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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痴迷的作文

发表时间:2025-12-16

写痴迷的作文(推荐二十篇)。

一. 写痴迷的作文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记录祖先思想的最好工具。你可以在书海中徜徉,体验伟人的情怀,就像和他们面对面交流一样。读书也是一种享受。当你累的时候,一本书可以带给你无尽的快乐。

我很小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籍,上幼儿园之前我妈教我读诗。我忍不住读了那些充满魅力的诗句。这是我第一次接触书籍。后来开始自学。我妈妈给我买了很多儿童读物,上面有很多故事。我读了那些生动有趣的书,学到了越来越多做人的道理,为我的成长提供了很多帮助。这让我对书如痴如醉,让我沉浸在书的海洋中,于是一有时间就开始看书。

长大后接触了各种各样的书,最重要的是课本,是有用的书。他们给了我更多的知识,提高了我的文化水平。小学时,我最喜欢冒险小说,因为我痴迷于那些血腥的情节和主人公的勇气和智慧。虽然有时候会觉得害怕,但这些书告诉我遇到困难永不放弃的精神,从此我对书越来越痴迷。

后来受星球大战电影的影响,喜欢上了科幻小说,也喜欢上了一些自己从未接触过的新名词,于是渴望阅读,想在知识上提升自己。科幻小说告诉我人类未来发展的方向,为我塑造了一个未来的世界。科幻书籍在我的理想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让我充分了解了未来的技术和当前技术的不足,让我对书籍更加痴迷。

书将是我一生中最宝贵的财富,我对书的痴迷永远不会改变。

二. 写痴迷的作文

亘古的时光惊艳了那一袭古铜色的轻纱,即使岁月让它褪色,却不变的是醉心的痴迷

清早的阳光倦怠地徘徊窗前,我一如既往端着身上一曲古筝,房里回荡着清扬的旋律,直到母亲嗔怪地点着我的额头说:饭都凉了,丫头也太痴迷了!我一惊,不知学业的忙碌改变了多少生活,但对于古筝的那份一如既往的痴迷何时变了?

那个年轻的时候,见到亲戚家表姐当着姥姥的面给众客弹古筝时,心中就萌发了痴迷的种子。我认真地丫在老师旁,她一面弹着曲子,一面教我认着乐谱。我忽然倾心那筝身一袭的古铜色,踮起脚尖和着第一次听到的那段旋律。然后迫不及待地抖落开崭新的绒布,缠好指甲断续地拨动着琴弦。那时我很固执,不顾楼下伙伴的邀请,一个人反复练习着基本功,常常痴迷于黑夜里飘出的音符。

本以为小学的优异成绩会延续至中学。但一切并不如愿,整日埋扎进数不清的印刷纸里,生活虽然忙碌,但一成不变的清晨里荡起的音乐,无论多晚,才躺进柔软的被褥,我却会咬着牙去感受属于我的古筝曲,白晳的手指挑拨着清楚分明的琴弦,宛转的音符里裹着我对繁忙生活里留下的快乐,是永远不会改变的痴情,动心一世。

渐渐地,琴技不断增长,我有幸参加市级比赛,昏黄的灯光柔和地把我映衬得格外明亮。轻轻抚上那段再熟悉的古筝,指间流泻下的是多少年岁月沉淀的执着,扣人心弦的旋律是那首早已扎根心灵的《琵琶行》,如洒下的溪水曲折回环。我深知这无疑是一首成名曲,用我的痴迷换来的欢乐!

如今,无论多紧张的生活节奏,却始终会穿插一曲筝曲。姥姥时常从乡下赶来陪我,不忘弹上一曲,老人用她饱经沧桑的老手,把我的碎发拢在耳侧,欣喜地说:丫头,你要记得那爱的痴,是永生的财富。我想,生活纵然无法让我终日捧着古筝去迎接后半生,但那份执着的坚守或许时隔多年的痴心。

是啊,痴迷是美妙的回忆,多少曲作聚上对艺术的痴换来了世界的丰富多彩。古筝对我而言,是无法割舍的恒心,无法释怀的坚守。

也许多年以后,生活会不复从前。但那名为痴迷的花,早已绚烂地盛开在青春的回忆,不受情谊。

那种痴迷,亘古不变,倒是一痴倾心,芬芳回忆

三. 写痴迷的作文

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

在平平淡淡的日常中,大家或多或少都会接触过作文吧,借助作文可以提高我们的语言组织能力。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不变的是那份痴迷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云朵层出不穷的漫步于天际,或许是对那绚烂天穹的痴迷;溪水源源不断在山间潺潺,或许是对广袤大地的痴迷。痴迷,是深深的迷恋,是心中的一份坚守。

学习的极度疲惫下,带上耳机,音乐倾洒于心房,或狂放,或内敛,或高昂,或平静;从小到大,音乐就是我心中最绚丽的一道七彩虹桥,久久地伫立在我渐渐成熟的心灵,让我为之痴迷。

儿时,对音乐的痴迷是手舞足蹈的快感。还是孩童,幼稚的脸颊,清澈的双眸,哪里知道曲调,只是让音乐活跃于每一个细胞,在空气中神经兮兮地划着双桨,徜徉于自己想象的那条广阔的河。听姥姥说,儿时无论怎样嚎啕大哭,每每听到音乐,便立即破涕为笑。或许,这便是最初对音乐的那份朦胧的痴迷!还未明晰罢了!

再大些,对音乐的痴迷是悦耳好听的美感。延续着儿时的痴迷,我学起了声乐,曾亲身体验过一个个单调乏味的音符合成为一首动人心弦的歌,我痴迷于音调的悦耳,旋律的优美,因此走路时常常用迈出的一个步伐踩着节奏,拍手,旋转,跳跃的身姿构成了小学时光最美好的剪影。

如今,对音乐的痴迷是那富于想象的意境。上了初中,没有闲暇时间去畅游大千世界。正是那份我所痴迷的音乐,带我去领略变幻的自然。唱着不同的曲子,看满山遍野的野菊花,那被芳香浸润的泥土地,一定感到十分荣幸吧;望低垂的天空,相随的繁星下,一群群虫儿伴着冷风的吹拂,成双结对地飞向他们所思念的美。叹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小草,却拥有着遍及天涯海角的伙伴,享受着大地母亲的拥抱;春风拂过,带给它翠绿的衣裳,春阳照耀,给予它无限温暖。我常常唱着唱着便走了神,眼前闪过雨花石、小背篓。我深深的沉浸在音乐中,感受着奔涌的'音乐,带着从小到大对音乐不变的痴迷,看着心中不断明晰的彩虹桥,灿烂的笑了。

上初三了,也曾违背过初心,改变过理想,对音乐的痴迷却未曾改变过,过去是,现在是,将来更是,我愿一直守护着心中那独属音乐的彩虹,无论怎样的风吹雨打,都为它让出最广阔的一方港湾。

放下匆匆笔,音乐再次萦绕于耳畔,我的嘴角扬起一抹微笑,伴着熟悉的旋律,数着漫天的繁星,再次唱起了“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

四. 写痴迷的作文

一人,一花,一世界。

邻居爱花,胜过爱世界。已是古稀之年的她,用姹紫嫣红的花儿寄托着她的情。大概,被幸福包裹得厚重,心才会如此甜蜜吧。

春日迎春,夏日荷,秋日艳菊,冬日梅。在她的雅居里,花,无处不在。冬日,含羞的三角梅点染着每个角落,给萧瑟的冬漂了一层温情的味道。

虽是对门,但邻里间联系不多,平日里见着了,也只是笑着打个招呼,这一来二去,便听闻了她爱花的事儿。夏日里,坐在阳台上闲读,便能透着玻璃赏她养在大水缸里的莲花,那高洁的姿态与无边的魅力,让人看的如痴如醉。

他的儿子,常回来看她,带着与我年龄相仿的孙子。每每到这时候,幸福便爬了她一脸,笑容也便退不掉了。她难得的认真烧菜,香味溢了一楼道。没过几天,她便来敲门,我吃了一惊,不知该如何待这位稀客,奶奶,有什么事吗?竟也忘了请她进门坐下,她也不恼,只是拿出一瓶山楂酱来,道是自己做的。我忙道谢,才想起将她请进屋来,她四周转转,看到我家那些半死不活的花儿歪倒、堆积在阳台上,她心疼道:这么好的花儿,怎么这么个养法?,语气中透着些惋惜,我解释说:父母忙,大概没时间照料,要不奶奶您搬了去,这花儿跟了您也好,她没推辞什么,便搬了去,临走时说:养好了我再给你们送回来。

我没想到,没半个月,那些积满灰尘的枯叶竟已绿的葱茏,她笑着把花儿搬回来,说:要好好善待它们啊!她看花的眼神,像是在看自己的孩子。

听闻,她年轻时即爱花,一晃五六十年,她对花的爱未减分毫。花概是她无声的朋友吧,她们互相陪伴这么多年,比知己还要了解彼此的脾性了吧!

我终于明白了,她不是爱花胜过爱世界,原来,花就是她的世界。

五. 写痴迷的作文

世间万物,犹如沙滩上的贝壳。虽然都是那样的美丽,但总有一个,值得你去沉醉,去痴迷于它。

清晨的第一抹朝霞,因为痴迷于阅读,而忘记了它的静谧与孤独。

阅读怕是我一生都回去痴迷的吧。年幼时,用着刚没识多少字的眼睛,津津有味的翻阅着有大篇插画的儿童报。那时候的我,开启了阅读最初的大门。渐渐地,他仿佛成为了我必不可少的食量。上小学时,我甚是偏爱于作文书,大量的优秀模板,让我美不胜收,成为了我的主食。偶尔杂夹其中的几本小说,也时常让我思维飞跃,仿佛变成了书中的主角。跳跃在文字之间,可谓是让我食用的十分满足。

迎来初中后,我的主食就变成了名著,这下来的大餐可谓是十分丰盛,特别是文言文满天飞的《西游记》差点让我消化不良,我只好细细品尝,慢慢回味,再加上外界辅助,我才艰难的将他啃下,不过原著到是比电视剧还要精彩,望着一行行的方块字,在我脑海中不断幻想着当时的情景,心仿佛随着他们一起收放,我也喜欢上了那个聪明机智的孙悟空,老实可爱的猪八戒,吃苦耐劳的沙僧,心地善良的唐僧。

我常常在某个午后,轻轻翻开我的下午茶,细细品味,此时阳光、光线、环境、气氛都恰到好处,调皮的阳光跃上窗户,透过那层玻璃,照在地板上,像是铺了金色的小毯子,厚厚的墙壁,坚固的玻璃,即便门上锁,也都困不住我,我早已与书中的人们一同去往如诗一般的远方

傍晚的最后一片晚霞,因为痴迷于阅读,忘记了它的失落与悲凉。

纵有人间事物万千种,不变的还是那份对阅读的痴迷。

六. 写痴迷的作文

俗话说,书本是人类前进的阶梯,一本名著会让你的心看向更远的当地,一本名著会让你的思绪跟着书中的人物改变而改变,一本名著会让你的言谈举止变得高雅而不庸俗,一本名著会让你的心灵得到净化,读书会让你的感触变得更深。

在书的国际中咱们会感到欢喜,高兴哀痛,乐极生悲等等心情,而我也相同,乃至到了夜以继日的境地。

一天我早早起了床。敏捷的吃过早饭就来到了书店门口等着他开门,过了一瞬间门开了,我身先士卒先来到科幻书架前选了一本黑森林和一本死神永生,又来到了文学作品区,选了几本经典名著,付了钱就光速,回到了家里,招待都没来,及打了一声就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翻开这些书开端看了起来,时刻飞快的消逝,转眼间现已到了正午,家人连喊几声都没有听到回应,就认为我出去了便没有再叫我吃饭,很快一个下午又过去了,我看完一本又一本书,当我的眼睛疼的要命时,我才闭上了双眼,站起来伸了个懒腰还打了一个嗝心想真是书中自有黄金屋呀不过黄金屋还有粮仓,我一看时刻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都9点多了,我小心谨慎的推开房门,看见家人如狼似虎的在客厅中,我一走出来,家人便把我骂了一顿。

过了几天,我抱着从同学那里借出来的书回家去,全然不知我现已迷了路,忽然前方呈现一棵树,我不小心撞了上去,差点没有分出哪边是南,哪边是北,我四处摸清了方向,好在书还在,我输了一口气立刻抱起来看了看,过了良久妈妈从定位上把我给找到了,把我领回了家,而且今后只要在周末才干看书了,其他的时分绝不能看,不然他见到一本收缴我一本,唉,这便是痴迷于书的海洋里支付的价值吧。

舒适我的精神食粮也是我的歇息场所,也是我高兴的当地,读书让我感觉到了高兴,让我感觉到了这世间的冷暖。

七. 写痴迷的作文

“女儿,起床了。”妈妈又一次把我从睡梦中唤醒。刚睁开眼睛,看到的不是一缕朝阳,而是床边的书。猛然间想到昨天晚上看的《假如给我三天光明》,顿时困意全无。

赶忙从床上爬起,来到窗旁,静静地阅读。吃饭时间要到了,我却全然没有饥饿之感,“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这句话正应了我这个状态。耳边又传来妈妈熟悉的声音,“女儿,吃饭了。”我赶忙应了几声,但仍没有放下书。

十多分钟过去了,妈妈的声音一次又一次传来,“女儿,快点来吃饭。”这时,我才端着书走到饭桌前,忙吃了几口饭,又想离开。妈妈叫住了我,问我在干什么,这么用功。我一说在看书,而且是课外书籍,她就开始了唠叨。说我不吃饭,不学习,只知道看闲书。

打开书籍,妈妈的声音居然被“屏蔽”了,听着她的唠叨,我把最后一部分也看完了,与妈妈讲起了道理,我说:“这些书并非闲书,古人说:‘胸有诗书气自华。’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我读出了保尔·柯察金的坚强意志;读《鲁滨孙漂流记》,我看到了一个人又在砍伐大树制作回国的船只了;读《史记》,我看到一位位仁人志士在历史的长河中熠熠生辉,“上计轩辕”,文王、仲尼、屈原、左丘

妈妈的声音又一次响起,“别说了,快点吃饭吧。”我早心里暗暗想着,“现在有为明星、游戏、足球、电视等等而痴迷的人,我只是一个小小的喜欢读书的小人物。相比那种不切实际的追求,我想要的书籍还是可以握在手中,放在头脑中的。”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书在古代是仕途的必经之路,而现在十年寒窗苦读只为那一朝的金榜题名。痴迷于读书,如在探求宝藏,或许那路上荆棘密布,或许那路上有冰雪寒冬,但是只要把握住机会,坚持不懈地阅读,我们定可以看到书中的“颜如玉”、“黄金屋”。

我只是一个痴迷于读书的小书虫,

八. 写痴迷的作文

巴尔扎克曾说过:痴迷于某个事物的人会取得令人惊讶的成就。人们会痴迷很多东西,有的人痴迷打游戏,有的人痴迷音乐,有的人痴迷电视而我痴迷于课外书。

遨游在书的海洋,从最初丰富多彩的童话到多姿多彩的作文,再到现在回味无穷的小说,无一不是我的最爱。我吃饭读书,睡觉读书,就连做作业时也在偷偷读书,就说那一次吧。

星期六的晚上,我吃过晚饭后,做着作业,虽然我表面上在做作业,可心里却想着那本新买的《格林童话》:我刚看到哪里来了?哦,看到白雪公主那里来了,王后叫猎人去杀死白雪公主,还叫猎人把白雪公主的肝和肺来做证据不知道后来怎么样了。一想到故事情节我就不由得心痒痒,想着想着竟无意之中把《格林童话》拿出来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像一匹饿狼,如饥似渴地阅读着,一页两页哦,最后白雪公主和王子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王后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真是一个美好的结局看完了《白雪公主》我突然感觉有点不对劲,静下心来,只觉得背后一股阴风传来,妈妈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啊,不好老妈来了。我心中大叫不妙。慌慌张张地把书收好,做出一副做作业的乖乖样,可这哪里逃得过妈妈的火眼金睛,只见门被打开,如来佛祖老妈驾到,怒气冲冲地说:你这贼子,竟敢做作业看书,该当何罪?我眼神飘乎地望着四周,哼着小曲说:今天的天气真好呀最终我和如来佛祖大战了三百回合,我遍体鳞伤,孙悟空纵然有七十二变,但还是逃不过如来佛的手掌心,没办法,我只有乖乖投降,凶器《格林童话》也被上缴国库。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不过,嘿嘿,幸好俺老孙有先见之明,后面还有援军《伊索寓言》呢!等妈妈走后,我又拿出《伊索寓言》看了起来,真不愧是狗改不了吃屎呀!

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是无穷的宝藏,为我增添了丰富的知识;书是快乐的天堂,让我忘记了所有的忧伤;书是我形影不离的好朋友,我们彼此交流。书,让我为之痴迷!

九. 写痴迷的作文

我曾经很痴迷于一项运动,它给我带来了许多乐趣,让我的生活变得丰富起来。这项运动就是踢足球。

我与足球第一次接触是在小学五年级,那时学校正在招收足球队员,我的班主任看我很爱运动,于是把我的名字报了上去。没想到,我竟然通过了重重考验,成为了学校足球队的一员。慢慢地,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上了这项运动。

很快,老师为了检验我们这段时间的训练效果,带我们去参加了县里的足球比赛,结果在连输两局后,我们经过不懈努力,顽强地连扳三局,反败为胜,最终取得了全县第三名的成绩。比赛后,教练还请我们吃了一顿大餐,学校也给我们每人发了一个崭新的足球。

这次比赛后,我已经彻底迷上了足球。有空我还经常看电视中的足球比赛,最终成了皇马的球迷,因为我的偶像C罗就在那里踢球,他的球技精湛,爆发力极强,曾经四夺金靴奖,与巴萨的梅西堪称当代足坛的绝代双骄。每次看他的比赛,我都激动不已。

升入初中,由于小考成绩较好,我被分到了走教试点班,学习变得十分紧张。听说我们中学里的足球队正在招收新人,我毅然报名参加,由于我的功底比较好,很快就成了正式队员,每天都和队友们一起训练。可是,妈妈知道这件事后,感到非常的不满。原因是我每天下午第四节课都要去操场训练,妈妈担心我学习受影响。几次劝告无果后,妈妈就找到学校来,要求我退出足球队。尽管我竭力阻止,最终还是拗不过妈妈,无奈地离开了球队。那天,我连午饭都没有吃,在操场的角落里哭了很久。

时光如流水,慢慢冲走了我的苦闷。渐渐地,我也明白了妈妈的良苦用心。但是,我对足球的痴迷依旧没有改变。

在学校里踢不了足球,我就利用假日去县体育馆里踢。几乎每个周末,我都会和同学一起去踢球。有时,我还一个人在室外踢,在小区踢,遇上下雨天,我就在家里踢,练习颠球。以前小学发的足球被我踢得伤痕累累,表皮都掉光了。

现在,我就要进入九年级了,环境变了,压力大了,时间紧了,但是,我对足球的那份痴迷却一直没有改变。

十. 写痴迷的作文

记忆的碎片一片片凋落,沉到谷底,一去不复返,而那份对钢琴的痴迷却似电影一幕,印刻在心底,始终不改,久久难忘。

进入初中,每天繁重的学习任务,压得我喘不过气来。放学路上,只有那瘦瘦的、被月光拉得长长的身影一直跟随着我。可当我回到家,依然会走到那台锃亮的钢琴旁,打开钢琴盖板,用手指轻轻抚摸一遍琴键,跟着脑海里的旋律,慢慢弹奏出最爱的钢琴曲片段。琴音时而平稳舒缓,时而巨浪卷起到高潮。四周寂静,我分明能够闻到指尖的音符所携带的春天的气息,眼前仿佛闪现出初春冰雪消融中的一抹暖阳。

学习和作业的间隙,我手指和琴键相遇的那一瞬间,心到底为什么会安静下来呢?仿佛有一种力量在整个空间氤氲开来,我没来由的一阵平静。我又沉迷于美妙的琴声之中。坐在琴凳上,感觉周围一切仿佛都消失了,眼里、心里回荡的都是琴音。这声音让我通体舒畅,心灵暖和而澄澈。因为这一份对钢琴的痴迷,即使碰到作业特别多的时候,也能生出一丝愉悦。

情不自禁地想起童年时的我,一放学就会一路飞奔回家,啪的一下,掀开那层明媚的花布,迫不及待地抚摸我心心念念的钢琴。只见它乌黑发亮,闪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诱人光芒。我迅速掀起盖子,伸出手指,轻轻地按下一根根黑白相间、安静躺着的小面条。随着一个个音符在指尖流淌,我知道,我的心底已然播下了一颗稚嫩的种子。那时,我个子不高,脚下还踩着小板凳,可这却丝毫不影响我在琴声的海洋中畅游。盯着琴谱上一个个蝌蚪般大小的音符,我的嘴角微微上扬,目光中流露出无限的惊奇,身子也不知从何时起更加贴近琴键。这样子着实专注投入,生出不少趣味来。

痴迷地弹奏钢琴的画面一幕幕涌上心头,让我不由得生出一些感悟。如何能在漫长的时光中对一项兴趣爱好愈发热爱与沉迷?正似弹钢琴,在坐上琴凳,把手指放于琴键上的那一刻起,整个世界似乎只剩下自己和钢琴在对话,异常美妙。

身心打开,任琴音自由穿过,余音袅绕。时光荏苒,从未改变的是那份痴迷,那是对钢琴的痴恋和对宁静状态的热望。

十一. 写痴迷的作文

2010年1月14日 星期四 晴

吃过午饭后,我就去约我的好朋友马乐坤一起去上学,一见到马乐坤,他就滔滔不绝的和我谈起了赛尔号小游戏,我对马乐坤说:“你别天天谈赛尔号什么的,就不会谈点别的事情?”马乐坤不情愿的说:“谈赛尔号怎么了?”说完又谈了起来,我没有办法,只好这个耳朵听,那个耳朵冒了。

当我们来到教室的时候,听到同学们有好多在议论赛尔号的事,有的同学竟然背过了许多精灵的威力和自己的每个精灵的等级是多少。还有的每个月要花很多钱去买米米卡充值,我觉得这样做真不好。每当我被他们问烦的时候,我都会说“不知道”三个字。

我想对那些经常玩游戏的同学们说:“游戏不可以太痴迷,也不要浪费太多的精力,如果把玩游戏的时间都用在学习上,相信你一定是个非常优秀的学生!

十二. 写痴迷的作文

我是一个学书法近十年的孩子,可以说我是在墨香中长大的。我与书法有一种解不清的情缘,被它的魅力深深的吸引,为之痴迷。

我痴迷,为书法中字形的千姿百态而痴迷,也许你认为书法仅是将字用毛笔写出来而已,但我告诉你,你错了。在书法中任何字形都是有学问的,就连最简单的一点也有千种风情。在楷书中,一点就像一滴水,上尖下圆,宛如一位江南女子般温柔贤慧;在隶书中,这一点可就摇身一变,成了一支带有少量墨迹的刷子,它不要循规蹈短,不要被墨汁充满的厚实,却要放荡不羁的自由,要与众不同的骄傲,像一匹烈马,永远追求着没有疆绳的缚束,自由奔跑的快乐。而在柳体中,这一点似乎如大自然攀上亲戚,一副发芽柳条使劲上长的样子,让人感到生命的震撼。字形在书法中的百姿千态,总是让人意想不到,却又回味无穷。

我痴迷,为书法的人性思想而痴迷。其实在书法中,并不是一个字只有一种写法,就像在装饰台前的手饰,即使都是钻石也会有不同的颜色、不同的形状。记得香港回归时,老师曾很有兴致地用毛笔写了一个归字,但这个归并不是老师平时教我们写的那种。疑惑之时,老师一语道破机关。原来我们平时所练的归出自落叶归根之词,有悲凉之意,而今天老师所写的归则有回归之意,充满着喜爱之情。其实,书法就像一个书架,每一个字都是一本字典,我们可以根据自己对字的理解寻找字的写法。书法就是这样神奇,总能给我新的惊奇。就像一首经典老歌,即使听了几十遍,但每当它再次响起,却总能唤起我们新的撼动。

我痴迷,为书法穿越时空的功能而痴迷。每当我练字时,书法就会成为一座桥,一座通往古代,让我与书法名家们沟通的桥。透过宣纸,我仿佛看见了王羲之正在他的墨池边洗笔,虽然已是寒冬腊月,虽然池水冰冷无比,但他仍坚持练字,屋内一幅《兰亭序》正安静地躺在桌上,字体的坚韧有力似乎预示着它将来的辉煌;猛然间,我仿佛明白了什么是书法的毅力;瞧,那个挥笔如风的人是谁,他为何如此用力,为何那么有激情?写完了,他将笔扔在一边,凝视着自己的作品,满意地点了点头,甩手走了出去,身后留下一幅被后世喜爱的草书。一瞬间,我明白了什么叫做书法的豪爽。是书法教会了我怎样取得成功,那便是充满自信,坚持不懈。

十年中,书法早已溶入我的血液,成了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即使在当今如此发达的世界中,即使可以用电脑打字代替写字,我仍会铺开宣纸,倒一砚墨汁,拿起毛笔,再让墨汁慢慢浸入,在黄昏时分开始练字,与书法亲密接触。这将是一个永不会改变的习惯,因为书法使我痴迷。

十三. 写痴迷的作文

每当看到书房角落里摆着一摞摞彩铅,宣纸,颜料,我都会想起刘禹锡诗中说的:初心不可忘!没错!那些都是年少时我的最爱。

年少时,我是极痴迷于画画的。

幼时的我,早早地就显露出了绘画的天赋,随便一支笔,一张纸,万事也能画出个模样来。陌上的蝴蝶,院里的五香,天空下的打碗花,一锅一灶,一瓢一勺,一庭一院,凡间烟火,都是我热衷于描摹的对象。甚至电视中的动画人物,以及电视中的明星人物,皆是我兴趣所在,无论好看与否,都能提起笔画下来。一颗心兴奋的扑通扑通的跳着,放佛都要将满腔热血洒出来一样,每次奶奶总在旁边打趣着我说:我家孙女要成为大画家喽。我也不恼,欢喜的捧着画,内心滋生出一丝丝得意来。

到后来,我又迷恋上了中国画,对于彩铅来说望尘莫及,连小粉都比不上的泼墨水彩,深深地如烙印一般刻在了心里,痴了一般。于是,我缠着奶奶买来了一卷卷的宣纸,一盒盒颜料墨水,只为画画。

依稀还记得曾经画荷花的时候,为了更好地摹绘出荷花被雨打残的状态,我专挑了个雨天,一大早便撑了伞去荷花池边观察荷花,那天恰好天公作美,,雨下的太别大,瓢泼一般,恰好是我所要的模样,当时荷景是怎样,现在早已记不清了。只记得一个女孩傻傻的撑着伞对着那片荷花认真的钻研,脸上还笑的格外灿烂,不在乎他人目光只在于当时的那种满足感。

那时的我就有一个梦想,想要用笔画出一世界色彩。有一屋子的画卷,浓郁带着泼墨香。那仅仅是个梦想,无关名誉,无关权利,只是纯粹的喜欢。

虽过几年,这样的我依然保持着,即使学业再忙,总能抽出时间描摹自己心中的那个梦。

此时,我提着画笔,没定画成什么模样,随心而画,只为喜欢,只追求心中的那份喜悦,只为初心。赤橙黄绿落在纸上,都在诉说着,表露着,跳跃着那种快感。

那个曾经年少的我,那个有欧文荫蔽梦想的我,那个曾经在雨中呆呆观赏荷花的我,都一一在纸上显现。窗外,风吹着花树,云唱着歌谣,窗内,笔落纸,梦生花。

岁月?郁葱茏,光阴荏苒如日,而我,痴迷不变,保持初心。(墨香悠悠)

十四. 写痴迷的作文

痴迷,就是更深层次的喜欢,每个人都有痴迷的事物,书、音乐、运动或是一种技能。可我痴迷的事物与众不同。

小时候,最喜欢一部动画叫《神奇宝贝》。它一直陪伴我到现在。有的精灵可爱迷人,有的英勇帅气,有的令人厌恶,也有的神秘虚幻。

第一次看这部动画是在小学一年级时,无意中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一只只特别的精灵深深吸引着我,每一只都独一无二。还记得那只最喜欢的精灵叫咩利羊。光听名字就知道这是一只羊,但你能想象它会什么吗?猜不到吧?它会放电。没错,就是放电,从它尾巴上的像灯泡一样的物体上放电。怎么样?会放电的羊,独一无二吧?

这部动画是部励志动画,它讲述了一个叫小智的精灵训练师为了成为神奇宝贝大师而不断努力的故事。还记得有一次我考试没考好,不是一科是三科都没考好。我就像一个泄了气的皮球般无精打采,那次是我有史以来考得最差的一次。到家后,看着窗外的天空,目光呆滞,感觉世界都是灰蒙蒙的一片。软软地趴在桌子上,感觉有东西粘在脸上,掲下来一看,是一张牌,一张神奇宝贝的牌,我想起了那个多次与冠军失之交臂的小智。心想:小智失败了那么多次都能重新振作起来,我为什么不能?一下就想到了那句经典台词:拿出干劲来!没错,拿出干劲来,没有困难能打倒我!神奇宝贝让我拿出了干劲。

我喜欢生物,那也是因为神奇宝贝。那一只只鲜活的精灵不就是生物吗?那个世界有神奇的生物,我们的世界也有生物呀,我们的世界上的生物不也很神奇吗?有不会老死的灯塔水母,有会放电的电鳗,有拥有剧毒的蛇。神奇宝贝让我喜欢上了生物,也让我热爱上了自然。它让我拿出了干劲去学生物。

我爱神奇宝贝,它让我拿出了干劲,让我爱上了生物,也让我对世界充满了美好的想象,我多么希望世上有神奇宝贝的世界。我痴迷于神奇宝贝,现在执着地喜欢它,未来也不会变,因为它让我的生活拥有了更多的色彩!你痴迷于什么呢?拿出干劲来喜欢它,热爱它,痴迷于它吧!

十五. 写痴迷的作文

夸父痴迷于太阳带来的光明,在永无止尽的追赶中忘记饥渴;飞蛾痴迷于火焰的光与热,奋不顾身跃向那跳动的火焰,在一团青灰中获得永生;博尔特痴迷于奔跑时风划过脸庞的奇妙,在一次次伤痛与失败的磨砺下,冲破速度的极限。痴迷是深深地迷恋于自己的信仰,醉心于梦想的甘醇。

他,痴迷于仁,于是即使乘坐破旧的木车,只有一群破落的弟子相随,也依然要将内心对仁的崇敬,呐喊与中华大地。他,痴迷于仁,于是不论严寒酷暑,漂泊他乡,也不知疲倦地周游列国,让思想的激情不断燃烧。他,痴迷于仁,于是笑看他人冷眼,笑对他人嘲讽与侮辱,将内心的坚贞于纯洁镌刻在每一条辘辘马车走过的痕迹上。扎根于心灵深处的仁让他留下无数横贯长虹的不朽诗篇,并让整个华夏民族皆为之景仰。

因为痴迷于矢志不渝的爱情,梁祝以死示志,即使命丧黄泉,也终双双化蝶,生生世世永不分离;因为痴迷于科学事业带来的巨大魅力,居里夫人潜心研究,历经种种困难,并将生命都奉献于此,两度诺贝尔于她只是过眼云烟,在奥秘的科学里探索到的一切,才是它欢喜的真正来源;因为痴迷于清幽的菊香,纵横交错的阡陌,陶渊明抖落沉重的官袍,在澄澈的自然寻觅心灵的净土,痴迷让他们收获爱情,探索科学,纯净心灵。

如果不是痴迷于奇幻无比的色彩,梵高那个善良而受苦的天使,用颜色来享乐的天才怎能单靠一支画笔在明与暗的世界里天马行空,畅游享受?如果不是痴迷于对国家的无上忠诚,文天祥怎能在异族软硬兼施下不为所动,他的身体里流淌的从来都是南宋忠臣的血液。留下的那颗丹心永远跳动于历史的长河中。

可是,痴迷并等于盲从,你也许会长久的不知疲倦地打着电脑游戏,你也许能一口气读完一本武侠小说,你也许会过于钟爱于某个名牌,并不注重实际,但请记住,那些绝不等于痴迷。痴迷者内心有一杆秤,它能平衡利与害,有一面明镜,辨别是非善恶,有一航向标,指明前进的方向。

痴迷,让我们拥有前进的无线激情,让我们历经磨难而不觉痛苦,让我们饱受冷眼而却能微笑面对。

痴迷于梦想,让我们的人生焕发出别样精彩!

十六. 写痴迷的作文

山东出名的东西有很多。而在肥城,排名第一的当属和一套。“”桃之夭夭,灼灼其华。”自古以来。桃因其花艳春色,堪称佳品。在中国文化中,中国桃文化源远流长。而中国的桃文化当时在肥城最出名。

芳菲四月。桃树开始抽出新枝。朵朵花苞正在等待着绽放。五月,桃花已红的漫山遍野。花瓣柔嫩细腻,花蕊根根笔直。迎着柔和的春风。尽情地站在属于自己的舞台上绽放自己高光芒。它的舞姿清纯又不乏娇艳,清冷高贵却又不乏热情如火。

七月桃子就成熟了,个个如碗口般大小,把枝条都压弯了。但有时它却又想要和你玩儿捉迷藏。也许你找半天也找不到。但在快要离开的时候发现树上到处都是桃子。一个个桃子如同小娃娃一般笑着,跳着,一派丰收的景象。小时候我对桃过敏,一吃嘴巴就会痒。但我往往经受不住他的诱惑,常常偷吃,可是往往会整得死去活来,大人们常常说我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可我就是喜欢它。喜欢到了难以自拔的地步。桃白里透红的样子,垂涎欲滴的香味。让我仿佛掉进了一个美味的陷阱,出不来,也不想出来。咬一口桃子舌头仿佛在轻轻颤动。味蕾也得到了释放。那酸甜可口的桃汁,那美味到极致的果肉,无疑不在挑动着我的神经了。拨着我的心弦。那一刻,世间的美好也就如此了吧。

在中国古代,不论富贵人家还是平民百姓,房门前总会挂有一把桃木剑,有辟邪除恶之意。桃木一身正气,守卫着人民的安全。在现代桃木也是备受欢迎,在酒店或展览会上,往往少不了桃木作品的身影。肥城作为桃文化中心,自然也少不了受桃文化的熏陶。静静的欣赏桃木工艺品,会让你的内心会得到片刻的安宁,忘却世间一切的凡尘俗事。彻底的与大自然融合在一起。

我爱桃,也敬桃。永远改不了对桃的痴迷,也不想改。

十七. 写痴迷的作文

读书,是提高文化的捷径,读书,是使人精心的良药。读书能使人看见么见过的东西,能使人去没去过的地方,就因如此,读书让我痴迷。

小的时候,对读书并没有多大兴趣,只对一些鬼故事,童话,小说中的情节痴迷不已。种种有趣的经历融入书中,读书的神奇之处就在于,让人越读越上瘾,好像自己就是童话中的主人公一样,幻想着未来发生的有趣故事。

现在,学校里也要求阅读一些名著,不要以为名著就很枯燥乏味,比如《昆虫记》中就把许多枯燥难听的生物知识论述的活灵活现,让人就像看故事一样,之所以能称为名著,正是因为里面含有极高的文化成就。

名著和故事有极大的不同,故事以生动的人物形象使人投入兴趣,发挥想象力,生动的故事环节调动读者们的心,再加上书页中有一些美丽的质感插图,也会让故事书上新增色彩。而名著讲述的则是一些名人自述或者历史真实故事,表达着伟大的精神或者让人入迷的小说般的诗选。因为其中就有很大的成就和文化价值,可以让人们从中获益,让人们从中成长,把先人留下的道理编入书中,为后人吸取与教导,被称为"名著"。

不论书的品种也不论它的好看与否,也不说书的贵贱,每个人不同的性格,也有不同的喜好,正因如此,每一本书都有它存在的意义。

我喜欢读书中有趣的情节,读书可真让我痴迷。

十八. 写痴迷的作文

书如满藏金银的宝库,琳琅满目,增长见识;书如汇纳百川的大海,一望无际,深邃莫测;书又如芳香四溢的花朵,沁人心脾,令人沉醉不知归路。我何等爱书,又何等痴迷于书!

我不知是何时迷恋上读书的,或许是因为时间太过久远吧。但我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我爱上读书之后,就仿佛被潘多拉魔盒的神秘吸引住一般,对读书狂热地一发不可收拾。自我记事起,《格林童话》《伊索寓言》《笑猫日记》就与我相伴,这些读物第一次开阔了我的眼界,丰富了我的知识。它们趣味丛生,蕴含哲理,让我深深地爱上了读书。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没错,这些读物为我搭建了成长之路,助我进步与前行。

但随着年龄的增长,这些儿童读物怎能满足我大得惊人的胃口?于是我便向最喜欢的科幻书籍进军了,其中科幻大师凡尔纳的作品极受我喜爱,从《八十天环游地球》《气球上的五星期》到《海底两万里》《神秘岛》再到《从地球到月球》,凡尔纳的作品我如数家珍。同时这些书籍极大的丰富了我的科技知识和科学幻想,也让我对凡尔纳顶礼膜拜。惊羡他对未来的洞察力,读凡尔纳的书我仿佛在与其面对面交流,犹入无人之境,抛一切于脑后,那时我感觉他更像一位人生的导师,引领我走向奇妙的科幻世界,这是多么美妙的享受啊!

如今已十四岁的我,又对书籍有了一种别样的痴迷。踏过悠悠历史长河,我聆听屈原易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的慷慨悲愤;赞叹李白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铮铮傲骨;领略毛泽东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的壮志豪情。《战争与和平》中我读到了安德烈公爵视死如归的家国情怀;《约翰克里斯朵夫》中我读到了克拉夫特在音乐道路上不断奋进的拼搏精神;《傲慢与偏见》中我读到了达西对爱情的不懈追求品味历史,感喟人生,升华感情。书籍带给我热情、沉厚、高亢让我尝尽世间百味,品味人生苦甜。有时我会仰望星空,默默无言,思考人生。

漫漫书道,永无尽头。对书之爱,从不消退!徜徉书海,品味人世百态;漫游书路,彻悟至理哲思。阅尽大千世界,方知书为其中最珍贵之一物;看尽人间万物,方悟书为一片心灵海洋。沉醉书中,痴迷书中,其妙不可言!

十九. 写痴迷的作文

沏一壶香茗,捧一卷书简,一阵清香随风徜徉。从唐诗,到宋词;从《红楼》,到《西厢》;从《围城》,归于《简爱》。我始终漫步在书的海洋,踱步几载,蓦然回首,唯有那份对书的痴迷不改。

儿时,只会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或许那时我根本不知它的含义,不知谪仙对故乡的情感,只是觉得朗朗上口罢了。但当我如今颂到此夜曲中闻折柳,何人不起故园情时,心中又别有一番滋味,仿佛是看到了客居他乡,漂泊四海的游子,听到了他们对于故乡的执念。狐死尚首丘,又何况是有血有肉的人呢?

这份情,我在画中看不见,只有一缕墨香,能带给对家乡的思念。

从前,每每看到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时,浮现在我脑海中的,不过是追名逐利的愚忠之人谄媚之作,哪里有什么豪情壮志?可现在,我一看见铁马冰河入梦来,恍若敌军来犯,我心有余而力不足啊!那份孤老之人的创作,不仅是成就个人之志,更是了却天下之乱啊!老骥尚志千里,吾辈青年,又怎可顾后而不前行,入黑暗而弃光明呢?

以前,《红楼》于我而言,不过是男女间的情爱,卿卿我我,何谈千古佳作?可如今我翻阅《西厢》,文质彬彬的张生,秀丽脱俗的莺莺,似天作之合,神仙眷侣,如牛郎织女,万世留名。

这份情,我在梦里看不见,只有泛黄书页,留我一份忠与爱。

琴弦勒断,方宏渐与晓芙也走到了终点。与此同时,简爱也离开了庄园。书快翻完了,但属于他们的色彩将永不褪色。

撑一叶扁舟,游遍书海,绕舟的寒江上映着明月,我从这里走过。

你是呼唤雷电的屈原?江水已帮你洗冤,愿你的国殇安眠!

你是抚琴的周瑜?江畔潇潇暮雨,东吴大地蒙你才智安宁。我要向你,道一声珍重!

你是容若?我听见了雪落下的声音!那是你对我的呐喊吗?我听见了!

你又是谁?莫非是培根?我已领悟到读书方法之真谛,谢谢您!

我自楚国来,又随东吴去。遇见了大雪,遇见了你,我的身心皆因你而变,不变的是那份痴迷

二十. 写痴迷的作文

欢迎来到小说圈—题记

我趴在桌上,扭头看向窗外,窗外梧桐叶渐落,去年夏天没有答案的试卷被埋在无人知晓的枯枝败叶下,回首曾经满目所有梦想与远方,显得有些苍白。

我闭上眼睛,不知不觉走进另一个世界,那个世界有人,有爱,有一个又一个意难平的故事,是小说圈。

已经记不清是什么时候融入小说圈的,如今即将中考,对小说的痴迷也只能暂放一旁。可我记得在那里,有干净幽默的段嘉许,有校霸沈倦,有迷途知返的池铮等等。在他们身上,我感受到了少年应有的阳光。可能是自己的青春静的如一滩死水,所以总想看看波涛汹涌的大海。

记得初一那会总拉着同学讨论小说,讲述他们的故事时,我眼里总是带着光的,他们也曾不解地问:“那里是一次元,而我们是三次元,这些不都是假的吗?”我顿时哑口无言。可他们不知道的是,复旦大学的邯郸路上,旁边的弄堂里真的有一家“TATOO”的纹身店,附近也真的有711便利店和鲸字号书店,或许沈倦是真的存在,相信即存在,存在即合理。

可也有人问道:“既使你相信他们存在,可你也不曾见到,为何要如此痴迷?”我没有明确的答案,但我知道在我没有动力前进时,我会想到那些耀眼的少年,想到他们努力的模样,我便又充满了动力。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也会遇到属于我的少年,发着光的少年。

即使步入了紧张备战中考的阶段,可脑海中的故事挥之不去。在街上看到互怼的兄妹,我会想到桑稚和桑延;看到遗失在地上的皮筋,我会想起许星纯带了十年的皮筋;看到青苹果味的真知棒,我会想到谢辞跑遍全城就为一桶真知棒。好像生活中的点点滴滴都能证明他们的存在。

我好像做了一个短短的梦,梦中的我长大了,变高了,似乎一些都发生了改变,但唯一没变的是我对小说的痴迷。在梦中,我去到了南芜大学,还遇到了段嘉许和桑延,一个惊艳了时光,一个温柔了岁月,可真正清醒后我才明白,南芜大学的风吹不到深圳,隔了两个次元的人也终究不会遇见。

在这令人阵痛的俗世,我找到了人生的信仰,我的信仰因你们而生。