姑娘就像是从人间蒸发了似的,没有一丝一毫的线索。最后,不知道是谁在村头那条小河边发现了一张新鲜的糖果纸,艳丽的颜色,一看就不是村子里的。村子里的人们家家都种植很多的甘蔗,用来给孩子解馋,谁也不舍得去商店买这奢侈品来哄孩子。看见这张糖果纸后,小姑娘的父亲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可以断定,自己心爱的女儿是被人拐走了。”
“那后来这个小姑娘找没找回来啊?”我被堂嫂的故事深深地打动了,迫不及待地想知道后来发生的事情。
“唉!”堂嫂一声长叹,抬起手用袖子擦了擦眼角才幽幽地说下去:“小姑娘睁开眼,发现自己身边坐着的不是妈妈,而是一个陌生男人时,止不住大声哭了起来。那个男人恶声恶气地说:‘哭什么哭,再哭把你丢出去喂狗’。小姑娘果然吓得再也不敢出声了,瞪着两只大眼睛惊恐地看着眼前这个‘庞然大物’。这个男人端起酒杯又喝起酒来。门外,一个小小的身影在晃动,小姑娘的注意力瞬间就被吸引了过去。这边,那个男人不一会就喝得酩酊大醉,倒在床上就打起了鼾声。小姑娘急忙向门口跑去。门口站着一个比她高半头的男孩,小男孩长得眉清目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滚来滚去,好看极了。他的脸很白,没有丝毫的血色,就像冬天的雪那样白的让人有些发冷,眼睑也略有些浮肿,但是这一切都不影响他的美丽,至少小姑娘是这么认为的。”
“这个小男孩是谁啊?他们认识吗?”我被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不由得再次问。
“嗯,他们不认识,你听我慢慢讲下去。芹儿,你不是一直想知道堂嫂的事情吗?以前不给你讲是因为你还小,现在你长大了,堂嫂要告诉你,这个故事在堂嫂心中好多年了,压得我喘不过气来。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关心我的人,在我临死之前要把心中的话告诉你。”堂嫂边说,边揉了揉有些昏暗不清的眼睛。因为终日以泪洗面,堂嫂的眼睛已经接近失明,医生曾说过,要想恢复视力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眼角膜移植。眼角膜移植?初闻这话时堂嫂的身子抖动了一下便再也没有什么反应了。她的心已经死了,失明不失明对她来说又有什么关系呢?倒是堂兄焦急地询问医生眼角膜移植需要多少钱。当医生说出来那个庞大的数字时,堂兄身子晃悠着,差点坐到地上。从医院回来后堂兄像变了个人似的,每天忙里忙外,再也不让堂嫂干活了,他忙完了外面再回来做饭,生怕看不清东西的堂嫂磕着、碰着。
堂嫂的话打破了我的沉思,她喘着粗气说:“小男孩拉着小姑娘的手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小君,我比你大,你叫我君哥哥吧’。‘嗯,君哥哥,我叫秀。这是哪里啊,我想妈妈了,我要回家’。小姑娘说着就哭了起来。‘秀乖哈,不哭。等爸爸醒了叫他送你回家’。小君怜惜地为她擦去眼泪。‘他是你爸爸啊?他是个坏人’。秀边说边往后躲去,仿佛这个小男孩也是坏人似的。‘秀乖哈,别怕,君哥哥不是坏人,爸爸也不是坏人’。小君用手擦了擦眼角的泪水才接着说:‘我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要靠肾透析才能维持生命。爸爸为了让我少受点罪才这么做的’。小君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脸色更加的苍白起来。‘啊?那你送我回家,我想妈妈了’。小君一把把她搂紧怀里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小声安慰着:‘乖,明天就送你回去好不好?’开始她在他的怀里还挣扎、反抗。再后来他的体温渐渐温暖了她,让她感受到了母亲般的温暖,她在他的怀里渐渐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很晚她才醒来,发现自己睡在一张小小的床上。这张床小的仿佛翻个身就能掉下去似的。这时外面传来一阵激烈的争吵声,她不由得屏住呼吸静静的听了下去。
‘爸爸,你是从哪里弄来的她?她哭着、喊着要妈妈。我都告诉你了,你不要再这么做了,即使你凑够了钱我也不会去做手术的。’是小君的声音。‘小君乖,你做了肾移植手术病就好了,就再也不需要去透析了。你不知道每次你去透析,看见那么粗的针扎在你的身上,爸爸的心有多痛’?是那个男人的声音。秀很奇怪,为什么昨天那么凶神恶煞似的声音今天却变得柔柔的,甚至还带着丝丝的哭腔。‘可是,你这么挣来的钱我做了手术也会遭到报应的。爸爸你明白吗?我不要你犯罪,你这是在犯罪你知道吗’?‘小君,为了你爸爸做什么都不后悔,我只要你能好起来’。那个男人哽咽着说。
外面再也没有了声音,秀赶紧蹑手蹑脚地爬回床上,闭着眼睛装起睡来。门“吱嘎”一声被推开。秀紧张的连大气也不敢出,她的眼睛微微睁开一条缝,看见小男孩坐在她身边,默默地流着眼泪。这一刻,她忽然觉得心很痛、很痛。”
“那后来呢?”我忍不住又问了起来。
“再后来,秀在小君的帮助下终于回了家。可是她却怎么也忘不了小君送她时候说的那些话。”
“他说了什么?”
“他说:‘秀,你回家吧。在走之前你要好好地看看我,记住我的样子,下辈子我一定要娶你,你要记住我的样子,不要忘记啊’。”
“那他们以后又见面了吗?”
“嗯,再次见面是在五年后。秀的妈妈得了急病,被连夜送到城里的医院救治。就在这个医院里他们再一次见到了彼此。”堂嫂再次叹了口气才接着说下去:“妈妈睡着了,秀独自一人站在空旷的走廊里,呆呆地望着窗外,他的身影再次闪现在她的.面前。他如一颗种子般深深地种植在她内心的最深处,经过岁月的浇灌如今已长成了参天大树。
‘秀?你是秀’?一声疲惫的男声在她身后传来,她回过头去。只见他真的站在她面前。虽然经过了五年的时光,可是他们的样子都已经深深地刻在了彼此的心里。他虽然瘦了很多,可她依然能认出他来。她激动地扑进他的怀里,他轻轻拍着她的肩头,一如昨日。他们彼此述说着分别后的各自情况。她的心里仿佛有只小鹿在欢腾跳跃,脸也红得跟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那样让人心生怜惜。那天正好是元宵节,满天盛放的烟花在夜空中演绎着极致的美丽。他们相拥在一起,彼此许下心中的诺言:今生相守,永远相携!
正当他们沉浸在对未来的美丽憧憬中无力自拔的时候,耳边传来一声断喝:‘你们两个狗男女在做什么?你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我打死你’。他们急忙回头看去,只见一个五短身材武大郎似的男人正疯狂地向这边奔来。
‘君哥哥,我们快跑’。秀拉着小君的手,两个人飞快地跑了起来,直到筋疲力尽方才停下。‘他是谁?秀’。小君有些不悦地问。‘他,他……’秀沉吟着,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小君一把将她拥进怀里,心疼地说:‘秀,不要为难,你想告诉我的时候再说好了’。‘不,我不为难,我要告诉你’。秀抹了一把眼角的泪水,扬起了头,一股坚毅在她脸上升腾。‘他叫铁柱,是我的未婚夫’。她的声音到后来小的就如蚊子的叫声,让人听不清楚。
‘什么?你大点声说,我没听清楚’。小君瞪着血红的眼睛用力摇晃着秀的肩膀。‘他是我的未婚夫’。秀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句话后,就一下子坐到了地上。
‘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小君痛苦地用手扯着自己的头发。他不知道自己心爱的女孩怎么就成了别人的未婚妻?她不是还小吗?她才十五岁啊。从见到她的那一刻起,他心中就有个美好的愿望:那就是今生保护她,爱她、疼她、给她温暖与她一生携手相牵。为了这个目标他正在积极治疗,想拥有一个健康的体魄,想用全部的生命来爱她。每当想到这儿,他的生活中就充满了阳光和希望,有了活下去的动力。可是现在呢?无情的现实再次击碎了他所有的坚强和勇气。她的话让他想起她长大了,是个大姑娘了。她的话也让他想起自己是个病入膏肓的人,自己有什么资格来爱她?自己已经失去了爱的权力。”
“那后来他们在一起了吗?”我的心被秀和小君的凄美爱情故事所感动着,忍不住再次插嘴。
“后来?哈哈哈哈……”堂嫂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笑声,她凄厉的笑声震得房梁都在颤动。灰尘扑簌簌落下,惊动了墙角的一只蜘蛛,它瞪着惊恐的眼睛注视着眼前的这一切,我也被堂嫂的举动吓得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她才平静下来,用沙哑的声音继续说道:“再后来,他离开了我。我找遍了那个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找不到他。妈妈又病重,需要钱治疗,也需要人护理。心灰意冷下,我只好嫁给了他。”
“嫁给了堂兄吗?”我小心翼翼地看着堂嫂的脸说,生怕哪句话再刺痛她的心。
“是。”
“那你爱他吗?”我好奇心起,不由得问了下去。
“不爱。原来我对他的那点情谊也早就被他自己挥霍一空了。”
“不爱你们为什么结婚?”十几岁的我正是青春懵懂的季节,对这类话题非常喜欢而且很敏感,红着脸又问下去。
“芹儿,人争不过命运的。”堂嫂幽幽地叹了口气才继续说下去。“自从我被拐走后妈妈每天以泪洗面,很快就病倒了。父亲也承受不住这个打击,在一天夜里猝然离世,家在一夜间就变得支离破碎。尽管我后来在君哥哥的帮助下回到了家里。可是精神受到刺激的妈妈却觉得我是个不祥之人,是我害死了爸爸。她把对爸爸的思念变成了对我的恨,她想早早把我嫁出去。于是她收了铁柱家几百元钱给我订下了婚事。我也反抗过、努力过。尤其是再次见到君哥哥的时候,我真的下定决心要追求自己的幸福,下决心与他远走高飞,早夕相伴。可是无情的现实再次击碎了我的梦。君哥哥离我远去,妈妈病危,我从有人爱、有人疼的公主一夕之间就变成了精神上的乞儿,我不嫁给他还有其他的办法吗?”堂嫂的泪水再次奔流而下,我的心也再次痛了起来。
“平心而论,结婚后他对我还不错。但是他一喝酒就骂我,说我想那个野男人。不过他说的没错,我的确在想他,我对他的思念一刻都没有停止过。”
“那你们以后联系过吗?”我心中翻涌的问题一个接着一个。
“没有。他就像是在人间蒸发了一样,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在这个世界上。妈妈去世后他就是我心中唯一的亲人了。每当烟花盛放在夜空中的时候,我都会想起他,想起那个与他相拥看烟花的夜晚。烟花的极致美丽在夜空中绽放,我们相拥许下深深地誓言:今生相伴,永远相牵。可是,烟花的美丽何其短暂!就像是我们的爱情,在极致的美丽后飘然陨落。烟花美丽了人的眼眸,而我的爱情却刺痛着我的心,每次想起都令我痛彻心扉。”说完堂嫂就扑进我的怀里放声大哭。她的哭声凄楚无比,我紧紧抱着她,想给她一点温暖和安慰。我抬起头,无意间瞥见门口一个抖动的身影。没错,是堂兄。
夜幕微垂,阵阵冷风吹过。我蜷缩了一下身体,门外传来母亲的声音:“是铁柱啊,快进来,这么冷的天。”
他来干什么?我不由得竖起耳朵听了起来。
“我,我,婶子,俺家秀的眼睛你也知道的。我这次想出去办点事。想,想麻烦您帮我照看、照看她,不知道您方便不方便啊。”这一刻堂兄的声音竟然带着情感,我不由得对他的厌恶之情少了一些。他竟然会来求着母亲照顾近乎失明的堂嫂。我做梦吧?我狠狠地掐了自己大腿一下,一阵剧烈的疼痛传来,这不是梦!
此后的几天里,堂兄不知道去了哪里。家里没有了他的吵骂声反而变得温馨了很多。我每天都陪着堂嫂说话,到了吃饭的时间再扶着她去吃母亲做好的饭菜。
如果日子就这么平静地过下去多好!
在堂兄离开的第六天,堂嫂家里忽然来了几个穿着公安制服的人。我慌忙跑去喊母亲,等我们赶来时,就见堂嫂平静地站在院子里,身上穿着她那件跳舞时才会穿的七彩舞装,长长的水袖在风中翻飞。我惊恐地跑上前喊着她,她却恍若未闻。她在空旷的院子里疯狂地舞动着,细碎而曼妙的舞姿带着丝丝的忧伤和凄楚。她旋转的身子时而抖动如秋天的落叶,时而高亢如展翅欲飞的雄鹰。她的脸上一片静然,仿佛她就是精灵,她就是人间的天使。她的举动震惊了在场所有的人,那几个穿着公安制服的人更是心痛地摇着头,他们一定以为她受不了刺激当场疯掉了。只有我懂她的心,虽然我还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只是感觉一定是有什么大的事情发生了。
母亲急的拉着一个穿着制服的干部模样的人问着怎么了。那个人看了看母亲轻轻叹了一口气才说:“你想必也是王铁柱同志的亲人了。”
“是,我是他婶娘,到底发生了什么事?铁柱怎么没回来?”母亲焦急地问,她下意识地抓住了衣襟来缓解自己的紧张。
“是这样,您别急,我慢慢对你说……”
原来,堂兄离开这六天是去找一个人,一个叫李小君的男人,他就是堂嫂口中的君哥哥。诺大的城市里找人无异于大海捞针。可是堂兄还算聪明,他知道小君患有严重肾衰竭,每周都要去医院做肾透析治疗。于是他就潜伏在各个医院肾病科的门口不停地打听,不断地守候。终于在第二天他找到了这个叫小君的男人。隔着一条走廊的距离堂兄看到了这个男人。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心中再也没有了对他的那种刻骨铭心的恨,代之而来的却是深深地歉疚和心痛。他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转变的,也许是在堂嫂第一次在烟花盛放的夜空下跳舞的时候;也许是在他打骂过她又抱着她哭泣着忏悔的时候;也许是在堂嫂让泪水浸泡的快要失明的时候;也许是在偷听了堂嫂讲的故事的时候。总之他变了,原本坚硬如石的心变得柔软起来。他的心已经被堂嫂的爱所融化。他爱她,疯狂地爱她。他不舍得她受苦,他不舍得她流泪,他更不舍得她心痛。
他做了各项检查,出乎意料的是他与小君的配型完全吻合。他兴奋地从医院往家里赶去,他要把这个好消息告诉他心爱的女人:他替她找到了他,他要为他捐出自己的一颗肾脏,让他从此过上正常人的生活。他还要放她走,让他们相爱、携手相牵。他要放爱一条生路,因为他爱她!
“嘎……”一阵刺耳的汽笛声与这个阳光明媚的天气一点都不相符。
“出事了,快报警,打120。”人群慌乱地涌动着,从四面八方赶过来的人群迅速把他围在了中央。他翕动着的嘴唇苍白无色,他的身上好痛。可是,他依然奋力举起手紧紧捂着胸前,好像有什么宝贝害怕被人抢走似的。
“你们快看,他怎么了?他胸前的口袋里会不会有什么东西啊?会不会有联系地址或者电话?”人群继续吵闹着。一个老大姐快步走上去把头伏在他的面前:“兄弟,你伤的不轻,你身上有联系地址吗?让你的亲人来吧。”
他轻轻地点头,继续抓紧了胸前的口袋。他心里清楚,自己被疾驰的车子撞得飞出去老远,绝对没有生存的希望了。也许,在救护车来临之前自己就会离去,可是他心里急啊。他还有未完的心愿,这个口袋里装着他的配型资料。他必须在死神面前争取时间,直到上了手术台,把他的肾脏和眼角膜摘出来的那一刻他才能安心地死去。想到这儿,他的身上激发出无穷的潜力,生命的奇迹在这一刻真的发生了。等他被送到医院时,意识竟然还是清醒的。如今他的肾脏已经被成功地移植到了小君的身体里。他们来接堂嫂就是要带她去做眼角膜移植手术。
医院里弥留之际,他说出的话震撼和感动了所有的人,他说:“我是一个有爱却不会爱的男人,我疯狂地爱她,却又在不断地伤害她、折磨她。我对她的伤害让她离我越来越远,可是我依然爱她。我们生活了十年,每到烟花盛放的夜晚她都会跳舞,她与烟花一起美丽着,我的心也被爱和恨煎熬着。我恨不得冲上去撕碎她,把她吃进肚子里,真正地拥有她。我知道她不爱我,她一直爱着这个叫小君的男人。我多次地诅咒他,盼着他早日死去,我恶毒地骂他是野男人。可是在知道了她每日以泪洗面眼睛近乎失明,又无意中听到她对妹妹讲的故事后,我的心真的痛了,软了。我痛恨自己的过去,我决定放爱一条生路。我本想捐出肾脏和眼角膜后就找个寺院出家,青灯古刹,了此残生。却不想上苍不给我这个机会了。我在人世的最后一个愿望就是能看着他恢复健康;看着她恢复视力;看着她在烟花盛放的夜空下跳一次舞;一次为我而跳的舞……”他的声音渐渐低了下去,心脏也停止了跳动。
......
一年后,在烟花盛放的夜晚,她在美丽的夜空下翩翩起舞,她细碎的舞步仿佛在述说又仿佛在倾述。她清澈的眼眸如明月般闪着柔美的波光。他轻轻为她披上衣服,温柔地笑着说:“你的身体刚刚恢复,不要太过劳累。”
“嗯,”她温顺地答应着,“君哥哥你说,他会看见我在为他跳舞吗?”
“会的,一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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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比夏花寂寞》读后感1000字:
洋洋洒洒,通灵静透。在诗意蒙蒙的文字与抒情间,终于读完了这本书。温柔的笔触,浪漫与凄萧的背景,落寞孤单的灵魂,生场与死场的不断轮回上幕。
拨开那个时代的混沌和黑暗、挣扎与渴望、荆棘与锋芒、新生与呐喊。“祖父”的疼惜,高仰山的恩遇,鲁迅的极力推荐,许广平的聆听,汪恩甲的施舍,萧军的爱恋,端木的陪伴以及骆宾基紧紧的拥抱,让这个红尘薄命的奇女子,被推向风口浪尖,被世人或评击她丢掉孩子时的冷漠,或对萧军决绝时的无情,或对封建礼教的冲击,或在文坛上创作的巅峰,在那样落魄的年代,饱经风霜,韶华早逝。
如果没有风餐露宿,没有食不果腹,就不会有一起啃半个饼的萧军,没有惊天地的爱恋。他们的爱来的太汹涌,去的太平淡。萧红到死都没有提到萧军,不是已经忘却,而是印在心上的爱太重,怕撕开都是伤痛,怕提起皆是泪如泉涌。
真的不知是自己是醉在月小妆行云流水般的抒情里,还是醉在敢为不屈命运搏斗的萧红励志中。她有太多的痴情需要深情以待,她有太多的伤心需要诗文诉说,她有太多的柔弱需要坚强的陪伴,她有太多的不舍是离世前的歪写“鲁迅”和“大海”。读后感·是啊,她是清风明月,她是黛玉葬爱,她是红尘一支梅香温润了大地,侵香了多少文人墨客的心房。
她把一生的柔情都在《生死场》里落在萧军的身上,所以有了太多的痴、怨、嗔,坎坷的命运本就让她变得多疑、多思,萧军还要一次次的在她的忍让里添加背叛与离弃,逼得她不得不走向端木的理解与柔情。
虽然没有爱,但是端木不离不弃的陪伴直到她香消玉殒,之后端木十八年的孑然一身,切切的证明着端木对萧红的爱,离别时的眼泪是真实的,握着的手是真实的,给她盖上红盖头,一份婚姻是真实的,这些萧军都给不了,但是端木做到了,让萧红在安逸中离开。
后来萧军与端木在文坛的相互攻击,是醋意还是皆是爱之深,恨之切,只有他们知道。
如果当初她没有逃婚,也许可以幸福地和汪恩甲过完一生,也许平凡,也许命运完全改写。但是,她就是奋力要与封建礼教抗衡,最后跌跌撞撞,一波三折,离开汪恩甲,离开萧军,离开端木甚至离开最后出场的骆宾基,她走的那么不甘,她的生命太脆弱,惦记萧军的心一刻都没有停止,哪怕是手术台上,哪怕是和端木夜夜笙歌。
抬头望去,远处雾霭沉沉,书已读尽,而为她痴念迷醉的心,久久不能平复,岁月冲淡了几度韶华,她的魂魄也许绕着萧军,不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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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睛,是心灵的窗户,“眼中有着五彩斑斓的世界”。眼睛,可谓是人类最重要的器官之一。
《带上她的眼睛》是大刘早期的一篇短篇科幻。一反之前大刘硬科幻的风格,这个短篇笔锋轻快,轻灵而忧伤。
故事讲述了“落日六号”的女领航员被困在地下,让“我”设法用中微子传感眼镜,让她看到地表世界的故事。
如果一个人只能在地下度过余生,那将是多么无聊啊!**里的工程师,正是因此而自杀的。沈静没有自杀,但她看不到美丽的表面世界,所以她珍惜自己所看到的。
正是因为她,“我”对这个灰色的世界,也开始变得珍惜起来。
大刘也曾说过:“当一个人被诊断为绝症时,这个世界在他的眼里,会变得不一样起来。天空是血红的,太阳是蔚蓝的。。。。。。
当他得知这是误诊时,世界又恢复了正常:天空是蓝色的,太阳是红色的。不同的是,这个人会开始珍惜花、鸟、草、木。。。。。。
因为他知道这个世界比他想象的要珍贵得多。
是的,人只有对失去的东西才懂得珍惜。这个宇宙给了我们太多美丽的东西。一旦懂得珍惜,就不应该沮丧、悲观,而应该用眼睛去观察、去积极地生活。
是的,珍惜现在,展望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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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是勇敢者的朝圣之旅。每一条未知的路都有它的魔力。
——题记
在我看过的众多书中,最喜欢的书就属《两个她的奇幻之旅》了。
这本书是以金手镯为主线写的。主要写了相伴40载的老伴米莉安突然离世,让亚瑟十分难过,甚至一度对生活失去了乐趣。直到有一天,当他捡起米莉安的遗物时,他发现了一个带八个吊坠的**手镯:
嵌着绿宝石的象轿,栩栩如生的银质老虎,可以翻开的书页,还有顶针和调色盘……一串神秘的**号码,让亚瑟开启了一段奇妙的寻找妻子前半生的探秘之旅。
亚瑟从未想过,自己竟然对婚前的米莉安一无所知,不知道她曾去过多国旅行,曾有着丰富的冒险经历,甚至还曾计划要嫁给别人!亚瑟困惑了,惶恐了,失望了,他不知道他找寻的到底是米莉安的过往,还是对自己婚姻的全盘否定!
故事的开头是比较平淡的,一个老人过着千篇一律的枯燥的寡居生活,他一直沉浸在丧失爱妻惊涛骇浪般的痛苦之中不愿走出来。他每天都保持着严格的作息时间。与其说是一种习惯,不如说是一道防护墙,就像家里的高墙,让别人和事物远离自己的活动,从而掩盖失去妻子的脆弱感情和孤独的悲伤。
直到后来,亚瑟一心只想寻找到答案,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怀疑自己的爱情,撇下了妻子留下来的最后一盆蕨类植物,戒掉了之前严格的作息时间,踏上了漫长而又奇妙的寻找妻子前半生的探秘之旅。
有一天,他的女儿送给他了一份礼物,并对他说了一番话:“不管你发现了什么,都无法改变你们在一起时的生活,你们有那么多年的幸福时光。爸爸,你太迷恋过去了。你想知道的是你母亲的生活,她根本没有参与其中。
你把她的那一段人生想得太伟大、太光明,把你和妈妈在一起的时间都比了下去。你看你的生活,看你母亲的微笑,你的微笑,你是一对,你的幸福写在你的脸上。也许你的生活中没有老虎,没有诗歌,没有疯狂的巴黎购物,也没有环有诗界,但你的生活是完全重叠和不可分割的。
这样的人生难道不该高兴,不该骄傲吗?”一语点醒梦中人,亚瑟这才突然发现,原来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己蒙住了双眼,过去一年他近乎苛刻地对待自己,用一种自虐的方式遮挡了生活的阳光与色彩。他空荡荡的,紧紧抓住一条破旧的金项链。
我当时看到这一段对话的时候,也有一种恍然大悟的感觉:是啊,人总是太执迷于寻找过去,而忘记了自己其实是活在当下的,眼睛如果一直看向过去,那又怎么样才能找到前行的道路呢?我想这本书作者想表达给人们的意义就在于此,不要活在过去,执迷于过去,不要蒙住了自己的双眼,用一种自虐的方式遮挡住美好的生活的阳光与色彩,要去试着去放下过去,活在当下,向前前进。
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他在法国巴黎的经历。不管是与妻子好友西尔维·布尔丹的那场约会,还是跟女儿和解后的同游,一切都那么的美好,他开始慢慢打破原本对一座城市的刻板印象,而是用眼睛、用舌尖、用双手去感触它最真实的模样。我为亚瑟感到高兴,为一个超乎想象、打破个人局限的老人感到骄傲!
亚瑟探寻真相的旅途中,他也在不断改变着。他开始接触身边的人、事、物,逐渐爱上了生活。从前,逛街购物仅仅是米莉安的事情,于他而言,不过是一件毫不在意的事情,直到走遍了她的足迹,他才发现,原来生活是如此美好的事情,更不必说是你带给我的改变。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书——《两个她的奇幻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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席拉从被母亲抛弃在高速公路那一刻起,她便完全否定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认定自己一文不值,不然,为何母亲只遗弃她,却与弟弟绝尘而去,从此便在她弱小的心灵留下挥之不去的阴霾。
看完了桃莉·海顿所写的《她只是个孩子》,我感觉到席拉这孩子的坚强,让我更感动的是她的转变,很高兴她能到正规的班级上课,也因为有桃莉·海顿,她重新找回许多她失去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她能不能再看见她的弟弟,可是我相信她会开始努力,就像桃莉说的,她很坚强,永远不放弃地努力着。而她的父亲或许也因为桃莉的努力也开始重视起席拉,或许他也开始想尽点父亲的义务吧!爱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东西,从出生那刻起,父母亲给予的爱;学习中,老师给予的赞赏;社会上,上司给予的肯定,这些都是爱的表现,吝啬于这份爱,或许将会照成无法挽回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不吝啬表现出对每个人的爱,一句话、一个鼓励都将成为他人努力不懈的泉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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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当我看到玛格丽特找借口推脱他们的约会,阿芒以为她诈骗了他,于是写一封断交信给她,我真为玛格丽特肉痛,阿芒怎么就不清楚她的处境呢?她的也是身不禁己的啊!我多想跳出来对阿芒狠狠地说:你这个大傻-瓜,你们如斯胡爱,却又伤害彼此,为什么这样做呢?我暗暗想,也许这就是嫉妒与虚荣心在捣乱吧!可接着又读到阿芒跟玛格丽特一起去乡间过圆满的田园生活时,我也和他们一起开端向往着将来美妙,要是两人能这样快活生涯在一起该多好啊!可是我明白假如这样的话这本书就不会有了,我料想着后来又会产生什么变故呢?是缺钱用,仍是那老公爵不许他们在一起…可等我看完全书之后,才晓得是后来的变故让他们永别了,梦幻序列号领取中心。玛格丽特被阿芒所谓的正派父亲逼得与他断绝交往,可不明本相的阿芒却认为她变心了,一直找人耻辱她,我真不明确为什么不告知他真相呢?不是深爱对方吗?为何还要分开他,使两人苦楚呢?而阿芒也是那样激动,嫉妒象魔鬼深深地损害了她。唉,真是应证了“爱之深,恨之切”这句话,心里明明爱着却又恨得那么深。世上纯粹的恋情岂非终局都这么令人痛心吗?为什么两人诚挚的爱情却得人们的祝愿,由于他们身份的差异,我找到了谜底。唉,凡人都说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在我看来有情人未必能够终成眷属,这两个可怜的人儿不就是再好不外的例子吗?
读完整书,文章感情的吐露中感动了我的心弦,这是值得确定的。然而有一点我不满足,可这本书是小仲马的自传体小说,作者描写心理运动上只有男主人公(我)的心理,可是女主人公的心理却涓滴不领会到,包含旁人也没有描述,而在海内大多数书籍中,是不一样的,它们将文中人物的心理,情态都写得很到位,那样看起来更有畅快淋漓之感。我想这兴许中西文明的差别吧!《茶花女》让我看到了法国当时的社会,看到了这两个可怜的人儿,看到了人间间的真情真爱。让我不得有对“书”这个字眼肃然起敬,一个个灵动的方块字,真的是给我多种感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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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她付出了全部》,这篇文章让我受益匪浅。
文章讲了一个女孩想用仅有的几个硬币买一条蓝宝石项链送给她姐姐。小女孩告诉店主,她妈妈去世姐姐就开始照顾他们。姐姐要退回时店主却拒绝了,因为小女孩付出了全部。
看完这篇文章,我感受到了店主的善解人意,还有一心照顾家人的姐姐。她一直坚持照顾他们,也许姐姐失去了金钱,但又有什么 关系呢、最让我感动的是小女孩那份懂得感恩的心。我们也要向她学习,学会感恩。羊有跪乳之恩,鸦有反哺之义。滴水之恩应涌泉相报这个句子不都告诉我们要以实际行动来报答帮助过我们的人吗?
这让我想起美国的罗斯福。据说有一次家里失盗,他被偷去了许多东西,一位朋友闻讯后,忙写信安慰他。罗斯福在回信中写道:亲爱的朋友,谢谢你来信安慰我,我现在很好,感谢上帝:因为第一,贼偷去的是我的东西,而没有伤害我的生命;第二,贼只偷去我部分东西,而不是全部;第三,最值得庆幸的是,做贼的是他,而不是我。对任何一个人来说,失盗绝对是不幸的事,而罗斯福却找出了感恩的三条理由。
这篇文章读完了,但要常怀着感恩的心对待事物的道理仍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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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阐述一位从事特殊教育的老师,和一个年仅六岁且情绪失调的孩子,从相互间之认知、信任、驯服已至於互动关系的真实心历路程,下面是由为大家整理的“《她只是个孩子》读后感”,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她只是个孩子》读后感(一)
阅读,在人生中不可缺少的瘾。将我带进阅读浩瀚的世界中,改变我人生的一本书─《她只是个孩子》。
在一个所谓的“垃圾班”中,主任桃莉接纳了一位被社会唾弃的六岁小女孩莎拉进入她的班级,意外地发现她的智商高达一百八十二,这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程度。因为从小就没有人关心她,使得她的才能被埋没,她的个性也变成不相信任何人,认为自己是没有人要的,幸好,在主任桃莉的努力下,她渐渐的走入人群,赢得了人们对她的喜爱,释怀了母亲抛下她的痛苦;谅解了父亲的所作所为,有自信的活下去。
我很佩服桃莉,一开始,莎拉封闭自己的心,不和任何人接触,桃莉有耐心地,一点一滴卸下她的伪装,倾听她的心声;看见她的本质;了解她的情况,尽一切心力来帮助她,赢得了莎拉的信任。在全世界都对莎拉有先入为主的观读时,可以先秉弃掉偏见,如一般小孩的待她、照顾她,单纯的对她好。这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在了解一件事物以前,别对她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如果在心中已有自己的想法,就无法窥探事物的全貌,只能如瞎子摸象般,活在自己的思想中。
在未了解事物时,别对它妄下注解,你自己的偏见会阻碍你自身的发展,无法以公正的态度来思考这件事,何不?放开你的偏见,给对方一个机会。这种行为可能会改变你的生活。
这正是我想学的。放开我的偏见,用正常的方式来处理。如果因为个人情绪而被剥夺了应有的判断力,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好事。
《她只是个孩子》读后感(二)
席拉从被母亲抛弃在高速公路那一刻起,她便完全否定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认定自己一文不值,不然,为何母亲只遗弃她,却与弟弟绝尘而去,从此便在她弱小的心灵留下挥之不去的阴霾。
看完了桃莉·海顿所写的《她只是个孩子》,我感觉到席拉这孩子的坚强,让我更感动的是她的转变,很高兴她能到正规的班级上课,也因为有桃莉·海顿,她重新找回许多她失去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她能不能再看见她的弟弟,可是我相信她会开始努力,就像桃莉说的,她很坚强,永远不放弃地努力着。而她的父亲也可能因为多莉的努力而开始重视席拉,也许他也开始想尽一些父亲的义务!爱是每个人都需要的东西,从出生那刻起,父母亲给予的爱;学习中,老师给予的赞赏;社会上,上司给予的肯定,这些都是爱的表现,吝啬于这份爱,或许将会照成无法挽回的事情,所以我们应该不吝啬表现出对每个人的爱,一句话、一个鼓励都将成为他人努力不懈的泉源!
《她只是个孩子》读后感(三)
如同所有的好书一般,《她只是个孩子》令我不忍停下阅读的脚步;如同所有的读者一般,她令我眼睛狂跳、眉毛微挑、时而心惊时而难过。故事一开始,小女孩席拉在报纸上第一次见到了从事特殊教育的多莉老师。六岁时,她放火烧了邻居的小男孩。很难想像她小小的身体里包含着可怕的世界。
初见面,席拉更是以无言或尖叫来回应老师的指令。但多莉老师只有在她高度的耐心和不放弃的决心下,才看到了孩子内心的脆弱和不安,并试图让她回到正常孩子的道路上来。,意外中,发现席拉有着高于一七o的智慧;说话和想法也较同龄的一般小孩成熟。
就像书名,字里行间,席拉真的能让读者感到遗憾和不舍!席拉小小的心灵中,对被亲生母亲抛弃在公路上,以及家庭的破碎,一直不能释怀。又被父亲灌输这些都是因为她的不乖而造成的后果。
席拉内疚、不安、伪装,以自闭行为来保护自己,让自己不轻易掉一颗眼泪,令人鼻酸。
早期的社会因为生活艰苦,许多人把生下来却养不起的孩子卖给别人,而这些被卖的孩子遭遇较惨的就是预见心狠的养父母,将买来的孩子当仆人差役,粗重的物品在弱不禁风的肩头上显得庞大,谁又懂得这样的痛?这些父母起码是有苦衷才会卖掉孩子,要不然疼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舍得把心头上的一块肉割下来送给别人?
而现在更是不知道怎么说!孩子,不过是个不懂事孩子。为什么有那么多成年人不关心他们,甚至虐待他们?更重要的是,他们应该做一些非法的是情!搞不太懂?
我想这世上一定也有像席拉一样有残缺的小孩,不只是小孩,连一般的人也有可能生理或心理上有残缺。在这个时候,你不应该用不同的眼光看他们,这只会让他们感到更自卑。取而代之的是,你应该用包容、温暖的眼神去看待他们,人都是要将心比心的嘛!
这样,那些人可能会因为你而变得更好。
最后我真的很佩服桃莉·海顿老师那么的有耐心和爱心,对席拉,他不用打,不用骂的方式,他用爱,说故事给席拉听,在席拉发脾气时,仍理性的根席拉对谈,一步一步的去接触席拉,慢慢的打开了席拉因为受虐,所以封闭的心。希拉曾经在高速公路上,被亲生母亲丢出窗外,他落地时,膝盖被尖锐的所石头割伤,留下了一道长长的白色疤痕,席拉对这个记忆十分深刻,常常跟桃莉提起。我很难想像世界上有这么一位慈祥的母亲,但是席拉太坚强了,不管别人怎么打她,他都哭不出来。
当桃莉教化他之后,他其实是一个很棒的女孩,很聪明,也有很强的上进心,我想,如果世界上再多一点爱,一定会变的更美好的!
《她只是个孩子》读后感(四)
我们班主任买了一本叫做《她只是个孩子》的书,这本书很好看,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这本书的大意就是有一个女孩子很不听话,还曾经放火烧掉别人的房子,使得许多学校都不敢收留她,直到有一天有一位校长看到了觉得学校里有一位老师有能力教导她,而这位老师就是桃莉˙海顿,一开始这个女孩都不愿理会大家,而且又一直搞破坏,最后因为桃莉老师耐心的教导下,她才愿意开口,虽然在这过程中,发生了许许多多的困难,但桃莉老师却都不放弃,让女孩敞开了心房愿意去接纳别人,让大家都很高兴,尤其是桃莉老师。
这本书好像在告诉我们,做任何事都不可以轻言放弃,要持之以恒,简单的说就是不能半途而废,看到这样的桃莉老师,我好希望长大能当一位像他一样那么好的老师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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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小方,董单的一个车友认识了半年。她是个未婚女孩。如果只是一个纯粹的车友,小方不会告诉董单两个戴眼镜的男女正在接吻。只有两个人有了感觉,认为彼此是心中的情人才会这样说。
董单是因为妻子王芬有了口臭后,厌恶她,嫌弃她,拒绝和她接吻,就臆想和小方去接个吻,来过把瘾。却不知,他这种行为很可耻,当然没有好下场。
文中的小方很善良,她也不合实际。董单一边快步向小方跑去。跑向小方,他张开双臂,抱住小方,然后用一张喘气的嘴对着小方的脸。
小方被突然袭击吓坏了。他大声尖叫。救命啊!救命!抓流氓
如果她喜欢董单,当董单拥抱她时,她只会阻止他,而不会为流氓大喊大叫。
小方有男友,又是个姑娘,小方扑上来抱住她男朋友,喊道,去派出所干吗?是我自愿让他吻的。我在这里也很震惊。如果小方真的愿意让董单亲,就不会这样了。
总之,这篇**,我看得思绪很混乱。也许我的水平有限,没有看到精彩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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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中,最美好的风光全在对岸。
雾失楼台,月迷津渡。这是生活给我们制造的假象,我们每个人都是思想的“大肚腩”,前凸的腹部挡住了我们的视线,以至于我们看不见自己脚下的花园,只把呆滞的目光投向无尽的遥远。
有一种诱惑,叫做遥远。远方,总是那样令人神往。
年少时,我们总渴望一次出走,乘上青春躁动的白马,挣脱父母的管束,打马飞驰,在空旷的荒野里驰骋。
少年心事可拿云,少年的思想总想化作一只自由飞翔的鸟,飞越万水千山,飞向那一片令人心驰神往的林子。
林子似乎总是别处的好,难怪哲人说,此地的鸟把投身别处的林子看做是一场心灵的盛宴。
我有个切身体会,来自小时候。我写得一手很好看的小楷,却十分羡慕隔壁同学歪歪扭扭的潦草字。同学写起来,如长风过境,苍龙摆尾,估计10分钟后,他自己也不认识。而我,却偏偏佩服他,佩服他能把好好的一串字写得这么与众不同。
少年时,我有个朋友,他的父亲是个数学老师。解答一道附加题的时候,他总是喜欢摸下巴上的瘊子,摸着摸着,然后答案出来了,每次都是如此。那时候,我曾回到家摸着爸爸的下巴说,你嘴上怎么不长瘊子。一句话,把爸爸弄得不知所云。
偏见,也许就是长在心灵上的瘊子。我们可以捏着它一时排遣寂寞,并自认为很潇洒,实际上,外人却不这么看。
一次同学聚会,三杯酒下肚,班长对我说了件让我啼笑皆非的事情。
他说,你知道吗丹崖,我上高中时特别羡慕你的发型。
我是自来卷呀,我以为他是在挖苦我。
不料,班长却信誓旦旦地说,我就是嫌弃自己的头发太直太顺了,怎么看都不时尚。
妈呀,这也有羡慕的,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曾几何时,我是多么想拥有一头乌黑亮丽的直发呀!
人就是这么一种喜欢拿望远镜看事物的动物。脚下的溪水再清澈,却要漂流到远方去看泥沙深处的近似于肠梗阻的河;身边的乐园再能逗乐子,却永远没有他处的一架木马能勾起他的兴致;头顶上的天空再蔚蓝,却永远抵不住山另一边的浓云低垂。
有句俗语说,天上的仙鹤不如手里的家雀。其实,大多数人都不这么看。大多数人都在执迷,都在骑马找马,都身在曹营心在汉。
人人都说对岸好,假若真的给他(她)一次机会,送他(她)到了彼岸去,他们又该惊呼“最美不过家乡水了!”
对岸是一只鸟,你跑过去看时,早就惊飞了,空有枝条在风里呼啸。
对岸是肥皂泡,你伸手去抓,才发现,就剩下一手弄脏皮肤的肥皂水了。
真是迷在此岸,悟在彼岸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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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随她的旅程的读后感,来自当当网的网友:文中说“这是一个关于寻找的故事,爱和死,都是浓缩的结果,寻找则是一种稀释。寻找,就其本质来说,游离于爱和死之外,它所具备的神话逻辑总是使之朝着另一个方向飞去,但有时也会坠落,被引力撕裂,成为徒劳的幻像,成为爱和死的奴隶。”觉得自己也总是在寻找,觉得现在的做的一切都是练习,在试图靠近,那扇门就在那里,我只要一直寻找下去,就能找到。那里是一扇属于我的门,门里有属于我的风景,等着我去推开。或许我终身都只是在门外寻找,这也没有关系,一个人若能够始终不倦、不悔,心怀虔诚,探寻自己热衷的事物,就不会有生命的失重感,不会茫然无措、一脚踏空。或被随便一阵风吹走、吹散,无影无踪。小路是一直想逃离小城,追求一种他自己都不太了解的理想生活。那在高处,不在远处。外面的世界似乎太辽阔了,辽阔而神秘。神秘则可以赋予各种想象,可以放入各种颜色和味道。细节。心理历程、时光碎片。十八岁的我们,是不是都是这样,总想逃离,去向远方。生命中任何新人物的出现都是有意义的。他们仿佛是生活的镜子,因为有了镜子才知道自己的模样,知道得体的地方和不得体的地方,镜子照到的总是你想看的那部分。但你看到的只是局部,你没看的部分才是生活本身。小路路过一个又一个端着镜子的人,他才得以自识。也正因为如此,他是这场青春洗劫过后,最为孤独的人。一直在想,小路和于小齐之间的感情、是真的喜欢吧。是互相爱慕的吧。还是。我并不是真的喜欢你,只是在那个时间喜欢上那时的你。感情。那是美好的东西,也是无法珍惜的东西。突然,想到了小路的表姐,那个在书中昙花一现的表姐。还记得,当时表姐告诉小路欧阳慧和杨一之间“她不在爱他了”时,小路问谁?谁不爱谁了?当时觉得小路怎么这么二表姐说的这么清楚。可在看到下一句时,我就发现二的其实我自己汉语中他与她发音一样,我是看到的,小路是听到的。然后就笑了出来,朋友问看到什么好玩的了?我说,她不爱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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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本名著背后所包含的意义都都无可比拟的,每一部名著都是世界文学史上的珍宝,其中,我最喜欢的一部作品就是小仲马的成名作——《茶花女》。
《茶花女》是法国著名作家小仲马于1848年发表的一篇长篇小说,很快便闻名于世,四年后又改变成为剧本,在戏剧界也引起了巨大的轰动。
书中的男主公—阿尔芒是一个真诚、热情的人,他有些冲动,有点固执,也有着一些嫉妒心。他对玛格丽特一往情深。女主人公玛格丽特美丽、善良,虽然她沦落风尘,但依然保持着一颗纯真的心。放荡红尘,奢侈的生活方式,因为她的精神是极度空虚却十分高尚的。
在这个只有表面华丽,而内心丑恶的现实里,人们彼此欺骗,用虚伪遮掩着自己。
我觉得《茶花女》是一部描写爱情悲剧的小说,语言朴实无华、真切感人。这本书歌颂了玛格丽特与阿尔芒之间的纯洁、真挚的美好爱情,书中玛格丽特与阿尔芒之间有着纯洁美好的爱情,尽管他们的身份地位不同,但他们心中始终保持着对爱情的信仰,并且可以为了爱情牺牲自己,这种精神值得我们敬佩,虽然故事的结局让人伤感,但我们也能感受到他们彼此热烈的爱。
至于《茶花女》一书中蕴涵的多少文学价值,社会意义,赞扬的,忏悔的或是批判的东西等等,我都无心再去追究,只想好好回味文章里的一切一切,单纯的表达自己最真切和最直接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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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她的眼睛》读后感400字:
我认为这篇文章中的女孩是出类拔萃的,这篇文章记叙了一个深入地心的女孩与一个正常人的“对话”以及女孩最后一次“到”地球表面的场景。后来“我”才明白她是地心探险的“落日六号”的领航员,为此激动不已,但得知她要在这个小船舱里度过她的余生,“我”又为她难过。从她的话语中可以看出,她为人类对地心的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和牺牲,这也在“我”的脑海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同样,这个故事也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让我感觉到了她在地心中的无助和无助中的勇气。她的无畏、她的毫不利己的精神令我感动!年纪轻轻竟有如此不可思量的勇气以及对于国家对于人类的无私的奉献,好像早已把个人的生死看得轻于鸿毛而又把人类对地球的研究看得重于泰山。
我为她的无畏点赞,为她的无私所感动,更为她把人类的利益放在首位而钦佩。
我们不一定要像她那样为人类做出牺牲的奉献,但是我们也要尽所能服务社会,更重要的是不能破坏我们赖以生存的地球。看看那些为了利益而破坏家园的人们,在我眼里他们没有一丝可爱。愿那些蒙蔽了双眼的人啊,早些醒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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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爸爸也以便他能安全性回家了,拿着x,冲入战火硝烟的库房外,杀日本鬼子,保护自身的.孩子。
最终,小孩安全性的离开了,但是他的爸爸,他最讨厌的爸爸却和这些为抗日战争而放弃的战土们一样始终的离开了人世间
我看了这部影片,明白了战争的惨忍和真情的宝贵。战争,让大家失去家人,失去珍贵的性命。在战争中,有几个以便抗战而放弃?
小故事中的小孩以便经常去库房和战土们在一起,看她们作战,而经常遭受爸爸的训斥乃至打骂。爸爸是怕他的祸福呀!可他却并不了解,只是感觉爸爸是世界最可恶的人,他恨爸爸。他和一个无赖在一起玩满分作文,爸爸却劝阻了,不许他和他一起。但是,他不管不顾爸爸的打骂,還是外甥打灯笼依旧。直至爸爸去世了以后,他才明白真情的宝贵。但是如今才懂得珍惜,早已晚了。
我认为大家应当以友谊为贵,不应该以便一己之利而战争。要多见老百姓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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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要有怎样的智慧,才能把《Hilary and Jackie》这样平凡的名字,译成《她比烟花寂寞》。这题目实在是无比贴切,只是一句话,就已经可以让你隐约看出这是怎样一个故事,故事里,会有怎样一个落寞女子。那一句话,就是她的一生。
拿到DVD的时候心里有一点失望,因为想象中配的起这个片名的女主角,应该有着一张消瘦而落寞的脸,仿如亦舒那本同名小说中那个早逝的女明星,或者是张曼玉演绎的阮玲玉那般优雅孤绝。但海报上有两个女人,这应该就是Hilary和Jackie了。前面的金发女孩Jackie有一张生动纯真的娃娃脸,Hilary的脸隐没在她身后,微微颔首。与Hilary的隐忍不同,Jackie一看就还是一个孩子,眼神无邪而热烈。
也许让这样满眼热切渴望的孩子寂寞一生,是一种更深的残忍。
她们是一双姐妹,出生音乐世家,从小Hilary就比Jackie努力练习,她总是站在灯火辉煌的台上表演,得到的赞赏和荣誉也要更多。Jackie任性而敏感,无法承受永远站在台下的忽略与寂寞。她疯狂的练习大提琴,无时无刻,如同着了魔般执拗而专著。她终于超过了姐姐,成为人群注目的焦点。Jackie满眼兴奋的举着奖杯,和家人站在镜头前合影的一刻,Hilary的脸上闪过一丝隐约的落寞。
慢慢的Hilary离音乐越来越远,她最终放弃了音乐,和深爱的丈夫在乡下厮守一生,内心平静而幸福。
而Jackie,却如同穿上了传说中神奇的红舞鞋,身不由己的寂寞独舞,再也无法停下来。夜以继日,她奔波在一个又一个城市,如烟花一次次绽放在舞台。台上的灯光不断变换,映着她美好而灵动的影子。但花样年华,流光飞舞,陪伴她的,却始终只有那把大提琴。她闭上眼,投入而忘我的演奏,拥有万千宠爱与夺目的神采,却把生命,站成一个如此美丽而寂寞的姿势。
她拉琴的动作总是如此夸张,仿佛所有的.力气,都倾注在那颤动的琴弦上。她哪里是在表演,分明是在用生命祭奠音乐。世间有许多艺术,是需要用生命所有的能量来一点一滴的交换,才可以迸发出灿烂光彩。从她开始音乐生涯那一刻起,就已注定再无法与它分开,注定要孤独的,守着它一世一生。
她似乎隐隐看到自己的明天,为此感到恐惧,不自觉的想要摆脱大提琴。她想要变回Hilary一样的普通人,要一个深爱她的丈夫和美满的家庭。但Hilary说,”亲爱的,如果你以为作一个平凡的人,要比作一个不凡的人要容易,你就错了。“是的,她已经飞到那么高的天空,即使有了爱人,也依然无法如姐姐一样,去满足于凡人的幸福。除了寂寞而绚烂的绽放,她已经,别无选择。
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她其实不是狂恋大提琴,她最初对它的亲近与专著,不过是她内心太寂寞,想要籍此得到更多的爱。如同她姐姐说的,她其实只是一个孩子,她需要得到很多很多的爱才可以满足。而惊人的音乐天赋,仿佛是她可以用来交换宠爱的唯一筹码,如果没有了音乐,无法演奏,她其实一无所有
所以当Jackie发现她已经无法演奏,手抖得拿不住弓子时,她如同高贵的公主脱下了水晶鞋,一夜之间又变回自卑绝望的灰姑娘。她风尘仆仆的出现在Hilary和丈夫在乡下的农场,想要分享姐姐的家庭,甚至丈夫。其实她不是爱那个男人,她只是想要证明没有了音乐的光环,作为一个女人,她依然能得到爱。
她始终是一个脆弱而任性的孩子,疯狂的索取一切,想拥有更多,只是为了抵挡灵魂深处冰冷的寂寞。
Hilary深爱Jackie,她拒绝不了她绝望的哭泣,只好答应让她分享她的一切。三个人由于对彼此的深爱,就这样绝望而痛苦的纠缠在一起,最终Hilary承受不住了,无法再接受如此扭曲的关系,Jackie只有背起生命里唯一真正属于她的大提琴,黯然离去。
然而Jackie得了绝症,她彻底失去了音乐。每天坐在那里不停的颤抖,身体剧烈的晃动,如同在秋风里挣扎的落叶。她一生不停的在追求争取,始终没有安全感的四处漂泊。音乐带给她无限荣耀和骄傲,却也剥夺了她生命中最渴望得到的爱与温情,而最终又无情的离她而去。她重新一无所有。
Hilary来了,她抱着她,在她耳边轻轻为她讲小时候讲过的那些故事。恍惚中,她们又是那两个快乐奔跑的小女孩,在海边深深拥抱。生命里所有梦寐以求的荣耀与光华瞬间归零,只有那一刻紧紧的依偎,灵犀相同,如此真实而温暖。
那一天她们似乎在海边遇到过一个茕茕孑立的女人,她曾对Jackie说,你不要担心,一切都会过去……
是的亲爱的,一切都会过去。欢乐,嫉妒,骄傲,痛苦,失落,光荣,耻辱……一切都是过眼云烟。生命尽头,只是一片茫茫无边而苍白空洞的寂寞。
想起曾经在海边放过烟花,那一瞬间,天上水中,那绝世的明艳,就这样张扬的开放。
但惊鸿一瞥之后,所有光彩声色都无处可寻,只觉得天空更加黑暗,甚至要怀疑曾经看到的都是幻影。
生命中曾经有过的所有灿烂,原来终究,都需要用寂寞来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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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到周庄,已是薄暮时分,游人散尽。
只剩偌大的古戏台,在余辉下,空落中盛载着旖旎与繁华。于是,坐在红木长条凳上,入神,出神。似乎,珠帘下那正旦、贴旦、巾生、雉尾生、大面、老外,各行当鱼贯而出,一番热闹之后,只剩闺门旦一人,在后花园似缱、自怜、怅然、泪悬。
空空荡荡,没有布景,一桌二椅而已。
那满城风絮,关山横渡,都是演员的唱念做打中形成。天真的假想,虚幻的空间,却又无限真实地笼罩着每一个入戏的人。
无形胜有形。闲愁几许,弥漫开来;汉家陵阙,在西风残照下格外寥落;而那闺中孤独的爱情,从来都是一个人的。扇子在手中不停翻飞,花花草草依着她一起伤感,宽大的衣衫、舞动的水袖,暗藏着千回百转的柔情,与满腹的心事。
单看《寻梦》好了。一个人的欢喜与悲伤。羞羞答答,又频频回首,碎步轻移,心事联翩。
“最撩人春色是今天,少甚么低就高来粉画垣,原来春心无处不下悬。是睡荼蘼抓住裙钗线,恰便是花似人心向好处牵。”
于是想那儒雅的巾生,对着飘落的花影儿呆上半天,想得离魂。
魂到哪里去了?在摆渡的舟里。
爱情,从来就是女人单个的事,白素贞为了要一份人间的爱情,对许仙百般的好,扛住了一切重压,而许仙呢?在法海的蛊惑下到金山寺进香,一去不返。有人说,法海的怀疑就是许仙的疑虑,法海的不许就是许仙心中的禁忌。法海仅是许仙的分身。
男人躲了起来。女人在隔岸使出浑身解数。也还是徒劳。于是,转身,只能沉浸在自己对爱情的迷醉状态中。忧伤,思念,魂牵梦绕,而把生死看成了一般模样。
世人多为翁美玲遗憾,这么俏的妮子,犯不着为了情字而香消玉殒。倘若换到现在,有哪个女艺人会像翁美玲一样榆木脑瓜?
茨威格《陌生女人的来信》,写的也是女人一个人的爱情。我爱你,却与你无关。语言铿锵,冷漠,又执迷不悔。一月月,一年年。
不禁辛酸,为女人爱上虚构的爱情。
月光照着花枝,独眠。杜丽娘心生悲情,泪眼问花:
似这等花花草草由人恋,生生死死随人愿,便酸酸楚楚无人怨。待打并香魂一片,阴雨梅天,守的个梅根相见。
感情在昆曲里放大到了极致,似乎,只要它了!任凭消得人憔悴,也无所谓离恨归天,成了鬼,依旧能为情而回转阳世。
对岸的爱情,在一片蒹葭中,愈发显得凄美而婉约。
槐花片片。飘零在我身上。
戏台上,空无一人。那番缱绻与零落,只我的幻觉。演员早卸妆去酒店赴宴了。我却舍不得离开,守着空落落的戏台,咀嚼那一段未了的旧情。
天色,螟暗。我像一块四四方方的青砖,被抛在了河底。我倒愿意,等待数千年后的打捞,如同昆曲,经历漫漶,却仍有人读懂它迁延顾步中的惆怅和妩然。虽听戏的人不多了,但终究没有尘封,那一颦一笑,一言一语,写尽前世的风雅。
越剧,弥漫在雾气里
很长时间了,我坐在阳光下,一动不动,任尘埃飞舞。木质的阁楼,飘出细弱游丝的声音,浅斟低唱着,那是越剧。越剧雾着水汽,把凄美的爱情一拉再拉,牵手、顿足、回头、泣涕涟涟,然后,在一个很弱的音节上收束,仿佛一滴水,缓缓地落下,落在宁静无瑕的玉盘里。
唱针在深红色的唱片上一圈又一圈地转。热闹的人物,从里面蜂拥而出,鸣钟击罄,欢天喜地,她们嘁嘁喳喳,等着一个叫林黛玉的女子。二胡咿咿呀呀地拉着,琵琶声弦弦掩抑,只听得弱女子的唱词是那般哀婉:
饶绿堤,拂柳丝,穿过花径。
听何处,哀怨笛,风送声声。
人说道,大观园,四季如春。
我眼中,却只是,一座愁城。
少女时,我有一本《红楼梦》的书,放在枕边,每逢放暑假回家,临睡时必定要翻阅几页。文字,像一片片花瓣,落红了江南,也打湿了我的梦。直到父亲,把唱片机放响的时候,我簌簌而行,立在庭院里,穿过那片玉兰花,我恍惚得像从水盘里扑腾外跳的一尾鱼。
是宝玉的脚步声。宝玉一身素白,抚台而泣,宝玉把我的心,哭得揉碎了,宝玉不管,兀自在唱:“谁知晓,今日你黄土垄中独自眠。林妹妹啊,自从居住大观园,几年来你是新愁旧结解不开,落花满地撒春老,落雨憔悴你独成眠,你怕那人世上风刀和霜剑,到如今它果然逼你丧九泉。”
清丽。凄绝。上天入地难呼遍。却,还是一唱三叹,要从肺腑里抠出血丝,来寻觅如水的爱情。喜欢钱惠丽的唱腔,劈面惊艳里藏着不能自已的伤感。眼里只剩水袖了,往远处轻轻一抛,万般柔情,恰只能在水一方了。
白露为霜。爱情只能在雾气里消融了。走得愈远,越迷离。越剧便是在这一团漾着雾气里的天地里传播、弥散。青砖、粉墙、流水,月色,女子盈盈一望,眼中蓄满了泪水,天高地阔,不知道那人在何方漂泊,何处哀怜。
我泡杯清茶,赤足,盘踞在地板上。书,横七竖八,散乱着。我承认,我就是那女子,绾着发髻,缀着珠玉的女子,莫名其妙地向着虚无挣扎的女子。月色溶溶。我是抠出了内心处最深的一滴红,漾漾的,落在井水里,然后,看着它,即刻飞散、消融。
时光,重叠在越剧里。
一根丝带,半透明的,不断旋绕着女子的心,抛在空中,再一点一点收回,收回的速度,又是极慢极慢的。性急的人,听不得越剧;俗气的人,听不得越剧,情感粗鄙的人,更听不得越剧。只有情恩意重、多愁善感的那类人,在交错的时空里,沏了壶茶,在藤椅上,打着拍子,把自己往前无限推,推,推到那个意境里,然后,一脚,跌进去了,怎么喊,也喊不出。
我最喜欢在清晨或暮霭里听越剧。天色欲明未明时,有一只鸟,苍白着瘦小的身体,跌跌撞撞从一片丛林里飞出来,是去寻找爱情吗?天空浩渺,像一片汪洋,涌动着参差的船只。水漫过丛林、田野,谁也说不清,这里蕴藏着什么玄机?盛大还是恐慌?
秋蓬一般的越剧,漂浮着,翩跹而来。
它落在我掌心,温热中,流淌着泪水一样迷蒙的忧愁。
⬭ 对岸的她读后感 ⬭
阅读,在人生中不可缺少的瘾。将我带进阅读浩瀚的世界中,改变我人生的一本书─《她只是个孩子》。在一个所谓的“垃圾班”中,主任桃莉接纳了一位被社会唾弃的六岁小女孩莎拉进入她的班级,意外地发现她的智商高达一百八十二,这是一般人难以想象的程度。
因为从小就没有人关心她,使得她的才能被埋没,她的个性也变成不相信任何人,认为自己是没有人要的,幸好,在主任桃莉的努力下,她渐渐的走入人群,赢得了人们对她的喜爱,释怀了母亲抛下她的痛苦;谅解了父亲的所作所为,有自信的活下去。我很佩服桃莉,一开始,莎拉封闭自己的心,不和任何人接触,桃莉有耐心地,一点一滴卸下她的伪装,倾听她的心声;看见她的本质;了解她的情况,尽一切心力来帮助她,赢得了莎拉的信任。在全世界都对莎拉有先入为主的观读时,可以先秉弃掉偏见,如一般小孩的待她、照顾她,单纯的对她好。
这是一般人难以做到的,在了解一件事物以前,别对她有先入为主的想法,如果在心中已有自己的想法,就无法窥探事物的全貌,只能如瞎子摸象般,活在自己的思想中。在未了解事物时,别对它妄下注解,你自己的偏见会阻碍你自身的发展,无法以公正的态度来思考这件事,何不?放开你的偏见,给对方一个机会。这种行为可能会改变你的生活。
这正是我想学的。放开我的偏见,用正常的方式来处理它。如果因为个人情绪而被剥夺了应有的判断力,对任何人来说都不是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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